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公平貿易的故事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08/05/2014

城市發展倫理系列  項目二

 

原來,公平貿易所包括的不只有朱古力及咖啡,也包括被邊緣化的少數民族、婦女、社會低下階層自製的手工藝品。原來,支持公平貿易不只是走進一間連鎖超市,購買印有「公平貿易」標誌的產品。社會企業「香港公平貿易動力」總監趙善榮先生與10多位參加者分享,公平貿易可以是一種生活態度:儘量不在連鎖店購物,而是多支持獨立小商戶,這也是踐行公平貿易。另外,公平貿易精神也包括不隨意消費,避免浪費資源。那我們如何建立此種生活態度?讓我們從認知開始。

 

公平貿易的概念

甚麼是公平貿易?又或者,為何會有公平貿易的出現?對於很多支持自由經濟市場的人來說,不干預經濟市場,由需求與供應來決定商品價格是最公平及最合理的事情。只是這些人可能沒有想過在全球化之下,自由經濟市場早已經變得不公平。

為了達到股東的高回報要求,以及滿足消費者購買到價錢便宜的商品的慾望,國際化品牌公司採取的手段不外乎減低工資、加快完成訂單速度,以及把成本及風險轉嫁給原料供應者。他們努力在提供廉價勞工或原材料的地方進行收購及設立工廠。只是在這種貿易策略之下,受害的往往是發展中國家的工人或農民。工人往往會受到不合理對待,如以短期合約聘用、工時過長、工作環境差、沒有組織工會的權利等。至於農民,他們根本沒有太多籌碼爭取合理收入,因為他們要在短時間內賣出易壞的農產品,所以經常遭到剝削。縱使胼手胝足地工作,得到的酬勞也不足以糊口,有時甚至連生產成本亦未能收回。整個國際貿易體系只會讓貧富懸殊的情況日益嚴重。

公平貿易是「相對於現行國際貿易中不公平的運作方式而言的概念。通過給予被邊緣化的生產者及工人公平的貿易條件,以及更好地保障其權利,讓他們達致可持續發展。公平貿易是一種建基於協商、具透明度和互相尊重的貿易關係,它有一套運作守則及標準,讓供應商和零售商共同執行。」[1]
公平貿易的原則共有十項:[2]

  1. 為貧窮及弱勢生產者提供改善生計的機會;
  2. 運作及買賣過程具透明度和問責性;
  3. 持久的貿易關係;
  4. 給予生產者合理價格;
  5. 禁止使用童工或強迫勞工;
  6. 不歧視、促進性別平等及結社自由;
  7. 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環境;
  8. 提升生產者能力;
  9. 推廣公平貿易運動,以及
  10. 與生態環境維持可持續發展。

簡言之,公平貿易是還生產者一個「公道」,讓他們得到合理的工作環境及回報。

 

在旅程中發現自己——香港公平貿易動力的誕生

「公平貿易」的起源可追溯到上世紀五六十年代;而「香港公平貿易動力」這間社企則成立於2005年12月。為甚麼趙善榮會放棄百萬年薪的高職,走上公平貿易之路?而這條路被當時一份報章稱為「行先死先」。[3]

趙善榮走上公平貿易之路,是從一次悠長旅程開始。他在IT界工作了十多年,雖然薪金高,但工作壓力非常沉重。即使放假時會離港投入心愛的潛水運動,也不能滿足內心的需要。在他感到人生茫然若失時,決定辭掉工作,讓自己放一個長假遊歷南美洲。在那十多個月中,他聆聽了不少故事,體會到貿易對窮人的剝削,因而回港後決定創立香港公平貿易動力,希望「建立及團結同行者,還弱勢生產者公道,共同追尋一個不一樣的世界」。

 

公平貿易路上的同行者

從一次旅程中「認知」到自由貿易帶來不公平情況,趙善榮付諸行動,將「認知」轉化成信念,而且更成為一種生活態度。要達致「工人得工價、貧者得飽足」,趙善榮多年來主要從三個層面作出努力:

  1. 倡議及教育:透過講座、工作坊、傳媒訪問、展覽及宣傳單張向公眾介紹公平貿易,並鼓勵人購買公平貿易產品,直接支持生產者;
  2. 建立生產伙伴:在亞洲多個地區尋找生產伙伴,按公平貿易的概念及守則支援及與他們合作,把其產品運到香港銷售;
  3. 銷售產品:透過多個合作銷售點、網上商店及展銷等形式,為消費者提供貨品。

不過,相比於歐洲,香港人對於公平貿易運動的投入度仍然不足。趙善榮分享到在歐洲,只要人們認同某個信念,他們會身體力行,甚至願意進行推廣工作;但香港人不一樣,他們認同某個信念,大多只是出錢,同時願意出力的相對較少。

 

常存盼望

在香港推行公平貿易不是易事,趙善榮有時候也感到自己如希臘神話中的西西佛斯,他被宙斯處罰,日復一日不斷把巨石重覆推上山,沒有完結的一天。然而,趙善榮指出絕望是一種態度,不過信仰卻為他帶來盼望。他又提到很多時人雖然做了很多事情,但結果不一定是理想的,甚至不一定有結果。縱然如此,最重要的是所做的事是否正確及有意義。

公平貿易是靠一步一腳印走出來的。希望有一天,一些國際品牌公司真正發自內心願意成為一個良心僱主及企業,而不是只因著公眾壓力才引入公平貿易的產品;而廠商也不要只因為工人死亡,惹來國際關注才改善工人的工作環境。若真的能這樣實踐,不只是大財團的持分者才可在自由經濟市場中享受自由,還有那些努力付出的工人或農夫也可以得到合理的回報。
 


[1] 〈關於公平貿易〉,公平點,網址:https://shop.hkfairtradepower.com/zh_hk-aboutFairTrade.html
[2] 同上
[3] 〈10萬元設一人公司,推廣『責任消費』,港人不怕行先死先搞公平貿易〉,《明報》,2006年1月5日,網址:http://www.hkfairtradepower.com/zh_hk-press-details-200601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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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要先成為良心僱主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1/01/2019

教會有雙重標準嗎?有,而且不少。不是嗎?當教會教導弟兄姊妹要重視家庭的時候,卻常常因為星期日有很多會議和活動而令大家「拋妻棄子」。當教會教導大家要安息、要等候的時候,卻要同工的時間表塞得滿滿、疲於奔命。當教會教導大家要愛鄰舍的時候,卻忘記了要愛自己的同工。

教會和基督教機構由於資源所限,在薪酬待遇上無法與公營和商業機構看齊是可以理解的,而不少參與事奉的教牧和機構同工都是為了委身異象和使命,不會計較薪酬,甚至是放棄了原來穩定和較優厚的待遇而加入教會和機構事奉。不過,教會和機構若有能力卻不善待同工,實在難以稱為良心僱主。

怎樣才是一個良心僱主?首先要重視員工身心社靈的全人需要,善待員工不等於薪高糧準假期多福利好,而是可以多走一步,在不同範疇關心員工的需要。教會和機構雖然一般來說資源有限,但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不應該因為對方有事奉的心志,明明有能力亦刻意壓低對方的薪酬,只單方面要求對方不要斤斤計較,自己卻「慳得就慳」,應盡量給予同工合理的報酬,讓他們可以應付日常的生活和照顧家庭的基本需要。

過往一些教會和機構由於經濟情況未如理想,出現過要求同工折扣支薪、甚至拖延或欠薪,這不單抵觸勞工法例,更有機會被告上法庭,令教會的聲譽受損;另一方面亦可能令一些本來就捉襟見肘的同工頓時陷入經濟困境。若果只是短期流動資金不足,周轉不靈,那還可以暫時向相熟教會或弟兄姊妹求助,若果是長期問題,第一便是必須暫緩增聘同工,不應該令仍然在苦撐的同工雪上加霜。其次便應該考慮節流、甚至裁員,更嚴重的可能應該光榮結束,教會和機構若已完成歷史使命,或沒有其他同類機構做得那麼好,或得不到弟兄姊妹支持,毋須盲目堅持下去。

香港是彈丸之地,但有1,300多間教會和數以百計的福音機構,很多地區同一座樓也有多間教會,很多福音機構的工作大同小異,在資源運用上其實造成不少浪費。香港的物業和租金昂貴,合併同類型的機構或共用辦公室,將節省的資源用於同工薪酬其實更化算。香港教會的弟兄姊妹在購堂、建堂奉獻十分熱心,甚至願意以自己的物業作抵押,墊支有關費用,部份教會的裝潢更有點奢華,但投放在教會或機構最重要的資源──同工身上時卻往往顯得有點吝嗇!

