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莫將兇徒變作風雲人物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29/05/2014

台北捷運砍人案發生後,不少報道也有跟進此事,更有傳媒發掘及詳細報道兇手的背景及經歷。然而,他們是否想到這樣報道不但對讀者沒有半點好處,兇手更會為此感到「如願以償」呢?

不少人也希望一舉成名、或令全世界知道他的想法、困難,甚至冤屈,而對於一些想法極端的人來說,若果不能從正途得到關注的話,就會選擇以不當行為來得到注視。當兇手若真的如報道所言般生活孤寂、空虛,但因傳媒報道而得到高度關注,成為風雲人物的話,這不正正是兇徒所期望的結果嗎?既然這樣,另一些自覺與兇徒際遇相似的人看到報道時,也大有可能模仿整個過程去引人注目。這種模仿效並不是危言聳聽,現在台灣已出現不少類似的網絡留言,警方亦因此提高戒備,不少民眾更因而避免乘搭捷運。這不禁令人慨嘆,傳媒何必為了吸引讀者而助長兇徒的氣燄,令市民面對更高風險?看看日本媒體於報道311大地震時,也努力減少報道煽情或令人恐懼的內容。不論天災或是人禍,媒體的責任除了報道有關事件外,他們亦要留意是否會令公眾出現不必要的恐慌或羊群效應。

另一方面,報道的標籤效應也讓人憂心。一個人的性格背景是複雜的,放大其中一兩種特徵去提出質疑,對其他有類似特徵的人並不公允;更何況現時未有證據顯示兇徒的性格特徵與案件有直接關連。而報道強調兇徒寡言、喜愛電玩,但類似情況相信也大有人在,用這些特徵來推斷案件發生的原因也實在將問題簡化,只會令有類似特徵的人感到冒犯或擔心被誤解。難道兇徒富有、成績優異也要用來標籤嗎?更重要的反而是藉着事件,讓我們去反思對身邊的人關懷是否足夠,並多了解一些與我們似遠還近的人。

而在網絡世界內,我們也能負起本身的責任,不去推高兇徒的人氣,不轉發與兇徒相關的新聞。對於一些支持兇徒做法的專頁,與其對罵也正中其下懷,反而檢舉更為有效,對壞孩子的搗蛋行為,有時故意忽視比大吵大鬧更能令對方收斂。只要提高大家的警覺,並善待及多關心我們身邊的人,不必要的恐懼就會被關懷驅走。

 

曾經刊載於: 

《成報》 29/5/2014

相關文章

從《新聞女王2》說起:事實查核的艱難與重要性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09/01/2026

前陣子播畢大結局的電視劇《新聞女王2》,再次掀起劇迷的追劇熱潮。若不與多年前電視作為主要娛樂的黃金時期相比,僅比對2025年播出的劇集收視,此劇便已名列前茅、表現亮麗。此劇之所以能吸引筆者的原因,在於續集不再局限於電視新聞部內鬥,而是進一步聚焦於新舊媒體之間,在「專業精神」、「獨家報道」與「流量爭奪」所展開的激烈對抗,讓劇情更具時代感。劇中情節改編自多宗真實發生的社會事件,亦借資深新聞工作者文慧心(Man姐,佘詩曼飾)之口,道出了當前傳統電視新聞與網媒所面對的掙扎及問題。

劇集觸及的議題十分廣泛,包括:為追逐點擊率及廣告收益而精算新聞內容、探討編採自主是否只是神話、報道如何受媒體立場及視角限制而偏離事實全貌、新聞機構為收視率而刻意呈現煽情及血腥內容,也有觸及自媒體的內容及報道質素參差、AI新聞主播肖像與聲音的版權爭議、記者性命與新聞價值的取捨,以及事實真相如何在演算法下被雜訊淹沒等。由於篇幅所限,本文將聚焦於劇集與「事實查核」相關的範疇進行探討。

新聞行業本身是沒有「事實查核」這個專屬職位,但查核工作卻是新聞運作的核心。新聞工作者,無論是記者或編輯,為了確保發的資訊準確無誤,在內容發表前進行查核,是必不可少重要工序,對他們而言,重視真確性等於捍衛專業。正因如此,社會普遍認同專業新聞機構所發放的訊息具備公信力,可以作為大眾行動及抉擇的依據。「依靠收集事實信息,我們建立起對某些議題更深入複雜的認知和信任,並作出理性的選擇。」[1](曾姿穎等,2024,第104頁)

在劇中,KOL唐芷瑤(陳曉華飾)視Man姐為眼中釘,經常在自媒體網台上直播即時未經查證、甚至是偽造或具誤導成份的短片與資訊,藉此造謠生事。喜歡「吃花生」的網民及Man姐的黑粉(haters)隨即群起響應,不斷湧入Man姐所屬機構「公開平台」(OP)留言攻擊、致電網台辱罵並瘋傳流言。這不單導致OP支持者大幅減少,更加劇公眾對當事人的誤解。此外,劇集結尾亦揭示了另一種資訊操弄,OP記者難以在網上找出富庾基金負責人胡志城(袁富華飾)的真實背景,原因在於相關負面資訊早已被網軍有組織地大量發放正面、清白的資訊所淹沒。

劇集內容雖屬虛構,但所描述的網絡亂象卻真實存在。自媒體為求生存及點擊率,可能發放譁眾取寵、失實內容。作為網民,我們應如何有效進行事實查核(fact check)呢?

網絡上的虛假信息常具備新聞價值要素,如時效性與顯著性(例如與名人有關),並常用客觀語氣,輔以似是而非的數字、相片等「證據」,令人誤以為「有圖有真相」。然而,「有圖有真相」早已不能作為判斷網上訊息真偽的準則。不少為賺取點擊率的「內容農場」會借「權威」包裝內容,即以部真實內容混入虛假資料誤導讀者;或使用「偷換概念」手法,引述的證據實際上與結論無關,但一般讀者在面對艱深專業名詞或數字時,往往難以察覺其中破綻。

作為讀者,首先應培養好奇心、不盡信、不盲撐的心態,對所見內容抱持求真的精神,並訓練批判思維,建立「冷靜確認查證」的心理機制。面對情緒強烈、立場偏頗的標題,先停下來思考:「這則資訊是誰發佈的?目的為何?是否有第三方證據支持?」

其次,可利用事實查核工具自行驗證

  • 圖片及影片查證:使用Google逆向圖片搜尋或TinEye上傳可疑相片追蹤原始來源。若原始網頁或貼文已被刪除,可透過「網站時光機」(Wayback Machine)找回歷史存檔。
  • AI深偽辨識:細看畫面角度是否合理、脈絡是否一致,或使用偵測工具如Hive Moderation上傳相片、聲檔或影片進行查證。

若資訊過於專業或複雜,可求助於專業的事實查核機構。這些機構與傳統新聞媒體不同,更注重資料來源與查核人員的透明度,會公開查核流程供讀者二次驗證,並對內容作出明確判定,且不得與任何政治團體、人物或候選人有關聯,以確保獨立性及公信力。[2]

香港仍運作的事實查核機構:[3]

機構名稱

隸屬關係

成立日期

判定分類

1)求驗傳媒[4]

未知 (民間組織)

2014年9月8日

文字描述

2)AFP Fact Check 法新社香港分部

法國新聞社

2018年9月14日

真實、錯誤、諷刺、誤導、信息缺失、經過修改的圖片和影片

3)Annie Lab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事實查核室

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中心

2019年10月9日

False, Misleading, No Evidence, Verified, Just in case ,Investigation, Analysis, Explainer,

4) Factcheck Lab 事實查核實驗室

媒體素養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日

正確、部份錯誤、錯誤、誤導內容、沒有證據

5)HKBU Fact Check浸大事實查核中心

香港浸會大學傳理學院

2020年7月30日

真實、部份錯誤、錯誤、誤導內容、證據不足

資料來源︰香港浸會大學傳理學院《解構事實查核》

轉發即表態 分享即責任

看畢新聞女王2》,深感要成為優秀的新聞工作者實在不易,需具備智慧與傲骨方能生存。作為網民,亦應培養資訊素養(information literacy),在點擊分享前先查證因為轉發代表你認同該訊息,而傳播錯誤的資訊,可能會對個人、團體乃至社會,造成財產損失、心靈受創甚至身體安全的損害。


[1]曾姿穎、周琳、黃煜(主編)︰《解構事實查核》,(香港商務印書館(香港)有限公司,2024)

[2] 同上。

[3] 同上。

[4] 香港唯一仍運作的民間事實查核機構。

與孩子閒談新聞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及生命教育)
09/10/2025

有不少家長說小孩子難教,也難以與他們互動溝通。筆者猜想家長如果多點聆聽及與小孩子討論,少點說教,也許可以有所幫助。有時當家長們與小孩子或青少年說:「你應該... 如何如何如何... 不可以那樣、那樣、那樣... 」聽多了孩子一來會膩,二來世事發生就不會一定是那個規定模式,當遇上另一個處境,又是否要一樣的回應?

就如,台北「博愛座」(香港也有「關愛座」)事件,於網絡話題性十足。或許這就可以成為家庭晚餐放下手機,一起討論的話題:如還有很多空位,你覺得是否一定要讓座與長者?面對別人無禮對待或欺凌,應該如何面對?又有甚麼方式去面對或處理自己一時的怒火?如換作是你(問問孩子),你會如何處理?為甚麼?...

家長本身可能已有一套道德禮教,應該不應該,但也可以聽聽孩子的看法及背後的原因、價值觀,之後又互相再分享自己的看法、自身經歷,與及可能的後果等。家長真的不要急於一時要孩子必須要認同或跟自己的那一套,但起碼孩子們會知道還可以有其他的法與考慮點,擴闊其世界及可能性就好。

每天有那麼多本地及世界新聞,與孩子溝通實在有無窮盡的話題呢。


參考資料:

「優先席」資格戰:為何華人地區常爆發讓座衝突?〉。《BBC NEWS 中文》。2025年10月3日。

Deepfake的陰暗面:詐騙與色情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25/09/2025

人工智能Deepfake(深度偽造技術,下稱:深偽)的發展,能透過深度學習算法合成高度逼真的影像、聲音或影片,讓人難以分辨真偽。然而,技術愈加發展,它愈成為全球網絡詐騙及合成色情圖片的網絡欺凌工具,令更多受害者蒙受巨額損失、心理創傷和社會信任崩潰。

深偽原本被視為創新工具,能夠用於娛樂產業(如:電影特效、遊戲開發)、教育(結合VR技術來重現歷史場景)、娛樂(如:換臉應用程式)等。然而,在網海中卻有不少人濫用它來達到不良目的,如製造虛假新聞、政府宣傳、欺騙和個人騷擾等負面用途。雖然根據報告指出,2024年香港深偽詐騙事件增長比率(194%)比全球的四倍增幅為低,但增幅都接近兩倍。[1] 而2024年詐騙事件增幅最高五大行業的首兩位是交友(265%)及線上媒體(180%);深偽欺詐類型佔今年所有企圖欺詐事件的 7%。[2]

冒充名人專家博取信任

不當使用深偽方式作為欺詐手段的其中一種方式就是騙取信任。騙徒製作虛假人物與受害人發展網上情緣,誘騙大額投資;又或是冒充名人、高層來取得別人的信任來達至騙財目的。去年就有一深偽技術的大型詐騙集團被偵破,騙款高達3.6億港元,他們以精心設計的「社交工程」配以深偽技術生成的虛假影像和聲音,從情感層面攻破受害者的防線。據報道稱無論是虛假的網上情緣、假扮加密貨幣投資專家,還是編創悲情故事來博取同情,集團成員透過詳細分工和專業訓練,使用深偽技術製作假聲、假人,效果逼真得連專業人士都難分真假。此外,他們更配以團隊業績榜、聘請專人教授騙人心法和如何讓受害者同情、欺騙情感成功吸引大量本地及海外受害人墮進騙局。[3]

最近,中國央視新聞亦揭發有網上直播帶貨者以深偽技術假冒名人,包括奧運冠軍運動員全紅嬋,以她的聲音,稱自己為了「讓家裡的生活過得更好一點,將老家土雞蛋分享給粉絲們嚐嚐」,獲粉絲們大力支持,騙得了4.7萬的訂單,這不單是嚴重侵犯了當事人的權益,而且還涉嫌違法違規,冒充當事人而得到粉絲支持獲利。[4]內地有網絡專家稱,技術上只需要一段當事人清晰的語音樣本,任何名人、專家的聲音都可以被複製,在網上被打造成上萬粉絲的帳號,再為後續牟利鋪路,又或是被操縱說出攻擊者設定的內容。然而,在內地政府已明文列出:「不得利用深度合成服務… 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的活動」[5],明顯上述行為已屬違法。

