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同運政治

同運政治是近年實踐性解放思潮的前線,以同志身份(LGBT,或進一步包括QQIAA)轉變文化和制度的社會運動。

同運政治觸及生活各層面,是推動各種性別身份、性關係都是自主、天生、不可改變和道德正當的意識型態,與之相反的價值觀被視為保守、恐同或歧視。本頁放置了較宏觀的同運政治資訊,如你想查詢特定課題,如性傾向歧視條例、同性婚姻、或跨性別等,請在「性倫理」頁面查找。

 

(每期燭光的LGBT AGENDA)
(「基督徒如何回應同運」教案及未來其他教案)

法律不外乎道德 ── 「法律、道德與信仰」網上講座系列

19/01/2021

香港性文化學會和明光社在去年11月至本年1月舉辦了五場法律不外乎道德——「法律、道德與信仰」網上講座,邀請了資深大律師張健利、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教授關啟文博士、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等擔任講員,從法律、哲學以及信仰角度,探討法律與道德應有的關係。整個講座系列約有300人次參與。

第一講:法律與道德關係的思考

和大女兒到「黑店」吃炸雞

23/12/2020

初來甫到,接待的親戚就專程車我們去一間炸雞名店Chick-fil-A(福來雞)吃東西。親戚告訴我們只要在謝牛日(Cow Appreciation Day)那天裝扮成牛的樣子,店員會給你一份免費套餐(因為吃牛不環保,鼓勵人多吃雞)。所以,有些人會穿母牛花纹的衣服、褲子、襪子、帽子等來光顧。此外,親戚還說這間快餐店每逢星期日都休息,讓員工可以返崇拜。我們當時第一個反應就覺得這是很難得的,但老闆不怕少賺了錢嗎?這不是「違背」營商原則嗎?

同運議程LGBT Agenda (2020年11月)

24/11/2020

承繼自席捲全球的西方性解放浪潮,其推動性文化改革的核心意識是:任何性傾向和性別身份都是天生、正常、不可改變及道德正當的。透過一步一步滲透文化、教育和法律,它強制異見者消音,並瓦解「性別、婚姻、家庭」等倫理價值。

 

國際

同運議程LGBT Agenda (2020年8月)

16/09/2020

承繼自席捲全球的西方性解放浪潮,其推動性文化改革的核心意識是:任何性傾向和性別身份都是天生、正常、不可改變及道德正當的。透過一步一步滲透文化、教育和法律,它強制異見者消音,並瓦解「性別、婚姻、家庭」等倫理價值。

同運議程LGBT Agenda (2020年7月)

29/06/2020

承繼自席捲全球的西方性解放浪潮,其推動性文化改革的核心意識是:任何性傾向和性別身份都是天生、正常、不可改變及道德正當的。透過一步一步滲透文化、教育和法律,它強制異見者消音,並瓦解「性別、婚姻、家庭」等倫理價值。

國際

2020年5月26日開始,哥斯達黎加的同性伴侶可以註冊結婚,讓該國最高法院憲法院於2018年的裁決生效。至今,共有31個國家及地區承認同性婚姻。

同運議程LGBT Agenda (2020年5月)

06/05/2020

上圖為美國愛達荷州議會大廈,是州政府眾議院開會的地點(圖片翻攝自YouTube/Drone World)

承繼自席捲全球的西方性解放浪潮,其推動性文化改革的核心意識是:任何性傾向和性別身份都是天生、正常、不可改變及道德正當的。透過一步一步滲透文化、教育和法律,它強制異見者消音,並瓦解「性別、婚姻、家庭」等倫理價值。

與同運/同婚相關的外國法庭個案

26/03/2020

美國福樂神學院被女同性戀學員指控

2019年11月21日,主校園位於美國加州帕薩迪納市(Pasadena)的福樂神學院(Fuller Theological Seminary)被一名女學生指控歧視。

2016年,該名女學生Joanna Maxon在學院就讀期間,與同性女友結婚。

與同運/同婚相關的本地法庭個案

26/03/2020

相關案例

2006年LEUNG TC WILLIAM ROY案(肛交)

2006年9月20日,高等法院上訴庭三位法官維持原訟庭的裁決,裁定《刑事罪行條例》第118C等條例違憲

 

同運議程LGBT Agenda (2020年3月)

17/03/2020

承繼自席捲全球的西方性解放浪潮,其推動性文化改革的核心意識是:任何性傾向和性別身份都是天生、正常、不可改變及道德正當的。透過一步一步滲透文化、教育和法律,它強制異見者消音,並瓦解「性別、婚姻、家庭」等倫理價值。

全球同運議程回顧2019 (LGBT Agenda, Global 2019)

21/01/2020

2019年是充滿新鮮議題的一年,台灣成為亞洲首個出現同性婚姻的地區,一開始便有過百同性伴侶登記結婚,不過不足一年就有離婚個案出現,可見所謂同婚全屬政治議題操作,但同時內地有官員在民法諮詢時「漏口風」,稱收回的諮詢中不少人談及同性婚姻,深信亞洲將會有更多國家和地方將用不同的方法令同性伴侶得到實質或者疑似婚姻狀態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