教會和機構雖然在薪酬上難與公營和商業機構比較,但亦有很多方法可以善待同工,讓同工覺得被關心。以下是一些可以考慮的方法:

1. 家庭友善

教會常常強調要關心人,重視婚姻和家庭,那麼首先應讓教牧和同工作好榜樣,有時間關心自己的家人。例如:不應每星期六和日都安排工作,讓同工可以定期抽時間安排家庭活動,享受假期。設彈性上班時間,讓同工可以更靈活地安排接送年幼子女上學、照顧患病家人、進修、或因應個人健康狀況而選擇返較少的時數(薪酬按比例調整)。當同工家中有突發需要,盡量讓他們可以安心請假,而請假安排亦可更具彈性,可以只請一或兩個小時,讓他們既可處理一些必須在辦公時間才可處理的事務,又可以保留多些假期安排家庭活動或旅行。

2. 健康工時

每個人除了工作之外,亦需要照顧家庭和個人的身心靈需要,包括休息、娛樂和進修等等。多年來香港的勞工都在爭取標準工時,一直面對資方很大的阻力,教會和屬下的醫療、教育、社福和福音機構數目龐大,其實大可以身作則,率先制定更合理和健康的工時(例如每星期不超過45小時)。當然,教牧和同工總會遇上很多突發的事件必須即時處理,特別是遇上要趕「死線」或性命攸關的事。不過,事後應讓同工盡快補假,不應將教牧和同工的超時工作當作理所當然。有些教牧同工的子女不喜歡教會,就是因為教會令他們成為有父有母的孤兒。

3. 合理待遇

 作為教會和機構的同工,起初薪酬較低並不是他們最關心的問題,特別是在年青的時候,奉獻幾年、甚至十年八載專心事奉也不是大問題,但當面對結婚、生兒育女、父母年邁的時候,照顧家人的責任便不能不正視。因此,教會和機構在加薪時除了應考慮通脹外,亦應按年資增加,若幾年也不調整薪酬,對同工來說就等同減薪,是不公平的。教牧同工有時不好意思開口為自己爭取加薪,因此,教會執事和機構董事應主動去做,讓教牧同工感到被關心和尊重。易地而處,想想自己若領取同樣薪酬能否養妻活兒敬老,也許大家的決定會不一樣。

4. 退休保障

隨著香港人愈來愈長壽,但政府又不願實行全民退保,加上強積金的金額及回報有限,以每月最多儲3,000元計,20年不計投資賺蝕亦不過720,000元,若退休後還有20年壽命,每月就算沒有通脹的蠶食亦只得3,000元可用。退休後的生活將成為教牧同工愈來愈大的隱憂,因為大家本來的薪酬就不太高,儲蓄能力有限,對沒有能力買樓、又沒有資格申請公屋的同工來說,退休後的居住及基本生活問題將會令他們十分困擾。

對於長時間服侍同一間教會的退休傳道和牧者來說,情況可能較好,因為弟兄姊妹一般來說都較長情和尊重牧者,就算教會沒有安排,弟兄姊妹也會關心,有需要時會透過不同的方式去支持退休牧者。但對機構同工來說,退休之後機構大都愛莫能助,而同工亦沒有機會再接觸過往奉獻支持的群體,因此,機構有責任為同工多走一步。例如調高每月僱主的強積金供款比例,按年資計算,可由第六年開始,每年增加百分之一(即第六年起供百分之六,上限可設在百分之十),這一來不會令機構每月增加太多的開支,二來可以鼓勵長期服務的同工,亦為他們將來退休時儲備較多的強積金。少數怕長計,特別對於一些願意忠心事奉二三十年的同工來說十分重要。

當然,若教會和機構經濟情況許可,在一些長期服務的同工退休時,更可給予一筆過按年資計算的額外退休金。相信大家最不願意見到的就是一些忠心服侍的同工,在退休後晚景坎坷吧!否則以後怎樣鼓勵弟兄姊妹在教會和機構事奉呢?

5. 關心鼓勵

明光社

當然,要做良心僱主,最重要的就是要有良心。當同工有病痛、傷患;家中有不幸事故;遇上意外或惹上麻煩,能主動關心和同行是十分重要的。教會和機構的工作不僅是一份工作,其實也是一項事奉,一個團契,我們對同工若不比一般機構好,怎可以讓別人看到基督?

另一方面,一些小小的嘉許和禮物,對同工來說也是十分重要的肯定和鼓勵。例如聖誕節和生日的小禮物或酬金;一年一度的感恩聚餐;長期服務的短線旅遊獎勵;給予同工配偶和子女的禮物;多一兩天的侍產假、生日假;較勞工法例好一點的病假、產假……其實,要表達關心和鼓勵,方法可以有很多,有心,自然就會有不同的辦法。

6. 異想天開

最後,也是最異想天開的建議,若有弟兄姊妹、教會或聯會組織願意,可鼓勵一些獨身或無子女的弟兄姊妹以遺產及物業成立基金,由有規模或經驗的機構管理,為一些長期(可能是20年以上)在教會、差會和機構服侍直至退休並有需要的教牧、同工及宣教士提供基本的照顧,例如低廉租金的宿舍;危疾的醫療資助;突發事件的緊急援助等等。其實,弟兄姊妹也可以成為良心僱主的堅強後盾。

 

消費用良心 世界可持續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
21/12/2016

 「你的心若顧念飢餓的人,使困苦的人得到飽足,你的光就必在黑暗中升起來,你的幽暗必變得如正午。」《聖經新譯本》〈賽58﹕10〉

 

文﹕郭卓靈 (明光社項目主任)

編輯﹕謝芳

 

「又到聖誕… 又到聖誕!」聽著大小商場不停播放的聖誕音樂,看見店舖內商品的聖誕購物折扣:九折、八折、折上折、買二送一……不禁令人有「超值抵買、價平而用料上等」、「遲些日子或用得著、送給朋友都好啊」…之感,腦海裡閃出不少購物衝動和無數的購買藉口。但若多了解有關簡樸生活及消費文化的關係中,消費行為會受到廣告影響,購物是想實現自我,或希望與親友建立更好的關係……腦海浮現的購物慾望或會被沖淡一下。

如果消費不是為自己……

 事實上,我們購物只會留意自己或熟悉的關係,往往忽略了與居住環境、世界、生產者及弱勢群體的連串關係:如在消費的同時,我們可有想過「產品的生產過程及廠房環境?」「對工人的健康及其所居住的環境有沒有造成污染?」「怎樣才可以透過購買行動,去幫助他們去改善現有的生活狀況?」為了解更多,我們是次訪問了在本地推動公平貿易,關心社區弱勢社群十多年的香港公平貿易動力總監趙善榮先生(Anthony) ,以了解更多有關良心消費及公平貿易的重要。

在十多年前,Anthony已做關心社會的事,如捐款、寫文章及參與社關活動,但仍覺得十分「離身」,未能真正投入。直至有一次在中南美洲長途旅程,親身接觸到生產商,才啟發他要在香港成立機構,推動公平貿易,幫助在貧窮地區生活的婦女和在生產過程中被大企業剝削的農民。

所以,Anthony成立香港公平貿易動力有三個服待方向:

  • 推廣及教育:繼續向學生、教會及社區介紹及推動公平貿易,反思自己的消費習慣;
  • 銷售:設立門市 – 公平點,在不鼓吹過度購物的心態下,讓市民選擇公平貿易的產品;
  • 提升生產伙伴能力:在貧困地區發展,協助生產者學習製作及改良產品,符合不同的地區需要,改善他們的生活。

轉眼至今機構成已成立十一年,問Anthony覺得香港人對於「公平貿易」的認知和了解可有轉變?他說﹕「十一年前,人們對兩者都不太認識,有關的產品及銷售點都極少。但現在,香港社會有六、七成的市民都知道甚麼是『公平貿易』。可惜的是,實踐的人仍很少;而且缺乏全面的認識,甚至有所誤解;亦未能集合力量一起行動。」

進一步關注:把理念融入生活裡

如何推廣教育?Anthony認為消費者在支持公平貿易有一個誤會,就是以為多買公平貿易產品就是實踐了公平貿易,但實際購買只是一種支持方式,我們必須反思自己不斷消費的購買行為。「應該用得其所,不再製造浪費。就如環保一樣,要生活的轉變,就算造成不便也會照樣去付出,把知道的理念融入生活裡。」他解釋到公平貿易同樣不想大家過度消費,而是一種價值觀的實踐,即不是單單像捐錢般的慈善行為,而是對身處的社會、世界有多一點同理心;繼而進一步去關注、了解和以行動幫助他們。