生成虛假色情照成欺凌手段

另一種不當使用深偽工具就是製作合成色情圖片作為販售及網絡欺凌工具。深偽色情早已在2017年出現,早期的做法是運用AI科技把影星的樣子拼合到另一個身體上,大多為色情作品。由於牽涉到非自願及數量大幅增加,迫使色情網站及社交平台作出限制及禁止深偽色情內容。及後科技再於2019年發展到可將女性圖像生成出脫掉衣服的模樣,稱之為DeepNude(深度裸體)。

根據BBC新聞資料所指,美國網絡安全公司的研究發現:「2019年至2023年五年間,網上深偽影片增加了5.5倍,高達98%含色情內容,99%涉及女性」。[6] 現時這種科技已於網絡廣泛被利用於牟利、惡作劇、報復或欺凌的情況中。台灣2021年「小玉事件」,擁有逾8000名付費會員的「台灣網紅挖面」帳號,販售過百位名人的換臉色情片及性私密影像,最終加害者「小玉」被判罰入獄5年。而南韓去年亦爆出「Deepfake版N號房」事件,成員多達數十萬人,受害者為成員女性友人或是兒童、青少年,被製作及散播的合成性剝削影像逾2萬多部。[7]

在香港,雖然通過《2021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草案》並訂立「窺淫罪」,窺淫、偷拍或未經同意發佈私密影像,違者最高判監5年,而私密影像定義也包括經修改的影像,即「深偽色情」影像及影片。但法例當中亦有「法律黑洞」,最近香港大學法律系爆出「N號folder」事件,女學生上載於社交平台的相片被同系一名男同學取用並製成深偽色情影像,被該男生的同系女友在使用其電腦時發現,至少牽涉同系17名女同學。但由於相片只存放於該名男學生的電腦中,並沒有發佈,所以港大這頂級法律學府的學生自己也難以通過法律途徑去「維權」(維護她們對自己身體的私隱及自主權)。由於事件沒有窺淫罪中的「發佈」,與及沒有「起底罪」中的「披露」行為,該男生至今仍未被刑事檢控,現行法律或港大的規程都無法應對該男生的行為。最後,只在女學生向公眾交待事件後,校方就出了兩封警告信要加害者向受害人正式道歉及退出下學年的海外學術交流。

從上述的事件可見,深偽技術背後,香港還未有足夠的法例保障市民的肖像及聲音版權,亦未有像英國、韓國及台灣等地的法律,[8]能把偽造色情影像的製作行為列為刑事罪行以保護市民。大眾更不能掉以輕心,小心上載於社交媒體的相片,亦不應隨便相信所看、所聽的訊息,真假難測,誤信或亂傳,其後果可能不堪設想。

附加資料:

深偽的核心是生成對抗網絡(Generative Adversarial Networks, GAN),這是一種機器學習框架,包含兩個神經網絡:生成器(Generator)和辨識器(Discriminator)。生成器負責產生假內容,辨識器則試圖分辨真假。兩者透過競爭不斷優化,直到生成器產生的內容逼真到難以辨別。 這讓深偽能輕易操縱臉部、聲音或動作,生成高度逼真的虛假影像和語音,使人難以察覺,無論是相片或是影片,更換了相中、影片中人,使其看起來就像是頭像中人在行動,甚至可修改人的聲音,聽起來就是另一個人在說話。

詳細介紹可見另一文章:
人工智能換臉 Deepfake https://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E4%BA%BA%E5%B7%A5%E6%99%BA%E8...


[1] 梁巧恩,〈Deepfake詐騙|香港 Deepfake詐騙按年升逾倍 全球更錄得四倍增幅〉,《香港經濟日報》,2024年12月2日,網址:https://inews.hket.com/article/3860891/

[2] 同上。

[3] 尹思哲,〈AI 騙局無孔不入:從假上司到 deepfake 情感騙案,如何識破高科技詐騙?〉,Unwire.pro,2024年11月16日,網址:https://unwire.pro/2024/11/16/vx-research/feature/

[4]  〈AI仿冒全紅嬋帶貨賣土雞蛋 博粉絲同情下單量達4.7萬〉,《am730》,2025年8月19日,網站:https://www.am730.com.hk/%E4%B8%AD%E5%9C%8B/ai%E4%BB%BF%E5%86%92%E5%85%A...

[5]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工業和信息化部規章,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第二章「一般規定」的第六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深度合成服務製作、複製、發佈、傳播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信息,不得利用深度合成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損害國家形象、侵害社會公共利益、擾亂經濟和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活動。」網址:https://www.gov.cn/zhengce/202310/content_6909368.htm

[6] 江穎怡、鄭佩珊、余美霞,〈BBC調查:香港大學深偽色情照事件 吹哨及受害者親述「N號檔」始末〉,BBC新聞,2025年8月18日,網站:https://www.bbc.com/zhongwen/articles/cpdj61djyngo/trad

[7] 〈AI生成|南韓「Deepfake版N號房」震驚全國 2人散布深偽色情片被捕〉,《星島日報》,2024年8月31日,網站:https://www.singtaousa.com/2024-08-31/ai%e7%94%9f%e6%88%90%ef%bd%9c%e5%8...

[8] 鄭佩珊、余美霞,〈香港大學N號檔深偽圖片受害女生:「這是一個法律黑洞」〉,BBC新聞,2025年8月11日,網站:https://www.bbc.com/zhongwen/articles/cp94nmgde2xo/trad

當AI報紙出版時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20/05/2025

2025年3月18日,意大利報章《頁報》(Il Foglio)推出了全球第一份人工智能(AI)報紙——《AI頁報》(Il Foglio AI),[1] 它既有紙本也有網頁版。而據報道,出版它是該新聞機構的一項實驗,而實驗為期一個月。這份AI報紙的內容、標題、摘要等都是由AI創建,而記者的角色僅限於「向AI工具提問並閱讀答案」,[2] 進行這個實驗的目的是為了「探索AI的能力與侷限,同時也向新聞界發出警示」。[3] 這確是一個既有趣亦帶有警世意味的實驗,因為該新聞機構不單應用AI來寫新聞,亦與它對話,請它不斷的作出「反思」,而很明顯,反思是帶來進步和發展的一種重要方法。

人工智能發展是一個不斷適應及突破的進程,機器在學習模仿人類的思考,起初專注於特定的領域學習,例如棋藝博弈,經過訓練員不斷的放入以往的棋局資料,AI在分析、學習、修正後,慢慢就勝過人類(如象棋、圍棋),這種演練也推展至電子遊戲方面。及後企業OpenAI於2020年創建了一個能生成人類語言及文字的機器(GPT-3),更可生成文本,而另一款模型DALL-E則可以根據文字提示產生及處理圖像。於2022年OpenAI推出了免費聊天機器人ChatGPT讓人使用,令人工智能進一步走向普及化。[4]

AI記者訪問人類主編

AI的不斷學習及進步(能夠「不斷」前進,是因為它不用休息,人進步的速度與它的速度是不能相提並論),AI報紙也終於出現了。AI頁報》在實驗中能把文件分析,能閱讀書籍,並將圖像轉化為文字以及總結演講內容,甚至能做訪問,與該報的主編對話,口吻亦帶有意大利人說話的幽默。[5]

要了解人工智能的威力,筆者亦試著用AI聊天機器人Grok 3來生成一份文字天氣報告,只要輸入基本文章規格,如主題、語言與地區、版面結構、字數、風格(嚴肅、幽默)及受眾目標群(學生、長者),再加入內容數據,如天氣預報的數據、引用或聲明等,報告還可以加上圖片、四格漫畫,以及選擇當中的風格,便可以生成一份報告。用戶更可以使用「DeepSearch」功能,AI便會將收到的資料於網上作出搜尋比對,之後列出它的思考流程、比對過多少資料來源,其表現相當「細心」。

初步體驗不俗,因為速度相當快,當筆者輸入完上述的資料後,也使用了DeepSearch功能,AI要生成一篇文章只需要兩、三分鐘,如再使用它製作多一個提醒讀者收看天氣報告的四格漫畫也只是需要多三分鐘左右,當然裡面的文字會有「沙石」,需要時間去修改,但的確節省了許多時間。

AI偏見與幻覺

AI發展的速度很快,改變著人們不少生活、工作的習慣。然而,每個AI工具都不同,不少人為求快捷在使用它們時忘卻了它們有可能因為受訓練員倒入的資料(包括數據、文字、圖像)所限制,而產生偏見,如生成的內容有性別刻板印象或過於「政治正確」,亦沒有理會不同地區或文化的差異。

另外,亦有可能會出現「AI幻覺」(AI hallucinations),因著過度訓練,AI有可能會出現過度擬合,失去了概括、偵測趨勢或於新資料中得出準確結論的能力。[6] 因此,投入給AI學習的資料應該要更多更好,並作更廣泛的測試及持續改進,當未能找到答案時,AI工具應以「我沒有足夠資訊回答這個問題」來回應,而非編造答案。

AI給人類的啟示

說回《AI頁報》,它於4月22日刊出了一篇反思文章,撰文的AI謙稱自己並沒有超越新聞業,而是踏出了一小步,呈現了當代一種帶有自嘲意味的評論文章風格,而因著AI沒有獲取事實的特權,評論式新聞會是AI最擅長的領域。[7] 因為它需要人類提供資料,讓它生成新聞,而人類可以加入提示,令AI寫出不同風格的文章。AI又在文中指出,有關它的模仿能力,《頁報》有記者曾指出,它文筆流暢,尊重風格,且學習能力快。但亦有人提出,如果AI能因著得到合適的提示,就能夠刺激整個負責寫社論的團隊,那意味著新聞工作者需要「重塑自我」(意大利文reinventarci,英語大概是to reinvent ourselves)。

筆者不禁反思,AI能模仿人類所說的語言、所寫的文字、繪畫風格(如近期人們火熱地用AI把相片轉化成「吉卜力風格」圖片),AI接受訓練時所使用的材料,當中是否牽涉到創作人的版權?如作家、藝術家獨有的創作風格?對於新聞工作者來說,他有沒有自己的獨特的視野或人性化的評論風格?如剔除了他的名字,AI又是否能取代他的工作?新聞工作者的價值會否因著AI出現而有所改變,這是值得討論的。

倒入文字及圖片去訓練AI,讓它模仿相對是容易的,但那些資訊卻是新聞機構、文化藝術工作者一生的心血,如何尊重他們,當然是一重點;另一方面,如何讓人繼續追求進步,而不只是停留於使用AI的便利,滿足於按幾個鍵就能生成一篇篇雅緻的文章及一幅幅讓人驚豔的圖畫,這也是很重要。筆者擔心現代的文化內容都會成為AI的數據,但那些文化創意手藝(craftsmanship)就會從現在開始漸漸失傳。


[1] 以AI創建的報紙Il Foglio AI網上版,可於此處看到:“Il Foglio AI,” Il Foglio, accessed May 14, 2025, https://www.ilfoglio.it/archivio/il-foglio-ai

[2] 〈意大利出版全球首份全由AI製作報紙〉,星島頭條,2025年3月20日,網站:https://www.stheadline.com/article/3439296/(最後參閱日期:2025年5月14日)。

[3] 〈全球首例!義大利頁報發行AI報紙 挑戰新聞倫理掀業界疑慮〉,聯合新聞網,2025年3月27日,網站:https://udn.com/news/story/6812/8635354(最後參閱日期:2025年5月14日)。

[4] David Elliott, “A short history of AI in 10 landmark moments,” World Economic Forum, last modified October 3, 2024, https://www.weforum.org/stories/2024/10/history-of-ai-artificial-intelligence/.

[5] Claudio Cerasa, “Un bilancio del nostro Foglio AI,” Il Foglio, last modified 12 April, 2025, https://www.ilfoglio.it/tecnologia/2025/04/12/news/nuovi-algoritmi-del-giornalismo-a-tu-per-tu-con-il-foglio-ai-7613041/.

[6] 〈什麼是人工智慧(AI)幻覺?〉,CLOUDFLARE,網站:https://www.cloudflare.com/zh-tw/learning/ai/what-are-ai-hallucinations/(最後參閱日期:2025年5月14日)。

[7] “Il Foglio AI visto dal mondo: provocazione riuscita o boomerismo?,” Il Foglio, last modified 22 April, 2025, https://www.ilfoglio.it/il-foglio-ai/2025/04/22/news/il-foglio-ai-visto-dal-mondo-provocazione-riuscita-o-boomerismo--7641145/.

