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懷孕不能「肥」?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12/10/2007

近來城中的報章雜誌,對於某位剛為人母的豪門太太及其千金作詳盡的報導,部份傳媒更追訪她們,以「升cup」、「谷胸」,甚至「超cup餵奶」等作為文章標題。而另外亦有一些剛為人母的女藝人,見報時被形容為「產後脹爆」、「肥爆」、「水桶身型」……對她們的身材作出多番的挑剔。
 
還記得數年前有瘦身公司以怪獸「哥斯拉」在城市四處破壞的平面廣告,來形容剛生產完的母親,走在城市中會影響市容。其實,懷孕、生產是偉大的天職,母親在懷孕其間必會吃得多,身體也會吸取營養,身材有所改變仍是正常的事情。傳媒追訪藝人,或報導豪門家庭的幸福,就算是娛樂公眾,也不必要扁低女性,以嘩眾取竉的「有色」及負面字眼來形容這些母親,此等對母親這神聖身份的侮辱行為,市民大眾應該予以強烈譴責。
 
此外,許多傳媒常以不必要的偷窺意淫的「性」字眼來報導藝人新聞,以批評角度挑剔他們,或用「粗語淫詞」作雜誌的標題和描寫圖片,只將報道的重點集中於男女性的身體或以意淫角度描寫事件。此舉不但侮辱藝人,一些讀者長期閱讀,被潛移默化後,對人或事的看法會變得更挑剔及片面,並會影響他們對男女性的價值觀。
 
男女性的美,本來就不應單靠外表。但經過傳媒長時間「吹毛求疪」,將著眼點只放於男女性身體的「幾處地方」後,現時許多男女都變得十分著重片面的「美」:男的要「大隻有型」,女的要「曲線玲瓏」;甚至想追求「零瑕疵」,以整容改造身體。但他們可有想過自己的內在美是否有進步?自信是否只憑外表?思想可會只被傳媒牽著鼻子走,失去自我?
 
面對著各式各樣「語出驚人」、「取材意淫」的報章雜誌,我們不應姑息,更不應作「幫凶」,我們有選擇權去反映我們的價值觀,拒絕購買報道手法不健康的傳媒,共同為改善傳媒生態而努力!

相關文章

序:摸著石頭過潮流

潮流達人入門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31/10/2023

「青年人潮甚麼?一知半解啦!」作為家長、老師、導師和青少年牧者,要貼近潮流談何容易,但若不了解潮流而想和年青人溝通更不容易,因此,為了愛、為了關心,嘗試摸著石頭踏入潮流之中,更多認識年青一代面對的世界和衝擊,是拉近彼此的距離,跨過一些溝通障礙的有效方法。

提起斜槓、躺平、抖音、selfie(自拍)、後宮遊戲、異世界和《鏈鋸人》等等,大家的了解有多少呢?或者大家的了解程度又是否足以和年青人打開話匣子呢?為了協助大家可以在令人眼花撩亂的潮流世界之中找到一些焦點,本書主要會和大家分享一些我們的同工在學校推動傳媒教育的時候,較多接觸的話題,以及當中引申出來的一些生活信念和態度,其實,年青人的喜好,與他們人生觀和價值觀亦有千絲萬縷的關係,想了解他們,就要了解這些潮流背後反映的世界。

潮流可以是洪水,將掉以輕心的人一下子沖走,但潮流也可以是激流,讓身處其中的人享受漂流的樂趣。「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潮流亦然,與其因為不了解而擔心、憂慮,不如多些探索、領略,既能認識流行文化,又可以享受與年青人更易溝通的樂趣,當然,這本小書不過是一個引子,若大家想了解更多,可以瀏覽明光社的網頁,或邀請我們的同工主領相關的講座,讓我們與年青一代一起開展潮流之旅。

女囚犯被迫與生理男性同囚 美懲教部門以宣傳避孕應對

22/08/2023

美國加州在2021年實施了SB132法案,根據新法例,加州監獄系統中的跨性別、雙性人和非二元性囚犯有權依據他們的性別認同選擇被安置在男子監獄或女子監獄中,當局不再依據他們的生理性別來分配囚室。根據加州懲教局(The 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Corrections and Rehabilitation)向媒體披露的數據,截至2022年5月23日,在加州的監獄中,有超過300名自稱為女性的生理男性囚犯,要求轉移到符合他們性別認同的監獄,其中39人的申請獲批。

根據女性組織「女性解放陣線」(Women’s Liberation Front)的報道,2021年7月,加州中部女子監獄的醫療診所有宣傳海報向女性囚犯介紹各項避孕資源,如避孕套及避孕藥,官方似乎默認了,當有自稱為女性的男性囚犯被允許轉移到女子監獄時,女性應該預期自己會遭強姦。女性解放陣線又指,加州懲教局要求所有申請轉移到女子監獄的男性必須參與一個課程,學習如何應對與女性共處的恐懼。

自稱女性的男性用他們的陰莖對女性進行性侵犯,這些犯罪記錄卻被算到女性的頭上,這令美國的犯罪數據在轉變。跨性別激進主義份子聲稱,「跨性別女性」應該被安置在女子監獄中,以保護他們免受危險的男性囚犯的侵害,但這也正正是許多女性主張跨性別女性(男性)不應該被安置在女子監獄的原因,為了保護女性免受危險的男性囚犯侵害。[1]


[1] Janice G. Raymond, Doublethink: A Feminist Challenge to Transgenderism (North Geelong, Mission Beach: Spinifex Press, 2021), 143–147; “SB 132 – The Transgender Respect, Agency, and Dignity Act,” The Justice Firm, last modified March 31, 2023, https://www.justice-firm.com/blog/sb-132-the-transgender-respect-agency-and-dignity-act/; Fred Lucas, “By the Numbers: How Many Men in California Prisons Identify as Women,” The Daily Signal, last modified June 14, 2022, https://www.dailysignal.com/2022/06/14/by-the-numbers-how-many-men-in-california-prisons-identify-as-women/; Caroline Downey, “Ninety Percent of Transgender Transfer Requests to California Women’s Prisons Denied,” National Review, last modified June 15, 2022, https://www.nationalreview.com/news/ninety-percent-of-transgender-transfer-requests-to-california-womens-prisons-denied/; “CA WOMEN’S PRISONS ANTICIPATE PREGNANCY AFTER FORCING WOMEN TO BE HOUSED WITH MEN,” WOLF, last modified July 15, 2021, https://womensliberationfront.org/news/ca-womens-prisons-anticipate-pregnancy-sb123;端小二:〈美國加州囚犯可按其性別認同分配監獄,引起女囚犯集體訴訟,你如何看?〉,端傳媒,2021年11月30日,網站:https://theinitium.com/roundtable/20211130-roundtable-international-transgender-jail-law/(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8月15日)。

從台灣#MeToo運動看網絡媒體的禁聲現象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03/08/2023

自從Netflix將台灣劇集《人選之人——造浪者》上架後,台灣社會引發一連串的#MeToo事件,不同界別的人士紛紛公開以往被性侵或性騷擾的經歷,從政界到演藝界都無一倖免。當然,勇敢地指證他人曾侵犯自己,是一件值得欣賞的事,起碼可以避免日後出現更多的受害人,但當這些言論,無論是表達個人的經歷或澄清,只要出現在網絡上,大眾便會議論紛紛,誰對誰錯,一時之間都不容易弄得清楚。在這種情況下,一旦大眾的言論傾向支持某一方,另一方的回應頓時會變得軟弱無力,甚至出現禁聲的情況。筆者在此預先聲明,本文並沒有意圖將責任加諸受害者,只是想提供多一種可能性去面對公眾言論。

於網絡上發表言論,在網絡多元的社會下,很容易引發所謂的「公關災難」。公關災難源於發言者的言論對其所屬單位及形象造成的負面影響,後續情況就是不斷收到負評,甚至是攻擊性言論。當然,引發公關災難的條件並不一定是發言者真的做錯了甚麼,而是某些人或網民因為該言論不討自己喜歡及先入為主等理由而蓄意公審相關人士。而公審,正正就是用壓倒性的輿論來攻擊他人,這同時也是屬於網絡欺凌的一種。然而,當我們留意別人在網上的言論時,以中立的態度應對是否在新一代網絡多元的社會下是不可能發生的呢?當我們崇尚「無罪推定」的法律原則時,卻會否在網絡上成為了「有罪推定」的舉證者?

台灣近日的#MeToo運動正正就是一個好好審視網絡禁聲現象的例子。過往數個月的#MeToo事件接連不斷,特別在政壇中的性騷擾事件,在20多天中,已經有多位政治領袖遭到指控。[1] 不過,最引人注目的應該就是演藝界的性騷擾事件了。在6月上旬開始,藝人許傑輝、宥勝、黃子佼、炎亞綸以及陳宣裕(NONO)等人分別被指控曾經性騷擾他人。

其中黃子佼的回應最為觸目,因為他先後在臉書發佈三段回應性侵指控的影片,除了向眾人坦露自己的成長史,讓自己的性格變得扭曲,兼向公眾道歉,並且在道歉之餘,也順便地透露圈內其他藝人的私生活,[2] 其中他指出:「他們都沒有錯嗎?只是因為他們不是metoo嗎?我不管,我就是要說出來,管你們去死,反正也沒人管我去死。」[3] 他的意思似乎是,為何其他人不道德的私生活可以倖免指控,而自己就因為性騷擾這不道德的行為被指控呢?在此,人們就會對黃子佼生出這樣的印象,雖然有道歉,但也想拖其他人下水,顯得他的道歉不太真誠。後來,據悉黃子佼因承受不了輿論壓力而有自殘的行為,直至7月19日,即事件發生後的一個月,黃子佼再次現身社交媒體發表長達萬字的表白,不過重點不在於內容,而在於引言:

「這是一篇,寫了近一個月的文章 。這不是傳統的道歉文,比較接近日記文,但該致歉的,絕不會少。很抱歉它遲來了。而且,是瀑布文。起起伏伏,兩萬字上下,極長篇(所以這次我沒辦法〔一〕如既往齊頭齊尾)。

關於本文方向與字數多寡,我自認,什(甚)麼範本都不適用。而且,肯定無法滿足所有人。所以,我真心選擇我手寫我心,百分之百發自內心誠心。邀請~仍願意理解我的、給我機會的人,深入探索。

首先,如果您想閱讀,我懇求您先看完以下提醒,再往下,好嗎?」[4]

說白了的意思就是,若然已經有自己的立場,不再給他機會的人,不用再看下去,因為有這樣的前設,他已經再沒有說話的權利,就如被禁聲一樣。

而另外一個鬧得最沸沸揚揚的指控,就是有關藝人陳建州(黑人)涉嫌性騷擾事件,事情還涉及其太太范瑋琪,范也是一名女藝人。陳建州被一名前《黑澀會》成員周宜霈(大牙)指控性騷擾後,陳建州對大牙提出索償,後改為控告對方刑事誹謗。因陳建州對於任何性騷擾指控皆堅決拒認,而其太太亦力撐丈夫。不過輿論亦未有轉向,甚至將矛頭直指其太太范瑋琪身上,疑受事件影響,范的個人演唱會原定9月8日在台北舉行,最終亦被取消。大批網民亦在兩夫婦的社交媒體發表攻擊性言論。牽涉#MeToo事件、被指控的人,彷彿他們的語言已經失去其能力,只能單方面接受攻擊。

以上兩個性騷擾個案都未經審理,也沒有具體的證據指證涉事藝人。當然,愈多人對同一人提出指控,他們真的有犯下罪行的可能性會較高。但事實是,可能性高並不是百分百的肯定,人們心中第一時間便將被指控的人定罪,而往往在網絡媒體都會發生類似的情況,單方面的言論壓倒性地掩蓋其他人的聲音,網民未審先判地認為單方面的指控就是真相的全部,造成禁聲的亂象。我們可以關心提出指控的受害者,但不代表受指控的人必定有罪。在沒有任何具體證據以及判決前,我們能保持中立的心態去看待網絡上的言論嗎?這種亂象一旦延燒至支持自己丈夫的太太時,難道信任自己的丈夫,支持自己丈夫也是錯的、也有道德上的爭議嗎?在我們高舉「無罪推定」的時候,自己又有否虛偽地未審先判?而弔詭的是,近日又發生了另一宗事件,對於YouTube頻道微辣前經理輕生一事,有KOL提出:因為社交網絡不是法庭,所以「網民看到的就是證據」,有關的言論,難道是鼓勵大家要為一些自己不清楚的事也選邊站才是正確態度?