公平貿易產品可以關注或改善到生產者的一些情況,例如製作朱古力所需用到的可可豆,不少主要生產地被發現有使用童奴和販賣的兒童,迫使他們在惡劣環境下工作、噴灑農藥,他們既缺乏食物,又不可上學,甚至沒有工資。許多生產朱古力產品的大企業對事情卻不聞不問,繼續用這些「血淚可可豆」來製作朱古力。作為消費者,如果可以關心產品的材料來源,以行動拒絶購買「血淚朱古力」,轉向支持以公平對待生產者的製品,相信這也是給予無良企業施加壓力的一種方式,並與生產者建立連結的一種關係。

另外,在世界的一些地區有弱勢人士需要幫忙,而我們選用公平貿易產品的行動可以扶助他們邁向自立和更好的生活。如在孟加拉獨立後,於北部遺下了一群巴基斯坦難民,有基督教團體透過成立社會企業,為難民中的婦女提供織縫培訓及生計項目,並把婦女製作的產品連繫到市場,同時再給予設計、技術等培訓,透過公平貿易創造了就業機會。Anthony分享道:「公平點與該基督教組織合作,於香港引進她們製作的拼布頸巾、披肩、布袋等合適香港市場的產品。更讓這群女性可以有成功感,有勇氣與人溝通,明白到女性都可以憑一雙手供養家庭和擁有夢想。」

每一元都是支持行動

 Anthony提到,由於香港有關監管產品的法例仍十分落後,未有對一些使環境造成污染的產品(如化粧品的微膠粒) 作出限制,他認為「消費者的每一元都是行動」,唯有靠推動消費者的醒覺,以行動表態,集合力量,迫使生產者改變,是香港現時支持實踐公平貿易的其中一個方法。

 

Anthony更指出香港的良心消費,暫時還停留在市民自己的覺醒,獨個兒支持公平貿易,還未去到如外地般集結成力量。「作為良心消費者,除了反思消費者的身份外,也應作為公民身份,結合成為Consumer Citizenship (消費者公民),公民的面向,將良心消費的理念帶入文化、社會及政策上的改變。」他舉出向來積極推動公平貿易的英國為例,在2012英國倫敦奧運會中,發出「食物願景」(Food Vision) – 可持續發展及公平貿易的理念為供應商要遵循的指引,單說公平貿易咖啡,已能售出1100萬杯。「如能融入生活,一個活動已可以有很大的影響。」

無忘初衷

 對於良心消費及公平貿易的推動,就如當初推動環保理念一樣,可能被評論為十分極端的社會運動,因為顛覆了整個消費文化及模式,但實在是為了改善弱勢社群、為了保護環境能可持續發展而叫大家再思消費模式,並努力與大企業壟斷手法抗衡。

「公平貿易運動目的是要令市民去思想全球化、生產者的狀況、大企業的壟斷,要大企業改變。現在很多企業為建立社會責任形象而稱自己為環保、弱勢出力,但實在只是塑造形象的工具,打著這名堂而實際是為了鼓吹消費。」Anthony提醒大家要「無忘初衷」:「仍要時刻反思消費行為,也不能讓公平貿易成為企業公關及鼓吹消費的手段。」

Anthony坦言,公平貿易及良心消費並非對應現今世界問題的最完美的方法,只是作為一個消費者,最容易實踐到關心弱勢,幫助細小生產者的一種方式:「成效多與少,仍可以討論,還是希望有行動去改善世界現有的情況。希望大家能踏出一步、多走一步,不要停下來。」

購物只能满足我們部分的願望,在維繫人和人的關係方面,能在大日子互相送贈禮品固然好,但如能夠投放時間去互相關心對方就加溫暖。我們每一個的行為,或多或少對世界都會有影響,盼望付出的關愛,能使世界上人和人之關的關係能更加密切。試試在聖誕購物時,加多點關注和愛心,了解可能造成的影響,支持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及企業。

增多點點愛心小貼士:

  • 如有禮品或二手家居用品可轉送給他人,可聯絡坊間許多慈善機構,如:五餅二魚網站、曙光計劃、好家庭傢具店
  • 「不做浪費鬼」﹕了解如何回收食物,可聯繫:惜食堂、膳心連、豐剩
  • 了解拒絶以動物試驗或純素的產品,可到:Humane Society International、Cruelty Free、The Vegan Society
  •  
曾經刊載於:

談天說道,明報,2016年12月21日
 

工時與公義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30/03/2015

標準工時委員會較早前委託顧問進行的研究報告,指全港有近七十二萬八千名打工仔每週工作超過51.5小時,而飲食業僱員每週工時中位數更達54小時。不過,標準工時委員會最近卻拒絕制定統一標準工時,只建議修定《僱傭條例》,要求合約列明僱員工時、用膳和超時工作的安排,有關安排惹來勞工界強烈的批評。

工時應否有統一的標準,僱主和僱員之間固然有不同的看法,加上不同行業的特性,要一刀切的確有一定的困難。不過,標準工時委員會的建議,卻等於令工時沒有任何客觀的標準,和原地踏步沒有分別。標準工時的討論,本來就是要改善現時不少行業工時過長,影響僱員與家人相處的時間、健康、進修及閒暇的生活等等。而一些議價能力較低的僱員,往往工時很長,卻沒有合理的補償,變相被僱主剝削。

雖然一刀切劃一工時的確有一定的困難,但可以先考慮「兩刀切」,即先努力改善基層僱員的待遇,為所有從事文職、服務性行業或收入較低的僱員訂立標準工時,入息方面可以工資中位數作參考(根據統計處的數字去年為14,800元),初步可定為15,000元,若進取一點可定為20,000元。而每星期連用膳時間的標準工時不超過45小時,若超時工作必須補水,並且應比原來的薪酬為高。

至於一些專業及薪酬較高的人士,可先試行合約工時,定明每週工作時數,若果超時必須補水或補假。由於這些人議價能力較高,僱主較難訂定一些不合理的工作條件。若果有關僱傭合約真的很不合理,可訴諸公眾。若果情況經過一段時間仍然沒有改善,就像當年訂立最低工資的過程一樣,最後才以一刀切的立法方式解決。

工時過長帶來的負面影響不小,而從信仰角度,我們亦深信上帝希望我們在工作之餘,亦要適當地安息,在標準工時的爭議過程之中,教會及基督教機構應以身作則,成為良心僱主,毋須等待立法,亦可以率先為僱員訂定合理的工作時間,讓他們過一個更平衡的生活。
 
 

曾經刊載於:

《基督教週報》 29/3/2015

積極.不.干預的神話?

── 生命倫理錦囊 第21期

19/03/2015
專欄:生命倫理錦囊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

香港有今天的發展成就,人人都說,是個經濟神話。而這個神話的精粹,在於多年以來,政府所堅持推行的「積極不干預」政策,提倡自由,人人自力更生,努力向上,出人頭地,經濟自然起飛。究竟,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還只是一個迷思?

戰前香港,是以轉口港貿易(Entrepot) 作為經濟的主力。1950年代韓戰,聯合國對中國實施禁運,觸發經濟轉型。當時遘適逢國共內戰,大量內地移民來港,他們為工業化提供廉價勞動力、技術、資金和管理經驗,從而促使工業化的發展,香港也成為了亞洲四小龍之一,經濟於七十年代起飛。到了八十年代,中國改革開放又再使香港經濟轉型:工廠北移,商務金融貿易抬頭,樓市興旺,各行各業百花齊放。

 

積極不干預政策

而香港經濟得以迅速發展及適應不同轉變,當中最為人樂道的,要算是「積極不干預政策」(Positive non-interventionism)的推行了。「積極不干預政策」是指政府除了在政策和法規上確保市場正常運作,及較少干預市場;其中更以「大巿場,小政府」的原則推動經濟運作,主張經濟由市場主導,政府儘量不干預自由市場的運作,政府所扮演的角色愈小愈好。[1]

香港經歷了多年來的論證才落實這個政策。早於1960年代,時任香港財政司的郭伯偉便提出不干預的構想,採取「自由放任」(Laissez-faire)政策,政府儘量不干涉經濟發展,頂多只用間接方法促進。[2]

而隨著經濟實力愈來愈穩固(意味著政府也更有財力推行政策),自1970年代中開始,「自由放任」開始轉為積極不干預政策。1979年9月,當時的財政司夏鼎基在題為《過渡中的香港經濟》的演講中,提到干預主義和調節機制。1980年12月,夏鼎基在香港工業總會發表演說,清楚地闡述積極不干預政策:「有些人會認為這不過是放任主義……但事實並非如此:積極不干預政策建基於一個觀點,就是在一般情況下,如果政府試圖規劃私營機構的資源分配,以及阻撓市場力量的運行……政府的行動最終都會徒勞無功,而且更會損害經濟增長,對於開放型經濟體系就更加如此。」[3]

 