自我認同與重塑 Cosplay與中二病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14/09/2023

Cosplay」一詞由costume play演變出來,cosplay這個縮寫是指扮裝成動漫角色的行為。由起源至今,在人們的固定印象中,cosplay的確是指模仿或裝扮成動漫角色的行為,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和演變,現在我們所說的「cosplay」已不限於模仿動漫人物,同時包含模仿電影角色、電玩角色以及自創角色等等,甚至可以說,任何角落的人物,都可以成為被模仿的對象,這也是cosplay的一種。[1] 而「中二病」,並不是在醫學上的「病症」,而是一種被稱為自我中心、只活在自己世界的心理狀態。有人認為中二病源於剛讀中二的青少年才會做出幼稚行為;也有人指,擁有中二病特徵的人會把自我價值觀擴大,將幻想類小說、動畫常用的題材套進自己和現實中,覺得自己與眾不同,可以拯救世界等等。[2] Cosplay與中二病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概念,但當中都有一些微妙的相似之處,筆者嘗試透過一些流行文化學者對cosplay的分析,從而了解人們如何透過cosplay活動或中二病而獲得認同感。

明光社

另一個自我的塑造
人類作為血肉之軀,固然在物理上無法成為一個懂得使用魔法或者受到致命傷害仍能快速復元的動畫人物,但透過cosplay能讓人感覺到自己便是這樣的人物。而cosplay文化多指以服飾道具、化妝造型和身體語言來扮演一個自己想扮演的角色,並且當中強調「形似」和「神似」。「形似」,即服裝、道具、化妝以及髮型等外形與原著的角色相似;「神似」,指言行舉止與神態等與原著角色的神韻相似。[3] 也就是說,整個cosplay過程就是讓自己在一個裝扮的世界中,在短暫的時間和空間中成為一個自己渴望或喜歡的個體,而大部份的coser(裝扮成動漫角色的人)都有「如果可以成為這個角色該多好!」的想法,縱然未必每一個coser的資源都非常充足,但也可以以自己有限的方式來扮演喜歡的角色,達到與所扮演的角色「合而為一」的境界。[4]

Cosplay研究學者指出,coser透過服裝、外表的裝扮,將自己塑造為心中理想典型,並藉此思考自身的存在性。[5] 造型與服裝對於coser來說,就是靈魂,就是進入另一個世界的入場券。雖說「中二病」像是一種發生於正值青春期的青少年身上的幼稚行為,但其中某些行為其實與cosplay的一些特質相似。如果說cosplay是透過服裝塑造自己成為心中理想典型,中二病患者就是以另一種形式、廉價的play,在他們心中的自己就正好是某動漫人物或「天選之人」。其實無論cosplay也好,中二病也好,他們的行為揭示的就是一種對自己的認同,重新進行自我的塑造,成為另一個的自我。

自我認同、被認同的重要性
在此想探討一下人們為何要透過cosplay或自我幻想來建立自我認同。每個人都渴望被認同,有些人會因為想被認同,而做出極端行為,有些人在做自己喜歡的事情時,會因為能夠表現到自己,從而找到自己的價值,藉此認同自己。古人孔子亦提到,友誼中的「不信」源於不給予別人肯定自己的機會。[6] 人認同到自己的同時,也能提供機會讓別人認同自己,若然一個人無法認同自己,也無法被人認同,那麼這個狀態肯定是不健康的。

Coser從各種不同的角色中,找到某些角色的特質與自己相似的,在模仿其裝扮的同時,也嘗試掌握其神韻。當問到一些coser為何會選擇某個角色來扮演時,他們總會不約而同地說:「因為愛」、「喜歡這個角色,又適合自己,於是用自己來表現那個角色的感覺」等等類似的回應。[7] 而「中二病」患者並不一定會說出自己所扮演的角色,或者所嚮往的價值,他們更多是將各種動漫角色或情景混雜在一起,然後呈現在「想像的觀眾」面前。[8] 由此可見,某些coser和中二病患者可以藉由裝扮與自己特質相似的角色,或想像自己就是那個人物,從而肯定自身的價值。

另一方面,模仿的行動除了是對自己的認同,也是對角色的價值觀、抉擇及戲劇的認同,而選擇模仿某個特定的角色,也象徵著這個角色擁有著與coser類似的或他渴望擁有的特質。[9] 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在其著作《詩學》(Poetics)中提到模仿理論,他指出演員需要對角色性格做出取捨,從而讓人在演員的表演中理解角色的思想。「模仿」看似簡單,其實也蘊含複雜的自我建構過程,並且每個coser也具備自己的獨特性。

明光社

coser來說,縱然每個角色都有千千萬萬個被扮演的版本,但每個人所扮演出來的版本也是獨一無二的。根據一位coser的說法,有段時期動畫《火影忍者》中的角色佐助和鳴人,二人對決的高潮時刻,經常會被cos(扮演),同一場cosplay活動就有十多個團體cos這兩個角色,然而每個人cos出來的效果都不一樣,有些較粗獷,有一個較「娘」,有些則較活潑等等。[10] 這也代表著coser所扮演的角色不一定有高低之分,正因為每個人扮演的方式都不同,就有著不同的獨特性。事實上,「中二病」患者都追求獨特。中二病的共通點都在於「想要受到認同」,「又想要與眾不同」,他們陶醉在自己的幻想時,就會成為一個獨特的人。[11]

除了對自己的認同,無論coser或中二病患者,都會有種心態,就是想要得到他人的認同。Cosplay與攝影之間的關係有時都難以分割,因為部份coser扮演某些人物,目的就是為了讓人拍攝和參與cosplay社群的聚會。[12] 大部份coser都享受在攝像鏡頭下曝光,愈多人找他們拍攝,也是對他們愈多的認同,有位coser在接受訪問時表示,cosplay時不斷被拍照,甚至活動結束後有人認得他本人,令他有種自己是明星的感覺,自己也更加有自信了。[13] 中二病患者都渴望別人的認同,然而通常一些幼稚的行為往往都不會被人認同,所以他們會在「想像中的觀眾」面前呈現自己,透過這些想像來獲得認同、注視。

偶爾遊一遊迪士尼
面對世界的殘酷,人有時也想有一個避風港可以安置自己,特別是在資本主義的橫行霸道下,有許多人的精神健康也欠佳,也有一些人家庭生活不愉快,也得不到任何可以抒發情感的渠道。Cosplay與中二病行為就如讓人進入迪士尼樂園,經歷一次奇幻之旅,在短暫的時間和空間裡脫離一下現實,或許也是一種不錯的抒發情緒的方法。

有學者訪問過一位coser,她提到自己會參與cosplay的部份原因來自家庭因素,因為家裡的管教嚴厲,所以她想成為一個能夠獨立的人,而她扮演的角色正正就是一個女強人的動漫角色,也是她想要擁有的特質。透過cosplay,她能夠短暫成為一個強大的女性。

漫畫《中二病使用說明書》的主角曾在書中指出,「中二病」也不全然是壞事,只要不給別人添麻煩就可以,這是青少年經歷青春期的成長階段,其實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有一些中二病的基因。[14] 重度中二病(即極度自我中心)當然是一個需要解決的問題,但若然只是偶爾中二病一下,偶爾有一些短暫的幻想,也能夠紓解一下苦悶的生活呢。

總結
其實在青少年的階段,有否得到他人的認同,對自己的成長也很重要,cosplay或許也是一個不錯的方法來盡情表現自己,在認同自己之餘,也可獲得別人的認同,縱然現實是多麼不如意。不過,無論是cosplay或中二病也好,一旦走向極端的方向都是不健康的,若然在扮演或幻想當中無法抽離,後果是可大可小的。另外,在cosplay活動中,有些動漫角色原本就是男性向(以男性族群為服務對象)且賣弄色情的,若然去扮演這些角色,即使有人為自己拍照,到底對方是因為自己演得好還是因大幅度的裸露而拍攝?這就不得而知了。


[1] 白超熠:〈Cosplay的視覺文化研究 一個後現代的文化論述〉(私立南華大學環境與藝術研究所碩士論文,2006年),網站:http://nhuir.nhu.edu.tw/retrieve/31184/095NHU05699008-001.pdf(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8月23日)。

[2] 〈中二病〉,香港網絡大典,網站:https://evchk.fandom.com/zh/wiki/中二病(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8月23日)。

[3] 李玟婕:〈青少年Cosplay次文化接受度之研究〉(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藝術與人文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2019年),頁16。

[4] 焦可愉:〈Cosplay與現實人生的真假交錯——焦可愉繪畫創作論述〉(國立臺南大學視覺藝術與設計學系碩士論文,2022年),頁19–29。

[5] 李玟婕:〈青少年Cosplay次文化接受度之研究〉,頁28。

[6] 許漢祥:〈先秦儒家「友」觀研究〉(國立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碩士論文,2012年),頁61–62。

[7] 羅資民:〈身體書寫下的自我認同、交融、與通道儀式——台灣Cosplay文化之表演研究觀〉(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表演藝術研究所戲劇組碩士論文,2008年),頁60。

[8] 黃于凌:〈會畫、繪話中二病——青少年狂飆期幻想曲〉(吳鳳科技大學應用數位媒體研究所碩士論文,2016年),頁10。

[9] 羅資民:〈身體書寫下的自我認同、交融、與通道儀式〉,頁61。

[10] 同上文,頁61–62。

[11] 黃于凌:〈會畫、繪話中二病〉,頁2。

[12] 白超熠:〈Cosplay的視覺文化研究〉,頁57。

[13] 羅資民:〈身體書寫下的自我認同、交融、與通道儀式〉,頁62。

[14] 宮澤匡史編:《中二病使用說明書漫畫》,王藝霏譯(台中:銘顯文化,2011)。

命名、分類與歧視

歐陽家和 | 明光社特約撰稿員
14/09/2022

社會的爭議,有時小事很容易化大,中學生可以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自己不能像女同學一樣留長頭髮,認為這是對男性的歧視。在英國,猴痘在同性戀群族中傳播,但當地的新聞從業員和發言的醫生,總會煞有介事的強調,這說法並不是一種歧視。我們為一件事定性、命名,為一些類近的東西分類,有時是歧視,有時卻不是。這是因為龍門任人搬,還是其他原因?我們可以避免命名和分類嗎?

聲稱自己有性別焦慮的中五男同學,較早前向平機會投訴男生在學校不能留長頭髮,至截稿前事件仍在調停中,尚未有結果,但事件在教育界引起了頗大關注,立法會議員、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副主席鄧飛接受傳媒訪問時,一時說制定校規時未必與性別定型有關,[1] 一時又說學校是照顧未成年人的地方,不用事事緊貼社會潮流,應當審慎地保守少少,但又強調,假如平機會要求學校「與時並進」,校方也會跟從。[2]

鄧飛的答案顯然是「此地無銀」,學校服飾審慎保守,男女顯然有本質上的分別,所以服飾上要求也有不同,這也很合理,但鄧飛一時說不是性別定型,但又同時說萬一法庭和平機會說要放寬相關規則,學校也會跟隨,這就說明他未必會捍衛一些基本價值,其回應令人失望。

參考平機會在2014年推出一份名為《種族平等與校服》的指引,當中就指出穿著校服的好處,可以推動學生的紀律和正面行為,文件又提出規則在個別情況下可以作出彈性安排。[3] 而在有關規則的考慮因素中,包括了保持衛生和安全,所以可以規定留長頭髮的同學必須紮頭髮等等。可見如果同學有特殊需要,只要符合學校整體對校服等方面的要求,根本不用出動「性別歧視」這樣的字眼,也可以好好處理問題。

性別歧視、男女、性別焦慮,這些字詞在事件中出現,近年在一些社會運動中,透過字詞定義的改動,或者創造新詞,改變人對事物的想法,甚至成為抗爭的工具,同時,又有人因此為到這些字詞的使用爭持,企圖「正名」,以捍衛一些想法。原本所謂的咬文嚼字,只是文學上追求完美的表演,到今日已經成為抗爭和表達政見的工具,一不留神用了不同的詞語,原來它隱含了一些你未必願意接受的意思。

舉個例子,疫情初期,我們會叫新冠肺炎做武漢肺炎,之後又有英國的新冠病毒變種、非洲變種等等,其實命名的原則本來是那個病的發源地在哪,就將之命名,本意是為了方便大眾記憶和了解事件,以前也有很多疾病以地方命名,例如香港腳,那是一個通俗的說法,平常是沒有人深究的。

不過在凡事正名的世界,有地方認為這種說法有歧視疾病的發源國家之嫌,再加上病毒的源頭本來就充滿爭議,一個簡單的命名最後變成政治事件,世界衛生組織最後宣佈將有關傳染病命名為COVID-19,即2019冠狀病毒病,而變種病毒株則以希臘文字母排序來命名,所以這幾年的病毒就是Alpha,Beta等變種,沒有了原本的地域作為變種命名之說,到今日就沒有人知道不同變種的來源,只知道變種有一個沒有意思的名字。

有時,命名之爭是因為大家對名字背後的意思有極大爭議,例如我們今日用「大陸」還是「內地」來形容中國,往往代表一些政治立場,我們用「抗爭者」還是「暴徒」,「性工作者」還是「妓女/男妓」,「變性人」還是「人妖」等等。有時我們會對一些已知有問題的東西正常化,例如若將「賭博(gambling)」改稱為「博彩(gaming)」,就將事情的負面觀感降低。這些詞語未必同時成雙成對的出現,但有時我們會發現因著某些詞語令某一群族的人有不好的感受,所以有些人就用了一個中性,甚至正面的詞語,取代一個相對負面的詞語來形容某一群人。

