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民生就是生活的瑣事

藍俊文    |   明光社項目主任 (社關行動)
30/07/2015

政改否決後,特首梁振英表示會專注於民生事務上,有評論認為這是為了建制派於未來的選戰和特首連任準備。不過,不理會政制發展,單靠政策是否就能處理好民生問題呢?對普羅小市民來說,民生問題或許並非陳義高深的社會政策,也不是那些繁重的經濟數字,而是有片瓦棲身、有地方可買餸、有一口可安心飲用的自來水。衣食住行每一件生活的瑣事,究竟哪一項和政治無關?

梁特首在競選特首時曾給香港人一個解決房屋問題的願景,可是三年以來,我們看到年青人仍然為片瓦問題而推遲結婚年齡,公屋輪候冊更突破廿七萬,「港人港地」政策流於空談,土地供應遠遠落後於房屋的需求量。套用特首的思路,房屋問題源於土地,政府曾提出增加土地的方法,可是卻一一被社會人士反對:東北發展被保育人士反對;發展郊野公園被環保人士反對;「港人港地」被既得利益者反對。政治,當然不能一下子處理所有這些問題,但民主的選舉卻讓市民能夠以選票決定政策方向,為政府提供認受性,為政策減低阻力。

領匯自2005年上市至今已十年,當年政府賤賣資產的苦果陸續浮現。在大財團的壟斷下,連鎖店佔領匯商場商戶的76%,部份商場更高達90%,小商戶在瘋狂加租下被逼撤離,小市民失去低廉的選擇。有聲音希望政府能回購領匯,不過亦有指領匯的價值已上升至回購成本過高的地步,建議用引入競爭性的墟市或商場,發展社區經濟作替代方案。可是,政府卻一直未為所動,不知是因為政府畏懼既得利益者,還是害怕在議會中缺乏支持?在這情況中,政治無法即時解決現況,但選票卻能說話,讓執政者聽見市民的意願。

飲水思「鉛」,政府在處理鉛水事件刻意淡化,處處護短,由起初將一切責任推諉給一位水喉匠,之後眼見紙包不住火才承認事件涉及承辦商,在有聲音要求追究責任時才成立專責委員會,給人的觀感和最初大相徑庭,令人不禁質疑政府是否偏袒某些有勢力人士。假如在一個民主的國度,如此傲慢的政府必然受選民唾棄。而在現行的制度下,最低限度要真正落實問責制,而問責制最基本就是要求主事人要為本身所負責政策的失誤承擔責任及找出真正要承擔責任的人。

民生就是生活上每一件瑣事,喝一口水、選一個電視台、到街市買東西、吸一口新鮮的空氣……光以為用政策,用派錢的手法就可以解決民生問題似乎低估了民主和民生的關係,亦高估了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政制問題一日不解決,政策紛爭只會如抱薪救火,薪不盡,火不滅。

曾經刊載於: 

《成報》 30/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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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得揀……

陳偉洪 | 過去10年,搬家超過10次。一家四口,由市區搬到長洲小島接受三年神學裝備;到德國短宣一年;再回小島牧養兩年;隨後出發,旅居台灣,等候上帝的吩咐。原以為暫居數月,誰不知停留四年,與旅居、流散者同行。之後又再啟航,遠赴英國,一步一步跟隨,繼續客旅人生。
11/07/2024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英國

不少香港人看到「有得揀……」這前半句話,也能立刻配上下半句。曾幾何時,我們真的盼望或相信「有得揀」。而事實上,「選擇」是銀幣的兩面、利劍的兩刃;有人能持之而勇往直前,有人卻懼之而封殺退步;自信者喜歡,無能者害怕。

英國提前大選,其實,有不少人也猜測到現屆首相會提前選舉,卻絕少料到竟提前至7月初。但知情人士,即是現屆政府的要員,在執政民望極低的情況下,在改選之前竟不是同謀選舉對策,而是相繼在宣佈改選前下注博彩。[1] 只顧謀取個人利益、蠅頭小利的官員,大概也能反映現時執政黨的素質及能力。

若你是「老闆」,大概你也能英明地作出正確的選擇。這一批「員工」雖然已在「公司」崗位上執勤了十多年,也許對一切運作或架構,已有一定的掌握、熟練。然而,正正是在一切看似駕輕就熟,就變得不思進取,不求爭取表現,但求有日過日,聽不到民聲怨道,只沉醉於吹捧掌聲。

爭取「表現」成了⻆力者的日常或必要的工作。「老闆」在生活中把一切事情看在眼裡,就能把握手上的選票,選擇最佳的「公僕」。這大抵就是民主可貴的地方。

在倉猝的預選期,候選人均各出其謀爭取或博取「老闆們(選民)」的歡心。每天早上BBC都會追訪候選人,不是某參選人坐在長途的公共客車(coaches)上接受訪問,表現出他是清廉(不坐私家車或火車),並馬不停蹄趕往下一個聚會;就是某參選人及相關人士,在一般的平民咖啡廳內進行早餐例會,避免在辦公室內偌大的會議廳中開會,予人有距離、超然、疏遠之感;又或者是現屆首相在大選前數天,接受電視台訪問,其虛擬背景也是一間普通不過的超級市場。[2]

當然,這等行徑不過是一些吸引人眼目,甚或是故作親民的舉動,來得是有點虛假,這是一般人也能看穿的技倆。但作為被選者,為成功「受聘」,多作一些「門面」工夫來討好「老闆」也不為過。這不僅是民主可貴之處,亦是它「可愛」之處。

盼望我們的城市能有一天變得更「可愛」。

 


[1] 〈英國大選|保守黨下注門 數據總監押注數十次被揭〉,星島頭條,2024年6月24日,網站:https://www.stheadline.com/realtime-world/3356907/

[2]  Chris Mason, Kate Whannel, “I've not given up on winning, says Rishi Sunak,” BBC, July 1, 2024, https://www.bbc.co.uk/news/articles/c6p2l1ln7nno.

香港同運議程回顧2023 (LGBT+ Agenda, Hong Kong 2023)

17/04/2024

爭取承認同性婚姻案
岑子杰在2013年與同性伴侶在美國結婚,2018年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聲明本港法例不承認海外註冊的同性婚姻是違憲的。岑先後在高等法院原訟庭及上訴庭敗訴,其後獲准上訴至終審法院。上訴方從三方面爭議不承認海外同性婚姻是否違反《基本法》第25條及《香港人權法案》第22條下的平等權,包括:將同性伴侶排除在婚姻制度之外是否違憲;未能為同性伴侶提供任何替代途徑以獲得法律上承認關係是否違憲;及不承認外地同性婚姻是否違憲。

終院於2023年6月28至29日開庭審理案件。上訴方表示,同性伴侶與異性伴侶本質相同,伴侶間均親密、獨立而互相依賴;如果法例不承認同性婚姻,恐向公眾傳遞錯誤訊息,令人認為同性婚姻比不上異性婚姻。上訴方又稱,法律應保障同性伴侶享有關乎私生活的核心權利,如領養後代及財產分配等。

代表律政司一方的資深大律師黃繼明指出,《基本法》將婚姻權利局限為異性婚姻,又指在「特別法優先」(lex specialis)原則下,即具體條文較一般條文被優先採用,故上訴方不能依賴保障私生活權利的條文。常任法官李義關注,人們期望私生活權利受法律保障,律政司回應指政府責任在於不干預市民私生活權利,及阻止他人干預,而政府就相關議題沒有做任何事情。

2023年9月5日,終審法院裁定岑子杰部份勝訴。五位法官一致駁回岑子杰就同性婚姻的兩項上訴議題,表示《香港人權法案》和《基本法》保障的婚姻自由僅限於異性婚姻。終院亦認同律政司採用的「特別法優先」原則,表示岑子杰一方提出的平等權利條文不適用於本案。不過,法官卻以3比2裁定政府未履行「積極義務」確立替代框架承認同性伴侶的法律關係,有違《香港人權法案》所保障的權利,終院命令由9月5日頒佈裁決起計,暫緩兩年生效。按照裁決,政府須於兩年內立法制定替代框架,以承認同性伴侶的法律關係。[1]

女跨男跨性別人士司法覆核案
代號Q的匿名人士及謝浩霖(Henry),二人為女跨男跨性別人士,她們所持的英國公民護照或英國國民(海外)護照,已將其登記性別改為男性,但因二人未完成由女轉為男的全套性別重置手術,遭入境處拒絕將其身份證上性別標記改為男性。二人認為相關政策侵犯人權並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原訟庭及上訴庭先後裁定二人敗訴,她們在2022年3月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許可,案件於2023年1月4日在終審法院審理。

五名終院法官於2023年2月6日頒佈書面判詞,裁定涉案政策違反《香港人權法案》,一致裁定Q及Henry上訴得直,撤銷入境處不准許將她們身份證上的性別標記改為男性的決定。判詞指出政策不容許跨性別人士在未接受完整性別重置手術前,改變身份證上的性別標記,會導致更多混淆或尷尬情況,也令性別標記喪失識別功能。五位法官重申,不否認社會上對於如何適當地對待跨性別人士,的確遇到不少實在及困難的議題,但解決這些困難的辦法,與身份證的性別標記無關。

法官不接受以女跨男過渡時有機會出現逆轉並導致有關跨性別人士懷孕為由,才規定以完整性別重置手術作為更改性別標記的準則,因為女跨男人士接受的荷爾蒙治療,包括面部毛髮生長、乳房切除手術等均是不可逆轉,接受這些治療的跨性別人士經歷如此漫長、痛苦的磨難獲得符合自我認知的身份,不大可能決定回復其原生性別,而為了懷孕而回復原生性別的機會更微。判詞指是次判決只針對女跨男的個案,不適用於男跨女的情況。

政府發言人於2月7日表示,因應終審法院所作出的判決,正審慎研究並檢視有關更改身份證上性別的政策,在徵詢法律意見之後,再作出跟進行動,以遵守終院就本案作出的判決。[2]最新發展:政府在2024年4月3日公佈,於當日開始,除了已完成整項性別重置手術的人士可更改身份證上的性別記項外,若有關人士能提交相關醫學證明及文件,證明完成切除乳房、由女性重置為男性,或切除陰莖或睪丸、由男性重置為女性的手術治療,以及符合特定資格準則和要求,入境事務處處長會按個案的個別情況,考慮是否批准其更改身份證上性別記項的申請。申請人須使入境處長信納她/他患有性別不安,在提交申請日期前至少兩年內已持續以另一性別生活,餘生會繼續以另一性別生活,在緊接申請日期前最少兩年內已持續接受異性荷爾蒙治療,並會在未來持續接受該治療。申請人會按處長就其荷爾蒙水平作抽查的要求,提交相關血液測試報告。申請人須符合上述所有條件,並作出有關法定聲明。處長會就其個別情況,考慮是否批准其申請。不過,政府同時強調,此次政策上的修訂只關乎更改身份證上的性別記項,而身份證上所標示的性別並不代表有關人士法律上的性別。而此次的修訂,也不會影響其他政府政策,或香港法律下或相關法律程序上關乎性別的處理方法。)[3]

提供卵子女同志成普通法下的父母
一對女同性伴侶B和R於2019年在南非結婚,2020年兩人在當地接受「互惠人工受孕」(Reciprocal IVF),先提取R的卵子與男性捐贈者的精子結合成胚胎,之後植入B體內,其後B在港誕下一名嬰兒K。二人欲登記成為嬰兒的「父母」,但只有懷胎誕下嬰兒的B可以在嬰兒K的出世紙上被列作「母親」,而提供卵子的R則在法律上不可被視作嬰兒K的「父母」(parent)。二人入稟本港的高等法院,要求法庭宣告R在法律上是K的「父母」。

法官歐陽桂如在2023年8月作出裁決,她援引了一宗英國案例,當中指出「親生父母」(natural parent)與「法定父母」(legal parent)有所不同,她認為這種解讀方式適用於香港,即一個人能否成為「法定父母」,應由法例定義,其判詞亦指出,受條例所限,只能裁定R為嬰兒K的「普通法下的父母」(parent at common law)。若有關人士要取得法定「母親」的名份,仍須靠立法機關填補法律上的空缺。[4]

公屋和居屋案
Nick Infinger和同性伴侶在加拿大結婚後,在港以「一般家庭」身份申請公屋,惟房委會指二人不符合申請指引中的「夫婦」定義,拒絕其申請。Infinger於2018年申請司法覆核,挑戰房委會的決定,認為有關情況違反了《基本法》及《人權法》,要求撤銷決定。

另外一宗司法覆核,吳翰林及李亦豪2017年在英國註冊結婚,二人為本港永久居民,吳於2018年以個人身份購入一個居屋單位,因本港不承認海外註冊的同性婚姻,房委會拒絕承認李為吳的「家庭成員」,吳翰林於2019年提出司法覆核,指房委會的決定違反了《基本法》。該案原由吳翰林提出,期間吳去世,李亦豪取替其伴侶成為申請人延續案件。

高等法院原訟庭分別先後裁定房委會公屋及居屋計劃的配偶政策,歧視海外註冊的同性伴侶,實屬違憲及不合法,違反《基本法》第25條及《香港人權法案》第22條。房委會就上述兩案提出上訴,質疑有關決定不涉及《基本法》第25條及《香港人權法案》第22條所保障的平等權利,認為異性配偶及同性配偶並不適合比較。另外,「配偶政策」排除同性伴侶申請公屋等資格,以及拒絕同性配偶在毋須補地價的情況下成為居屋單位的聯名業主,屬於回歸前的公共房屋社會福利制度申請資格準則,規定只有異性夫婦有權提出該等申請,而且香港現時只認可異性婚姻,異性夫婦享受社會福利的權利是受到《基本法》第26條所保障。

上訴庭於2023年10月17日頒下判詞,駁回房委會的上訴,即維持原審裁定兩案中的同性伴侶勝訴的裁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法官鮑晏明及區慶祥頒佈判詞指,本案不牽涉異性夫婦享受社會福利的權利,即使房委會批准同性伴侶申請公屋,也不會影響異性夫婦申請公屋的權利,只會影響異性夫婦輪候公屋的平均等候時間,但平均等候時間並非由《基本法》所保障,而是取決於在當時可用的單位數量和申請人數量。另外,涉案居屋配偶政策所牽涉的是同性伴侶原本已擁有的居屋單位,他們如申請同住或成為聯名業主,也不會影響異性夫婦可申請居屋單位的數目。[5] 房委會於2023年11月初表示判決涉及重要法律原則,對房委會政策影響深遠,經仔細研究判詞及徵詢法律意見後,決定上訴至終審法院。[6]最新發展:2024226日,上訴庭頒下判詞,指有關案件涉及廣泛重要的法律觀點,故批終極上訴許可。[7]

同性伴侶繼承遺產案
上文提及的男同性戀者吳翰林於2020年12月自殺離世,他於2019年曾入稟法院,指出《無遺囑者遺產條例》和《財產繼承(供養遺產及受養人)條例》不承認同性婚姻的做法,令他將來身故後,丈夫無法繼承單位,違反《基本法》和《人權法》,要求法庭修正條例對「有效婚姻」、「配偶」、「丈夫」和「妻子」的定義。[8] 高等法院原訟庭在2020年9月裁定吳翰林勝訴,指出《無遺囑者遺產條例》等對同性伴侶與異性伴侶有差別對待,而該差別待遇屬不合法,並構成性傾向歧視。政府就裁決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在2023年10月24日頒佈書面判詞,駁回政府上訴,下令政府支付對方訟費。[9] 律政司於11月提出上訴。[10]最新發展:2024226日,上訴庭頒下判詞,指有關案件涉及廣泛重要的法律觀點,故批終極上訴許可。[11]

香港公眾對同性婚姻看法的研究
由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比較法與公法研究中心、香港中文大學性小眾研究計劃、北卡羅萊納大學法學院的人權法計劃,於2023年5月17日聯合發表一項有關香港公眾對同性婚姻看法的研究,結果發現,香港人近年對同性婚姻的支持度正在上升。研究團隊稱,他們在2013年作出的同類研究,當時只有38%受訪香港市民認為應該允許同性伴侶結婚,2017年的同類研究,則有50.4%受訪市民贊同同性婚姻。到了2023年,受訪的1,551名香港市民中,有60%支持同性婚姻,不支持同性婚姻的為17%,有23%持中立態度。研究亦發現,有85%的受訪市民表示同性伴侶應享有異性伴侶所擁有的部份權利,71%表示香港應制訂防止性傾向歧視的法例。[12]

香港同樂運動會
2023年香港同樂運動會(Gay Games,簡稱同運會)已於11月3至11日舉行。[13]

小結
有同性戀者為了令本港承認海外註冊的同性婚姻而提出司法覆核,終院的判決更指政府未履行「積極義務」確立替代框架承認同性伴侶的法律關係,此案進一步令公眾思考,香港是否應該推行「同性伴侶的民事結合」制度。這種安排看似是可以避免實施同性婚姻的權宜之計,但實際上它與確立同性婚姻卻是一步之遙,回顧外國的經驗,幾乎所有訂立了民事結合制度的國家,最終亦會將同性婚姻合法化。

有些同性戀者不只爭取民事結合或同性婚姻,從公屋、居屋、遺產繼承,捐卵的女同志希望成為嬰兒父母的司法覆核案看來,他們將會繼續努力爭取更多權利,而這些權利很可能包括同性伴侶領養孩子的權利,一男一女婚姻制度一旦瓦解,這對下一代有何影響?在更改現行婚姻制度前,社會應否同時將兒童權利也納入考慮的範圍?婚姻制度是否應保障孩子的自然權利,就是由親生父母養育的權利?這些問題都是在意圖改變一男一女婚姻制度前,值得社會各界人士慎重思考。


