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拍拖更」與「我求婚」

陳永浩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
19/11/2009
專欄:每週評論

在互聯網上,除了近期熱爆的「人肉搜尋」事件外,網上又傳出數宗有關紀律部隊執勤時涉嫌玩忽職守的事件。繼早前的「水警輪蒲台島午餐」事件後,日前又有報章報道,指有男女警員興之所至,在當更中途「加插節目」到大埔海濱公園作「單車巡邏」,用相機玩「自拍」。有網民批評,情況猶如「市民畀錢警察拍拖」。

另一邊廂,在Youtube網站上,又流傳出有警員在學警畢業禮後,向女友求婚的片段。影片中各個警員都十分興奮,網民的回應也相當熱烈,但與上述「拍拖更」不同的是,大家都傾向正面和支持。

為何「水警輪」唔得、「拍拖更」唔得,「我求婚」就得?其實,作為紀律部隊,嚴明公正的形象相當重要。因為社會上早有共識,警察除了維持治安,也是「信得過」的公僕,是市民大眾在危急和有需要時第一線求助的人員。

退一步來說,撇開維護「警察形象」這些外在因素,作為一個良好僱員,負責任和自重的人,理應明辨是非,行為有分寸:畢業禮是私人性質的聚會,參與的警員也不在執勤,加上人情道理,人生大事,當然可喜可賀;但相對地,當更時「加插節目」拍一兩張照片,市民大眾相信也可以容忍,但大量拍照,肯定是玩忽職守的行為,如他們自拍的時候,剛剛有人遇上意外,後果可大可小。這樣的行為理應受到指摘。

其實,這兩件事件充分說明:我們的社會,其實是相當包容的,只要合情合理,就算是穿著制服求婚,大家也會理解明白;但反過來,就算是「當更自拍」那麼雞毛蒜皮,甚至並無影響他人的小事,也應該小心想清楚,明白後果。

聖經有云:「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今天我們擁有的多,但卻沒有相應的智慧和心智,去衡量自己的所作所為,其實是相當危險的。比對「拍拖更」的兩位警員,當我們在辦公室做「快樂農夫」,又或是MSN、SMS不停的時候,我們又是怎樣的光景?

在自重與尊重之間,能找出當中微妙的平衡,才能取信於人。自由與自主、自重與尊重,實在一樣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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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爆「私影」危機

吳巧華姑娘 | 路德會賽馬會華明綜合服務中心外展社工
17/07/2011

以前的「沙龍」,現今的「私影」,又或一家大小在節日或子女畢業禮時,於影樓拍的「全家幅」,原意都是好趁青春留倩影。本來,這只是簡單的「我購買攝影服務」,然後得到質素較佳的專業照片作為生活上的留念,但近年卻出現多宗因「私影」而遭受性侵犯的個案,以及身邊有年青人以「私影」賺錢,容許純粹欲拍性感照片的攝影師拍下多張賣弄色情的照片,形成現代「私影」的危機。
 
近年,網上世界發展蓬勃,不少人喜歡在facebook公開生活照,並且得到同輩熱烈回覆,因而令人獲得極大的滿足及被認同感,同時亦帶起某些行為的熱潮。故我身邊有不少年青人,當見到有facebook朋友開始拍攝「私影」後,亦紛紛從網上尋找參與這類活動的途徑,有些是為自己留倩影,有些是姊妹間的留念。可是也有些在過程中不幸遇上立心不良的攝影師,因而產生不同的問題,以下是其中一些例子。
 
有一位少女,起初她是付錢給攝影師的,讓他為自己拍攝不同的造型照。她平日在穿衣方面,傾向較性感的風格,經過兩三次拍攝經驗後,攝影師開始引導她擺出一些誘惑的表情及姿勢,初時少女覺得那時在戶外,附近間中有途人走過,危險性不高,而且網上亦有不少少女走性感路線,更得到大家熱烈的讚賞,於是她沒有太多猶豫,甚至樂在其中地覺得獲得攝影師的認同,而配合地擺出不同姿勢。