一些台灣新聞網站,例如「民視新聞網」,往往會在其報道下方,寫上一句提醒讀者:「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1] 祝潤霖:〈台灣MeToo怎燒起來的?從輝哥到資政「人選之人」政壇真實版一次看〉,中時新聞網,2023年6月22日,網站: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622000066-260407?chdtv(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7月28日)。

[2] 黃笙:〈懶人包來了!黃子佼聲明「2萬→120字」精簡濃縮 7大重點一次看〉,民視新聞網,2023年7月20日,網站: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3720W0064(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7月28日)。

[3] 胡冠廷:〈台灣藝人MeToo總整理》許傑輝、宥勝、黃子佼承認性騷!炎亞綸抵士檢複訊、NONO遭控妨礙性自主〉,風傳媒,2023年6月29日,網站:https://www.storm.mg/lifestyle/4809498?page=2(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7月28日)。

[4] 黃子佼,facebook,2023年7月19日,網站: https://www.facebook.com/2015GOGOGO/posts/835586181255224?ref=embed_post(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7月28日)。

 

重新敘事,重尋生命意義

──專訪彭順強博士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27/02/2023

看到不少年輕人輕生的新聞後,與專於輔導,推動靈修和屬靈導引的彭順強博士(Daniel[1] 談及如何幫助青少年面對生活與學業壓力或親友離別等逆境,他指出與青少年以敘事治療法(Narrative Therapy)的方式傾談,可能會令他們有所啟發。

生命意義可重新改寫

明光社

Daniel認為每個人做事背後都在尋找自己的身份(identity),思想自己生命的意義在哪裡,亦為著自己生命的意義和價值而存在。如環境已變得很荒謬,預計將來「客觀的世界」也會變得很灰暗,如疫症、戰爭等事件未終結又連連發生的時候,我們既不能改變環境,就要找一個「主觀的意義」出來。

「這是很主觀的,面對同一件事,每人找出來的『意義』都不同。」導師要問當事人當時基於甚麼意義或價值而生活,而當下的自己正在擁抱甚麼價值而成為現在的自己?在Daniel的回憶中,以往的導師向不同的人提問後,綜合出來的原因和價值,多數是因為「愛」或「有意義」,才能叫人好好活下去,並且可以為他人而犧牲,其價值觀與基督教十分接近。

「身邊的人可以幫助一個人去創造意義或帶來一個意義。」Daniel提到一個人的故事及其生命的意義可以再改寫。「找出曾在當事人生命中有重要貢獻或曾為他帶來啟迪的一些重要的人,歸納他們如何在當事人的生命構成意義或價值,成為當事人的參考、比較和對話,幫他再重看自己的人生。」

「敘事」三個重要方向

Daniel認為當事人要學習聆聽,才能知道其他人如何看生命。不是他自己,也不是他生命中出現過的某個人,而是其他身邊的人如何看生命,這是值得當事人參考的。不同人的意見、故事,放在自己裡面,可作比較及「對話」。如提出一些問題:為何一些人會比較積極?為甚麼有些人在面對坎坷經歷時接受到,並可以發奮面對呢?就讓別人的故事回應當事人,讓當事人繼續發問,繼而「對話」。

Daniel指出,「敘事」有三個重要方向:第一,幫當事人了解自己的價值觀,發現自己一直重視的意義、在堅持甚麼;第二,一些曾在當事人生命很重要,建立過他,啟發過他的人,看看這些人今天對當事人有甚麼意義;第三,身邊的人有甚麼聲音?有沒有不同的想法?他們如何做?他們又會怎樣回應當事人現時的做法?當事人可在當中「對話」,尋找啟發。

這種方法能為當事人製造多幾個向度看自己的生命,不再單單困在自己的看法中,而是能夠拉闊視野,幫他重建他的生命與價值。正因為這是從自身故事開始,加上以往重要的人及身邊的人的故事,所以這是以多角度、重疊別人故事去看自己的生命,並為自己的生命重寫另一個版本的故事。

「每一個人的生命中都有一個或多個主導的故事(dominant story),而敘事治療法就是幫人去找出生命中另一個有可能性的故事(alternative story),不一定要跟著以往主導的故事前行。」Daniel解釋,因為這些主導的故事往往有很多問題和困難存在,如能夠引導當事人去看故事的另一面,便有幫助。「就是從上述三點:自己的價值、曾建立當事人生命的重要人物的生命,以及現在身邊的人各樣不同想法,參考他們的故事,發掘出自己另一個故事的可能性。」Daniel認為這些alternative story是集合不同人的故事及看法的參考,這些參考在感受上比較能觸動情感;因為當中可能與當事人的故事有很多相似的情況,是他真實故事的另一個面向和可能性。

從閒話家常出發

這類把生命故事化並重寫的敘事治療法被稱作「治療」,是否一定要有專家在場才能進行?Daniel認為其實誰都可以問,就是看到一個朋友很不開心,都可以問問對方:「在你的生命裡,有甚麼讓你覺得開心的故事?這些事對你現在有沒有啟迪?」、「你的生命中有沒有人能啟發你呢?他們的故事是怎樣的?」、「你身邊有人的際遇和你很相似,但他們面對的方法和你又有何不同?」又或者問「有甚麼價值讓你覺得重要?有甚麼值得堅持?」等等。這些都是閒話家常的話題,但又可以是好的開始,讓他自己去深思和發現自己更多。他更提出,就算是在發問的人,也可以分享自己的故事,聆聽對方的故事,互相影響。

發問、聆聽與分享,這些都是大家能做到的,分享故事(有時間、地點、人物)和交流的方式應該十分適合年輕人。過程中不會說教,只希望與對方互動和讓對方獲得啟發,改寫並使之產生新的、較少問題的生活敘事,以支持當事人生活中較喜歡的價值觀、行動和方向。

當人們能夠看到自己的方向、價值觀、覺察到自己以往的特定生活與思考方式,傾談者可以協助當事人脫離他認為會讓自己與他人的生命枯竭的生活與思考模式,並能讓他對未來產生好奇心,想知道自己還可能成為怎樣的其他面貌及發生甚麼事情,好奇還能變成怎樣,繼而發展出主動塑造自己生活的行動,相信自己能夠依照自己的目標而生活。

 

有關「敘事治療」的書籍,大家可以參閱:

  1. 康姆斯、佛瑞德門〔J. Freedman and G. Combs〕。《敘事治療:解構並重寫生命的故事》(Narrative Therapy: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Preferred Realities)。易之新譯。台北:張老師文化,2005。
  2. 懷特〔M. White〕《故事.解構.再建構:麥克.懷特敘事治療精選集》(Narrative Therapy Classics)。徐曉珮譯。台北:心靈工坊,2018。
  3. 列小慧。《敘事從家庭開始:敘事治療的實踐歷程》。香港:突破,2009。

 

(本文原載於環球天道傳基協會的《明報》「談天說道」福音專輯〔2023年2月27日〕,其後曾作修訂。)


[1] 彭順強博士為信義宗神學院神學博士、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Regent College神學碩士及香港理工大學社工碩士,曾任中國宣道神學院講師及該學院基督教靈修學碩士課程統籌。現任加拿大華人神學院溫哥華特約教授,是推動靈修YouTube Channel「彭博靈修」創立人。

曾經刊載於:

明報「談天說道」,27-2-2023

轉變中的挑戰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2/11/2022

轉變中的挑戰

回望過去有時需要勇氣,因為許多酸甜苦辣會像波浪一樣,此起彼伏,令我們的心情久久難以平伏,25年對一個機構來說是一段不短的年日,當中的董事、同工、顧問和合作伙伴已有不少轉變,包括退休、移民、離職、甚至回到天父身邊,不想道別、還須道別!翻開舊照片,大家昔日的熱誠、幹勁、以至青春都能令人心動。慶幸大家曾經一起為香港、為神的國度獻上時間和心力,無愧於我們的時代,無論是回應來勢洶洶的同運、泰山壓頂的賭波合法化、糖衣毒藥般的色情暴力文化,以至岌岌可危的婚姻和家庭價值。我們曾經一起力竭聲嘶地吶喊;過百名的代表在立法會輪流發言;洋洋灑灑地以四頁全版的登報;超過十萬人的聯署;幾千名弟兄姊妹一起上街請願;日日夜夜拜訪官員和游說議員;一年到晚往學校、教會和機構分享。回望過去,難免唏噓,究竟過往所做的有沒有白費?這一切都像寒天飲冰水,點滴在心頭。

我們不會假裝過去幾年香港的變化對我們沒有影響,不會掩飾同工及友好的退休離職和移民對我們的衝擊;但感恩的是神仍看顧我們,仍有忠心的董事、同工和合作伙伴一起為守望我們深愛的香港、宣揚神的國度而堅持下去。我們雖然好像在波譎雲詭的霧中前航,甚至感到天色愈來愈昏暗,但感恩的是仍可以抱著單純的信心,努力學習在不正常的世界做個正常的人,說正常的話,做當做的事,然後安然將一切交託給創始成終的上帝。趁著25週年,但願我們能繼續持守我們卑微的願望:

「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一1-2)

信徒回應社會議題應有的態度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4/09/2022

較早前,無線電視翡翠台播放的《通靈之王》節目引起了一些社會人士的關注,因為該節目將通靈交鬼當作比賽,除了主持人之外,還邀請嘉賓以專家的身份評論參賽者通靈能力的真偽,直接向觀眾肯定及宣揚有關通靈能力和行為的真確性及可信性,間接就是向觀眾推介通靈交鬼的神秘力量,本社就此向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投訴,並且要求無線停播相關內容。  

有人問我們:電視節目從來都有涉及靈異和鬼神的內容,今次大家為何「另眼相看」,特別投訴這個節目,是否有雙重標準?站在宗教自由的立場,為何大家要干預其他人的信仰呢?而在今時今日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的空間正收窄的時候,投訴及向電視台施壓又會否令傳媒在創作自由上有更多掣肘呢?對於以上的提問,我們十分理解,而在投訴的時候已考慮了如何作出平衡。    

首先,包容不等於縱容,自由社會亦有底線,大家可以討論底線在哪裡,但不能見到明明對年青人和社會風氣有害的事情卻視若無睹,噤若寒蟬,連批評和投訴也不敢提出。  當批評和投訴時,最重要的是提出相關的理據和法例,而不是只表達一些情緒性的言論。今次我們作出投訴主要不是有關節目內容涉及靈異和鬼神,因為這類內容在電影、電視和不同的藝術創作中常有出現,作為信徒我們雖然不認同,但在自由社會,只要有關內容沒有違反法例,我們亦只能教導子女不要仿傚,呼籲市民大眾慎思明辨,或者不要收看,正如很多電視節目對婚姻家庭、性關係、賭博、投機、物慾、暴力和仇恨等等的看法我們都未必認同,但不等如便要投訴、甚至要求禁播。不過,通靈交鬼卻是非常危險,家長們不能掉以輕心,雖然該節目開始時有警告字眼指出有關行為並非精密科學,但不過是例行公事,因為主持和嘉賓不斷以權威的姿態告訴觀眾真有其事,明顯是掛羊頭賣狗肉。 

正如有節目就算在開始前有吸烟危害健康的警告字眼,但在節目內卻不斷分享吸烟的樂趣和心得可以嗎?若所有年齡人士都可以買到的報刊,內容含有嫖妓指南,分享嫖妓心得應該禁止嗎?一方面提醒大家吸食大麻的害處,另一方面又詳細分享如何向海外郵購大麻產品合宜嗎?若果在電視教導觀眾如何玩碟仙、筆仙、神打,然後叫青少年不要模仿是否已經足夠呢? 今次投訴,我們是根據通訊局的《電視通用業務守則 — 節目標準》(《電視節目守則》)第3章「一般節目標準」中第11點「迷信」一項,當中提到節目「不得鼓吹對觀眾有不良影響的迷信及超自然事物。以算命、風水、神秘學、占星術、骨相學、掌相學、占卦學、測心術、測字、招靈術等為主或與此有關的節目,不應鼓勵別人把該等活動視為一種普遍被接受用以闡釋生命的方法,也不應使人覺得該等活動為精密科學 。」  此外亦提到「持牌人亦應小心謹慎,以免節目引起觀眾不必要的情緒困擾,例如令觀眾特別是兒童及青少年觀眾過度恐懼及憂慮。」  

一直以來,我們也強調當對傳媒的報道或節目作出批評時,必須提出相關的公共理據,因為傳媒是公器,涉及的不是教會內部的爭議,因此,必須提出公眾人士關心和認同的理據,而不是單從信仰的角度出發,若純粹關於信仰的看法主要應向信徒表達,難以要求政府部門和傳媒機構跟隨。   當作為公共事務去討論的時候,大家應先了解相關的法例、守則和操守指引等等,因為單純批評的話當然可以只講述個人意見,但若要求刪除某些內容、甚至禁播就必須提出公共理據。

對於今次無線推出的節目,我們之所以表達強烈關注,是因為該台是所有年齡人士都可輕易接觸,以及仍有一定影響力的主要免費電視台,所謂能力愈大、責任愈大,在法例的要求會比其他傳媒更嚴格。雖然根據過往的經驗,通訊局的效率很慢,不過,投訴雖然未必能即時阻止節目出街,但投訴的另一個目的,是希望電視台在日後製作同類型節目時知所警惕,畢竟電視台對觀眾意見和公眾輿論亦不能完全視若無睹。在重視消費者權利的年代,我們完全有權以消費者的角度表達意見而作為家長,大家由於關心青少年及兒童的福祉而積極表達意見,更是義不容辭。

資料庫

違反《電視節目守則》會遭判罰

《電視節目守則》是通訊局根據本港法例第562章《廣播條例》第3條而發出。凡持牌的電視節目服務所包含的材料,都必須遵守有關規定。通訊局有權對違反守則規定的持牌人作出適當的處分。過去,曾有電視台,安排藝人在一個節目中食某連鎖快餐店的食物,期間因明顯地展示了快餐店的品牌標誌而遭投訴。通訊局最後裁定電視台違反了《電視節目守則》及《電視通用業務守則—廣告標準》的相關條文,並判罰款15萬元。[1] 另外,曾有供成人觀看的收費電視頻道播放一節目,內容涉及強姦情節而遭投訴,通訊局最後裁定節目違反了《電視節目守則》,因當中的暴力行為屬過長及過份詳細,節目也違反了守則中對描繪強姦及極度色情材料的規定,通訊局向有關公司發出嚴重警告。[2]


[1] 周潔媚:〈台慶節目硬銷炸雞廣告被裁違例 通訊局罰無綫15萬元〉,《香港01》,2016年5月24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22605/台慶節目硬銷炸雞廣告被裁違例-通訊局罰無綫15萬元(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9月8日)。

[2] 〈通訊事務管理局處理的投訴(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公布)〉,通訊事務管理局,2017年12月28日,網站:https://www.coms-auth.hk/filemanager/listarticle/tc/upload/1592/20171228CA_TC.pdf#page=2&zoom=100,116,97(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9月8日)。

世上可有肥美人?

