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操守
傳媒工作者為專業人士,傳播的資料、訊息對市民大眾具有不少的影響力。所以他們應有其操守,應以求真、公平、客觀、不偏不倚和全面的態度處理新聞材料,確 保報道正確無誤,沒有斷章取義或曲解新聞材料的原意,不致誤導大眾。傳媒工作者應尊重個人名譽和私隱,並應保護消息來源。亦致力避免利益衝突,不應受其個 人、家庭成員、機構、經濟上、政治上或其他利益關係所影響。
當傳媒成為老闆的工具,傳媒生態便被嚴重扭曲,令人遺憾的是業界一直以來只將政府作為箝制新聞自由的最大敵人,卻忽視傳媒老闆在興風作浪的危險。而更令人遺憾的是記者敢於挑戰任何人,包括特首、高官、議員和大地產商,卻不敢違抗他們的老闆。
特首選舉在提名階段經已好戲連場。過去數周,「黑材料」不斷鋪陳,若當事人支吾以對,不願坦白,便會有更多「黑材料」像牙膏被擠出一般,逐少逐少,但愈擠愈多,逼他們不得不就範。要是砌詞狡辯,肯定會被更徹底和深入的報導,弄得當事人加倍尷尬,無地自容。
本是一場君子之爭,為的是要爭取出任香港最高領導者的職位,為市民服務,現在卻只糾纏在一些不光彩的過去事件之中,什麼政綱都無暇介紹,令整件事變質,失去應有的神聖和莊嚴。
「黑材料」鬧劇更愈演愈烈,連現任特首也不能倖免,慘受圍攻,以致要在立法會上向全體公務員道歉,最終會否晚節不保,還要看下回分解。
去年農曆年前夕,有電影商竟肆無忌憚於年宵市場中,出售與電影相關的意淫宣傳產品,引起公眾嘩然。由於年宵市場乃男女老幼閒逛的地方,本社認為,在場內售賣色情物品,會對未成年的男女及兒童造成不良影響。
於是,我們即時去信投訴電影商,也同時公開譴責食環署縱容歪風。去年11月,本社又再次發信予食環署,表達我們對2012年年宵市場的關注。終於,食環署在今年年宵市場的競投條件和規則中,重申商戶不得在攤位內陳列、展示、提供銷售或售賣該條例下第II類(不雅)或第III類(淫褻)的物品。
免費報章《爽報》在9月面世,由於有關報業集團過往在香港和台灣的辦報作風皆以渲染色情暴力為賣點,因此,我們一直密切注視其出版。果然,該報在創刊當日便「無性不歡」,在新聞、副刊、小說、漫畫、天氣以至通勝皆以露骨的色情及性感女郎作賣點,於是我們即日便發出公開譴責,之後聯同一些家長、教育和宗教團體採取一連串行動,包括召開記者會、到報社抗議和街頭簽名,呼籲《爽報》立即停止渲染色情暴力。
壹傳媒在9月中推出免費報紙《爽報》,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在短短一星期已接獲超過100宗有關《爽報》內容不雅、淫褻、暴力及鼓吹賭博的投訴。9月20日《爽報》的一篇色情小說更被淫褻物品審裁處暫定為第II類不雅物品,根據法律,向18歲以下青少年發布不雅物品,首次被定罪,可被罰款港幣40萬元及監禁12個月。
淫審處這次的裁決不代表所有《爽報》在法律上是一份「兒童不宜」的物品,因為被評為「不雅」的只是9月20日的那篇文章,其他日子的《爽報》在法律上仍然是適合所有人士閱讀的物品。而且發行人亦可提出覆核的要求,所以該篇小說在法律上是否「不雅」,仍有待定奪。
每次見到藝人或知名人士被偷拍的報道時,未知會否令大家想起奧威爾(George Orwell)在《1984》中所提及「老大哥在看著你」的社會:人民都身處一個可見可感,常被人監視的社會?其實「狗仔隊」之名是沿自50年代本港CID負責跟蹤查案的「小狗隊」,惟近年這種手法卻被套用在傳媒身上,形成偷拍偷窺文化,甚至有市民加入模仿。
明光社在今年8月12日舉行了「狗出沒注意」研討會,邀請了前狗仔隊攝影記者歐建樑先生(行內人稱春麗)及香港中文大學新聞系及傳播系導師梁麗娟博士,與大家探討狗仔隊對新聞界及市民的影響。
記者的職責是尋求真相,並將事件如實報道。而對於報道自殺個案,因著背後可能有很多複雜的原因,媒體更須加倍小心,以免對當事人的親友造成更深的傷害,並對公眾造成不必要的影響或情緒煽動,甚至引起模仿自殺行為。
911轉眼10年,對於飛機直插世貿中心的畫面相信不少人記憶猶新,傳媒的影響和震撼力可想而知。正因如此,人人皆想利用傳媒,無論是政府、政客、大財團、小市民、壓力團體、甚至恐怖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