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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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近日對「新造的人協會」遭同志團體惡意批評的聲明

15/12/2006

日前「新造的人協會」在民政事務局的「少數性傾向人士論壇」中被十多個同志團體評擊,認為該會歧視同性戀者,應被逐出該論壇一事,我們感到非常遺憾。

請關注電視台節目主持言行

13/12/2006

本社對無線電視翡翠台於2006年12月9日晚上擔住節目主持的曾志偉先生於「歡樂滿東華2006」「空中美人『樂』『斌』FUN」環節中所發表的言論及其後對該事的解釋深表不滿:
 
1)當發生女藝人意外被扯脫褲子後,竟要求慢鏡重播,本社認為該主持不但幸災樂禍,而且極不尊重藝人的尊嚴;

家庭友善 若隱若現

陳穎翎    |    明光社項目主任(政策研究)
16/11/2006

在最新的施政報告上,特區管治班子終於發現,工作不是香港人生活的全部,反之家庭生活來得更可貴。由施政報告幾乎躍過所有民間對勞工權益的訴求,而再三強調家庭友善政策可見。究竟「家庭友善」政策和「工作友善」政策是否如此不相容?實在叫人深思。

馬會改革 家庭遭殃

陳永浩    |    監察賭風聯盟成員 | 香港大學博士生
16/11/2006

繼「一代橋王」夏佳理後,另一「橋王」陳祖澤走馬上任馬會主席,連同候任行政總裁應家柏,已率先發佈新一輪的馬會「改革」大計。曾到澳門視察賭博情況的新任CEO更說要「痛定思痛,要大力革新香港賽馬事業,讓馬場娛樂化,甚至家庭化!」《蘋果日報》6月13日
 

標題列不盡 淫風吹又增

陳燕萍、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拓展及教育)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16/11/2006

(*本文內容有不少令人反感的標題,但在列為第一類刊物,青少年可輕易購買的雜誌卻十分普遍,引用的目的是希望各位家長教師能深切明白時下的年青人受怎樣的傳媒文化所影響。)
 

預防兩極化的教師訓練

陸君樂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16/11/2006

過去大半年,因香港政府有意以立法手段消除社會上就性傾向方面的歧視狀況,社會各界人士就「同性戀」及「性傾向歧視」立法議題掀起激烈討論,至今仍方興未艾。不過因著社會上「對立」的情況,不少青少年受各方意見影響而對同性戀、性傾向、歧視等觀念感到混淆。

肛交案最新發展及回應

陳碧珊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文化)
16/11/2006

有男同性戀者不滿《刑事罪行條例》第118條中有關男子進行肛交的合法年齡,認為條例是歧視男同性戀者,透過司法覆核挑戰有關的法例一案,上訴庭於2006年9月20日宣佈結果,3名法官駁回政府的上訴,維持原訟庭於2005年8月24日的判決,指有關法例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是歧視男同性戀者。
 

四管齊下,救救傳媒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6/11/2006

傳媒操守令人髮指
過去九年,明光社一直關注傳媒操守的問題,由陳健康事件、《東周刊》事件、《壹本便利》刊登未成年歌手濕身照片及刊登女藝人被偷拍更衣照顯示,傳媒渲染色情暴力及侵犯私隱的情況十分嚴重,每次出現備受關注事件之後,傳媒只會暫時收歛,之後又故態復萌,因此,單憑傳媒自律及現行法例,未能有效遏止有關情況。
 

妓不如「偷」

陳穎翎    |    明光社項目主任(政策研究)
16/11/2006

「『偷窺』,本來就是利用視覺去滿足想像,從前,純粹文字的敘述已達果效。過去很多色情電影的命名,巧用成語而妙語如珠,就是一絕,奈何今日香港的『乳房胸圍情意結』甚深,什麼『後窗Bra解』云云,基本上就是直接以文字和圖片來放縱歪念,以求自我滿足。」 

自律是自由的基石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6/11/2006
《壹本便利》刊登女藝人更衣被偷拍相片,受到各界人士猛烈批評,但有關傳媒機構及其老闆拖延了近兩個多月才勉為其難道歉;一些新聞業團體認為目前社會對於傳媒的道德操守群情洶湧,暫時不宜討論立法規管,恐怕最後又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