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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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否以立法形式推行共同父母責任模式」諮詢文件意見書

傅丹梅女士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22/03/2012

「共同父母責任模式」是一個非常值得支持的概念,能肯定父母雙方對子女成長的責任不會因為離婚而終結,好處在於促進父母在離異後仍繼續積極參與有關子女教養的事宜,符合兒童的最佳利益。然而,最大的隱憂是,建議的安排有可能會被不懷好意的父母利用,以妨礙或煩擾其配偶,使雙方的關係沒完沒了,妨礙新生活的開始。
 

從廣告看媒體的承擔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18/03/2012

只要有人留意的地方,就能吸引商戶刊登廣告。廣告既可以令旗下商品受到注視,替商戶賺個盤滿缽滿;商戶亦可以在該空間/ 時段裡,盡情建立正面的品牌形象。故此,商戶一向樂意為此大灑金錢,各媒體也為此獲得一筆可觀的收入。

單親是本難唸的經

沈雅詩、林國冬    |    明光社項目主任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8/03/2012

婚姻,從來都不只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家人的事;同樣,離婚也不只是兩個人的事,尤其是當有了孩子。因為破碎家庭對下一代所帶來的傷害,很可能一輩子都揮之不去。此外,單親家庭面對的壓力和困難,亦往往不足為外人道。

我要中六合彩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16/03/2012

短片︰〈我容易中六合彩嗎我〉
網址︰http://www.youtube.com/watch?v=bQmVXaaASwc
製作︰the pancakes
 

向明光社義工致敬

沈雅詩    |    明光社項目主任(編輯及資源管理)
16/03/2012

義工一直是明光社不可缺少的重要人力資源,無論是代禱、協助傳遞資訊,以至參與機構的實務工作,15年來,我們身邊都不乏一些既願意無私奉獻,又有承擔熱忱的弟兄姊姊。他們當中有男有女,有年老的退休長者,亦有年青的大學生;有服務經年的,也有剛加入的新力軍。

重尋職場使命

吳庭亮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
16/03/2012

基督徒如何在職場中為主作見證?作為基督的門徒,分享基督的福音和救恩,領人信主,是每一個信徒的使命。然而,在職場中宣講福音,也須建立在「做好」工作要求的基礎上。如何在工作上成為主耶穌美好的見證呢?特別是如何處理職場上涉及的倫理問題,更是我們經常要面對的。
 

通識?通通識?

許承恩老師    |    資深中學通識教育科老師 | 整理︰吳庭亮博士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 研究主任
16/03/2012

過去,香港的教育多為人詬病,其中一點是讀書為考試,課外知識欠奉。通識科會否成為良方,擴闊學生的視野和社會關注,提高他們獨立思考的能力?基督徒通識科教師如何能在「價值中立」(Value Free)的教育中帶出基督教價值觀的教育?
 

為迷霧中的家庭領航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6/03/2012

有人說家庭愈來愈多元化,除了現行一夫一妻婚姻制度下的核心家庭之外;亦有因離婚或喪偶而出現的單親家庭,或父母皆不在,依賴親友照顧小朋友(如爺孫、姑姪或甥舅),以及兄弟姊妹所組成的非核心家庭;此外,更有由異性或同性同居產生的組合,因此,家庭的定義應擺脫過往只限婚姻、血緣或領養這些先決條件而產生的關係

生之勇氣——在乎喚醒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16/03/2012

基本上,求生是本能。一直以來,中國文化都非常肯定生存的意欲,認為人不輕言尋死,所謂「螻蟻尚且偷生」;而當人選擇死亡時,大多是迫不得已,基於崇高的理由。孟子提出捨生取義;司馬遷為了完成《史記》忍辱偷生,向友人解釋自己不死的原因,言明「死有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至於以死相諫,又或是選擇與自己政治理想一同殉葬的古人,往往得到後人稱讚或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