要求「真空」上陣

不久,攝影師開始對這少女打主意,由最初是少女作為「顧客」主動聯絡攝影師拍照,變成攝影師反過來主動聯絡少女,試探她是否須要賺錢,然後表示他其實很喜愛拍攝少女人像作為攝影技巧上的練習,願意出價數百元叫少女成為模特兒,讓他拍攝數小時。當時少女十分驚喜,猜不到自己會成為模特兒的一份子,甚至可以賺快錢,於是很爽快的答應了這宗交易。
 
直至拍攝前一天,攝影師再次聯絡少女落實拍攝的細節時,他再進一步提出拍攝上的要求,他說少女須要穿白色外衣及短裙,少女表示沒有問題,然後他作出利誘,說願意再多付400元,要求少女在拍攝時不能穿著內衣褲,以「真空」姿態出現,少女開始猶豫,但又覺得數小時不用太多勞動,便能輕易賺取金錢很吸引,心態上十分矛盾,在無法決定時,唯有隨口再追問拍攝地點,對方表示今次會在一個私人的影樓進行,並會聯同幾位有興趣的男攝影師一起拍攝。這時,少女開始害怕,同時身邊亦沒有朋友願意陪她去,於是婉拒這場交易,無論之後那位攝影師繼續以電話及網上利誘她,她也選擇逃避,不再作出回覆。

停一停  想一想

從以上例子,你可以看到幾多點反思及啟示呢?

  1. 「好趁青春留倩影」和演變成「賺錢」,在「私影」來說,是有極大本質上的分別,我們須要堅定自己的原意,分析自己和朋友需要甚麼。
  1. 平日的衣著打扮,會很自然地引領別人對你的底線作出評價,平日衣著過份性感或願意作出誘惑的動作,而沒有任何表情或言語透露自己不太習慣,會提高對方打你主意的機會。
  1. 對於某些攝影師來說,攝影技巧和賺錢反而不是他們的主要工作,他們其實只是利用這機會,在網上物色不同少女進行拍攝,從而滿足他們自己的慾望,這是一個互相試探的過程,他會逐步逐步用金錢去引誘你滿足他的要求。
  1. 網上的溝通平台裡,帶出輕易可「讚」的風氣,以及急促帶領某些活動的熱潮,有時會令我們失去沉澱和討論利弊的空間,令我們忽略了「私影」的危機,故我們需要更獨立的思考,不被潮流牽著走。

 勿貪一時之利

而整個故事,最令人慶幸及最重要的一點是,那位少女最後的清醒和把持。這個案可貴之處,就是在於她展示出有保護及珍惜自己的能力,縱使她面對被稱讚的甜言密語,及對她來說蠻可觀的金錢誘惑,但她仍在最後關頭拒絕對方,她讓我們知道,原來我們是有足夠能力去分析事情,只要我們夠信心和不貪圖一時之利,我們便能返回最原始的本能,盡自己的努力去珍惜自己的身體和尊嚴,沒有用短短數小時,而作出可能傷害自己一輩子的行為。
 
這個世界雖然愈來愈複雜,良莠不齊的資訊時刻衝擊我們,但我作為青年工作者,仍然深信青年擁有可貴的本能,只要我們多加分享對「私影」的看法和分析,讓年青人保持最基本保護自己的心態,我相信他們仍然能在當中站穩「愛自己」的陣腳呢,共勉之。

攝影師教五大自保貼士

業餘攝影師Johnny,也曾參與「私影」活動,但只限朋輩之間。惟他相信,行內確有害群之馬,因此少女們必須小心提防。Johnny就提出了五大自保貼士給一眾少女模特兒參考︰
 
1.找友人陪同︰至少找一位朋友相伴,既可防止攝影師「亂來」,二來拍攝時,手袋可能要離身,有朋友協助保管會較安心。
2.只限日間拍攝︰日光之下,犯險的機會相對晚間為低,而且白天予人活力的感覺,拍攝出來的相片也較佳。
3.避免到荒山野嶺︰不要到渺無人煙的地方拍攝,萬一出事也求救無門。另外,也不適宜在酒店或對方的家居拍攝,危險指數爆燈!
4.清楚衣飾安排︰如攝影師對衣飾有特別要求,例如要求穿透視衫裙、泳裝等,一定要事先問清楚原因,以了解拍攝風格和效果是否自己可以接受。
5.即場翻看相片︰可要求攝影師讓你翻看相片,如有走光照,應即時刪除,保障自己。
 

戳樣?錯樣?走樣?