「積極不干預政策」評價與質疑

然而,有學者認為香港過去三十年的政策,其實並未實施過嚴格的積極干預主義。他們認為,香港實行的經濟政策乃是選擇性干預主義(Selective Interventionism)。即在大部份情況維持自由之餘,仍對部份重要的政策作出干預。

舉例來說,香港的房地產政策是政府大力主導的。曾直接干預的政策,有港督麥理浩於70年代推出的十年建屋計劃,以及後來的「高地價政策」等;間接的,就是興建地鐵,帶動地區發展。在金融方面,1983年因信心危機而實施聯繫匯率,將港元與美元掛鉤;1987年股災時聯交所停市四天等,都是政府「有形之手」干預的例子。[4]

而在回歸後,「積極干預」變得更為恆常。在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中,香港政府入市干預,動用近1200億港元的外匯儲備,分別出擊外匯、股票和期貨市場,打擊國際炒家;而後因亞洲金融風暴需要刺激經濟,當時的行政長官董建華拍板興建數碼港和香港迪士尼樂園,被指為「官商勾結,利益輸送」。[5]

2006年9月,當時的行政長官曾蔭權明確表示,特區政府並不奉行積極不干預政策,並指這是「很久以前」的事。結果,一直視香港為「自由經濟最後堡壘」的美國經濟學家佛利民(Milton Friedman)於同年10月發表了「香港錯了」一文,抨擊香港政府令「積極不干預」制度夭折,令香港「不再是自由經濟的閃亮象徵」。[6]

其實,要回顧「積極不干預政策」,無論干預與否,是出於有形還是無形之手,重點還在於「公平與公義」的問題。顯然地,香港近年的發展向著大商家、地產霸權等傾斜,小市民未能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已是不爭的事實。[7]

 

無形之手vs上帝之手的信仰反思

As soon as the land of any country has all become private property, the landlords, like all other men, love to reap where they never sowed, and demand a rent even for its natural produce.                   

― Adam Smith

只要任何國家的土地全部變成私有財產,地主,就如其他人一樣,愛在他們從來沒有撒種的地方收割,甚至是來自自然的出產,他們也會要求租金。           

 — 亞當·史密斯

經濟學教我們知道人類的欲望是無限的,但資源是有限的。當有限的資源遇上無限的欲望,便會出現供不應求的情況,而在眾多解決辦法中,不少人認為沒有政府干預的自由經濟市場,由社會的供求情況制定價格,決定產品或服務落在誰人手上,是最好不過的事情。

是的,自由經濟市場可以是一個不錯的經濟體系,例如賣橙的人可以從客流的情況定出橙的價格。然而,自由經濟市場並不是完美的,它亦會帶來不少「副作用」,例如製造龐大的浪費等。當橙過度豐收,橙的價錢自然下降,甚至出現收割工人的工資比橙本身的價值還要高的情況。基於經濟原則,農民自然不會找人來收割,唯有把它們倒掉。[8] 站在經濟立場,農民沒有錯;只是,當我們知道今天地球村上仍有不少饑民,此種做法仍然讓人感到慨嘆、難過及憤怒……甚至會想,如果國與國之間可以做一些安排,讓橙或糧食分發到有需要的人手上便好了。

除了浪費,「自由經濟市場」到了喜愛斂財者又或是激進份子手中,甚至成為利器,殺人於無形。小至有人囤積居奇,讓小市民以不合理的價錢購買產品;大至有人成為外幣狙擊手,大量拋售他國貨幣,令該貨幣大幅度貶值後再大手買入,引發當地工廠倒閉、銀行破產,物價上漲等淒慘景象。[9] 這些都是不公義的行為,然而在「自由經濟市場」的保護傘下,一切都來得合理及贏得不少掌聲。[10]

我們必須承認,假若人類天生善良,只會拿取自己應得的一份,也顧及他人需要,真正做到「愛人如己」的時候,或許自由經濟市場便變得更為公義。應該說,到了這時候,任何經濟體系都可以讓人活得安舒。可惜的是,現實並非如此,即使是基督徒也無法分別為聖。當人在「立志」與「現實」之間拉扯時,往往是「人性」這方面勝出。特別是面對一般人都公認為「對」的事情時,我們有時候也「難逃一劫」:打劫是犯法的,賭博也是不應該的,但炒樓炒股票炒手機卻可以炒得心安理得……我們生活在自由經濟市場之下,思想模式也漸漸被它說服了。

我們不是要提倡共產社會或政府高度干預的市場體系,只想說「自由經濟市場」並不是神聖不可侵犯的,適當及適量的「干預」不一定是壞事,有時甚至是必須的。1998年亞洲金融風暴時,香港面對經濟危機,政府也曾作出干預。即使西方國家,面對人民的必需品如麵包、牛奶及食水等,也會設下格價限制,確保人民「買得到用得起」。

地上稍為善良的政府不會容讓「自由經濟市場」統治一切。至於良善的神,更會做出適當的「干預」。基本上,神容許以色列人按照市價進行買賣,即使是屬於神的土地,當人迫不得已時,祂也容許他們把地賣出。但為了確保人們不會因此永遠失去家族的產業,以及賴以維生的資源,神設下禧年,即是每到一個五十年,土地若沒有人贖回,買家仍要歸還給賣家。表面看來,神似乎偏向賣家,但事實上,土地的價值是按照本身的收成情況,及加上距離禧年有多遠(利二十五8-11)而定,[11] 愈接近禧年,土地的價格會愈低(利二十五13-17)。「彼此不可虧負」——是神為買賣雙方所定下的重要原則(利二十五14,17)。

神設下彼此不可虧負的原則,同時也確保土地的使用權可以公平地均分,以此阻止土地集中在少數富有人的手中,避免他們大規模地累積私有土地而從中獲取暴利。而藉著禧年,貧窮者重獲土地,可以再次有機會自給自足,擺脫貧窮無休止的困境。其實,這看似是神為以色列人設立的道德原則,實際上卻反映了神對全人類的心意:神創造天地,便是希望土地成為人類共同擁有及共同管理的產業,大地的資源是要平均分配的。[12] 這並非表示要把土地重新分配,而是要重新回到人人有機會使用資源的理想。[13]

今天,信徒不必遵守舊約中的律法,但卻不表示可以對律法的精神不聞不問。當自由經濟市場存在著不公平,財雄勢大的人可以自由為名,馳騁於經濟市場,從中為所欲為,以致貧富懸殊愈來愈嚴重的時候,信徒究竟有否不知不覺參與其中?這並不是說,信徒完全不能參與投資活動,任由自己的財產貶值;只是,大家是否應該為投資設下界線,避免產生不公義的狀況?一些信徒老闆,可否考慮在自己的能力範圍之內,做一些「干預」自由市場行動?例如以特惠的價錢出售其產品或服務予有需要的人,以改善他們的生活質素。

說到底,「行公義好憐憫」是神最為喜悅的祭物(彌六8),如果昔日神設立律法,讓祂的子民在有能力之時,好好照顧其他有需要的人(利十九9-10、二十三22);今天,祂同樣希望祂的子民明白祂的心意,努力施行神所喜悅的事情(羅十二1-2),這樣其實更可以彌補任何制度的不足之處,制度是死的,唯有愛是活的。

 


[1] 參陳錦華,梁麗清(2002):「社會政策與積極不干預」,謝均才編:《我們的地方,我們的時間》。香港:牛津出版社,頁315-343。

[2] Friedman, M. (1998) The Hong Kong Experiment. Hoover Digest, 1998 No. 3,
http://www.hoover.org/research/hong-kong-experiment 文中對郭伯偉不同意政府進行統計工作,有這樣的描述:I met Cowperthwaite in 1963 on my next visit to Hong Kong. I remember asking him about the paucity of statistics. He answered, “If I let them compute those statistics, they’ll want to use them for planning.” How wise!

