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病態賭徒

究竟病態賭徒是怎樣形成的?病態有甚麼特徵?有需要時可以找誰求助?這裏我們會訪問不同的過來人,以及戒賭機構,讓你看到一個個有血有淚的戒賭故事。

監察賭風聯盟︰監察政府 防治賭風

11/07/2011

當社會大眾日漸把賭博合理化、娛樂化之際,本港仍然有一班基督徒堅持逆流而上,抗衡這股歪風。由多個基督教團體牽頭組成的「監察賭風聯盟」(前身是基督教反對賭波合法化大聯盟),在過去10年,便一直積極回應政府的賭博政策,表達另類的聲音。
 
「監察賭風聯盟」召集人胡志偉牧師表示,雖然賭波合法化最終都獲得通過,但聯盟也發揮到一定作用,至少拖延了政府立法的時間表,而另一方面,也引入了「病態賭徒」的概念。
 

工業福音團契︰關心賭徒全人需要

11/07/2011

有見本港賭風愈來愈熾熱,不少職業司機都染有賭博惡習,工業福音團契遂於2001年成立香港第一個戒賭輔導中心——工福問題賭徒復康中心,幫助賭徒及其家人處理賭博引起的各種問題。
 
戒賭中心特別建構及推行「六重」戒賭復康計劃,透過互助小組、治療課程、牧靈聚會及協康助務等,幫助賭徒戒除賭博癮好,修復與親友的關係,進而發揮自己,助人自助。
 
除了賭徒,其家人及孩子亦是不可忽略的一群,因此戒賭中心推出「受助 自助 互助」賭徒家人復康計劃,藉治療小組及互助網絡,為受賭害的家人及孩子提供了出路。
 

應將合法賭博年齡提升至廿一歲

23/06/2011

6月中澳門立法會通過,禁止未滿二十一歲人士進入賭場,未來亦不准再聘請二十一歲以下的人士在賭場工作。

當地的立法會議員和政府發言人不約而同的表示,希望青少年在18至21歲期間,多嘗試其他工作,不希望全部青少年一畢業就將加入賭場工作成為生存和成功的目標,並藉此延後青少年接觸賭博,減低他們成為病態賭徒的機會。

香港是否應該效法?相信很多人聽到提升賭博年齡,或者就會祭起個人權利的公約,強調十八歲已經有足夠的成熟度去賭博,甚至亦有人認為既然青少年18歲有權看三級片及買煙酒,理應也有權賭,沒有甚麼理由去反對。

應學澳門提高賭博年齡

17/06/2011

澳門立法會通過法案,將准許進入賭場的年齡,由18歲提高至21歲,又禁止未滿21歲人士在娛樂場任職。 澳門政府提出有關法案,主要是想避免年輕人因為過早接觸博彩活動,而影響他們的價值觀、甚至沉迷賭博;有議員指出,現時澳門的博彩法已不合時宜,有修訂的必要,但要徹底解決問題則需要政府、博彩企業及家長三方面共同承擔。

馬會「警告字眼」又矇又小

15/05/2011

隨著球季接近尾聲,加上六合彩的彩池因著之前加價而上升,吸引力大增,馬會近月於是以不同力度推出各種宣傳,當中又以文字傳媒的宣傳攻勢最厲害。馬會最近便不惜工本,多次在免費報章買下半頁版面賣廣告,宣傳其不同的投注方法。但最令人不滿的是,馬會竟然把用來保護青少年的警告字句的字體,縮小得只有約兩毫米,不用放大鏡根本是難以看得見的,這情況令人關注。[1]
 

何謂不鼓勵賭博?

10/09/2010

馬季開鑼,由於「唞暑」時間比以前短,入場人數和投注額都比去年首日賽馬為少,有報章指丁財兩跌,但亦有報章的標題是新馬季開鑼滿堂紅,很明顯,大家看報章一定要很小心,不要只看標題,否則很容易就被誤導。

再談賭博問題

27/05/2010

就日前繆鴻山君之文章,筆者有以下幾點回應,敬望賜教。

繆文認為,現時很多病態賭徒的原因,是被大耳窿追數「迫爆煲」,而非與馬會有關,其實是見樹不見林。我們要知道,一個人參與賭博,從最初的「玩玩下」,逐漸變成病態賭徒,不會是「一步登天」,而是由所謂「小賭怡情」,再演變成「大賭亂性」的過程。

戒賭者故事 沉溺

24/05/2010

世上萬事,最易莫過於花錢;花錢方法,最快莫若賭錢。賭便如毒,一旦沾上,萬難戒除,最後大都落得家破人亡之下場。但賭錢吸毒,何者為害更甚?今時此刻,竟有人說:「賭博100%衰過吸毒!」   

還我「清純」體育版!

24/05/2010

作為一個「只睇波、不賭波」的普通球迷,筆者只想看到有一份只講體育,不講賭波,只重球品,不計賠率的「體育版」。但現時香港報刊的體育新聞,基本上已與波經融為一體。究竟我們能有「乾淨」一點的體育版嗎?
 

「九十後」賭徒

24/05/2010

筆者的中學時代,賭波尚未合法化,然而班中已有同學購買六合彩,更有數位男同學集資組成「地下莊」,開足球盤,暗地裏給同學小額投注。時至今日,中學生要接觸賭波資訊的途徑更多更廣:足智彩網頁、網上即時賽果、報紙賠率報道……有如潮水。以下為筆者與一位參與賭波的「九十後」青年對話。

「如果當時我未夠秤,可唔可以將本錢退給我?」剛年滿十八的阿凱(化名)嘆謂,曾經萌起要與馬會理論一番的傻念頭。在短短一年多的賭徒生涯中,他曾經贏過,更用派彩的金錢獨自到上海旅遊。畢竟這種風光日子只是過眼雲煙,迄今他總計失去了二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