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意外事故的報道是否應該刪相刪片?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教育及行動)
29/07/2022

昨晚得知有舞蹈員在演唱會中受傷,實在令人心痛。希望他們早日康復! 

由於網上有人提出事故報道是否應該刪相刪片,筆者想試試講講自己的感受及作出回應。於昨晚十時半左右,筆者見到FB中有人談論男團Mirror演唱會出了嚴重意外,雖本身不是鏡粉,但都想去多了解這近日的城中熱話,因為早幾天大家已開始掀起對這演出的種種不安全及危機的關注。

再看短片,遠鏡及近鏡的角度都有,並由於沒有任何警告字眼,在未有任何心理準備之下,筆者見到那一個大螢幕突然墮下擊倒兩位舞蹈員時,感到十分不安!但仍然看清楚究竟發生了甚麼事,所以又再看了幾遍。隨後又繼續在FB裡看看還有沒有甚麼文章、其他影片可以讓我知道更多,由於筆者的工作與傳媒教育有關,於是花了不少時間瀏覽FB及新聞網站,想去進一步理解事件,看了又看,彷彿怕自己漏了甚麼重要的資訊。而情緒由不安變為了憤怒,不明白為何這大型的演出會出了這種不應該發生的意外。

最後,筆者沒有轉發任何意外片段,因為眼見FB中的討論及情緒爆發已經夠多了。而且也發現朋友們都沒有再繼續傳出短片,大家的氣氛開始轉為要為受傷的舞者集氣、祈禱,氣氛都緩和起來。

回想自己在FB所經歷的過程,如果一開始就有一些警告字眼,如:「要看短片時請有心理準備」等提醒,又或讓觀看者可以自行選擇可以不看,那麼可能會令筆者沒有那麼容被嚇倒,或感到那麼「突然」。

而今天看到FB將部份的影片加上了Sensitive Content (敏感內容)的做法,讓用戶可以自行選擇是否觀看短片,都是不種不錯的做法。見圖一。但奈何這是FB就一些被人反映為內容敏感的短片才會被加上的。帖文發放者應該不能自行加這種保障。

明光社

或像今天的有線新聞的做法,在短片中舞者受傷的位置加上模糊濾鏡的遮蓋,以免讓人不期然看到。見圖二及圖三。

明光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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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或者網友可以不用影片,而改為用截圖來顯示情況或只顯示事件結果,這樣做的驚嚇性就沒有直接觀看短片般令人震撼。如圖四。

明光社

回應有網民問及「是否應講刪相刪片?」筆者認為事件實在十分嚴重,大眾應該可以看到相關的資訊以作警惕、跟進及討論,其透明度不應減少。如大家都看不到資料,單靠傳媒的文字轉述,又怎可以完全理解到事件的嚴重性?但作為接收者,應該可以自行選擇是否接收及接收多少,當他們不想看時,可以選擇不看,而不是在沒有警告下被動地收看。

而筆者亦理解,傷者受傷的短片如果沒有任何遮蔽在大眾媒體中不斷地播放,對於傷者的家人、親友來說,也是一種沒法遏止的傷痛。的確兩者是要取個平衡。在新聞報道時加上模糊鏡,亦不播放近鏡的短片,只求觀眾了解事件的嚴重性就足夠。

最後,對於網民的心理保護,除了當感到不適時,要去找人傾訴,亦需要提醒自己不要陷在FOMO (Fear of Missing Out,即「錯失恐懼症」)當中。明白事件的嚴重性,作為香港人,對這隊近年難得亦非常努力的男團所發生的意外表示著緊及關注,亦屬正常。但如果當你開始對事件感到需要持續關注,亦生怕自己錯失任何有關事件的資訊,因而常感到不安及持續性焦慮,那麼就要提醒自己要及時抽身,是時候稍稍放下手機,做做其他事,放鬆一下。畢竟事件還需要時間調查,而受傷的舞者也需要時間治理;放下手機仍可以繼續為他們集氣及祈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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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愛惜自己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0/03/2024

聖經教導我們要愛人如己,既然愛別人那麼重要,那麼我們首先便要學會愛惜自己。愛自己不是自私、自戀和自我中心,而是要知道自己是有神的形象、是尊貴的、美善的、更重要的是可以去愛、值得被愛的。而今時今日我們面對的世界愈來愈複雜,私人和公共的界線有時亦很模糊、甚至飄忽,令我們與其他人相處時亦愈來愈容易出問題,今期《燭光》想和大家探討如何在令人眼花撩亂、應接不暇的網絡世界中學會愛惜和保護自己。

一個愛惜自己的人首先要有自信,不要常常將自己與其他人比較,更毋須因為看到其他人在網上的短視頻及微短劇鼓吹或反映的所謂潮流而盲目跟風,亦毋須太過介意其他人在社交媒體對自己的評價或回應,特別當許多人仍然以為自己毋須為網上的言行負責而胡說八道的時候。一個愛惜自己的人亦應該學會為自己做明智的決定。例如好好保護自己的私隱;在玩手機遊戲的時候要避免墮入賭博或課金的陷阱;不會被虛擬的世界混淆或取代了現實的生活;更要為自己的未來(包括退休)作好準備……