[3] 任志剛:《政府並沒有乖離積極不干預政策》刊登於1998年8月24日《信報》。http://www.hkma.gov.hk/chi/key-information/speech-speakers/jckyam/speech_240898b.shtml
事實上,《基本法》第107條也規定了特區政府在財政預算上需以「量入為出為原則,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故政府在財政預算和公共開支上較謹慎和保守。這可理解為「積極不干預」政策精神的一種法理性的落實。

[4] 參吳仲賢:「香港經濟發展的批判理論」,羅金義,李劍明編《香港經濟:非經濟學讀本》。(香港:牛津出版社,2004年),第315-343頁。

[5] 參顧汝德 (Leo F. Goodstadt):《官商同謀——香港公義私利的矛盾》。香港:天窗出版,2011年。

[6] Friedman, M. (2006) Hong Kong Wrong.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2006 Oct. 6, http://www.wsj.com/articles/SB116009800068684505

[7] 事實上,自回歸後有關官商勾結和貪污的新聞,屢見不鮮。近期的有發展局局長於新界東北計劃中持有土地、特首梁振英涉嫌逃稅、前政務司長與地產商貪污案罪成等。

[8] 參〈橘子為什麼被倒掉了?〉,《網易論壇》http://bbs.news.163.com/bbs/country/243270799.html

[9] 〈喬治·索羅斯〉,《MBALib》,http://wiki.mbalib.com/zh-tw/%E4%B9%94%E6%B2%BB%C2%B7%E7%B4%A2%E7%BD%97%E6%96%AF

[10] 見〈喬治•索羅斯〉,《MBALib》此網頁的留言部份。當中有不少人稱讚索羅斯,甚至稱他為「偉大的投資家」。

[11] 萊特著,黃龍光譯,《基督教舊約倫理學》(新北市:校園,2011),頁250。

[12] 同上,頁259-263。

[13] 同上,頁260。

 

行政會議真的「沒有議程」嗎?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23/05/2013

雖然有不少人認為現時香港正面臨不同挑戰,但整體而言仍算是一個讓人可以放心居住的地方。根據內地一份「中國城市競爭力報告」,香港在多個方面仍然卓越,宜商宜居。究其原因,是因為香港有自由經濟市場和良好的制度管理,故能夠在兩岸四地獨佔鰲頭。

身為香港人,我們當然要極力維持這些優點,但在本地的傳媒行業中,近年所發生的事件卻難免令人擔憂我們的制度及自由市場是否仍然存在。免費電視牌照的申請爭議已超過三年,但現在仍然只聞樓梯響。當大家正在理解「低調通緝」是如何形成的時候,這個申請亦被政府「低調處理」了三年。而同樣令人無奈的是,就是申請制度形同虛設。

現時免費電視牌照的申請只等待行政長官與行政會議作出決定,便會有結果。行政長官較早前表示發牌這件事「複雜到不得了」,那公眾也暫且相信這是一件需花時間商討的事。然而,這星期的行政會議竟然以「沒有議程」為理由,把會議取消。現時整個申請就正在等待行政會議的決定,為何並不就此納入議程?這只是讓人覺得整個制度只有門檻,卻沒有執行。

法庭已拒絕亞視及無較早前所提出的司法覆核,這已顯示阻撓免費電視牌照申請的理據欠奉。

然而,早在一年半前廣播事務管理局 (現已改名為通訊事務管理局) 已向行政會議呈交發三個免費電視牌照的建議。請問行政會議還需時多久才可以下這個決定?其實即使無論決定怎樣,也應該給申請者一個答案及解釋。若然再拖,這不但拖垮免費電視發牌制度,更令香港自由經濟市場的美譽受損。故為了維持香港的競爭力,請盡快把免費電視牌照申請事宜納入議程,進行商討。

曾經刊載於:

成報  23/5/2013

最低工資,最長工時?

── 生命倫理錦囊12期

27/12/2012
專欄:傳媒文化推介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

當香港開始訂立最低工資和標準工時的時候,社會中引發了激烈的爭論。站在僱員立場,自然是贊成對勞工立法保障,但也有人認為這有違了香港持之以恆的自由經濟市場原則,雙方皆有理據,莫衷一是。究竟,勞動是甚麼?勞動是不是「打工賺錢」這樣簡單?在討論這問題前,我們需要將「勞動者」、「勞動力」和「勞動市場」界定清楚。[1]
 
勞動者:我們作為一個整全的人,雖然大部份人是全職工作,但工作並不是我們的全部:工作除了是賺取工資,更是用來保障家庭,建立事業(由工作Job,提升到事業Career),達至在社會向上流動。
 
勞動力:而我們時常的勞動,其實就是將勞動力(包括勞力,腦力和各樣的付出)換取工作成果,賺取工資。沒有將「勞動者」和「勞動力」分開,工作就如賣命,我們也會降格成奴僕。
 
勞動市場:勞動以外就是五花八門的勞動市場組合和形式。以香港傳統的僱傭合約看,不同形式的合約已可引申出極大的變化:長工、長期散工和散工的待遇已有不同。[2]而複雜的更有僱傭形式:在香港的一個突出例子,就是僱主將基層工人變成「自僱者」(或稱「假自僱」)以省卻諸如強積金、保險和勞工福利。[3]
 
如此,當我們時常說的勞動,其實應不單單指於在勞動市場上自由買賣勞動力,更涉及我們作為一個勞動者應有的尊嚴,個人能有所成,對社會有貢獻,賺取工資能對家人提供保障:這是「社群中的一員(Social Being)」所作的社會活動,而不只是一個經濟人(Economic Man)作的經濟交換。
 

由勞動到保障的一些思考

所以,思考勞工問題時,我們應從多角度考慮:經濟角度固然重要,但保障勞動者也是必需的。我們或許可以這樣想:僱主少聘用一位員工,可能只是損失一點利潤;工人失去工作,卻是失去生計、身份、家庭經濟支柱…...而香港的勞工保障,是高收入地區中最少的:假期已是一個明顯例子。[4]
 
將勞工保障再細分下去的話,會有以下幾方面:
●   收入保障:這是在經濟上,勞工合約要對各方公平,僱用條件、保障都要合理。最低工資就是其中一個討論焦點。
●   僱傭及保障:就是勞工在解僱時應有的福利和保障,如最基本的保障就是代通知金。
●   勞動力市場和職業保障:要確保工人能在不同階段中,都有很高的機會找到可以維生的工作崗位,不會「晚節不保」。
●   工作保障:工人工作,人身安全得到保護。
●   勞動力再生產保障:保護工人的發展技術(工藝的傳承),和工人培育下一代的能力。
●   發言保障:工人應有權利組織工會,也不會因此被秋後算帳。[5]
 

最低工資保障與健康工時

而近年在勞工問題中最具代表性的討論,莫過於設立「最低工資」和對「標準工時」的討論。最低工資立法在社會爭議多時,終於在2011年5月1日實施《最低工資條例》,首個最低工資定於時薪28元。[6]對於實行最低工資立法,反對聲音不少,有人認為如引入最低工資,會引發「漣漪效應」,各工種都會要求加薪,最終引發加價潮。另一方面則會引發汰弱留強的問題:大家都是28元工資,僱主自然傾向聘請年青健壯的人手,弱勢群體可能得不償失。在經濟學上,也有討論認為最低工資扭曲了香港行之有效的自由市場並提高失業率,是一個使社會向下流的制度。[7]而事實上,當時也有「扣飯鐘錢」和剛入職大學生與清潔工同一工資等情況出現。[8]
 
不過,我們應反思:在未有最低工資之前,香港的市場自由嗎?勞工問題真只是一個「市場」供求的問題嗎?如果「職業無分貴賤」,不論從事何等工作,都不應得到尊貴的待遇嗎?為何我們的工資,就等同於一個人的價值?
 
另外就是健康工時的思考,相對於最低工資,這問題可能更為複雜。現時主要有三種不健康工時情況:
 
●   剝削性工種:無可選擇的情況,如,12小時制的看更和通宵更工種。
●   非自願性工作:僱員為求養家、供樓而要加班工作賺取額外工資。
●   工作狂的工作:相對以上兩種情況,更難處理,因這是員工「自願搏扎」而超時,甚至沉溺於工作中。
 

工人得工價的信仰反思

牛在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祂的嘴。
~ 申二十五4《和修本》
 
《聖經》雖然沒有提供最低工資或標準工時的計算方法,但當中仍有不少經文,論及雇主應該如何對待雇員、他們的工資,及其休息時間,可以讓作為雇主的信徒在這方面多加思想。「作主人的,對待你們的僕人要公正公平,要知道你們也有一位主在天上。」(西四1《新漢語》)。對於當時有奴隸制的社會,這節經文對主人是一個提醒,而對奴隸或僕人來說,是極大的安慰。現今文明社會沒有奴隸制度,不過,在一個信奉金錢為上的資本社會,員工有時也很難得到公正公平的對待。因為以經濟掛帥的各式企業,很多時都是追求高效率、低成本。開源節流的理念主導了公司或商戶設定員工的薪金或福利。當然,若整個社會都陷入經濟衰退或經濟危機,開源節流及員工只能領取「低於市價」的收入是可以理解的。不過,事實上有很多企業盈餘豐厚,卻為了滿足「老闆」或股東的紅利而大推開源節流的政策,這些都對員工並不公平。所以,雇主的眼目不能單單停留在利益、金錢或股東身上,而是要認知到天上有一位主,祂才是人真正的主。
 
