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傳媒

2006傳媒事件簿

郭卓靈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15/01/2007

一年瞬間又過了,來到年尾,又到盤點結算的時候!回顧二零零六年,有關傳媒操守失當,如報章、雜誌、電台、電視節目及互聯網所發生的事件,如雨後春筍,不停地出現、被投訴、被討論……最終又被遺忘。此刻就讓我們回顧一下零六的傳媒大事,細想作為受眾,這一年我們看過了什麼?

2007年度傳媒生態調查報告

明光社資料室
23/02/2008

「反色情暴力資訊運動」由十七個教育、宗教、家長教師會及社會服務團體組成,為青少年能夠有一個免受不良傳媒資訊影響的健康成長環境而努力,由2002起,我們每年均推行香港傳媒生態調查,以反映教師、社工、中學生對傳媒各種問題的意見。
 

懷孕不能「肥」?

郭卓靈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12/10/2007

近來城中的報章雜誌,對於某位剛為人母的豪門太太及其千金作詳盡的報導,部份傳媒更追訪她們,以「升cup」、「谷胸」,甚至「超cup餵奶」等作為文章標題。而另外亦有一些剛為人母的女藝人,見報時被形容為「產後脹爆」、「肥爆」、「水桶身型」……對她們的身材作出多番的挑剔。
 

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

陳燕萍
明光社署理高級項目主任
15/05/2007

2007年5月3日,多份香港報章的港聞版都報道一名二十二歲的楊姓少女,疑慘遭精神病發母親放火燒死的家庭悲劇,某幾份暢銷報章將這則新聞用作頭條,還大字標題及附上一幅楊女被急救的大相片,相中人全身被薰黑,部分身體組織燒成炭,衣服亦被燒成碎布貼在身上,甚至清楚看見其右手被嚴重燒傷,皮開肉裂,看見相片,令人非常心痛!試想想死者是你的親友,當你看見報紙上的照片,你有何感受?相信,一定比不認識當時人的局

持平是傳媒的天職

蔡志森
明光社 總幹事 (前香港電台高級記者、香港電台節目顧問團成員)
26/01/2007

    若果一個有宗教信仰或不贊成同性戀的記者,在報導同性戀問題時,只訪問一些濫交的同性戀者,以及一些反對肛交人士的意見,大家一定會認為這個記者不夠中肯和專業。

《蘋果日報》刊登目睹母親被殺的八歲男童照片,有必要嗎?

陳燕萍
明光社項目主任
18/03/2006

本周初(三月十三日)在深水埗發生了一宗兇殺案,案中一名三十七歲男子和一名三十三歲女子死亡。事發前一名年約四十歲男子進入事主的單位,挾持屋內一名六十五歲女子及八歲男童。到晚上約八時三十分,當三十三歲女子和其三十七歲男友返回單位時,被一直留在單位內的男子用刀襲擊。兇徒事後離開現場。案件仍在調查中。

明光社就報業自律委員會之初步回應

明光社資料室
27/01/2005

1. 本社認為過去幾年報業侵犯私隱;渲染色情暴力;以及違反專業操守的情況並無顯著改善。一些社會團體及小市民面對傳媒不負責任的失實報導,甚至被傳媒欺凌卻缺乏有效的申訴途徑。(例如嚴重侵犯私隱的狗仔隊、不擇手段的採訪手法、用不正當手法獲取當事人的相片和私人信件並予以公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