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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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談社交距離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06/05/2020

因著新冠肺炎的影響,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呼籲市民盡量與他人保持最少一米的社交距離,而在3月訂立的《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也規定,餐廳內枱與枱之間最少要有1.5米距離或有隔板作出有效分隔,否則可被檢控。社交距離頓時成為香港,甚至全球民眾關心的熱門話題。

香港性罪行檢討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17/03/2020

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XII部列出本港的性罪行及相關的罪行,但當中有些條文已不合時宜,甚至出現不少漏洞。

示威現場的性騷擾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13/01/2020

由2019年6月至12月初,香港有超過900宗示威、遊行和公眾集會,這往往成為警民衝突的觸發點,部份警員與示威人士都以不同方式侮辱對方,令彼此關係每況愈下。本文嘗試討論示威現場的性騷擾情況,以及現有歧視條例的局限。

 

性騷擾定義

性忠誠才是預防愛滋病最有效的方法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11/11/2019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在8月公佈2019年第二季香港愛滋病情況,自1984年香港發現第一宗愛滋病病毒感染呈報個案至今,有關的個案已累積至9,998宗,[1] 相信第三季的感染數字勢必突破10,000宗。

明光社推動情性教育教案及經驗分享

張勇傑、熊嘉敏    |    張勇傑先生:現任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具10多年教授健康教育和情性教育經驗。 || 熊嘉敏女士:現任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曾任職中學教師及具多年教授性教育前線經驗。
29/10/2019

1.  引言

墮胎的抉擇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16/09/2019

《世界人權宣言》第三條列明:「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1] 生命權(the right to life)是人最基本的權利,無故剝奪他人生命是不人道的惡行,應受到法律禁止及制裁。

親子性教育工作坊2019

張勇傑、熊嘉敏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16/09/2019

明光社分別在8月3日及8月17日舉辦了兩個「親子性教育工作坊」,共有七個家庭參加,父母與子女透過不同的遊戲學習性知識,建立正確的性觀念。

童話式婚姻是神話?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22/07/2019

不少情侶都憧憬童話式的婚禮,渴望自己如故事中的王子與公主,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但可惜我們不是活在童話故事中。

Selfie惹的禍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20/05/2019

智能手機前置鏡頭的出現,改變了我們拍照的模式,我們不只可以拍下眼前的事物,還可以輕鬆地一面看著自己的樣子,一面拍攝自己的模樣,並且將照片放上社交媒體與朋友分享。Selfie(自拍)已成為人們日常生活的行為。Selfie一詞更在2013年,當選為牛津詞典的年度詞語。

如果鄭俊英在香港偷拍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04/04/2019

韓國藝人鄭俊英因在聊天群組內分享他和女性發生性關係時偷拍的影片而被警方拘捕,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1] 他很可能會被判入獄。讓我們先了解鄭俊英干犯了當地甚麼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