歐陽家和 | 明光社 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16/12/2010
專欄:每週評論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

社交網站Facebook近日推出更新個人資料的功能,讓用戶的相片、學歷、工作等資料,放在網頁的頂部,使其他人更容易了解你。不少用戶為此開始處理個人的相片、資料,有些人補充資料,有些人則刪了一些敏感的東西。而各人的個人檔案也漸趨個性化,當中又以相片最為突出,不少人為求有一張比較好看的相片,紛紛「戳樣」。早前更有電視節目的一個環節,由藝員明星教觀眾「戳樣」,又有藝員被稱為「戳樣王」,彷彿外貌可以一下子「戳靚」,就如IQ博士,見到山吹老師便會變成型男一樣。
 
從此個人檔案的相片,不再單單是你日常生活的剪影,而是你日常生活的全部。因為這些剪影成為了那些不認識你,或者很久沒見的朋友認識你的渠道。個人檔案的相片除了代表著個性,更代表給人的第一印象。根據外國的調查,不少人會以相片去決定是否與網友交往。為此,不少人會將自己的容貌故意拍個大特寫,有時甚至只拍頭髮、遮面、拍手手腳腳,部份索性將之變成卡通頭像。
 
雖然出來的效果很多時是見仁見智,但大部份將自己的「戳樣」放到個人檔案的人,都認為那個樣子才是「有型、靚女」,「見得人」。事實上以現時的攝影器材,加上編輯圖片的程式幫助,要眼大有眼大,要嘴小可以嘴小,十分簡單。如此「戳樣」,為的當然是給Facebook朋友留個好印象,因為網友見到這個朋友的頭像,覺得可以接受,才會與他開展對話,在網上聊天,交朋友。
 
可見,在網上世界,因為不能像真實世界般見面,人要看「外貌」,也只能憑你給他們的圖片。可是圖片極具欺騙性,一些很基本但要面對面才能真正了解的資料,例如高矮肥瘦、才智和性格等,始終不能單靠Facebook這個有限的界面去認識新朋友。在Facebook中,一個人可以「戳樣」,還可以「戳聲」、「戳說話」、「戳表情動作」、「戳關心的連結」,但坐在電腦面前的那個人,一言一行,未必如網上所「戳」的一致。及至真正約會這個「戳」出來的人,對方才原形畢露,那時你才曉得驚慌,就未免太遲了。
 
Facebook設立的原意,是讓我們把平日與朋友、同學相處的珍貴片段,放在Facebook中讓大家回味。但如果你單憑陌生人三兩句話,十幾張相片和他們幾個分享片段,就以為自己很了解別人,相信落差會很大,值得留意和小心。

睇騷有品 尊重藝人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18/11/2010

本月初,筆者和朋友到沙田大會堂欣賞一個以敲擊樂為主的音樂節目《Butterfly Effect》,表演者是五名來自不同國家的頂尖樂手所組成的樂隊,當中有一位是日本著名樂隊的結他手,吸引了眾多「粉絲」到場支持。原本,筆者也是興致勃勃地期待音樂會的開始,怎料結他手一出場,有些觀眾就舉起手機來拍攝短片,企圖把演出的樂曲錄影,幾位場務人員隨即走到觀眾席向不守規則的觀眾發出警告,如此擾攘一番,委實對鄰近的觀眾造成滋擾,也影響了大家的情緒。

或許香港的樂迷們習慣了演唱會「任影唔嬲」的文化,但在不同的表演場合,就應該遵守不同場合的規則。既然節目在開場之前已敬告各位「未經許可,切勿攝影、錄音或錄影」,那麼,作為觀眾就須尊重。

的確,多功能手機為我們帶來的方便,可以說是多不勝數,聽歌、拍攝相片、錄音、錄影、隨時透過互聯網上/下載資料,配合不同的apps軟件都十分方便,我們隨時都可以記錄和發布生活的點滴。許多人都不吝嗇將自己的個人資料放上網,更即時匯報身邊所發生的事情。不過,當我們擁有這些功能之後,是否就要濫用呢?連音樂會都要即時記錄及匯報,忘記了尊重演出者及其版權?