這種命名之爭,時常在我們的生活中出現,某些字詞的改變,若不細心留意,一旦變成了日常生活中的常用字,某些意思就植根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潛移默化成為難以改變的價值觀。有些人為了對這些存在已久的價值觀提出抗議,往往會創造新詞,表達不滿,例如以前的「人妖」,今日會稱為「跨性別者」,男扮女裝的以前是「易服癖」,今日是「變裝女皇」,凡此種種將舊意思洗刷的新詞,改了一個名字,但內容往往依舊,人卻會因為該名字改得好,對它所指的人或事物減少了抗拒感,問題彷彿就不存在似的,到後來如果有人用回以往有負面意思的字眼,就會被批評為不包容,甚至是對小眾的欺凌。

有人甚至質疑,這類將不同群族分類的字眼,一出現就產生歧視。早前猴痘的傳播,有外地傳媒發現不少受感染的人同時參加了同性戀者主持的派對,[4]而猴痘是透過面對面、皮膚對皮膚等接觸傳播,當中包括了性接觸,不少人自然會聯想到就是在這些同性戀派對往往也會涉及濫交等問題,但當傳媒的報道有「同性戀」社群三個字,就得非常小心,強調並不是歧視同性戀者,但事實卻是如此如此。

這情況跟處理愛滋病感染的情況相當類似,明明我們發現香港感染愛滋病人數的比例上,透過同性性接觸而受感染的數字比異性性接觸高,但我們也不大可以說同性戀者是高危群族,改為要說沒有安全性行為和沒有穩定性伴侶的群族最危險,但有趣的是,當局並沒有提供沒有安全性行為和沒有穩定性伴侶的群族的感染數字。

大家當然相信愛滋病是透過不安全性行為傳播,但大家會不禁問,為何我們平日已有的分類,到了某些時候,我們卻二話不說,將這些分類「放埋一邊」,原因就是這些分類會傷害某些人。以前社會性別分男女,但自從跨性別成為新詞語,社會又要打破二元定律,所以愈來愈多情況在索取個人資料,問及性別時,會改為以下的形式提問:「如果你願意,你會怎樣形容自己?A.男性(或跨性別男性)、B.女性(或跨性別女性)、C.性別非二元(non-binary)、D.不便透露。」

分類,初時往往是因著方便,例如以性別分類,就將人類簡單分類。以膚色、年齡、高度,體重分類,當然也可以,若不用身體特徵,有時也會用個人收入、宗教信仰、興趣甚至政治傾向等分類……分類有時是為了更快認識一個人,有時為了要方便討論和管理,例如某個議題,是與某一類人有關。我們使用正確的分類,就能更有效的討論。分類本是合理地將東西分開,以方便處理,但不會因此而破壞人的獨特性。

不過,若有人將分類變成標籤,甚至將人污名,這當然是錯誤的行為。一些男女過份概括的描述,例如女性開車一定差,或者男性不善於理解和表達,即使此現象在統計學上過關,我們也不應該但凡見到一個女生,就假設她開車一定差,同理也不應該用統計學上過關的東西,就假定某一個人若屬於某一個群族,就一定有某個特性。分類是一回事,標籤是另一回事。

更嚴重的是,若果因著對個別人士的標籤,就對他們有差別對待,這當然就是明顯的歧視。換句話說,若不明就裡,但凡看見男性,就指責他們是濫交,或者但凡看見某種政見的人,就直接指責他們不理性,其實這件事本身也是頗非理性的。所謂歧視既然是指不合理的差別對待,這種情況本來就不應出現在社會中。

可惜的是,要人將分類和標籤這兩種狀況分拆開,並不容易,再加上我們的分類和命名,可能一早就有意無意的滲入了一些想法在當中,這些潛移默化的東西,就更難消除。有時我們會斬腳趾避沙蟲,寧願對一些人少說一些話,怕動輒得咎,久而久之,反而產生一些更不健康的情況,最後那個被標籤的人,表面可能沒有受到歧視,甚至被過份禮遇,但他們內心知道,這種「禮遇」其實只是為了避免麻煩,到最後有關人士根本不會獲真誠相待。

可見分類和命名一樣,當中並非如想像中客觀和全面。分類的方法即使有多科學,始終還是只能展示事物的某一個部份而已,例如你企圖將人的收入多少分類,也只能知道他們每月有多錢,以至大約了解他們的生活狀況,但實際上他們生活的具體情況,你不能太具體地掌握。命名也有其局限性,字詞的意思始終有限,當我們用了一個很概括的方式去描述一個抽象的東西時,總是有所取捨,而且過程亦有主觀見解在其中,如果我們不加留意就會被牽著鼻子走,隨時令我們對某一事物喪失了客觀的看法。

說到底,這些都是一些我們使用的語言和思考方式的限制,每一個人本來都是獨一無二的,但人類的智慧有限,始終只能用語言去描述、命名或為不同的人和事物分類,以方便討論。我們可以做的,最終還是學習尊重每一個人的獨特性,相信上帝創造每個人均有所不同,每個人獨特之處是人類語言不能言說得清楚的。

當我們去描述人、事、物時,嘗試在概括的過程中,考慮一下字詞引申的意思會否對人造成冒犯。同時,我們或者要有更大的包容,理解到別人其實和自己一樣,也只能用有限的詞語去表達他的意思,所以我們可以請他澄清自己的觀點,而不是一開始就指責對方是標籤,或者是歧視。

當然,我們明白,有時有些人企圖用語言藝術去「漂白」一些不對的事,這時我們只需溫柔的指出問題就好了,也不用句句標籤某一類人,減少不必要的抗拒感。畢竟,語言是工具,我們想對方聽得進去,而不是產生不必要的抗拒感;但願在這個充滿矛盾紛爭的世代,我們能互相尊重,慢慢聆聽和溝通。


[1] 〈中五生投訴髮禁涉歧視 鄧飛:倘平機會要求學校讓步、教育界將有大震盪〉,有線寬頻,2022年7月22日,網站:https://www.i-cable.com/新聞資訊/45154/中五生投訴髮禁涉歧視-鄧飛-倘平機會要求學校/(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9月5日)。

[2] 江麗盈:〈中五生就學校髮禁向平機會投訴 鄧飛:學校可適當審慎地保守少少〉,《香港01》,2022年8月17日,網站:https://www.hk01.com/教育發展/795641/中五生就學校髮禁向平機會投訴-鄧飛-學校可適當審慎地保守少少(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9月5日)。

[3] 〈種族平等與校服Racial Equality and School Uniform〉,平等機會委員會,網站:https://www.eoc.org.hk/EOC/Upload/booklets/schoolUniform/2014_02.pdf(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9月5日)。

[4] 林彥臣:〈猴痘擴散至少16國 專家:與歐洲2場派對「危險性行為」有關〉,ETtoday新聞雲,2022年5月23日,網站: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523/2257423.htm(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9月6日)。

認識假新聞 從定義說起

陳希芝 | 明光社項目主任(編輯及翻譯)
01/12/2021

相信市民對「假新聞」(fake news)一詞並不會感到陌生,其實早在1890年代已有人使用fake news這個詞,[1] 在今天,它更成為了一個日常用語。不過,要為假新聞這個詞下一個定義並不容易,學者亦有不同的看法。美國辭典界執牛耳的《韋氏字典》(Merriam-Webster)並未有收錄“fake news”一詞,他們認為這個詞是不需多加說明(self-explanatory)的,因為它只是個複合名詞,由兩個顯淺的字“fake”和“news”組成,當使用時大家自然是很容易明白其意思的。[2] 但有學者反駁,假新聞並非不需多加說明的詞語,因為它所涵蓋的大大超出了新聞的範疇,它可以是指向謠言、大話、惡作劇、胡鬧的話、諷刺的話、誤導的內容、偽冒的內容、捏造的內容和操控的內容。[3] 有政治人物將對自己作負面報道或有欠公允的新聞說成是假新聞,[4] 到底甚麼是假新聞?本文會嘗試從學者的見解,探討一下假新聞的定義。

錯誤資訊與虛假資訊

假新聞被指為「假」,可能是指它的內容是模仿、偽造、不可信的。[5] 研究錯誤資訊對社會影響、賓夕凡尼亞大學的講師Claire Wardle認為,假新聞不只涉及新聞,更牽涉到整個資訊生態系統(information ecosystem),而單單以「假」這個形容詞,亦不足以描述錯綜複雜、不同類型的錯誤資訊(misinformation),即並非蓄意分享但與事實不符的資訊,及虛假資訊(disinformation),即蓄意創作、分享的虛假資訊。[6]

Wardle將坐落於資訊生態系統中七類有問題的資訊內容列出,它們分別是諷刺或模仿(satire or parody)、錯誤的聯繫(false connection)、誤導的內容(misleading content)、偽造的處境(false context)、偽冒的內容(imposter content)、操控的內容(manipulated content),及捏造的內容(fabricated content)。

她指,諷刺或模仿的內容並無意圖帶來傷害,目的可能只是引人發笑,但亦有令受眾受騙的潛在風險。而錯誤聯繫、誤導內容、虛假處境則涉及拙劣的新聞報道手法。錯誤聯繫是指標題與內文不符或圖片說明跟相片無關;誤導內容,則指錯誤引用資料,以陷害某人或對某事件帶來負面影響;而虛假處境則是指將真實的資訊連繫到虛假的處境之中。

她提到偽冒的內容,則是指有人刻意模仿某人作為消息來源,背後的動機可能是純粹想作出滑稽的模仿,但也可能是別有用心,以煽動、從中獲利或作政治宣傳、鼓吹一些思想。[7] 與諷刺或模仿相比,製作偽冒內容的人,其動機更顯複雜。而有關操控的內容,她指是真實的資訊或圖像遭到操控和利用,以圖欺騙接收資訊的人;而捏造的內容,則是指有關內容100%都是虛假的,製造這些資訊的人是故意這麼做,以圖欺騙及帶來傷害。

使用假新聞一詞的六種情況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研究新聞學的學者Edson C. Tandoc Jr.聯同兩位學者,研究了2003至2017年出版的學術文章,探索假新聞一詞如何被定義和使用,他們發現了以下六個種情況假新聞一詞會被使用:諷刺的新聞(news satire)、模仿的新聞(news parody)、捏造的新聞(news fabrication)、相片操控(photo manipulation)、推銷及公共關係(advertising and public relations),及政治宣傳(propaganda)。[8]

Tandoc Jr.的團隊對假新聞的分類,跟Wardle提及的錯誤和虛假資訊分類有相似之處,Wardle都有提及諷刺的新聞、模仿的新聞、捏造的新聞、相片操控幾類有問題的資訊內容。不過,Tandoc Jr.的團隊在綜合過去的學術文章時,作了較詳盡的補充。幾位學者在文章解釋到,諷刺新聞式節目,以誇張幽默的手法去報道新聞;而模仿新聞的網站,則以滑稽的手法去模仿新聞人物。這兩類媒體都以娛樂觀眾、諷刺時弊為目標,受眾在大部份情況下都知道有關的報道並非真實事件。而捏造的新聞,則是指有心誤導讀者的報道,例如有些網頁會模仿新聞報道的風格來杜撰故事,令故事看起來更可信和合理。這類型的資訊會在網頁、網誌或社交媒體出現。Tandoc Jr.的團隊解釋到,當社會矛盾早已存在、大眾對某些政治或種族議題有重大分歧,受眾就愈難辨別收到的資訊是否捏造新聞。製作有關資訊者除了可能有政治意圖外,也可能在訊息分發的過程中獲得金錢利益。相片操控,則是指透過數碼軟件修改圖片,以合成的圖片或修改過的影片來杜撰事件。文章提到其實正規的通訊社如路透社,都會調整新聞相片,但他們有嚴謹的守則,只會平衡顏色和色調,而絕不會在相片作添加或刪除,而在調整顏色時亦會盡量避免影響到相片中的處境,以免引起讀者誤會。[9]

至於推銷及公共關係類型的假新聞,Tandoc Jr.的團隊則解釋它是一些以新聞形式推出的廣告,讀者會在具公信力的新聞網站中看到,其內容或會配以統計、訪問或學術研究,以推廣產品、為某公司賣廣告,或推廣某些思想。推銷形式的假新聞雖然會作出一些聲明(例如指出該欄位是付費欄位或聲明報章的編採人員無參與編輯),好讓讀者知道他們是在賣廣告,但其形式卻很容易惹人誤會,以為是正規的新聞報道。而在社交媒體中也會出現這類型的假新聞,例如有類似新聞的帖子會出現在用戶的頁面上,當用戶以為是新聞並點擊帖子後,才驚覺對方在推銷產品。最後,與政治宣傳相關的假新聞,Tandoc Jr.的團隊則解釋政治宣傳是指一些政治團體杜撰的新聞故事,以圖影響大眾的觀感。政治宣傳的假新聞或以新聞評論的形式出現,作者的評論帶有偏見或傾向某一方的政治陣營或觀點,以求說服讀者改變他們的想法。