天上的主希望人如何公平公正地對待員工?最基本的是雇主在工資上不可欺壓雇工,欺壓指到欺騙、行使暴力及恃強凌弱的行為(瑪三5)。[9]換句話說,工人受到欺壓,即是他們所付出的努力,沒有得到合理的回報。又或是雇主當初答應給予雇工某一數量的報酬,但其後卻用各種原因,盡其所能剋扣雇工的收入。[10]在香港推行最低工資初期,便曾有不少「老闆」縮短員工的用膳時間;「勸喻」員工改為自僱人士,好使自己維持或減低成本之餘,又不觸犯最低工資的法例。這些「老闆」雖然沒有犯法,但他們的行為卻無疑是欺壓員工,剋扣工人的工資。
 
欺壓或剋扣雇工的工錢就如行邪術的、犯姦淫的、起假誓的、欺壓孤兒寡婦的、屈枉寄居的和不敬虔神的人一樣可惡,神的審判必定臨到他們(瑪三5)。[11]從上述所列出的過犯看來,欺壓工人的工資並不是簡單的行為失當,又或是禮儀上單純的不潔淨,卻是如行邪術、犯姦淫及欺壓孤兒寡婦等罪行一樣嚴重,都是一些神與其子民立約時,神要求他們不要違反的規定。所以有這些行為的人,都是不敬畏神的。[12]
不難想像,重視「行公義、好憐憫」(彌六8)的神又豈會容許人運用自己的強勢壓詐弱小的人。所以剋扣工資的人,神必定懲罰。雅各書五章4節清楚指出:「看哪,工人為你們收割莊稼,你們竟然剋扣他們的工資;那工資必為他們呼冤;收割者的呼聲,已經達到萬軍之主的耳中了。」《新譯本》。
 
剋扣當然是不當的行為,而有意拖延工人的工資,同樣不是神所喜悅的,祂清楚命令祂的子民不可扣留雇工的工錢(利十九13)。何謂扣留?這是指到雇主其實是有能力「出糧」的,只是基於自己的好處,而沒有如期發給員工。[13]對於當時那些以日薪結算的工人來說,每天應當收到當日的工資,以購買晚餐及第二日的食物,好使自己及其家庭的成員飽足。[14]所以,延發日工的工資等同於令到工人及其家人不能得以溫飽,神一定不會置之不理,祂必聽取被剝削工資者的呼聲。今天大部份公司的發薪機制並非當日支付,但這命令背後的精神,並不是在於以甚麼機制發薪,而是保障員工的基本需要,不會因為僱主延發工資而落得窘困不堪。
 
雇主善待雇工,不可欺壓或扣留工人的薪金。這並非只適用於一般世俗的企業,教會或福音機構組織,同樣要善待神的工人,在工資上不可虧待他們(路十7;提前五18)。[15]作為非牟利的信仰組織,神工人的工價便得靠信仰群體支付。信徒從自己的薪酬中抽出若干,報答那班為主辛勞的僕人(參林前十六1)。
 
工人應該得到當得的報酬之餘,也應該有足夠的時間休息、家庭及社交生活。神當初為其子民設立安息日的目的,除了有屬靈上的意義,便是在這屬於神的日子,人要在這日停止日常的工作,[16]好記得宇宙與人類的被造,以及神與猶太人之間的立約(出二十8-11,出三十一14-15;賽五十八13)。[17]另外,也考慮到人身體要有恢復體力的時間:「六日你要做工,第七日要安息,使牛、驢可以歇息,也讓你使女的兒子和寄居的可以恢復精力。」。(出二十三12《和修本》)神希望無論人從事甚麼行業或擔當甚麼職位,都要有休息的時間,好使人不但有獨處的時刻,也可以與神,與家庭,以及社區群體有相處的時間。[18]從古以來都是雇主決定下屬的工時,所以停止工作也要從雇主做起,這樣,他的下屬,無論是長工、兼職員工,甚至其他的「生財工具」才有喘息的機會。無奈,隨著科技發達,一個電話或一個電郵,可能已剝奪了不少人休息的時間,以及與家人、好友和群體共聚的時光。
 
信徒要善待工人,不過,作為一心為神工作的信徒,亦須要打破心中所訂立的「最低」工資。這並不是說所有服侍主的人都不可以「計算」薪酬,維持生計是必需及重要的,工人得工價是應該的。只是,當信徒樂意跟從神的呼召,遇上必須在神與薪金之間作選擇時,有時候的確要付上代價,犧牲自己的「市價」來服侍神。就如當初保羅,為了福音的緣故,主動放棄了他為主作工而享有的權利(林前九1-15上)。保羅可以做到,是因為他把焦點放在更高的目標上。
 
保羅為主犧牲的程度,不是人人能及。神沒有要求每一個人是保羅,信徒只要按自己的程度,不讓「最低工資」成為事奉的障礙便可以了。而那些作為雇主的,不要因為最低工資法例的推出而欺壓雇員,因為金錢而破壞了與神之間的關係便可以了。不過,大家為主「燃燒」的同時,也要記得作息有時,好讓自己的生命可以為主「燃燒」得更持久。

 
[1]參梁漢柱〈不是商品的「資源」:勞動和勞工〉,謝均才編《我們的地方,我們的時間》,(香港:牛津出版社,2002年),頁236-255。
[2]就算有些看似「公平」的工資方法,也可能存在不公平:當一個工人在年青時,工資「斷件」計算看似公平,但當他年紀漸大時,便難以維持這種賺錢的能力。相對而言,如變成年資制又可能變成對年青人不公。
[3]參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2009)《僱員與自僱人士的比較》,立法會CB(2)276/09-10(03)號文件。
[4]名義上香港每年有17天公眾假期,俗稱「銀行假期」。但根據《僱傭條例》,僱員每年只有12天法定假日(俗稱「勞工假期」)。香港僱員的法定有薪休假權利,在全世界只排尾四。參:李卓人(2009)《香港僱員的法定有薪休假權利全世界排尾四》網址:http://leecheukyan.org/node/326
[5]參註1。
[6]參最低工資委員會網頁,網址:http://www.mwc.org.hk/tc/welcome_message/index.html
[7]參王于漸:〈最低工資為何有損經濟?〉《信報財經新聞》,2012年5月12日,A23。
[8]其中一間連鎖快餐店,更被網民冠以「太刻薄」的稱謂。參許寶強:〈對最低工資評論的評論〉,《明報》2011年5月9日,A29。
[9]John E. Hartley,  Leviticus,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vol. 4 (Dallas: Word, 1998), 315.
[10]另見雅五4。參James B. Adamson, The Epistle of James (Grand Rapids: William B. Eerdmans, 1976), 186.
[11]神嚴懲這一班人,因為這不是他們偶一為之的失腳行為,極有可能他們不斷重複,已成習慣。詳見Ralph L. Smith, Micah-Malachi,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vol. 32 (Dallas: Word, 1984), 326。
[12]David L. Petersen, Zechariah 9-14 and Malachi (Louisville: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1995), 210; Smith, Micah-Malachi, 326.C. F. Keil and F. Delitzsch, Minor Prophets,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vol.10, trans. James Martin (Grand Rapids: William B. Eerdmans,1978), 462. 
[13]Kurt A. Richardson, James, An Exegetical and Theological Exposition of Holy Scripture, vol. 36 (Nashville: Broadman & Holman, 1977) , 210.
[14]Roland de Vaux, Ancient Israel: Its Life and Institutions, trans. John McHugh (London: Darton, Longman & Todd, 1961), 76; Hartley, Leviticus, 315.
[15]William D. Mounce, Pastoral Epistles,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vol. 46 (Nashville: Thomas Nelson, 2000), 306.
[16]安息日的原文有「停止」的意思。Victor P. Hamilton, Exodus: An Exegetical Commentary (Michigan: Baker, 2011), 427; DouglasK. Stuart, Exodus. (Nashville, Tenn: Broadman& HolmanPublishers, 2006), 458.
[17]魏道思拉比˙劉幸枝譯,《猶太文化之旅》(江西:江西人民出版社),頁147。
[18]參魏道思拉比,《猶太文化之旅》,頁147。

公義之行.始於足下──14週年研討會

盧翠婷 、沈雅詩 | 明光社實習生 香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學生|明光社項目主任(編輯及資源管理)
18/09/2011

相信沒有基督徒會否定「行公義,好憐憫」這個大使命,但究竟行公義是否只有一個模式?明光社作為政策倡議和公眾教育團體,踏入第14個年頭,將繼續關心社會,維護公義。而在本年7月8日晚上,我們更舉辦了「公義之行.始於足下」研討會,透過四位演講嘉賓,包括香港基督徒學生福音團契大專部同工林錫章先生、禧福協會「愛蓮事工」傳道人蘇保恩姑娘、香港公平貿易動力總監趙善榮先生、以及香港西區浸信會主任牧師林海盛牧師,與在場近100名參加者,藉四個不同的主題,分享實踐公義時的不同進路和關注重點。