隨着新媒體的出現,現時的歌曲已因為大家隨意複製和外傳,令創作者的版權被嚴重侵犯,導致創作人及歌手的收入大減,而須要透過舉行許多現場演出維持收入。但如果大家在看現場演出時,還繼續舉着相機、手機去攝錄,甚至作即時匯報,讓人們不用購票也可以看到演出,某程度上是打擊了台上演出者應得的收益,以及將來繼續演出的機會。

相信我們都想聽好音樂,亦沒有人忍心令藝術工作者失去他們應得的收入;但每當大家肆意複製及攝錄,又上載互傳⋯⋯現實又豈可「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呢?

曾經刊載於:

成報 18/11/2010

拍下永恒?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流行文化)
01/07/2010

上周,法庭剛剛審結兩宗勒索案,當中都涉及情慾照片。一宗因為前度男朋友向前女友勒索,另一宗則為手機內有情慾相片,遭陌生人拾到後勒索。自從陳冠希事件後,類似的案件似乎愈來愈多,甚至最近的電影亦有談及拍拖時拍情慾照的劇情,但為甚麼會這樣的發展?

拍照,本來是對美好事物的紀錄。可是,隨着科技進步,拍照變得簡單容易。相片拍好後是電子檔案,可以隨意保存和分享,不再用底片,亦不需要到沖晒店「晒相」,照片可以拍得很隨意,不喜歡就刪除,成本甚低。

正因如此,很多人事事拍照。食飯拍照、甜品拍照、街頭又拍,反正相機帶了出街,又不會額外花錢,於是不斷按下快門。漸漸變成習慣,彷彿沒有拍下餸菜就食飯,等於沒有吃過,沒有拍下街景,好像沒去過,之後還要將之上載到facebook等社交網站分享,好像要別人知道,自己才算「真正」去過一個地方,做過一件事。

新一代青少年要在網上建立自我,透過網誌,facebook等將生活點滴透過文字、圖像、聲音放到網上,與人分享,抒發感受,表達對人對事的意見,其實也是心理健康的表現。同時透過分享,在網上找到同行者,互相支持鼓勵,生命影響生命,亦是一件美事。可是,當大家都想利用圖像去證明真實,和保留真實,事實上我們只找到事物的一些稜角和當下一刻,而用一刻去代表永恒,代表事物的全部,是十分危險的,特別用在一段關係上。用一條短片,一張相片去為一段關係「保鮮」,是虛幻的,特別是關係一旦破裂,那仍然在「保鮮」的相片,往往成為不能磨滅的傷害,相片愈「鮮」,愈親暱,每次望見傷痕愈痛,愈難結痂。

再者,因為相片或短片雙方均擁有,每每就成為生命中一個恐懼,即使對方說已刪除內容,但難保有天不知誰有本事可以拿出來公諸於世。到時,可能各自都有新伴侶,那種恐懼,無日無之,如果再加上惡搞,那種影響可以十分深遠。

我們仍然嚮往天真、單純的戀愛,對於熱戀的情人,總想讓一刻變成永恒。可是某些人,某些事,某些感覺,留在心中,最有意思;將之變成文字、圖像、短片,時有扭曲,容易變質。惟願走到最後,不再有人在愛情中慨嘆「太天真,太傻」,而是真正享受甜蜜的戀愛。

曾經刊載於:

成報 01/07/2010

「青少年對網絡上載裸體資訊意見調查」報告

23/02/2008

一    引言
 
「反色情暴力資訊運動」由十七個教育、宗教、家長教師會及社會服務團體組成,為青少年能夠有一個免受不良傳媒資訊影響的健康成長環境而努力,鑑於青少年於網絡世界內上載、下載、瀏覽裸照、性行為錄像、色情照片等行為頗為普遍,這些視像媒體肆意展露女性胴體,突出了極大的色情、不雅意義,但是沒有批判其色情含義,勢將造成青少年對不良訊息之麻木及接受為社會標準,危害社會各界不斷努力所營造的良好社會道德規範;就此,我們進行「青少年對網絡上載裸體資訊意見調查」,讓他們說明這些情況的普遍程度和對社會、青少年的負面影響,進行這項調查的資料收集時間剛好在「藝人情慾照事件」於二○○八年一月廿七日發生之前,故此尚未足以反映此事件對青少年的各方面影響,但是,從現在已得的數據,已可起暮鼓晨鐘之效,警惕整個香港社會必須正視、教育青少年批判這種色情浪潮!
 
