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懷孕不能「肥」?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12/10/2007

近來城中的報章雜誌,對於某位剛為人母的豪門太太及其千金作詳盡的報導,部份傳媒更追訪她們,以「升cup」、「谷胸」,甚至「超cup餵奶」等作為文章標題。而另外亦有一些剛為人母的女藝人,見報時被形容為「產後脹爆」、「肥爆」、「水桶身型」……對她們的身材作出多番的挑剔。
 
還記得數年前有瘦身公司以怪獸「哥斯拉」在城市四處破壞的平面廣告,來形容剛生產完的母親,走在城市中會影響市容。其實,懷孕、生產是偉大的天職,母親在懷孕其間必會吃得多,身體也會吸取營養,身材有所改變仍是正常的事情。傳媒追訪藝人,或報導豪門家庭的幸福,就算是娛樂公眾,也不必要扁低女性,以嘩眾取竉的「有色」及負面字眼來形容這些母親,此等對母親這神聖身份的侮辱行為,市民大眾應該予以強烈譴責。
 
此外,許多傳媒常以不必要的偷窺意淫的「性」字眼來報導藝人新聞,以批評角度挑剔他們,或用「粗語淫詞」作雜誌的標題和描寫圖片,只將報道的重點集中於男女性的身體或以意淫角度描寫事件。此舉不但侮辱藝人,一些讀者長期閱讀,被潛移默化後,對人或事的看法會變得更挑剔及片面,並會影響他們對男女性的價值觀。
 
男女性的美,本來就不應單靠外表。但經過傳媒長時間「吹毛求疪」,將著眼點只放於男女性身體的「幾處地方」後,現時許多男女都變得十分著重片面的「美」:男的要「大隻有型」,女的要「曲線玲瓏」;甚至想追求「零瑕疵」,以整容改造身體。但他們可有想過自己的內在美是否有進步?自信是否只憑外表?思想可會只被傳媒牽著鼻子走,失去自我?
 
面對著各式各樣「語出驚人」、「取材意淫」的報章雜誌,我們不應姑息,更不應作「幫凶」,我們有選擇權去反映我們的價值觀,拒絕購買報道手法不健康的傳媒,共同為改善傳媒生態而努力!

相關文章

從《新聞女王2》說起:事實查核的艱難與重要性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09/01/2026

前陣子播畢大結局的電視劇《新聞女王2》,再次掀起劇迷的追劇熱潮。若不與多年前電視作為主要娛樂的黃金時期相比,僅比對2025年播出的劇集收視,此劇便已名列前茅、表現亮麗。此劇之所以能吸引筆者的原因,在於續集不再局限於電視新聞部內鬥,而是進一步聚焦於新舊媒體之間,在「專業精神」、「獨家報道」與「流量爭奪」所展開的激烈對抗,讓劇情更具時代感。劇中情節改編自多宗真實發生的社會事件,亦借資深新聞工作者文慧心(Man姐,佘詩曼飾)之口,道出了當前傳統電視新聞與網媒所面對的掙扎及問題。

劇集觸及的議題十分廣泛,包括:為追逐點擊率及廣告收益而精算新聞內容、探討編採自主是否只是神話、報道如何受媒體立場及視角限制而偏離事實全貌、新聞機構為收視率而刻意呈現煽情及血腥內容,也有觸及自媒體的內容及報道質素參差、AI新聞主播肖像與聲音的版權爭議、記者性命與新聞價值的取捨,以及事實真相如何在演算法下被雜訊淹沒等。由於篇幅所限,本文將聚焦於劇集與「事實查核」相關的範疇進行探討。

新聞行業本身是沒有「事實查核」這個專屬職位,但查核工作卻是新聞運作的核心。新聞工作者,無論是記者或編輯,為了確保發的資訊準確無誤,在內容發表前進行查核,是必不可少重要工序,對他們而言,重視真確性等於捍衛專業。正因如此,社會普遍認同專業新聞機構所發放的訊息具備公信力,可以作為大眾行動及抉擇的依據。「依靠收集事實信息,我們建立起對某些議題更深入複雜的認知和信任,並作出理性的選擇。」[1](曾姿穎等,2024,第104頁)

在劇中,KOL唐芷瑤(陳曉華飾)視Man姐為眼中釘,經常在自媒體網台上直播即時未經查證、甚至是偽造或具誤導成份的短片與資訊,藉此造謠生事。喜歡「吃花生」的網民及Man姐的黑粉(haters)隨即群起響應,不斷湧入Man姐所屬機構「公開平台」(OP)留言攻擊、致電網台辱罵並瘋傳流言。這不單導致OP支持者大幅減少,更加劇公眾對當事人的誤解。此外,劇集結尾亦揭示了另一種資訊操弄,OP記者難以在網上找出富庾基金負責人胡志城(袁富華飾)的真實背景,原因在於相關負面資訊早已被網軍有組織地大量發放正面、清白的資訊所淹沒。

劇集內容雖屬虛構,但所描述的網絡亂象卻真實存在。自媒體為求生存及點擊率,可能發放譁眾取寵、失實內容。作為網民,我們應如何有效進行事實查核(fact check)呢?

網絡上的虛假信息常具備新聞價值要素,如時效性與顯著性(例如與名人有關),並常用客觀語氣,輔以似是而非的數字、相片等「證據」,令人誤以為「有圖有真相」。然而,「有圖有真相」早已不能作為判斷網上訊息真偽的準則。不少為賺取點擊率的「內容農場」會借「權威」包裝內容,即以部真實內容混入虛假資料誤導讀者;或使用「偷換概念」手法,引述的證據實際上與結論無關,但一般讀者在面對艱深專業名詞或數字時,往往難以察覺其中破綻。

作為讀者,首先應培養好奇心、不盡信、不盲撐的心態,對所見內容抱持求真的精神,並訓練批判思維,建立「冷靜確認查證」的心理機制。面對情緒強烈、立場偏頗的標題,先停下來思考:「這則資訊是誰發佈的?目的為何?是否有第三方證據支持?」

其次,可利用事實查核工具自行驗證

  • 圖片及影片查證:使用Google逆向圖片搜尋或TinEye上傳可疑相片追蹤原始來源。若原始網頁或貼文已被刪除,可透過「網站時光機」(Wayback Machine)找回歷史存檔。
  • AI深偽辨識:細看畫面角度是否合理、脈絡是否一致,或使用偵測工具如Hive Moderation上傳相片、聲檔或影片進行查證。

若資訊過於專業或複雜,可求助於專業的事實查核機構。這些機構與傳統新聞媒體不同,更注重資料來源與查核人員的透明度,會公開查核流程供讀者二次驗證,並對內容作出明確判定,且不得與任何政治團體、人物或候選人有關聯,以確保獨立性及公信力。[2]

香港仍運作的事實查核機構:[3]

機構名稱

隸屬關係

成立日期

判定分類

1)求驗傳媒[4]

未知 (民間組織)

2014年9月8日

文字描述

2)AFP Fact Check 法新社香港分部

法國新聞社

2018年9月14日

真實、錯誤、諷刺、誤導、信息缺失、經過修改的圖片和影片

3)Annie Lab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事實查核室

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中心

2019年10月9日

False, Misleading, No Evidence, Verified, Just in case ,Investigation, Analysis, Explainer,

4) Factcheck Lab 事實查核實驗室

媒體素養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日

正確、部份錯誤、錯誤、誤導內容、沒有證據

5)HKBU Fact Check浸大事實查核中心

香港浸會大學傳理學院

2020年7月30日

真實、部份錯誤、錯誤、誤導內容、證據不足

資料來源︰香港浸會大學傳理學院《解構事實查核》

轉發即表態 分享即責任

看畢新聞女王2》,深感要成為優秀的新聞工作者實在不易,需具備智慧與傲骨方能生存。作為網民,亦應培養資訊素養(information literacy),在點擊分享前先查證因為轉發代表你認同該訊息,而傳播錯誤的資訊,可能會對個人、團體乃至社會,造成財產損失、心靈受創甚至身體安全的損害。


[1]曾姿穎、周琳、黃煜(主編)︰《解構事實查核》,(香港商務印書館(香港)有限公司,2024)

[2] 同上。

[3] 同上。

[4] 香港唯一仍運作的民間事實查核機構。

被愛的狼與不被愛的AI廣告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24/12/2025

何謂一個好的廣告?根據Google AI:「一個『好的廣告』不再只是精美的視覺呈現,更需具備精準度、連結感與實質轉換能力……在對的時間,以受眾懂的語言,將有價值的訊息傳遞給對的人,並成功引發後續行動」。的確,在資訊爆炸的時代,很多有價值的節目都容易被輕易忽略,更遑論廣告。除非廣告非常有創意、非常獨特,並且能夠引發共鳴,才足以吸引目光,讓人願意駐足欣賞,而非急於轉台或「飛走」。

每逢聖誕節,總會出現大量與聖誕節相關的廣告。2025年,荷蘭麥當勞利用AI製作了一個聖誕廣告,主題為聖誕節是「一年最糟糕的時刻」。不知道對荷蘭人來說,聖誕節是否最糟糕的時刻,但對荷蘭的麥當勞來說,今年的聖誕節無疑是「最糟糕的時刻」。皆因廣告播出後,劣評如潮。有報導指出,網民批評其「畫面生硬、缺乏靈魂」。

事實上,即使製作團隊付出百倍努力,給予AI更細緻的指令,竭力提升廣告內容,增添其人情味。那些討厭AI廣告的觀眾,還是會不「收貨」。可口可樂去年的聖誕節廣告同樣收到如潮的劣評,已反映出人們對AI製作的真實態度。很多網民認為「數位時代太過盛行,卻缺乏人性溫度」,更有不少網民直指企業出於貪婪,想要賺更多的利潤,省掉人力支出,而不想聘請演員、導師、美術師等專業人才。有網民直言:「我討厭人工智慧。為什麼人類如此執著於讓自己變得過時?」顯然,在批評AI「畫面生硬、缺乏靈魂」的背後,是對於人類受到AI威脅,不久的將來大有可能被AI淘汰的覺醒。因此,即使那些某程度欣賞AI作品的網民,也表示:「我們並不需要人工智能來取代人類,因為我們自己就能做得更好。」

人類確實可以做得更好。與AI廣告相比,一隻由法國動畫師創作的「狼」,獲得網民爭相追捧。這隻孤獨的狼,原本是森林中小動物避之唯恐不及的對象,卻在他努力改變自己,成功成為素食者後,贏得小動物的信任及歡迎。這個聖誕小故事沒有耶穌,也沒有聖誕老人,卻充滿了愛及溫情。動畫固然是用心製作,故事情節滿滿,但真正打動網民,使人由衷感謝製作者的,或許正如一位網民所言:「它證明了在現今人工智能盛行的世界,藝術和對工藝的熱情仍然佔有一席之地」。

可以說,在AI當道的世代,人類與AI的戰爭無法避免,如果人類不努力爭取,默言無聲,只是一味讚嘆AI的能力,那麼,縱然才華再高的創作者,也難以生存,或僅能以足以糊口的價錢賤賣自己的心血。

何謂一個好的廣告?它應當能夠引發觀眾共鳴,讓觀眾感受到自身的價值觀被看見與尊重,而非反過來,廣告商只顧及自己的盈利,單方面把自己的價值觀灌輸給觀眾。


參考資料:

TVBS新聞網:〈荷蘭麥當勞AI生成聖誕廣告捱轟下架 法國廣告因用這製作法獲大讚〉,《香港01》。2025年12月17日。

Congenai, “McDonald's has released an AI-generated Christmas ad,” YouTube, December 9, 2025. 

Today, “Coca-Cola's AI-generated TV holiday ad falls flat with consumers,” YouTube, 18 November, 2024.

Romance Agency, “Intermarché - Unloved,” YouTube, December 8, 2025. 

