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性騷擾

學校普遍存在著性騷擾的行為,除了因為部分學生缺乏互相尊重的心態外,更主要的原因是學生對性騷擾的認識不足而作出性騷擾的行為。我們期望教導學生認識性騷擾及其影響,讓學校成為一個安全學習及成長的地方。

當教會遇上性騷擾

24/09/2018

教會雖是神的家,應是令人感到安全的地方,可惜性騷擾事件仍時有發生。無論在法律與宗教層面,教會都有責任嚴肅處理事件,但要跟進卻一點都不容易。

阿偉(假名)是一所曾出現性騷擾事件的小型堂會執事。對於外界質疑教會為何不主動報警和公開事件,認為這是包庇犯事者,他解釋此舉其實是為了保護受害人及尊重其意願。他表示如受害人打算報警,教會定會協助,但受害人已是成年人,若當事人不願報警,教會代為報警一來會為受害人帶來更大的傷害,二來警方只能備案了事而不會採取行動。

切勿將個人錯失變成集體罪行

24/09/2018

「牧師都唔係個個好人」,雖然這是很簡單的常識,但教會中人卻容易因為不願意面對這事實而好心做壞事。教會是一個重視尊重、信任、關懷和寬恕的群體,我們尊重和信任牧者和屬靈領袖,而對犯錯的人(罪人)亦講求關懷與寬恕。雖然我們知道處置犯錯的牧者和弟兄姊妹的方法,毋須亦不應單單依從世俗的法律,但這種「雙重標準」若運用得不合宜,卻會成為包庇犯錯者、委屈受害者、以及製造更多受害者的源頭。多年來神職人員捲入性侵犯、性騷擾、金錢糾紛的事件屢見不鮮,問題是教會經多事,究竟有沒有長一智?

教會的雙重標準

24/09/2018

教會有沒有雙重標準?有,而且很明顯地應該有,也常常有。

 

面對罪的問題,教會是有雙重標準的,因為信仰與法律對罪有不同的定義和處理方式,教會在處理教牧和弟兄姊妹有關罪的問題時,最容易引起爭拗和批評的,正正是有時大家將教會和社會對罪不同的定義和處理方式混淆了。

 

性騷擾定義的含混性

20/09/2018

本年香港基督教界,不論教會或機構,小堂會或大宗派,都相繼爆出一些性騷擾、甚至性侵犯事件,性騷擾已是避無可避的議題,教會實在有需要盡快制定清晰的守則,以預防及處理有關事件。近月來不少基督教機構相繼舉辦各類型講座活動,幫助教牧更了解性騷擾課題,這是教會正視性騷擾課題的重要一步。

在此,我們必須先了解一下性騷擾的定義。本文並不打算為任何犯事者說項,只是嘗試在社會重視性騷擾事件的氛圍下,討論性騷擾條例中性騷擾定義的含混性,並指出教會在處理性騷擾時會遇到的困難。

 

影響力強大的#MeToo運動

15/12/2017

「#MeToo 」這標籤源於本年10月於美國幾十名女性指控一名電影公司創辦人及製作人Harvey Weinstein 性騷擾或性侵的事件,其後荷里活其他曾有相同遭遇的女星也相繼說出類似的經歷。在「Harvey Weinstein 性騷擾事件」後,在社交媒體上廣泛傳播這個「#MeToo 」標籤,女演員Alyssa Milano鼓勵女性在社交媒體上公開被性侵犯的經歷,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原來有不少人,包括知名人士、男性,都曾遭受過性侵犯或性騷擾的傷害。

 

建立正確意識 支援性侵受害者

03/05/2016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轄下的風雨蘭熱線,去年接聽逾千個求助來電。在近500宗可跟進個案中,約六成涉強姦,四成涉非禮及性騷擾。性暴力受害人在受到侵犯時固然受到傷害,亦往往因著害怕別人的眼光,或擔心影響工作,而選擇沉默以對。

坊間普遍存在一種「指摘受害人」(blame the victim)的觀念,認為受害人受到侵犯是因為衣著暴露、夜歸、或醉酒的緣故,讓受害人不敢發聲及求助。此等對受害人武斷的指責及批判,可視為性暴力的延伸。

切勿以性騷擾作為反對的手段

20/11/2014

佔領中環行動遍地開花,金鐘、銅鑼灣和旺角都出現市民佔據街道的情況。10月3日,一群反佔中人士使用武力,以圖清除阻塞街道的障礙物,及驅趕留守的市民。期間有女學生被撞跌,由女警攙扶離場,更有人叫囂「出得來示威就預左俾人非禮」。[1]

凡事有界線 提防性騷擾

08/05/2014

「明仔在茶水間講三級笑話」這個情況可算是性騷擾嗎?當大家要思考何謂性騷擾時,很多時都未必清楚可以根據甚麼準則判斷。你清楚知道怎樣才算是性騷擾嗎?平等機會委員會(下稱平機會)於2011年曾就學生對性的態度及對性騷擾的看法進行研究,當中受訪學生有一半表示自己在過去一年曾遭到不同形式的性騷擾。如此看來,裝備老師們對性騷擾的認知及處理方法是必須的,所以我們在3月中邀請了平機會的同事為老師們進行一次相關的工作坊。
 

模糊性別界線 影響社會深遠

22/04/2014

為回應終審法院宣判變性人W結婚權勝訴一案,政府已提出《2014年婚姻(修訂)條例草案》,訂明已接受整項性別重置手術的人才能以新的性別身份在香港結婚。由女性重置為男性者須要切除子宮及卵巢,及建造陰莖;由男性重置為女性者則須要切除陰莖及睾丸,及建造陰道。
 
平機會主席周一嶽、何秀蘭議員和陳志全議員對此表示反對,主張毋須接受整項性別重置手術,只以部分手術,甚或單憑心理評估便可以更改身份證上性別,並以新的性別結婚。討論的重心已經不再是變性人的結婚問題,而是變為根據甚麼來界定一個人的性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