二     調查方
 
這項調查以問卷形式進行,調查問卷於二○○七年十二月中旬至二○○八年一月中旬於全港多間青少年服務中心進行,共收回有效問卷541份有效問卷,受訪者對象為30歲以下之青年人。
 
三    資料分析
 
所有有效問卷經運用SPSS電腦程式作分析,我們觀察到受訪者對青少年於網絡上載裸體資訊的意見如下:
 
3.1受訪者在網絡上觀看到個人身體拍半裸(女性)/ 裸照的/ 性行為資訊頻密程度
受訪者曾經在網絡上觀看到各類色情資訊者佔所有受訪者(N=525)的57.3%,而且是經常性地每星期也會看,從頻密程度看,以「每星期少於一次」的28.0%為最多,其次為「每星期一至二次」佔11.2%,可見青年人在在網絡上觀看到各類色情資訊的普遍程度頗高,詳情請閱表一。

 
表一:受訪者在網絡上觀看到個人身體拍半裸(女性)/ 裸照的/ 性行為資訊頻密程度
 

 

頻密程度 人數 %(N = 525)
每星期五次或以上 25 4.8%
每星期三至四次 22 4.2%
每星期一至二次 59 11.2%
每星期少於一次 147 28.0%
沒有看過 224 42.7%
其他 48 9.1%

 
 
其他答案:

 

 

每日十次以上(2) 每日最少5次^__^ 每晚五次
每日一次 幾日一次 一個月一次(2)
偶爾看到(2) 間中(2) 3個多月才一次
一年得一兩次 1年 睇心情(2)
不定期(2) 極少(4) 看過兩次
只看一次(2) 朋友sd比我 看心情及需要
最近才看過一次 上朋友屋企睇過一次 與男友一起看
最近才看 不小心看到(2) 曾經
曾看過 無咁多 電影
無嘢會看 近期新聞 人體藝術畫
無興趣    

 
 
 
 
 
3.2 受訪者認為在網絡上將個人身體拍半裸(女性)/ 裸照上載的意義
 
任何人將色情資訊上載於網絡上是在表達不同的訊息、意義,青年人如何看待這些訊息、意義呢?45.6%受訪者(N =533)認為是「炫耀身材, 想得到別人讚賞」,45.4%受訪者認為是「無聊/ 無意思」,36.8%受訪者認為是「自我欣賞/ 滿足」,36.4%受訪者認為是「自戀狂」,詳情請閱表二,從這些反應中,我們可以觀察到這些青年人並不從正面去理解這些行為,而且認為這些行為主要是從滿足個人為出發點,並無什麼建設性。

 
表二:受訪者認為在網絡上將個人身體拍半裸(女性)/ 裸照上載的意義
 

 

 

拍半裸(女性)/ 裸照的意思 人數 %(N =533)
炫耀身材, 想得到別人讚賞 243 45.6%
無聊/ 無意思 242 45.4%
自我欣賞 / 滿足 196 36.8%
自戀狂 194 36.4%
向親密異性朋友示好 81 15.2%
使人厭惡 81 15.2%
增進與所有朋友的關係 22 4.1%
搵錢 12 2.3%
變態 8 1.5%
其他 27 5.1%

 
 
 
其他答案:

 

 

發姣(3) 唔知(3) attention seeking
害到人 搵sp 工作需要
性慾強 好睇 出位
空虛 搵野望 太得閒或太大性慾
向親密異性朋友仔好 excited 並不是個人上的
性慾特別強烈,想和別人分享 挑戰社會道德標準 沒什麼

 
 