 

原生家庭如何影響人際關係及婚姻觀

傅丹梅 | 明光社事工顧問
21/07/2025

原生家庭是每個人學習及成長的第一個場所,家庭成員間的互動、關係,以至家庭的一些習慣及傳統都會在不知不覺間塑造了各成員的性格、價值觀、行為模式以及與人的關係,這篇文章將談談原生家庭對於一個人的人際關係及婚姻觀的影響。

食飯與人際關係

一對初相識的夫婦邀請我到他們家裡吃午餐,這個突如其來的邀請令我有點受寵若驚,當然立即答應,他們預備了豐富的烤羊肉及焗雜菜,跟主人家一起享受完美味的午餐後,便一邊享受甜品,一邊閒聊,當我問他們為甚麼會接待一個初次見面的人到家裡用膳時,才知道原來這是女主人的家庭傳統,她爺爺及爸爸都是牧師,她哥哥也是牧師,自爺爺嫲嫲那一輩開始,他們都會按聖經的教導,接待客旅到家裡吃飯,這個做法已經成為他們家族的傳統,到她女兒已是第四代了。只需要一餐飯便拉近了我們的距離,彼此多了認識及了解,促進我們之間的關係,他們經常這樣做,因此收穫了很多珍貴的友誼。

我另外一位相識了30年的朋友,她從來都不會邀請我或任何人去她家作客,因為她媽媽有潔癖,擔心客人會將病菌帶回家,還要求每個人回家後要立即洗手洗腳換衣服,即使她因為經常使用有酒精的消毒液而導致有主婦手,她媽媽也不肯改變這個做法,我這個朋友也學習了媽媽的做法,與朋友外出食飯時一定要選高級餐廳,她認為這樣才可以保證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剛坐下,她便會拿出一大包消毒濕紙巾將整張枱抹一遍,再用滾水將所有碗筷沖洗一遍,然後要求朋友用消毒液抹手後才開始吃飯,由於她的這些要求及做法,令朋友們都很有壓力,導致她只有很少的朋友。

在原生家庭學到的待人接物處事方式,往往會延續到一個人成年後的人際關係中,孩子透過觀察父母/祖父母如何接待客人在飯桌上參與溝通,可以培養溝通及建立人際關係的技巧人際關係中有一種吸引力法則,人們會不自覺地喜歡與自己價值觀及興趣相近的人,所以那些願意開放家庭接待朋友的人,自然會吸引那些很願意接待人的人,而這類人的人際關係自然也會較順利。

蒸魚與婚姻觀

靜宜很喜歡吃蒸魚,她有一個習慣,就是會將一條魚斬開一半,之後才拿去蒸,我好奇問她為甚麼要這樣做,她說她也不知道,只是跟隨嫲嫲的做法,以為必須這樣蒸魚。嫲嫲告訴靜宜,他們以前是住在小艇上的水上人家,由於艇上空間小及狹窄,當年用火水爐煮食,不能用太大的鑊,否則鑊容易失平衡傾倒,引起火災,家家戶戶都因此用細鑊,不過由於鑊太小而無法原條魚蒸,水上人便會先將魚斬半,然後才放入鑊去蒸。靜宜現在所用的鑊比當年所用的大超過一倍,放原條魚入鑊蒸綽綽有餘,她亦早已不再用火水爐了,根本不存在擔心煮食鑊傾側引起火災的問題。

怎樣蒸魚是小事,只是,我們對於家庭中的一些習慣及教導,長大後如仍未能獨立思考,則可能會耽誤自己一生的幸福。欣欣家裡很有錢,有十多層樓收租,她父母自小灌輸給她的觀念是,一定要嫁給一個比自己更有錢的男人,否則,那人跟她結婚大有可能是貪圖她的錢,而非真心愛她,如跟這樣的人結婚,婚後她不但要養他,倘若離婚還要分他一半身家及支付贍養費,非常不化算。因此,縱然欣欣曾遇過幾個非常好的男士,也談過幾場戀愛,可惜,每次都是因為對方的財富不及她,而未能走到結婚這一步。古人認為婚姻講求門當戶對,「竹門對竹門,木門對木門」,雖然有它的道理,但不是每段婚姻雙方都要具備旗鼓相當的財富才可以幸福,一段婚姻是否幸福涉及很多因素,包括對方的性格、人品、興趣及價值觀,還有大家對未來的生活規劃及期望是否一致等,經濟只是其中一項條件,並非唯一。欣欣的理想生活很簡單,就是能遇到一個心愛的對象,結婚後能生兒育女,可惜,她今年已經48歲,生育恐怕是沒有可能了,結婚則仍有機會,只是,不知道未來她是否能遇到適合的結婚對象!

那麼,欣欣是否要抱怨父母,導致她將近半百歲仍是單身事實卻不然,因為每個人要為自己的決定及行為承擔責任年幼時,很多決定都是父母為我們做的,但當我們長大成人後,便應該懂得獨立思考。對於父母及祖父輩的一些教導及祖訓,需要有所覺醒,才能去蕪存菁,分辨哪些原生家庭的教導能帶給自己正面影響,將之保留甚至將之變成代代相傳的家族傳統;至於那些造成負面影響的教導,作為成年人則要有勇氣作出割捨及改變,學習新的知識,並有新的作為和行動,不再受原生家庭絆。

學習取捨和承擔後果

當我們能意識到父母的某些教導及做法,受他們那一代的社會、文化及歷史背景影響,那些對於他們是有效的,他們將曾經成功的經驗傳授給我們,是希望能保護我們,免我們受到傷害或走冤枉路,他們的原意是好的;但時代不斷在變,他們的一些做法可能已經不合時宜,因此,我們只需聽聽就算,不要將之視為金科玉律。至於如何取捨,全憑我們自己決定,然後為自己的選擇承擔後果,不能總是將責任推給我們的原生家庭。

生死教育講呢啲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12/06/2025
專欄:好書推介

「死亡」這個議題並不簡單,從自己面對成長、身體的變化與衰殘;面對親人或友伴的老去與死亡、於生育中的流產胎、寵物因病或意外的離開;再到新聞中聽到的青年自殺、長期病患者的臨終照顧需要、壽終殯葬的各種儀式 … … 這許多議題有關於我與自己、我與他人、我與世界、我與信仰等許多的關係與對死的看法,多元且接近。

「死亡」帶有神秘感,亦有許多民間傳說和禁忌,有許多人會不想亦不敢提及,生怕說了就會發生。為甚麼死亡有如此的禁忌?為何我們會恐懼去接觸?就連說個「死」字也不能?這些正正是值得大家去問的地方。作為基督徒,因相信耶穌已跨過、勝過死亡,我們也不必懼怕,可以多作了解這每人在世上正在邁向,亦必需要前往的「轉車站」及其間的過程。

此書分為四大章節,第一章「眾觀生死」,從哲學、法醫、人類學、社會學、公共衛生及不同宗教去看生死,擴闊讀者的眼界去看生與死。第二章「生死相安」,帶出了醫社合作如何幫助長者醫療需要、對於臨終者及喪親者的不同支援及輔導方式與服務,亦有對於生死工作人士心理的關注。第三章「生死熱話」內容觸及靈界與信仰、DNA、安樂死、遺體捐贈、動物離逝、流產與青年自殺等議題,內容雖不是很詳盡,但也足夠讓讀者作出反思,與及平日也應多作關注。而最後一章「生死之旅」,是不同學院的大學生、碩士生及講師在經歷過到台灣的生死教育學習團之後的得著分享,對歷史、死亡體驗,作為年輕人、父母的得著等回顧。

這書多角度的點出多個有關「死亡」值得我們探討之處,作為接觸這議題的開始,並不沉重,也可以作為與青少年一起傾談這議題的一本指南。及早與青少年談生論死,可以建立他們的人生觀及價值觀,反思人生的意義及方向,過無悔人生。

閱讀新聞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30/04/2025
專欄:好書推介

無論是在報章、電視、網絡都會看到很多文章、報道……那麼,甚麼是「新聞」?如何分析和閱讀它們?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李立峯在2023年撰寫了《閲讀新聞——專業價值和媒體批判》一書,根據他以往任教了10年的一個碩士課程科目——「新聞理論與分析」,把理論與現實世界具體個案連繫起來,以此來教導學生。這書的結構也源自當年的碩士課程大綱,李立峯向讀者解說大眾所看的新聞有著甚麼變化,也講解了一些影響新聞生產及內容的重要因素,如政治經濟、新聞機構、消息來源、專業主義、文化意義及科技實踐等,使讀者了解香港現時媒體的狀況。

此書有許多例子讓讀者了解到,香港的新聞媒體能夠生存,不少是靠著背後的財團支持來營運,新聞工作者的報道要面對不同的商家或政治的期望,大眾看到的訊息或評論,也可能是跟著新聞機構自己既有的立場,連評論也是媒體「友好」慣常受訪以回應事件,因此其評論角度也是可以預知。上述的一些情況令專業的記者需要花心力為自己爭取專業空間及新聞自由。

不同的媒體都在努力寫「新聞故事」,不論立場如何,其社會意義也是促進人們對社會多元的認知,並能增進同理心。作者指出,如人們能對生活經驗的多樣性有充份理解,以及對他人有基本尊重,可以幫助解決社會矛盾和衝突。另外,此書內容亦有討論網絡、直播、自媒體如何讓人反思新聞的專業、為何新聞總是傾向負面,並探討辨別真與假新聞與傳媒素養的關係。

透過此書,我們可以學習判斷甚麼是好的新聞,並了解到新聞的專業,更懂得如何去支持專業的新聞工作者及媒體,讓有價值的新聞,更好的新聞能繼續出現、廣傳。

玩轉腦朋友2(Inside Out 2)——在不安裡忠於自己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15/01/2025

韋莉搬到三藩市兩年了,透過努力,她與同學貝兒和姬絲成為了冰球好手。而她的情緒控制台出現了「青春期」警報,之後消極的阿厭、內向又尷尬害羞的阿尷、容易焦慮的阿焦、經常羨慕其他事物的阿羨來到了控制台前。韋莉即將要升上中學,面對著未來的轉變,她很想在冰球訓練營中得到機會並進入心儀的火鷹隊……阿焦為了未來「計劃」,於是把基本的情緒們都困起來,由於「自我意識」被改變,韋莉開始做出與以往不一樣的行為:偷看教練筆記,並與舊隊友的關係變得緊張……

猶記得第一集《玩轉腦朋友》在九年前上映時,看著主角韋莉的幾個情緒在「腦海」中影響著她,有主導的情緒阿樂,亦有被壓抑的阿愁,故事場景十分有趣,如記憶球儲存區、夢工場及舊記憶球堆填區等,而且還讓觀眾學習到人的腦海及基本情緒的神奇運作,當面對環境改變,會容易出現負面情緒,而如果有情緒被壓抑,又會產生出新的問題。明光社當時邀請了拉法基金臨床心理學家葛琳卡博士到來,在電影小組分享壓抑情緒所產生的問題。

明光社

於第二集,韋莉適應了三藩市的環境,與兩位很要好的同學一起打冰球。她因為要升學,而再次面對與冰球隊友分開的不安,也因著想追隨明星球手阿V而有了新的想法,希望進入阿V的火鷹隊。阿羨的慾望及阿焦的操控,令韋莉逐步逐步改變。電影使觀眾知道青春期的焦慮會令青少年想得太多及可能引發的風險,愈想就愈不安,焦慮感亦會加深。這也使韋莉收起了以往的自己(情緒及自我),做出一些有違自己價值觀的事情,只為了得到更好的未來。結果,這令她在球場上變得急躁,撞傷了好友,不知所措的她出現了恐慌狀況。

明光社

最後是甚麼緩解了韋莉的焦慮(擺脫阿焦的操控)?是阿樂回來與阿焦好好的溝通,使阿焦知道不需要去改變自己,反而應該接納自己、了解自己的過去,如能面對及接納自己的好與不好,了解自己的信念及自我認知,便可以繼續成長,成為一個更好的自己。

兩集的《玩轉腦朋友》都是很好的電影,故事以情緒做主角,並有心理學家任顧問,讓觀眾看過以後,還可以回想、反思,有動機去學習更多。這也使筆者想起兩本書:《點解學校無教過情緒科》及《點解學校仲未教情緒科》,作者崖柏為臨床心理學家,於書中分享了一些有關情緒調節、人際關係、創傷自癒、愛自己等內容,可以為仍在「社會大學」讀書的朋友補補課吧。

「兼職女友」與賣淫

熊嘉敏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12/09/2024

警方發現有本地賣淫集團在Telegram上開設群組,以「兼職女友」的名義招攬嫖客,吸引超過25,000用戶。警方針對該集團展開拘捕行動,拘捕六名涉案男女,他們涉嫌利用多個戶口收取及清洗懷疑透過營運賣淫平台而獲取的犯罪得益,有關款項超過1300萬元。

