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文章

主要索引標籤

個案回應(二):Peterson遭解僱 宗教、表達自由受創

22/01/2013

梁偉怡這一篇質疑似乎比較偏離事實。譬如他說事主Peterson「在海報上貼上……」及「……塗污了公司宣傳品」,但根據判詞事主只是將字條貼在自己座位上方,沒有弄污海報。而他說「如Peterson在公司認可的地方張貼經文,惠普公司並不會因此而解僱他」,亦是奇怪的說法。公司是因為Peterson在當眼處張貼經文,容易令經過的同性戀同事看到而感到不快,而要求他撕下經文。

個案回應(三):加拿大印刷商Brockie

22/01/2013

加拿大多倫多地區有一位基督徒印刷商Scott Brockie,他一直有為同性戀者印製物品。一次,他不肯為同運組織Canadian Lesbian and Gay Archives (CLGA)印製信封、信紙及名片,結果是在2000年2月被安大略省的人權委員會罰款5,000加幣,並下令Brockie寫道歉信,還要強制Brockie向CLGA提供印刷服務。
 

個案回應(四):Ann選擇租客的自由

22/01/2013

這個案例關於「罰款1,500、寫道歉信、被逼參加覺醒課程」等說法似乎是參考了一個錯誤的資料來源,而且一直沒有發覺。相信日後的版本會更正這個錯誤。
 

謊言、燥動的文化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17/01/2013

回顧去年,香港人一次又一次被不同的情緒所牽動。由特首選舉的無奈,到年底看到梁振英的「語言偽術」,香港人已經不止一次感受到語言及文字的威力。可是在這個以網絡為主流的世界裡,我們如何在斷裂的文字流中去疏理出完整的思考系統來,將成為未來的挑戰。
 

香港市民普遍歧視不同性傾向人士嗎?

吳庭亮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
17/01/2013

何秀蘭議員委託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在2012年11月初進行電話訪問,調查市民對不同性傾向人士權利的意見,結果顯示76%受訪者認為市民普遍對不同性傾向人士存在歧視,64%贊成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免受歧視(蘋果日報11月下旬進行電話訪問,57%受訪者認為不需要立法1,與此剛剛相反)。不過,這項調查中有兩項矛盾的結果。

拆開同運的包裝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7/01/2013

若要選舉最成功的社運手法,同性戀運動肯定榜上有名。由過去三十年,主流傳媒從排斥或醜化同性戀者,轉變為批判或醜化不贊成同性戀的人士可見一斑。明光社15年來皆有關注同性戀的議題,對同性戀運動的手法有一定的了解,希望能協助不認識此運動的朋友拆開其包裝,看清其真象。

回應職場召命

吳庭亮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
17/01/2013

2012年的職場倫理對談,共探討了六個題目:基督徒老師如何在通識科中結合基督的價值觀(1月);基督徒從事銷售及營業代理的衝擊(3月);基督徒與上司及下屬關係的藝術(5月); 如何做好職場、家庭與教會的事奉?(7月); 如何做金錢的好管家?(9月);職場呼召:活出基督的召命(11月)。

職場呼召——活出基督的召命

整理: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17/01/2013

一想到神的呼召,基督徒大抵會想到讀神學、做傳道人及宣教士,又或是離開自己的出生地,到其他地方帶職事奉。但是,原來在自己土生土長的地方,信徒也可以按照神所給予的才能,做自己感興趣的工作,也可以成為一個回應神呼召的人。

一念之間

梁林天慧博士    |    明光社董事
17/01/2013

最近,有機會跟修讀社工系的學生們探討有關小組工作的技巧,當中提到若果長者思想負面,應否讓組員藉小組時間開導他?學生們就正正遇上這個情況。有位名叫阿國的伯伯,他經常長嗟短歎及一面無奈,因為他的兒女對他冷漠,甚少探望兩老。小組內的另一位長者阿倒認為阿應慶幸有老伴相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