3.3 受訪者認為網上分享裸照對社會風氣會有的影響
 
我們相信色情資訊泛濫於社會時,將會對健康的風氣有不良的影響,受訪者的青年人亦有類似觀點;56.7%(N = 531)受訪者認為是「性觀念愈來愈開放」、51.4%受訪者認為是「助長色情泛濫風氣」、51.0%受訪者認為是「發生性行為的年齡會愈來愈早」、45.0%受訪者認為是「青少年愈來愈早熟」、43.7%受訪者認為是「性罪行會愈來愈多」、43.1%受訪者認為是「網絡上有關「性」的圖片/ 影片展示會愈來愈多」,詳情請閱表三;凡此種種都說明了受者的青年人有著多重的擔憂,我們必須重視這種不良現象對青少年健康成長環境的惡劣影響。
 

 
表三:受訪者認為網上分享裸照對社會風氣會有的影響
 

 

 

網上分享裸照對社會風氣的影響 人數 %(N = 531)
性觀念愈來愈開放 301 56.7%
助長色情泛濫風氣 273 51.4%
發生性行為的年齡會愈來愈早 271 51.0%
青少年愈來愈早熟 239 45.0%
性罪行會愈來愈多 232 43.7%
網絡上有關「性」的圖片/ 影片展示會愈來愈多 229 43.1%
傳媒愈來愈多運用性含意的標題 148 27.9%
衍生的勒索罪案會愈來愈多 94 17.7%
一對多性伴侶愈來愈被接受 92 17.3%
異端性行為(例如戀童癖)會愈來愈被接受 91 17.1%
同性戀會愈來愈被接受 55 10.4%
沒有影響 30 5.6%
其他 7 1.3%

 
其他答案:

 

 

人的道德觀變差,人對真愛的價值下降 沒意見 道德標準崩潰
(電腦)病毒泛濫 教壞細路  

 
 
 
3.4 受訪者曾經上載過裸照/ 性有關的圖片/ 影片/ 資料在個人網頁/ 朋友網頁/ 網站
 
在是次調查中,10.7%受訪者(N = 534)承認曾上載過不同種類的色情資訊於網絡世界裏,詳情請閱表四;而曾經上載過資訊者,22.6%受訪者(N = 53)更曾於過往一年內上載10次或以上,上載1-3次者亦達52.8%,詳情請閱表五;我們認為這比率已是一響警鐘,社會必須加緊教育青少年正面運用電腦網絡的知識和態度,以糾正此歪風。
 
表四:受訪者曾經上載過裸照/ 性有關的圖片/
影片/ 資料在個人網頁/ 朋友網頁/ 網站的情況
 

 

 

曾經上載過裸照/ 性有關的圖片/ 影片/ 資料在個人網頁/ 朋友網頁/ 網站 人數 %(N = 534)
57 10.7%
沒有 477 89.3%

 

 
表五:曾上載過色情資訊的受訪者於過往一年內有上載過的次數
 

 

 

過往一年內有上載過的次數 人數 %(N = 53)
0次或以上 12 22.6%
7-9次 4 7.5%
6-4次 9 17.0%
1-3次 28 52.8%

 
 
3.5 受訪者其朋友有上載過裸照/ 性有關的圖片/ 影片
 
約一成的受訪者曾於網絡世界裏上載過色情資訊,然則,受訪者的朋輩們有這種行為的普遍性又是怎樣?確定自己的朋友「曾經上載過色情資訊」的受訪者有14.2%(N = 528),而不確定,但是「估計有」者亦達13.8%(詳情請閱表六),總數超越四分一的受訪者,再一次敲響了社會的警鐘,我們必須有所行動!
 
表六:受訪者所知其朋友有上載過裸照/ 性有關的圖片/ 影片的情況
 

 

 

朋友有上載過裸照/ 性有關的圖片/ 影片 人數 %(N = 528)
75 14.2%
估計有, 但沒有看過 73 13.8%
沒有上載過 138 26.1%
不知道 237 44.9%
其他 5 1%

 
其他答案:

 

 

我每天都上載 有認識的人上載過,但不是朋友

 
 