資訊來源變得模糊

不論是Wardle對錯誤及虛假資訊分類還是Tandoc Jr.的團隊對假新聞的分類,都有助我們對假新聞有進一步的理解。Wardle提出,要理解現時的資訊生態系統,就必須認識三個元素:第一、不同類型的資訊內容都有被創作和分享出去的情況;創作有關資訊者,他們的動機是甚麼;及有關的內容如何被傳播。現今社會資訊的流通量十分高,我們都正值資訊戰之中,她提醒讀者和觀眾,除了要留意無意中發放的錯誤資訊,更要注意有系統地進行的虛假資訊活動。因為社交媒體的出現,令政治宣傳的「原子(atoms)」分散出去,資訊被直接傳遞給本身已偏好某一方面資訊的目標用戶,而用戶進一步將訊息繼續分發出去。在此情況下,有關資訊便一下子像火箭般,透過用戶的朋友網絡,高速的發射到不同地方。[10] Tandoc Jr.的團隊亦有提到,社交媒體的出現除了令假新聞更容易被傳送,它同時亦令人對資訊來源的概念變得模糊,用戶看到的帖子,有可能是來自新聞機構的社交媒體,也有可能是朋友轉發的帖子,雖然用戶可以追蹤到帖子的來源,但這倚靠用戶是否自發地做這件事,而在一般情況下,用戶都很少會核查新聞來源。[11]

假新聞所牽涉的範圍甚廣,不同的人對它的定義都有一些分歧,若透過立法規管來遏止假新聞的傳播,恐怕在界定何謂假新聞時也會無可避免地引發爭議。此外,在辨別資訊發放者的動機,要了解他是蓄意發放虛假資訊還是誤傳錯誤資訊,亦有一定的難度。隨著互聯網的普及、社交媒體的興起,在資訊爆炸的年代要杜絕錯誤、虛假的資訊,幾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若循公眾教育的途徑,讓社會大眾對假新聞建立清晰的概念、了解發放錯誤資訊的不良後果,以及在分發訊息前先核查一下資訊來源,可能是一個更理想的應對方法。


[1] “The Real Story of ‘Fake News’,” Merriam-Webster, accessed September 20, 2021, https://www.merriam-webster.com/words-at-play/the-real-story-of-fake-news.

[2] “The Real Story of ‘Fake News’.”

[3] Nolan Higdon, The Anatomy of Fake News: A Critical News Literacy Education (Oakland: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20).

[4] 陳韜文:〈政治對立與社交媒體激發虛假新聞〉,載周詩韵等編:《媒體解碼:時事背後》(香港:明報出版社,2019),頁54。

[5] Edson C. Tandoc Jr., Zheng Wei Lim and Richard Ling, “Defining ‘Fake News’,” Digital Journalism 6, no.2 (August 2017): 140, https://doi.org/10.1080/21670811.2017.1360143.

[6] Claire Wardle, “Fake news. It’s complicated,” FIRST DRAFT, last modified February 16, 2017, https://firstdraftnews.org/articles/fake-news-complicated/.

[7] Wardle, “Fake news. It’s complicated.”

[8] Tandoc Jr. et al., “Defining ‘Fake News’,” 141–147.

[9] Tandoc Jr. et al., “Defining ‘Fake News’,” 144–145.

[10] Wardle, “Fake news. It’s complicated.”

[11] Tandoc Jr. et al., “Defining ‘Fake News’,” 139.

媒體解碼

2020生命倫理對談 漂一本有聲好書

23/10/2020

當我們說人人都是記者時,傳統記者、網媒記者及公民記者到底有沒有分別?報業的營運愈來愈艱難,它們究竟有何出路?《媒體解碼:時事背後》集結香港五大資深傳媒人蘇鑰機、陳韜文、李立峯、楊志剛及陳智傑的文章,為大家解讀正在發生的媒體事件、現象。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郭卓靈以豐富的插圖為大家介紹《媒體解碼》的第一部份——性質功能。關心香港傳媒的朋友,值得一看這短片。

收看「媒體解碼」短片,按此進入

讚爭

23/10/2020

《讚爭》一書提到當大家在社交媒體按讚和分享,原來足以參加一場戰爭。到底社群媒體如何對社會產生影響?美國智庫的戰略專家辛格(P. W. Singer)及衝突與社群媒體方面的專家布魯金(Emerson T. Brooking)合著的《讚爭》,提到別有用心者如何透過社群媒體,在美國或其他國家發動戰爭的真實個案。在新型戰場下,我們可以擺脫他人的操縱嗎?我們以生動的手法及以短片形式為大家闡述書中部份內容。

收看「讚爭」短片,按此進入

一夜瘋傳的性愛片段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24/08/2020

早前有人在網上公開多段兩名本港中學生的性愛片段,並在網絡上一夜瘋傳,涉事男女亦被快速起底。因為懷疑片段中的女生未成年,為了避免觸犯《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討論區負責人及網民都主動將該片段刪除,廣傳的情況才靜止下來,而警方亦表示會介入調查。[1]

按現有法例,如果涉事男女中其中一方在事發時未滿16歲的話,該短片已屬於兒童色情物品,任何人製作、發佈以及管有該影片均已觸犯《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製作、發佈兒童色情物品最高刑罰為罰款2,000,000元及監禁八年,管有兒童色情物品最高刑罰為罰款1,000,000元及監禁五年,所以奉勸各位網民千萬不要分享及下載相關短片,以免觸犯法律,如果曾經下載的也應立即刪除相關檔案。

不過如果該男女已年滿16歲,那就不受《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監管。雖然仍能以《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來作出檢控,但從過去類似事件得知,警方作出拘捕的情況少之又少。而相信該片段是在未得當事人同意之下被公開及廣傳,嚴重侵犯當事人的尊嚴,但可悲的是本港並沒有法律監管此等行為,讓當事人不斷受到傷害。

其實政府現正為窺淫罪進行公眾諮詢,當中亦建議訂立法例懲治在未經同意下發放他人私密影像的行為。如果建議最終成為法律,不論當事人是否未成年,所有發佈該等影像的人,不論是上傳到討論區、還是朋友間私底下的「分享」,都將觸犯法律。這能大大阻止該等影像散播的情況,為受害者提供更大的保障。

其實香港每年都會出現數宗類似的事件,而網絡上亦散佈大量偷拍和意外外洩的裸露影像。政府有責任盡早立法堵塞漏洞,以保障市民的基本尊嚴。不過就算有此法律,也不能確保自己的秘密影像不會外洩,所以拒絕拍攝那些相片及片段才是保障自己的最有效的方法。

 


[1] 〈兩名校男女生性交片流出 警網罪科跟進〉,《東方日報》,2020年8月20日,網站: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820/bkn-20200820181031566-0820_00822_001.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8月24日)。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 24-8-2020

直播與欺凌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06/08/2020

有報道指有女網紅聲稱因為受到一男網民長期性騷擾,於是邀約對方上酒店房向對方「報復」,並在社交媒體上直播,最後該網紅被警方拘捕。[1]

有關該男網民的智力,以及是否有能力拒絕該網紅的要求,我們暫不在這裡討論;但有關行為(女方要求男方脫下衣服及褲子,並有疑似性虐待的行為)被拍攝下來及直播到社交媒體,究竟這樣的行為是否受法例監管?

首先,有關影片是以直播形式發佈,政府部門是不能預先審查,這與公開播放的流動影像(如在劇場中播放的片段或在公共交通工具播放的廣告)或上映的電影不同,後兩者要先交到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審批或送檢分級。而在社交媒體上直播,內容一播出就是公開,縱然未必是許多人會即時看到,但最起碼有關用戶的朋友會最先觀看到。

社交媒體對直播的規管

但這類行為並不是「冇王管」的。社交媒體有自己的直播條例去規管用戶的行為,它們會持續檢討,以減少企業服務被利用及濫用,出現傷害或散佈仇恨的情況,它們最起碼會比政府的行動快一點吧。如在2019年新西蘭基督城恐襲案中,槍手透過facebook直播功能,向大眾即時播放犯案過程。facebook不久就限制及收緊網上直播條例,使用「一次封殺」政策,即任何用戶只要違反直播標準一次,就會立刻被禁止使用直播服務一段時間。另外,該公司在當時又稱將資助三間大學,研究自動刪除違規內容功能。[2] 及後facebook亦有發表內容審核報告,表示曾付出努力,刪除色情、仇恨言論及自殘自殺等內容的帖文。[3]

直播內容即使沒有禁錮、恐嚇或發生性行為的內容,但如果「公眾」對有關行為的「觀感」,認為它「敗壞道德、有傷風化及破壞秩序」的話,涉事者亦可能被控以「破壞公眾體統」罪(又稱「有違公德」罪)。法律資訊網站青年社區法網在解釋有關罪行時指出:「在考慮公眾對被告行為的觀感時,法庭會採用社會上一般有合理思維的人的標準。一般而言,所有非常可恥的行為、有違公德的行為、令人感到被冒犯及厭惡的行為、或敗壞道德、有傷風化及破壞秩序的行為,都是違反了這項罪行。」[4]

互聯網是公眾地方嗎?

然而,在提控過程中,控方必須證明被告是在公眾地方進行相關行為。而互聯網是否「公眾地方」?以往曾有一案件上訴得直,終審法院法官指出「有違公德的罪行須於『實在的公眾地方』作出,互聯網乃虛擬世界,討論區只是傳達訊息的媒介,並非實在的地方,不符控罪元素。」[5] 但香港現時實在未有針對互聯網罪行的法例,管制網頁不雅和色情的資訊,都得靠多年前制定的《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及《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政府每次在出現轟動的新聞時,只循例表示會檢討一下相關法例,之後便不了了之。

另外,就前文提及女網紅分享的直播內容,在其中可以看到她對該男網民所作的事、男網民處於尷尬的狀況,影片在網上直播後,可以被廣泛傳播,雖然現在有關影片已於網紅的社交媒體中被刪除,[6] 但在網上仍可輕易搜尋到有關影片。這其實可被視為「網絡欺凌」,就是發佈當事人的尷尬影像,對其聲譽及心靈可能造成長遠及永久的傷害。[7]

換位思考

所以,如將欺凌資訊傳開並嘲笑當事人,抱著「吃花生」的心態,對受害人幸災樂禍著實也不應該。或許大家可以在網絡分享資訊之前,先想一想當事人可能會受到怎樣的影響。多一份同理心,被欺凌者會少受一點傷害。

 

(原文於2020年8月6日刊於本社網站,其後曾作修訂。)


[1] 〈【Kelly Online】玩SM直播被捕 「搣時潘」宣佈永久退出網上工作〉,《頭條日報》,2020年7月28日,網站: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1830928/(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2] 〈Facebook收緊直播條例 推「一次封殺」政策〉,《香港經濟日報》,2019年5月16日,網站:https://inews.hket.com/article/2351367/(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3] 〈臉書半年刪除32億假帳戶及上千萬條虐童內容〉,BBC News 中文,2019年11月14日,網站: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business-50414926(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4]  〈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Youth CLIC青年社區法網、香港大學法律及資訊科技研究中心,網站:https://youth.clic.org.hk/tc/topics/Sexual-offences/#Acts-outraging-public-decency(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5]〈破壞公眾體統罪 終院曾裁互聯網非「公眾地方」〉,明報加東網,2020年7月28日,網站: http://www.mingpaocanada.com/tor/htm/News/20200728/HK-gga2_r.htm(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6] 〈直播會網友 叫舔鞋脫衣 KOL搣時潘酒店被捕〉,明報加東網,2020年7月28日,網站:http://www.mingpaocanada.com/tor/htm/News/20200728/HK-gga1_r.htm(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7] 〈甚麼是網絡欺凌〉,Youth CLIC青年社區法網、香港大學法律及資訊科技研究中心,網站:https://youth.clic.org.hk/tc/topics/Cyber-bullying/(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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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6-8-2020

投訴文化下的寒蟬效應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7/07/2020

國安法出台後,怕自己出事的人走的走,擔憂自己寫的東西有問題的人暫時擱筆停寫,甚至有人暫時離開敏感的工作和崗位。但在國安法之前,更多人近月受著長期的投訴文化影響,部份更出現寒蟬效應,令人擔心。

在傳媒行業,行內的規則一向只求澄清事實,不會對記者、報館寫作的立場有任何投訴。因著新聞自由,大部份被傳媒報道的對象,例如政府、公司、機構等等,大都明白傳媒是監察社會的第四權,有責任求證求真。傳媒也會力求公平給予眾人回應的空間。不過近年就有新風氣,事無大小,只要該報或電子傳媒的寫作立場,與某政治集團所相信的有所不同,大家就會投訴、攻擊、指責,嚴重起來甚至會去抗議,要求傳媒道歉。傳媒走在浪尖上,雖見慣風浪,但有時也會選擇性低調地妥協。

