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同性撫養

我們相信兒童渴望、並且理應得到分別來自父親和母親的照顧。但綜觀現實,有兒童要面對不幸地喪親、父母離異後的單親處境、後父後母的關係、甚或是需被領養等婚姻失效的狀況。有人認為同性領養合理,又將之與各種家庭破裂的撫養模式並排而列。那麼同性撫養是否如現行婚姻制度中的各種撫養方式無異?本頁將探討同性撫養、其他撫養方式、父和母分別對兒童有何重要等議題。

兒童福祉

15/10/2015
兒童福祉大要素

根據英國的社會福利署的研究,當要評估兒童的福祉時,應從三大範疇作考慮,除了兒童的個人成長需要,更要考慮家庭的管教能力和延伸家庭的支援。[1]

香港法律如何保障兒童權利

15/07/2015

聯合國於1989年11月20日通過《兒童權利公約》(《公約》),其目的是為全面保障兒童生存的權利、受保護的權利及發展的權利等。1994年9月7日,當時的英國殖民地政府將《公約》伸延至香港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則於1992年3月2日追認《公約》,並於1997年6月10日再次確認。因此,香港於1997年回歸後,繼續適用。由於其內容除一小部份 (如監控越境嫖雛妓、兒童色情物品及下文所提及的情況) 成為本地法,其餘均未成為可執行的本地法律。  

讓孩子在父母的愛中建立自己

15/07/2015

相信沒有人會反對兒童有權享受特別照顧和協助,聯合國亦肯定家庭作為社會的基本單元,是兒童的成長和幸福的自然環境,應獲得必要的保護和協助,讓兒童在幸福、相親相愛和諒解的氣氛中成長。在兒童成長的過程中,父母絕對是不可或缺的角色。父母與孩子的關係,甚至夫婦關係,對孩子都有著極度重要的影響。我們專訪了精神科醫生康貴華,一起了解孩子如何在父母身上建立健康正面的自信。 

父母同心造就孩子——向猶太家庭教育取經

15/07/2015

周碩以身為母親的經驗之談,撰寫了《選錯幼校學錯師》一書。她在書中認同為孩子選擇一間好的幼兒學校是很重要的,但也指出教育的唯一出路,其實在於家教。這意味著父母不能以為為孩子選了一間名校,便能高枕無憂,把孩子交給老師教育。而家教的意思,當然不是指到請一個操純正英語的外傭來照顧孩子。[1] 自己的孩子,由父母親自教養,是最理想的。

 

富裕中的貧窮──正視香港兒童福祉

15/07/2015

香港是個富庶的城巿,按人口平均計算,本地生產總值世界排名廿五,[1] 但堅尼系數同時又高達0.537,[2] 貧富差距嚴重。

尊重國家自主權及立法原意

10/05/2012

2006年,法國一名女士Valrie Gas,在其同性伴侶Nathalie Dubois的同意下,向法國政府申請領養Dubois的女兒。領養遭拒絕後,在2007年,這一對在2002年已註冊為民事伙伴的伴侶,決定以歐洲人權公約第14條(禁止歧視),以及第8條(私人及家庭生活的權利)向歐洲人權法庭上訴。

我有多少個爸媽?誰又是我的爸媽?

20/07/2007

「兩個爸爸」、「兩個媽媽」的家庭在已通過同性婚姻法或同性家庭領養法等相關法例的國家,雖然不是十分普遍,但也絕不罕見。但最近我們卻接連的聽到有「三個爸媽」的家庭出現,究竟這是一個甚麼「家庭」?「家庭」在社會扮演著甚麼角色?它的定義有需要改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