陳永浩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義務)
19/05/2022

在「大家歸瘦」大行其道的今日,肥可以是美嗎?一個電視台「另類」選美節目《肥美人》,叫大家再次認知何謂「肥與美」。其實何謂肥?肥與美有何關係?你真的是肥胖嗎?由肥胖是「罪」,衍生出種種減肥的討論。其實,如何才能好好減肥,保持身體健康?

論到肥與瘦,坊間裡當然有很多標準和看法。不過,我們還是先從《說文解字》入手吧:肥是「多肉也。从肉从卩。」[1] 肥的本義為胖,脂肪多,與瘦相對。而肥也有厚實、茁壯的意思,如北魏賈思勰《齊民要術.種葵》:「人足踐踏之乃佳。踐者菜肥。」當中的「肥」就是指菜生長得厚實、茁壯。肥也可以解作厚重、豐富,如《戰國策.秦策四》:「省攻伐之心,而肥仁義之誡。」,當中的「肥」就有豐富的意思,即豐富地(多多)施行仁義。而除了對於人的描述外,「肥」同時也表示土地肥沃及使土地肥沃,就如《荀子.富國》:「民富則田肥以易,田肥以易則出實百倍。」以及「掩地表畝,刺屮殖穀,多糞肥田,是農夫眾庶之事也。」這些都是指到土地的豐美。連帶與肥相關的詞語,如「肥美」(富裕充實)、「肥缺」(報酬優厚的職位)等,都帶有美好的意思。[2]

相對地,瘦字在《說文解字》有如此解說:「瘦,臞也。从疒,叜聲。」[3] 瘦的本義為肌肉不豐滿、脂肪少,與肥相對。瘦也會用來表達細小,如北魏賈思勰寫的《齊民要術.種麻》:「截雨腳即種者地溼,麻生瘦」,當中的瘦便有細小的意思。同樣地,瘦也表示土地瘠薄、不肥沃,如唐代詩人杜甫寫的〈秦州雜詩〉之十三:「瘦地翻宜粟,陽坡可種瓜。」瘦也表示消損、減少,如杜甫寫的〈無家別〉:「久行見空巷,日瘦氣慘悽。」而由瘦而起的詞語,如:瘦弱(消瘦而衰弱)、瘦削(消瘦、肌肉減削)、瘦骨嶙峋(瘦到骨骼突出可見)等,當中意境真是十分淒涼。[4]

由此看來,今時今日以「瘦」為美的審美觀,在古代中國並非如此,起碼可以說:肥胖並不是一種劣勢,反而讓人嚮往。這可能因為在古代社會中,食物供應既不豐足,亦不穩定,人的死亡率也很高,有著肥胖的身體,就像代表著強壯,富有,豐衣足食。事實上,就如生於唐代,有著中國「四大美人」美譽的楊貴妃,據史籍記載她也是身材豐滿的,參選今天的《肥美人》選美,絕對是冠軍級大熱。而論到婚姻,傳統智慧認為豐滿的女士「好生養」,胖人比瘦人又會更受歡迎(起碼在不少長輩眼中如是)。

然而,在中國傳統裡,瘦/秀美也是有人欣賞的。有名句這樣描述唐代詩人白居易的兩位侍妾樊素和小蠻:「櫻桃樊素口,楊柳小蠻腰」,[5] 這裡說小蠻的腰肢如楊柳般纖細,這反映了肥美以外,纖細靈活的腰肢在當時也備受讚譽。唐代詩人杜牧的名句「落魄江湖載酒行,楚腰纖細掌中輕」,當中也提到與詩人一起的青樓女子「楚腰纖細」,反映當時的一些審美標準。由北宋、南宋、到明清時期,同樣欣賞這楚楚可憐的姿態,當中又以將女士纏足,使她們走路時扭扭擺擺,弱不禁風的病態美文化,尤其禍深。

明光社

而對於執著「纖腰」最經典的例子,莫過於春秋時期的楚靈王了,上文提到的「楚腰」,正是指楚靈王愛好細腰女子。楚靈王是春秋時代有名的暴君,窮奢極欲之餘、又有十分特殊的喜好:他很喜歡人有著纖瘦細腰,後來就流傳了為得楚靈王的專寵,妃子宮女們努力節食減肥,為了瘦出小蠻腰,有宮女甚至吞下布帛,為著能縮胃節食,類似的節食減肥方法在今天也有,可說是穿越古今,[6] 純粹為了追求瘦而這樣減肥,實在是慘無人道。然而這可是天大的誤會,記載此事的《墨子.兼愛中》寫到:「昔者楚靈王好士細腰,故靈王之臣皆以一飯為節,脅息然後帶,扶牆然後起。比期年,朝有黧黑之色。」楚靈王是希望男士大臣們細腰,和女性審美其實沒有甚麼關係。而或許正因為人人餓得瘦弱昏昏,人心思變,這位楚靈王結果被推翻,不得善終。

肥瘦之爭,其實也見於我們的信仰中。大家熟悉的「七宗罪」(Septem Peccata Mortalia),其中一項,就是暴食了。但同一時間,在《聖經》中,肥甘又是祝福的標記,如約伯記三十六章16節:「神也必引你出離患難,進入寬闊不狹窄之地;擺在你席上的必滿有肥甘。」詩篇三十六篇8節:「他們必因你殿裡的肥甘得以飽足;你也必叫他們喝你樂河的水。」都是豐豐富富,滿有福樂的。

其實,討論肥與瘦的問題,恐怕直到世界的末了,也是沒完沒了。或許我們可以打個和,「燕瘦環肥」,大家縱然姿態各異,但是各有各的美,既可是楊玉環一樣的肥美,也可是趙飛燕般的輕盈,以此作為公道的標準,可以嗎?事實上,不論過肥,還是過瘦,都是不健康,過份追求更會變成病。合乎中道,身心健康,就是最美了。


[1] 意思是,肥即「多肉,過份肥胖,就應節食。」

[2] 〈肥〉,「漢語多功能字庫」,2014年7月8日,網站:https://humanum.arts.cuhk.edu.hk/Lexis/lexi-mf/search.php?word=肥

[3] 意思是,瘦即「身體輕脂少肉,字形採用疒作邊旁,採用叜作聲旁。」

[4] 〈瘦〉,「漢語多功能字庫」,2014年7月8日,網站: https://humanum.arts.cuhk.edu.hk/Lexis/lexi-mf/search.php?word=瘦

[5] 有說此句的正式出處為唐代孟棨寫的《本事詩.事感》,參:何不秉燭游矣:〈白居易詩「櫻桃樊素口,楊柳小蠻腰」中小蠻腰指甚麼?纖細的腰?〉,「人人焦點」,2020年12月16日,網頁:https://ppfocus.com/mo/0/co24e5aec.html

[6] 在現代社會,減重手術是對於身高體重指數(BMI)超過40kg/m2,或有糖尿病、高血壓等問題,曾經嘗試過運動和節食,但成效不彰的人士而設。最基本的有放置人造膠水球於胃部以減少食量的胃鏡治療,到大型的胃繞道手術都有。筆者肥胖,也曾以這方法減重,感受良多。白映俞:〈減重手術怎麼做?真的有效嗎?會不會有副作用?(懶人包)〉,「照護線上」,2019年5月17日,網站:https://www.careonline.com.tw/2019/05/bariatric-surgery.html

為何總是記者?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24/03/2022

上週兩單新聞,令記者彷彿成為眾矢之的,一單是now新聞台記者在疫情記者會提問,內地醫護如出現醫療失誤的投訴機制為何,最後被指打擊內地醫護士氣,now新聞台最後出聲明道歉和澄清,[1] 及後更有一段偷錄的聲音檔案,[2] 內容是該台主管陳鐵彪要求記者要緊跟他的立場提問。

另一件事則是《明報》頭版報道,在有打針的死者中,打科興的佔87%,而打復必泰的人則佔12%,報道以「已打針染疫死者 87%打科興」為題,[3] 令社會大為震驚,最後政府出面將更多數據展示,[4] 並強調以沒有打針的死者的百分比為最高,而死者80歲打一針的死亡率,科興為5.83%,復必泰為3.44%。同時政府在新聞稿中,亦以不點名的方式,指出有關2019冠狀病毒病死亡個案接種疫苗情況「作出誤導性報道」。

兩件事矛頭彷彿均指向新聞界無風起浪,影響抗疫,但細心想想兩件事的本質,其實也只是記者求真。在now新聞台的事件中,記者旨在查問一個簡單程序問題,而該問題本身有其需要性,甚至連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本身也有提問相同的問題,在這情況下為何由記者提問就會影響抗疫情緒呢?

在《明報》分析疫苗效用的新聞之中,歸根究柢問題不是《明報》報道方向,因為該報只能用政府官員本身提供的數據來分析,當日的數據的確可以分析到這個結果時,《明報》的說法嚴格來說沒有錯,當然到政府再提供新數據時,就能更準確地將事實呈現在讀者和巿民面前。可見,問題不是最初的報道不全面,而是政府願意提供多少數據給巿民和社會參考。

同樣道理,在now新聞台事件中,明顯地記者不是第一個提出這問題的人,政府要做的當然不是顧左右而言他,相反應是早就作出準備,在記者提問之前,已準備好答案。退一步即使未有準備,要麼應該坦白表達要研究,或者承諾有關情況由政府一力承擔。

理論上,政府面對記者提問,從來不是孤軍作戰,政府也有自己的團隊做傳媒聯絡,整個政府新聞處理應好好準備資料,個別部門本身亦有新聞主任去做這些工作,令人擔心的是社會上不少人對政府面對傳媒的草率不聞不問,反而動員網軍,或者民間意見領袖,透過即時通訊工具或者社交網絡平台,匿名散播以偏概全或不實資訊,最後居然成功將風向帶到變成是記者的錯,實屬社會的不幸。


[1]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69824(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23日)。

[2]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2HS3MYO2AQ(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23日)。

認識假新聞 從定義說起

陳希芝 | 明光社項目主任(編輯及翻譯)
01/12/2021

相信市民對「假新聞」(fake news)一詞並不會感到陌生,其實早在1890年代已有人使用fake news這個詞,[1] 在今天,它更成為了一個日常用語。不過,要為假新聞這個詞下一個定義並不容易,學者亦有不同的看法。美國辭典界執牛耳的《韋氏字典》(Merriam-Webster)並未有收錄“fake news”一詞,他們認為這個詞是不需多加說明(self-explanatory)的,因為它只是個複合名詞,由兩個顯淺的字“fake”和“news”組成,當使用時大家自然是很容易明白其意思的。[2] 但有學者反駁,假新聞並非不需多加說明的詞語,因為它所涵蓋的大大超出了新聞的範疇,它可以是指向謠言、大話、惡作劇、胡鬧的話、諷刺的話、誤導的內容、偽冒的內容、捏造的內容和操控的內容。[3] 有政治人物將對自己作負面報道或有欠公允的新聞說成是假新聞,[4] 到底甚麼是假新聞?本文會嘗試從學者的見解,探討一下假新聞的定義。

錯誤資訊與虛假資訊

假新聞被指為「假」,可能是指它的內容是模仿、偽造、不可信的。[5] 研究錯誤資訊對社會影響、賓夕凡尼亞大學的講師Claire Wardle認為,假新聞不只涉及新聞,更牽涉到整個資訊生態系統(information ecosystem),而單單以「假」這個形容詞,亦不足以描述錯綜複雜、不同類型的錯誤資訊(misinformation),即並非蓄意分享但與事實不符的資訊,及虛假資訊(disinformation),即蓄意創作、分享的虛假資訊。[6]

