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同性撫養

我們相信兒童渴望、並且理應得到分別來自父親和母親的照顧。但綜觀現實,有兒童要面對不幸地喪親、父母離異後的單親處境、後父後母的關係、甚或是需被領養等婚姻失效的狀況。有人認為同性領養合理,又將之與各種家庭破裂的撫養模式並排而列。那麼同性撫養是否如現行婚姻制度中的各種撫養方式無異?本頁將探討同性撫養、其他撫養方式、父和母分別對兒童有何重要等議題。

以兒童的最大利益為首要考慮——再思同性撫養

20/09/2021
  1. 引言

今時今日,相對文明的國家都會關注兒童的福祉,為保護兒童人權或利益而訂立相關的政策。現實中卻存有一些直接影響兒童的政策,未有嚴謹地查考或驗明對兒童的影響,卻為了順從或取悅主流就輕率通過,讓兒童承受後果,你對此有何想法?

分析民事結合

24/09/2018

民事結合(Civil Union)在歐美地區流行,為了避免修改婚姻的定義,民事結合到底是不是一個折衷的方案?筆者分析之後,認為支持男女婚制有獨特性的人,是沒有接受民事結合的合理理由,因為:

  1. 民事結合是策略性部署,最終目標為通過同性婚姻;
  2. 反對同性婚姻者沒有贊成民事結合的理由;
  3. 民事結合將婚姻的盟約特質,降格為合約;
  4. 政府以制度規管同性私人關係,於理不合;
  5. 若附帶同志領養或同志人工生殖等法例,則侵害幼童的基本人權。

 

回應支同者的常見駁論

13/03/2018

此文為《反對強加者,卻喜強加人》的附錄。為防引起閱讀該文時的誤解,以下事先解答一些常見反駁:

 

婚姻是基本人權,同性戀者不能結婚,違反平等原則

 

從同性關係看孩子的福祉

10/01/2017
  1. 引言

孩子有時會問爸爸或媽媽:「我是從哪裡來的?」一個人追尋自己的根源,是自然不過的事。有些動物(如海龜)產下下一代後,便會與子女分離,以後不相往還。但對人類來說,一個孩子的親生父母卻同時是其養育者,孩子的根源(父母)同時是養育他成長的人(家長)。父母與家長一般是重疊的,縱使有其他人(如老師、家傭、父母的好友)輔助孩子成長,但亦無法取代父母的位置,不能算是家長。

「家長」的定義

12/10/2016

家庭是組成一個社會的重要單元,是維繫社會凝聚力及促進社會發展不可或缺的一環。家長作為家庭的頭,其角色的重要性(無論是對子女,或是對整體社會)是不容置疑的。家長的角色既然如此舉足輕重,那麼,誰是(或誰可以成為)孩子的家長便顯得重要。以下將透過美國的狀況,探討誰是家長對孩子福祉的影響。

關於同性撫養──不能不知道的最新研究

12/09/2016

當社會制訂家庭相關的法例時,要以兒童最大利益為首要考慮,包括維護兒童與父親和母親連結的權利,這是《兒童權利公約》的重要精神。2013年法國曾有過百萬人上街反對同性婚姻,訴求正是孩子需要一個爸爸和一個媽媽。

沒法取代的爸爸

06/09/2016

每個幼兒都是人類文明的珍貴承繼者,卻弱勢得不懂為自己發聲、不能單靠自己長大成人。重視兒童權利可以規範政府和父母,確保幼兒能妥當成長。

小眾的觀點──從兒童福祉看同性婚姻

10/03/2016

香港700多萬人裏, 每天都有嬰兒出生,對這些最弱勢的人來說,誰最能保障他們?常識告訴我們,最理想的狀況是親生父母能夠無條件地愛護、不離不棄地養育,成為他們一生的模範。很多婚姻法都秉承這常識。結婚不必然有後代,但後代最理想是在親生父母懷中成長。

為孩子帶來更美好的世界

10/12/2015

為人父母者,總會著緊孩子的需要,希望為他們提供最好,但因社會「吹」著不同的風氣,令父母在培育孩子的過程疲於奔命。怪獸家長、現代「孟母三遷」,又或是月花數萬元報讀興趣班等等,都呈現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贏在起跑線或 終點。說到底,其實那些提升孩子競爭力的行為,無非是希望孩子能有一個美好的人生。然而,怎樣才算是孩子心目中的美好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