大專信徒弱勢行──林錫章先生

「一杯涼水」計劃不單為弱勢社群送上關懷,也是讓大學生關心社會、豐富生命的機會。
 
林錫章先生指出,不少大學生,包括當年的他,都不甚關心社會,認為社會與自己無關。因此,當大專生參加「一杯涼水」計劃,親身服侍弱勢社群時,他們面對不少挑戰,惟帶來挑戰的同時,此計劃也為大專生帶來反思。
 
「一杯涼水」計劃的實習學生曾往「天光墟」、「劏房」等地作探訪,也曾到正生書院,和正生學生一起生活。透過親身接觸和服侍弱勢社群,他們多了反思社會議題,尤其是貧窮、民生問題,也多了思考信仰問題,思量福音與麪包的關係。
 
這些經驗,豐富了學生的生命,也令他們成長。因此,林錫章強調,這種服侍是雙向的。
 
貧窮,是整個社會制度性的問題;弱勢社群,是被罪傷害的人,是被社會制度剝削的一群,但他們往往被社會誤解。當青年人能親身走進弱勢社群中,用心了解,他們才可消除對弱勢社群的無知、誤解。只有同行,才可互相了解、幫助。

被忽略的女性事工──蘇保恩姑娘

提起妓女,很多人都認為這個群體離自己很遠,惟蘇保恩姑娘指出,根據非正式統計,目前全港估計約有20萬名娼妓,換言之,你和我的身邊都可能隱藏了不少從事或參與賣淫活動的婦女。
 
蘇姑娘續稱,在這群風塵女子當中,新移民婦女為數不少。她慨嘆,很多時候,這些婦女縱然想付出勞力,但往往受到排擠和歧視,為著生存,她們才被迫走上這條路,因此作為香港人的我們,是否要負上責任?我們能夠置身事外嗎?
 
為了關懷一班妓女、吸毒者,以及心靈極度憂傷的女子,禧福協會在1999年正式展開了「愛蓮事工」,但蘇姑娘強調,禧福的立場是不認同娼妓是一種工作或行業,因為試問誰想下一代當娼呢?然而,機構明白當娼妓者是由於各種情況才作出這樣的選擇,因此事工亦以關顧她們的全人包括靈、魂、體三方面入手。
 
為幫助這班女孩子脫離困境,禧福近年積極開辦與零售業、服務業相關的英文班,盼望她們能有一技之長,最終可以自力更生。

推動工人得工價,是自找苦吃?──趙善榮先生

「工人得工價」這句說話,好像沒有爭議性,但其實在現實世界,很多角落的工人都得不到合理的工價,無法有尊嚴地生活。
 
趙善榮先生指出,造成這個局面有兩大原因,一是政府施政的不公義,二是來自大財團、大企業的壟斷。

他以農業為例,現在不少美洲、歐洲、加拿大等富裕國家,都給予農企業很多的補貼,這些企業有很大規模的生產量,本土市場吸納不盡,它們便以極低廉的價錢出售到貧窮國家,例如是加勒比海國家海地,這種傾銷方法令海地的農民難以競爭,無法維持生計。

另外,跨國企業的壟斷,也令自由市場的運作蕩然無存,導致貧者愈貧,富者愈富的情況。趙善榮稱,就咖啡而言,五大跨國企業每年便購買世界市場上超過一半或以上的咖啡豆,惟當零售價格不斷飆升的同時,農民的收入卻沒有顯著增長,在最極端時,甚至連成本也無法收回!農民為了進一步降低成本,於是又以不公義的手法欺壓童工、奴隸,造成惡性循環。

面對如斯境況,基督徒可以如何回應呢?趙善榮說,一方面,我們可以倡議貿易公義運動,另一方面,作為消費者,可以用消費行為去改變社會、改變世界。他鼓勵我們消費時要從倫理角度出發,買與不買,可以有更深層的考慮,而不應單循個人喜好,因為我們購買甚麼,可以對社會帶來很大的影響。

堂會如何服侍社區──林海盛牧師

林海盛牧師指出教會有敬拜、團契、教導、服侍和傳福音五項重要功能,但「服侍」卻特別欠缺。因此,他請大家反思,究竟服侍是否就相等於傳福音。
 
林牧師認為,要服侍社區,教會必須先從神領受異象,同時也要有願意承擔使命的決心。繼而,於講壇教導,作異象分享,深化信息,另外,林牧師亦提醒牧者,當做社區工作時,隊工、資源的配合也十分重要,不可單打獨鬥,教會應尋找同區支援,要與區內不同的教會同行,藉此更了解社區的情況,知道如何在社區做社關。他以當年旺角行人專用區為例,講述當時如何與區內教會合作,兩條腿走路,邊傳福音邊做社關的工作。
 
無疑,教會要做社區工作並不容易,但林牧師認為,教會作為社區一員,其實可為社區多做一點事。他亦鼓勵傳道人和牧者以身教和言教,推動基督徒關心社區。而在日常生活中,面對不公義時,作為基督徒應發聲,以心中的熱誠爭取公平。

總結

公義之行,始於足下;社關之路,也是始於足下。正如林牧師所言,要做社關,行動是重要的。是次聚會只是讓大家了解現時基督教部份社關工作的概況,並希望能透過四位講者的分享,讓教牧同工知道可如何去做社關,從而鼓勵大家踏出第一步,實踐基督的愛心。

工時過長誰人受害?

朱景玄校長 | 新界校長會會長
05/05/2011

內地孕婦來港產子蔚然成風,人數與日俱增,令本來已飽受壓力的公營醫療系統百上加斤。私家醫院樂於「恭候」更多貴客,為提升競爭力,便向公立醫院醫生高薪挖角,最終苦了一眾留守公立醫院的醫護人員,每周工作時數達六十四小時,身心俱疲,苦不堪言。

醫護人員肩負為市民診斷和治療,甚至在緊急關頭施行急救的重要工作,偶一不慎便會導致人命損失。值班時的精神狀態,直接影響他們的工作表現和判斷能力,所以,必須有足夠和高質素的休息。醫護人員的工時過長,究竟誰人受害?工時過長不但影響醫護人員的身心健康,更間接拿市民的性命作賭注,增加醫療失誤亦成為難以避免的惡果。不想出現更多受害者,政府必須正視有關問題。政府雖然已採取行政措施,限制內地孕婦來港產子的人數,但醫護人員承受莫大的工作壓力,已非短期現象,有效的醫療體系改革勢在必行,公營醫院應增加培訓和招聘更多醫護人員,而私家醫院的不斷拓展亦有必要予以適度限制。只有公、私營醫療機構通力合作,互補不足,才有望改善香港整體的醫療服務水平,為市民謀求福祉。

香港還有一個行業,從事人員數以萬計,每周工時多數亦超過六十小時,那就是教師。他們除了要教學、備課、開會、設計輔助學習教材、處理班務、輔導學生、組織課外活動外、還要處理行政和外勤工作等,真是多不勝數。教育是用生命感染生命的偉大工程,與醫護工作同樣講求精神和體力。雖然老師一時的狀態不佳,不會像醫生或護士,可能即時「搞出人命」,但若長期疲憊,仍會影響他們的身心靈健康,亦會降低教學素質和工作表現,而直接受害的就是社會未來的主人翁—莘莘學子。如果因此令徘徊於越軌邊緣的年青人「失救」,後果之可怕,其實絕不下於醫療失誤,而對社會造成的傷害和負擔,亦同樣巨大,分別只在於破壞程度不易量化,亦未必即時見到害處而已。

筆者曾透過不同渠道,多次向教育局要求,恢復對學校發放「額外學校發展津貼」,供校方聘請行政助理,藉此減輕教師的工作壓力,讓他們減少工時。可是當局充耳不聞,近期更以有關津貼「是一項因應當時學校的特別需要而發放的有時限津貼,目的在於支援學校完成特定的工作目標」為由而拒絕,實在令人痛心!財政預算案裡,提出為清貧學生提供功課輔導;「關愛基金」將會資助他們參加境外交流活動,或許可以提升學生所接受的教育素質,但是否可以減低全職教師的工作負擔,始終成疑。難道要更多教師患上情緒問題,甚至輕生,政府才會醒覺而有所改善?

 

「企業講道德? 究竟得唔得?」

── 經濟發展與社會公義

陳永浩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
25/11/2010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9月份舉辦之「生命倫理對談」,特別邀請了香港中文大學「全球政治經濟」社會科學碩士課程講師黃元山先生,與我們一起對談「企業講道德?究竟得唔得?」——經濟發展與社會公義。

對於畢業於全球著名的芝加哥大學經濟系,多年來曾任職於皇家蘇格蘭銀行、瑞銀和雷曼兄弟等國際金融大機構的黃先生來說,過去在金融投資界別的工作,使他對企業追求獲利的同時,亦要講求商業道德、公平貿易、社會企業,以及慈善與公用事業等各個看似對立又水火不容的要求,有獨特見解。

企業就是要「賺到盡」?

