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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合併彩池是先斬後奏?

歐陽家和    |    監察賭風聯盟
31/01/2013

民政事務委員會近日出了議程,討論「雙向合併彩池」,及後有傳媒「收風」,解釋何謂「雙向合併彩池」以及此新的政策如何增加稅收。不過,據監察賭風聯盟了解,此改動從來未有經過監察香港整體賭風的博彩及獎券事務委員會(「博獎會」)的諮詢。政府連現有的諮詢架構都可以隨意越過,情況令人擔心。
 

好好保護你的投訴權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24/01/2013

無綫新劇《老表,你好嘢!》推出一周,通訊事務管理局已收到224宗投訴,意見包括:誤導觀眾、加劇中港矛盾、抄襲歌曲、嘩眾取寵、醜化香港人、美化大陸人、扭曲事實、令觀眾誤會本地導遊的質素和影響本港購物之都的美譽等。而無綫則收到6宗投訴,該劇集的監製黃偉聲更收到滋擾電話。
 

語言偽術多面睇

陳永浩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義務同工
23/01/2013

一句「我無說過我沒有僭建」,讓人歎為觀止,更叫人不齒。法理上特首雖可「過骨」,但大家都明白問題不在於僭建而是誠信。我們對從政者的操守是有期許的,如果我們不滿特首和高官砌詞狡辯,視之為語言偽術的話,在早前熱爆的《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諮詢辯論中,一些議員的語言偽術,其實一樣過分。

個案回應(一):薩沙柏(Szabo)遭解僱 思想、表達自由受創

22/01/2013

首先,梁偉怡引用來指出誤導的資料是最初版的。最初版確是有提到:「……但要明白很多時同志運動的宣傳資料相當露骨,宣傳攻勢往往一浪接一浪,不認同的人在飽受轟炸的情況下表達反感也是可理解的。」但這段是用括號括起,表示是編者對同運議程宣傳的背景,同理心地理解薩沙柏(Rolf Szabo)的反應,並不是指薩沙柏當日收到的電郵「相當露骨」,以及「一浪接一浪」地接收。

個案回應(二):Peterson遭解僱 宗教、表達自由受創

22/01/2013

梁偉怡這一篇質疑似乎比較偏離事實。譬如他說事主Peterson「在海報上貼上……」及「……塗污了公司宣傳品」,但根據判詞事主只是將字條貼在自己座位上方,沒有弄污海報。而他說「如Peterson在公司認可的地方張貼經文,惠普公司並不會因此而解僱他」,亦是奇怪的說法。公司是因為Peterson在當眼處張貼經文,容易令經過的同性戀同事看到而感到不快,而要求他撕下經文。

個案回應(三):加拿大印刷商Brockie

22/01/2013

加拿大多倫多地區有一位基督徒印刷商Scott Brockie,他一直有為同性戀者印製物品。一次,他不肯為同運組織Canadian Lesbian and Gay Archives (CLGA)印製信封、信紙及名片,結果是在2000年2月被安大略省的人權委員會罰款5,000加幣,並下令Brockie寫道歉信,還要強制Brockie向CLGA提供印刷服務。
 

個案回應(四):Ann選擇租客的自由

22/01/2013

這個案例關於「罰款1,500、寫道歉信、被逼參加覺醒課程」等說法似乎是參考了一個錯誤的資料來源,而且一直沒有發覺。相信日後的版本會更正這個錯誤。
 

《性傾向歧視條例》影響教育自由

黃仲賢、吳慧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17/01/2013

同運人士為了令社會肯定同性戀,會從不同渠道入手進行改變,課室便是其中一個他們希望影響的地方。現時教育範疇在四條歧視條例中都被列入保障範圍,若《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後,日後在教育過程中如有學生因為一些對同性戀負面的資料而感到被冒犯的話,有關老師及學校便會被指控觸犯「騷擾」法例。

輸血方式──《One Piece海賊王》給我的一些思考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青年事工)
17/01/2013

《One Piece海賊王》為2012年上半年日本漫畫銷量排行榜第一位的漫畫,它風靡漫畫界十多年,在去年8月第67卷漫畫銷量更高達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