這則有關兼職女友的新聞涉及身體與法律層面的思考,我們可以深入思考個人選擇的意義。有些兼職女友可能被不法份子以把柄要脅,並非出於自願,她們需要盡早向信任的人求助。有些兼職女友也可能以為這是搵快錢的方法,認為自己能設立不同的身體界線,視之為工作選項;其實任何選擇都應優先考慮事情是否會傷害自己的身體或是否違法,保護身體的安全是個人最基本的權利,而合法性則關乎社會的穩定與大眾的安全。如果一個選擇違反了這兩個原則,那麼這個選擇就不應被視為正當的。這提醒我們,無論在何種情況下,保護和尊重身體始終是最重要的。

社會大眾對於兼職女友的普遍看法往往集中在這種行為的後果,而忽略了對她們的關心。她們可能會隱秘行事,不敢告訴別人正在出賣自己的身體,或是沉溺於不健康的性關係;她們既感到羞恥,也不知如何尋求幫助,部份人可能會以痛苦來懲罰自己,甚至選擇自我放棄。社會應該鼓勵那些選擇成為兼職女友或以錢來尋求性關係的人重新考慮自己的選擇,並向他們發出友善的訊息,主動伸出援手,並與他們同行,例如透過社會服務機構來提供心理輔導、建立愛惜和尊重身體的價值觀;透過社會人士的關心,讓他們知道自己並不孤單,慢慢在現實生活中重新找到屬於自己的價值,建立健康的身份認同。這不僅是對個人的負責,也是維護整個社會的健康。


參考資料:

〈Tg賣淫群組以「兼職女友」吸客 警拘6人包括情侶主腦 涉洗黑錢逾1300萬〉。星島。2024年9月5 日。網站:https://www.singtao.ca/6845770/2024-09-04/news-%E7%B6%B2%E4%B8%8A%E8%B3%A3%E6%B7%AB%E5%B9%B3%E5%8F%B0%E4%BB%A5%E3%80%8C%E5%85%BC%E8%81%B7%E5%A5%B3%E5%8F%8B%E3%80%8D%E5%90%B8%E5%AE%A2+%E8%AD%A6%E6%8B%986%E4%BA%BA%E5%8C%85%E6%8B%AC%E6%83%85%E4%BE%B6%E4%B8%BB%E8%85%A6+%E6%B6%89%E6%B4%97%E9%BB%91%E9%8C%A2%E9%80%BE1300%E8%90%AC/?variant=zh-hk

序:摸著石頭過潮流

潮流達人入門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31/10/2023

「青年人潮甚麼?一知半解啦!」作為家長、老師、導師和青少年牧者,要貼近潮流談何容易,但若不了解潮流而想和年青人溝通更不容易,因此,為了愛、為了關心,嘗試摸著石頭踏入潮流之中,更多認識年青一代面對的世界和衝擊,是拉近彼此的距離,跨過一些溝通障礙的有效方法。

提起斜槓、躺平、抖音、selfie(自拍)、後宮遊戲、異世界和《鏈鋸人》等等,大家的了解有多少呢?或者大家的了解程度又是否足以和年青人打開話匣子呢?為了協助大家可以在令人眼花撩亂的潮流世界之中找到一些焦點,本書主要會和大家分享一些我們的同工在學校推動傳媒教育的時候,較多接觸的話題,以及當中引申出來的一些生活信念和態度,其實,年青人的喜好,與他們人生觀和價值觀亦有千絲萬縷的關係,想了解他們,就要了解這些潮流背後反映的世界。

潮流可以是洪水,將掉以輕心的人一下子沖走,但潮流也可以是激流,讓身處其中的人享受漂流的樂趣。「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潮流亦然,與其因為不了解而擔心、憂慮,不如多些探索、領略,既能認識流行文化,又可以享受與年青人更易溝通的樂趣,當然,這本小書不過是一個引子,若大家想了解更多,可以瀏覽明光社的網頁,或邀請我們的同工主領相關的講座,讓我們與年青一代一起開展潮流之旅。

女囚犯被迫與生理男性同囚 美懲教部門以宣傳避孕應對

22/08/2023

美國加州在2021年實施了SB132法案,根據新法例,加州監獄系統中的跨性別、雙性人和非二元性囚犯有權依據他們的性別認同選擇被安置在男子監獄或女子監獄中,當局不再依據他們的生理性別來分配囚室。根據加州懲教局(The 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Corrections and Rehabilitation)向媒體披露的數據,截至2022年5月23日,在加州的監獄中,有超過300名自稱為女性的生理男性囚犯,要求轉移到符合他們性別認同的監獄,其中39人的申請獲批。

根據女性組織「女性解放陣線」(Women’s Liberation Front)的報道,2021年7月,加州中部女子監獄的醫療診所有宣傳海報向女性囚犯介紹各項避孕資源,如避孕套及避孕藥,官方似乎默認了,當有自稱為女性的男性囚犯被允許轉移到女子監獄時,女性應該預期自己會遭強姦。女性解放陣線又指,加州懲教局要求所有申請轉移到女子監獄的男性必須參與一個課程,學習如何應對與女性共處的恐懼。

自稱女性的男性用他們的陰莖對女性進行性侵犯,這些犯罪記錄卻被算到女性的頭上,這令美國的犯罪數據在轉變。跨性別激進主義份子聲稱,「跨性別女性」應該被安置在女子監獄中,以保護他們免受危險的男性囚犯的侵害,但這也正正是許多女性主張跨性別女性(男性)不應該被安置在女子監獄的原因,為了保護女性免受危險的男性囚犯侵害。[1]


[1] Janice G. Raymond, Doublethink: A Feminist Challenge to Transgenderism (North Geelong, Mission Beach: Spinifex Press, 2021), 143–147; “SB 132 – The Transgender Respect, Agency, and Dignity Act,” The Justice Firm, last modified March 31, 2023, https://www.justice-firm.com/blog/sb-132-the-transgender-respect-agency-and-dignity-act/; Fred Lucas, “By the Numbers: How Many Men in California Prisons Identify as Women,” The Daily Signal, last modified June 14, 2022, https://www.dailysignal.com/2022/06/14/by-the-numbers-how-many-men-in-california-prisons-identify-as-women/; Caroline Downey, “Ninety Percent of Transgender Transfer Requests to California Women’s Prisons Denied,” National Review, last modified June 15, 2022, https://www.nationalreview.com/news/ninety-percent-of-transgender-transfer-requests-to-california-womens-prisons-denied/; “CA WOMEN’S PRISONS ANTICIPATE PREGNANCY AFTER FORCING WOMEN TO BE HOUSED WITH MEN,” WOLF, last modified July 15, 2021, https://womensliberationfront.org/news/ca-womens-prisons-anticipate-pregnancy-sb123;端小二:〈美國加州囚犯可按其性別認同分配監獄,引起女囚犯集體訴訟,你如何看?〉,端傳媒,2021年11月30日,網站:https://theinitium.com/roundtable/20211130-roundtable-international-transgender-jail-law/(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8月15日)。

從台灣#MeToo運動看網絡媒體的禁聲現象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03/08/2023

自從Netflix將台灣劇集《人選之人——造浪者》上架後,台灣社會引發一連串的#MeToo事件,不同界別的人士紛紛公開以往被性侵或性騷擾的經歷,從政界到演藝界都無一倖免。當然,勇敢地指證他人曾侵犯自己,是一件值得欣賞的事,起碼可以避免日後出現更多的受害人,但當這些言論,無論是表達個人的經歷或澄清,只要出現在網絡上,大眾便會議論紛紛,誰對誰錯,一時之間都不容易弄得清楚。在這種情況下,一旦大眾的言論傾向支持某一方,另一方的回應頓時會變得軟弱無力,甚至出現禁聲的情況。筆者在此預先聲明,本文並沒有意圖將責任加諸受害者,只是想提供多一種可能性去面對公眾言論。

於網絡上發表言論,在網絡多元的社會下,很容易引發所謂的「公關災難」。公關災難源於發言者的言論對其所屬單位及形象造成的負面影響,後續情況就是不斷收到負評,甚至是攻擊性言論。當然,引發公關災難的條件並不一定是發言者真的做錯了甚麼,而是某些人或網民因為該言論不討自己喜歡及先入為主等理由而蓄意公審相關人士。而公審,正正就是用壓倒性的輿論來攻擊他人,這同時也是屬於網絡欺凌的一種。然而,當我們留意別人在網上的言論時,以中立的態度應對是否在新一代網絡多元的社會下是不可能發生的呢?當我們崇尚「無罪推定」的法律原則時,卻會否在網絡上成為了「有罪推定」的舉證者?

台灣近日的#MeToo運動正正就是一個好好審視網絡禁聲現象的例子。過往數個月的#MeToo事件接連不斷,特別在政壇中的性騷擾事件,在20多天中,已經有多位政治領袖遭到指控。[1] 不過,最引人注目的應該就是演藝界的性騷擾事件了。在6月上旬開始,藝人許傑輝、宥勝、黃子佼、炎亞綸以及陳宣裕(NONO)等人分別被指控曾經性騷擾他人。

其中黃子佼的回應最為觸目,因為他先後在臉書發佈三段回應性侵指控的影片,除了向眾人坦露自己的成長史,讓自己的性格變得扭曲,兼向公眾道歉,並且在道歉之餘,也順便地透露圈內其他藝人的私生活,[2] 其中他指出:「他們都沒有錯嗎?只是因為他們不是metoo嗎?我不管,我就是要說出來,管你們去死,反正也沒人管我去死。」[3] 他的意思似乎是,為何其他人不道德的私生活可以倖免指控,而自己就因為性騷擾這不道德的行為被指控呢?在此,人們就會對黃子佼生出這樣的印象,雖然有道歉,但也想拖其他人下水,顯得他的道歉不太真誠。後來,據悉黃子佼因承受不了輿論壓力而有自殘的行為,直至7月19日,即事件發生後的一個月,黃子佼再次現身社交媒體發表長達萬字的表白,不過重點不在於內容,而在於引言:

「這是一篇,寫了近一個月的文章 。這不是傳統的道歉文,比較接近日記文,但該致歉的,絕不會少。很抱歉它遲來了。而且,是瀑布文。起起伏伏,兩萬字上下,極長篇(所以這次我沒辦法〔一〕如既往齊頭齊尾)。

關於本文方向與字數多寡,我自認,什(甚)麼範本都不適用。而且,肯定無法滿足所有人。所以,我真心選擇我手寫我心,百分之百發自內心誠心。邀請~仍願意理解我的、給我機會的人,深入探索。

首先,如果您想閱讀,我懇求您先看完以下提醒,再往下,好嗎?」[4]

說白了的意思就是,若然已經有自己的立場,不再給他機會的人,不用再看下去,因為有這樣的前設,他已經再沒有說話的權利,就如被禁聲一樣。

而另外一個鬧得最沸沸揚揚的指控,就是有關藝人陳建州(黑人)涉嫌性騷擾事件,事情還涉及其太太范瑋琪,范也是一名女藝人。陳建州被一名前《黑澀會》成員周宜霈(大牙)指控性騷擾後,陳建州對大牙提出索償,後改為控告對方刑事誹謗。因陳建州對於任何性騷擾指控皆堅決拒認,而其太太亦力撐丈夫。不過輿論亦未有轉向,甚至將矛頭直指其太太范瑋琪身上,疑受事件影響,范的個人演唱會原定9月8日在台北舉行,最終亦被取消。大批網民亦在兩夫婦的社交媒體發表攻擊性言論。牽涉#MeToo事件、被指控的人,彷彿他們的語言已經失去其能力,只能單方面接受攻擊。

以上兩個性騷擾個案都未經審理,也沒有具體的證據指證涉事藝人。當然,愈多人對同一人提出指控,他們真的有犯下罪行的可能性會較高。但事實是,可能性高並不是百分百的肯定,人們心中第一時間便將被指控的人定罪,而往往在網絡媒體都會發生類似的情況,單方面的言論壓倒性地掩蓋其他人的聲音,網民未審先判地認為單方面的指控就是真相的全部,造成禁聲的亂象。我們可以關心提出指控的受害者,但不代表受指控的人必定有罪。在沒有任何具體證據以及判決前,我們能保持中立的心態去看待網絡上的言論嗎?這種亂象一旦延燒至支持自己丈夫的太太時,難道信任自己的丈夫,支持自己丈夫也是錯的、也有道德上的爭議嗎?在我們高舉「無罪推定」的時候,自己又有否虛偽地未審先判?而弔詭的是,近日又發生了另一宗事件,對於YouTube頻道微辣前經理輕生一事,有KOL提出:因為社交網絡不是法庭,所以「網民看到的就是證據」,有關的言論,難道是鼓勵大家要為一些自己不清楚的事也選邊站才是正確態度?