Wardle將坐落於資訊生態系統中七類有問題的資訊內容列出,它們分別是諷刺或模仿(satire or parody)、錯誤的聯繫(false connection)、誤導的內容(misleading content)、偽造的處境(false context)、偽冒的內容(imposter content)、操控的內容(manipulated content),及捏造的內容(fabricated content)。

她指,諷刺或模仿的內容並無意圖帶來傷害,目的可能只是引人發笑,但亦有令受眾受騙的潛在風險。而錯誤聯繫、誤導內容、虛假處境則涉及拙劣的新聞報道手法。錯誤聯繫是指標題與內文不符或圖片說明跟相片無關;誤導內容,則指錯誤引用資料,以陷害某人或對某事件帶來負面影響;而虛假處境則是指將真實的資訊連繫到虛假的處境之中。

她提到偽冒的內容,則是指有人刻意模仿某人作為消息來源,背後的動機可能是純粹想作出滑稽的模仿,但也可能是別有用心,以煽動、從中獲利或作政治宣傳、鼓吹一些思想。[7] 與諷刺或模仿相比,製作偽冒內容的人,其動機更顯複雜。而有關操控的內容,她指是真實的資訊或圖像遭到操控和利用,以圖欺騙接收資訊的人;而捏造的內容,則是指有關內容100%都是虛假的,製造這些資訊的人是故意這麼做,以圖欺騙及帶來傷害。

使用假新聞一詞的六種情況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研究新聞學的學者Edson C. Tandoc Jr.聯同兩位學者,研究了2003至2017年出版的學術文章,探索假新聞一詞如何被定義和使用,他們發現了以下六個種情況假新聞一詞會被使用:諷刺的新聞(news satire)、模仿的新聞(news parody)、捏造的新聞(news fabrication)、相片操控(photo manipulation)、推銷及公共關係(advertising and public relations),及政治宣傳(propaganda)。[8]

Tandoc Jr.的團隊對假新聞的分類,跟Wardle提及的錯誤和虛假資訊分類有相似之處,Wardle都有提及諷刺的新聞、模仿的新聞、捏造的新聞、相片操控幾類有問題的資訊內容。不過,Tandoc Jr.的團隊在綜合過去的學術文章時,作了較詳盡的補充。幾位學者在文章解釋到,諷刺新聞式節目,以誇張幽默的手法去報道新聞;而模仿新聞的網站,則以滑稽的手法去模仿新聞人物。這兩類媒體都以娛樂觀眾、諷刺時弊為目標,受眾在大部份情況下都知道有關的報道並非真實事件。而捏造的新聞,則是指有心誤導讀者的報道,例如有些網頁會模仿新聞報道的風格來杜撰故事,令故事看起來更可信和合理。這類型的資訊會在網頁、網誌或社交媒體出現。Tandoc Jr.的團隊解釋到,當社會矛盾早已存在、大眾對某些政治或種族議題有重大分歧,受眾就愈難辨別收到的資訊是否捏造新聞。製作有關資訊者除了可能有政治意圖外,也可能在訊息分發的過程中獲得金錢利益。相片操控,則是指透過數碼軟件修改圖片,以合成的圖片或修改過的影片來杜撰事件。文章提到其實正規的通訊社如路透社,都會調整新聞相片,但他們有嚴謹的守則,只會平衡顏色和色調,而絕不會在相片作添加或刪除,而在調整顏色時亦會盡量避免影響到相片中的處境,以免引起讀者誤會。[9]

至於推銷及公共關係類型的假新聞,Tandoc Jr.的團隊則解釋它是一些以新聞形式推出的廣告,讀者會在具公信力的新聞網站中看到,其內容或會配以統計、訪問或學術研究,以推廣產品、為某公司賣廣告,或推廣某些思想。推銷形式的假新聞雖然會作出一些聲明(例如指出該欄位是付費欄位或聲明報章的編採人員無參與編輯),好讓讀者知道他們是在賣廣告,但其形式卻很容易惹人誤會,以為是正規的新聞報道。而在社交媒體中也會出現這類型的假新聞,例如有類似新聞的帖子會出現在用戶的頁面上,當用戶以為是新聞並點擊帖子後,才驚覺對方在推銷產品。最後,與政治宣傳相關的假新聞,Tandoc Jr.的團隊則解釋政治宣傳是指一些政治團體杜撰的新聞故事,以圖影響大眾的觀感。政治宣傳的假新聞或以新聞評論的形式出現,作者的評論帶有偏見或傾向某一方的政治陣營或觀點,以求說服讀者改變他們的想法。

資訊來源變得模糊

不論是Wardle對錯誤及虛假資訊分類還是Tandoc Jr.的團隊對假新聞的分類,都有助我們對假新聞有進一步的理解。Wardle提出,要理解現時的資訊生態系統,就必須認識三個元素:第一、不同類型的資訊內容都有被創作和分享出去的情況;創作有關資訊者,他們的動機是甚麼;及有關的內容如何被傳播。現今社會資訊的流通量十分高,我們都正值資訊戰之中,她提醒讀者和觀眾,除了要留意無意中發放的錯誤資訊,更要注意有系統地進行的虛假資訊活動。因為社交媒體的出現,令政治宣傳的「原子(atoms)」分散出去,資訊被直接傳遞給本身已偏好某一方面資訊的目標用戶,而用戶進一步將訊息繼續分發出去。在此情況下,有關資訊便一下子像火箭般,透過用戶的朋友網絡,高速的發射到不同地方。[10] Tandoc Jr.的團隊亦有提到,社交媒體的出現除了令假新聞更容易被傳送,它同時亦令人對資訊來源的概念變得模糊,用戶看到的帖子,有可能是來自新聞機構的社交媒體,也有可能是朋友轉發的帖子,雖然用戶可以追蹤到帖子的來源,但這倚靠用戶是否自發地做這件事,而在一般情況下,用戶都很少會核查新聞來源。[11]

假新聞所牽涉的範圍甚廣,不同的人對它的定義都有一些分歧,若透過立法規管來遏止假新聞的傳播,恐怕在界定何謂假新聞時也會無可避免地引發爭議。此外,在辨別資訊發放者的動機,要了解他是蓄意發放虛假資訊還是誤傳錯誤資訊,亦有一定的難度。隨著互聯網的普及、社交媒體的興起,在資訊爆炸的年代要杜絕錯誤、虛假的資訊,幾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若循公眾教育的途徑,讓社會大眾對假新聞建立清晰的概念、了解發放錯誤資訊的不良後果,以及在分發訊息前先核查一下資訊來源,可能是一個更理想的應對方法。


[1] “The Real Story of ‘Fake News’,” Merriam-Webster, accessed September 20, 2021, https://www.merriam-webster.com/words-at-play/the-real-story-of-fake-news.

[2] “The Real Story of ‘Fake News’.”

[3] Nolan Higdon, The Anatomy of Fake News: A Critical News Literacy Education (Oakland: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20).

[4] 陳韜文:〈政治對立與社交媒體激發虛假新聞〉,載周詩韵等編:《媒體解碼:時事背後》(香港:明報出版社,2019),頁54。

[5] Edson C. Tandoc Jr., Zheng Wei Lim and Richard Ling, “Defining ‘Fake News’,” Digital Journalism 6, no.2 (August 2017): 140, https://doi.org/10.1080/21670811.2017.1360143.

[6] Claire Wardle, “Fake news. It’s complicated,” FIRST DRAFT, last modified February 16, 2017, https://firstdraftnews.org/articles/fake-news-complicated/.

[7] Wardle, “Fake news. It’s complicated.”

[8] Tandoc Jr. et al., “Defining ‘Fake News’,” 141–147.

[9] Tandoc Jr. et al., “Defining ‘Fake News’,” 144–145.

[10] Wardle, “Fake news. It’s complicated.”

[11] Tandoc Jr. et al., “Defining ‘Fake News’,” 139.

這兩年,新聞自由是怎樣被收窄的……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01/12/2021

2019年,全世界在看香港社會,以及世界各地不同的網絡抗爭事件,這令各地政府突然醒覺,原來很多網絡資訊,可以危害政權。網絡直播、評論、「起底」、分享等等網民的日常活動,政府以往從來未有想過要規管,但當發現整件事原來可以令社會停擺時,似乎不能不干涉了。


下面我們嘗試順時序還原過去兩年多香港政府對相關議題的取態:[1]
































日期

事件

2019年6月

反修例集會中出現大量警察對記者不合理的對待,香港記者協會(記協)蒐集有關個案,單是6月10日及12日兩天就錄得17宗他們認為警員濫權的個案。


 

2019年7月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和幾位高官在一次於凌晨時份舉行的記者會中,遭記者提問「會否落地獄」,行政長官沒有回應問題,同日政府新聞處的新聞稿亦沒有顯示相關問題。


 

2019年8月

傳媒傳出政府擬用1922年訂立的殖民地法律《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緊急法》)處理反修例運動出現激烈警民衝突,當中可以管制刊物及通訊。


 

2019年9月

警方在旺角清場行動時,多次阻撓傳媒拍攝,有攝影師被防暴警員推撞,又有受聘於傳媒機構的司機,在協助採訪期間遭催淚彈射中頭部,身體受傷。


 

2019年10月

政府緊急訂立《禁止蒙面規例》,要求遊行人士禁止蒙面,有官員曾表示記者將獲豁免,但有記者在採訪期間被警員命令除去面罩。警方稱在遊行中難以分辨誰是記者。當日有傳政府想統一發放記者證,雖然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一度澄清政府無這個意圖,但此舉已引起社會擔心政府欲打壓傳媒。


 


警方在鎮壓示威期間因為多次誤襲記者,又用電筒強光照射鏡頭,有記者在警方例行記者會中突然宣讀聲明,警方同時即時撤離、中止記者會。


 

2019年11月

不少記者批評警方當時的例行記者會未有回應傳媒行家的提問,反而只是提出單方面的訊息,當中部份訊息與現場採訪的內容差距甚大。警方與傳媒關係因反修例運動的連串事件而惡化,11月初有記者在警方記者會上以「查警暴 止警謊」的標語戴在頭盔上作無聲抗議,雙方關係持續惡化。兩個記者組織及三個傳媒機構在6月至11月曾發出多篇聲明,指前線記者被警方阻礙採訪,過程中更曾被粗暴對待;有電視台新聞部負責人在11月下旬向警方遞交投訴信,指記者遭強行扯下面罩,被投擲催淚彈等。


 

2019年12月

政府留意到不少示威者透過網絡眾籌到世界各地賣廣告,宣傳其政治立場,甚至有組織邀請外地政要聲援他們,政府遂針對這些廣告,以及外地傳媒報道,作出澄清。另外,政府又批評黑衣暴徒罔顧巿民外出用膳的權利,闖入商場食肆破壞,行為令人憤慨,並指出干犯刑事毀壞罪行。


警方針對反修例風波中的傳媒報道,時事評論等發出多次澄清及表達意見,又指有傳媒使用的詞語,加深大眾對警隊誤解。此外,政府開始自己製作2019年大事回顧。


 

2020年2月

港台節目《頭條新聞》的「驚方訊息」環節,有嘲諷警方的內容,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收到二百多宗相關投訴,警方對此表示極度遺憾。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商經局)發言人表示,港台編輯方針必須準確持平。


 


壹傳媒主席兼大股東黎智英於2月底被捕。


 

2020年3月

無綫電視成功向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申請,免去播放港台節目的要求,無綫電視隨即停播港台節目《議事論事》。


 

2020年4月

港台英語節目《脈搏》(The Pulse)在3月底播放的一集,在討論疫情時訪問了世衛助理總幹事艾爾沃德,談及有關台灣可否入世衛,4月初商經局局長邱騰華質疑節目中的表達有違一個中國的原則及《香港電台約章》。


 


港台另一節目《左右紅藍綠》2019年11月的其中一集,突然被算賬,通訊局收到三百多名巿民投訴,稱主持言論偏頗,煽動對政府或警方的仇恨。


 

2020年5月

通訊局在5月裁定港台節目《頭條新聞》一段「驚方訊息」污衊和侮辱警方,向港台發警告。港台隨即檢討有關節目,在播放該季餘下五集的《頭條新聞》後,就暫停製作。


 

2020年6月

人大通過為香港制訂《國安法》,有關法例在630日晚上11時實施。

2020年7月

警方在7月中宣佈,《警訊》改由警隊自行製作,結束過往47年與港台合作拍攝該節目。

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成員兼時任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7月底接受《大公報》專訪時稱,會參考外國對媒體的管理制度和方法,不排除立法監管傳媒。


 

2020年8月

香港電台顧問委員會於8月上旬舉行工作小組會議,檢視港台投訴機制及程序。


時任廣播處長梁家榮表明不續約,商經局就廣播處長一職刊登職位招聘廣告。


 

2020年9月

9月下旬,警方宣佈修改《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的定義,只包括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佈系統(GNMIS)的傳媒,或國際認可及知名的非本地傳媒,不再承認香港記者協會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的會員證。


 

2020年11月

港台節目《鏗鏘集:7.21誰主真相》編導蔡玉玲,11月被重案組高調上門拘捕,指她在查冊車牌時作虛假陳述,用查冊資料做新聞報道,被控兩項違反《道路交通條例》。


 


