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同性婚姻

關於「配偶」的再思

梁永豪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07/04/2016

3月11日高等法院裁定,入境處處長拒絕向一名已在外國註冊民事結合(civil partnership),之後來港工作人士的伴侶(興訟人)發出受養人簽證,並不構成性傾向歧視。按香港入境處的入境政策,受養人必須為保證人(指在香港擁有工作簽證人士)的「配偶」,以及未滿18歲的子女,但興訟人認為「配偶」應包括民事結合伴侶。

當婚姻作為社會公共制度

文麗兒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教育)
24/03/2016

平機會於本年1月發表的《有關立法禁止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份歧視的研究報告》中,刻意隱瞞數據,製造香港性小眾被歧視情況嚴重,必須訂立歧視法去解決的假象。

小眾的觀點──從兒童福祉看同性婚姻

招雋寧
明光社項目主任
10/03/2016

香港700多萬人裏, 每天都有嬰兒出生,對這些最弱勢的人來說,誰最能保障他們?常識告訴我們,最理想的狀況是親生父母能夠無條件地愛護、不離不棄地養育,成為他們一生的模範。很多婚姻法都秉承這常識。結婚不必然有後代,但後代最理想是在親生父母懷中成長。

「愛‧牧‧同行」計劃 — 基督徒如何回應同運

(實習生)陳穎恆、廖冰森
香港科技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環球中國研究系二年級 、信義宗神學院教育學三年級
17/09/2015

「性別及同運」是現代社會和教會無法迴避的議題,也影響著新一代的靑年信徒,文化上的衝擊為他們的身份帶來極大挑戰。因此,明光社在6月24日舉辦了「愛‧牧‧同行」基督徒如何回應同運教材 ── 教牧及團契導師訓練,當天約有130位教牧同工與團契導師參與。

教會如何在公共空間作見證

文麗兒
明光社項目主任
17/09/2015

美國法庭裁定同性婚姻沒有違憲,不少國家亦相繼仿效,希望透過法庭改變婚姻的定義及制度,甚至連一些西方國家的教會已表明接納同性婚姻。

婚姻制度連根拔起

歐陽家和
明光社項目主任
17/09/2015

婚姻,在不同時間及不同文化中,以不同的方式呈現。婚姻雖然看似社會上一個很穩定和基本的制度,但實際上內裡的定義和細節是會隨時代而改變。婚姻與生育、家庭、教養孩子、建構男女性別角色、性生活等的關係,並不是如想像般必定包括所有。

有關同性婚姻的一言一語

羅遠婷
明光社項目主任
17/09/2015

美國最高法院判決同性婚姻合憲後,隨後掀起陣陣漣漪,影響世界各地,香港也不能倖免。雖然同性婚姻的討論在近來沸沸揚揚,但這卻是經年備受各方討論的議題。以下我們輯錄了各方關於同性婚姻的言論,讓讀者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