一些台灣新聞網站,例如「民視新聞網」,往往會在其報道下方,寫上一句提醒讀者:「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1] 祝潤霖:〈台灣MeToo怎燒起來的?從輝哥到資政「人選之人」政壇真實版一次看〉,中時新聞網,2023年6月22日,網站: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622000066-260407?chdtv(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7月28日)。

[2] 黃笙:〈懶人包來了!黃子佼聲明「2萬→120字」精簡濃縮 7大重點一次看〉,民視新聞網,2023年7月20日,網站: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3720W0064(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7月28日)。

[3] 胡冠廷:〈台灣藝人MeToo總整理》許傑輝、宥勝、黃子佼承認性騷!炎亞綸抵士檢複訊、NONO遭控妨礙性自主〉,風傳媒,2023年6月29日,網站:https://www.storm.mg/lifestyle/4809498?page=2(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7月28日)。

[4] 黃子佼,facebook,2023年7月19日,網站: https://www.facebook.com/2015GOGOGO/posts/835586181255224?ref=embed_post(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7月28日)。

 

重新敘事,重尋生命意義

──專訪彭順強博士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27/02/2023

看到不少年輕人輕生的新聞後,與專於輔導,推動靈修和屬靈導引的彭順強博士(Daniel[1] 談及如何幫助青少年面對生活與學業壓力或親友離別等逆境,他指出與青少年以敘事治療法(Narrative Therapy)的方式傾談,可能會令他們有所啟發。

生命意義可重新改寫

明光社

Daniel認為每個人做事背後都在尋找自己的身份(identity),思想自己生命的意義在哪裡,亦為著自己生命的意義和價值而存在。如環境已變得很荒謬,預計將來「客觀的世界」也會變得很灰暗,如疫症、戰爭等事件未終結又連連發生的時候,我們既不能改變環境,就要找一個「主觀的意義」出來。

「這是很主觀的,面對同一件事,每人找出來的『意義』都不同。」導師要問當事人當時基於甚麼意義或價值而生活,而當下的自己正在擁抱甚麼價值而成為現在的自己?在Daniel的回憶中,以往的導師向不同的人提問後,綜合出來的原因和價值,多數是因為「愛」或「有意義」,才能叫人好好活下去,並且可以為他人而犧牲,其價值觀與基督教十分接近。

「身邊的人可以幫助一個人去創造意義或帶來一個意義。」Daniel提到一個人的故事及其生命的意義可以再改寫。「找出曾在當事人生命中有重要貢獻或曾為他帶來啟迪的一些重要的人,歸納他們如何在當事人的生命構成意義或價值,成為當事人的參考、比較和對話,幫他再重看自己的人生。」

「敘事」三個重要方向

Daniel認為當事人要學習聆聽,才能知道其他人如何看生命。不是他自己,也不是他生命中出現過的某個人,而是其他身邊的人如何看生命,這是值得當事人參考的。不同人的意見、故事,放在自己裡面,可作比較及「對話」。如提出一些問題:為何一些人會比較積極?為甚麼有些人在面對坎坷經歷時接受到,並可以發奮面對呢?就讓別人的故事回應當事人,讓當事人繼續發問,繼而「對話」。

Daniel指出,「敘事」有三個重要方向:第一,幫當事人了解自己的價值觀,發現自己一直重視的意義、在堅持甚麼;第二,一些曾在當事人生命很重要,建立過他,啟發過他的人,看看這些人今天對當事人有甚麼意義;第三,身邊的人有甚麼聲音?有沒有不同的想法?他們如何做?他們又會怎樣回應當事人現時的做法?當事人可在當中「對話」,尋找啟發。

這種方法能為當事人製造多幾個向度看自己的生命,不再單單困在自己的看法中,而是能夠拉闊視野,幫他重建他的生命與價值。正因為這是從自身故事開始,加上以往重要的人及身邊的人的故事,所以這是以多角度、重疊別人故事去看自己的生命,並為自己的生命重寫另一個版本的故事。

「每一個人的生命中都有一個或多個主導的故事(dominant story),而敘事治療法就是幫人去找出生命中另一個有可能性的故事(alternative story),不一定要跟著以往主導的故事前行。」Daniel解釋,因為這些主導的故事往往有很多問題和困難存在,如能夠引導當事人去看故事的另一面,便有幫助。「就是從上述三點:自己的價值、曾建立當事人生命的重要人物的生命,以及現在身邊的人各樣不同想法,參考他們的故事,發掘出自己另一個故事的可能性。」Daniel認為這些alternative story是集合不同人的故事及看法的參考,這些參考在感受上比較能觸動情感;因為當中可能與當事人的故事有很多相似的情況,是他真實故事的另一個面向和可能性。

從閒話家常出發

這類把生命故事化並重寫的敘事治療法被稱作「治療」,是否一定要有專家在場才能進行?Daniel認為其實誰都可以問,就是看到一個朋友很不開心,都可以問問對方:「在你的生命裡,有甚麼讓你覺得開心的故事?這些事對你現在有沒有啟迪?」、「你的生命中有沒有人能啟發你呢?他們的故事是怎樣的?」、「你身邊有人的際遇和你很相似,但他們面對的方法和你又有何不同?」又或者問「有甚麼價值讓你覺得重要?有甚麼值得堅持?」等等。這些都是閒話家常的話題,但又可以是好的開始,讓他自己去深思和發現自己更多。他更提出,就算是在發問的人,也可以分享自己的故事,聆聽對方的故事,互相影響。

發問、聆聽與分享,這些都是大家能做到的,分享故事(有時間、地點、人物)和交流的方式應該十分適合年輕人。過程中不會說教,只希望與對方互動和讓對方獲得啟發,改寫並使之產生新的、較少問題的生活敘事,以支持當事人生活中較喜歡的價值觀、行動和方向。

當人們能夠看到自己的方向、價值觀、覺察到自己以往的特定生活與思考方式,傾談者可以協助當事人脫離他認為會讓自己與他人的生命枯竭的生活與思考模式,並能讓他對未來產生好奇心,想知道自己還可能成為怎樣的其他面貌及發生甚麼事情,好奇還能變成怎樣,繼而發展出主動塑造自己生活的行動,相信自己能夠依照自己的目標而生活。

 

有關「敘事治療」的書籍,大家可以參閱:

  1. 康姆斯、佛瑞德門〔J. Freedman and G. Combs〕。《敘事治療:解構並重寫生命的故事》(Narrative Therapy: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Preferred Realities)。易之新譯。台北:張老師文化,2005。
  2. 懷特〔M. White〕《故事.解構.再建構:麥克.懷特敘事治療精選集》(Narrative Therapy Classics)。徐曉珮譯。台北:心靈工坊,2018。
  3. 列小慧。《敘事從家庭開始:敘事治療的實踐歷程》。香港:突破,2009。

 

(本文原載於環球天道傳基協會的《明報》「談天說道」福音專輯〔2023年2月27日〕,其後曾作修訂。)


[1] 彭順強博士為信義宗神學院神學博士、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Regent College神學碩士及香港理工大學社工碩士,曾任中國宣道神學院講師及該學院基督教靈修學碩士課程統籌。現任加拿大華人神學院溫哥華特約教授,是推動靈修YouTube Channel「彭博靈修」創立人。

曾經刊載於:

明報「談天說道」,27-2-2023

轉變中的挑戰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2/11/2022

轉變中的挑戰

回望過去有時需要勇氣,因為許多酸甜苦辣會像波浪一樣,此起彼伏,令我們的心情久久難以平伏,25年對一個機構來說是一段不短的年日,當中的董事、同工、顧問和合作伙伴已有不少轉變,包括退休、移民、離職、甚至回到天父身邊,不想道別、還須道別!翻開舊照片,大家昔日的熱誠、幹勁、以至青春都能令人心動。慶幸大家曾經一起為香港、為神的國度獻上時間和心力,無愧於我們的時代,無論是回應來勢洶洶的同運、泰山壓頂的賭波合法化、糖衣毒藥般的色情暴力文化,以至岌岌可危的婚姻和家庭價值。我們曾經一起力竭聲嘶地吶喊;過百名的代表在立法會輪流發言;洋洋灑灑地以四頁全版的登報;超過十萬人的聯署;幾千名弟兄姊妹一起上街請願;日日夜夜拜訪官員和游說議員;一年到晚往學校、教會和機構分享。回望過去,難免唏噓,究竟過往所做的有沒有白費?這一切都像寒天飲冰水,點滴在心頭。

我們不會假裝過去幾年香港的變化對我們沒有影響,不會掩飾同工及友好的退休離職和移民對我們的衝擊;但感恩的是神仍看顧我們,仍有忠心的董事、同工和合作伙伴一起為守望我們深愛的香港、宣揚神的國度而堅持下去。我們雖然好像在波譎雲詭的霧中前航,甚至感到天色愈來愈昏暗,但感恩的是仍可以抱著單純的信心,努力學習在不正常的世界做個正常的人,說正常的話,做當做的事,然後安然將一切交託給創始成終的上帝。趁著25週年,但願我們能繼續持守我們卑微的願望:

「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一1-2)

信徒回應社會議題應有的態度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4/09/2022

較早前,無線電視翡翠台播放的《通靈之王》節目引起了一些社會人士的關注,因為該節目將通靈交鬼當作比賽,除了主持人之外,還邀請嘉賓以專家的身份評論參賽者通靈能力的真偽,直接向觀眾肯定及宣揚有關通靈能力和行為的真確性及可信性,間接就是向觀眾推介通靈交鬼的神秘力量,本社就此向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投訴,並且要求無線停播相關內容。  

有人問我們:電視節目從來都有涉及靈異和鬼神的內容,今次大家為何「另眼相看」,特別投訴這個節目,是否有雙重標準?站在宗教自由的立場,為何大家要干預其他人的信仰呢?而在今時今日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的空間正收窄的時候,投訴及向電視台施壓又會否令傳媒在創作自由上有更多掣肘呢?對於以上的提問,我們十分理解,而在投訴的時候已考慮了如何作出平衡。    

首先,包容不等於縱容,自由社會亦有底線,大家可以討論底線在哪裡,但不能見到明明對年青人和社會風氣有害的事情卻視若無睹,噤若寒蟬,連批評和投訴也不敢提出。  當批評和投訴時,最重要的是提出相關的理據和法例,而不是只表達一些情緒性的言論。今次我們作出投訴主要不是有關節目內容涉及靈異和鬼神,因為這類內容在電影、電視和不同的藝術創作中常有出現,作為信徒我們雖然不認同,但在自由社會,只要有關內容沒有違反法例,我們亦只能教導子女不要仿傚,呼籲市民大眾慎思明辨,或者不要收看,正如很多電視節目對婚姻家庭、性關係、賭博、投機、物慾、暴力和仇恨等等的看法我們都未必認同,但不等如便要投訴、甚至要求禁播。不過,通靈交鬼卻是非常危險,家長們不能掉以輕心,雖然該節目開始時有警告字眼指出有關行為並非精密科學,但不過是例行公事,因為主持和嘉賓不斷以權威的姿態告訴觀眾真有其事,明顯是掛羊頭賣狗肉。 

正如有節目就算在開始前有吸烟危害健康的警告字眼,但在節目內卻不斷分享吸烟的樂趣和心得可以嗎?若所有年齡人士都可以買到的報刊,內容含有嫖妓指南,分享嫖妓心得應該禁止嗎?一方面提醒大家吸食大麻的害處,另一方面又詳細分享如何向海外郵購大麻產品合宜嗎?若果在電視教導觀眾如何玩碟仙、筆仙、神打,然後叫青少年不要模仿是否已經足夠呢? 今次投訴,我們是根據通訊局的《電視通用業務守則 — 節目標準》(《電視節目守則》)第3章「一般節目標準」中第11點「迷信」一項,當中提到節目「不得鼓吹對觀眾有不良影響的迷信及超自然事物。以算命、風水、神秘學、占星術、骨相學、掌相學、占卦學、測心術、測字、招靈術等為主或與此有關的節目,不應鼓勵別人把該等活動視為一種普遍被接受用以闡釋生命的方法,也不應使人覺得該等活動為精密科學 。」  此外亦提到「持牌人亦應小心謹慎,以免節目引起觀眾不必要的情緒困擾,例如令觀眾特別是兒童及青少年觀眾過度恐懼及憂慮。」  