三間主要電台在11月接到通知,因《國歌法》自6月生效後,被要求每天播放一次國歌。


 


油麻地發生大火後造成八人死亡,有線記者於屋宇署資訊中心查閱涉事大廈圖則,調查是否涉及僭建,有關申請最初遭署方拒絕。其後,署方指基於公眾利益願意提供有關資料,又指處理查閱樓宇圖則申請時,須根據《版權條例》、《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保密責任的規定考慮。


 

2021年1月

運輸署推出新措施,如任何人想對車輛進行查冊,車主會收到電郵通知,載列申請車牌查冊者的名稱,申請目的等資料,如有車主懷疑個人資料可能被濫用的話,可以聯絡私隱專員公署或報警。記協批評新政策等於通風報信,打壓調查報道。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有很多個人資料被「武器化」,導致有人受傷害,認為傳媒不應在查冊一事上獲得豁免,並與其他部門正檢視不同的查冊安排,減少不當情況出現。


 


港台節目《頭條新聞》中「驚方訊息」環節再有三集被評為污衊和侮辱警務人員,通訊局向港台發出強烈勸喻。


 


港台就政府圍封佐敦四街時,報道政府派發的物資只有罐頭但未有罐頭刀和煮食工具等,被工聯會會長吳秋北批評為蓄意誤導,因為部份罐頭本身有自帶拉環。不過港台同時發聲明,當日亦有訪問部份受限區內居民,的確有居民因為沒有罐頭刀,開不到罐頭,打算退還有關物資。


 

2021年2月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2月初在立法會答問會中表示,「覺得香港電台極有需要改善」,並認為港台作為公營電台和政府部門,兩年內被通訊局裁定七宗投訴成立是難以接受。政府在2月下旬即公佈香港電台的管治及管理檢討報告,稱總編輯及高層管理人員角色被動,建議加強編輯管治。政府同時宣佈跟時任廣播處長梁家榮提前解約,委派資深政務官李百全空降港台擔任廣播處長一職。


 

2021年3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限制公眾查閱公司註冊資料,包括董事及公司秘書的身份證號碼和通常住址。


 


李百全於31日起出任廣播處長,他稱要盡快投入作為總編輯的角色,叫停播放《鏗鏘集》、《香港故事》、《議事論事》等他認為不持平和不客觀的節目。部份節目則更換主持人,又要求訪問特定政治立場的人士。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直言,管理層批評節目有問題,但未有拿出具體內容,前線同事需要有實例才可作跟進。


 

2021年4月

港台節目《鏗鏘集:7.21誰主真相》編導蔡玉玲,因為車牌查冊被控兩項「明知而在要項作出虛假陳述罪」被判罪成,遭罰款6,000元,是首次有記者因查冊而罪成的個案。

 


拍攝、後期剪接由政府新聞處領導,並由特首辦邀約各界人士接受行政長官訪問的節目《選委界別分組面面觀》,自4月底開始,在港台電視31台,晚上6時30分播放,節目共40集。


 

2021年5月

時任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主動提出社會有「假新聞」,並稱如有媒體違反《港區國安法》,警方有證據會拘捕或檢控。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要研究怎樣立法規管假新聞,未有具體時間表。有傳媒收到政府中人放風稱,政府內涉及新聞或資訊傳播政策的部門有四個:


1.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管新聞自由中涉及《基本法》和國際公約的部份;


2. 創新及科技局規管互聯網供應商及媒體發佈平台;


3. 民政事務局和屬下的政府新聞處是新聞業界的對口部門;


4. 保安局則負責涉及刑事的工作。


 

2021年6月

6月17日,500名警員持法庭手令搜查壹傳媒大樓,保安局根據《港區國安法》凍結了蘋果日報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資產。


 


6月18日國安處起訴《蘋果日報》兩名高層及蘋果日報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第二十九條「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蘋果日報》於623日結束營運,624日出最後一份印刷版報紙,網站於同日零時關閉。


 


政府修訂《電影檢查條例》下《有關電影檢查的檢查員指引》,要求電影檢查員在審查及評級時,要留意影片有沒有「描繪、刻劃或表現」危害國家安全,或「認同、支持、宣揚、美化、鼓勵或煽動」這些行為的內容。


 


《大公報》一名男記者涉車牌查冊而被控虛假陳述罪,獲控方提出以簽保守行為了事。


 

2021年7月

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在電台節目中稱,2019年社會運動期間,充斥大量假訊息,例如8.31事件中太子站有人死亡,誤導社會。他認為要就虛假訊息規管作進一步研究,並應該就假新聞立法。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隨後在一個節目中,主持人重提傳媒報道她在一閉門會議的講話內容,林鄭月娥稱傳媒不應報道有關內容,又指事件反映傳媒誠信及道德問題,主持人追問內容涉及公眾利益為何不可報道,又指公開錄音內容並不違法,林鄭月娥回應指:「或許有需要就相關情況立法」。


 


政府提出《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修訂,加強打擊違法「起底」行為。亞洲互聯網聯盟對此表示關注,早前有傳媒指幾間全球大型互聯網企業,包括facebook、Google和Twitter稱如政府繼續修例或考慮撤出香港,亞洲互聯網聯盟澄清無科企成員準備撤離香港。


 


首名《港區國安法》被告唐英傑因為駕駛背後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衝向警員,被判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成,入獄九年。


 

2021年8月

8月中親建制社交群組瘋傳一幅截圖,稱特區政府不再承認記協發出的記者證,政府澄清時表示,現時沒有設立記者註冊制度,惟記者出席活動時須出示合資格記者證。


 


政府進一步建議修訂《電影檢查條例》,建議包括明文規定檢查員須考慮影片上映是否會不利國家安全,並賦權政務司司長,若認為上映某些影片會不利國家安全,可指示電影檢查監督撤銷就該影片已發出的核准證明書或豁免證明書。


 

2021年9月

立法會在9月底通過《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草案》,任何人未經當事人同意在網絡上披露個人資料,將被起訴。此舉除了打擊「起底」活動外,同時亦可能會對新聞採訪自由造成打擊。


 

2021年10月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10月初發表《施政報告》時指,特區政府「要做到全面保障國家安全」,政府有大量工作要做,包括由政務司司長李家超統籌「檢視或激活現有法例」以「打擊假新聞」、保障網絡安全等。


 

2021年11月

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在11月中表示,政府正就處理假新聞問題進行法律研究,主要可透過「管理」或立法「刑事化」處理。他個人認為可優先考慮採用規管手段,由業界主導,自行設立專業化守則。


 

2021年12月

警方國安處於12月29日手持法庭手令,以涉嫌「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為由,搜查網媒「立場新聞」的辦公室等地點,拘捕七名與立場新聞有關的人士,並引據《港區國安法》,凍結立場新聞6,100萬元資產。立場新聞在同日宣佈即時停止運作,包括網站及所有社交媒體立即停止更新及於日內移除,並遣散所有員工。記協發表聲明,表示深切關注警方以國家安全為名,在一年內多次拘捕傳媒高層及搜查儲有大量新聞材料的新聞機構。事件引發連串骨牌效應,至少六間網媒停止運作或終止新聞相關工作。

2022年1月

網媒「眾新聞」在社交媒體宣佈於14日起停止營運,網站不再更新一段時間後將會關閉,該聲明又提到「過去兩年社會的遽變,傳媒生存環境惡化」,令該機構的團隊無法再毫無擔憂地,達成其理念。

 



[1] 此表內容主要參考傳媒透視的「傳媒記事簿」輯錄而成。全文可按月份參考以下網頁。梁麗娟:〈傳媒記事簿〉,香港電台網站,網站:https://app3.rthk.hk/mediadigest/category.php?cid=9(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月25日)。

守護是我們的天職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0/07/2021

「誰會珍惜當你還擁有,將要逝去總想挽留……」電視劇《阿信的故事》的主題曲在人生的不同階段聽,相信都會引起大家的共鳴。雖然許多事物無論我們多麼努力也是無法挽留,也會逝去,不過,當我們仍然擁有的時候,學會珍惜、努力守護才能夠令自己無愧於心。

當前香港變化很大,許多我們一直擁有的漸漸逝去,令人無限傷感,其中包括一直以來,作為自由社會標記的新聞及言論自由。近期政府一連串的修例、行政措施和方向的改變,例如針對查冊、「起底」和假新聞,令新聞界逐漸踏入了佈滿地雷的區域,隨時非死即傷。面對這些威脅新聞自由的變化,除了新聞界之外,其實所有信徒和市民都應出一分力去共同守護,因為沒有新聞自由,傳媒不能發揮監察權貴的重要功能,受害的最終只會是市民。除了新聞自由之外,值得我們關注和守護的當然是我們的下一代,教導和協助他們保護自己的身體、私隱、對天生性別的認知,避免他們受不良事物的影響而出現沉溺行為,無論是網癮、賭癮,或以不健康的態度接收資訊,也是家長、教師、牧者和青少年工作者的責任。

縱然一些美好的事物如何或何時會逝去,很多時都不是靠著我們個人的意願和意志就可以改變,但今期《燭光》想提醒大家的是:不要因為我們的大意或掉以輕心而提早失去我們本來應該和值得擁有的事物。上帝給人類的第一個召命,就是要我們負責任地守護我們身邊珍貴的事物。

「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
(創世記二章15節)

查冊、起底與資訊自由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20/07/2021

傳媒透過查冊索取公開資料,作為新聞報道的佐證,原本是資訊自由的社會應有的基本權利,不過政府今年2月宣佈以打擊「起底」、濫用他人資料和私隱等理由,將這些可查閱的公開資料的權利大為收窄,有關的規管可能在今年下半年便會實施。有專題組記者表示,在收窄資訊發放的情況下,記者的工作仍然可以繼續,但其難度卻會增加,也會令假新聞問題更難杜絕;傳媒學者則指出削弱新聞工作以後,最終會影響整個香港社會。

明光社

所謂查冊,是指查閱現時由政府部門管持的公共登記冊內的資料。在法例未收窄之前,這些資訊是公開歡迎巿民查閱的,近年政府更提供網上查冊服務,只要巿民輸入簡單資料,付費後就可自由下載相關資料,快捷簡單。土地交易、公司註冊、車輛登記、出生及結婚紀錄等,理論上很容易就可以買到。《蘋果日報》人物專題組記者陳珏明先生,6月11日出席由本社主辦的「查冊起底與新聞自由」網上講座時表示,記者處理不同的新聞來源,特別是收到讀者提供的資料,俗稱「報料」時,往往都依靠這些公開資料做查證,以確保有關資料是有事實根據。

近年社會興起「人肉搜尋」,或所謂的「起底」,雖然表面上也是找出一個人的私人資料,但處理的手法就十分不同。陳珏明說:「記者可能和『起底』網民一樣,也會用各種搜尋器找尋一個人的背景資料,但不會將所有東西都刊登,只會刊登與所謂調查的事件相關的資料出來。」很多人誤以為記者就是「起底」專家,但實際上記者收集的資料,他們由搜集至刊登的整個過程,都是不斷把關,目標就是要減少出錯,而不是有相就刊出,有料就寫出來,消息要經核實和查證才刊登。

明光社

今年4月,香港電台《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因去年製作專題報道時曾經就車牌持有人查冊,被控兩項虛假陳述罪,法院裁定她罪名成立,罰款6,000元。蔡已提出上訴,現時仍未有上訴結果。運輸署在上述案件判決後,在回覆傳媒的查詢時曾表示,署方會依照《公開資料守則》及相關條例/指引處理索取車輛資料的申請, [1] 其後該傳媒就嘗試透過有關方法向運輸署查詢一車輛的資料,但經過近兩個月時間,仍然無法取得有關資料,[2] 可見資訊流通的自由已大不如前。

明光社

根據無國界記者的新聞自由指數,香港的排名由2013年的全球58一直下跌到今年的80。[3] 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講師梁麗娟博士在講座中表示,全世界不少國家和地方,均有保障資訊自由的法例,即使中國政府亦在2008年實施相關法例,但香港就沒有。梁博士指,在上世紀90年代,香港記者協會及一些立法會議員曾倡議訂立資訊自由法,但最後都不成功,結果換來的就是在1995年開始推行的《公開資料守則》。

《公開資料守則》把政府內部的公共資訊分為兩部份,包括可公開和不可公開查閱的資訊,政府認為一些資料不能公開,主要是因為資料涉及國防、外交、政府內部會議的討論或經濟管理(公開資料會影響金融巿場穩定)等。梁博士指,在過去十多年,政府都嘗試過用不同的方法收窄公眾可以獲取的資訊,也有一些舉動限制了新聞採訪工作,例如在去年9月,香港警方向傳媒致函,修改《警察通例》中的「傳媒代表」的定義,拒絕承認記協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的會員證。

梁博士認為,政府將查冊等同「起底」,這是有少許誤導,亦令公眾產生誤會。此外,就有關政府宣佈收緊公司查冊安排時,特首林鄭月娥曾經說過:「睇唔到記者點解要有特權。」梁博士對於特首的態度有這樣的回應:「她覺得那個是特權,我覺得這個說法不是一個公道的說法,因為新聞工作最重要的是它代表公眾,去關心這個社會到底在發生甚麼事……如果削弱新聞工作,到最後犧牲的是公民社會。」梁博士補充,隨著科技發展,世界是追求公開透明的資訊流通,如果一直削弱下去,會影響整個香港,她重申公民對事件的掌握判斷等都是很重要的。

社會近日更有聲音稱要就假新聞立法,加以打擊和規管。其實,對於在網上出現的謠言、虛假資訊,梁博士和陳珏明均認為如果記者能夠有權去翻閱更多政府的資訊,理應有助澄清一些社會上的疑團,進而令大家可以有足夠的資料做理性分析,這亦有助減少陰謀論和謠言的散佈。

與大眾息息相關的新聞自由

明光社在今年6月11日晚上,舉辦了有關查冊、「起底」與新聞自由的網上講座,由梁麗娟博士及陳珏明先生擔任分享嘉賓,當中探討到記者的查冊工作與網民「起底」行為的分別、政府建議對「起底」行為的規管,以及資訊流通、公眾知情權對社會的重要,誠邀大家掃描下面的QR Code重溫講座。(編按:想不到講座後兩星期,《蘋果日報》便停刊了!)