[1]〈岑子杰爭承認海外同性婚姻 終極上訴 稱應保障核心權利〉,明報加西網,2023年6月29日,網站:https://www.mingpaocanada.com/VAN/htm/News/20230629/hk-gna1_r.htm(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4月8日);〈政府拒承認同性海外婚姻  岑子杰提終極上訴 擇日頒判詞〉,法庭線,2023年6月29日,網站:https://thewitnesshk.com/%E6%94%BF%E5%BA%9C%E6%8B%92%E6%89%BF%E8%AA%8D%E5%90%8C%E6%80%A7%E6%B5%B7%E5%A4%96%E5%A9%9A%E5%A7%BB-%E5%B2%91%E5%AD%90%E6%9D%B0%E6%8F%90%E7%B5%82%E6%A5%B5%E4%B8%8A%E8%A8%B4-%E6%93%87%E6%97%A5%E9%A0%92/(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4月8日);〈終院:應設替代框架承認同性伴侶 政府未履「積極義務」裁違憲 暫緩兩年生效〉,明報加西網,2023年9月6日,網站:https://www.mingpaocanada.com/van/htm/News/20230906/HK-gaa1_r.htm(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9月13日);〈不承認同性婚姻 一致裁不違憲〉,明報加西網,2023年9月6日,網站:https://www.mingpaocanada.com/van/htm/News/20230906/HK-gaa2_r.htm(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9月13日);https://www.i-cable.com/%E6%96%B0%E8%81%9E%E8%B3%87%E8%A8%8A/140930/%E5%B2%91%E5%AD%90%E6%9D%B0%E7%88%AD%E5%8F%96%E6%89%BF%E8%AA%8D%E6%B5%B7%E5%A4%96%E5%90%8C%E6%80%A7%E5%A9%9A%E5%A7%BB%E7%B5%82%E6%A5%B5%E4%B8%8A%E8%A8%B4-%E6%B3%95%E5%AE%98%E6%8A%BC%E5%BE%8C/https://www.i-cable.com/%E6%96%B0%E8%81%9E%E8%B3%87%E8%A8%8A/156744/%E5%BF%AB%E8%A8%8A-%E7%88%AD%E5%8F%96%E6%89%BF%E8%AA%8D%E6%B5%B7%E5%A4%96%E5%90%8C%E6%80%A7%E5%A9%9A%E5%A7%BB-%E5%B2%91%E5%AD%90%E6%9D%B0%E7%B5%82%E6%A5%B5%E4%B8%8A%E8%A8%B4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3608156/%E3%80%90%E7%B5%82%E6%A5%B5%E4%B8%8A%E8%A8%B4%E3%80%91%E5%B2%91%E5%AD%90%E6%9D%B0%E5%90%8C%E6%80%A7%E5%A9%9A%E5%A7%BB%E4%B8%8D%E7%8D%B2%E6%89%BF%E8%AA%8D%E3%80%80%E7%B5%82%E9%99%A2%E8%A3%81%E5%AE%9A%E9%83%A8%E5%88%86%E4%B8%8A%E8%A8%B4%E5%BE%97%E7%9B%B4?mtc=10012https://www.inmediahk.net/node/%E7%A4%BE%E9%81%8B/%E5%B2%91%E5%AD%90%E6%9D%B0%E4%B8%8A%E8%A8%B4%E7%B5%82%E9%99%A2%E7%88%AD%E5%8F%96%E6%89%BF%E8%AA%8D%E6%B5%B7%E5%A4%96%E5%90%8C%E6%80%A7%E5%A9%9A%E5%A7%BB-%E5%BC%B7%E8%AA%BF%E8%88%87%E7%95%B0%E6%80%A7%E5%A9%9A%E5%A7%BB%E7%9B%B8%E7%AD%89-%E6%B3%95%E4%BE%8B%E9%81%95%E5%B9%B3%E7%AD%89%E6%AC%8A%E5%88%A9

[2]劉安琪:〈跨性別人求改身份證性別 終院上訴得直 上訴人:案件有深遠影響〉,《香港01 》,2023年2月7日,網站:https://www.hk01.com/article/864362?utm_source=01articlecopy&utm_medium=referral(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3月14日);〈未完成重置手術不獲改身分證性別 跨性別者提終極上訴〉,《明報》,2023年1月4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8%81%9e/article/20230104/s00001/1672819966989/%e6%9c%aa%e5%ae%8c%e6%88%90%e9%87%8d%e7%bd%ae%e6%89%8b%e8%a1%93%e4%b8%8d%e7%8d%b2%e6%94%b9%e8%ba%ab%e5%88%86%e8%ad%89%e6%80%a7%e5%88%a5-%e8%b7%a8%e6%80%a7%e5%88%a5%e8%80%85%e6%8f%90%e7%b5%82%e6%a5%b5%e4%b8%8a%e8%a8%b4(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3月14日);凌子淇:〈跨性別身份終極上訴 以性別從置手術為標準 令跨性人恆常受辱〉,《香港01》,2023年1月4日,網站:https://www.hk01.com/article/853755?utm_source=01articlecopy&utm_medium=referral(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3月14日);〈2跨性別人士改證件性別遭拒 上訴庭批許可上終院叩門〉,東網,2022年5月13日,網站: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513/bkn-20220513133148944-0513_00822_001.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3月14日)。

[3] 〈更改身份證性別記項政策修訂〉,政府新聞網,2024年4月3日,網站:https://www.news.gov.hk/chi/2024/04/20240403/20240403_114508_470.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4月9日)。

[5] 劉曉曦:〈房屋政策排除同志配偶被裁定違憲 上訴庭駁回房委會上訴〉,《星島日報》,2023年10月17日,網站: https://www.stheadline.com/society/3282690/%E6%88%BF%E5%B1%8B%E6%94%BF%E7%AD%96%E6%8E%92%E9%99%A4%E5%90%8C%E5%BF%97%E9%85%8D%E5%81%B6%E8%A2%AB%E8%A3%81%E5%AE%9A%E9%81%95%E6%86%B2-%E4%B8%8A%E8%A8%B4%E5%BA%AD%E9%A7%81%E5%9B%9E%E6%88%BF%E5%A7%94%E6%9C%83%E4%B8%8A%E8%A8%B4;朱棨新:〈同性配偶被排除公共房屋政策被裁違憲 房委會上訴被駁回〉,《香港01》,2023年10月17日。https://www.hk01.com/article/952076?utm_source=01articlecopy&utm_medium=referral;〈申公屋不獲理 已婚同志提覆核〉,東方日報,2018年11月24日,網站: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81124/mobile/odn-20181124-1124_00176_047.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4月7日)。

[11] 〈同志公屋居屋平權案 律政司獲批終極上訴許可〉。

同運議程LGBT+ Agenda (2023年12月)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12/01/2024

承繼自席捲全球的西方性解放浪潮,其推動性文化改革的核心意識是:任何性傾向和性別身份都是天生、正常、不可改變及道德正當的。透過一步一步滲透文化、教育和法律,它強制異見者消音,並瓦解「性別、婚姻、家庭」等倫理價值。

全球

2023年11月8日,梵蒂岡以葡萄牙語撰寫聲明,以回應一位巴西主教向梵蒂岡詢問教會對跨性別者的立場,聲明表示跨性別者包括那些接受過荷爾蒙替代療法或變性手術的人,他們可以「在與其他信徒相同的條件下」接受洗禮、成為教父母及擔任教堂婚禮的見證人,但前提是在信徒中不會「引起公眾醜聞或在忠誠上有迷失的風險」,但該項聲明並未清楚說明公開醜聞涉及甚麼事情。有關聲明沒有提供具體細節,一切還是取決於教牧以謹慎的態度去回應,並澄清在教會眼中「這樣的職能並不構成權利」。[1]

梵蒂岡在2023年12月18日宣佈,教宗方濟各正式批准,讓天主教神父祝福同性伴侶,這是政策的徹底轉變,使教會更具「包容性」,但天主教教會仍維持對同性婚姻的嚴格禁令。有關文件重申婚姻是男人和女人之間的終生結合,強調對同性伴侶的祝福不得與任何特定的天主教慶祝活動或宗教儀式掛鈎,也不應作為授予民事結合的儀式。而且,有關的祝福不能成為特定的儀式,甚至不能涉及婚禮中應有的服裝和象徵性的行動。[2]

2023年11月上半旬,在英國倫敦舉行了聖公會主教會議,投票贊成了一項由牛津主教Steven Croft提出的修正案,Croft動議以「愛與信仰的祈禱」文本為同性伴侶祈禱。「愛與信仰的祈禱」包含了集合了一系列祈禱、閱讀和其他資源,透過有關內容為彼此相愛的同性伴侶祈禱,也讓希望在上帝面前憑著信心感謝並標記這種愛的同性伴侶,透過有關內容去祈禱。在10月份時,其實主教院已大致同意在一些現有的教會服侍中使用「愛與信仰的祈禱」。總主教會議同意Croft的動議,代表聖公會很快在試行的基礎上推出為同性伴侶祈求上帝保守的特殊祈禱和奉獻儀式。[3]

繼游泳、單車、田徑、橄欖球的國際或部份國家內的賽事禁止跨性別運動員參加以後,國際板球理事會亦在2023年11月21日宣佈,依據該會新的規定,經歷過男性青春期的跨性別運動員將不符合參加國際女子板球比賽的資格。[4]

2023年10月27日,聯邦上訴法院小組似乎會允許美國西維珍尼亞州的一名跨性別中學生參加女子田徑比賽,這名男跨女人士名為Pepper-Jackson,為一名八年級生(大概相當於香港的中二),儘管州法例試圖禁止跨性別女學生參與公立學校的女子運動隊。2023年2月,美國第四巡迴上訴法院維持了曾一度發出的臨時禁令,阻止法例實施,這令Pepper-Jackson可以繼續參加女子組賽事,州政府亦曾在這宗案件審訊期間,要求最高法院解除臨時禁令,但在4月時遭法院拒絕。代表Pepper-Jackson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及機構Lambda Legal,認為州法例禁止跨性別學生加女子組賽事屬歧視行為,亦違反了「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美國第四巡迴上訴法院仍在審理這宗案件。媒體推測,這宗案件很有可能將由最高法院作最終裁決。[5]

美國佛蒙特州基督教學校Mid Vermont Christian School of Quechee放棄了參加2023年2月21日女子籃球比賽,稱對手隊伍的跨性別球員危及了「比賽的公平性和我們球員的安全」。負責管理學校體育和活動的組織、佛蒙特州校長協會執行委員會在3月時裁定,Mid Vermont Christian School違反了該委員會關於種族、性別和殘疾意識的政策,因此沒有資格參加未來的錦標賽,該校在11月21日向聯邦法院提出訴訟,稱佛蒙特州教育局拒絕讓該基督教學校及其學生參與州級別的教育活動及運動聯盟,是對學校構成宗教歧視。[6]

2023年11月1日,代表美國田納西州跨性別青少年及其家人的律師,入稟美國最高法院,要求法院廢除禁止醫療機構對未成年人提供性別確認治療的禁令。自2021年以來,已有20多個州頒佈了禁止或限制此類治療的法例,有報道稱,這些治療在美國已經存在了10多年,也有主要醫學協會的認可。代表跨性別青少年及其家庭成員、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的律師聲稱,有關法例剝奪了有這些家庭的尊嚴,並給予孩子訊息,令他們覺得自己沒有自由生活得更健康和快樂。[7]

美國密蘇里大學健康中心在2023年8月28日宣佈,不再對未成年人提供用於轉變性別的青春期阻斷劑和荷爾蒙。該決定是基於一項新法例——禁止該州的跨性別未成年人士開始性別肯定治療。雖然該法例允許曾接受治療的人繼續接受治療,但一些有提供這類治療的機構完全停止供應相關治療,因為他們擔心新法例中的條款會讓他們承擔法律責任。華盛頓大學跟密蘇里大學健康中心一樣,停止為未成年人提供性別肯定的治療,此行動迎來反對的聲音,兩名跨性別男孩在2023年11月16日提出聯邦訴訟,尋求推翻密蘇里大學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性別確認治療的決定。[8]

2023年11月28日,位於美國南佛羅里達州的君主高中(Monarch High School)出現示威活動,有數十名學生罷課。事緣在11月27日,有官員調查一名跨性別學生被允許參加女子排球隊的事件,該校的校長,以及其相關工作人員因違反州法例而被撤職及接受調查。學生參與示威活動,以表達對跨性別同學參加女子運動隊的支持。[9]

2023年12月13日,美國佛羅里達州有三名教師入稟法院,指控該州禁止教師在學校內使用自己喜歡的代名詞,原告認為這侵犯了他們的憲法權利。有關法例在2023年7月時在佛羅里達州生效,該法禁止學校員工要求學生用他們喜歡的代名詞來稱呼他們,如果該代名詞有別於他們的生理性別。[10]

資深戲劇愛好者、女跨男學生Max Hightower原本在學校的音樂劇Oklahoma!擔任一個重要的角色,其中包括獨唱部份。Hightower一直興奮地準備扮演小販的角色,但在正式公演前,校長告訴他的家人,根據一項新政策「只有男性才能扮演男性,只有女性才能扮演女性」,她失去表演機會,並感到非常震驚,不單只她,其他女生也無法反串演出男性的角色。學校的舉動惹來非議。2023年11月13日,美國德州謝爾曼獨立學區的董事為此進行投票,一致決定維持音樂劇的原班人馬,而Hightower可以演回原來的角色。[11]

2018年,美國華盛頓州推出法例,禁止持有執照的專業治療師「對18歲以下的病人進行更正治療(有關治療幫助個別人士克服同性性吸引或性別身份混亂)」,包括禁止宗教團體、教會或宗教組織進行類似的諮詢和治療。Brian Tingley是一位基督徒治療師,他認為該法侵犯了他的言論自由和自由實踐宗教的權利,於是在2021年起訴州政府,同年8月,華盛頓西區聯邦地方法院撤銷了Tingley的案件,他提出上訴,2022年9月,美國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維持了下級法院的裁決,認為憲法允許各州制定法例,保護青少年免受持證治療師進行更正治療的傷害,Tingley再次上訴,結果美國最高法院在2023年12月11日拒絕聆訊此案。[12]

美國佛羅里達州州長Ron DeSantis在2023年5月簽署了《兒童保護法》,禁止「兒童」參加任何涉及性或猥褻行為的「成人現場表演」,違反法規的餐廳或其他場所可能被吊銷執照,甚至被刑事檢控。雖然該法例沒有明確提到變裝表演,但人們普遍認為它是針對變裝表演,該法例已在5月生效。位於佛羅里達州奧蘭多的Hamburger Mary's Restaurant and Bar為該法提出法律訴訟,認為法例侵犯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論自由,餐廳經常舉辦變裝表演、喜劇小品和舞蹈。7月,佛羅里達州的一名聯邦法官暫時阻止了該法例生效,其後,佛羅里達州要求最高法院恢復該法例,但在11月16日,美國最高法院拒絕了州政府的要求。[13]

明光社

為了騰出學校圖書館書架的空間,多增加反映社區既豐富又「多元」的書籍,加拿大安大略省教育部曾在2023年發出指令,要求學校圖書館管理員「重點審查2008年或以前出版的書籍」。結果是,有些學校並沒有承擔責任實際審查書籍、根據一系列標準(儘管這些標準可能有問題)來策劃剔除書籍的艱巨任務,而是簡單地將2008年之前出版的所有書籍下架。被移走的書籍包括了J. R. R. Tolkien的《魔戒》、George Orwell的1984,還有《聖經》等。有關注這情況的人士提出,以多元、平等和包容為口號,其實背後反映了對同性戀、跨性別主義等意識形態的認同。對於大量書籍在學校圖書館消失,學生和家長都十分關注,結果安大略省教育部長在2023年9月13日公開表示,已向相關的學區發出信件,要求停止清除舊書籍行動。[14]

歐洲人權法院2023年5月裁定羅馬尼亞未能承認同性伴侶關係,沒有確立他們的擁有的權利,有關裁決是強迫該國的執政者擴大對LGBT(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群體的保護。總理丘克(Marcel Ciolacu)在11月23日表示,羅馬尼亞社會還沒準備好維護LGBT的權利。[15]

羅馬尼亞的法院在2023年12月14日裁定,摩爾多瓦國防部和另一個軍事單位必須向前士兵Marin Pavlescu支付120,000列伊(約21萬港元),以作為對Pavlescu的賠償,他因為其同性戀傾向而在軍隊中遭到毆打和嘲笑。[16]

2023年12月4日,美國政府擴大了對烏干達官員的簽證限制政策,認為烏干達政府及官員要對鎮壓包括LGBT社群在內等邊緣群體負上責任,美國同時也宣佈對另一非洲國家津巴布韋的官員,實施新的簽證限制政策。[17]

2023年6月,尼泊爾最高法院頒佈了一項臨時命令,允許同性伴侶登記婚姻。大概五個月後,第一對同性伴侶在11月29日登記結婚,一對新人分別為35歲的男跨女跨性別人士Maya Gurung,他的法定性別仍然是男性,另一位則是27歲的男性Surendra Pandey。[18]

2023年11月21日,泰國總理賽塔(Srettha Thavisin)表示,內閣已批准一項婚姻平等法草案提交國會,法案的一讀已在12月21日獲國會眾議院通過。總理府副發言人Karom Polpornklang曾向美聯社透露,「民事和商事法」修正案將法律用詞「男人和女人」改為「個人」,將「丈夫和妻子」改為「婚姻伴侶」,這將使同性伴侶在法律上獲得與異性伴侶相同的權利。草案如獲眾議院三讀通過、參議院通過及泰王的同意,將令同性婚姻在泰國合法化。[19]

一位研究公共衛生研究員,聯同心理治療師、性學專家及一名「逆轉變(曾轉變性別但後來回復原生性別)」人士,在2023年12月出版的學術期刊《性行為檔案》(Archives of Sexual Behavior)中,發表了一篇名為〈昔日以跨性別為身份的青年中的逆轉變和停止〉“Detransition and Desistance Among Previously Trans-Identified Young Adults”的文章,當中提及一項針對年輕跨性別者的研究,研究對象是一群平均花了近五年的時間來確定自己跨性別身份的青年,結果發現,在他們停止接受醫學治療或停止以異性作為身份後,他們的幸福感提升了,性別焦躁的情況亦緩和了。[20]

本地

現時公屋及居屋計劃不承認海外註冊的同性伴侶,Nick Infinger、吳翰林及其伴侶李亦豪分別先後入稟法院挑戰有關政策,高等法院原訟庭判房委會敗訴,2023年10月,上訴庭亦駁回房委會的上訴。房委會在2023年11月表示,決定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房委會表示,判決涉及若干重要法律原則,對政策影響深遠,在研究判詞及徵詢法律意見後決定上訴。[21]

2023年香港同樂運動會(Gay Games)已在11月3至11日舉行。2017年,世界同性戀運動聯合會(Federation of Gay Games,FGG)宣佈香港主辦2022年的同樂運動會,但不到兩年後,因社會運動、疫情來襲,令賽事延至2023年舉行,活動亦多了墨西哥的瓜達拉哈拉越洋合辦。[22]

(資料截至2023年12月22日)


[1] C. Mandler, “Vatican says transgender people can be baptized and become godparents – but with caveats.” CBS News. November 9, 2023, https://www.cbsnews.com/news/vatican-says-transgender-people-can-be-baptized-become-godparents-but-with-caveats-pope-francis/.