一直以來,我們也強調當對傳媒的報道或節目作出批評時,必須提出相關的公共理據,因為傳媒是公器,涉及的不是教會內部的爭議,因此,必須提出公眾人士關心和認同的理據,而不是單從信仰的角度出發,若純粹關於信仰的看法主要應向信徒表達,難以要求政府部門和傳媒機構跟隨。   當作為公共事務去討論的時候,大家應先了解相關的法例、守則和操守指引等等,因為單純批評的話當然可以只講述個人意見,但若要求刪除某些內容、甚至禁播就必須提出公共理據。

對於今次無線推出的節目,我們之所以表達強烈關注,是因為該台是所有年齡人士都可輕易接觸,以及仍有一定影響力的主要免費電視台,所謂能力愈大、責任愈大,在法例的要求會比其他傳媒更嚴格。雖然根據過往的經驗,通訊局的效率很慢,不過,投訴雖然未必能即時阻止節目出街,但投訴的另一個目的,是希望電視台在日後製作同類型節目時知所警惕,畢竟電視台對觀眾意見和公眾輿論亦不能完全視若無睹。在重視消費者權利的年代,我們完全有權以消費者的角度表達意見而作為家長,大家由於關心青少年及兒童的福祉而積極表達意見,更是義不容辭。

資料庫

違反《電視節目守則》會遭判罰

《電視節目守則》是通訊局根據本港法例第562章《廣播條例》第3條而發出。凡持牌的電視節目服務所包含的材料,都必須遵守有關規定。通訊局有權對違反守則規定的持牌人作出適當的處分。過去,曾有電視台,安排藝人在一個節目中食某連鎖快餐店的食物,期間因明顯地展示了快餐店的品牌標誌而遭投訴。通訊局最後裁定電視台違反了《電視節目守則》及《電視通用業務守則—廣告標準》的相關條文,並判罰款15萬元。[1] 另外,曾有供成人觀看的收費電視頻道播放一節目,內容涉及強姦情節而遭投訴,通訊局最後裁定節目違反了《電視節目守則》,因當中的暴力行為屬過長及過份詳細,節目也違反了守則中對描繪強姦及極度色情材料的規定,通訊局向有關公司發出嚴重警告。[2]


[1] 周潔媚:〈台慶節目硬銷炸雞廣告被裁違例 通訊局罰無綫15萬元〉,《香港01》,2016年5月24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22605/台慶節目硬銷炸雞廣告被裁違例-通訊局罰無綫15萬元(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9月8日)。

[2] 〈通訊事務管理局處理的投訴(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公布)〉,通訊事務管理局,2017年12月28日,網站:https://www.coms-auth.hk/filemanager/listarticle/tc/upload/1592/20171228CA_TC.pdf#page=2&zoom=100,116,97(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9月8日)。

世上可有肥美人?

陳永浩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義務)
19/05/2022

在「大家歸瘦」大行其道的今日,肥可以是美嗎?一個電視台「另類」選美節目《肥美人》,叫大家再次認知何謂「肥與美」。其實何謂肥?肥與美有何關係?你真的是肥胖嗎?由肥胖是「罪」,衍生出種種減肥的討論。其實,如何才能好好減肥,保持身體健康?

論到肥與瘦,坊間裡當然有很多標準和看法。不過,我們還是先從《說文解字》入手吧:肥是「多肉也。从肉从卩。」[1] 肥的本義為胖,脂肪多,與瘦相對。而肥也有厚實、茁壯的意思,如北魏賈思勰《齊民要術.種葵》:「人足踐踏之乃佳。踐者菜肥。」當中的「肥」就是指菜生長得厚實、茁壯。肥也可以解作厚重、豐富,如《戰國策.秦策四》:「省攻伐之心,而肥仁義之誡。」,當中的「肥」就有豐富的意思,即豐富地(多多)施行仁義。而除了對於人的描述外,「肥」同時也表示土地肥沃及使土地肥沃,就如《荀子.富國》:「民富則田肥以易,田肥以易則出實百倍。」以及「掩地表畝,刺屮殖穀,多糞肥田,是農夫眾庶之事也。」這些都是指到土地的豐美。連帶與肥相關的詞語,如「肥美」(富裕充實)、「肥缺」(報酬優厚的職位)等,都帶有美好的意思。[2]

相對地,瘦字在《說文解字》有如此解說:「瘦,臞也。从疒,叜聲。」[3] 瘦的本義為肌肉不豐滿、脂肪少,與肥相對。瘦也會用來表達細小,如北魏賈思勰寫的《齊民要術.種麻》:「截雨腳即種者地溼,麻生瘦」,當中的瘦便有細小的意思。同樣地,瘦也表示土地瘠薄、不肥沃,如唐代詩人杜甫寫的〈秦州雜詩〉之十三:「瘦地翻宜粟,陽坡可種瓜。」瘦也表示消損、減少,如杜甫寫的〈無家別〉:「久行見空巷,日瘦氣慘悽。」而由瘦而起的詞語,如:瘦弱(消瘦而衰弱)、瘦削(消瘦、肌肉減削)、瘦骨嶙峋(瘦到骨骼突出可見)等,當中意境真是十分淒涼。[4]

由此看來,今時今日以「瘦」為美的審美觀,在古代中國並非如此,起碼可以說:肥胖並不是一種劣勢,反而讓人嚮往。這可能因為在古代社會中,食物供應既不豐足,亦不穩定,人的死亡率也很高,有著肥胖的身體,就像代表著強壯,富有,豐衣足食。事實上,就如生於唐代,有著中國「四大美人」美譽的楊貴妃,據史籍記載她也是身材豐滿的,參選今天的《肥美人》選美,絕對是冠軍級大熱。而論到婚姻,傳統智慧認為豐滿的女士「好生養」,胖人比瘦人又會更受歡迎(起碼在不少長輩眼中如是)。

然而,在中國傳統裡,瘦/秀美也是有人欣賞的。有名句這樣描述唐代詩人白居易的兩位侍妾樊素和小蠻:「櫻桃樊素口,楊柳小蠻腰」,[5] 這裡說小蠻的腰肢如楊柳般纖細,這反映了肥美以外,纖細靈活的腰肢在當時也備受讚譽。唐代詩人杜牧的名句「落魄江湖載酒行,楚腰纖細掌中輕」,當中也提到與詩人一起的青樓女子「楚腰纖細」,反映當時的一些審美標準。由北宋、南宋、到明清時期,同樣欣賞這楚楚可憐的姿態,當中又以將女士纏足,使她們走路時扭扭擺擺,弱不禁風的病態美文化,尤其禍深。

明光社

而對於執著「纖腰」最經典的例子,莫過於春秋時期的楚靈王了,上文提到的「楚腰」,正是指楚靈王愛好細腰女子。楚靈王是春秋時代有名的暴君,窮奢極欲之餘、又有十分特殊的喜好:他很喜歡人有著纖瘦細腰,後來就流傳了為得楚靈王的專寵,妃子宮女們努力節食減肥,為了瘦出小蠻腰,有宮女甚至吞下布帛,為著能縮胃節食,類似的節食減肥方法在今天也有,可說是穿越古今,[6] 純粹為了追求瘦而這樣減肥,實在是慘無人道。然而這可是天大的誤會,記載此事的《墨子.兼愛中》寫到:「昔者楚靈王好士細腰,故靈王之臣皆以一飯為節,脅息然後帶,扶牆然後起。比期年,朝有黧黑之色。」楚靈王是希望男士大臣們細腰,和女性審美其實沒有甚麼關係。而或許正因為人人餓得瘦弱昏昏,人心思變,這位楚靈王結果被推翻,不得善終。

肥瘦之爭,其實也見於我們的信仰中。大家熟悉的「七宗罪」(Septem Peccata Mortalia),其中一項,就是暴食了。但同一時間,在《聖經》中,肥甘又是祝福的標記,如約伯記三十六章16節:「神也必引你出離患難,進入寬闊不狹窄之地;擺在你席上的必滿有肥甘。」詩篇三十六篇8節:「他們必因你殿裡的肥甘得以飽足;你也必叫他們喝你樂河的水。」都是豐豐富富,滿有福樂的。

其實,討論肥與瘦的問題,恐怕直到世界的末了,也是沒完沒了。或許我們可以打個和,「燕瘦環肥」,大家縱然姿態各異,但是各有各的美,既可是楊玉環一樣的肥美,也可是趙飛燕般的輕盈,以此作為公道的標準,可以嗎?事實上,不論過肥,還是過瘦,都是不健康,過份追求更會變成病。合乎中道,身心健康,就是最美了。


[1] 意思是,肥即「多肉,過份肥胖,就應節食。」

[2] 〈肥〉,「漢語多功能字庫」,2014年7月8日,網站:https://humanum.arts.cuhk.edu.hk/Lexis/lexi-mf/search.php?word=肥

[3] 意思是,瘦即「身體輕脂少肉,字形採用疒作邊旁,採用叜作聲旁。」

[4] 〈瘦〉,「漢語多功能字庫」,2014年7月8日,網站: https://humanum.arts.cuhk.edu.hk/Lexis/lexi-mf/search.php?word=瘦

[5] 有說此句的正式出處為唐代孟棨寫的《本事詩.事感》,參:何不秉燭游矣:〈白居易詩「櫻桃樊素口,楊柳小蠻腰」中小蠻腰指甚麼?纖細的腰?〉,「人人焦點」,2020年12月16日,網頁:https://ppfocus.com/mo/0/co24e5aec.html

[6] 在現代社會,減重手術是對於身高體重指數(BMI)超過40kg/m2,或有糖尿病、高血壓等問題,曾經嘗試過運動和節食,但成效不彰的人士而設。最基本的有放置人造膠水球於胃部以減少食量的胃鏡治療,到大型的胃繞道手術都有。筆者肥胖,也曾以這方法減重,感受良多。白映俞:〈減重手術怎麼做?真的有效嗎?會不會有副作用?(懶人包)〉,「照護線上」,2019年5月17日,網站:https://www.careonline.com.tw/2019/05/bariatric-surgery.html

為何總是記者?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24/03/2022

上週兩單新聞,令記者彷彿成為眾矢之的,一單是now新聞台記者在疫情記者會提問,內地醫護如出現醫療失誤的投訴機制為何,最後被指打擊內地醫護士氣,now新聞台最後出聲明道歉和澄清,[1] 及後更有一段偷錄的聲音檔案,[2] 內容是該台主管陳鐵彪要求記者要緊跟他的立場提問。

另一件事則是《明報》頭版報道,在有打針的死者中,打科興的佔87%,而打復必泰的人則佔12%,報道以「已打針染疫死者 87%打科興」為題,[3] 令社會大為震驚,最後政府出面將更多數據展示,[4] 並強調以沒有打針的死者的百分比為最高,而死者80歲打一針的死亡率,科興為5.83%,復必泰為3.44%。同時政府在新聞稿中,亦以不點名的方式,指出有關2019冠狀病毒病死亡個案接種疫苗情況「作出誤導性報道」。

兩件事矛頭彷彿均指向新聞界無風起浪,影響抗疫,但細心想想兩件事的本質,其實也只是記者求真。在now新聞台的事件中,記者旨在查問一個簡單程序問題,而該問題本身有其需要性,甚至連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本身也有提問相同的問題,在這情況下為何由記者提問就會影響抗疫情緒呢?

