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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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商「挺賭」妙語連珠

16/01/2003

「官字兩把口」,是老掉牙的真理。政府在賭波合法化的宣傳造勢中,一眾高官「攪手」妙語連珠,甚至是「字字珠璣」,未聽真箇中含意,隨時誤信當中似是而非的見解!今期《燭光網絡》精選了數段高官名人的「名言」,且看大家領悟如何!
 
民政事務局長何志平:賭波規範化目的係要取締非法活動,唔係控制賭風蔓延,唔好搞錯。《蘋果日報》27-11-2002
 

以賭制賭有成功先例嗎?

羅金義博士    |    香港城市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
16/01/2003

港府一直強調,設立官方認可足球博彩途徑的唯一目的是為了打擊非法賭波活動。本文嘗試引用一些外地和歷史經驗予以回應。
 

以賭戒賭‧能否實行?

余妙雲    |    香港工業福音團契總幹事
16/01/2003

最近賽馬會一擲4億元,為80個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進行現代化及裝修改善工程。不過,馬會在提供資助之餘亦開出條件,訂明接受捐贈的青年中心必須以「香港賽馬會」命名。馬會此舉,明顯有潛移默化令青少年認同賭博之嫌。
 
香港工業福音團契是本港其中一個最早推動戒賭服務的機構。作為志願團體,他們對政府建議動用賭博投注收益資助戒賭團體持反對意見。他們的理據如何?

為了下一代 全力反賭波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6/01/2003

行政會議於02年11月通過有關賭波合法化的建議,對於政府刻意淡化賭博禍害,並誤導市民令他們以為合法化能有效打擊非法外圍,又逃避賭博教育及輔導病態賭徒的承擔,令人深以為憂!
 

立場清晰 態度謹慎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6/01/2003

港府最近向公眾提出了一份名為《實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諮詢文件,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工作進行「熱身」,隨即引來本港和國際輿論的強烈反響。
 

社關的聖經及神學基礎

胡志偉牧師    |    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總幹事
16/01/2003

明光社於2002年舉辦《基督徒社關的實踐與反思》課程,旨在讓信徒認識及反省基督教與社會關懷的現實情況,讓信徒能學以致用,落實關心香港社會。由今期《燭光網絡》起,我們會陸續刊登其中一些講員的分享。
 
路4:18-19:「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

賭波與經濟淺談

梁嘉銳博士    |    中文大學經濟系助理教授
16/01/2003

最近,政府決定將賭波「規範化」,換句話說,是合法化。很多公眾輿論認為,反對「賭波合法化」的理由,通常是基於一些宗教或倫理理由。本文嘗試從一個理性的經濟角度,去探討這個問題。
 
禁之不絕便要立法?
 

沒有足夠資源打擊非法賭波?

郭毅權博士    |    香港基督教服務處專業助理
16/01/2003

政府於2002年11月26日決定將賭波合法化(政府美其名為足球博彩規範化,只是掩耳盜鈴),並提出三個理由表示非這樣做不可:
 
1:雖然已收緊有關法例及加強執法,但市民一直對賭波有龐大而持續的需求;
2:有關的需求目前是以非法途徑得到滿足,而即使投放大量資源執法,也不能切實和圓滿地解決問題;
3:建議獲得市民支持。
 

個人自由 vs. 國家安全

陳家榮    |    律師
28/11/2002

三百年前英國頒佈煽動叛亂罪(sedition)去保衛帝制和拑制異己,主要打擊報章書籍。自始不少國家推出顛覆和煽動叛亂罪去管控報界和異見份子。過去幾年,馬來西亞、烏干達、也門及尼泊爾等國家屢有檢控記者和出版人的案件。
立法諮詢文件

爭論焦點——二十三條

陳永浩    |    明光社項目主任(教育及行動)
28/11/2002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基本法第二十三條》
 
二十三條立法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