[2] Nicole Winfield and David Crary, “Pope approves blessings for same-sex couples that must not resemble marriage.” AP. December 19, 2023, https://apnews.com/article/vatican-lgbtq-pope-bfa5b71fa79055626e362936e739d1d8.

[3] “Synod backs trial of special services asking for God’s blessing for same-sex couples.” The Church of England, Nov 15, 2023, https://www.churchofengland.org/media-and-news/press-releases/synod-backs-trial-special-services-asking-gods-blessing-same-sex.

[4] Pa Sport Staff, “Transgender women banned from playing international cricket by ICC,” Independent, November 21, 2023, https://www.independent.co.uk/sport/cricket/cricket-transgender-women-ban-icc-b2451178.html; https://edition.cnn.com/2023/11/22/sport/cricket-trans-women-rules-intl-spt/index.html.

[6] Lisa Rathke, “Christian school that objected to transgender athlete sues Vermont after it’s banned from competing.” AP, November 23, 2023, https://apnews.com/article/christian-school-lawsuit-transgender-game-vermont-370d7a580fe4ef19a2dcd8cbe54539ddhttps://adfmedia.org/case/mid-vermont-christian-school-v-bouchey.

[7] Kimberlee Kruesi, “ACLU and families of trans teens ask Supreme Court to block Tennessee ban on gender-affirming care.” AP. November 8, 2023. https://apnews.com/article/tennessee-transgender-gender-affirming-care-ban-f58714b70298e2eb65ce833c2d4ae3b9.

[8] Annelise Hanshaw, “Transgender minors sue University of Missouri for refusing puberty blockers, hormones,” Missouri Independent. November 16, 2023, https://missouriindependent.com/2023/11/16/transgender-minors-sue-university-of-missouri-for-refusing-puberty-blockers-hormones/.

[9] “Staff reassigned at Florida school after allegations that transgender student played on girls’ team,” Associated Press, November 29, 2023, https://apnews.com/article/transgender-athlete-florida-4b7a7768731b0d34c9fe04ed5149c31d.

[12] “The Supreme Court rejects an appeal over bans on conversion therapy for LGBTQ+ children.” AP. December 11, 2023. https://apnews.com/article/supreme-court-lgbtq-conversion-therapy-ban-af3539f21f8618218b5029236182395d; Ian Millhiser, “The Supreme Court hands down a small but unexpected victory for LGBTQ people.” Vox. December 11, 2023. https://www.vox.com/scotus/2023/12/11/23889129/supreme-court-conversion-therapy-washington-lgbtq-tingley-ferguson; https://adflegal.org/article/counselor-challenged-washington-state-law-threatens-free-speech-harms-clients.

[13] Nina Totenberg and Annie Gersh, “Florida drag shows win temporary victory in Supreme Court,” npr, November 16, 2023, https://www.npr.org/2023/11/16/1208570685/supreme-court-florida-anti-drag-law; https://www.flsenate.gov/Session/Bill/2023/1438.

[14] Clare Walker, “Pre-2008 Books Destroyed to Enforce ‘Diversity, Equity and Inclusion’.” National Catholic Register. National Catholic Register. December 2, 2023. https://www.ncregister.com/blog/ontario-schools-destroy-pre-2008-books; Nicole Brockbank, Angelina King, “'Empty shelves with absolutely no books': Students, parents question school board's library weeding process.” CBC Investigates. September 13, 2023. https://www.cbc.ca/news/canada/toronto/peel-school-board-library-book-weeding-1.6964332; https://toronto.ctvnews.ca/ontario-education-minister-asks-school-board-to-halt-library-book-removal-process-1.6560526.

[15] Reuters, “Romania is not ready to uphold same-sex couples’ rights – PM.” The Times of India, Nov 24, 2023, https://timesofindia.indiatimes.com/world/europe/romania-is-not-ready-to-uphold-same-sex-couples-rights-pm/articleshow/105457463.cms?from=mdr.

[16] Madalin Necsutu, “Gay Soldier wins Harassment Lawsuit in Moldova.” BalkanInsight. December 15, 2023. https://balkaninsight.com/2023/12/15/gay-soldier-wins-harassment-lawsuit-in-moldova/.

[17] Kanishka Singh, “US restricts visas for Uganda, Zimbabwe officials, citing repression.” Reuters. December 5, 2023. https://www.reuters.com/world/us-restricts-visas-uganda-zimbabwe-officials-citing-repression-2023-12-04/.

[18] 〈尼泊爾首對同性伴侶登記結婚〉,《信報財經新聞》,2023年12月1日,網站:https://www1.hkej.com/dailynews/international/article/3625978/尼泊爾首對同性伴侶登記結婚(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1月25日);Nicholas Yong and BBC Nepali, “Nepal registers first same-sex marriage hailed as win for LGBT rights,” BBC News, December 1, 2023, https://www.bbc.com/news/world-asia-67574710https://www.am730.com.hk/國際/尼泊爾同性婚姻合法化-首對登記同性伴侶開心稱-我們做到了-/414831(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1月25日)。

[19] 〈泰國眾議院首讀通過同性婚姻草案〉,無綫新聞,2023年12月22日,網站:https://news.tvb.com/tc/world/6584e8ab60d467442795c6a9/國際-泰國眾議院首讀通過同性婚姻草案(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1月25日); Sebastian Strangio, “Thai Cabinet Approves Draft Law on Marriage Equality.” The Diplomat. November 22, 2023, https://thediplomat.com/2023/11/thai-cabinet-approves-draft-law-on-marriage-equality/https://www.hk01.com/即時國際/974273/泰國同性婚姻草案-國會下議院首讀通過(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1月25日)。

[20] Bernard Lane, “Better, after.” Gender Clinic News. December 8, 2023. https://www.genderclinicnews.com/p/better-after; https://link.springer.com/article/10.1007/s10508-023-02716-1.

[21] 〈高院裁定公屋及居屋配偶政策違憲及構非法歧視 房委會上訴至終院〉,無綫新聞,2023年11月8日,網站:https://news.tvb.com/tc/parliament/654b0b45c2017685fac429b3/法庭-高院裁定公屋及居屋配偶政策違憲及構非法歧視-房委會上訴至終院(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1月25日);〈同志公屋居屋平權案 房署上訴終院〉,《明報》,2023年11月8日,網站:https://www.mingpaocanada.com/van/htm/News/20231108/HK-ghc1_r.htm(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1月25日)。

[22]李峻嶸:〈世紀.五無閒話:有關同樂運動會的二三事〉,明報新聞網,2023年11月17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pns/%E4%BD%9C%E5%AE%B6%E5%B0%88%E6%AC%84/columnist/20231117/s00184/1700153626925(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1月25日)。

警察社會?軍法管治?

陳永浩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義務)
28/06/2022

當警察社會變成了生活日常

何謂警察社會?警察國家(德文:Polizeistaat,又譯為警察社會),本為一個政治學及社會學術語,用於描述一種政府自稱為維護人民的監護者及擁有法定權力,但卻在缺乏法律程序及違反人民意願的前提下,以行政力量和非常手段,強行操控和改變人民大小生活方式的社會形態。

明光社

話說回來,警察(這裡以普通員警police constable作解釋)中的police 一詞,是源於古希臘文,帶有維持秩序,促進社會和平,保障公共安全及保障財產等意義。而constabulary則為英語,代表警察是以紀律部隊,而不是以個人保鑣、江湖俠士、或是無紀律的散兵游勇形式存在。現今社會中,以城市警察部門運作的警隊制度,最早見於英國倫敦警察廳(即大家時常聽到的「蘇格蘭場」,那裡曾是倫敦警察廳的總部所在),而香港因曾經是英國殖民地,順理成章地,也成為全亞洲首個設有現代警察制度的地區。香港警察隊更在60年代被冠以「皇家香港警察」稱呼,直至1997年才被改稱為香港警隊。

事實上,不論古今中外,無論藉著甚麼形式,社會上總有維持社會正義、保護社會安全的需要,而警察作為使社會能正常運作,能為社會「除暴安良」,的確是社會安全的守護天使。然而,若果天使原有的良善有一天變歪了,權力使人腐化,由維持社會正義變成了唯我獨尊,天使便會折翼變成那惡者,若果社會又缺乏對之制約、制衡的機制,警察社會就應運而生了。

「警察社會」這一術語首見於1851年,意指當時在德意志地區和奧地利帝國中,為了維持秩序而使用國家警察部隊來對抗人民的情況。在歐洲列強帝國,戰爭與革命動盪中,很多國家都以常駐警力來維持社會秩序,甚或其政權運作。在這種普遍強化警隊的情況下,「警察國家」一詞就是用來形容因專門加強警察力量,最後卻變成過於猛烈,不受制約,並且常以「僵化和鎮壓性」方式對付市民和反對力量的情況。而警察國家亦常與法西斯主義,共產主義等意識並存,並常與諸如法國大革命爆發後,雅各賓俱樂部殘暴對付異己,或在羅馬帝國時期,政府鎮壓反對勢力等歷史事件作比對。[1]

或許有人認為,「犯法就是犯法」,警察只為執行法律,只是照章執行,本身並無不妥。這其實是源於對法治的理解角度不同。一般人以為法治只是「知法守法」,這是典型以法而治(rule by law),是一種較為狹義的解釋,以為一切只依據法律治理事情即可。可惜的是,世界上很多政府表面上是以法而治,實際上卻將法律用作方便管治的工具,政府可以選擇去遵行法律,但若該法律不利它們,或對它們來說並不合宜,便可以置之不理。[2] 真正廣義的法治,在於保護人民不受不義侵犯,尊重個人自由;這除了確立個人行為界限(注意,尊重個人自由的確不等於鼓勵犯法),但更重要是對政府,以及不同的充權機構的限權。這就是以法限權(rule of law),[3] 據香港前首席大法官楊鐵樑爵士所言:「如果法律本身非常嚴苛,依著法律辦事也不算是rule of law。」[4]

在警察國家中,當權者往往自命為無知人民的監護人,因著保護人民,他們就有義務(權)去糾正人民的錯誤,甚至主動指導人民應該如何做,而即使這些作為明顯地違反了人民的意願,也要強力執行以突顯其正確性,以便維持正當的社會秩序的樣子。[5]  這種以人民福祉為由,實為侵犯個人自由的行為,成為了很多警察國家的集權主義和社會控制的要素。而為能順利執行這些「強力政策」,警察國家通常會配合對人民不同的分化手段,以加強管治效果。例如將人民「分而治之」,減少或禁止人民彼此結連,或交換消息的權利(在中國憲法中也有列明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6]  更進一步,無限制對異見人士的拘捕,並將之任意長期羈留,扭曲原有政治選舉和人民表達意見的制度、對人民經濟進行不合理的審查,對人民政治生活實行嚴密和鎮壓性的控制,以使其對表達或溝通政治觀點或其他的觀點造成限制,實行灌輸式教育,鼓勵市民相互舉報,破壞人與人彼此之間的信任,警察力量不合理地強化(其中可以警察人數佔公務員人數的比例作出量化計算),以至裝備武器化,軍隊化等,都是警察國家成形的具體指標。

簡而言之,在警察國家的威權時代,民眾往往處於被動地位,對於政府一切政策措施只有奉行遵循,沒有個人的意見,而警察是掌握權力的機關與人員,藉由推行政令,採取由上而下的高傲態度對待民眾,民眾也懾於警察權威,敢怒不敢言,默然承受。[7]

警察社會,軍法管治

事實上,在嚴密的警察社會之下,也和軍法管治不遠了。軍法管治是指國家在處於對外戰爭、內部叛亂等危害社會安全與政治穩定時期所採取的緊急措施。這時,一般的司法及行政權會部份或全部由軍隊或軍警力量接管。在這些年間,有些國家一早已將對付疫情提升到「打贏人民戰爭」的高度,一切軍管措施,由限制人民出國及出行,日常生活禁閉,皆以抗疫之名實行。

警察社會,軍法管治,雙管齊下。


 

[1] Jason Swindle, “What is a police state?,” Swindle Law Group, P.C., October 2, 2013, https://www.swindlelaw.com/2013/10/what-is-a-police-state/; Deák Ágnes, “In the footsteps of revolutionaries: the federal gendarmerie in the Austrian Empire, 1849-1852,” eLibrary.ru, https://elibrary.ru/item.asp?id=37135278.

[2] 褚簡寧:〈又中又英——rule of law〉,《頭條日報》,2018年7月31日,網站:https://hd.stheadline.com/news/columns/126/20180731/689128/專欄-又中又英-rule-of-law

[3] Van Norman Law, “RULE OF LAW VS. RULE BY LAW,” VAN NORMAN LAW, April 28, 2017, https://vannormanlaw.com/rule-law-vs-rule-law/.

[4] 楊鐵樑:〈Rule by Law不同Rule of Law〉,「楊鐵樑留言信箱」,網站:https://www.rthk.hk/elearning/yangtl/studyroom_topic4_p4.htm

[5] 〈警察國家〉,「維基百科,2022年3月9日,網站:https://zh.m.wikipedia.org/zh-hk/警察国家

[6] 「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2005年6月14日,網站:http://www.gov.cn/test/2005-06/14/content_6310_4.htm

[7] 謝芬芬:〈從社會正義、社會安全談警察的社會責任〉,《日新》,第4期(2005年1月),頁136–142,網站:https://www.kmh.moj.gov.tw/media/77813/88211371762.pdf

香港同運議程回顧2020 (LGBT+ Agenda, Hong Kong 2020)

26/01/2021

司法覆核案件

菲律賓籍跨性別牧師Balaoro Marietta S曾因在港替13對同性伴侶主持「婚禮」、涉嫌違反逗留條件或自封婚姻監禮人被捕,後獲警方無條件釋放。Marietta S於2019年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並要求法庭頒令聲明他按教會儀式為同性伴侶主持「婚禮」並無違反《婚姻條例》。2020年3月4日法院頒下判詞,法官稱香港註冊婚姻是指一男一女自願終身結合而不容他人介入,故Marietta S為同性伴侶舉行的「婚禮」沒有法律效力亦不被承認,亦不等於違法。但法官同時拒絕裁定涉案儀式是否違反《婚姻條例》,並指除特殊情況,民事法庭不具裁定某行為是否帶刑責功能。法官亦拒絕申請人的司法覆核申請,指其申請沒有任何可爭拗及成功機會,申請人須支付訟費。[1]

社運人士岑子杰於2013年和現時同性伴侶在美國紐約結婚,但其婚姻在港不被承認,未能享有相關的權利。岑不滿港府不承認外地締結的同性婚姻,早前提出司法覆核,案件獲高等法院審理。高等法院於2020年9月18日頒下判詞,裁定岑子杰敗訴。申請一方在案件審理時指,未有證據顯示承認在外地締結的同性婚姻,會削弱本港現行的一夫一妻婚姻制度,而且他們並非要求同性伴侶在港結婚的權利,而是要求港府承認已在外地結婚的同性伴侶,若岑或其他人要就每項權利,分開逾百次到法庭爭取,並不公平。政府一方則反駁,《基本法》第37條只承認異性戀的婚姻,並指如政府在本地異性婚姻以外,同時承認海外的同性婚姻,等同政府已承同性婚姻。若政府承認同性伴侶在外地的婚姻,會削弱和破壞該現行婚姻制度。法官周家明在判詞指,香港的婚姻法律不容許同性之間的結婚,而《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也沒保障同性婚姻,因此岑與同性伴侶的婚姻在港沒有法律效力。[2]

同性戀者吳翰林於2019年11月27日入稟法院,指香港的《無遺囑者遺產條例》及《財產繼承(供養遺屬及受養人)條例》不承認海外註冊的同性婚姻,如他在無立遺囑的情況下去世,他的同性伴侶便不能自動繼承遺產,吳指有關條例對有效婚姻、夫及妻的定義,構成性傾向歧視。高等法院於2020年9月18日頒下判詞,裁定吳翰林勝訴。法官周家明認為,《無遺囑者遺產條例》等對同性及異性伴侶作出差別待遇,又指就遺產繼承權給予同性伴侶相同的權益,並不會影響傳統異性締結。法官指,將會就《無遺囑者遺產條例》及《財產繼承(供養遺屬及受養人)條例》作出補救解釋,並要求雙方向法庭提議應下達的命令。法官也頒令申請人可獲九成訟費。據悉政府已就判決提出上訴。[3]