在《明報》分析疫苗效用的新聞之中,歸根究柢問題不是《明報》報道方向,因為該報只能用政府官員本身提供的數據來分析,當日的數據的確可以分析到這個結果時,《明報》的說法嚴格來說沒有錯,當然到政府再提供新數據時,就能更準確地將事實呈現在讀者和巿民面前。可見,問題不是最初的報道不全面,而是政府願意提供多少數據給巿民和社會參考。

同樣道理,在now新聞台事件中,明顯地記者不是第一個提出這問題的人,政府要做的當然不是顧左右而言他,相反應是早就作出準備,在記者提問之前,已準備好答案。退一步即使未有準備,要麼應該坦白表達要研究,或者承諾有關情況由政府一力承擔。

理論上,政府面對記者提問,從來不是孤軍作戰,政府也有自己的團隊做傳媒聯絡,整個政府新聞處理應好好準備資料,個別部門本身亦有新聞主任去做這些工作,令人擔心的是社會上不少人對政府面對傳媒的草率不聞不問,反而動員網軍,或者民間意見領袖,透過即時通訊工具或者社交網絡平台,匿名散播以偏概全或不實資訊,最後居然成功將風向帶到變成是記者的錯,實屬社會的不幸。


[1]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69824(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23日)。

[2]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2HS3MYO2AQ(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23日)。

認識假新聞 從定義說起

陳希芝 | 明光社項目主任(編輯及翻譯)
01/12/2021

相信市民對「假新聞」(fake news)一詞並不會感到陌生,其實早在1890年代已有人使用fake news這個詞,[1] 在今天,它更成為了一個日常用語。不過,要為假新聞這個詞下一個定義並不容易,學者亦有不同的看法。美國辭典界執牛耳的《韋氏字典》(Merriam-Webster)並未有收錄“fake news”一詞,他們認為這個詞是不需多加說明(self-explanatory)的,因為它只是個複合名詞,由兩個顯淺的字“fake”和“news”組成,當使用時大家自然是很容易明白其意思的。[2] 但有學者反駁,假新聞並非不需多加說明的詞語,因為它所涵蓋的大大超出了新聞的範疇,它可以是指向謠言、大話、惡作劇、胡鬧的話、諷刺的話、誤導的內容、偽冒的內容、捏造的內容和操控的內容。[3] 有政治人物將對自己作負面報道或有欠公允的新聞說成是假新聞,[4] 到底甚麼是假新聞?本文會嘗試從學者的見解,探討一下假新聞的定義。

錯誤資訊與虛假資訊

假新聞被指為「假」,可能是指它的內容是模仿、偽造、不可信的。[5] 研究錯誤資訊對社會影響、賓夕凡尼亞大學的講師Claire Wardle認為,假新聞不只涉及新聞,更牽涉到整個資訊生態系統(information ecosystem),而單單以「假」這個形容詞,亦不足以描述錯綜複雜、不同類型的錯誤資訊(misinformation),即並非蓄意分享但與事實不符的資訊,及虛假資訊(disinformation),即蓄意創作、分享的虛假資訊。[6]

Wardle將坐落於資訊生態系統中七類有問題的資訊內容列出,它們分別是諷刺或模仿(satire or parody)、錯誤的聯繫(false connection)、誤導的內容(misleading content)、偽造的處境(false context)、偽冒的內容(imposter content)、操控的內容(manipulated content),及捏造的內容(fabricated content)。

她指,諷刺或模仿的內容並無意圖帶來傷害,目的可能只是引人發笑,但亦有令受眾受騙的潛在風險。而錯誤聯繫、誤導內容、虛假處境則涉及拙劣的新聞報道手法。錯誤聯繫是指標題與內文不符或圖片說明跟相片無關;誤導內容,則指錯誤引用資料,以陷害某人或對某事件帶來負面影響;而虛假處境則是指將真實的資訊連繫到虛假的處境之中。

她提到偽冒的內容,則是指有人刻意模仿某人作為消息來源,背後的動機可能是純粹想作出滑稽的模仿,但也可能是別有用心,以煽動、從中獲利或作政治宣傳、鼓吹一些思想。[7] 與諷刺或模仿相比,製作偽冒內容的人,其動機更顯複雜。而有關操控的內容,她指是真實的資訊或圖像遭到操控和利用,以圖欺騙接收資訊的人;而捏造的內容,則是指有關內容100%都是虛假的,製造這些資訊的人是故意這麼做,以圖欺騙及帶來傷害。

使用假新聞一詞的六種情況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研究新聞學的學者Edson C. Tandoc Jr.聯同兩位學者,研究了2003至2017年出版的學術文章,探索假新聞一詞如何被定義和使用,他們發現了以下六個種情況假新聞一詞會被使用:諷刺的新聞(news satire)、模仿的新聞(news parody)、捏造的新聞(news fabrication)、相片操控(photo manipulation)、推銷及公共關係(advertising and public relations),及政治宣傳(propaganda)。[8]

Tandoc Jr.的團隊對假新聞的分類,跟Wardle提及的錯誤和虛假資訊分類有相似之處,Wardle都有提及諷刺的新聞、模仿的新聞、捏造的新聞、相片操控幾類有問題的資訊內容。不過,Tandoc Jr.的團隊在綜合過去的學術文章時,作了較詳盡的補充。幾位學者在文章解釋到,諷刺新聞式節目,以誇張幽默的手法去報道新聞;而模仿新聞的網站,則以滑稽的手法去模仿新聞人物。這兩類媒體都以娛樂觀眾、諷刺時弊為目標,受眾在大部份情況下都知道有關的報道並非真實事件。而捏造的新聞,則是指有心誤導讀者的報道,例如有些網頁會模仿新聞報道的風格來杜撰故事,令故事看起來更可信和合理。這類型的資訊會在網頁、網誌或社交媒體出現。Tandoc Jr.的團隊解釋到,當社會矛盾早已存在、大眾對某些政治或種族議題有重大分歧,受眾就愈難辨別收到的資訊是否捏造新聞。製作有關資訊者除了可能有政治意圖外,也可能在訊息分發的過程中獲得金錢利益。相片操控,則是指透過數碼軟件修改圖片,以合成的圖片或修改過的影片來杜撰事件。文章提到其實正規的通訊社如路透社,都會調整新聞相片,但他們有嚴謹的守則,只會平衡顏色和色調,而絕不會在相片作添加或刪除,而在調整顏色時亦會盡量避免影響到相片中的處境,以免引起讀者誤會。[9]

至於推銷及公共關係類型的假新聞,Tandoc Jr.的團隊則解釋它是一些以新聞形式推出的廣告,讀者會在具公信力的新聞網站中看到,其內容或會配以統計、訪問或學術研究,以推廣產品、為某公司賣廣告,或推廣某些思想。推銷形式的假新聞雖然會作出一些聲明(例如指出該欄位是付費欄位或聲明報章的編採人員無參與編輯),好讓讀者知道他們是在賣廣告,但其形式卻很容易惹人誤會,以為是正規的新聞報道。而在社交媒體中也會出現這類型的假新聞,例如有類似新聞的帖子會出現在用戶的頁面上,當用戶以為是新聞並點擊帖子後,才驚覺對方在推銷產品。最後,與政治宣傳相關的假新聞,Tandoc Jr.的團隊則解釋政治宣傳是指一些政治團體杜撰的新聞故事,以圖影響大眾的觀感。政治宣傳的假新聞或以新聞評論的形式出現,作者的評論帶有偏見或傾向某一方的政治陣營或觀點,以求說服讀者改變他們的想法。

資訊來源變得模糊

不論是Wardle對錯誤及虛假資訊分類還是Tandoc Jr.的團隊對假新聞的分類,都有助我們對假新聞有進一步的理解。Wardle提出,要理解現時的資訊生態系統,就必須認識三個元素:第一、不同類型的資訊內容都有被創作和分享出去的情況;創作有關資訊者,他們的動機是甚麼;及有關的內容如何被傳播。現今社會資訊的流通量十分高,我們都正值資訊戰之中,她提醒讀者和觀眾,除了要留意無意中發放的錯誤資訊,更要注意有系統地進行的虛假資訊活動。因為社交媒體的出現,令政治宣傳的「原子(atoms)」分散出去,資訊被直接傳遞給本身已偏好某一方面資訊的目標用戶,而用戶進一步將訊息繼續分發出去。在此情況下,有關資訊便一下子像火箭般,透過用戶的朋友網絡,高速的發射到不同地方。[10] Tandoc Jr.的團隊亦有提到,社交媒體的出現除了令假新聞更容易被傳送,它同時亦令人對資訊來源的概念變得模糊,用戶看到的帖子,有可能是來自新聞機構的社交媒體,也有可能是朋友轉發的帖子,雖然用戶可以追蹤到帖子的來源,但這倚靠用戶是否自發地做這件事,而在一般情況下,用戶都很少會核查新聞來源。[11]

假新聞所牽涉的範圍甚廣,不同的人對它的定義都有一些分歧,若透過立法規管來遏止假新聞的傳播,恐怕在界定何謂假新聞時也會無可避免地引發爭議。此外,在辨別資訊發放者的動機,要了解他是蓄意發放虛假資訊還是誤傳錯誤資訊,亦有一定的難度。隨著互聯網的普及、社交媒體的興起,在資訊爆炸的年代要杜絕錯誤、虛假的資訊,幾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若循公眾教育的途徑,讓社會大眾對假新聞建立清晰的概念、了解發放錯誤資訊的不良後果,以及在分發訊息前先核查一下資訊來源,可能是一個更理想的應對方法。


[1] “The Real Story of ‘Fake News’,” Merriam-Webster, accessed September 20, 2021, https://www.merriam-webster.com/words-at-play/the-real-story-of-fake-news.

[2] “The Real Story of ‘Fake News’.”

[3] Nolan Higdon, The Anatomy of Fake News: A Critical News Literacy Education (Oakland: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20).

[4] 陳韜文:〈政治對立與社交媒體激發虛假新聞〉,載周詩韵等編:《媒體解碼:時事背後》(香港:明報出版社,2019),頁54。

[5] Edson C. Tandoc Jr., Zheng Wei Lim and Richard Ling, “Defining ‘Fake News’,” Digital Journalism 6, no.2 (August 2017): 140, https://doi.org/10.1080/21670811.2017.1360143.

[6] Claire Wardle, “Fake news. It’s complicated,” FIRST DRAFT, last modified February 16, 2017, https://firstdraftnews.org/articles/fake-news-complicated/.

[7] Wardle, “Fake news. It’s complicated.”

[8] Tandoc Jr. et al., “Defining ‘Fake News’,” 141–147.

[9] Tandoc Jr. et al., “Defining ‘Fake News’,” 144–145.

[10] Wardle, “Fake news. It’s complicated.”

[11] Tandoc Jr. et al., “Defining ‘Fake News’,” 139.

這兩年,新聞自由是怎樣被收窄的……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01/12/2021

2019年,全世界在看香港社會,以及世界各地不同的網絡抗爭事件,這令各地政府突然醒覺,原來很多網絡資訊,可以危害政權。網絡直播、評論、「起底」、分享等等網民的日常活動,政府以往從來未有想過要規管,但當發現整件事原來可以令社會停擺時,似乎不能不干涉了。


下面我們嘗試順時序還原過去兩年多香港政府對相關議題的取態:[1]
































日期

事件

2019年6月

反修例集會中出現大量警察對記者不合理的對待,香港記者協會(記協)蒐集有關個案,單是6月10日及12日兩天就錄得17宗他們認為警員濫權的個案。


 

2019年7月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和幾位高官在一次於凌晨時份舉行的記者會中,遭記者提問「會否落地獄」,行政長官沒有回應問題,同日政府新聞處的新聞稿亦沒有顯示相關問題。


 

2019年8月

傳媒傳出政府擬用1922年訂立的殖民地法律《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緊急法》)處理反修例運動出現激烈警民衝突,當中可以管制刊物及通訊。


 

2019年9月

警方在旺角清場行動時,多次阻撓傳媒拍攝,有攝影師被防暴警員推撞,又有受聘於傳媒機構的司機,在協助採訪期間遭催淚彈射中頭部,身體受傷。


 

2019年10月

政府緊急訂立《禁止蒙面規例》,要求遊行人士禁止蒙面,有官員曾表示記者將獲豁免,但有記者在採訪期間被警員命令除去面罩。警方稱在遊行中難以分辨誰是記者。當日有傳政府想統一發放記者證,雖然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一度澄清政府無這個意圖,但此舉已引起社會擔心政府欲打壓傳媒。


 


警方在鎮壓示威期間因為多次誤襲記者,又用電筒強光照射鏡頭,有記者在警方例行記者會中突然宣讀聲明,警方同時即時撤離、中止記者會。


 

