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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暴女子仍然堅強、美麗
馮國強
| 明光社牧養主任
15/11/2007
關注婦女性暴力
「男人來自女人,最後又回歸女人。」男女兩性,本該是相互靠倚,相愛不渝者。只是,樂園已遠,現實上,由色情刊物、色情場所乃至性侵犯,女性只成異化和侵犯的對象──這教人難過、教人為生命的暗角而難過。
別問呼召誰 只問如何回應呼召
陳穎翎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政策研究)
15/11/2007
因為同性戀的問題,多年來使一些同志團體與教會團體關係緊張:自95年教會聯同其他社會人士,成功阻止立法局通過性傾向歧視法後,03年同志團體衝擊天主教總堂、05年到榆林書店抗議、07年到明光社請願,也成功爭取媒體報導和公眾關注──雙方爭持,成了常態。
愛中轉化
陳碧珊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文化)
15/11/2007
當大型的同志遊行在世界上不同角落舉行,不少同性戀者走上街頭,為自己作為同志的身份而驕傲時;在另一邊廂,也有不少人要離開同性戀的生活,當中更有少數已經願意勇敢的走出來,向大家剖白他們為何進入及離開同性戀的日子,甚至高呼「我渴望我未曾選擇過同性戀的生活」。
「性教育」的另一面
梁禮鳴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教育)
15/11/2007
著名的婚姻治療學家,約翰‧葛瑞博士(John Gray)在《男女大不同》這本書中形容男性是住在「洞穴」裏的人,當碰上問題,就背著它走進洞穴,與它單打獨鬥;而女人卻需要「談話」,作為抒發情感的出路。但我們身處的廿一世紀,情況卻是男性不但喜愛走進山洞,而且越走越深,是「自得其樂」?還是步向作繭自綁之路?女性就以很多外在的文化如瘦身纖體去取替她內在的靈性需要,這又可行嗎?
眼看耳聽「未婚媽媽」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15/11/2007
「未婚媽媽控虐初生兒 多處咬痕骨折瘀傷」《明報》10月3日;
「16歲乖乖女家中產子 小爸爸導演棄嬰」《太陽報》9月21日;
「狠母棄初生骨肉重囚八月」《星島日報》8月29日。
開放討論性教育,謹慎面對性行為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5/11/2007
香港不少父母、教師和教牧同工對性的問題仍然十分避忌,感到難於啟齒,於是父母樂於由學校負責性教育;老師又外判給社工或志願團體;牧師則希望由聖靈親自感動和保守,結果通通交由傳媒代勞,傳媒會教甚麼?大家心裏有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