不過近月這股投訴之風,幾乎遍及每個界別,例如學生的中文閱讀理解教材,寫了一句「警察打人」就遭人投訴指罵,常識課本寫英國佔領香港,同樣遭人投訴。在學界,有人更動員家長檢查孩子的工作紙等校內編寫的功課內容,有沒有「越軌」行為,動輒興師問責,要查找老師們的不足,甚至要求校方辭退「問題教師」云云。

於是,在新學年,已有不少人發現,部份出版的教學材料,特別是曾被投訴的出版社的教學材料,例如是補充練習、學習材料等,大量改編內容,例如文章若出現一些有爭議的政治人物(例如黃之鋒)彷彿已經是「死罪」,沒想到連作人物描寫,新版本的書也要刪去馬雲、林夕等,改為一些說出來許多人也不知道是誰的人物。被投訴之後,人心虛怯得連是其是非其非的能力也隨之失去,令人惋惜。

香港本來是一個特別多元、包容、華洋雜處、海納百川的國際城巿,若今日我們不堅持自己認為沒有問題的事,他日我們就會被這些不斷由自己想像出來的紅線,限制我們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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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27-7-2020

令人不自覺陷入的資訊戰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3/05/2020

大家在網絡上看資訊時,會不會因為有很多網友都認同,很多人都轉送有關資料,所以沒有仔細看清楚或作查證就完全相信?美國記者及傳播學學者沃爾特.李普曼(Walter Lippmann)有一名句:「當眾人看法都相同時,就是沒人在認真思考。(When all think alike, no one thinks very much.)」 [1] 這句話仿似是警鐘在筆者的耳邊敲起,是一重要提醒。

在大數據之下,社交媒體很容易掌握用戶的喜好,它會先呈現用戶喜歡、關注的東西,而用戶自己也會主動讚好一些自己感興趣的專頁、加入有關群組,與喜好相近的朋友作互動交通,同溫層便這樣慢慢形成,而大家在社交媒體裡,看來看去都是大家認同的意見,在同聲同氣的回音廊中,就會聽不到其他的意見,或會覺得其他的意見只屬少數。而令我們聽不到其他聲音的原因:有一半是因為社交媒體的演算法,將我們喜歡的東西「餵」給我們看,這些資料是名副其實的News Feed(即facebook的動態消息,直譯就是消息餵養);而另外一半就是因為我們未夠主動去看社交媒體以外的資訊、新聞及書籍。

當然,多看不同的說法,聆聽不同的聲音,會幫助我們去了解世界正在發生甚麼事,但我們仍舊要謙卑,知道我們所了解的不一定是事實及事實的全部,或許我們是身陷在資訊戰中,被操控著看特定的資訊而不自知。

網絡成長及轉變

互聯網的「成長」經過很多轉變,當中傳播訊息方式及演化,其實也是源自於傳統的傳播媒介,但新的傳訊方式與過去完全不同。經過印刷、電報、無線電、收音機、電視……由文字傳遞到聲音、影像,到現在光纖、數位化,將以往媒介的訊息由一對少數、變成多數,再變成互動;傳訊時間亦大大縮短,訊息數量也變成海量。簡單而言,單一訊息可以很快送往全球,也可跨過語言障礙,傳送到不同地區。訊息每分每秒的,一則又一則的加入,數以百萬計地傳送,既交集又累積。

當中的變化還包括了話語權,人們可以在互聯網上表達意見,看似變得自由,這也是一些人對網絡上社交媒體曾有過的想法,Twitter共同創辦人伊凡.威廉斯(Evan Williams)曾說:「我原本以為每個人可以毫無顧忌的發言、交換資訊和想法,這個世界自然會變成一個更好的地方,不過我錯了。」[2] 當人和人以為社交平台可以成為輕鬆打交道的地方,卻不知不覺讓它成了政治戰場,或買賣交易的地方,而資訊本身就轉換成武器,影響著我們對事情的看法與立場、如何回應及相應的行為。

網絡成為思想控制

當全球約40億人在網絡上交流著、分享著,它變成一種互動的生態,亦可想像這會是一個收集資訊、追縱敵人、分析行為、游說別人、互相辯論、甚至是侮辱欺凌別人、控制人們行為的一個地方。

將網絡說成一個戰場,大家或會譁然,但這樣的戰爭卻是實在的發生,而且不是用槍、彈。強硬一點的,是由網絡數據流動入手,切斷網絡或設流動的限制,即是分區作出控制,以令一些資訊未能流通,或需要經過審查。更甚的是以評分制度來監控人們的言論及網上行為,甚或日常生活。未知香港於哪天會步入這境地。

而軟的呢?有些工具在戰爭時會使用,現在轉用於網上的,就是製造一些虛假情報,由可信人物或信譽高媒體,透過在社交媒體的人物、或在網絡中的敘事,影響大眾情緒,鼓動大家作出一些行動或決定。也就是以故事,刺激人們的行動反應。網絡使用者很容易不自覺跌入這場資訊戰中。

不自覺的被「洗腦」

我們之前的文章亦曾提及網絡充斥著假新聞,而假新聞的數量與傳播速度是高於事實報道。這代表著真實的資訊是會被淡化及被排擠。網絡上存在著很多訊息製作機器、網軍、KOL(Key Opinion Leader,關鍵意見領袖)、時事評論員……他們有很多讀者或信眾,有很多點擊率,吸引人閱讀及瀏覽。有時,我們或許在相信其內容之先,也要花點時間去觀察這些媒體或人物長期以來所持的立場或立場有否改變,我們是否已被「洗腦」?

我們要知道在網海上,可能會遇上不同背景的人,他們究竟是在說事實還是在捏造事實?尤其當我們只停留於同溫層,除了要小心查證以外,有些報道是在我們能力範圍內沒法知道真假的,我們最好暫時不下判斷或行動,繼續觀察。

最後,還要提醒一下,我們於網絡上的言論及行為習慣,是會被觀察及被分析的:你在臉書如何回應事件?你會否對一些事件有過度的反應?你的生活作息如何?常在哪裡流連?你的居住環境如何?可能你不知道,但極可能有人十分關心及留意你在網上的一舉一動。就算不是針對你的關注,但社交媒體仍是會記下每個用戶的活動數據以作分類和分析,及向用戶餵飼不同的廣告及訊息。如我們避不開仍要使用,也可以留意不要上載太多個人資料。如登入搜尋平台時可以用匿名身份進入,以減少自己搜尋的足跡被記錄下來。

(本文部份內容參考自P.W.辛格〔P. W. Singer〕及艾默生.T.布魯金〔Emerson T. Brooking〕著的《讚爭》〔LikeWar〕一書。)

(本文原載於第132期〔2020年5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P.W.辛格〔P. W. Singer〕、艾默生.T.布魯金〔E. T. Brooking〕:《讚爭:「按讚」已成為武器,中國、俄羅斯、川普、恐怖組織、帶風向者、內容農場,如何操縱社群媒體,甚至……不知不覺統治了你》(LikeWar: The Weaponization of Social Media),林淑鈴譯(台北:任性出版有限公司,2019),頁190,轉引自沃爾特.李普曼〔W. Lippmann〕:《外交的賭注》(The Stakes of Diplomacy)。

[2]  P.W.辛格等著:《讚爭》,頁45。

視像會議禮儀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06/03/2020

新冠肺炎疫情下,最多人關心的除了防疫裝備外,更多人關注的是通訊工具,由於在家工作情況普遍,網絡會議工具、軟件突然大行其道,開一個會動輒用上半小時,隨著免費工具加長了開會時間,可以用得更久,因此過程中也常鬧出趣事(瘀事),以下是一些例子,大家可以想想應怎樣處理:

  1. 如廁時或只穿內衣參與會議

有人參加網絡會議時,竟然一邊開會一邊去洗手間,即使關閉鏡頭,與會者看不到他的樣子,但沒想到沖廁聲會傳到其他人耳中;也有人在參加網上會議時,只穿內衣或如廁時將鏡頭對著自己的臉,以為這樣就很安全,但有時手機鏡頭一轉,所有人都知道他穿甚麼或在洗手間內。對這些事的觀點言人人殊:有些人以為不出影像就可以接受;有人認為去洗手間前向與會者發個訊息就可以,不用帶手機入洗手間內。其實除了從衛生角度出發,更要考慮觀感,應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聯想。

  1. 隨意分享畫面

有些人在使用分享畫面功能時,未有小心收好不該給他人看的內容,如網上購物版面、網上八卦新聞版面、甚至與其他人的對話,分享出來之後才慢慢在所有人面前挑選要分享的內容,其他與會者看到這些內容,不免會感到尷尬、突兀,也令人覺得分享畫面的人事前沒有好好準備、不夠專注和專業。

  1. 家人亂入亂說

有時候在家工作,孩子、配偶或者父母穿著睡衣、內衣在鏡頭前面出現,也會帶來一些尷尬,特別是在開工作會議時,可能家人並不知道素來自由自在的家突然變成了會議室,隨便說話、甚或講別人壞話、又或者孩子的出現會引來一陣喧鬧,打亂了整個會議。因此,使用網絡會議工具之前,最好和與會者及家人預先說明一下,讓大家有心理準備,也減少有關情況出現。小朋友相對比較難控制,可能開會時就要預先騰出一個空間來,給他們一些小任務去忙碌一下,以及拜託其他人照顧他們,之後才去開會。

  1. 不斷「疊聲」斷線

網上會議,某個程度像電台節目,不能像現實生活中可以即時回應,有時必須照顧不同與會者家中網絡的速度。發言時要留意,減少「疊聲」的情況,別人說話時就得忍耐一下,待對方說完才說。為了令與會者聽得清楚,講話不能太快,要放慢一點語速,又或者將部份講話內容改為用文字、圖片表達,減少因為網絡限制而出現的表達障礙。另外,網上會議因著不同的人在不同空間,有時要接受一些限制,部份人如受限於家中網絡速度,一出鏡聲音就難以順利傳送,為了節省數據流量令聲音傳送更加流暢,應該讓他們可以不出影像。

  1. 忽略私隱保障

開會和會議的內容未必與所有在同一空間內的人有關,例如在家中參加公司的網上會議,家人自然無需要知道會議的內容,因此開揚聲器實在不太好。有老師也坦言不太想出鏡,因為孩子的父母可能陪伴著他們一起「上課」,會有無形的壓力,也有與會者坦言不知道對方確實的位置,因為顯示的畫面只看到與會者的樣子,背景則轉換成圖畫。其實,不論是學習或開會,當使用網絡會議工具時,某程度也假設我們清楚知道與會者是誰,而參加會議者不應偷偷讓其他不相干的人加入。同理,與會者和老師拍的短片、發表的言論,理論上是給其他與會者和同學的,也不應截圖和錄影後放在別處。

網絡禮儀,不外乎尊重和包容,雖然不是在現實世界中見面,會令人遺忘了一些與人相處的規則,惟尊重不應分線上線下,也不應該因著對方不在你的眼前而有所改變。


參考文章:

網絡禮儀〉。《燭光》,第130期(2020年1月),頁8–9。

 

(原文於2020年3月6日刊於本社網站,其後曾作修訂。)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2020年3月6日

社運新聞分析系列:直播有病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8/07/2019

這個6月,我們發現最多人看的,不是電視新聞,也不是報章雜誌,因為大家直覺上已認為不同的電視和報章也有自己既定的新聞角度、取材,內容亦不一定全面,於是大家都追求看「直播」。以前直播多是政府、政黨或其他受關注團體的記者會,由於最少也有好幾小時的通知和準備,媒體可以帶備直播的儀器,但今時今日互聯網發達,到處都是流動網絡,其頻寬足夠做高清直播有餘,於是開展不少示威遊行的直播,而且因著遊行路線很長,一個網台可能有三、四個直播點,以滿足巿民對事發現場資訊的渴求。

直播真的會讓你看得更多、更真嗎?很難說。以記者會為例,直播可讓你看到記者會整個過程,但之前之後各人的互動,或者之後的追訪,就未必在直播的範圍,最後你可能仍然會損失一些你想知和想看的片段。另外,不同的電視台,選擇甚麼記者會作直播,其實就已經有議題設定,在6月初教協開記者會宣佈罷課時,無綫電視即時「拎走咪牌」,從這裡就可見即使有直播新聞也不等於有全面的新聞給你看。

由於對主流傳媒的不滿愈來愈深,很多人也會轉看網台的直播,特別是示威區的直播。記者一人拿著一部機,會好像網絡KOL(Key Opinion Leader,關鍵意見領袖)直播般,將當時的情況描述出來。這些第一身視點的直播,相對很有現場感,記者有時還會看到觀眾的留言,與他們互動,或者走往觀眾想他們去的地點進行拍攝。這些主觀鏡頭第一個效果就是讓人覺得已經可以掌握現場的狀況,有網民更將這些不同的主觀角度放一起看,就更能看到整體的圖畫。於是大家對警方佈陣彷彿瞭如指掌,從多個角度看到的推撞就更加有證據去要求調查和追究。