收看足本講座


[1]  林勵:〈運輸署突以《公開守則》處理車牌查冊 等十日仍未知結果〉,眾新聞,2021年5月3日,網站: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40925/蔡玉玲-車牌查冊-40925/運輸署突以《公開守則》處理車牌查冊-等十日仍未知結果(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6月29日)。

[2] 林勵:〈運輸署封殺查車牌 拖延兩個月後改口 《公開守則》、書面申請俱被拒〉,眾新聞,2021年6月16日,網站: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42451/車牌查冊-運輸署-42456/運輸署封殺查車牌-拖延兩個月後改口-《公開守則》、書面申請俱被拒(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6月29日)。

[3] “Hong Kong,” 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 accessed June 29, 2021, https://rsf.org/en/hong-kong.

 

對症下藥回應假新聞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0/07/2021

假作真時真亦假,上世紀80年代英國著名電視連續劇Yes Minister 的一句名言:「永遠不要相信任何事直到官方正式否認(never believe anything until it's officially denied)」,對政客的語言偽術有深刻嘲諷。較早前特首林鄭月娥表示政府正開始著手研究立法管制假新聞,令人憂慮這是繼政府建議立法管制「起底」和已收緊有關查冊的規定之後,另一項會影響及限制傳媒偵查報道的法例。其實要處理有關假新聞的問題,必須對症下藥,立法並非最理想的方式。

寒蟬效應

首先,要界定何謂假新聞十分困難。有些是蓄意製造的虛假資訊(disinformation),但更多的可能是有意無意出現的錯誤資訊(misinformation)。因此,由誰來評定一則新聞是否虛假、部份資料錯誤、或是有意無意誤導便十分重要,但最不適合去評定的團體就是政府,因為政就是新聞界主要的監察對象若果由政部門去裁定一則報道的真假無疑會成為傳媒頭上一把刀產生寒蟬效應。

由於傳媒是監察政府的第四權,政府對傳媒必須要有包容的氣度,況且政府財雄勢大、資源充足,要公開講話幾乎所有傳媒亦必定報道,政府若不同意某些傳媒對某些事件的詮釋、認為對方渲染、誇大,公開反駁便可以,與官方說法不同的並不一定就是假新聞。要辨別假新聞,其實能夠維持一個多元、開放的傳媒生態十分重要,因為任何新聞大家都可以透過不同立場的傳媒來分析,從不同角度更立體地了解事件,若有明顯的弄虛作假,自然亦難逃其他行家的揭發、甚至追擊。

傳媒素養教育

此外,要減低假新聞、虛假資訊或者錯帶來的負面影響,為學生和公眾人士提供傳媒素養教育十分重要,這有助培養市民大眾在選擇、分析和轉發新聞時應有負責任的態度。傳播假新聞或不實訊息,除了內容農場(content farm)之外,其中一個最快捷及廣泛的途徑就是透過社交媒體,所有市民都可以透過手機及互聯網上載圖片和訊息,許多時雖然沒有明確的來源,但卻好像言之鑿鑿,大家在寧可信其有的心態下,加上想令其他人覺得自己消息靈通,觸角敏銳,於是一些轟動的假新聞往往傳播得比主流傳媒的新聞更快和更廣。若果市民大眾沒有建立負責任的轉發消息態度,對一些未經證實的消息,只因內容震撼或符合個人的政見和期望,便急不及待轉發的話,根本難以阻止假新聞的迅速傳播。

香港報業評議會

當然,一些傳媒的報道手法有爭議是香港長久以來的問題,譁眾取寵、以偏概全,借題發揮對這些傳媒機構來說是家常便飯,有關手法亦引起不少公眾人士的不滿。但在一個尊重新聞和言論自由的社會,有關傳媒操守的問題,交由獨立、包括業界在內的團體,以專業角度處理,比由政府委任、動輒以公權力介入更為合適。在判定新聞的可信性和手法的時候,既有專業的角度,亦可以避免出現專業的自我保護、甚至偏袒的情況。 而其中一個符合以上要求的團體是香港報業評議會(利申:本人由報評會創會至今都是其中一名執委,不過,本人的意見並不代表報評會)。

報評會包括了多份報章的業界代表,亦有更大比例的成員是來自新聞學者、法律界、教育界、社會服務界和其他新聞業團體的代表等,具有相當的代表性,可以平衡了業界和非業界的意見,而報評會所採用的守則,亦是多個業界團體共同商議和受各界認可的準則,多年來行之有效。不過,報評會面對最大的問題,是它並非受法律保障的法定團體,萬一非會員報刊不服報評會的裁決,是可以反過來控告報評會誹謗的,由於報評會的經費主要靠會員的會費和外界捐助,只能維持基本運作,根本難以負擔高昂的法律訴訟費用。

多年前,報評會曾提出希望政府立法保障報評會,最重要的是提供像消委會公佈不良店舖的名稱時,可以有免責權,對方不可以控告消委會誹謗,可惜多年來都未能成事。要判斷一宗新聞是否部份失實、譁眾取寵、誤導、甚至完全虛假並不容易,需要有客觀的標準、不同資料的比較和反覆的討論,很難以法律條文來界定,亦不適宜由政府或政府委任的機構處理,否則很難取信於民。若政府真的要正視所謂假新聞的問題,不如給予報評會有限度的免責權,只要是經過指定的程序,容許投訴和被投訴雙方合理的辯解機會,然後作出裁決,報評會不會被控誹謗,而所有傳媒均可以公開轉載有關裁決而毋須負上法律責任,由公眾看完相關裁決自行判斷真假就可以,報評會毋須擁有任何處分的權力,免得業界又會產生另一些憂慮。 

資料庫

社會人士對立法的回應

2021年5月初,特首林鄭月娥表示政府正研究制定「假新聞法」,以應對「錯誤訊息,仇恨言論和謊言」,[1] 但立法目前未有確切的時間表。報評會對此表示關注,並成立工作小組,研究立法利弊和收集不同持份者的意見;[2] 也有學者撰文指,若要立法規管假新聞,最基本的問題是難以為「假新聞」下一個容易被準確地操作化的定義,最後運作起來,法例會無可避免地影響資訊傳播,帶來寒蟬效應。[3]

(本文原載於第139期〔2021年7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潘曉彤:〈通識導賞:假新聞法 誰定真假?〉,《明報》,2021年5月30日,網站:https://ol.mingpao.com/ldy/cultureleisure/culture/20210530/1622312498981/通識導賞-假新聞法-誰定真假(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7月5日)。

[2] 〈政府研假新聞法 報評會設工作小組收集持份者意見〉,明報新聞網,2021年5月14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210514/s00001/1620995799444/政府研假新聞法-報評會設工作小組收集持份者意見(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7月5日)。

[3] 李立峯:〈有關立法管制假新聞的問題〉,《明報》,2021年5月13日,網站:https://m.mingpao.com/ins/文摘/article/20210513/s00022/1620575622024/有關立法管制假新聞的問題(文-李立峯)(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7月5日)。

出走後安枕無憂? 探討網絡移民潮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7/03/2021

於2021年1月初,手機即時通訊應用程式WhatsApp向世界不同地區的用戶發出通知,要求用戶答應新的私隱條款,否則就會於2月8日刪除用戶的WhatsApp賬號。[1] 事件引起不少用戶反彈,紛紛轉用其他即時通訊應用程式及社交媒體平台,而要「移民」到其他應用程式及平台,不再使用WhatsApp及它的母公司facebook的社交媒體平台。

事件不難理解,因為社交媒體平台收集及分析用戶資料,並為不同的產品客戶提供廣告服務,早已引起社會討論,指它們顧用戶的私隱權,悄悄地在背後操弄,針對用戶的「弱點」(喜好),而作廣告銷售。用戶只是因為習慣了使用這兩個應用程式而忍氣吞聲。而這次更新私隱條款的「通知」,就好像看扁用戶用慣了這平台溝通及分享,以為用戶「食得鹹魚抵得渴」,一定會答應有關條款並繼續使用,「默許」它們繼續任意使用自己的私隱,繼續「肉隨砧板上」,甘心任它們魚肉。

想不到這事會引起了各方的反響,令不少人轉用即時通訊應用程式Signal及社交媒體MeWe,令兩者的下載量急增。[2] 在香港這個彈丸之地,也有不少用戶轉用Signal和MeWe。個人資料私隱專員亦對WhatsApp更新有關條款表示關注,指是次新條款涉及共享不少個人資料,呼籲用戶留意新條款的改變。[3]

據WhatsApp的私隱條款,列明許多用戶提供的資料、自動收集的資料及第三者(其他用戶)傳送給用戶的資料等,都會用來運作、提供、改進、了解、個人化、支援及推廣該程式的服務,[4] 而且也分享給facebook相關企業。[5] 雖然後來WhatsApp聲稱不會搜集用戶的私人資料,但仍被傳媒指出與事實不符。[6]

對關注私隱問題的香港用戶來說,Signal與MeWe是一個新嘗試。Signal的其中一位創辦人Brian Acton正是WhatsApp共同創辦人之一,在facebook收購WhatsApp後,Acton當時因不認同母公司欲將廣告帶入WhatsApp的政策而離職,他隨後創立了Signal。[7]Signal是一個沒有後台的非營利組織,只會儲存描述資訊,並不會收集用戶資作廣告用途。[8] 而MeWe方面,由於沒有廣告、沒有演算法(不會去計算用戶喜歡麼,按時間排序給用戶看朋友發佈的內容)、用戶資料不會被出售,可以自由選擇自己想看的內容,也可以讓用戶將賬號設置成匿名不被搜尋到。[9]

似乎「移民」後,一切都會變得很好……但筆者認為還有隱憂。沒錯,沒有了演算法,似乎會減少了被放入「同溫層」的情況,但由於用戶可以自由選取及建立朋友圈,會否繼續「圍爐取暖」就得看用戶自己的心態。而且用戶可以匿名,在系統中結識的新朋友、KOL(關鍵意見領袖),他們的真實身份是誰,就不容易查證。如發生網絡欺凌的話,也難以追查。

其實,使用社交媒體還有一點要注意,就是不能單靠閱讀友人、KOL發放的內容,就以為世界就是那個樣子。沒有人工智能去「餵飼」(feed)你,給你看特定的內容,但你會不會因為想舒適一點,而自動過濾了其他人的意見或看法?還是會勇於去面對不同的意見,先開闊眼界,廣納百川,才去評論事情呢?

最後,在選擇轉用其他應用程式或平台後,也該想想世上沒有免費午餐,每個系統都需要資金營運。不賣廣告的系統需要大家課金或捐款去支持運作,Signal及MeWe亦是一樣,大家是否因為想在社交媒體被操控願意付出金錢?其情況與讀網上新聞同一道理,新聞工作者要賺錢維持生計,我們要不就付款看優質新聞,要不就要看滿載廣告或背後有資金支持的新聞,兩者的報道手法與角度當然亦有所不同。未來,當新興的即時通訊應用程式或社交媒體平台用戶的人數多起來,這些公司到最後會不會被其他科技巨頭收購?或能否繼續以現有方式營運下去?我們且拭目以待。

網民非杞人憂天

facebook早前公佈截至2020年12月,其每月活躍用戶數目達28億。[10] 不過這位社交媒體平台巨頭的營運手法,卻為人詬病。政治諮詢公司劍橋分析在2016年美國總統選舉期間,在未經用戶同意下收集facebook用戶的資料,為候選人美國前總統特朗普發放政治廣告,facebook默許劍橋分析收集用戶資料,而捲入這次的風波。事件在2018年3月曝光,facebook因而遭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罰款50億美元(約388億港元),並同意推出新措施以確保公司在作出決定時須保障用戶的私隱。[11] 可是其後美國《紐約時報》又揭發facebook將用戶資料與其合作夥伴,包括蘋果及Amazon等公司分享,而聯邦檢察官已就事件展開刑事調查。[12]


 

[1] Pranob Mehrotra, “[Update: Delayed] WhatsApp is updating its Terms and Privacy Policy, causing mass confusion,” XDA Developers, last modified January 15, 2021, https://www.xda-developers.com/whatsapp-updates-terms-privacy-policy-mandate-data-sharing-facebook/.

