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有關修訂婚姻及家庭定義的爭論
早前有雜誌以「多元成家」為主題,描述五種不同的家庭組合:傳統的圍村家族、同性伴侶、人與動物、跨種族婚姻,外傭與僱主。將寵物,外傭視為家庭成員,建立同性家庭,都是以提倡大愛為前題。
早前有雜誌以「多元成家」為主題,描述五種不同的家庭組合:傳統的圍村家族、同性伴侶、人與動物、跨種族婚姻,外傭與僱主。將寵物,外傭視為家庭成員,建立同性家庭,都是以提倡大愛為前題。
本文嘗試從一些國際公約以及香港的法例,審視家庭的定義;家庭與社會的關係;以及家庭的相關法例,從而指出其背後所隱含一套社會對於家庭價值的理念。
一些支持性解放和同運團體近年在台灣推動所謂「多元成家」,簡而言之,就是要打破一直以來社會組成家庭的一些基本元素,包括透過婚姻、血緣、領養和姻親關係而形成的一種人與人之間的親密關係。在親疏有別的前提下,家人成為我們在時間、精力和金錢皆有局限的情況下,優先要關心的對象。
踏入七月中旬,隨著學生最期待的暑假來臨,相信為人父母的已為子女安排了連串的暑期活動,讓子女過一個充實的假期。一直關注香港的性教育情況的明光社,特意在暑假期間舉辦了兩場親子性教育工作坊,寓學習於遊戲,讓父母與孩子一同在遊戲中學習性教育。
「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的 神是獨一的耶和華;你要全心、全性、全力愛耶和華你的 神。我今日吩咐你的這些話,都要記在你的心上;你要把這些話不斷地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或行在路上,或躺下,或起來的時候,都要談論。你也要把這些話繫在手上作記號,戴在額上作頭帶。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失禮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動怒,不計較人的過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愛是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存不息的。
婚姻,在不同時間及不同文化中,以不同的方式呈現。婚姻雖然看似社會上一個很穩定和基本的制度,但實際上內裡的定義和細節是會隨時代而改變。婚姻與生育、家庭、教養孩子、建構男女性別角色、性生活等的關係,並不是如想像般必定包括所有。
相信沒有人會反對兒童有權享受特別照顧和協助,聯合國亦肯定家庭作為社會的基本單元,是兒童的成長和幸福的自然環境,應獲得必要的保護和協助,讓兒童在幸福、相親相愛和諒解的氣氛中成長。在兒童成長的過程中,父母絕對是不可或缺的角色。父母與孩子的關係,甚至夫婦關係,對孩子都有著極度重要的影響。
聯合國於1989年11月20日通過《兒童權利公約》(《公約》),其目的是為全面保障兒童生存的權利、受保護的權利及發展的權利等。1994年9月7日,當時的英國殖民地政府將《公約》伸延至香港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則於1992年3月2日追認《公約》,並於1997年6月10日再次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