在對談中,黃先生首先要大家反思:為何企業都是「賺到盡」,而不講求公義道德?經濟學大師米爾頓˙佛利民(Milton Friedman)曾於《紐約時報雜誌》撰文提出:企業最大的社會責任,就是為賺取最大的回報和利潤(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Business Is to Increase its Profits),[1]只要是合法,自由地做生意,企業的任務是去追求最大的利潤,追求社會責任則是個人責任。然而,當大家都樂見公司「年年賺大錢,業績創新高」時,對盈利的期望和要求,就像層層疊般由最上的CEO(而對他有期望的其實就是大股東們,當然也包括每一位小股東)下至每一個職員身上,最後就變成了貪婪的「共業」。事實上,怎樣才能促使企業有商業道德、盡上社會責任和有企業良心,作為有份投資的每一位小市民其實也是有責任的。當我們去指責大公司欠缺商業道德,貪婪成性的時候,會不會忘記了自己也可能是他們的幫兇?

那麼,企業又能否既賺大錢,又可講求對社會的承擔?現時很多大公司都喜歡以公司名義捐款和行善,黃先生認為這多只是公司的「形象工程」,大家要留意的是企業文化的轉變。企業作為社會中的一個「有機體」,在社會中是有生命力和影響力的,而企業比個人有更強的可持續性(Sustainability),因此影響一個企業的文化,對社會帶來的作用是大的。一間做生意老老實實,商譽良好,講信用的好企業,其實也是社會一份很好的資產。

社企「有得做」嗎?

對於近年興起的社會企業(Social Enterprise),黃先生坦言要兼顧經營而又能對社會服務有貢獻,難度是很大的。因為很多時我們都將「社會企業」與非牟利機構(NGO)、慈善機構,甚至是以往的「庇護工場」相提並論,但他們其實是不盡相同的。作為企業本身,要有「自負盈虧」的概念,這又牽涉了經營的策略,售賣的貨品與服務是否具商業價值,銷售手法等多方面的因素。社會企業並不是解決貧窮問題的終極答案,相反地,如果社企管理不善,可能對社區帶來更大的問題。

現時很多本港的社企都著重了「服務社會」那方面,但企業經營往往長期處於虧蝕狀態,長期須要補貼,這對本港社會服務的質素提升是不利的。黃先生指出,很多時社企都高估了其自身產品的可賣性和顧客的消費力,而一般社企單憑顧客的「良心消費」其實是不夠的,社企必須多加創意,去「出售」跟其他商店與別不同的產品,方能健康營運下去。他指出近期在港開展的國際知名社會企業「黑暗中對話」(Dialogue in the Dark)就是一個頗成功的模式:以與眾不同的手法去體驗黑暗,既能引發參與者新的感受,也能給視障人士提供具尊嚴的工作,更具經濟效益。[2]

總結:「管家」與理財

那麼,作為基督徒,我們又應如何管好我們的資財?黃先生認為,作為基督徒,應該抱著在世資財只是神給我們託管,而非我們所擁有的心態,這有助我們更好地思想,怎樣才是好的投資態度和最高目標。他指出,參與投資的人,很容易因錢賺得多、賺得易而有「心魔」,最後就在投資中把持不住。基督徒本身帶有的「管家」職份,有助我們把投資目標放在比金錢和回報更高的層次之上,追求「既賺錢,又公義」的目標。具體而言,我們在投資時,可多考慮除財政數據以外的因素,如投資的企業有否推行具「社會道德」的理念? 企業管治中有否落實「家庭友善」政策?企業對社會服務又有何承擔? 這些都值得我們深思。
 


 

[1]Milton Friedman,“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Business is to Increase its Profits,”The New York Times Magazine, September 13 (1970).
 
[2]詳情請參「黑暗中對話」。網頁:http://www.dialogue-in-the-dark.hk/html/cn/index.html

放棄百萬只為討回多一點

──仍然堅持半斤換八兩的趙善榮

整理:馮國強 | 明光社義務同工
06/11/2008

怎樣才算得上「公平交易」呢?當歌神許冠傑在三十年前已經唱出「出左半斤力,想話攞番足八兩,家陣惡搵食,邊有半斤八兩咁理想!」時,趙善榮依然會意忿難平地跟你說:「平日在咖啡店品嚐一杯廿多元的咖啡,負責種植咖啡豆的農民卻只能獲得幾個仙!」

「所謂『合理』,就是最少給工人能維持基本生活,透過付出賺取一份有尊嚴的收入。」在趙善榮眼中,中秋月色以外,還有更值得人追尋的「圓滿」。

由大學畢業時遊歷印度和尼泊爾,實地瞭解聖雄甘地和德蘭修女的事跡,及後爭取「八八直選」,直到今天放下高薪厚職推動公平貿易,正如趙善榮所言:「我心中仍有一把火──仍有夢想。」9月26日「閱讀雲彩」分享會的晚上,香港公平貿易動力總監趙善榮先生,與我們細說生命何能因夢想而依然年青有勁。

燃點:啟蒙的FES青蔥歲月

 「讀大學時,我返教會還不是太穩定。其後跟當時在FES1工作的翁偉業以歸納法查經,同時也接觸了很多有心人,明白信仰非但不僅是個人的事,也不單只停留在『講』的階段,在耶穌的生命和使命中,我看到關心社會和回應社會的重要。」
 
人生並不廉價,趙善榮的精彩人生也許就是在此時孕育和牽動。畢業後,他將這個從查經裡獲得的信念落實成一個社關團體。1987年,趙與大學團契的弟兄姊妹成立了「基督徒關懷香港學會」,這學會用了二十年時間關心香港、回應本地事務。
 
「成立之初主要是為了推動『八八直選』,且那時中英談判剛開始,人心虛怯,所以我們盡量推動大家關心香港,與其他團體合作,推動香港的民主進程。到今天,爭取多年,我仍有一個民主夢──希望全面落實香港的民主化和進行普選。」
 
「這些廿多年一齊努力的戰友,雖然今天都各自面對工作、家庭和其他的壓力,但仍然在艱難中有所堅持,這很鼓舞我。」

掙扎:迷惘的年薪百萬IT日子

 除了是「基督徒關懷香港學會」的成員以外,趙善榮在工作上是個IT人,後期的年薪更是過百萬,但在39歲那年,他毅然決定放下大部份人欽羨的收入,踏上人生新一頁。
 
「那時收入不錯,但不是自己最想過的生活,也不覺得是應該過的生活,有時放工後有一種很強烈的孤寂,不知為何如此過日子。經過多次掙扎、考慮和沉澱,最後決定停下原有工作,重拾生命──我知道自己若不放下工作,我永不會知道繼續下來應做甚麼。」

改變:頓悟的領受召命旅程

法國文壇祭酒普魯斯特(Marcel Prous)曾說過:「真正的發現之旅,不在探訪新風景,而是擁有新視野。」放下原有工作後,趙善榮花了15個月時間,在旅行中開拓、反思和沉澱。踏遍了中南美洲,最後成了改變他生命的旅程。
 
「在香港工作時,我們都習慣了做強者,不需要人幫助,但在旅行時你『人生路不熟』,就得學習接受和贈予,在香港,我們其實很容易產生不願意幫助別人,也不喜接受幫助的封閉心態。」
 
「其實我大學畢業時已到過印度和尼泊爾,尋索聖雄甘地和德蘭修女的腳蹤和事蹟,但在這15個月裡,我卻明白和體會了上帝的“Calling”──呼召我去服侍弱勢國家的貧窮人。」

委身:關懷的公平貿易

「有次在去危地馬拉的旅途上,我發覺有些咖啡農,一家人工作整天,用了10多個小時揀咖啡豆,才賺到1美元──他們很努力地工作,但仍不能養生,受到極不公平的剝削,於是我回來便想:有甚麼可幫助他們?遂開始參與『公平貿易』。」
 
「2005年12月,『香港公平貿易動力』正式成立,幫助遠方以及中國大陸的貧窮人,也致力教育港人和分享關心貧窮者的資訊。其實『公平貿易』的核心訊息,就是將公道還給那些很勤勞,但卻未能獲得公平回報的生產者。」

「香港在『公平貿易』的進展其實比西方國家慢,如英國已進行了20多年,已有4,000多家教會是公平貿易的夥伴──我們仍有很多空間可以努力!」不過一如趙善榮所言,「公平貿易」最困難的地方,其實是在挑戰我們的生活態度:在購物的時候,我們是否願意尊重生產者的勞苦,而付出多一點的成本和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