[2] 研數達人:〈Signal、MeWe突成大熱 下載量跑贏FB、WhatsApp〉,《香港01》,2021年1月15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研數所/572933/ signal-mewe突成大熱-下載量跑贏fb-whatsapp(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日)。

[3] 〈私隱專員籲用戶留意WhatsApp新條款涉個人資料〉,香港電台網站,2021年1月11日,網站: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569823-20210111.htm(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日)。

[4] “WhatsApp Privacy Policy,” WhatsApp, last modified July 20, 2020,

https://www.whatsapp.com/legal/privacy-policy?lang=zh_tw.

[5] 〈WhatsApp會與Facebook相關企業分享哪些資訊?〉,WhatsApp,網站:https://faq.whatsapp.com/general/security-and-privacy/what-information-does-whatsapp-share-with-the-facebook-companies/(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日)。

[6] Morris Wong:〈WhatsApp講一套做一套?澄清反被踢爆講大話〉,Qooah,2021年1月14日,網站:https://qooah.com/2021/01/14/whatsapp-collect-location-to-facebook/(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日)。

[7] 〈【社交移民潮】Signal爆紅、創辦人當年黯然離開WhatsApp 今日完美復仇〉,《香港經濟日報》,2021年1月13日,網站:https://inews.hket.com/article/2851659/【社交移民潮】Signal爆紅、創辦人當年黯然離開WhatsApp%E3%80%80今日完美復仇(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日)。

[8] 〈【比較即時通訊Apps】WhatsApp、Telegram安全成疑 Signal加密真的更好?(附比較表)〉,《香港經濟日報》,2021年1月12日,網站:https://inews.hket.com/article/2847041/【比較即時通訊Apps】WhatsApp、Telegram安全成疑%E3%80%80Signal加密真的更好?(附比較表)(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日)。

[9] Venus Law:〈你也要轉用MeWe嗎?4大MeWe好處+4個吸引功能:附設定中文教學〉,《Cosmopolitan》,2021年1月12日,網站: https://www.cosmopolitan.com.hk/lifestyle/Why-use-MeWe(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日)。

[10] “Facebook Reports Fourth Quarter and Full Year 2020 Results,” FACEBOOK Investor Relations, last modified January 27, 2021, https://investor.fb.com/investor-news/press-release-details/2021/Facebook-Reports-Fourth-Quarter-and-Full-Year-2020-Results/default.aspx.

[11] David Shepardson, “Facebook to pay record $5 billion U.S. fine over privacy; faces antitrust probe,” REUTERS, last modified July 24, 2019, https://www.reuters.com/article/us-facebook-ftc-idUSKCN1UJ1L9; “FTC Imposes $5 Billion Penalty and Sweeping New Privacy Restrictions on Facebook,”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last modified July 24, 2019, https://www.ftc.gov/news-events/press-releases/2019/07/ftc-imposes-5-billion-penalty-sweeping-new-privacy-restrictions.

[12] Gabriel J. X. Dance et al., “Facebook Gave Device Makers Deep Access to Data on Users and Friends,” The New York Times, last modified June 3, 2018, https://www.nytimes.com/interactive/2018/06/03/technology/facebook-device-partners-users-friends-data.html; Michael LaForgia et al., “Facebook’s Data Deals Are Under Criminal Investigation,” The New York Times, last modified March 13, 2019, https://www.nytimes.com/2019/03/13/technology/facebook-data-deals-investigation.html.

《導火新聞線》(The Menu)

—— 新聞從業員的矛盾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9/01/2021

《囧報》從傳統媒體轉向網絡發展,其點擊率一直不高,面臨結業。面對剛創刊的《閃報》及其online版既快亦狠、無視操守的採訪和報道手法,《囧報》記者及其決策人在一宗突發電視台錄影廠爆炸及脅持人質事件裡,陷入了銷量與傳媒道德的拉扯之中。


這部劇情片為HKTV(香港電視)同名電視劇改編。電影一開始,是一位女記者阿咩的獨白:「日日作故仔,日日有人睇」,「有故仔就煲大佢,無故仔就作故仔……」已道出現時不少媒體為求收視、點擊率而無視真相,將新聞娛樂化的生存之道。其實這種營運媒體的手法一直存在,多年前狗仔隊跟蹤、偷拍、看圖作文,求的是多賣幾份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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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也寫實地描繪到網媒之間激烈競爭新聞機構為了把消息趕快上,將查證時間大幅削減。為求點擊率,不少媒體更將標題、內容寫得誇張,吸引分享。當網民不付費去看較高質的新聞花時間查證,大量劣質資訊便在網海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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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以《飢餓的蘇丹》這幅新聞相片引起觀眾思考,記者Kevin Carter在發生饑荒的蘇丹拍下了一名瘦弱、無力前行的女孩,有禿鷹在旁對她虎視眈眈的相片。[1] 電影以它展開討論:究竟作為記者,應先拍照還是先救人?此外,電影中一記者在快倒向女孩的鐵架旁邊,忙於調校相機以拍攝「慘劇」的獨家照片,及後男主角輝爺救了女孩,電影藉輝爺的話批評這是瘋狂行為;電影將相中的禿鷹與女孩比喻為記者和被追訪的對象,記者在旁等候事主死亡;雖然該相片令社會大眾關心蘇丹的情況,Carter更因此得到普立茲新聞特寫攝影獎,但卻被指見死不救,最後令他自殺身亡。事件引起大家對傳媒職責與道德倫理討論:除了記錄真相,記者還有救人的責任嗎?


此外,「飢餓與進食」也是電影所用的意象:傳媒是尋找和報道真相的機構,還是以「生存」為由,常常stay hungry(保持飢餓狀態),找尋可被報道(吞吃)的目標(獵物)?以及有沒有stay foolish(持守虛心),沒有預先設下「聰明」的政治立場,持平地報道真相呢?


最後,受疫情影響,電影小組於2021年暫停,但仍會繼續在這裡為大家分享電影。



 

[1] Eamonn McCabe, “From the archive, 30 July 1994: Photojournalist Kevin Carter dies,” The Guardian, last modified July 30, 2014, https://www.theguardian.com/media/2014/jul/30/kevin-carter-photojournalist-obituary-archive-1994.

它們有話說

郭麗明 | 本社前督導主任,香港理工大學榮譽社會工作學士,香港中文大學基督教研究碩士。曾在香港從事社會服務,及在美國基督教機構和教會服侍。現為退休人士,業餘農夫。
07/01/2021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美國

平日散步時最喜歡邊行邊看鄰居的前園花圃、草坪、節日的擺設和燈飾,真的非常有特色和創意,另人目不暇給。

有的鄰居春天會在前園種植色彩繽紛的花、夏天會擺放多些特色盆景陶瓷和風車、秋天會在正門掛上秋天的花牌、冬天會擺放雪人……而且,不同的節日也會有不同的燈飾和佈置。例如復活節鄰居會在前園擺放白兔和彩蛋做裝飾;也有鄰居會放十字架和復活節旗幟。萬聖節時,鄰居會把前園佈置到像地獄,有墳墓和棺材;在樹上掛上枯骨和蜘蛛網等。在感恩節期間,鄰居會在前園擺放南瓜和秋收的旗幟、乾植物和稻草人等。聖誕節會把前園、樹和屋子掛上五光十色的燈泡、晚間還會放雷射幻影、吹氣的雪人鹿車聖誕老人……。當然亦有鄰居會擺放馬槽聖嬰和約瑟、馬利亞,其規模可媲美教會的聖誕劇場景。此外,在特別的日子如國殤日(Memorial Day)、獨立日(Independence Day)或重要人物去世等,鄰居都會掛上美國國旗。在特別日子和節日,鄰居也會放煙花,此起彼落,有如置身香港尖東的煙花盛會。另外,在各選舉日子,鄰居都會在前園插上他所支持候選人的宣傳品。

除了在自己的屋子,人們也愛在自己的車子上作不同的裝飾和佈置。我們曾經在路上見過有人在車子上噴了剛結婚(Just Married)或2020年畢業(Class of 2020)字句,也有見過車子上掛上了「我的孩子在卓越榮譽榜上」(My Child is on the Honor Roll)、我是某某大學的畢業生等等的牌子。無論在德州,或其他州份如賓夕凡尼亞州等,亦有見過在車子上掛上不同的宗教句子如:上帝真好(God is Good)、我們信上帝(In God We Trust)、上帝聽禱告(God Listens)等。若在特別節日時,車主會把車子佈置成相關節日的樣式。例如聖誕節時,車主會掛上鹿角、紅鼻子、聖誕帽等裝飾。在萬聖節,車主會掛上枯骨、蜘蛛和蜘蛛網。最有特色的一次,我們見過有車主在其車尾箱放了一隻疑似人的腳,遠遠地跟著這輛車時,會誤以為車箱內藏了一具死屍,而殺人犯卻疏忽地露了餡。另外,在各式選舉或球賽等日子,車主都會在車子上插上他所支持候選人或球隊的旗幟。而我們見過最深刻的是剛過去的感恩節外遊時,在新墨西哥州往亞利桑那州的公路上,一架大貨櫃車上掛了一個牌子寫著:「它不是一個選擇;它是一個孩子」(It is not a choice. It is a child)。[1]

這些裝飾除了給人觀賞和應節外,也在表達一些訊息,它的圖像或文字彷彿在跟我們說些甚麼話兒。

除了屋子和車子,美國人還會在衫褲鞋襪帽子、餐具餐紙巾、日常用品等各式各樣東西上表達訊息、立場和價值觀。只要稍微在網上購物站隨意打上任何搜尋字眼,都可以找到一些有特別訊息的東西,甚或幾「無厘頭」的訊息也可以找得到;真的創意無限、訊息無限。

能夠自由及創意地表達自己的信念、信仰和價值觀是一件非常寶貴的事;也非常值得珍惜。只要我們多多發揮創意,總會找到表達的機會和方式,讓死物變成可以與人交流的「活物」。也許忙碌的都市人很少會花時間反思和整理自己的信念、信仰和價值觀。若然今天有一個可以表達的機會,無論是透過屋子車子或其他物件,你會表達甚麼訊息?還是腦中一片空白、一片茫然?!

我希望在車子上掛上「願祢公義降臨」的牌子,帶著它穿州過省,泛起漣漪。


[1] 後來才得知,這個牌子上的句子,卻是來自一個故事(Diane Dew, “The Milwaukee Journal,”  21-2-1992)。據悉,美國疾病預防及控制中心於2018年共有614,820宗墮胎,墮胎率是11.3%(每1000個在15-44歲婦女中,就有113人進行墮胎。每1000宗嬰兒出生另一邊箱就有189宗墮胎。詳情可參看: “Abortion Surveillance — United States, 2018,” 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CDC 24/7: Saving Lives, Protecting People, November 27, 2020, https://www.cdc.gov/mmwr/volumes/69/ss/ss6907a1.htm#suggestedcitation)。

路邊的酸橙不要採

余創豪 | 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Arizona State University)教育心理學博士,專門於心理測量與統計學,亦是同校哲學博士,專門於科學哲學與歷史,現在是美國阿蘇薩太平洋大學(Azusa Pacific University)應用行為科學與數據科學教授。
02/12/2020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美國

在未進入正題之前,我想跟大家分享一個自己在小學時聽過的故事:從前有兩兄弟在街上路過一株橙樹,弟弟指著橙樹說:「看哪!這株樹掛著很多橙,我們摘幾個來吃吧!」哥哥對弟弟潑冷水說:「這些是酸橙。」弟弟不相信,他摘了一個橙,剝了皮,嚐了一口之後便大叫:「很酸!你說得對!你怎麼會知道呢?」哥哥說:「如果這些橙很好吃,很多路過的人都會摘下來吃,還會輪到我們嗎?」

美國總統大選結束之後,很多YouTuber(以YouTube平台作為主要活動據點的網絡紅人)都言之鑿鑿地舉出選舉舞弊的證據,但有些傳聞已經到了違反常識的地步,令我嘆息的是, 那些在YouTube頻道派發這些「酸橙」的人包括了博士和教授。例如有一個傳聞是:美軍在德國法蘭克福的一次突擊行動中獲取了儲存美國總統大選資料的伺服器,當中的資料顯示出選舉有舞弊情況。這傳聞有重重疑點,甚至是違反常識。美軍在阿富汗、伊拉克、巴基斯坦等地方,採取單獨軍事行動是不足為奇的,例如2011年美國海豹敢死隊在巴基斯坦擊殺拉登,事前怕走漏風聲而沒有知會巴基斯坦當局。但美軍在德國這北約國家採取突擊行動則未免是匪夷所思,1986年美國為了懲戒利比亞支持恐怖主義而發動空襲,但法國拒絕讓美國轟炸機飛越法國上空,美國尊重盟友的主權,因此轟炸機在英國的機場起飛。

若果有真憑實據去證明大規模選舉舞弊的話,那麼共和黨與特朗普總統的律師團隊應該已經拿來作為反敗為勝的呈堂證供。但事實上,特朗普的律師團隊在多個州都敗訴,2020年11月下旬,賓夕凡尼亞州的聯邦上訴法院駁回了特朗普對該州投票結果的指控,說他沒有具體證據。亞利桑那州檢察長Mark Brnovich是共和黨人,在11月初,他批評特朗普提出質疑僅有180張有問題選票的訴訟,他說:「即使這些選票有可能翻轉,我也不認為這將對選舉結果產生影響。」

保守派電台主持人Rush Limbaugh說,特朗普的法律團隊在新聞發佈會上許諾會投下「重磅炸彈」,但之後甚麼也沒發生。林博是共和黨的粉絲,若果有甚麼真材實料,他必會率先報道,還會輪到Youtuber嗎?