 
3.6 受訪者對別人上載自己的半裸/ 裸照/ 性行為資訊於網絡上會有的反應
 
上載自己或別人的色情資訊於網絡上可以自娛,但是若遭到朋輩,甚或不相識者上載自己的色情資訊於網絡上,每個人的反應將會是另一會事!受訪者的青年人便會:61.4%受訪者會「報警」、23.7%受訪者會「找出該人及毆打對方」、13.7%受訪者會「談判解決」、8.5%受訪者會「知道對方身份便會上載對方的半裸/ 裸照/ 性行為資訊於網絡上作報復」、8.1%受訪者會「在網絡上反擊對方」、7.2%受訪者會「組織朋友/ 網友反擊對方」,詳情請閱表七;雖然理性反應:「報警」是最普遍的行為,但是報復性的反應也累積達47.5%,不容忽視其破壞性。

表七:受訪者對別人上載自己的半裸/ 裸照/ 性行為資訊於網絡上會有的反應
(可選多於一項)
 

 

 

被別人上載自己的半裸/ 裸照/
性行為資訊於網絡上會有的反應
人數 %(N = 531)
報警 326 61.4%
找出該人及毆打對方 126 23.7%
談判解決 73 13.7%
不理會 50 9.4%
知道對方身份便會上載對方的半裸/ 裸照/ 性行為資訊於網絡上作報復 45 8.5%
組織朋友/ 網友反擊對方 43 8.1%
在網絡上反擊對方 38 7.2%
感到自豪/ 開心 11 2.1%
其他 28 5.3%

 
其他答案:

 

 

如遭性侵犯及強姦般難過 入侵對方的電腦系統 打佢
絕交 會啞左 反鎖自己係家裡
賠償 法律行動 forward該網
無可能(5) 憤怒(2) 不知道(2)
視情況而定 我唔會比人有機會影到 我無影過~佢擺乜?擺手指?
沒有半祼照片,怎會被上載 無感覺 未知有何行動
不適用    

 
3.7 受訪者是否知道將半裸(女性)/裸照或影片上載於網絡上已觸犯了香港的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
網絡世界是傳播媒體的一種,其資訊亦受到香港法例的「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所管制,雖然在執法上有困難,但是一旦執行此法例,上載自己或別人的色情資訊於網絡便會面對監禁、罰款和留案底的懲罰;然而,青少年人知道這條法例嗎?受訪者的青年人有33.4%(N = 530)並不知道這條法例(詳情請閱表八),可見有頗多青年人已誤墮法網而不自知,情況堪虞!
 
表八:受訪者知道將半裸(女性)/裸照或影片上載於網絡上
已觸犯了香港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的情況

 

 

半裸(女性)/裸照或影片上載於網絡上
已觸犯了香港的「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
人數 %(N = 530)
知道 272 51.3%
不知道 177 33.4%
無意見 75 14.2%
其他 6 1.1%

 
其他答案:

 

 

知d唔知d 多餘
發放在色情網站是絕對沒問題,發放在正常網站才觸犯 應取消條例  

 
 
 
3.8受訪者個人資料
 
3.8.1受訪者性別
 
表九:受訪者性別
 

 

 

受訪者性別 人數 %(N = 527)
291 55.2%
236 44.8%

 
3.8.2 受訪者現時是學生或在職
 
表十:受訪者在學或在職的情況
 

 

 

受訪者現況 人數 %(N = 532)
學生 417 78.4%
在職 88 16.5%
雙失 11 2.1%
其他 16 3.0%

 
其他答案:

 

 

IVE (3) 待業(2) 結他
職業 毅進 半工讀
電車男 失業 無業

 
 
 
 
 
 
 
 
3.8.3 受訪者是否外展青少年
 
表十一:受訪者為外展青少年的情況
 

 

 

  人數 %
49 9.1%
不是/不知道 492 90.9%
總數 541 100.0%

 

總結及建議:
 
從青少年對網絡上載裸體資訊意見調查,我們有以下觀察:
 