2019年11月

不少記者批評警方當時的例行記者會未有回應傳媒行家的提問,反而只是提出單方面的訊息,當中部份訊息與現場採訪的內容差距甚大。警方與傳媒關係因反修例運動的連串事件而惡化,11月初有記者在警方記者會上以「查警暴 止警謊」的標語戴在頭盔上作無聲抗議,雙方關係持續惡化。兩個記者組織及三個傳媒機構在6月至11月曾發出多篇聲明,指前線記者被警方阻礙採訪,過程中更曾被粗暴對待;有電視台新聞部負責人在11月下旬向警方遞交投訴信,指記者遭強行扯下面罩,被投擲催淚彈等。


 

2019年12月

政府留意到不少示威者透過網絡眾籌到世界各地賣廣告,宣傳其政治立場,甚至有組織邀請外地政要聲援他們,政府遂針對這些廣告,以及外地傳媒報道,作出澄清。另外,政府又批評黑衣暴徒罔顧巿民外出用膳的權利,闖入商場食肆破壞,行為令人憤慨,並指出干犯刑事毀壞罪行。


警方針對反修例風波中的傳媒報道,時事評論等發出多次澄清及表達意見,又指有傳媒使用的詞語,加深大眾對警隊誤解。此外,政府開始自己製作2019年大事回顧。


 

2020年2月

港台節目《頭條新聞》的「驚方訊息」環節,有嘲諷警方的內容,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收到二百多宗相關投訴,警方對此表示極度遺憾。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商經局)發言人表示,港台編輯方針必須準確持平。


 


壹傳媒主席兼大股東黎智英於2月底被捕。


 

2020年3月

無綫電視成功向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申請,免去播放港台節目的要求,無綫電視隨即停播港台節目《議事論事》。


 

2020年4月

港台英語節目《脈搏》(The Pulse)在3月底播放的一集,在討論疫情時訪問了世衛助理總幹事艾爾沃德,談及有關台灣可否入世衛,4月初商經局局長邱騰華質疑節目中的表達有違一個中國的原則及《香港電台約章》。


 


港台另一節目《左右紅藍綠》2019年11月的其中一集,突然被算賬,通訊局收到三百多名巿民投訴,稱主持言論偏頗,煽動對政府或警方的仇恨。


 

2020年5月

通訊局在5月裁定港台節目《頭條新聞》一段「驚方訊息」污衊和侮辱警方,向港台發警告。港台隨即檢討有關節目,在播放該季餘下五集的《頭條新聞》後,就暫停製作。


 

2020年6月

人大通過為香港制訂《國安法》,有關法例在630日晚上11時實施。

2020年7月

警方在7月中宣佈,《警訊》改由警隊自行製作,結束過往47年與港台合作拍攝該節目。

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成員兼時任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7月底接受《大公報》專訪時稱,會參考外國對媒體的管理制度和方法,不排除立法監管傳媒。


 

2020年8月

香港電台顧問委員會於8月上旬舉行工作小組會議,檢視港台投訴機制及程序。


時任廣播處長梁家榮表明不續約,商經局就廣播處長一職刊登職位招聘廣告。


 

2020年9月

9月下旬,警方宣佈修改《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的定義,只包括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佈系統(GNMIS)的傳媒,或國際認可及知名的非本地傳媒,不再承認香港記者協會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的會員證。


 

2020年11月

港台節目《鏗鏘集:7.21誰主真相》編導蔡玉玲,11月被重案組高調上門拘捕,指她在查冊車牌時作虛假陳述,用查冊資料做新聞報道,被控兩項違反《道路交通條例》。


 


三間主要電台在11月接到通知,因《國歌法》自6月生效後,被要求每天播放一次國歌。


 


油麻地發生大火後造成八人死亡,有線記者於屋宇署資訊中心查閱涉事大廈圖則,調查是否涉及僭建,有關申請最初遭署方拒絕。其後,署方指基於公眾利益願意提供有關資料,又指處理查閱樓宇圖則申請時,須根據《版權條例》、《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保密責任的規定考慮。


 

2021年1月

運輸署推出新措施,如任何人想對車輛進行查冊,車主會收到電郵通知,載列申請車牌查冊者的名稱,申請目的等資料,如有車主懷疑個人資料可能被濫用的話,可以聯絡私隱專員公署或報警。記協批評新政策等於通風報信,打壓調查報道。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有很多個人資料被「武器化」,導致有人受傷害,認為傳媒不應在查冊一事上獲得豁免,並與其他部門正檢視不同的查冊安排,減少不當情況出現。


 


港台節目《頭條新聞》中「驚方訊息」環節再有三集被評為污衊和侮辱警務人員,通訊局向港台發出強烈勸喻。


 


港台就政府圍封佐敦四街時,報道政府派發的物資只有罐頭但未有罐頭刀和煮食工具等,被工聯會會長吳秋北批評為蓄意誤導,因為部份罐頭本身有自帶拉環。不過港台同時發聲明,當日亦有訪問部份受限區內居民,的確有居民因為沒有罐頭刀,開不到罐頭,打算退還有關物資。


 

2021年2月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2月初在立法會答問會中表示,「覺得香港電台極有需要改善」,並認為港台作為公營電台和政府部門,兩年內被通訊局裁定七宗投訴成立是難以接受。政府在2月下旬即公佈香港電台的管治及管理檢討報告,稱總編輯及高層管理人員角色被動,建議加強編輯管治。政府同時宣佈跟時任廣播處長梁家榮提前解約,委派資深政務官李百全空降港台擔任廣播處長一職。


 

2021年3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限制公眾查閱公司註冊資料,包括董事及公司秘書的身份證號碼和通常住址。


 


李百全於31日起出任廣播處長,他稱要盡快投入作為總編輯的角色,叫停播放《鏗鏘集》、《香港故事》、《議事論事》等他認為不持平和不客觀的節目。部份節目則更換主持人,又要求訪問特定政治立場的人士。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直言,管理層批評節目有問題,但未有拿出具體內容,前線同事需要有實例才可作跟進。


 

2021年4月

港台節目《鏗鏘集:7.21誰主真相》編導蔡玉玲,因為車牌查冊被控兩項「明知而在要項作出虛假陳述罪」被判罪成,遭罰款6,000元,是首次有記者因查冊而罪成的個案。

 


拍攝、後期剪接由政府新聞處領導,並由特首辦邀約各界人士接受行政長官訪問的節目《選委界別分組面面觀》,自4月底開始,在港台電視31台,晚上6時30分播放,節目共40集。


 

2021年5月

時任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主動提出社會有「假新聞」,並稱如有媒體違反《港區國安法》,警方有證據會拘捕或檢控。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要研究怎樣立法規管假新聞,未有具體時間表。有傳媒收到政府中人放風稱,政府內涉及新聞或資訊傳播政策的部門有四個:


1.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管新聞自由中涉及《基本法》和國際公約的部份;


2. 創新及科技局規管互聯網供應商及媒體發佈平台;


3. 民政事務局和屬下的政府新聞處是新聞業界的對口部門;


4. 保安局則負責涉及刑事的工作。


 

2021年6月

6月17日,500名警員持法庭手令搜查壹傳媒大樓,保安局根據《港區國安法》凍結了蘋果日報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資產。


 


6月18日國安處起訴《蘋果日報》兩名高層及蘋果日報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第二十九條「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蘋果日報》於623日結束營運,624日出最後一份印刷版報紙,網站於同日零時關閉。


 


政府修訂《電影檢查條例》下《有關電影檢查的檢查員指引》,要求電影檢查員在審查及評級時,要留意影片有沒有「描繪、刻劃或表現」危害國家安全,或「認同、支持、宣揚、美化、鼓勵或煽動」這些行為的內容。


 


《大公報》一名男記者涉車牌查冊而被控虛假陳述罪,獲控方提出以簽保守行為了事。


 

2021年7月

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在電台節目中稱,2019年社會運動期間,充斥大量假訊息,例如8.31事件中太子站有人死亡,誤導社會。他認為要就虛假訊息規管作進一步研究,並應該就假新聞立法。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隨後在一個節目中,主持人重提傳媒報道她在一閉門會議的講話內容,林鄭月娥稱傳媒不應報道有關內容,又指事件反映傳媒誠信及道德問題,主持人追問內容涉及公眾利益為何不可報道,又指公開錄音內容並不違法,林鄭月娥回應指:「或許有需要就相關情況立法」。


 


政府提出《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修訂,加強打擊違法「起底」行為。亞洲互聯網聯盟對此表示關注,早前有傳媒指幾間全球大型互聯網企業,包括facebook、Google和Twitter稱如政府繼續修例或考慮撤出香港,亞洲互聯網聯盟澄清無科企成員準備撤離香港。


 


首名《港區國安法》被告唐英傑因為駕駛背後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衝向警員,被判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成,入獄九年。


 

2021年8月

8月中親建制社交群組瘋傳一幅截圖,稱特區政府不再承認記協發出的記者證,政府澄清時表示,現時沒有設立記者註冊制度,惟記者出席活動時須出示合資格記者證。


 


政府進一步建議修訂《電影檢查條例》,建議包括明文規定檢查員須考慮影片上映是否會不利國家安全,並賦權政務司司長,若認為上映某些影片會不利國家安全,可指示電影檢查監督撤銷就該影片已發出的核准證明書或豁免證明書。


 

2021年9月

立法會在9月底通過《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草案》,任何人未經當事人同意在網絡上披露個人資料,將被起訴。此舉除了打擊「起底」活動外,同時亦可能會對新聞採訪自由造成打擊。


 

2021年10月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10月初發表《施政報告》時指,特區政府「要做到全面保障國家安全」,政府有大量工作要做,包括由政務司司長李家超統籌「檢視或激活現有法例」以「打擊假新聞」、保障網絡安全等。


 

2021年11月

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在11月中表示,政府正就處理假新聞問題進行法律研究,主要可透過「管理」或立法「刑事化」處理。他個人認為可優先考慮採用規管手段,由業界主導,自行設立專業化守則。


 

2021年12月

警方國安處於12月29日手持法庭手令,以涉嫌「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為由,搜查網媒「立場新聞」的辦公室等地點,拘捕七名與立場新聞有關的人士,並引據《港區國安法》,凍結立場新聞6,100萬元資產。立場新聞在同日宣佈即時停止運作,包括網站及所有社交媒體立即停止更新及於日內移除,並遣散所有員工。記協發表聲明,表示深切關注警方以國家安全為名,在一年內多次拘捕傳媒高層及搜查儲有大量新聞材料的新聞機構。事件引發連串骨牌效應,至少六間網媒停止運作或終止新聞相關工作。

2022年1月

網媒「眾新聞」在社交媒體宣佈於14日起停止營運,網站不再更新一段時間後將會關閉,該聲明又提到「過去兩年社會的遽變,傳媒生存環境惡化」,令該機構的團隊無法再毫無擔憂地,達成其理念。

 



[1] 此表內容主要參考傳媒透視的「傳媒記事簿」輯錄而成。全文可按月份參考以下網頁。梁麗娟:〈傳媒記事簿〉,香港電台網站,網站:https://app3.rthk.hk/mediadigest/category.php?cid=9(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月25日)。

守護是我們的天職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0/07/2021

「誰會珍惜當你還擁有,將要逝去總想挽留……」電視劇《阿信的故事》的主題曲在人生的不同階段聽,相信都會引起大家的共鳴。雖然許多事物無論我們多麼努力也是無法挽留,也會逝去,不過,當我們仍然擁有的時候,學會珍惜、努力守護才能夠令自己無愧於心。

當前香港變化很大,許多我們一直擁有的漸漸逝去,令人無限傷感,其中包括一直以來,作為自由社會標記的新聞及言論自由。近期政府一連串的修例、行政措施和方向的改變,例如針對查冊、「起底」和假新聞,令新聞界逐漸踏入了佈滿地雷的區域,隨時非死即傷。面對這些威脅新聞自由的變化,除了新聞界之外,其實所有信徒和市民都應出一分力去共同守護,因為沒有新聞自由,傳媒不能發揮監察權貴的重要功能,受害的最終只會是市民。除了新聞自由之外,值得我們關注和守護的當然是我們的下一代,教導和協助他們保護自己的身體、私隱、對天生性別的認知,避免他們受不良事物的影響而出現沉溺行為,無論是網癮、賭癮,或以不健康的態度接收資訊,也是家長、教師、牧者和青少年工作者的責任。