不過,所有這些主觀角度其實也只是一個角度的視覺,我們難以判定這些資訊的真確性,在兵荒馬亂之間,我們容易受片面的影像影響分析,例如當記者視點看到警察突然全退,就已經直接質疑對方是擺「空城計」,到記者會當日即使警方如何解釋,那個「空城計」論調因此也不能洗脫,大量片面甚至只是一面之詞,就在這些不同的直播中出現,大家又再將這些片段以各取所需的方式剪輯,最後大家只能落在自己預設的想法和框架中,難以有互信地尋求真相。

同時,又因為直播的鏡頭非常多,不少人不眠不休的看不同的直播,不敢錯過任何一個細節。中文大學醫學院精神科教授李誠表示,不斷看這些片段,很容易會產生極端情緒反應,隨時會有衝突畫面的直播會令人變得緊張、憤怒、絕望。他建議如果發現身邊有人情緒因此受困,應勸喻他要暫時停止看相關的直播,甚至暫停使用相關的即時通訊或者社交網絡等工具,減少自己再受刺激的機會。或者改用文字等刺激程度相對較低的媒體來吸收資訊。

媒體瘋狂,我們要有節制。

社運新聞分析系列:新聞為何會變得不可信?從遊行人數的報道說起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04/07/2019

6月9日和6月16日,香港經歷了兩次大型的遊行,中間有一些抗爭遭警方驅散,及後有些不合作運動和示威活動。很多人認為這些活動令社會產生矛盾、撕裂、衝突,但如果大家細心觀察,會發現大部份人上班的仍然上班,上學的仍然上學,市容仍然大致和日常差不多,這些衝突只是局限在某些地方,不過由於傳媒聚焦報道,給大家的觀感和事件造成的影響會被放大了,多於在現實生活中真的遇到很多麻煩。稍後,筆者將撰寫幾篇文章,分析傳媒處理新聞時的方向和限制,如何令受眾對一些事件和衝突嚴重性的觀感產生偏差。

在兩次大型遊行中,很多人問究竟有多少人出來遊行?大部份傳媒直接將民陣和警方兩個南轅北轍的數字列出來做對比,企圖說明對方有誇大/誇小其辭,產生矛盾的效果。但同時社會上其實有不同的學者用不同的方法來估算遊行人數,最先走出來的有香港科技大學工商管理學院經濟學系教授雷鼎鳴,他按即時影像計算遊行人數,他對6月9日的部份估算甚至比警方的還要低,又由於邀請他做研究的機構「香港發展中心」為前行政長官董建華所成立,是故其數字便容易被懷疑有偏頗,於是反對條例的陣營往往用揶揄的方式去恥笑他和警方的數字。[1]

同一組數字在相對支持建制的傳媒中,卻成為金科玉律,將之與民陣和警方的數字並列,並以科學計算自居,變相用兩個數字去質疑民陣的說法。[2] 面對非常誇張的差異,本地傳媒即使在遊行後多天,似乎沒有人再以往七一遊行般,認真的去處理人數問題。自2003年七一遊行開始就有為香港大型遊行做人數統計的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教授葉兆輝,在接受路透社的訪問時,才道出人數差異愈大代表社會愈不信任的氣氛,同時亦表示他雖然之前有就遊行做人數科學計劃,但最近兩次並未能安排調查,但根據經驗,他作出了50萬人和80萬人估算,人數比民陣的低,比警方高。

事實上,對遊行人數的估計理應是傳媒追訪的焦點,因為人數的多少代表著事件的嚴重性,但似乎不少傳媒直接略過。一些非常親建制的傳媒,甚至直接放棄報道和理非的遊行,亦不報道任何遊行人數,改為報道一個由親建制團組成的保公義撐修例大聯盟發起的「護港安全撐修例大聯署」收集到82萬個網上聯署。先不談網上聯署是否有「水份」,這種將新聞完全封鎖的做法,似乎有欠公允。當然,換個說法,反對修例的傳媒,同樣沒有將這個網上聯署放在眼裡,要到最後有人查到這個聯署有「水份」才將之浮面。

傳媒處理新聞,有時最大的限制是,我們需要有消息來源,才能報道。就以今次人數之爭來看,如果沒有記者特意走去問葉兆輝,社會就直接少了一位專家提供可參考的數據。但同時,如果有人有心想做新聞,他就會特意用一些對自己有利的方法去數算遊行人數,然後發新聞稿,讓別人看到所謂的真相的另一個可能性。

遊行人數、網絡聯署,寫與不寫,如何寫,佔版面多大,全部成為報章議題設定的工具。今日香港,不同立場的人均懂得用這些手段去呈現另一個真相出來,我們作為讀者,除了依靠傳媒人作守門員,替我們把關及篩選外,更需要擦亮眼睛,看看不同的編輯室,篩選了甚麼給我們看。也要時常提醒自己,這個世界可以有另一種人,活在另一個平行時空,因為他們與我們接收的訊息,可能非常不同。

表:各界對遊行人數估算:

遊行日期

民陣

警方

雷鼎鳴(科學計算)

葉兆輝(估計)

李鴻彥(大數據估計)

2019年6月9日

103萬[3]

24萬[4]

19.95萬[5]

約50萬[6]

75萬[7]

2019年6月16日

200萬+1人[8]

33.8萬[9]

40萬[10]

約80萬[11]

144萬[12]

 

 

[1] 〈【引渡惡法】曾指佔中蒸發數千億 雷鼎鳴:科學估算8時前僅8.2萬人遊行〉,《蘋果日報》,2019年6月9日,網站: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90609/59695347(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2] 〈反修例遊行大逼爆〉,《星島日報》,2019年6月10日,網站:http://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detail/2016695-港聞-反修例遊行大逼爆+(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3] 〈【政情網上行】69大遊行人數〉,now新聞,2019年6月9日,網站: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351083(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4] 同上。

[5] 慈美琳、李偉欣、莊恭南:〈【逃犯條例】雷鼎鳴估20萬人遊行 民陣引述警方:30萬人 警否認〉,《香港01》,2019年6月9日,網站:https://www.hk01.com/政情/338576/逃犯條例-雷鼎鳴估20萬人遊行-民陣引述警方-30萬人-警否認(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6] Simon Scarr, etal., “Measuring the masses: The contentious issue of crowd counting in Hong Kong,” REUTERS GRAPHICS, June 20, 2019, https://graphics.reuters.com/HONGKONG-EXTRADITION-PROTESTS/0100B01001H/index.html.

[7] 〈6‧16遊行人數飈 大數據系統早猜出 稱政府漠視輿情 開發者:分析助解公關災難〉,《明報》,2019年6月26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pns/要聞/article/20190626/s00001/1561486947989/6-16遊行人數飈-大數據系統早猜出-稱政府漠視輿情-開發者-分析助解公關災難(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8] 〈警方稱遊行高峰33.8萬人 雷鼎鳴團隊估算40萬人〉,香港電台網站,2019年6月17日,網站: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463275-20190617.htm(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9] 同上。

[10] 見註8。

[11] 見註6。

[12] 〈【引渡惡法】大數據顯示今日最多144萬人遊行 林鄭辣㷫市民留言13%粗口(傳媒人李鴻彥)〉,《蘋果日報》,2019年6月16日,網站: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90616/59721546(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7月3日)。

社運新聞分析系列:有片有圖但沒有真相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27/06/2019

6月26日晚上,一群青年在中環愛丁堡廣場的集會後,到了警察總部示威,當中有一段小插曲指,有警察混入人群中拍照又衝鐵馬,之後被人識穿落荒而逃走回警署。重看香港電台視像新聞,[1] 警方卻提出另一個版本,聲稱警員當天正準備回警察總部返夜更,但遇上非常不禮貌的遊行人士向他攻擊,這警員幾經辛苦才能狼狽地進入總部上班。

究竟哪一個版本才是真相?該名警員疑似返工的片段同樣被各傳媒拍下,理論上大家看片就可以評事理,可是單單看片,我們有很多東西都不能判斷,例如:該人士是否警察?他有沒有企圖扮示威者?這位警員真的準備到警察總部上班嗎?很多問題,其實在這條片中沒有回答過,也不能回答得到。

傳媒的傳統做法是,按圖描述,即是見到一名灰色衣服男子拿著甚麼在做甚麼甚麼,之後只要有人解讀,就按照誰人的身份表達,例如議員的版本是甚麼,警方的版本是甚麼,巿民現場看到的版本是甚麼等等,理論上,新聞照做,之後讓讀者自己思考哪個消息比較合理。比較有立場的新聞,可能就要在表達的比例上有分別,例如如果警方的版本比較可信,他們會報道得比較詳盡,其他版本則略談,至少有平衡報道。

不過,現在有些傳媒的做法卻是,只報道官方的說法,其他的說法完全不提,在未有官方說法時,則選擇用抗爭者是暴徒的角度去報道。這種做法明顯是以偏概全,將他們自己想放大的新聞全力放大,當新聞只報官方的事實解讀時,媒體就成為了官媒,如果只報道抗爭者的行動,也會成為一份抗爭者的報章,大家都只看到自己認同的部份,這就是社會為甚麼會產生很多非理性想法的原因了。

另外,更多人沒有留意的,是其實不少網絡直播也有這件事的前傳,即新聞報道所播放的內容之前所發生的事情。綜合不少現場人士的消息,該名人士似乎有在現場觀察,甚至拍攝,而為了在人群中不顯得太突兀,所以似乎也有附和遊行人士做的一些行為,不過當他企圖破壞示威者設置的鐵馬和物件時,就被人發現了,之後的事就和電視上看到的相似。

理論上,如能平心靜氣,理性分析一下,真相應該不難還原的,但似乎我們的媒體歸邊太快,也沒有企圖將之還原,總言之聽到官方說甚麼便鸚鵡學舌的抄一遍,對於示威者的說法也不交代不補充。當群眾見到這種完全將對方版本照單全收的做法時,難怪激起人的憤怒,於是就更狠的去罵對方是黑警,又指責對方返工沒有帶委任證等等。支持警方的一方又會說對方是失控青年,沒有看到事實等等。在現場的看著事情發生,又相信事情是他們那個版本的那些青年,看到別人的指責時,情緒又只會更波動,雙方不斷在互動。

可見,當傳媒只將片面的聲音展示時,即使本來能好好還原真相的一件事,最後也會成為社會紛爭不斷的原爆點。那些決定只作單向報道的傳媒,其實責無旁貸。如果說政府是撕裂社會的元兇,那麼這類傳媒可以說是間接的幫兇,因為他們沒有盡到作為監察者的責任,令人失望。而不願花時間查考真相的群眾,便會成為自願上釣的魚。

 

[1] 香港電台視像新聞 RTHK VNEWS:〈男子被追趕入警總 警方否認警員扮示威者〉,facebook,2019年6月27日,網站:https://www.facebook.com/RTHKVNEWS/videos/708981682872833/UzpfSTgzMTkyNDcxNzoxMDE1NzAzNDQyMDYwNDcxOA/(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6月27日)。

網上交友面面觀……我有話說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30/01/2019

兩個月前,小編在本欄訪問了兩位朋友,他們透過交友app(手機應用程式)認識,之後拍拖結婚收成正果。不少人驚訝問:明光社為何「鼓勵」網上交友,並訪問成功例子?明光社明白面對新世代,網上交友根本就是自然而然的生活部份。在網上交友和在一般社交場合交友一樣,其實都得小心謹慎。所以,如果大家在日常社交場合交友,從來都有界線和分寸,理論上就不會在網上交友時失守,但假若大家有雙重標準,則有可能遇上不同的問題。

阿強(化名)早在20年前的聊天室和討論區時代,就相約網友舉辦網聚。他說:「以前好簡單,有相同興趣的人就聚集在一起,互相確認對方的網名,實際上也不會問對方真實姓名。大家就著相同的話題聊天,有些後來發展成為固定的聚會,另外一些隨著人來人往就會分成不同小圈子,或者無疾而終(沒有再聚會了)。」

阿強參加的圈子,多數是一些「興趣小組」,由玩遊戲,攝影,唱K,砌模型,甚麼都有,也會互相幫助。他說:「有相同興趣的人這樣聚集在一起,就興趣而聊天,互相交流心得,也會搞些與興趣無關的『吹水』,糖水活動,難得志趣相投的朋友,大都十分珍惜這些情誼。」

這些興趣小組發展到今日,不少人即使平時沒有參加甚麼網絡活動,也會自己組織網上群組,例如居住同一區的朋友會聚在一起,透過群組交流區內資訊;有的父母會去找與子女同一天出世的小朋友群組,之後一起搞生日會;喜愛製作某些小手工的,會在群組分享自己的作品;購買某一個型號汽車的人,也有自己的車會網絡群組。這些群組除了交流心得外,近年更興起組員一同購物的風氣。