1.      有57.2%受訪者曾經在網絡上觀看到各類色情資訊
2.      有45.6%受訪者認為上載的意義為是「炫耀身材, 想得到別人讚賞」,45.4%受訪者認為是「無聊/ 無意思」,36.8%受訪者認為是「自我欣賞/ 滿足」
3.      受訪者擔心網上分享裸照會,「性觀念愈來愈開放」、「助長色情泛濫風氣」、「發生性行為的年齡會愈來愈早」,百分比分別有56.7%、51.4%及51%
4.      有10.7%受訪者曾上曾經上載過裸照/ 性有關的圖片/ 影片/ 資料在個人網頁/ 朋友網頁/ 網站
5.      約一成受訪者(14.2%)知其朋友其朋友有上載過裸照/ 性有關的圖片/ 影片
6.      當被別人上載自己的半裸/ 裸照/ 性行為資訊於網絡上,有61.4%會報警,23.7%會找出該人及毆打對方
7.      只有51.3%受訪者知道將半裸(女性)/裸照或影片上載於網絡上已觸犯了香港的「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
 
基於以上調查所得,我們建議:
 
1.      全面檢視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審裁制度、執法及判罰情況,鑑於近年網絡資訊發達,特別需要將網上發佈色情資訊納入考慮之範疇,以更有效保障青少年。
 
2.      面對青少年在網上接觸色情資訊之普遍性,朋輩之影響力不少,家長、老師需對青少年給予恰當輔導及指引,以開放的態度與青少年溝通,特別是教導青少年學習自重及保護自己,不可偷拍及再發放色情資訊。
 
3.      對於公共空間之監管,我們亦建議:
a)     強化執法及懲治,以減少網上欺凌行為(Cyberbullying)
 
由上面調查數據反映,若受到網上欺凌的情況,例如: 被人上戴自己的半裸/裸照/性行為資訊,他們的報復性反應(包括非網上或網上報復行為累積達四成七(47.5%),這反而是我們最擔心的,因為網上欺凌行為的迴嚮是難以評估,後果及影響亦相當深遠,報復心態處理不當亦容易將「網上欺凌」的行為激化及擴散。故有效的執法及懲治網上欺凌行為是社會、警方及司法機關最首要處理的課題,亦能起有效阻嚇「網上欺凌」行為的出現。
 
b)     傳媒應採取不偏不倚的報導手法
 
近期的藝人私照在未獲同意下被人上載至互聯網,可算是一種嚴重的網上欺凌行為,幕後黑手「奇拿」(借用漫畫《死亡筆記》主角的稱謂)更被傳媒神化為挑戰警方的英雄,此舉不但無助歇止有關的欺凌行為,反而美化或神化欺凌者的所作所為,間接鼓勵相關的行為,助長欺凌文化在網上擴散。
 
c)     設立專責兒童事務機制,維護網上兒童安全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UNESCO) 對「網上兒童安全」的課題非常關注,特別在北美國家及歐洲各國都開始成立國家行動委員會(National Action Committee,NAC),希望通過連繫各國執行有關資訊網絡法例的機構,互通消息及情報,加強彼此合作,並在現有的法律下,構思及改革原有與網絡犯罪相關的法例,適應網絡世代的轉變及新科技可能引伸的問題,並就以上項目加以深入研究及建議具體行動作回應。香港作為國際都會,卻未有任何打算設立相關的專責行動機構,針對網上兒童安全,進行研究及修訂法例的工作。故建議港府應率先在家庭議會(Family Council)之下成立專責兒童事務工作小組,或設立兒童事務專員(Chi1dren Commissioner)統籌各部門進行上述的工作。
 
d)     應在課程內加入網絡使用道德及自我保護意識
 
有部份青少年會認為將自己的裸照與親密的朋友透過互聯網分享是沒有問題; 亦以為這是小圈子的私人空間,不是甚麼問題,然而互聯網亦可以是公共空間,即使有更好的防護軟件,亦難保可能有一天會破解及公開。就是當事人不介意,公然炫耀自己的胴體,以滿足自我的表現心態,但在公共空間亦要保持基本的尊重和道德操守,亦要顧及未有辨別是非能力的成員。
 
因此在聯合國的資訊社會世界高峰會(03及05年)上,互聯網管治(Internet Governance)已成為最熱門討論的課題之一。各國議決成立互聯網管治論壇(Internet Governance Forum,IGF)進行多持份者的政策對話,嘗試建立各國同意的原則,保障使用網絡的安全,最近得悉各國已同意成立聯合陣線處理網上兒童安全的課題。不過網絡使用者的道德教育及自我保護的意識亦應予以提高,而這方面的教育應在現有課程中加入,特別是常識及通識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