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變性人

變性人 跨性別

同志(LGBT)運動中的「T」可指變性人(Transsexual)或跨性別(Transgender),主要關乎心理性別,而非性傾向。跨性別是總稱概念,涵概任何兩性以外的性別身份:酷兒、變裝、性別流動等。

香港如就性別認同立法的考慮與影響

17/11/2015

W案所激起的千層浪,將原本由生理決定的性別,加入心理及社會等元素,使決定一個人到底是男性或女性變得複雜,而我們的社會現行的一些政策、法律、設施、服務及制度確實與性別息息相關。

各地性別認同法速讀

17/11/2015
因應終審法院在W案中的建議,香港政府早前成立了小組研究訂立《性別認同法》(Gender Recognition Act) 的可行性。在討論香港應否立法前,我們可先借鑒外國的立法經驗,包括立法的源起,法例的演變,及立法的影響。
 

明光社就性別認同的建議

17/11/2015
終審法院於2013年就變性人W一案的判決,逼使特區政府成立由律政司司長所領導的「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跟進判決所衍生的影響及研究處理方法。W案的結婚權判決本身已非常具爭議,雖然終審法院以4:1通過,但原訟庭一位及上訴庭三位法官,加上終審法院的陳兆愷,合共五位法官皆不認同W有結婚權,所以實際上是4:5,反對的法官佔多數。
 

從醫學角度理解性別認同

17/11/2015

美國精神病學會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DSM-5)指出,因生理性別與心理性別不一致而出現煩躁、不安、困惱等情緒及明顯生活功能的影響,是為性別焦躁症(Gender Dysphoria)。不論是變性人(Transsexual)還是跨性別人士(Transgender),兩者都可能患有性別焦躁症,故此探討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不能不回到醫學層面的討論。我們訪問了資深精神科專科醫生康貴華醫生,進一步了解性別認同及一連串相關議題。

教會為何要關心性別認同議題?

17/11/2015

牧養群羊是教會使命,然而教會使命並不只得這樣;參與社關,對社會議題表達看法及身體力行,也是教會使命一部分。社會各方一直關注與性別有關的議題,近年討論開始聚焦在「性別認同」上,教會的聲音更不可或缺。我們訪問了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恩福堂的譚子舜牧師,討論教會為何要關心性別認同。

政治正確並不凌駕在基本權益之上

05/11/2015

筆者早前到日本旅行享受溫泉之樂時,一位日本爸爸帶著他四、五歲的女兒進入男湯。眾所周知,日本溫泉的文化是需要使用者脫光所有衣服的,那位小女孩也不例外,她的出現令筆者感到尷尬,只好背向他們,繼續享受溫泉樂。殊不知同行的女性旅伴也遇到相同情況,一位日本媽媽帶著她六、七歲的兒子進入女湯,女友人不止感到尷尬,更覺得不安,只好匆匆以毛巾蔽體,離開浴場。

性別重置與《2014婚姻(修訂)草案》的前景

13/01/2015

2013年5及7月香港終審庭頒下《W判決》,確立性別重置手術後的人士可以其手術後的性別身份而註冊結婚,香港政府須於12個月修改有關法例;同時,終審庭的附論 (Obita Dicta)認為,政府須就變性人的權益作出全面復檢,盡快可行訂定性別認同法例。

明光社17週年研討會 性「別」混亂

17/07/2014

自變性人W婚姻權一案起,本港始熱烈討論性別議題。過往社會對性別的理解是簡單易明的,以生理性別(Sex)為界定的準則來區分男與女。但隨著「性別研究」的發展,學者們將性別的概念推廣至社會性別(Gender),即社會對男性與女性特質的要求;心理性別(Gender Identity,或稱作性別認同、性別身份)就是自我性別的認知,即自覺是男性或女性,而性別身份和性傾向(Sexual Orientation)是沒有必然關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