負責管理其中一個這類群組的阿德(化名)表示:「群組只要集合好幾百人,發起團購的話,因為興趣相投,容易成團,拿著幾百個名字就直接交給總代理,可以拿到一個更好的價錢買相同的東西,有些代理商更會直接到我們的聚會推銷產品,因為他們的目標客戶,十居其九其實已經集結在我們這些群組了。」

不過,這種「因利益而結合」的關係,不很穩定。例如新生嬰兒群組,初時會有很多公司來推銷嬰兒產品,但孩子長大後,各人的需要不同了,群組自然流散;一些搞團購的小組,後來發現產品出現問題,事情鬧大了,一起買東西的人會感覺自己被連累,也不願意再參與群組活動。部份群組後來更發現原來搞手就是透過這些團購活動賺錢,或從買方和賣方中間獲得好處,令事情變得很複雜。

所以,我們認為加入網上社群,或者在網上交友時,宜先留意整個社群的方向、目標和互動模式,例如群組是否會辦團購,還是純粹聊天,會否有網聚,活動的內容是甚麼等。在聊天過程中,和一般交朋結友一樣,要了解群組聊天的內容。一旦遇上大家未能接受的內容,要考慮是否繼續討論或者退出。如果要在當中消費購物,更要留意其中的使用條款、保養等問題,畢竟只是群組代購,售後服務可能也只是群組「捱義氣」代為處理,貨品沒有原廠保養,大家得衡量一下當中的利害。

網上交友是一件開心事情,但也要小心為上,以免受騙。如果大家能加入一個好的群組,可以認識很多有趣的朋友,擴濶生活圈子,未嘗不是一件樂事。

再思處理自殺新聞的原則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21/06/2018

對於近日發生的屯門三屍慘劇,筆者深感哀痛。對於有部份報道將三名死者的樣貌公開,並使用「女疑兇」一詞去描述懷疑自殺的那位女死者,並將事件定性因為她飽受濕疹困擾才導致慘劇發生,筆者感到這種做法並不恰當。

香港大學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以往曾於2004年出版過一冊《探討傳媒對自殺的影響:自殺新聞報導建議》,[1] 由於新媒體的變化,他們於2015重新出版一本名為《自殺新聞報導及網絡信息發布實用手冊》,[2] 為傳媒工作者處理有關自殺的新聞或訊息時,提供一些指引。

以下是一些在手冊裡曾提及的原則及建議,在今次事件上,是值得媒體再次注意的:

1)保障私隱及顧及高危人士潛在危險:傳媒工作者在報道時應盡力減少造成傷害的可能性,要尊重自殺事主及家人的私隱,避免增添他們的傷痛,避免向自殺死者所屬的群體(包括網上群組)、居住的地方貼標籤,造成污名化,令他們承受重的心理壓力。[3]

2)在選題與編輯方面:除非涉及公眾利益或重大公眾關注的事件,避免將自殺新聞刊於頭版或傳媒網站首頁,盡量避免使用特大字體標題;另外,亦應避免自殺方法或單一自殺原因放在標題上。[4]

3報道內容方面:避免詳述自殺方式、過程,及如何獲取自殺工具之細節;避免將自殺原因簡單化。[5]

4)圖片及影像:因為受眾廣泛,避免刊登自殺者相片,如涉及公共利益而需要使用相片,宜採用「打格仔」方式淡化;避免標籤自殺地點為自殺熱點;避免以設計圖片及動畫去描述自殺方法、過程、場景(與自殺相關的設計動畫亦應避免)。[6]

5)網站方面:避免把自殺新聞列為網站首頁及推薦熱點;避免在自殺新聞之間建立相關鏈接。反之應將自殺新聞鏈接到相關防止自殺團體或精神健康服務網站。[7]

列出有關原則及建議,是因為筆者於網上看到不少報道,都未能符合前文曾提及的部份指引。為了尊重幾位死者及他們的親人、鄰舍,並減少對公眾造成負面影響,避免增加情緒不穩人士的壓力,希望媒體日後在報道有關的新聞時,可以參考報道自殺新聞的指引,並作出恰當的報道。

 

延伸閱讀:

香港大學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與你同行WeCare」網頁,2018年,https://wecare.csrp.hku.hk/,2018年6月20日讀取。
 


[1] 梁天偉等編:《探討傳媒對自殺的影響:自殺新聞報導建議》(香港:香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2004)。

[2] 葉兆輝等編:《自殺新聞報導及網絡信息發布實用手冊》(香港:香港大學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2015),網址:https://csrp.hku.hk/wp-content/uploads/2015/06/RecommendationsSuicideRep...(2018年6月20日讀取)。

[3] 葉兆輝等編:《自殺新聞報導及網絡信息發布實用手冊》,頁5。

[4] 葉兆輝等編:《自殺新聞報導及網絡信息發布實用手冊》,頁7。

[5] 同上。

[6] 葉兆輝等編:《自殺新聞報導及網絡信息發布實用手冊》,頁8。

[7] 同上。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21/6/2018

適應科技推進 香港電視發展與挑戰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與行動)
19/03/2018

香港的電視廣播在1957年開始,首先出現的是提供有線電視廣播服務的「麗的映聲」,當時麗的呼聲電視(後改名為亞洲電視——ATV)還是黑白影像的播映。因著香港引進了無綫電視科技,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於1967年開始了無綫電視(TVB)的中、英文台的免費娛樂和資訊啟播,並在同年開始提供彩色的廣播。因著無綫電視技術發展趨勢迅速,麗的映聲亦於1973年轉以無綫廣播技術播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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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靠不同地區的發射塔轉發電視訊號予接收器,各家各戶為接收更好的訊號,都會於大廈天台加上「魚骨天線」,這些景致都可謂當時的一種集體回憶。

兩台追逐收視

及後佳藝電視於1975年短暫出現,3台以百集長劇和武俠劇集互相爭奪收視,但佳視可能因起步太遲,不到3年便倒閉。亞洲電視與無線電視就繼續為香港市民提供免費電視服務,為了賺取賴以生存的廣告費而繼續作收視爭奪戰長達30多年。在這數十年間,兩電視台為求收視,都可謂出盡法寶,創作了不少經典劇集及綜藝節目,亦大量推銷到海外,特別是華人社區。另外,亦不斷引進外國的遊戲節目和劇集以增加新鮮感。

 

技術進步與收費電視出現

在1990年代,開始發展立體聲及多聲道廣播等,免費的衛星電視及收費的有線電視也先後於1991年及1993年開始啟播。因著網絡及寬頻等傳播技術慢慢成熟,電訊盈科亦推出now寛頻電視,於2003年開始以收費形式提供寬頻網絡傳送資訊及節目的服務。

而電視傳送方式的進步,全球的電視廣播開始走向數位化,多個發展國家已推出數碼地面電視廣播,以及高清晰度電視,收費的有線電視更率先於2001年將電視訊號轉為數位訊號廣播。而亞視與無線,亦和另一收費電視Now寛頻電視一樣,於2007年底前開始了標準清晰度或高清晰度的數碼地面電視廣播服務。

 

一台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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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2000年後,亞視除了以遊戲節目《百萬富翁》短暫勝出外,其他時段收視一直被無綫拋離,而無綫當時亦有不少深入民心的經典劇集,如《男親女愛》、《戇夫成龍》、《金枝慾孽》及《溏心風暴》等。不少劇集更因為首輯大受歡迎而繼續「食住條水」,續拍第二、甚至第三輯。這種做法,在外國亦十分常見,如美劇《老友記》(Friends)、《權力的遊戲》(Game of Thrones)及《身前身後》(Six Feet Under)等,都拍上了5至10輯不等。

另外,不少觀眾都有慣性收視的習慣,「睇慣咗」無綫,一按著電視就是第一台,別台的節目拍得多好,也難以超越,所以無綫亦被稱為「大台」。也由於高收視,往往就會參考以往成功的橋段,翻炒再翻炒,所謂「橋唔怕舊,最緊要受」,但長期靠著「食老本」的方式又或是抄外地成功劇集的橋段,一旦遇到新時代衝擊就會容易跌倒。

 

新競爭者的加入

2009年除了政府讓香港電台可以開設獨立免費數位電視頻道外,廣播事務管理局宣布免費電視牌照,城市電訊(香港電視網絡——HKTV)、有線寬頻(奇妙電視)及電訊盈科(香港電視娛樂——ViuTV)都有提出申請,欲成為免費電視台,令香港的電視競爭及質素提升。

而當被稱為「永恒」的亞視,最後由於經營不善而不獲當局續牌,更拖欠薪金,最終於2016年4月2日零晨「熄機」,終止地面電視廣播。取而代之,香港電台立即於其中、英文模擬電視頻道提供節目。而ViuTV亦接收了亞視的數碼廣播頻譜開始啟播,其提供的節目,如實況娛樂《帶著矛盾去旅行》、外購的資訊節目《恐怖醫學》與自家製劇集《瑪嘉烈與大衛系列:綠豆》,都曾製造了不少話題,並吸引不少觀眾收看。而奇妙電視亦已於2017年5月正式開台,提供24小時中、英語的綜合頻道。

能在這小市場中生存絶不容易,因為據報道指ViuTV進場一年已虧蝕了接近兩億,而奇妙電視與香港電台兩台的電視廣播節目亦似乎未見獲高收視。

 

科技繼續推動——網絡與網絡電視

上述所說,現在播放的免費電視台:無綫、香港電台、ViuTV及奇妙電視都是單向娛樂,即播放時間由電視台決定,作為觀眾,只能揀由不同的電視台安排好的節目。

但這些年,互聯網令人們的習慣改變了,有報告指出不少人於網上看資訊的時間多了,放在廣播電視時間少了。因為甚麼時候看和看甚麼網站、節目,都可以自己挑選,正所謂「有得揀,先至係老闆」,而網上亦可以看到許多不同的視頻,除了在Facebook、YouTube播放各式短片、細電影外,香港亦有不少私營免費電視節目播放服務的網站,如ViuOTT、樂視、香港電視網絡(HKTV)、毛記電視、龍耳電視,甚至最後復活的亞視OTT等…… 它們都可以讓人接觸到短片、電視劇、電影、社會現況等資訊。在網絡上的選擇多了,自然收看電視廣播的時間就會減少。

 

眼光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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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觀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當可以自由下載看到許多精彩創新的英、美、日、韓和內地劇時(有時還可以一次過瘋狂下載多集「煲劇」),自然會對大台的劇集提不起興趣。尤其是新一代,根本沒有「食飯就坐定定睇電視劇」的習慣,人人食飯就看手機。大台亦有面對現實,反省節目內容之餘,亦發展網絡電視的收費平台(如myTVSuper)及尋索合適港人的網絡廣告播放模式(如植入於Big Big Channel 的KOL、藝人直播及有趣短片中的廣告)。

來愈小的餅?

電視廣播業還在適應科技的推進,面對趨勢在走向網絡平台,觀眾投放到免費電視廣播節目的時間相信會越來越少,這塊餅會變得愈來愈小,如何努力吸引觀眾坐定定是一種挑戰;新進入戰場的電視台,如何可以打倒慣性收視,搶到觀眾支持,是一種挑戰;與大資本式萬馬奔騰、壯麗場境的億萬製作競爭,是一種挑戰;如何以合拍形式與內地或海外合作,而又可以拍回港劇味道,是一種挑戰;如何令港劇於外地賣埠,與韓劇、內地劇爭一席位,是一種挑戰;如何可以拓展網絡群眾,與國際性的網絡電視(如Netflix)競爭,令國際觀眾都可以透過網絡支持港劇,賺回資金繼續發展自家港劇,亦是一種挑戰……

看過ViuTV《綠豆》、《三一如三》,亦看到去年無綫的《踩過界》、《降魔的》、《誇世代》,都是不俗的創作,但如何吸引觀眾繼續支持粵語港劇及充滿香港特色的劇集,是所有電視製作團隊未來的嚴峻挑戰,因為關乎的不僅是收視的高低,甚至是生死存亡。

 

參考資料:

  1. 潘惠蓮,〈回顧香港的無綫和彩色電視廣播誕生〉,《傳媒透視》,網站:http://app3.rthk.hk/mediadigest/content.php?aid=2124
  2. New Media Habits for TV User Groups, TV and Media 2016, Ericsson Consumerlab. Website: https://www.ericsson.com/assets/local/networked-society/consumerlab/repo....
  3. 〈沈帥青:港台收視欠佳 公共廣播怎改變?〉,《香港經濟日報》,網站: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1855416/沈帥青:港台收視欠佳%20公共廣播怎改變?
  4. 〈港台電視節目欣賞指數調查 《鏗鏘集》居首 奇妙電視「包尾」〉,《香港01》,網站:https://www.hk01.com/港聞/137756/港台電視節目欣賞指數調查-鏗鏘集-居首-奇妙電視-包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