另一方面,吳翰林早前表示在港購入二手居屋後,由於房委會拒絕接納其同性伴侶屬「配偶」,吳若要在居屋加入伴侶的名字,必須先補地價,吳認為構成歧視並在2019年9月30日申請司法覆核。房委會向法庭申請暫緩案件,以等待另一宗同類案件的上訴結果;另一宗案件為Nick Infinger及其同性伴侶以一般家庭名義申請公屋遭房委會拒絕,Infinger申請司法覆核並獲判勝訴,房委會已為此提出上訴。法官周家明於2020年10月22日表示,不認為兩案會互相影響,法官亦指出本案涉及申請人的基本權利或受侵犯,此等情況必須盡快改正,加上根據申請人一方指,申請人已遭鄰居以他們非法佔用居屋單位為由而滋擾,因此不宜再度暫緩,駁回房委會一方申請。[4] 惟吳翰林於2020年12月初去世。[5]

對於吳翰林指香港的《無遺囑者遺產條例》及《財產繼承(供養遺屬及受養人)條例》不承認海外註冊的同性婚姻入稟法院一案,明光社於2020年10月9日去信,要求律政司就海外同性結婚伴侶無遺囑下自動繼承居屋及財產案上訴。這宗案件申請人的問題完全可以透過訂立遺囑解決,而不需要將無效的同性婚姻等同有效婚姻,動搖香港婚姻制度的根本。當一些本來只屬於本港承認的異性婚姻獨有的權利和保障,未經市民大眾和立法會討論,一步一步開放給本港不承認的同性婚姻乃自相矛盾、漠視民意、暗渡陳倉的偷步行為。[6]

Nick Infinger與男同性伴侶為本港永久居民,二人於2018年在加拿大結婚,同年返港後以「一般家庭」身份向房屋委員會申請公屋,房委會指二人關係不符合房委會申請指引中「夫婦」的定義,故不能以一般家庭提出申請。Infinger於2018年11月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2020年3月4日,法庭裁定Infinger勝訴。高院法官周家明在判詞中指,房委會的配偶政策將在海外合法結婚的同性伴侶拒於門外,是不合法及違反了《基本法》第25條及《香港人權法案》第22條。[7] 據悉房委會在研究判詞及法律意見後,決定上訴。案件已排期於2021年7月聆訊。[8]

 

性小眾研究

香港中文大學性小眾研究計劃委託了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傳播與民意調查中心,在2019年9月16日至25日,就公眾對LGBT+(男女同性戀、雙性戀及跨性別等人士)法律權利的態度,隨機電話訪問1,058名18歲或以上的香港市民。有關研究於2020年1月7日公佈,結果顯示60%受訪者非常同意或同意為不同性傾向人士提供法律保障免受歧視,僅12%不同意或非常不同意,這是過往同類調查中反對比率最低。有44%受訪者非常同意或同意香港應在法律上承認同性婚姻。性小眾研究計劃創辦總監孫耀東指是次調查的數據正好反駁政府以香港仍未準備好立法為由,未有推行政策以達到LGBT+平權。[9]

本社認為上述研究雖然曾提及三份昔日的研究,但就未有提及另一項更具規模,由香港中文大學劉德輝教授及其團隊負責,在2018年公佈的「香港市民及同性戀者對同性婚姻立法及同性民事結合的態度及支持程度的比較研究」,該研究孫耀東亦有份參與,同樣採用電話隨機抽樣,成功訪問2,009位18歲或以上持有香港身份證人士,受訪人數比中大性小眾研究計劃公佈的多出近一倍,而研究中的其中一項是有關香港市民對同性婚姻的看法,發現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受訪者只有32.6%,支持同性民事結合的也只有33.1%。此外,再將中大今次研究與另一份在2018年公佈,由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比較法及公法研究中心所做的研究專案的結果相比(該研究在今次中大性小眾研究計劃中亦有提及),港大的研究發現有50.4%的受訪者表示支持同性婚姻,較今次中大性小眾研究計劃公佈的44%減少了6個百分點,反映並非愈來愈多人支持同性婚姻。中大性小眾研究計劃今次公佈的研究,雖然看似比較多份之前的研究,但所選取的內容及推論都是有選擇性及誤導性。[10]

 

同志遊行

除離島區議會外,共有17區的區議會先後通過成為2020年的香港同志遊行的支持機構。而原定於2020年11月14日舉行的香港同志遊行,因收到警方的反對通知書,改為網上進行。[11]

明光社在2020年7月10日曾去信18區區議會,質疑同志遊行已超越地方行政的政治議題,並且建議區議會日後若要考慮是否支持有關活動前,必須先徵詢區內不同持份者的意見,並詳細了解過往多年同志遊行的真正口號和內容。至於已通過有關動議的區議會,必須監察此等活動的實際內容,不能成為鼓吹性濫交的平台,以免進一步損害區議會的聲譽。[12]

 

 


全球同運議程回顧2020

昔日香港同運議程回顧:
香港同運議程回顧2019
香港同運議程回顧2018

昔日全球同運議程回顧:
全球同運議程回顧2019
全球同運議程回顧2018


 

[4] 〈男同志不獲准入住丈夫居屋申覆核 房委會申暫緩待另案上訴被拒〉,《香港經濟日報 –TOPick》,2020年10月22日,網站: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2783598/%E7%94%B7%E5%90%8C%E5%BF%97%E4%B8%8D%E7%8D%B2%E5%87%86%E5%85%A5%E4%BD%8F%E4%B8%88%E5%A4%AB%E5%B1%85%E5%B1%8B%E7%94%B3%E8%A6%86%E6%A0%B8%E3%80%80%E6%88%BF%E5%A7%94%E6%9C%83%E7%94%B3%E6%9A%AB%E7%B7%A9%E5%BE%85%E5%8F%A6%E6%A1%88%E4%B8%8A%E8%A8%B4%E8%A2%AB%E6%8B%92(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1月22日)。

[7] 〈已婚同志申公屋被拒 覆核勝訴 房委會:不符夫婦定義 高院裁歧視判恢復輪候〉,《明報》,2020年3月5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190507/s00001/1557212896948/同性婚姻伴侶福利終極上訴-馬道立-若上訴成功將毁婚姻制度(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3月10日);“In the High Cour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Court of First Instance: Constitutional and Administrative Law List No2647 of 2018,” Legal Reference System, March 4, 2020, https://legalref.judiciary.hk/lrs/common/search/search_result_detail_frame.jsp?DIS=126959&QS=%2B&TP=JU;〈同性婚姻:申請公屋被拒 香港法院裁定政府違憲要求重新審批〉,BBC NEWS 中文,2020年3月4日,網站: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51733682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2580857/%E3%80%90%E5%90%8C%E6%80%A7%E5%A9%9A%E5%A7%BB%E3%80%91%E5%B7%B2%E5%A9%9A%E5%A4%96%E7%B1%8D%E7%94%B7%E5%90%8C%E5%BF%97%E7%94%B3%E5%85%AC%E5%B1%8B%E8%A2%AB%E6%8B%92%E6%8F%90%E8%A6%86%E6%A0%B8%E3%80%80%E9%AB%98%E7%AD%89%E6%B3%95%E9%99%A2%E8%A3%81%E5%AE%9A%E5%8B%9D%E8%A8%B4%E6%8C%87%E6%94%BF%E7%AD%96%E9%81%95%E6%86%B2(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3月10日)。

[8] 〈房委會上訴已婚同性配偶有權申請公屋〉,now新聞,2020年4月3日,網站: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386621(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4月23日);網站:〈同志家庭申公屋被拒覆核勝訴 房委會決定上訴〉,《明報》,2020年4月3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200403/s00001/1585922376574/同志家庭申公屋被拒覆核勝訴-房委會決定上訴(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5月12日);〈高等法院拒絕房委會申請暫緩處理同婚人士居屋案件〉,風新聞,2020年10月22日,網站:https://pm-news.hk/2020/10/22/court-jrhousing/(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1月21日)。

[9] 〈六成港人撐立法禁性傾向歧視〉,《蘋果日報》,2020年1月8日,網站: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0108/TDVRS5GWXNU5GQW5D7HIYN6KCU/(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2月29日)。

[10] 〈中大性小眾研究報告沒有告訴你的秘密〉,明光社,2020年1月9日,網站:https://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中大性小眾研究報告沒有告訴你的秘密(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2月29日)。

[11] 黃景洪:〈相愛很難|同志遊行首網上直播 藝人小肥:好似打一場仗咁難〉,《香港01》,2020年11月14日,網站:https://www.hk01.com/18%E5%8D%80%E6%96%B0%E8%81%9E/549025/%E7%9B%B8%E6%84%9B%E5%BE%88%E9%9B%A3-%E5%90%8C%E5%BF%97%E9%81%8A%E8%A1%8C%E9%A6%96%E7%B6%B2%E4%B8%8A%E7%9B%B4%E6%92%AD-%E8%97%9D%E4%BA%BA%E5%B0%8F%E8%82%A5-%E5%A5%BD%E4%BC%BC%E6%89%93%E4%B8%80%E5%A0%B4%E4%BB%97%E5%92%81%E9%9B%A3(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1月22日);〈同志遊行因疫情改網上舉行 岑子杰籲關注少數族裔性小眾〉,《明報》,200年11月14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8%81%9E/article/20201114/s00001/1605346931988/%E5%90%8C%E5%BF%97%E9%81%8A%E8%A1%8C%E5%9B%A0%E7%96%AB%E6%83%85%E6%94%B9%E7%B6%B2%E4%B8%8A%E8%88%89%E8%A1%8C-%E5%B2%91%E5%AD%90%E6%9D%B0%E7%B1%B2%E9%97%9C%E6%B3%A8%E5%B0%91%E6%95%B8%E6%97%8F%E8%A3%94%E6%80%A7%E5%B0%8F%E7%9C%BE(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1月22日);伍詠欣:〈香港同志遊行2020宣佈舉辦日期 多個區議會成為支持機構〉,《明周》,2020年8月5日,網站:https://www.mpweekly.com/culture/%E5%90%8C%E5%BF%97%E9%81%8A%E8%A1%8C-%E5%8D%80%E8%AD%B0%E6%9C%83-lgbt-155441(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8月24日)。

[12] 〈區議會不應漠視選民的意願 支持宣揚性解放之同志遊行〉,明光社,2020年7月14日,網站:https://www.truth-light.org.hk/nt/statement/%E5%8D%80%E8%AD%B0%E6%9C%83%E4%B8%8D%E6%87%89%E6%BC%A0%E8%A6%96%E9%81%B8%E6%B0%91%E7%9A%84%E6%84%8F%E9%A1%98-%E6%94%AF%E6%8C%81%E5%AE%A3%E6%8F%9A%E6%80%A7%E8%A7%A3%E6%94%BE%E4%B9%8B%E5%90%8C%E5%BF%97%E9%81%8A%E8%A1%8C(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8月24日);胡文傑:〈明光社致函十八區區議會關注同志遊行 蔡志森:事件具爭議 區議會需三思免損聲譽〉,《時代論壇》, 2020年7月14日,網站:

https://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162737&Pid=102&Version=0&Cid=2141&Charset=big5_hkscs(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8月24日)。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 26-1-2021

逆境下的重建與復和

雷競業教授 | 中國神學研究院天恩諾佑教席教授(神學科)、第一城浸信會義務牧師。雷教授以培育信徒建立觀察與反省的能力為己任。他的研究主要是環繞信仰與文化;探索昔日和今天的信徒如何借用世界的思潮來表達信仰;信仰又如何批判世界的思潮,從中思考信徒轉化社會文化和個人生命的可行途徑。著有The Beauty of the Triune God和《睇電影,學神學》(合著)。
05/11/2020

引言

世上的事情,叫我們擔憂的數之不盡,在很多香港人的眼中,過去一年多可算是香港歷史上其中一段最倒霉的日子:先是半年的反修例運動,然後是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延續了快一年,甚麼時候才有終結?可是,就算今次的病毒消聲匿跡,誰知何時又會出現SARS 3肺炎?[1] 政治上,林鄭月娥是否連任特首?若換一個特首,又可以改變現實嗎?香港的法治精神和其他核心價值會否全面崩潰?警權會否繼續膨脹?從大學到小學,眾老師教書時會否如履薄冰?另一方面,如果內地人不再來港消費,港人會否「冇啖好食」?北京政府會否唾棄香港,扶植上海或深圳取代香港的位置?無論你在政治上是藍是黃,是專業人員或是販夫走卒,都總有很多「如果」,叫人晚上無法安枕。

 

疫情讓一切改變

我們活在一個富庶、高效率又資訊發達的社會,富庶讓我們以為用足夠的資源就可以解決一切問題,效率讓我們急求今日的結果,資訊讓我們知道很多可以威脅我們生計或生活方式的事情,也有很多或許可解決問題的方法。但知道了資訊又如何?經過《逃犯條例》所引起的各種爭吵,我們發覺原來各人基於不同的資訊,對同一事情可以有相反的詮釋,大家都在傳揚符合自己立場的資訊;愈多的資訊帶來愈多的爭吵。我們也發覺無論科技如何進步,都無助於解決社會問題的效率,因為科技並不能馴服人們心中的敵視和意氣。

新冠肺炎的出現,使香港人一向誇口的事情,忽然成為恐懼的來源。本來政府誇口能背靠祖國是香港經濟發展的點金術,但祖國的疫病來到香港,兩地的人流忽然接近停頓,而很多香港人對北京政府愈來愈反感。本來香港以一個國際城市的身份自豪,當疫病全球大流行之初,港人頓有四面楚歌之感,眾多中產的家庭趕快把在西方國家讀書的兒女接回港,看似安全的地方原來也不安全;到今天,《國安法》令不少港人感到香港更不安全,又紛紛想辦法移民到西方國家。到底世上有沒有安全之地?前一陣子,熙來攘往的飲食購物區變得冷冷清清,現在限聚令放鬆了,終於可「食番一餐」;但誰知會不會有第四波疫情?「變幻原是永恆」不再只是一句歌詞,而是無法逃避的現實。

 

後現代經濟影響如何衡量生命

早在1848年,馬克斯已預言資本社會的命運:「所有牢固的事情都溶化成空氣,所有神聖的都變成庸俗,而人們終於要被迫以嚴肅的心態去面對生命的真正景況,和人與人之間的關係。」[2] 馬克斯指出資本社會的本質就是弱肉強食,所有的傳統和關係都是一種工具,它們在利益的面前都要俯首稱臣,甚至隨時成為犧牲品。到今天的後現代經濟,[3] 社會結構比馬克斯的時代更複雜,競爭變得更多元化和白熱化。國家並沒有隨地球村的形成而消失,反而經濟競爭成為國家民族主義的一種工具,教育的目的是為了提高國家和個人的競爭力,而不是建立甚麼君子賢人,競爭和比較成為生存的「硬道理」。或自願或無奈地,我們學會以成敗(或是個人、或是社會運動、或是國家聲望)來衡量生命的價值。

此外,簡約在今天已變成一種罪行,我們要不斷工作去累積足夠的收入去不斷消費,而我們不斷消費,就創造機會讓別人可以不斷工作,而別人的消費就創造了我們不斷工作的機會;如果我們有遠大一點的目光,世界上其實有無數的危機(威權政治、環保、貧富懸殊、家庭崩潰等)正呼召我們緊急的回應。可是,「忙」成為了我們的緊箍圈,既不享受,卻無法放下,或是忙著工作、或忙著遊玩。當疫情迫我們暫時停下一切時,我們才忽然發覺我們的生命和社會的所謂繁榮都是建立在這脆弱的根基上。

 

得力在乎平靜安穩而非勝負

《聖經》教導:「你們得救在乎歸回安息;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你們竟自不肯。你們卻說:不然,我們要騎馬奔走。」(賽三十15-16上)「平靜安穩」是學習到能以平常心面對人生的得失成敗,把人生的盼望放在上主身上,而不是在成敗、科技、財富或是政府之上。這是老生常談的道理,卻是知易難行。中世紀的信徒,常以默想死亡作為操練,原因不是輕看今生的努力,也不是對死亡有浪漫的憧憬,而是提醒自己,甚麼才是生命中真正寶貴和不可放手的事情,能留存到永恆。生命是一場遊戲,我們的責任是在有限的時間中盡力而為,至於我們能有多少時間、個人的成敗等,卻是在乎上主的主權。今天死亡已成為一個陌生的觀念,也許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大流行的陰霾中,正是信徒重新學習平靜安穩的功課。沒有人喜歡逆境,但逆境可能是我們需要的老師。

你心中有甚麼恐懼?威權政治帶來的鎮壓?北京的憤怒?黑衣人破壞社會秩序?疫症接踵而至?試想想如果這些都變成事實,你願意接受上主的安排嗎?你願意在這禍患中繼續信靠上主,繼續以盼望和愛心迎接每一天嗎?「騎馬奔走」的心態,就是想以計謀,以一己之力嘗試強行扭轉歷史,或是自我建造一個牢不可破的安全個人空間。以賽亞年代的以色列人,先知要他們學習接受亡國之痛是上主的心意,但最終上主還是賜福祂的子民。今天,我們是否也要學習放下絕對的安全感或是無盡的權益鬥爭?

