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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逍遙法外」
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表面上與市民大眾的日常生活好像沒有直接關係,其實影響深遠,可惜在今時今日的社會氣氛,要理性討論問題越來越困難,一些國內的官員和左派人士將對立法有意見的人說成是心中有鬼和不配做中國公民!而一些民主派議員和部份傳媒卻說成一旦立法便一定會人人自危,傳媒學者將會自動封咀,彼此都流於煽情多於理性討論,更遑論聆聽對方的意見!
勿讓「東周」成為另一次「陳健康」事件
《東周刊》刊登女星被虐裸照引起公憤,是《蘋果日報》因陳健康事件受輿論強烈譴責之後,傳媒操守問題另一次引起公眾廣泛關注的契機。在陳健康事件之後,四個新聞業團體曾經聯合發表一份專業守則,提醒記者和編輯在採訪和報導時應注意的事項,並建議一些報業老闆將有關守則寫入聘書,但沒有任何有效機制讓公眾可以就違反專業操守的報導作出投訴,並且將有關裁定公之於世。
明光行動錄之 「東周事件簿」
一張不明來歷的裸照,一個藝人背後被脅迫的事件,一間罔顧道德操守的雜誌社,一群影藝人的怒吼,造成了今次的「東周刊事件」。明光社在這次事件的回應怎樣?除了示威,在電台及電視台等媒體發表意見外,我們還有甚麼行動?
二十三條立法對傳媒的影響
港府最近向公眾提出了一份名為《實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諮詢文件,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工作進行「熱身」,隨即引來本港和國際輿論的強烈反響。
人權與國家安全:孰輕孰重?
政府在2002年9月發表《實施基本法二十三條》諮詢文件,應否立法禁止人民煽動顛覆國家或分裂國家等問題,立時成為城中熱烈辯論的題目。民主派人士紛紛發言,大多表達反對的意見,憂慮法例會侵犯人權、打壓傳媒和扼殺言論自由。然而政府希望立法的意圖是很明顯的,於是眾多官員四出「硬銷」這法案,在不同場合與反對派連場激辯。
國家權力與個人自由
備受關注的《實施基本法第廿三條》諮詢文件推出以後,本港法律界、學術界、新聞界與教會人士對建議的內容深感憂慮。本文嘗從較宏觀角度思考國家權力與公民人權的關係,而思想的素材主要來自《信念書》與法國基督徒學者積依路(Jacques Ellul) 。
順從政府與終極效忠
無路「訴」?還是有路你不「訴」?
好端端的大學傳統文化迎新營,爆出喊淫褻口號和玩意淫遊戲的醜聞,鬧得滿城風兩,引起極大迴響,慨嘆世風日下、道德淪亡之聲不絕於耳,大學生頓成眾矢之的,被狠批為質素下降、品德有問題。筆者不欲加入「戰團」,對大學生評頭品足一番,倒覺得當召妓指南式的報章風月版、偷窺成風的娛樂版、儼如色情刊物的年輕人雜誌、意淫又帶侮辱性的電視遊戲節目均可登堂入室時,粗鄙、淫褻成風亦不足為奇吧!
淺談「流星花園」
《流星花園》一劇,風靡中港台三地,甚至連東南亞地區也十分風行;據報導,劇中四位男主角組合「F4」,唱片銷量已達一百萬張。在香港,《流》劇已於八月下旬在香港亞視本港台播影完畢,而為求維持這股『流星』旋風的威力,製作公司正拍攝續集,希望盡快推出市場,由此可見這齣劇集受歡迎的程度。
傳媒教育工作坊工作回顧
「關注傳媒污染」是明光社一貫的宗旨,要改善傳媒質素,必須監察與教育雙管齊下。故此,我們積極推行傳媒教育工作,透過揭開傳媒的面紗,培養青少年對傳媒的批判思考能力,提高他們選擇傳媒的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