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性侵犯

性教育愈早愈好

熊嘉敏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02/05/2024

36歲的藥房銷售員多次強姦八歲的女兒,並且逼她替他口交。他否認兩項強姦罪、對16歲以下兒童猥褻行為罪及非禮罪,事主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對於出庭作供感到焦慮,深恐遭受父親的報復。心理創傷報告建議她接受持續的精神科治療及心理輔導。被告不認罪使女兒需要作供指證,這讓她感到焦慮,無法上學並且曾有自殺的念頭。審訊裁定被告六項罪名成立,判囚15年。

「身體是寶貝」預防性騷擾遊戲卡

張勇傑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31/03/2022

明光社於2020年獲得兒童事務委員會「兒童福祉及發展資助計劃」的資助,開展「童途有愛:保護幼兒身心靈計劃」,製作一系列適合幼稚園與初小學童的防範性騷擾教材,供學校及家長使用,務求家校合作,以有趣的形式,加强兒童自我保護意識,預防性騷擾和性侵犯,讓小朋友能健康快樂地成長。

意見書:《涉及兒童及精神缺損人士的性罪行》公眾諮詢

致: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

  

意見書:《涉及兒童及精神缺損人士的性罪行》公眾諮詢

 

 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在2016年11月發表《涉及兒童及精神缺損人士的性罪行》諮詢文件(《諮詢文件》)。本社就《諮詢文件》中涉及兒童性罪行和涉及精神缺損人士性罪行的改革建議,提出意見如下:

兒童的性罪行

本社同意《諮詢文件》中就加強對兒童免受性侵犯的原則及一些建議,包括新增“安排或利便干犯兒童性罪行”的罪行(建議15)及新增“為性目的誘識兒童”的罪行(建議22),以及原則上同意法例應同時保護男童(建議2)。但是,本社對《諮詢文件》建議取消現行《刑事罪行條例》[1]的一些罪行有所保留。

建立正確意識 支援性侵受害者

張勇傑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 (性教育)
03/05/2016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轄下的風雨蘭熱線,去年接聽逾千個求助來電。在近500宗可跟進個案中,約六成涉強姦,四成涉非禮及性騷擾。性暴力受害人在受到侵犯時固然受到傷害,亦往往因著害怕別人的眼光,或擔心影響工作,而選擇沉默以對。

對抗人口販賣的一點燭光

舉辦日期: 
20/05/2016
柬埔寨是其中一個人口販賣猖獗的國家,當中涉及很多性侵犯及性剝削,更可悲的是大部份受害者都是天真無邪的小孩。因著當地的貧窮及重男輕女的價值觀,令很多被販賣的女孩自小便失去上帝從創造時已賦予她們的尊嚴及價值。面對人口販賣的情況,我們不應因為感到太遙遠便無慟於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