「平靜安穩」不是要坐以待斃;而是不以勝負得失為生命中心,以跟隨上主的心意為我們的滿足。當以色列人面對國破家亡時,他們的信仰根基被各種悲劇所搖撼。以賽亞沒有給以色列人立即解難的秘方,反而多次指責以色列人欺壓弱者和敬拜別神;先知告訴神的選民,他們的際遇在上主手裡,急於以人為方法(包括拜別國的神明)去解決國家命運,只會弄巧成拙。他們要做的,是在他們能力範圍內行公義、好憐憫,信靠上主的憐憫,上主會按祂的時間,拯救以色列人。人能夠做的是盡我們的本份,而不是要操控自己的命運。

 

避免陷入後現代文化的誘惑

我們步入了後現代的社會。後現代文化傾向把一切真理的宣告都視為權力鬥爭的藉口,不相信有公平的大台,社會的傳統失去了穩定性,或被視為壓抑自由工具,或被政府騎劫作統戰工具,傾向把世界看成一個零和遊戲。後現代文化的引誘是把自我身份建立在鬥爭之上,彷彿要聲討一切欺壓我(或破壞我夢想)的敵人,才能顯出我的公義,我的價值不再是建造在一個固定的社會崗位上,而是建立在忠於某一理想或一種身份(民主戰士、性小眾、愛國戰士等)。忠於理想是一件好事,但如果我們時刻都為這理想申辯,把反對我們理想的人都看為鬥爭對象,那就容易跌入非人化的陷阱,把對方描繪為權大無情的惡魔,聽不到對方的恐懼和傷痕,看不到對方的渴想和善意。同時也把自己放在焦慮和戰鬥心情中,對世情的變化患得患失,終日不得安寧。

在這價值大混戰的時代,「平靜安穩」是出於我們對上主的信靠和忠誠。就算我們厭惡別人的價值觀,我們相信自己和別人在主面前都是罪人,明白衝動並不能成就主的工作。我們的責任是在言語與行為上,忠於上主,以仁愛的行動去叫罪人羞愧,以真誠的話語去挽回人心。別人曲解我們的言行,原是意料中的事,但要緊記自己的核心身份是上主的兒女,祂明白我們所受的委屈,祂也看見世上一切不公義的事情,到了時候,所有隱藏的事都要被揭發,所有惡行都要面對審判。不要讓一個主意或一個運動佔據了我們全部的心靈,要明白神的國度比任何一個運動的成敗更加廣闊。

面對科技與資訊爆炸性的發展,「黑天鵝」事件(難以了解和應付的重大突發性事件)只會增多,挑戰我們既有的安全感。在現代社會中,人的自我身份常建立在社會崗位上,民族、性別、職業等都成為自我認同的根基,容易把自己的社會角色偶像化,於是我們把自己的價值觀和安全感都建造在這些角色上。如果我們是勤勞工作建立了一生事業,便會覺得別人不努力賺錢就是遊手好閒的廢人,但我們心中的美善是否生命中唯一有價值的事情?也許我們期待的復原,是回到「獅子山精神」或是「馬照跑、舞照跳」的歲月,但那是否上主的心意?也許,我們更需要復「源」,回到的生命源頭,就是上主那裡,等候祂帶領我們走一條未行過的路。

我們選擇了自己在社會中的角色,這是好事,但也可以學習讓別人(特別是年青的一代)選擇不同的角色和價值;我們能否相信他們的路也是上主看顧的?能否以信任代替指責?縱然他們路上遇到的困難與喜樂,是我們無法了解和幫忙,我們也不需作審判者,在禱告中把他們的路放在上主的手中吧!香港整個社會,同樣可帶給我們很多焦慮,縱然香港明天要走一條與昨天不同的道路,也許經濟發展沒有以前這麼繁盛,也許言論沒有過去那麼自由,也許中港融合是一個未來30年也解決不了的問題;縱然這樣,我們願意相信上主的祝福仍然沒有離開這土地嗎?我們願意謹守自己崗位,祝福他人嗎?

 

結語

信徒在這個日益分化的社會中,更需要「馴良像鴿子」、「靈巧像蛇」。因著馴良,我們不會以惡報惡,也不會在窘境中隨意指控別人,盡量相信別人有善良的動機。也要靈巧,在心境中和實際行動中經常預備有突發的事情,在充滿衝突和變化的生活中聆聽上主微小的聲音,期盼在堅守真理和締造和平中找出一條共贏的道路。

 


參考資料

Harvey, David. The Condition of Postmodernity. Cambridge: Blackwell, 1990.

Jameson, Fredric. Postmodernism or, the Cultural Logic of Late Capitalism. Durham: Duke University Press, 1991.

Marx, Karl and Friedrich Engels. The Communist Manifesto. Introduction by A.J.P. Taylor. Harmondsworth: Penguin Books, 1967.

成依華。〈【武漢肺炎】世衞為疾病起名COVID-19 但專家認為SARS 2更適合〉。《香港01》。2020年2月13日。網站:https://www.hk01.com/即時國際/434153/武漢肺炎-世衞為疾病起名covid-19-但專家認為sars-2更適合


[1] SARS是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的英文縮寫,SARS 1可泛指2002至2003年間,在亞洲地區爆發的非典型肺炎疫症;而國際病毒分類學委員會則把今次的新型冠狀病毒命名為「SARS-CoV-2」,有專家稱這疾病的名稱可以是SARS 2;SARS 3,則是未來有可能爆發的類似疫症。參成依華:〈【武漢肺炎】世衞為疾病起名COVID-19 但專家認為SARS 2更適合〉,《香港01》,2020年2月13日,網站:https://www.hk01.com/即時國際/434153/武漢肺炎-世衞為疾病起名covid-19-但專家認為sars-2更適合

[2] “All that is solid melts into air, all that is holy is profaned, and man is at last compelled to face with sober sense, his real conditions of life, and his relations with his kind.” From Karl Marx and Friedrich Engels, The Communist Manifesto, intro. by A.J.P. Taylor, (Harmondsworth: Penguin Books, 1967), 83.

[3] 參David Harvey, The Condition of Postmodernity (Cambridge: Blackwell, 1990)。後現代經濟有時也被稱為晚資本主義,參Fredric Jameson, Postmodernism or, the Cultural Logic of Late Capitalism (Durham: Duke University Press, 1991)。

沒有鄰里,只有鄰居的香港

陳永浩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義務)
23/10/2020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受感染者除了肺部受損,有研究發現原來他們當中還有近六成會失去嗅覺或味覺。[1] 其實,不知從何時起,香港人也集體地,漸漸地失去了一種味覺:人情味。

明光社

不是嗎?中國人社會著重人倫親情,社會富人情味。住在香港這以人口稠密、擠迫見稱的城市,朝夕相對的鄰居,你認識多少?不知從何時起,我們的家門守衛變得愈來愈「嚴密」:每個單位都是鐵閘大門,重門深鎖;就是住在普通的屋苑,外側既有圍牆圍網相隔,回家可能需要「過五關斬六將」,過了多重大閘之後,樓下還有保安員細心看守,真正是守衛森嚴。筆者最近想訂報紙,也因屋苑管理收緊,報販就算想做生意也無可奈何,最後報紙當然是訂不成!

在〈疫情與城市的對話〉一文中,[2] 筆者談到香港樓市和地產制度對香港人工作、生活態度的影響。其實這個地產制度除了使我們成為「樓奴」,也間接地影響了我們的鄰里關係——樓可以「炒」,物業到了心目中的價格,業主自然見好就放,「樓換樓」可以令業主在社會向上流動,也同時使住客在真實的生活中在不同住宅之間不停流動,這改變了傳統中國社會以「置業」等同「置家」的理念,住了就安定下來。

這種「飄流」的狀況影響了鄰里關係,在租住市場中情況更甚。香港以往是有推行租務管制的,早於上世紀,二次世界大戰前的20年代已實施首項租務管制,目的就是防止業主因國內戰亂,難民湧入香港,而抬高租金或將租客逼遷。二戰在1945年結束,政府其後訂立了《1947年業主與租客條例》,對租金升幅作出限制;在該條例下又成立了租務審裁處處理租務糾紛;最後在1973年為住宅租客提供租住權保障。誠然,有關租務管制的條例,時有收緊放寬。重點也在限制業主對租客逼遷和租金的增幅、保障租住權、以及處理租務糾紛等,但這些管制的間接效果則很明顯:穩定的租住環境讓租客能夠安頓下來,才會發展出鄰里關係。[3]

可是自香港主權移交後,因數次發生「租霸事件」,[4] 以及回歸後經濟不景氣,租金管制於1998年取消。及至2002年11月政府為穩定樓市而推出九項房屋政策(因時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為孫明揚,所以政策被笑稱為「孫九招」),[5] 其中一項就是「全面檢討《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2004年7月9日更將租務管制撤銷,使租戶的租住權及租金增幅等全面放寬。這些措施,原意是為了全面放寬私人樓宇的租住權管制,減少干預租務市場的情況,但實際的情況卻是,因缺少租住權保障,租戶議價能力大減,只要租期一到,若負擔不起加租的幅度,便要被趕走,租戶處境更見弱勢。「年年飄流」,租戶也無可能建立穩健的鄰里關係。難怪香港都市,鄰居雖然「朝見口晚見面」,但每個人都是冷冰冰的。[6]

疫情之下,很多香港人不能出外旅行,都被迫「坐困愁城」,不能出行的結果,就是大家都轉移目標到山去上。但郊野公園行得多,「打卡」照片人人都一樣,有些香港人就開始了另類目的的見學旅行[7] ——公共屋邨。以城市地理學者梁啟智博士為例,他就開展了一個走遍252條公共屋邨的計劃,甚有當年耶穌「走遍各城各鄉」的意味。[8] 事實上,近年亦興起類似「回味香港舊時光」的公屋導覽活動,給城中人延續以往的人情味。[9]

不過,富有人情味和重視鄰里關係的味道,就是在舊式的公屋群中,也漸告消失了。一來居民也會老去,新鄰舊舍,也未必如往日般能夠借米借油、幫手「睇仔睇屋」,或與鄰居「捉象棋捉個不停」。今日新的公屋和私人屋苑看齊,保安、大閘樣樣齊全,安全感提高了,鄰舍卻生疏了。甚或因現行政策讓部份租戶可以購買自己租住的單位,連公屋住戶也會「向上流」,住客轉來轉去,今日大家見到新的鄰居,不熟識,只能擦身而過,人與人之間的溫度似乎慢慢冷卻了。[10]

畢竟,城市生活,免不了帶有群居的特性。由鄰居(neighbour)到鄰舍,甚或鄰里(neighbourhood),已經不只是單純的群居,而是帶著關係,歸屬感和安全感。如果我們連同一層的鄰居也分不清誰是誰,那怎能稱得上有鄰里關係?也怪不得我們失去了久違的人情,和人情味。

還是《聖經》說得好:「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詩一三三1)和睦同居,不只是日夜相處,當中更有了解、信任、安全感和關係。在香港疫情穩定下來以後,不妨多與鄰居問好,或是大家互相拜訪一下(這其實在日本和外地很普遍),人情味就會回來了。


 

[1] 〈【新冠肺炎】美:25%新冠肺炎患者沒病徵 英:六成失嗅覺或味覺〉,「明報健康網」,2020年4月2日,網站:https://health.mingpao.com/美25新冠肺炎患者沒病徵英六成失嗅覺或味/

[2] 陳永浩:〈疫情與城市的對話〉,《生命倫理》(2020年9月),頁6–7,網站:http://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疫情與城市的對話

[3] 運輸及房屋局:〈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租務管制〉,「中華人民共和國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2014年6月,網站:https://www.legco.gov.hk/yr13-14/chinese/panels/hg/papers/hg0707cb1-1709-1-c.pdf

[4] 所謂「租霸」,是泛指一些不合作的租戶,長期遲交租金或欠租、拖欠經紀佣金、惡意破壞物業等。他們的出現使一些依靠租金作為收入的業主相當頭痛。社會上更有專門討論租霸行為的社交媒體群組,如facebook中便有「香港租霸黑名單 HK Tenant Blacklist」群組。

[5]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聲明〉,「GOVHK香港政府一站通」,2002年11月13日,網站: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211/13/1113240.htm

[6] 賴建國:〈【投稿】百年租管 能否再為基層租戶提供保障〉,《香港01》,2020年4月28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466706/投稿-百年租管-能否再為基層租戶提供保障

[7] 「見學」是日語詞,有參觀、學習之意。

[8] 梁啟智:〈走遍香港252條公共屋邨〉,「Medium」,2020年6月29日,網站:https://medium.com/@leungkaichihk/走遍香港252條公共屋邨-39e90edf54e4

[9] 〈回味香港舊時光 公屋導覽延續記憶中人情味〉,《台灣蘋果日報》,2019年9月15日,網站:https://tw.appledaily.com/supplement/20190915/SROXKU3SFEQSDPB5NZPVQFPWLQ/

[10] 黃研萍:〈【樂民新村】公屋人情味不再?90後設計棋盤遊戲 冀打開溝通之門〉,《香港01》,2017年9月29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社區專題/122303/樂民新村-公屋人情味不再-90後設計棋盤遊戲-冀打開溝通之門

再思政教分離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9/06/2020

教會與政治的關係好像鐘擺,在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取態,若即若離,但往往過猶不及,很難合乎中道,作為教牧和信徒領袖很多時對政治和社會的情況亦未必十分熟悉和了解,加上大家的分析和判斷不同,於是不少回應亦容易變得比較主觀、情緒化及十分表面。除了89年的六四事件之外,能觸動全港教牧和信徒,大家同心一致地積極上街和登報表態的事,便再沒有出現過。

自從上世紀70年代的洛桑會議之後,傳福音與社會關懷應兩條腿走路已漸漸得到福音派教會的認同。不過,不少人心目中的社會關懷,其實仍只限於在醫療、教育和社會福利等服務性的範疇,特別是參與一些扶貧救急、關心弱勢社群的事工,但卻很少去觸及醫療、教育和社會福利的政策,情況有點像在戰亂地區從事醫療及人道關懷的機構,要盡量避免就政治問題表態,以獲取政府及當地不同派別、甚至敵對的種族或軍人信任,爭取繼續參與醫療及救援工作的空間。較為例外的是教會一向比較關注家庭倫理及道德的議題,因此,就著反對色情物品、反對賭博及反對同性戀運動等議題,很多教牧和信徒都比較樂意參與和表態,甚至對政府說不。

雖然有些教會和領袖一直堅持要守住所謂政教分離的原則,但凡涉及政治(特別是政府的政策和選舉等事務)皆避之則吉。不過,如何為政治劃界則沒有甚麼客觀的標準,而對一些人來說,凡是會引起弟兄姊妹之間有爭議,或與中央和特區政府、以及某些政治團體有關,甚至會與政府有不同意見的事,最好都不講為妙,避免衝突、避免捲入政治和社會爭議的漩渦是一個重要的考慮,並強調教牧應以宣讀《聖經》、勸勉、教導為最重要,甚至是唯一的工作。不過,一些堅持政教分離的教牧卻不介意與政府高官和議員等政治人物交往,甚至喜歡標榜與他們的關係,以及邀請一些基督徒的議員高官出席聚會和分享,似乎政教分離只是議題上的分離而不是關係上的分離。

由2014年的雨傘運動到去年開始的反修例運動,對教牧和信徒有關政教分離的看法帶來強大的衝擊,而當中所謂黃藍之間(反對政府和支持政府)的矛盾更日趨嚴重。不過,這次的矛盾其實已不能簡化為政教分離的爭拗,更重要的是政治立場的分歧是體制內改革還是體制外抗爭的路線分別。一直以來,一些強調所謂政教分離的教會及機構,其實與國內和香港政府的官員和議員都有不少接觸和對國內的需要作出慈善捐獻,以贏取官方的信任及方便在國內進行不同的事工,服侍有需要的群體;而另一派則堅持教會應擔任守望者的角色,與政府保持距離,以便可以更放膽地批評及督責。

從另一角度看,不同教牧和弟兄姊妹的政治立場有點像晚清時期的維新派和革命派,涉及大家對當時的社會政治情況的評估,是與當權者在合作中謀求改革,還是為了追求理想中的制度而不惜流血抗爭。在政治上是保守還是激進,往往是對現況不同評估後的策略差異,難分對錯,而是個人的選擇和取向。但不幸的是有時一些教牧和弟兄姊妹,很快便將一些不同的策略上綱上線為真理問題,並且很快/很容易將對方定性為假先知、向巴力屈膝、被人統戰或有外國勢力支持等等,更要逼人表態。當然,我們明白有人會滲透教會(特別在人多的大教會),但對於和自己有不同政見的教牧和領袖,不應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暗示對方背後受其他人收買或操控。

政治並非教會的首要使命,而教牧和信徒對政治形勢的分析和應用何種策略亦不是專家,就筆者所接觸的基督徒官員、議員及從政人士,無論建制派或泛民主派之中,也有一些對香港很有愛、很有心的人,彼此政見雖然不同,但不見得就是只追求個人利益的「政棍」。無論採取任何政治立場,最重要的是明白作為基督徒的行事為人是跟隨我們的信仰,而不是任何的政治黨派或立場,不要因為政見不同而隨便定別人的罪、以及和不同政見的弟兄姊妹割席,信仰原則應與我的政治立場適當地分離,當我們的政治立場凌駕了我們的信仰、教義和肢體關係,也是我們應提高警覺,深切反省的時候。

洛桑會議

第一屆洛桑會議於1974年7月在瑞士洛桑市舉行,有來自150個國家,超過2,300多位不同宗派的人士,包括神學家、宣教學者、宣教士及平信徒領袖等參加,而會議的主題是「讓全地聽到祂的聲音」(Let The Earth Hear His Voice)。會議讓與會者看見普世宣教的重要。

外國同婚人士亦可申請公屋對社會的影響

傅丹梅 | 明光社副總幹事
19/03/2020

(更新日期:2020年5月7日)