2020年7月,Stella Immanuel醫生發佈了一段有關使用羥基氯喹(HCQ)和其他治療新冠肺炎方法的視頻,社交媒體因為其訊息不實而禁止了該視頻,儘管如此,facebook上的一些人仍然堅持HCQ對治療COVID-19有效。2020年10月特朗普總統染上新冠病毒,白宮頂尖兒的醫療團隊採用了八種藥物去治療特朗普,但這些藥物並不包括HCQ。若果HCQ真的有效,特朗普的醫生會不採用嗎?其療效還需要由facebook的用戶去發掘嗎?

一個常見的解釋就是陰謀論,有人指出:深藏於美國的「暗黑勢力」(deep state)或者左膠媒體阻礙選舉舞弊和新冠肺炎等真相呈現。不過,若果有甚麼陰謀,我相信,無論是為了國家為利益或者是為了自己揚名立萬,吹哨人都會樂於發掘陰謀。

在越戰期間,國防部長Robert McNamara讓蘭德公司(RAND)的員工接觸有關越戰的「五角大樓文件」,其中一位蘭德公司的員工名叫Daniel Ellsberg,他認為,美國介入越南戰爭是不義的。 如果公眾知道「五角大樓文件」中的內容,將會激起結束戰爭的群眾壓力。1971年,他將「五角大樓文件」的副本先後交予《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出版。

1972年6月,在美國,一些神秘人非法闖入位於水門綜合大樓的民主黨全國委員會辦公室,後來,兩位名叫Bob Woodward和 Carl Bernstein的記者對水門事件進行了深入調查,他們發現尼克遜(Richard Nixon)總統有份參與這一陰謀, 這醜聞最終迫使尼克遜辭去總統職務。

比較近期的例子就是前國家安全局合約職員斯諾登(Edward Snowden),在2013年,他揭發了美國國家安全局的反恐監聽侵犯了公民自由和私隱,他首先逃到香港,最後投奔俄羅斯。

好吃的橙一定會有人摘下來,如果在社交媒體上流傳的訊息可能是真的話,我相信在今天還有類似Ellsberg、Woodward、Bernstein、Snowden之類的吹哨人,現在美國會再次出現類似「五角大樓文件」、水門事件、國家安全局監聽等重磅炸彈。

在還未出現重磅炸彈之前,我只能夠對社交媒體的訊息保持著姑妄聽之(暫且聽聽,不是一聽便相信)的態度。「送你送到小村外,有句話兒要交代,雖然樹上百橙開,路邊的酸橙不要採! 」[1]

 


[1] 參鄧麗君主唱歌曲〈路邊的野花不要採〉。

媒體解碼

2020生命倫理對談 漂一本有聲好書

23/10/2020

當我們說人人都是記者時,傳統記者、網媒記者及公民記者到底有沒有分別?報業的營運愈來愈艱難,它們究竟有何出路?《媒體解碼:時事背後》集結香港五大資深傳媒人蘇鑰機、陳韜文、李立峯、楊志剛及陳智傑的文章,為大家解讀正在發生的媒體事件、現象。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郭卓靈以豐富的插圖為大家介紹《媒體解碼》的第一部份——性質功能。關心香港傳媒的朋友,值得一看這短片。

收看「媒體解碼」短片,按此進入

新聞,還是付錢看比較好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6/09/2020

新聞行業今日十分難做。媒體沒有資金做新聞,新聞記者受制於廣告和讀者興趣,只能做些沒有深度的新聞,部份免費網絡媒體更要為了流量而淪為標題黨,用誇張、出位的標題吸引網民點擊,做劣質新聞,部份則被財團收購,淪為財團喉舌。我們到訪不同的網絡平台,以為看了很多資訊,原來這些只為吸引我看廣告,平台不斷送上討我的東西,也不過是希望留在平台。最後我們知道的東西,反而是愈來愈少,愈來愈偏頗。我們可以怎樣打破這個困局呢?

收入與運作

首先我們要理解今日新聞資訊的運作。今日報紙銷量甚低,傳媒只能依靠三個方式賺錢:一、廣告;二、社交平台流量;三、收費。要賺取廣告的收益就務必要有非常吸引人的內容,以及,要在社交平台產生極大流量,以致有人願意落廣告,同樣地,這其實亦要求大量吸引人的內容。所以要做到第一、二點,最直接的方法是令新聞必須吸睛(引人注目)、簡單、易明、牽引情緒,甚至有機會加插植入式廣告。除非傳媒能成功透過收費,而且是獨立收費,即是讀者付款後不會影響編採決策情況下,編採部才能有足夠的自由度獨立、深入和有意義的文章。

不過,能成功進入收費模式的傳媒不多,大部份免費傳媒,為吸引眼球,引起讀者注意,以減低新聞生產成本,甚至為了討好投資運作的金主,往往會生產很多壞新聞,當中包括:一、標題與內文不符的新聞,例如選用誇張的標題,但內容卻不甚了了的新聞;二、快而不準的新聞,因著網絡24小時運作,不少傳媒索性就抄別家24小時新聞台的報道,直接改寫以作為自己的報道,營造緊貼時事的效果,但有時事態發展已有改變,往往又慢了半拍,於是出現快而不準的新聞;三、未經核實的新聞,很多網媒為求方便,用「爆」的標題改寫另一間網媒的新聞,以抓住讀者的好奇心,但在抄的過程往往不求甚解,也沒有辨別網絡上一些真假難分的訊息,常用「疑」、「或」等含糊的字眼取代核實的工作,網民收到訊息繼續將它們傳來傳去,最後假消息便不斷流傳。

社交網絡平台與政治

這類免費新聞,很多人在社交網絡分享、轉傳,如果立場客觀的,傳一下也無傷大雅,不過有時內容卻真假難分。2016年美國總統大選,就有指整個選舉工程的操作就在社交網絡平台出現,他們先針對地選擇滲透一些社交網絡平台,並在適當時候針對性發放訊息,在改變網民對某些議題的立場,有關的做法成功之處在於網民習慣接收訊息,但求過癮開心而不問真假,最後整個選舉的風向居然就因著這些不同的社交平台的專頁而改變。

在香港近年也有很多類似的專頁,除了打正旗號做政治議題之外,也有煮食的、攝影的、二手買賣交易的專頁,看起來可以與政治無關,但到重要時份卻又會有一兩則有立場的新聞在專頁上出現。這種免費平台的資訊,即使社交平台本身想作出規管,也難以實行。是故筆者幾可肯定,以後大家在社交媒體的專頁閱讀那些不明來歷的新聞時,要打醒十二分精神,小心閱讀。

閱讀持平的報紙

除此之外,為打破偏聽的情況,建議你選擇一至兩份中立持平的報紙,平心靜氣坐下慢慢閱讀。在社交媒體即使你仍然可以免費看到很多報紙的內容,甚至是全份的內容,但畢竟沒有排版和順序,你較知道事情的優次。因此,的話請回到該報章的主頁閱讀新聞,如能力許可,請盡量付費,買印刷版的報章,支持持平的報章。同樣,不少網媒評論和觀點也是有理有節的,可能的話也請加入付費行列,以表達對有關媒體的支持。

時間太少,網絡太雜,要知天下事,有時難免要花一點錢,讓人幫你更有效接收資訊。


參考書目
黃哲斌。《新聞不死,只是很喘:媒體數位轉型的中年危機》。台北:天下雜誌,2019。

傑夫.賈維斯〔J. Jarvis〕。《媒體失效的年代》(Geeks Bearing Gifts: Imagining New Futures for News)。陳信宏譯。台北:遠見天下文化,2016。


資料庫

紙本報章雜誌會消失?

傳統報社的收入倚賴報紙銷量,在網世代中工作愈見困難。紙媒的生意難做,紛紛尋求轉型。有媒體在2020年8月報道,當時即將離任的《紐約時報》行政總裁一職的Mark Thompson表示,他相信該報會在未來10年繼續印刷紙本報紙,甚至可能是15年,或者再多一點點時間,不過,如果說未來20年會繼續印刷紙本《紐約時報》,他則對此感到十分詫異。[1] 一些傳統紙本報章雜誌,在時代巨輪下成為了歷史的產物。有26年歷史的日本關西時尚雜誌Cazi Cazi在2020年7月宣佈停刊。[2] 鮑爾媒體集團澳洲公司(Bauer Media Australia)亦在同年7月宣佈旗下多本時尚雜誌,包括澳洲版的ELLE、《時尚芭莎》(Harper's BAZAAR)等停刊。[3] 在香港,免費報章《都市日報》亦自2019年年底停止出版印刷版。[4]

(本文原載於第134 期〔2020年9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Alex Sherman, “New York Times CEO Mark Thompson says he expects the end of the physical newspaper in 20 years,” CNBC, last modified August 10, 2020, https://www.cnbc.com/2020/08/10/new-york-times-ceo-physical-paper-will-end-in-20-years.html?&qsearchterm=MARK%20THOMPSON.

[2] 趙紀瑩:〈【紙媒寒冬】關西雜誌《Cazi Cazi》停刊 網上眾籌才是新出路?〉,《香港01》,2020年7月16日,網站:https://www.hk01.com/一物/498866/紙媒寒冬-關西雜誌-cazi-cazi-停刊-網上眾籌才是新出路(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3日)。

[3] 〈澳洲時尚芭莎ELLE等雜誌停刊〉,《信報》,2020年7月21日,網站:https://www2.hkej.com/instantnews/international/article/2527402(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3日)。

[4] 〈拖欠逾千萬印刷費 《都市日報》相關公司被頒清盤令〉,東網,2021年3月10日,網站: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310/bkn-20210310102656538-0310_00822_001.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月25日)。

留與墮的抉擇 反思生命的價值

黃煒 | 香港城市大學實習學生
16/09/2020

由明光社主辦,小小生命及喜樂生命協辦的「留與墮的抉擇」活動於8月6日透過網上平台舉行,藉真實個案改篇的《愛.生命》微電影系列〈責任〉探討生命意義。當晚有幸邀請到小小生命發起人杜慧妍小姐任分享嘉賓,活動有57位朋友參與。

微電影中,女主角在參加葬禮時遇上一位小女孩,回憶起曾未婚懷孕及選擇墮胎的經歷。年少時她曾堅持不發生婚前性行為,但在男友再三要求下妥協。因男友漠不關心和在恐懼驅使下,她扼殺了腹中胎兒的生命。

其實生命不是一個包袱,而是一份恩賜。杜慧妍分享到自己年青時在感情中迷失和墮胎的經歷。她在缺乏愛的環境中長大,母親誕下她之前也曾多次墮胎,長大後,她在戀愛中尋找被愛的感覺。她以為只要成年就可以發生性行為,只要做好安全措施便可以,即使不幸懷孕亦可以去墮胎。結果,她先後兩次墮胎。經歷了身心靈的創傷,才開始思考甚麼是生命,為甚麼生命的重量如此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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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杜慧妍的身體出現了婦科毛病,並進了醫院,一位醫生在看完她的病歷後當眾說:「你隨便跟人睡,又墮了兩次胎,一輩子也不會好。」醫生的態度令她對人徹底失望,因而轉向尋求上帝。在信仰中,她經歷到無條件的愛,感到上帝的接納和不離不棄,並意識到自己當日放棄的小生命是如此寶貴。當懷孕婦女選擇墮胎她們腹中的小生命會被當成醫療廢物扔掉,不被任何人紀念。她從心底悔改,領受了上帝的呼召,要去幫助這些小小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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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杜慧妍學會如何去愛,亦明白性是一件美好的事,但應留在婚姻之中。而個胎兒都是獨一無二美麗的,都應受到保護。以墮胎作為解決意外懷孕的方法,並不會婦女的卸下包袱,更會她們的人蒙上陰影。她成立了小小生命,致力幫助危機懷孕的女性及其伴侶和家人,期望透過倡導、教育和服務,帶來生命和社會轉化。

明光社認同此理念,希望年輕人能學會保護自己、尊重生命。本社過往一直為不同學校舉辦性教育講座及工作坊,提倡有價值信念的性教育,歡迎有興趣的老師致電2768 4204與本社職員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