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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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同性撫養──不能不知道的最新研究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2/09/2016

當社會制訂家庭相關的法例時,要以兒童最大利益為首要考慮,包括維護兒童與父親和母親連結的權利,這是《兒童權利公約》的重要精神。2013年法國曾有過百萬人上街反對同性婚姻,訴求正是孩子需要一個爸爸和一個媽媽。

從法例看家庭

梁永豪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12/09/2016

本文嘗試從一些國際公約以及香港的法例,審視家庭的定義;家庭與社會的關係;以及家庭的相關法例,從而指出其背後所隱含一套社會對於家庭價值的理念。

近年有關修訂婚姻及家庭定義的爭論

傅丹梅    |    明光社副總幹事
12/09/2016

早前有雜誌以「多元成家」為主題,描述五種不同的家庭組合:傳統的圍村家族、同性伴侶、人與動物、跨種族婚姻,外傭與僱主。將寵物,外傭視為家庭成員,建立同性家庭,都是以提倡大愛為前題。

聖經中的人倫關係反思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12/09/2016

從法律層面來說,把家人及親屬的定義界定清楚,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因為這牽涉到權益及義務。在現今香港,除了與子女或婚姻相關的法律責任外,在其他親屬關係上,即使沒有盡責,甚至「失職」,都不必受到法律制裁,頂多只是承受社會的輿論;反觀聖經的教導,卻比較著重親屬之間的責任。

家庭友善/外判政策?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2/09/2016

近年我們常常聽到「家庭友善政策」一詞,比較實際的例子可能是提供男士侍產假,婚姻假,子女托管,彈性上班時間等等,彷彿都是為會結婚或有子女的男女提供一系列的福利。不過,這種以「家庭友善」為名的政策,背後其實在建構一套怎樣的家庭觀念?

沒法取代的爸爸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
06/09/2016

每個幼兒都是人類文明的珍貴承繼者,卻弱勢得不懂為自己發聲、不能單靠自己長大成人。重視兒童權利可以規範政府和父母,確保幼兒能妥當成長。

無障礙廁所

06/09/2016

較早前,平機會發表公眾意見調查2015時引述「康文署答應會改裝殘疾人士專用廁所成『中性廁所』,方便讓跨性別人士使用」。香港復康聯盟發表聲明,反對改裝殘疾人士洗手間(俗稱「殘廁」)成「中性廁所」,讓跨性別人士使用。

性別定型歧視

06/09/2016

性別定型(sex stereotypes)是指社會對性別的角色、氣質等的固有期望(例如:男性應剛強,女性應柔弱)。性別定型歧視,就是指由於一個人未能符合這些性別期望(例如:一名男(女)性的行動舉止很女(男)性化)而遭到差別對待。

處變不「亂」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01/09/2016

香港市民求變心切,從今屆立法會選舉可以清楚反映,在候選人中新人輩出,加上不少議員因為年齡或個人問題而不再爭取連任或連任失敗,立法會必定會面目全非。無論政府和市民大眾是否願意,大家都必須重新定位。

婚姻是制度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30/08/2016

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及禮俗等規範,並要求社群成員共同遵守。制度本身不是恆久不變的真理,而是會隨著歷史而轉變。世界上歷史最悠久的制度,莫過於婚姻制度。在父權社會下,「一夫一妻多妾制」在舊社會是普遍存在的,但這通常只是上層社會人士的特權,一夫一妻制仍是社會上一般老百姓的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