高等法院於今年3月4日就一宗海外結婚的同性伴侶以一般家庭名義申請公屋的司法覆核案件,裁定房委會的配偶定義不包括同性配偶,不容許同性配偶家庭申請公屋是違反《基本法》第25條及《香港人權法案》第22條,下令房委會要重新審批申請人的公屋申請。

申請人與男同性伴侶2018年在加拿大結婚,兩人是香港永久居民,並以一般家庭名義申請公屋,亦符合申請的資產及入息要求。不過,房委會認為二人不符合「夫妻」定義,拒絕其申請,申請人遂入稟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房委會決定。

法官周家明認為這宗司法覆核案與QT案及梁鎮罡案的性質類似,都涉及政府對異性已婚人士及香港未承認的同性伴侶的差別對待問題,因此,在本案判詞中,援引以上兩案,包括引QT案中,政府在實施一項使不同人有不同待遇的政策時,須附以非常「重大」(weighty)理由才可避免歧視。周官又將終院處理梁鎮罡案中採取「四步測試」(4-step justification test)套用至本案。原則考慮到,政策對不同人的不同待遇是否出於正當目的、政策是否與目的有關、政策是否必須實行以達至目的、政策是否在社會利益與個人權利之間達至合理的平衡。

步測試」

第一步測試政策對不同人的不同待遇是否出於正當目的

法官認同傳統婚姻是值得保護的,充足房屋供應有助鼓勵異性伴侶組織家庭及生育。

第二步測試政策是否與目的有關

法官不同意現時的「差別待遇」跟房委會政策目的相關,因為政策的目的是幫助低收入家庭滿足住屋需要,房委會亦無法證明審查海外註冊的已婚同志,較審查海外註冊的異性伴侶困難。

第三步測試政策是否必須實行以達至目的

法官同意公營房屋作為一種極珍貴的社會資源,政府作出一些分配的條件限制,實屬正常的分配資源方式。可是法官不同意有關政策是必須實行以達至目的,因為,房委會未能向法庭提供數據,若果讓同性配偶申請公屋,公屋輪候時間會延長多久,亦不知道有多少同性配偶符合資格申請公屋,又未能證明低收入同性家庭對住屋需求較異性家庭低,造成政策與目的存在不合乎比例的關聯性。法庭需要考慮拒絕某類族群不可享有某種福利有否違反平等權利的原則,以及有關的目的是否合乎比例。

第四步測試政策是否在社會利益與個人權利之間達至合理的平衡

房委會無法證明容許同性配偶家庭申請公屋對公屋輪候時間會延長多久,以及對社會造成多大影響,現時的配偶政策不讓同性已婚伴侶申請公屋導致他們承受不能接受的困苦。法官認為現時房委會的配偶政策未能達到合乎比例的家庭目的,裁定房委會的配偶定義不包括同性配偶是違憲。

法官強調這宗案件的判決只適用於外國結婚的一對一的同性婚姻。外國的同性民事結合並不能因這判決獲承認。

香港不承認同性婚姻

就同性婚姻的合法性,周家明法官於另一宗司法覆核案(MK案)的結論卻完全相反,他在MK案的判詞中提及:香港的法律從未認可或准許同性婚姻,香港自始至終都只承認異性婚姻。1971年10月7日生效的《婚姻制度改革條例》(第178章)第4條指明婚姻屬一夫一妻制。《婚姻訴訟條例》(第179章) 第20條指明凡屬在 1972 年 6 月 30 日之後締結的婚姻,該婚姻僅能基於下列任何理由而無效:(1d)婚姻雙方,並非一方為男,一方為女。

今次處理的案件本來是在香港法律被視為無效的婚姻,法官卻按梁鎮罡案的判決,基於同性婚姻滿足了婚姻的公開性及排他性的要求,而獲得承認。有關判決是自相矛盾的,既然香港不容許同性婚姻,卻反過來承認外國註冊的同性婚姻並給予同性已婚人士權利及福利,這將大大削弱本地婚姻的獨特性。即使終審法院於W案的判決,也一再強調香港不承認同性婚姻,只是接受完成完整變性手術的人以新的性別結婚,結婚對象必須是異性。

此案法官要求房委會提供數據,若果讓同性配偶申請公屋,公屋輪候時間會延長多久,有多少同性配偶合資格申請公屋等等,事實上,法官是對房委會提出無法做到的要求,因為香港不承認同性婚姻,即使每五年及10年一次的中期人口統計及人口普查根本不會問性傾向及同性婚姻,只會將他們歸類為未婚人士,因此,香港政府根本不可能收集到相關的數據,導致房委會根本無法滿足法官的要求。法官在本案應處理的是婚姻的本質問題,而不是容許同性配偶申請公屋的影響的問題,否則,到時又會以人權為理由而不需要理會對社會及經濟影響,判申請人勝訴。

這宗司法覆核案是在外國結婚的同性伴侶要求可以一般家庭的名義申請公屋,未來關於這類司法覆核的案件包括同性伴侶購買居屋(案件於今年5月底開審),及要求香港承認境外同性婚姻(STK案)。今次公屋案的判決會為其他正排期的案件立下基礎,長遠將動搖香港現時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據悉房委會已就高院對公屋案的判決提出上訴。

香港的婚姻制度有它的立法原意,因此有其排他性及獨特性,假如要全盤接受外國的婚姻,按這邏輯,香港日後可能要給予外國的一對一亂倫婚姻及童婚關係人士,擁有與異性婚姻完全同等的權利及福利,只要他們的婚姻都滿足了公開性及排他性這兩個條件。

政府盡快修改現時的做法

為了堵塞漏洞,避免司法覆核案件接踵而來,使不同形式的婚姻關係人士取得香港法例所認可的已婚人士的所有權利及福利,特區政府可以考慮修改現時本港承認外國婚姻的做法,不需要完全承認外國的婚姻,只承認那些與香港婚姻法條件一致的外國婚姻,包括人數必須一對一、年齡必須16歲以上、性別必須為異性、沒有親屬及血緣關係、同一時間只可以有一段婚姻等,保持香港婚姻法的獨特性。婚姻是嚴肅及重要的社會政策,而不只是福利和資源分配問題,不能以支離破碎的方式各取所需。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20-3-2020

選舉其實並不神聖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9/11/2018

  過去幾年因為爭取行政長官普選的問題,香港社會陷入了很大的撕裂,在雨傘運動好像無功而還,再出現人大就宣誓釋法和政府DQ了幾位議員,對民主運動帶來了沉重的打擊,也令不少人加深了無力感。筆者支持建立一個公平公正,透過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向市民問責的制度,不過,筆者並不贊成將是否有普選,視為香港有沒有希望的指標,因為,即使有普選,並不代表一定可以選出一些優秀及無私的行政長官和議員,而沒有普選,並不代表我們便只能任由統治者魚肉。

  沒有任何制度是完美的,因為有人的地方便有問題,以公平民主方式選舉產生的管治者,當然應該比世襲的昏君或以武力奪權的獨裁者來得好,不過,當社會出現危機、經濟情況欠佳的時候,選舉亦容易成為別有用心的人利用群眾的不滿情緒,推動極端政策的機會。希特拉經選舉產生固然不在話下,而以向全世界推銷民主為己任的美國,亦會選出特朗普之流的人物,大家便應明白,民主制度固然重要,但人民的素質同樣重要,社會不會因為有了民主制度就會成為烏托邦,有積極培養人民的素質,社會的發展才有希望。

  經歷過香港多年來的選舉,以及觀看其他國家不同的選舉,大家應可以發現,所謂選舉其實並不神聖,很多時只不過是人力、財力、策略和宣傳的比併而已,加上香港在比例代表制之下,只要對準幾個百分點的選民,贏取他們支持,基本上毋須理會其餘九成多的選民。於是,究竟議員是反映大眾還是小眾的意見?有時的確耐人尋味。

  走筆至此,未知大家會否對選舉和投票有點意興闌珊?其實,大家最需要改變的也許不是對選舉的參與,而是對選舉的期望。筆者多年來都留意選舉的情況,也積極投票,其中一個重要的信念就是:投票不是要選出最好的議員,而是要阻止最差的當選。因為,既然有選舉,就必定有人會當選,投票除了是對一些理念相近的候選人表達支持,也是要對看不順眼的候選人說不。

  作為基督徒,我們明白人性的軟弱和限制,不會亦不應將對未來的期盼,過份投放於選舉帶來的改變。《聖經》沒有為最理想的政治制度提供任何模式(可能根本就沒有),《聖經》能為我們提供的只是一些管治者應有的態度(例如應賞善罰惡,使作惡的懼怕;以及既不偏護貧窮人,也不看重有權勢的人,總要公平待鄰舍等),至於這些原則如何在政治現實中體現,不能單靠制度,也要靠當事人的態度。

  有人說選舉令人謙卑,因為無論候選人是何出身,在拉票時總要放下身段,聆聽群眾的意見,或是假意、或是真心地作出種種的承諾。當然,「失憶」也是不少人當選後的常有表現。不過,一些意見和想法,曾經提出總比完全沒有機會提出過好,而且有白紙黑字、聲音影像為證,當事人就算無心兌現承諾,也總要做點功夫安撫選民,以免下次選舉時被人算賬。因此,有選舉總比沒有選舉好,而要求候選人問責的人數愈多,他就愈要花多些心機做一場好戲。

  在目前香港政治陣營只籠統地分為建制和泛民時,若在全港性選舉,大家仍然有機會在自己支持的陣營內,選擇在不同光譜下的團體或個人,原則上可以盡量選擇與個人理念較接近的候選人。但在個別區域的補選,形成了單議席單票制的情況下,而自己較為支持的候選人卻沒有參選,有時的確令人十分煩惱,有投也不是,不投也不是的矛盾。其實這也是時候去反思,投票究竟所為何事?

  投票最重要不是選擇最好的人,而是要阻止最差或與自己理念不符的人當選。而個人的理念往往不只一個,在候選人眾多的政綱裡面,我們要排好優先次序,按個人的判斷,究竟香港當前最嚴峻或需優先解決的是甚麼問題?是政制、房屋、教育、創新科技、婚姻家庭、還是倫理道德問題?投票從來涉及一籃子的考慮,不要輕易被一些簡化了的議題所蒙蔽,選民是要努力做功課去審視各候選人的。投票不單是期望社會變好,也要阻止社會變壞。

禮崩樂壞,專業失靈,比撕裂更傷害香港

陳永浩 | 恒生管理學院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
30/03/2017

特首選舉完了,有人看到欽點,有人認為美夢被打破了,又有人認為龍和道可能有個新意義,又或是撕裂繼續,甚或是對神級當選數字777有不同解讀。

很多人在整場選舉中都對「薯片叔叔」的文宣工作讚賞有嘉(筆者利申:雖是胡官的「fans」,不過無損對薯片叔叔的欣賞)。薯片叔叔競選初期的一段影片,當中「人人都係曾俊華」、「你想五年後的香港是怎樣?」及「由對立變成建立」等,更是當中的金句。不過筆者最感觸動的,還是那句「重新建立一個有規有矩的制度」。

老實說,禮崩樂壞,專業失靈,比撕裂更傷害香港。

在一個社會中,意見不同,各人鬧得火紅火綠,這並不是香港的專利,全世界都有之,見怪不怪。但在爭議之中,重要的是仍要有制度與規矩,讓社會還有一條軌道而行,不出亂子。香港長久以來所依賴的這條軌道,是社會對專業,或對政府公務員中立行事的信任。可悲的是這些年來,全都出了亂子。

無規無矩,自回歸以來已經是司空見慣。對於政府官員中的問題,也已經有太多人討論了。反而香港的「專業失靈」才真的叫人擔心。

專業失靈可以由兩方面去看。第一是「專業失德」——專業人士工作上玩忽職守,做不到其應有的專業表現或操守,與其獲得的專業資格或相關認證不相稱,如近年多宗電梯意外事件(不單只是最近的朗豪坊電梯意外),或是選舉事務處在特首選舉後遺失儲存約1200名選委及全港選民資料的電腦等事件,這些「專業失德」的事情,近年可謂司空見慣。這不單打擊了社會對相關專業的信任,更是影響大家對社會運作、制度監管的可信度。

不過,更高層次的破壞可是「專業地失德」:今日叫人最不齒的,是有些專業人士利用自己所有專業知識,明刀明槍的去破壞社會規矩,卻又能消遙法外,叫人無可奈何。這些事件,大至現任特首據報曾收受外國公司利益,卻自辯不需申報或繳稅;到城中的一位律師會前主席,非法自稱本為專業的「社會工作者」,又公然在不准攝影的法庭建築物內自拍,卻又可以全部置身事外,不被追究起訴,其本人更樂在其中,引以為傲。

這些「專業地失德」,實在比無心之失的「專業失德」更具破壞力,更使香港社會禮崩樂壞。如果新任特首真的想攪好香港,修補撕裂固然重要,根治「專業失靈」的問題,讓香港免於禮崩樂壞,恐怕更是優先。

曾經刊載於:

獨立媒體,2017年3月30日

打擊港獨 還是打擊選舉?

張思晉 | 明光社項目主任(社關行動)
18/08/2016

今屆選管會要求所有有意參選立法會的人都必須簽署一份有關擁護基本法的確認書,其中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簽署確認書後卻被裁定為提名無效,因選舉主任信納他「實際上並不、亦無意擁護《基本法》」。[1]

事件的爭議點在於,梁天琦符合立法會選舉活動指引第四章「提名候選人程序」,[2]所列的提名資格,並簽署了確認書,但最終仍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理由是「不能信納梁先生真正改變了他過去主張及支持香港獨立的立場」及「信納梁先生實際上並不、亦無意擁護《基本法》」,[3] 按選舉管理委員會發出的新聞公告,選舉主任是按規例[4]第16條決定決梁天琦提名無效,但細看其中條文,梁天琦已簽署所有相關文件,並沒違反規例所述內容,而規例指選舉主任「信納根據《立法會條例》,候選人並無資格獲提名為候選人」,[5]從英文版本的條文「信納」只表示是參選人需滿足所有條件,而在所有與參選人資格相關的條文、聲明及確認書中皆沒有表示選舉主任需要或可以就參選人所提交的資料內容作主觀的判斷。故此,所有對參選人資格的要求皆屬於客觀的要求,包括參選人的年齡、身份以及是否交齊所需的文件等,試問選舉主任又何須憑主觀意見來作決定呢?

更重要一點是,選舉事務處可以裁定梁天琦、陳浩天等明確主張港獨的參選人提名無效,那又何以能夠認為其他沒有簽署確認書的參選人會擁護《基本法》?又何以有些曾明確支持港獨的人士能獲得有效提名?做法不能貫徹始終,只會大大地削弱選管會的公信力。特區政府及選管會如不能就今次的事件作出正確的處理及令人信服的解釋,無疑將影響香港多年來公平和公正選舉的聲譽,亦令市民對政府的信任再次降低。

有關爭議雖然最後亦會透過司法覆核及選舉呈請,交由法庭處理,但勢必糾纏多年。誠然,不少人認為港獨主張抵觸《基本法》條文,亦不支持港獨,但法理和政治問題不應該由選舉主任處理,選舉主任最重要的工作是維持選舉的公平和公正。選舉和議席的輸贏尚在其次,體制和信心的輸贏卻事關重大。將打擊港獨,變成打擊大家對選舉的信心,無異飲鴆止渴。

 

 


[1] 〈決定候選人梁天琦的提名為無效理由》,第18點,梁天琦facebook,https://www.facebook.com/leungtinkei/photos/?tab=album&album_id=177170942695750  

[2] 〈提名候選人程序〉,立法會選舉活動指引第四章,http://www.eac.gov.hk/pdf/legco/2016lc_guide/ch/chapter_4.pdf

[3] 〈決定候選人梁天琦的提名為無效理由》,第17及18點,梁天琦facebook,https://www.facebook.com/leungtinkei/photos/?tab=album&album_id=177170942695750

[4]〈選舉主任須決定候選人是否獲有效提名〉,《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立法會)規例》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is_ind.nsf/CurAllChinDoc/82ACDF0CBBFDD7AD48257A2B0026BEA7?OpenDocument

[5]規例第10條英文版本原句 “The Returning Officer may require a candidate to furnish any other information that Officer considers appropriate to be satisfied”,故此「信納」二字不包涵選舉主任主觀判斷的「相信」或「信任」的涵意。

 

 

 

曾經刊載於:

獨立媒體  13/8/2016

投票需要的考量

張思晉 | 明光社項目主任(社關行動)
21/07/2016

來屆立法會選舉提名期即將開展,各疑似或已公布出選的候選人已積極開展工作。要邁向成熟的民主社會,除了要有高質素的候選人,亦要有高質素的選民,因此投票亦成為了一個重要課題。

因應政治氣氛轉變,本土派崛起,加上建制及泛民皆有重量級的現任議員退居二線,來屆立法會選舉形勢令人難以預算。去屆建制派以總得票票數比泛民少的情況下卻取得更多議席,配票的精確程度令人訝異。因而香港大學的學者戴耀廷提出「雷動計劃」,期望透過協調令非建制派取得過半議席。

當然,作為選民可因應政治形勢作出策略性的投票,如家庭中的自我配票,或觀察支持陣營的黨派或候選人勢危而更改投票決定等,其實隨着近年互聯網的發展,已有網民自發性的作出配票呼籲,可惜因參與的規模及掌握數據的困難皆令這些行動未成氣候。撇開政治性的角力,投票是否只應或只可根據政治理念來作決定呢?顯然未必。

投票時的考量,可以參考各方面的因素,包括:候選人的政綱、能力、過往的政績、有否政黨支援等等。如候選人以要求政府撥出儲備向市民「派糖」作為其中一項主要政綱,這是否足以作為一名議員四年任期的重點工作呢?如候選人只提出「要換人」、「相信我」、「我說到做到」等等空洞的口號,到底選民可以根據甚麼原因相信並投票給該候選人?在普選問題上,過往兩屆立法會選舉中,不少政黨的候選人都以此為爭取選票的綱領,今屆相信普選仍是政綱的重點之一,但到底是真爭取還是真口號,需要小心辨清。如果我們只單以政治理念及政治形勢來選擇候選人,便會忽略了議員在監察政府施政的這個角色,又或錯失了選出真正有能力、有承擔、能為香港謀福祉的候選人。其實無論新的候選人或爭取連任的議員,網上都會有他們的往迹可尋,投票前先看看自己那個選區或功能組別的候選人,誰人只說不做,或者有沒有為他們虛無縹緲的政綱做過任何事,並非十分困難的事。

誠然,香港是自由社會,每名市民有自由投票及不透露投票取向的權利,能按自己所重視的因素投票給候選人,甚至選擇會否參與投票,這亦體現了民主自由的可貴。

曾經刊載於:

《成報》 21/7/2016

選舉愈近,理想愈遠?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1/07/2016

很快又到9月新一屆立法會選舉的時候,之後,又會開展明年特首選舉的前哨戰。本來選舉一般應該都會帶來希望及改變,在民主社會,人民靠的就是手上一票來跟政府和政黨討價還價,但在香港當前的環境,大家對手上的一票/兩票,又有多大的期望呢?