縱然一些美好的事物如何或何時會逝去,很多時都不是靠著我們個人的意願和意志就可以改變,但今期《燭光》想提醒大家的是:不要因為我們的大意或掉以輕心而提早失去我們本來應該和值得擁有的事物。上帝給人類的第一個召命,就是要我們負責任地守護我們身邊珍貴的事物。

「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
(創世記二章15節)

查冊、起底與資訊自由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20/07/2021

傳媒透過查冊索取公開資料,作為新聞報道的佐證,原本是資訊自由的社會應有的基本權利,不過政府今年2月宣佈以打擊「起底」、濫用他人資料和私隱等理由,將這些可查閱的公開資料的權利大為收窄,有關的規管可能在今年下半年便會實施。有專題組記者表示,在收窄資訊發放的情況下,記者的工作仍然可以繼續,但其難度卻會增加,也會令假新聞問題更難杜絕;傳媒學者則指出削弱新聞工作以後,最終會影響整個香港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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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查冊,是指查閱現時由政府部門管持的公共登記冊內的資料。在法例未收窄之前,這些資訊是公開歡迎巿民查閱的,近年政府更提供網上查冊服務,只要巿民輸入簡單資料,付費後就可自由下載相關資料,快捷簡單。土地交易、公司註冊、車輛登記、出生及結婚紀錄等,理論上很容易就可以買到。《蘋果日報》人物專題組記者陳珏明先生,6月11日出席由本社主辦的「查冊起底與新聞自由」網上講座時表示,記者處理不同的新聞來源,特別是收到讀者提供的資料,俗稱「報料」時,往往都依靠這些公開資料做查證,以確保有關資料是有事實根據。

近年社會興起「人肉搜尋」,或所謂的「起底」,雖然表面上也是找出一個人的私人資料,但處理的手法就十分不同。陳珏明說:「記者可能和『起底』網民一樣,也會用各種搜尋器找尋一個人的背景資料,但不會將所有東西都刊登,只會刊登與所謂調查的事件相關的資料出來。」很多人誤以為記者就是「起底」專家,但實際上記者收集的資料,他們由搜集至刊登的整個過程,都是不斷把關,目標就是要減少出錯,而不是有相就刊出,有料就寫出來,消息要經核實和查證才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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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香港電台《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因去年製作專題報道時曾經就車牌持有人查冊,被控兩項虛假陳述罪,法院裁定她罪名成立,罰款6,000元。蔡已提出上訴,現時仍未有上訴結果。運輸署在上述案件判決後,在回覆傳媒的查詢時曾表示,署方會依照《公開資料守則》及相關條例/指引處理索取車輛資料的申請, [1] 其後該傳媒就嘗試透過有關方法向運輸署查詢一車輛的資料,但經過近兩個月時間,仍然無法取得有關資料,[2] 可見資訊流通的自由已大不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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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無國界記者的新聞自由指數,香港的排名由2013年的全球58一直下跌到今年的80。[3] 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講師梁麗娟博士在講座中表示,全世界不少國家和地方,均有保障資訊自由的法例,即使中國政府亦在2008年實施相關法例,但香港就沒有。梁博士指,在上世紀90年代,香港記者協會及一些立法會議員曾倡議訂立資訊自由法,但最後都不成功,結果換來的就是在1995年開始推行的《公開資料守則》。

《公開資料守則》把政府內部的公共資訊分為兩部份,包括可公開和不可公開查閱的資訊,政府認為一些資料不能公開,主要是因為資料涉及國防、外交、政府內部會議的討論或經濟管理(公開資料會影響金融巿場穩定)等。梁博士指,在過去十多年,政府都嘗試過用不同的方法收窄公眾可以獲取的資訊,也有一些舉動限制了新聞採訪工作,例如在去年9月,香港警方向傳媒致函,修改《警察通例》中的「傳媒代表」的定義,拒絕承認記協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的會員證。

梁博士認為,政府將查冊等同「起底」,這是有少許誤導,亦令公眾產生誤會。此外,就有關政府宣佈收緊公司查冊安排時,特首林鄭月娥曾經說過:「睇唔到記者點解要有特權。」梁博士對於特首的態度有這樣的回應:「她覺得那個是特權,我覺得這個說法不是一個公道的說法,因為新聞工作最重要的是它代表公眾,去關心這個社會到底在發生甚麼事……如果削弱新聞工作,到最後犧牲的是公民社會。」梁博士補充,隨著科技發展,世界是追求公開透明的資訊流通,如果一直削弱下去,會影響整個香港,她重申公民對事件的掌握判斷等都是很重要的。

社會近日更有聲音稱要就假新聞立法,加以打擊和規管。其實,對於在網上出現的謠言、虛假資訊,梁博士和陳珏明均認為如果記者能夠有權去翻閱更多政府的資訊,理應有助澄清一些社會上的疑團,進而令大家可以有足夠的資料做理性分析,這亦有助減少陰謀論和謠言的散佈。

與大眾息息相關的新聞自由

明光社在今年6月11日晚上,舉辦了有關查冊、「起底」與新聞自由的網上講座,由梁麗娟博士及陳珏明先生擔任分享嘉賓,當中探討到記者的查冊工作與網民「起底」行為的分別、政府建議對「起底」行為的規管,以及資訊流通、公眾知情權對社會的重要,誠邀大家掃描下面的QR Code重溫講座。(編按:想不到講座後兩星期,《蘋果日報》便停刊了!)

收看足本講座


[1]  林勵:〈運輸署突以《公開守則》處理車牌查冊 等十日仍未知結果〉,眾新聞,2021年5月3日,網站: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40925/蔡玉玲-車牌查冊-40925/運輸署突以《公開守則》處理車牌查冊-等十日仍未知結果(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6月29日)。

[2] 林勵:〈運輸署封殺查車牌 拖延兩個月後改口 《公開守則》、書面申請俱被拒〉,眾新聞,2021年6月16日,網站: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42451/車牌查冊-運輸署-42456/運輸署封殺查車牌-拖延兩個月後改口-《公開守則》、書面申請俱被拒(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6月29日)。

[3] “Hong Kong,” 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 accessed June 29, 2021, https://rsf.org/en/hong-kong.

 

對症下藥回應假新聞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0/07/2021

假作真時真亦假,上世紀80年代英國著名電視連續劇Yes Minister 的一句名言:「永遠不要相信任何事直到官方正式否認(never believe anything until it's officially denied)」,對政客的語言偽術有深刻嘲諷。較早前特首林鄭月娥表示政府正開始著手研究立法管制假新聞,令人憂慮這是繼政府建議立法管制「起底」和已收緊有關查冊的規定之後,另一項會影響及限制傳媒偵查報道的法例。其實要處理有關假新聞的問題,必須對症下藥,立法並非最理想的方式。

寒蟬效應

首先,要界定何謂假新聞十分困難。有些是蓄意製造的虛假資訊(disinformation),但更多的可能是有意無意出現的錯誤資訊(misinformation)。因此,由誰來評定一則新聞是否虛假、部份資料錯誤、或是有意無意誤導便十分重要,但最不適合去評定的團體就是政府,因為政就是新聞界主要的監察對象若果由政部門去裁定一則報道的真假無疑會成為傳媒頭上一把刀產生寒蟬效應。

由於傳媒是監察政府的第四權,政府對傳媒必須要有包容的氣度,況且政府財雄勢大、資源充足,要公開講話幾乎所有傳媒亦必定報道,政府若不同意某些傳媒對某些事件的詮釋、認為對方渲染、誇大,公開反駁便可以,與官方說法不同的並不一定就是假新聞。要辨別假新聞,其實能夠維持一個多元、開放的傳媒生態十分重要,因為任何新聞大家都可以透過不同立場的傳媒來分析,從不同角度更立體地了解事件,若有明顯的弄虛作假,自然亦難逃其他行家的揭發、甚至追擊。

傳媒素養教育

此外,要減低假新聞、虛假資訊或者錯帶來的負面影響,為學生和公眾人士提供傳媒素養教育十分重要,這有助培養市民大眾在選擇、分析和轉發新聞時應有負責任的態度。傳播假新聞或不實訊息,除了內容農場(content farm)之外,其中一個最快捷及廣泛的途徑就是透過社交媒體,所有市民都可以透過手機及互聯網上載圖片和訊息,許多時雖然沒有明確的來源,但卻好像言之鑿鑿,大家在寧可信其有的心態下,加上想令其他人覺得自己消息靈通,觸角敏銳,於是一些轟動的假新聞往往傳播得比主流傳媒的新聞更快和更廣。若果市民大眾沒有建立負責任的轉發消息態度,對一些未經證實的消息,只因內容震撼或符合個人的政見和期望,便急不及待轉發的話,根本難以阻止假新聞的迅速傳播。

香港報業評議會

當然,一些傳媒的報道手法有爭議是香港長久以來的問題,譁眾取寵、以偏概全,借題發揮對這些傳媒機構來說是家常便飯,有關手法亦引起不少公眾人士的不滿。但在一個尊重新聞和言論自由的社會,有關傳媒操守的問題,交由獨立、包括業界在內的團體,以專業角度處理,比由政府委任、動輒以公權力介入更為合適。在判定新聞的可信性和手法的時候,既有專業的角度,亦可以避免出現專業的自我保護、甚至偏袒的情況。 而其中一個符合以上要求的團體是香港報業評議會(利申:本人由報評會創會至今都是其中一名執委,不過,本人的意見並不代表報評會)。

報評會包括了多份報章的業界代表,亦有更大比例的成員是來自新聞學者、法律界、教育界、社會服務界和其他新聞業團體的代表等,具有相當的代表性,可以平衡了業界和非業界的意見,而報評會所採用的守則,亦是多個業界團體共同商議和受各界認可的準則,多年來行之有效。不過,報評會面對最大的問題,是它並非受法律保障的法定團體,萬一非會員報刊不服報評會的裁決,是可以反過來控告報評會誹謗的,由於報評會的經費主要靠會員的會費和外界捐助,只能維持基本運作,根本難以負擔高昂的法律訴訟費用。

多年前,報評會曾提出希望政府立法保障報評會,最重要的是提供像消委會公佈不良店舖的名稱時,可以有免責權,對方不可以控告消委會誹謗,可惜多年來都未能成事。要判斷一宗新聞是否部份失實、譁眾取寵、誤導、甚至完全虛假並不容易,需要有客觀的標準、不同資料的比較和反覆的討論,很難以法律條文來界定,亦不適宜由政府或政府委任的機構處理,否則很難取信於民。若政府真的要正視所謂假新聞的問題,不如給予報評會有限度的免責權,只要是經過指定的程序,容許投訴和被投訴雙方合理的辯解機會,然後作出裁決,報評會不會被控誹謗,而所有傳媒均可以公開轉載有關裁決而毋須負上法律責任,由公眾看完相關裁決自行判斷真假就可以,報評會毋須擁有任何處分的權力,免得業界又會產生另一些憂慮。 

資料庫

社會人士對立法的回應

2021年5月初,特首林鄭月娥表示政府正研究制定「假新聞法」,以應對「錯誤訊息,仇恨言論和謊言」,[1] 但立法目前未有確切的時間表。報評會對此表示關注,並成立工作小組,研究立法利弊和收集不同持份者的意見;[2] 也有學者撰文指,若要立法規管假新聞,最基本的問題是難以為「假新聞」下一個容易被準確地操作化的定義,最後運作起來,法例會無可避免地影響資訊傳播,帶來寒蟬效應。[3]

(本文原載於第139期〔2021年7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潘曉彤:〈通識導賞:假新聞法 誰定真假?〉,《明報》,2021年5月30日,網站:https://ol.mingpao.com/ldy/cultureleisure/culture/20210530/1622312498981/通識導賞-假新聞法-誰定真假(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7月5日)。

[2] 〈政府研假新聞法 報評會設工作小組收集持份者意見〉,明報新聞網,2021年5月14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210514/s00001/1620995799444/政府研假新聞法-報評會設工作小組收集持份者意見(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7月5日)。

[3] 李立峯:〈有關立法管制假新聞的問題〉,《明報》,2021年5月13日,網站:https://m.mingpao.com/ins/文摘/article/20210513/s00022/1620575622024/有關立法管制假新聞的問題(文-李立峯)(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