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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進社區關懷露宿者
臨近2015年末,我們陸續迎接冬至、聖誕及新年這幾個佳節,市面上洋溢喜慶氣氛,大家都為了家人朋友籌備禮物。然而,在歡欣愉快的節日裡,當我們興高采烈與至愛相聚慶祝時,卻有不少人瑟縮一角,又或是徹夜孤單地躲在快餐店內。他們就是一群露宿者,又或被稱為無家者、麥難民。
舞台教官
筆者從前當中學老師時,教授英文及經濟科,每年都花不少時間,替學生補課,希望他們在中五會考獲得好成績,順利升上預科。
然而,成績便是一切嗎?
那些力有不逮,又或者志不在書本的同學又如何呢?況且讀書成績雖是重要,但品格培育亦不可少;我可否透過課外活動把兩者結合呢?
論同性戀比喻的鹽和醋
有人認為同性戀好比慣用左手的人。雖然多數人慣用右手,慣用左手的人較少,但左撇子並非低人一等,從而解釋同性戀者有平等尊嚴。然而,同性性行為並沒有因為大家重視人的平等尊嚴,而自然在倫理上變得無分對錯。相反,慣用左手卻沒有道德爭議。
是阿姐還是阿四的家傭…
相信大家都有這樣的印象:逢週末週日,不論在中環皇后像廣場、維多利亞公園,或是平日沒甚麼人去的休憩地方,都成為了在港工作的外籍家庭傭工(Domestic Helper)[1] 的聚腳點。當「姐姐」在香港已差不多是「居家必備」時,我們也應了解一下香港的家傭制度的發展歷史。
香港還真有偶像文化?
偶像文化究竟是甚麼?如果我們以字面理解的話,偶像可解作「一種人創造的對象,以某種方式崇拜。可能在宗教或娛樂的圈子出現。」[1] 若以這定義來看的話,香港偶像文化其實遠遠未至於此。
人權與共善的平衡
爭取「平權」是世界的大趨勢,在一個現代文明的社會,作為基督的追隨者,捍衞弱勢者的權益是責無旁貸的。不過,當某些羣體的訴求與另一些羣體的權利,以及社會的整體利益有矛盾時,如何努力平衡人權與社會共善,比不斷強調一方面的權利更為重要。
為孩子帶來更美好的世界
為人父母者,總會著緊孩子的需要,希望為他們提供最好,但因社會「吹」著不同的風氣,令父母在培育孩子的過程疲於奔命。怪獸家長、現代「孟母三遷」,又或是月花數萬元報讀興趣班等等,都呈現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贏在起跑線或 終點。說到底,其實那些提升孩子競爭力的行為,無非是希望孩子能有一個美好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