在一國兩制下,香港的政治體制本質上是一個妥協下的基因改造怪胎,一群不願受社會主義威權政府管治,習慣資本主義生活模式卻缺乏自治經驗的政治初哥,展開與中央及其代表之間十多年若即若離,糾纏不清的政治實驗。

作為社會主義中國管治的一個特區,放眼所見,除非武裝革命,否則香港絕對不可能獨立。中國與香港之間有一條既是臍帶,也是鎖鏈縛在一起,無論雙方是否喜歡,大家就像連了體一般,任何一方有所動作,另一方都無可避免受牽連,甚至被滋擾。

一直以來,不少香港的政黨都希望中央能夠就立法會和行政長官的普選定下清晰的時間表和路線圖,但由於中港雙方缺乏互信,港人亦無法就不同方案取得共識,於是普選仍是這麼近、那麼遠。每次選舉臨近,彷彿又在提醒大家,要改善現況,就要把握機遇。

今期《燭光網絡》嘗試在立法會選舉前與大家一起為香港目前的政治生態把把脈,如何根治暫時恐怕並無良方,但能否減輕病情,則視乎大家對香港這個家究竟有多關心,就像在所羅門王面前爭奪孩子的兩個母親一樣,究竟大家是為了孩子而作出犧牲,還是寧願一拍兩散,讓孩子死就死呢?大家願意逆流而上邁向理想,還是把理想愈推愈遠,往往在一念之間。

議會「現形記」

張思晉 | 明光社項目主任(社關行動)
11/07/2016

「小圈子選舉689特首功能組別分組點票公民抗命」等名詞都指向香港政制不完善、不民主的一面。據《基本法》指出由具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的行政長官(第45條)及立法會議員(第68條),最終的目標皆透過普選產生。但現行選舉制度未能有效反映民意,部份立法會議員在議會中以各式各樣的抗爭行為表達對制度的不滿。本文嘗試列舉近幾年與議會相關的「文化」,讓讀者認識議會的現況。

議會「拉布戰」[1]
  1. 2009年12月18日,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首次審議高鐵669億元巨額撥款申請,社民連、公民黨等泛民議員展開拉布戰,成功令討論延長,政府不能如期在2009年開始高鐵工程,而撥款申請最終延至2010年1月16日才獲得通過。
     
  2. 2012年5月16日就《2012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的條文及各項修正案進行合併辯論,[2]討論議員出缺安排,黃毓民、陳偉業、梁國雄等發動拉布戰超過33小時,後被立法會主席終止。最後草案延至2012年6月1日,1,306項修訂全部被否決。
     
  3. 2013年開始,每年的撥款條例草案皆有議員提出數以千計的修訂案以拖延表決,2014年延誤了三個星期。2015年秘書處收到3,904項修訂,一破過往紀錄。主席曾鈺成裁定當中逾3,000項修訂無效,令修訂總數大幅刪減至618項,但最終還是經歷了六週的拉布戰才獲通過。2016年主席繼續大幅削減修訂項目並定下表決日期,有關議員利用點算法定人數導致流會,以表不滿,但草案最終仍獲通過。
     
  4. 2015年12月,泛民議員就《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發動拉布,提出點算人數逾百次,會議多次因人數不足而「流會」,到3月仍無法就草案進行審議,最後政府擱置有關草案。

​無疑拉布的確可以會令一些有爭議的議案延遲通過,甚至被擱置,但同時卻令大量議案及撥款被拖延,令造價大幅上升。情況猶如金庸武俠小說的七傷拳,殺傷力愈大,要承受的內傷愈深,最後與對手同歸於盡。

除了拉布的常態,更有不少「語錄」從議會而:

返黎就郁──

2012年辯論「議員出缺安排」草案進行三讀,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向秘書長說了兩次「返嚟就郁」,相信是與動用《議事規則》第92條結束辯論有關。一些傳媒稱此為「剪布」,更有議員質疑曾鈺成及黃宜弘合謀剪布,蘊釀提出不信任動議,李卓人表示曾誠信盡失,黃毓民更形容他是「貞婦晚年失節」。

不批准世界末日論──

網絡流傳古瑪雅人預言2012年12月21日為世界末日,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於12月20日立法會會議結束前,宣佈「本會尚有大量事務需要處理,明年必須續會,所以我不能批准明日為世界末日。我現在宣佈休會,本會2013年1月9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續會。」隨即獲議員掌聲,其後更得網民讚賞其幽默感。

「少啲講啲冇乜用嘅說話」──

2014年6月一次立法會會議中,蔣麗芸因不忿泛民多次要求點算法定人數作出投訴。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以「我建議你考慮少啲講啲冇乜用嘅說話。」回應,此句在日後蔣麗芸每有爭議性言行時,網民皆會翻出使用。

替「豬肉佬」改名──

2015年5月,王國興與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會面時,提到肉類從業員行業青黃不接,建議將工種易名為較「專業」的「肉類分割技術員」,以吸引更多新人入行。此言一出,大量網民發揮創意,表示魚檔從業員可以改名做「魚類銷售顧問」、地盤工人則可易名為「土木工程技術員」。

日以繼夜、夜以繼日──

在2012年《遞補機制條例草案》審議會議時工聯會議員王國興發言批評拉布,其「日以繼夜、夜以繼日」的言論被網民多番引用,甚至製成Rap歌上載YouTube。

等埋發叔──[3]

在審議《2017年特首產生辦法決議案》時,建制派議員在表決前突然離場,希望藉人數不足而拖延表決,但因建制派內部溝通不足導致仍有議員留在會議廳,令立法會仍有足夠法定人數使投票程序繼續,結果以28票反對、8票贊成否決政改方法。建制派議員及後解釋因劉皇發未趕及回來投票,希望以法定人數不足為由把投票的時間拖延至「等埋發叔」。「等埋發叔」一詞亦成為了遲到藉口的「萬能k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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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與「不剪」的理據

不剪布的理由:曾鈺成在《2012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審議中批准千多項修正案時曾解釋,雖然《議事規則》第57條(4)(d)款,訂明議員「不可動議全體委員會主席認為瑣屑無聊或無意義的修正案」但他認為這牽涉到褫奪選舉權,所以認為修正案並非「瑣屑無聊、無意義」。

剪布的理由:2012年「議員出缺安排草案」進行三讀時,曾鈺成引用了《議事規則》第92條的條文,指「對於本議事規則內未有作出規定的事宜,立法會所須遵循的方式及程序由立法會主席決定;如立法會主席認為適合,可參照其他立法機關的慣例及程序處理。」但亦有議員質疑這不等於主席可以利用此條文來擴大權力,雙方繼續各自表述。

有不少反對拉布的議員或官員,亦透過創作回應議會經常出現的拉布情況:

受拉布影響而撤回《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有感而發創作了《拉布「錦」言》,以表達因版權修訂條例拉布三個多月的心聲。2016年4月,立法會審議《2016年撥款條例草案》,王國興以網絡人氣歌曲《SAS之歌》進行二次創作,改編成為《嘥拉布嘥》以諷刺拉布浪費公帑。

《拉布「錦」言》節錄

坐坐坐成日齋坐   個鐘響   未停過

點算人數   我卒之習慣左

叮噹   叮噹   叮噹   叮噹

《嘥拉布嘥》節錄

嘥拉布嘥  嘥嘥嘥

拉布嘥拉布   拉布拉布嘥

 


[1] 不包括1993年3月審議《區議會條例草案》時民主派使用的拉布手段以及1999年12月建制派以拉布手段支持「殺局審議」(即解散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等 ;

[2] 〈立法會主席就結束《2012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的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合併辯論的裁決〉,2012年5月22日,http://www.legco.gov.hk/yr11-12/chinese/pre_rul/pre0522-ref-c.pdf

[3] 〈政改表決:建制派缺席投票 政改方案遭否決〉,《東方日報》,2015年6月18日,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50618/bkn-20150618123414600-0618_0082...

將政綱化成一面照妖鏡

張思晉、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1/07/2016

選舉期間,選民於投票前可能都會看候選人的政綱,但出席選舉論壇的人往往很少;候選人當選後,會留意他們的政綱有否落實的人,可能更少。甚至,過了四年,選民早已忘記當年自己所投的那位候選人的參選政綱。

我們認為作為負責任的選民,要在各級選舉中投下關鍵一票。除了要參考該候選人所屬政黨的政治理念、檢視其過去的政績、了解候選人的能力以外,還要細察候選人的政綱是否反映市民所需,而這些政綱又是否能夠真確地落實。我們嘗試以單一議題為例,看看各政黨是否真的名符其實,為你「成功爭取」。

民主議題:講一套 做一套

2012年的立法會選舉,當年最重要的一個議題,就是2016年(立法會選舉)及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雙普選,落實一人一票選特首。例如當年民主黨因面對之前通過政改後被一些較激進團體狙擊的壓力,必須考慮一些較激進選民的意見,而整個民主派都聲稱堅持要爭取雙普選。當然,建制派亦因應民意而要求循序漸進達至雙普選。四年下來,我們不難發現,他們的角色卻剛好逆轉。當年要求雙普選的候選人,面對政府一人一票選特首的「袋住先」方案,卻因為雨傘運動和學生運動的激化,寧願原地踏步也要全盤否決有關方案。[1]嚴格來說,也是背棄了承諾。

原本建制派在此議題上,理應可以在今屆選舉中「指住」民主派說他們是阻礙民主發展的千古罪人,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他們在投票前一刻,居然突然以「等埋發叔」為理由,大部份人離場,[2]於是建制派原本應贊成議案,現在變成沒有投票。嚴格來說,全港政黨就只有自由黨是始終如一地投票。於是,政改問題變成了雙輸的鬧劇,難以在今次選舉發揮作用。

民生議題:真爭取 真成果

2011年法定最低工資正式實施並定為時薪28元,而在2012年各黨派,諸如工聯會及民主黨等,皆把爭取最低工資至33元寫入參選政綱中,其後2012年最低工資委員會作檢討時,民間爭取最低工資聯盟就此向各黨候選人進行調查,並得出以下結果。(見表一)

「聯盟在選舉前詢問各候選人對檢討最低工資的意見,包括是否贊成每年檢討、調高最低工資至35元及檢討時應考慮基本生活水平。選舉過後,在直選35席及超級區議會5席,即合共40席中,有24名議員同意以上三項原則,當中公民黨及民主黨贊成提高至33元。而手握10席的民建聯則含糊其辭,只表示尊重現有機制。其他直選議員則未有回覆。」[3]

從以上可見,在最低工資議題上雖然各黨派對工資水平的要求或有出入,但當各黨派有共同的目標時,確實可迫使政府在一些政策上作出改變。

表一:各大政黨就法定最低工資取態。

黨 團體

直選議席 /

超級區議會

最低工資
一年一檢

新水平

35元

檢討應考慮
基本生活水平
人民力量 3 Y Y Y
工聯會 4 Y Y Y
工黨 3 Y Y Y
公民黨 5 Y 33 Y
民主黨 6 Y 33 Y
民協 1 Y Y Y
社民連 1 Y Y Y
街工 1 Y Y Y
共計 24     Y

 

意識形態議題:口裡說不 身體卻很誠實

不少意識形態之爭的議題,不論是家庭友善、同志友善、本土政策、愛國愛港等,說出來往往很動聽,但議員如何落實卻是另一回事。以家庭友善政策為例,不少支持工運的政黨和組織均口口聲聲支持侍產假,更有不少勞工團體支持七天侍產假,但在投票之際,工聯會突然離席沒有投票,令不少人批評其工運意識形態「得個講字」。

立法會議員范國威,當年曾因反對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俗稱:超級區議會)而選擇退出民主黨並成立新民主同盟(新同盟),選前口口聲聲說本土第一,不會參加超級區議會的選舉,但近月居然考慮「轉軚」,[4]令當初支持他們有關立場的選民感到困惑。當然,不少認為功能組別選舉是小圈子、甚至是十惡不赦選舉方式的政黨,都不會輕易在一些他們有把握勝出的界別放棄參選。這究竟算不算是另一種的「袋住先」呢?

雖然選民最重視的可能不是各政黨和當選人是否一成不變地履行政綱,而是能否始終如一地履行他們為香港市民大眾爭取權益,努力建立一個公平、公義社會的承諾。有些政綱未能實現不一定是議員本身的錯,但起碼應該「埋單找數」,向選民有所交代,總不能「講左當做左」、「側側膊、唔多覺」。政綱有時會是一面照妖鏡。

政綱欠保留制度 用完即棄難監察

立法會候選人在選舉時出盡法寶吸引選民注意,政綱內容可謂百花齊放,不過選舉之後,這些文宣只會存留一段日子,之後便丟掉。除了政黨會為自己保留一個版本外,日後若要集齊各政黨的政綱進行比較卻十分困難,除非在選舉年做足功夫。

根據現行的選舉條例,候選人的所有宣傳品都要申報。不少候選人為方便申報,都會另起網站,將自己的宣傳內容和宣傳品放在網上,選舉完結以方便計算選舉經費,同時相關網站亦會於選舉後刪除。即使大政黨也如此,此舉是為免與政黨原本的網站混淆,難以計算選舉經費。不過,可惜的是,各政黨和候選人於選舉完結後,卻沒有將自己的政綱放回在政黨網站內,最後巿民難以了解候選人是否有實行選舉政綱所列舉的建議。

除了政黨,因為需要申報的緣故,各候選人所有的宣傳資料,包括政綱亦應交到選舉事務處,因此選舉事務處應存有「副本」。不過,本社向有關部門查詢有關過往的選舉宣傳資料時,收到的回覆稱,所有的申報的宣傳資料會於一年後刪除,只會留下一頁由選舉事務處發送給選民的郵件資料。部門回覆稱收集候選人的資料只是為了方便核實和申報,所以選舉事務處並沒有「留底」,作為對香港歷史的見證、又或讓選民監察議員選舉承諾的憑據,無擬是一個遺憾。

 


[1] 例如在民協的網頁中可清楚看到馮檢基的政綱:捍衛香港的核心價值;堅決維護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爭取落實於2016年第五屆區議會全面取消委任議席;爭取在2017和2020年或之前達至真正普及和平等的雙普選,即包括低門檻和一人一票的行政長官選舉,全面取消功能組別的立法會選舉。(參《香港民主民生協進會》:http://www.adpl.org.hk?page_id=637

[2] 張思晉,〈議會「現形記」〉,《燭光網絡109期》,頁4。

[3]〈立法會多個政黨支持調升最低工資 促委員會建最低工資35元〉,《香港職工會聯盟》http://www.hkctu.org.hk/cms/article.jsp?article_id=840&cat_id=8

[4] 〈范國威「轉軚」 擬選超區議席 當年反政改退民主黨 今稱為開拓本土票源〉,《明報》,2016年3月3日。

如果繼續打壓政黨政治

鍾劍華博士 | 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
11/07/2016

(撰稿日期:2016年6月3日)

西方民主政治發展的經驗,是隨着代議制度及議會制度的開放,議會成為消融社會爭議的平台。政黨政治縱然是唇槍舌劍,但在制度確立了的議會規程及議會程序之下,各種爭議都可以在和平的程序中獲得裁決,不同的政黨也有必要透過議會程序尋求妥協。政黨爭取人民的支持和授權,同時也需要面對其他政黨的挑戰,彼此有贏有輸。政黨有時在朝,有時在野。在朝時,有權落實政綱理念,也必須受到在野黨的監察及制衡。在野時,仍然要做好監察者的角色,恰如其分地對當權政黨予以制約,並爭取他日乘時再起。政黨輪替的可能性與必然性,可以推動各政黨努力競爭,也可以制約在野的政黨不致過度務虛空談。

今天香港的議會各走極端,保皇與泛民攻訐不斷,很多時,都像是流於意氣之爭。親建制的可以保皇保得不問情由,不辯是非,不怕核突,總之是阿爺「吹雞」,立刻歸邊。反對派又可以為反而反,反正毋須負責,也毋須擔心自己會有操盤之日,可以無後顧之憂地反到底。

可以想像,如果香港有政黨政治,政黨有機會成為執政黨,保皇黨還夠不夠膽保皇保得那麽肆無忌憚?反對黨又敢不敢事事都反對得那麼理直氣壯?

不正常的政黨政治

不同的社群對不同的事件意見紛紛紜紜,自然也是多元社會的必然後果。香港是一個資訊流通,意見紛陳,取向多元的社會,在不健全的政治體制下,往往還要呼籲尋求社會共識,豈非緣木求魚?

政黨政治在現代社會中的其中一個最重要作用,是把紛陳的意見凝聚於幾個由不同政黨的意識形態所代表的主軸周邊。透過政黨的活動和操作,已經把其中一些不同的意念統合整理。到不同的政黨回到議會作對決之時,要處理的矛盾也就相對沒有那麼複雜了。所以西方民主政體,就算說是多黨制,最終大部份都只是有兩三個具主導性的大政黨。

香港的政治制度設計排斥政黨政治,結果是所有的政黨都要走向兩極,要不就做建制派,要不就是反對派。這本來就已經極之不健康了。這幾年隨着政府缺乏政治影響性,制度性弱點進一步暴露,政府施政困難,政府的表現也實在難以令人滿意,政制爭議也進一步白熱化。但政治體制有沒有為這個困局提供合理的出路及紓緩機制,結果是在這兩極周邊再衍生更多比原來政黨作風更極端的新興政治組織。建制派分裂成為幾個主要組織,表面上在背後大阿哥的協調下盡量合作,背地裡卻是不斷明爭暗鬥、爾虞我詐,爭逐中央政府及特區政府手頭上有限的政治資源和機會。在他們的周邊則產生了很多打着「愛」字頭的邊緣組織,以極端反智的作風及行徑來保皇,雖然有時會在客觀效果上增加了聲勢,但同時也招惹了更強烈的抵觸情緒。

反對派那一邊情況也大致如此。取態較溫和的民主派政黨,難以爭取更大的政治空間。幾年前民主黨走入中聯辦,促成了立法會增加議席,結果被部分激進組織打為叛徒。問題是建制派也不作道義上的聲援,反而落井下石,還乘時意圖挖奪民主黨原有的支持。

現在,經過新一輪的政改爭議及雨傘運動,年輕一代及部份民主派的支持者已經逐漸失去了耐性,因而也興起了很多新生的傘後組織及其他更激進的政治團體,部分更是打著本土主義及港獨的旗號。

這是一個不斷自我劣質化的政治螺旋。正常的民主生活應該是紛紜的意見及觀念先行圍繞幾個主軸凝聚。由代表這些主軸的政黨取得派別內的共識,又或是透過黨內民主及決策程序得出決定之後,再透過議會政治與其他政黨尋求政治決策。縱然未必事事皆大歡喜,也不一定能夠把所有政治矛盾消融,但總還可以透過一個各方都同意的遊戲規則來作出決策。香港的情況剛剛相反,政黨走向兩端,之後各自分裂,然後不但未能統合周邊的政治力量,反而被進一步拉向更大的分化。政府在這樣的政治生態下,不但不會更容易管治社會,反而連基本的權威也不斷旁落。更甚者是政府要帶頭走向民粹。

這是一個不斷自我劣質化的政治螺旋,令政治權威不斷下墮,令社會走向兩極化,也令各方面都只會進一步碎片化。結果是社會進步無從談起,社會發展受到窒礙,原來要處理的問題也無從處理。如果不盡快打破這個循環,香港社會只會漸漸走向衰落。如果問要如何打破這個循環,第一步應該是先要面對現實,確認今天的政治制度確是千瘡百孔。經歷了回歸過渡時期到今天的政治教化及洗禮,香港必須重新建立一個具公信力的政治體制,發揚符合現代民主精神的政治及議會文化。要做到這一點,再不能迴避政黨政治。

 

 

政治制度與選舉制度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1/07/2016

近年,坊間不少批評指選舉只是爛蘋果鬥爛蘋果,根本沒有一個參選人值得投予一票。嶺南大學公共管治研究部主任李彭廣分析,現在的政治制度只容得下「否決政治」,透過成為關鍵少數來做博奕。揀蘋果,從此不一定求「靚」。

近年研究英國在殖民地時代管治香港的方法的李彭廣稱,香港人有「戀殖」情緒,只是因為他們忘記了當時英國是如何管治香港的。他說:「從前是共識政治,立法機關只存在官守和委任兩類議員。官守,就是官;委任,就是總督任命。他們不會制衡政府,是直接受命於總督,不會反對政府提案,最多只是『少鬧大幫忙』。」

另外,當時沒有選舉,沒有政黨;商人,社會精英就已經得到認受。至1984年中英聯合聲名簽署後,1985年首次引進兩項間接選舉。而選舉,將政府、精英和商界的利益共同體打破。李彭廣形容,當年立法會設立功能組別,原本是想令傳統的精英有優勢,但時至今日卻演變成整體社會與精英、商人為主的小社會的基本矛盾。李彭廣形容:「這件事無法解決,因為這樣的矛盾竟然被制度化,經普及選舉而進入管治圈內的人,當然會覺得自己代表大多數,會與小社會格格不入。」

立法會選舉制度令社會矛盾突顯,特區政府手握提案權,公共財政、政治體制、政府運作等重大議案已不能由議員提出,其他議案要透過私人草案突圍而出亦困難重重,制度直接令這個議會由共識政治走向否決政治。李彭廣說:「受到提案權的限制,主流民意不能起主導作用,淪為小數。於是你有你的提案,我就唯有提出反對。」

回歸19年,立法會議員透過否決(議案)來作為爭取的手段,透過「扭計」而「拎著數」。李彭廣說:「表面上泛民(議員)作出的反對次數多,但數到『扭計』其實工商派(議員)更強。泛民(在立法會議席)只得20票,沒有半數,其實沒有真正的否決權;但自由黨、鄉事派(議員)雖然人數少,反而成為議案能否通過的關鍵少數,所以更能借『扭計』而得到利益,而且『著數』的內容未必同議案有關。」

關鍵少數的其中一個成功例子就是2003年就《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即基本法23條)的二讀,泛民雖堅定反對,但如果沒有自由黨的反對,亦不能成功否決。時至今日,不論否決、拉布等等,都是一種否決政治,企圖透過拖延迫使政府更改議事議程。李彭廣說:「我(議員)如何透過議會程序,令你寸步難行,看看你能否一直忍著,當不能忍受下去便會抽起(議案),因為後面還有很多事情需要處理。這些就是在議會中角力的手段。」

可見,用李彭廣的說法,立法會議員使用制度內容許的方式,拉布、否決以迫使政府就範,是在使用他作為議員的權利,並沒有所謂「道德對錯」。他說:「其實最後立法會終究是一個權力遊戲,不同政治團體有不同的立場,不一定用道德角度思想。例如標準工時,工會當然想實行,但商界一定反對,於是所謂對錯,你可以從社會穩定的方向著眼,亦可以從經濟成本去評估,難以說那一個方案必然是對的。」

在這種選舉制度下,不論是特首選舉,或者是立法會選舉,其實並無出路。他說:「長遠以修改基本法(作為解決方法),但未來十年都不見會再有機會,或者行政長官願意下放權力,把行政會議成員和問責制主要官員的一些位置讓不同政黨去分擔、共治,減少行政主導的色彩,但是這樣要中央(政府)的思維改變,同樣不容易。」

議題設定的概念

如果你以為有好的政治制度,社會就不會再有很多遊行示威,意見就不會紛紜,這就錯了。李彭廣表示,一個好的政治制度,可以令政策制訂的展開過程由民間開始,打通社會輿論,達到不同持份者,政府部門等等。政府作為政策制訂的最主要設計、倡議和執行機關,即使是制度或非制度使然,也有責任好好制訂議題。

他形容,社會議題的政策制訂是「上游」,到了議會討論是「下游」:「政府如果做好,應該靠上遊,透過壓力團體,透過社會傳媒,去營造社會對特定政策的看法。所以政府有時會做很多諮詢文件,或者向專業團體諮詢,等到政策有具體文件時,已經是中游,大部份人都接受,有了主流看法。如此到了下游又更容易推行。」

議題當中,又分價值議題和利益議題(見表),社運人士多數關注的是價值議題,如勞工、弱勢社群,透過開記者會,約見官員,以影響輿論;如組織的能力夠強,就有機會改變社會,迫使政府回應。

 

倡議時間

重點

做法

例子

價值議題

長(至少十年)

價值、
思想改變

教育

環保、綠色價值

利益議題

短(可以很快)

利益

社會動員

興建污水處理廠

表:兩大不同的議題類別

 

不過香港的議會有比較特別的情況──就是有些政府的政策議題由中央「空降」,例如一帶一路。政府需要將之轉化為本地的議題,而往往能短時間便見效的都是利益議題,政府不易成功推動。李彭廣說:「如果你個中央政策不會動用香港的資源,例如只是簡化商業登記,那當然沒有問題,但現在是要挪用十億讓內地學生來香港,大家怎會不立即反彈?利益很直接,很容易理解(有如此反應)。」

 

地上沒有烏托邦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1/07/2016

過去幾年香港的政治局面有如一潭死水,有幾個難以解開的死結:

  1. 香港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無論大家是否喜歡,香港只是中國一個無法分離的部份,完全沒有獨立的條件,加上1997年之前香港有其獨特的地位,是中國其他城市完全無法取代的。但時移勢易,回歸19年後,中國的國力日強,對香港的依賴已逐步下降,亦不介意和香港硬碰硬。
     
  2. 行政長官孤家寡人,沒有政黨背景,在立法機關裡沒有堅定可靠的盟友。在政治問題,尚有中央在背後發功,確保可以維穩;但在民生議題,建制派與泛民主派並無分別,甚至有時罵政府罵得更狠。
     
  3. 立法會的功能組別及比例代表制的選舉制度,令一些人只憑很少票數便可以贏得席位,既有利少數極為保守或激進的人士當選,亦令立法會必然成為一盤散沙,沒有任何政黨可以擁過半數議席,名正言順地控制議會的運作,很多時便出現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的情況。
     
  4. 整個社會瀰漫互不信任及對立的氣氛,只問立場不講對錯,要理性討論問題愈來愈困難,不單立法會內受過教育、有政治閱歷的袞袞諸公如此,那些只看著facebook了解世界,愛聽同聲同氣聲音的一代更是如此。有反對聲音本來是十分正常的事,但當雙方往往抱著零和遊戲而不是謀求雙贏的心態,很容易便令小事化大,卻無法處理真正的大事。
為香港尋找沒那麼差的出路

要改變現況,我們必須明白甚麼是可以改或最有可能改,甚麼是難以改、甚至是無法更改的,否則只會徒勞無功。更重要的是我們必須明白,世界上不會有完美的政治制度,只有較能避免出現濫權,令政府較有制衡,令暴政較難出現的制度,而且單靠制度亦不能令社會自然變得美好,因為人的因素始終十分重要,地上沒有烏托邦,好的制度亦會敗在壞人的手上,而在不完善的制度下,只要大家有心亦可以逐步向前。

首先,政治不能只講一些虛無縹緲、「堅離地」的夢想,必須回歸現實,總不能在未達到理想前便甚麼也不做。要改變現況就要為自己創造更有利於改變的空間。由於政制改變涉及中央及特區多元化社會的眾多持份者,恐怕任何大的變動都難以推動,就算小的變動亦要有足夠勇氣才能面對社會上一些極端保守或激進團體的壓力。不過,我們好像站在搖搖板上向前推進,其實毋須行到另一面的盡頭才能改變原來的狀態,只要過了中間線便會令情況逆轉。立法會70席的改變也是如此,既然現實上無法即時爭取全面直選,那麼多一席就是一席,只要直選和有廣泛代表性的議席能過半數,就能帶來較明顯的改變,到時再爭取更大的改變便事半功倍。

其次,現時行政長官不能有政黨背景,令行政立法處於必然分割的局面,長遠來說,應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取消此限制,容讓行政長官可以有政黨作為執政的後盾。而在未能成事之前,起碼要讓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內的政黨或擁過半議席的聯盟合作,委任執政聯盟的成員為問責官員,理順行政立法的關係。當然,做反對派其實是十分容易的,但要執政就要有準備執政的胸襟,就算自己不加入,也毋須將加入政府的人妖魔化,難道一日未有普選,就不可能有真心想為市民服務的問責官員嗎?不要將加入政府看成原罪,否則我們只能繼續看著更多庸碌無能的人加入政府來管轄我們。

第三, 立法會的普選時間表遙遙無期,有人認為是社會和議會爭論不休的根源,但在所有民主社會,議員吵得面紅耳熱根本就是常態,就算全面普選亦無法改變。其實議員最需改進的應該是他們的發言內容、辯論質素和待人處事的態度,身為「議」員而不懂說話技巧,缺乏合理的邏輯思維是香港議會令人厭煩的一個主因。猶如看著一群不懂演戲的演員每晚在黃金時段的肥皂劇出現一樣,大家不想轉台才怪。就算未有普選,懇請大家投票時起碼選擇一個看上去不像思覺失調,說話仍然有基本邏輯,而不只是立場決定一切,動輒青筋暴現、潑婦罵街或像人肉錄音機一般不斷重覆既定講稿的鬧劇演員。

單靠好的制度不保證可以改善香港目前的困局,單靠好的人選在壞的制度下亦舉步維艱。唯有投票選出更多願意凝聚起來,合作改善香港未來的議員,才能為香港帶來轉變的機遇,只要有更多不肯認命的人,在政治制度雖然未改變之前,我們仍然能夠為香港尋找沒那麼差的出路。正如作為基督徒的,相信無論雲層多厚,雲上太陽必然存在,大家只管憑信心,做應該做的事,將結果留給上帝。

 

 

再思基督教選委

戴耀廷 | 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06/07/2016

(撰稿日期:27/5/2016)

自有團體提出基督教應在2017年特首選舉委員會(下稱選委會)中放棄十席基督教選委,在香港教會內引起了一些討論。

按現行特首的選舉規則,1,200名選委中有60席是來自宗教界,但宗教界與其他選委會的界別不同,宗教界的委員並不是由選舉產生,而是由指定團體提名的部份人士來出任。《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569章,下稱《條例》)指定了六個團體分別代表六個宗教,而代表基督教的指定團體是香港基督教協進會。每個指定團體可提名十位人士成為負責選出特首的選委會委員。

《條例》並沒有規定指定團體以何種方式產生他們要提名的人選,只是規定了若指定團體提名的人多於被配予的數目,以抽籤方式決定由該團體的哪些獲提名人來填補該指定團體所獲配予的席位。《條例》也沒有規定若指定團體沒有提名任何人的時候的處理方法,只是說若宗教界界別分組的委員席位出現空缺,可安排補充提名。若在補充提名的程序,指定團體仍是不予提名,《條例》亦沒有規定任何處理的方法。

選委十席棄或留

提出基督教應放棄提名選委的意見的人,主要認為教會不應參與去組成一個政府組織,且這組織的組成過程本身並不符合平等的原則,而無論教會如何去改良基督教選委的選舉辦法,也不可能令這不合乎公義的選舉變得更合乎公義。以現行的安排,基督教十席選委最後只會被建制派所取得,對推進香港民主普選沒有任何實質作用。即使選舉方法能有改善,但基督教十席對整體選舉的作用也會是極少,而他們認為透過放棄提名選委,更能向公眾顯明此特首選舉方法的不公義之處。

支持基督教應繼續提名選委的人,則認為為了推進香港的民主普選,應寸土必爭,不應輕言放棄,能有多一名支持民主普選的人加入選委會,就可以發揮多一分的力量,如提名一些支持真普選的人為特首候選人,即使這候選人最後當選的機會是接近零,但仍可對建制派候選人產生一些政治壓力。與其批評現行選舉方法不足之處,他們認為應努力去想方法及投入資源去令基督教選委的選舉變得更公平。

棄、留以外的想像

在棄選與繼續提名教內人士之外,還有沒有第三條路呢?其實已經有人提出建議,就是把基督教的十席選委「普選化」,這是指基督教把十席選委公開讓所有公眾人士參與提名及參選,任何選民毋須是基督徒,只要取得一定數量的選民 (也毋須一定是基督徒)的提名,就可成為候選人,並由全港選民行使平等的投票權去選出這十名選委,而選民也不規定必須是基督徒。代表基督教的香港基督教協進會就會提名勝出的十名人士為選委。

《條例》並沒有規定宗教界各指定團體一定只可以提名教內人士為選委,故一旦指定團體提名了一些沒有指定宗教信仰的人為選委,政府沒有甚麼法律標準和程序去拒絕接受這些提名。換句話說,即使這安排並不符合原先的設計,但也不能說是違反了《條例》的規定。「普選化」選委是合法地顛覆一個不公平、不民主的制度。

「普選化」選委的好處

「普選」產生基督教選委有以下的好處:

一、雖然基督教還是會提名選委,但由於基督教把整個選舉程序開放給所有人,不一定是基督徒也可以提名、參選及投票,那麼教會再不是直接參與組成一個政府組織,角色充其量只是獨立及客觀地主持一個程序而已。

二、雖然選委會的絕大部份委員仍是以不公平的方法選出,但把基督教選委「普選化」,至少那十席能真正地符合公平選舉的原則。

三、由於所有人都能參與此選舉,建制派再難主導整個選舉。即使由建制派的候選人贏得一些席位,但他們也是透過公平的選舉而取得席位,完全符合民主及公平的原則。

四、引入普選選委,並不是要令不公平的選委會變得公平一些,反能把其他部份的不公義更加突顯出來。

五、這安排把民主普選引入了不公平的選委會,政府不願做的,由基督教來代行,應可以為民主普選帶來一些積極的作用,證明民間也有能力去實現民主普選,可為公民社會賦予新的政治力量。

六、教會更可以透過這行動做一個好的見證,讓其他人看到,一些本應可由我們擁有的,我們願意主動放棄,更能把它回饋社會。

 

(編按:內文標題為編者所擬。香港基督教協進會於6月30日晚召開特別會員大會,投票決定是否繼續委任選委,及委任的方式。投票結果以46票贊成,6票反對議決保留基督教選委席位;27票支持以抽籤方式選出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