此外,個人要愛惜自己,教會和基督教機構亦然,不要因為自己的疏忽大意或自以為是,以致令教會或機構失信於人、令基督的名蒙羞。「(愛是)不做不合體統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別人的過犯,不為不義而喜樂,只為真理而歡喜」(林前十三5-6《新漢語譯本》)。

追星需要看品格嗎?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29/03/2023

台灣著名歌手周興哲早前來港,於2月25日至26日在紅館舉行了兩場演唱會。一位著名歌手來港開演唱會,這當然是一件非常值得關注的事情,但更多人關注的,卻是周興哲在演唱會中所邀請的嘉賓。第一場他邀請了認識多年的好友鄧紫棋(G.E.M.),第二場則邀請了近期引起了不少爭議的香港歌手MC張天賦(下稱MC)。

其中鄧紫棋被邀請是沒有爭議的,因為她是周興哲認識已久的好友,外界相對理解有關決定,也沒有把任何政治討論套在這安排上。至於MC,事緣早前報章《am730》在其facebook發出一個帖子,指周興哲邀請MC作為他演唱會的嘉賓是因為:「知道他現在在香港非常厲害」,這番話似乎觸及一些人的神經。在帖文的回應中,有「鏡粉」拿香港男團MIRROR成員與MC作比較,指出MIRROR更應該受到周興哲的邀請,他們才是「在香港非常厲害」。

網友互相對罵,他們所持的論點大概有以下幾個向度:包括品格、唱功、知名度以及一堆人身攻擊云云。在網上發言的,有多少真的有根有據地評論歌手的唱功?恐怕只是寥寥可數。有些人將歌手的品格與其是否值得受邀請扯上關係,甚至直指MC是「雞蟲」、「偷食人妻」等等(MC曾與已為人妻的女藝人傳緋聞);有些人則指出,歌手只要唱功好,他們的私生活如何也沒有關係,又說年輕人有性方面的需求也很正常。當然這些可能只是媒體或八卦雜誌的炒作,對於網絡的資訊,仍需保持懷疑的態度。

這令筆者不禁思考到,作為粉絲,決定去支持一個歌手/明星的時候,是否也要考慮一下「星」的品格呢?《Sunday Kiss》雜誌訪問過一些中學生對於追星的想法,他們大多數都認為,那些「星」的品格很重要,受訪者甚至表示會向他們學習,有些人說要學習姜濤做一個好人。[1] 或者再回溯到2019年的「安心偷食」事件,藝人黃心穎與已為人夫的歌手許志安有親熱的行為,二人備受批評,正正就因品格的問題,而當時網上甚至出現了「反對黃心穎浪潮」。

事實上,作為公眾人物,其實都具有一定的道德責任,因為他們對公眾有一定的影響力,如果一個歌手品行不端,除了可能會造成其歌曲表達的意思與歌手品行互相違背的違和感,也有機會讓年輕的粉絲誤以為那些不健康的價值觀值得倣效,從而被錯誤引導。縱然,一些公眾人物或許有些品格問題,但如果願意承認錯誤並悔改,我相信大部份粉絲都會接納,當然一些公眾人物犯下大錯,有些人會難以接受而「退坑」也不足為奇。

總而言之,一個歌手的唱功固然重要,但也不能不考慮其品格,因為支持的背後反映著肯定他所帶出的價值觀。如果單考慮其品格來決定是否支持,似乎又抹殺了歌手本身的才能和努力,有本末倒置之嫌,因此,我們不會要求一個歌手是聖人,但其人格也不能太過卑劣。當然,才能與品格若能配合,才是最佳的組合,中國人認為「有才無德是小人,有德無才是君子,德才兼備乃聖人也」,提醒我們品格其實比起才能更加重要。


[1] Ruby :〈追星6守則也可很正面!名校女生分享學姜濤謙虛、AK堅毅 好好分配時間〉,《Sunday Kiss》,2022年7月14日,網站:https://www.sundaykiss.com/%e8%82%b2%e5%85%92/%e5%ad%a9%e5%ad%90%e8%bf%bd%e6%98%9f6%e5%ae%88%e5%89%87-%e8%bf%bd%e6%98%9f%e8%ae%8a%e4%bd%9c%e6%ad%a3%e9%9d%a2%e8%a1%8c%e7%82%ba-%e8%ae%93%e5%ad%a9%e5%ad%90%e5%ad%b8%e5%b0%8a%e9%87%8d-sk02-816178/(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3月14日)。

以「批判性忽略」應對資訊洪流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27/01/2023

身處於真假難分的資訊洪流當中,我們的確很難辨別一些錯誤訊息和虛假陳述,而且如要逐一去辨別,亦十分費時和未必有此必要。看著螢光幕,甚麼進入了我們的眼目?我們被訊息牽引到哪裡去了?隨著螢光幕中的廣告、吸引的標題、誤導性的訊息,可能會引起我們的好奇心或觸動我們的情緒,而我們有限的、具有價值的「注意力」,就被誘惑到一些可能有害或不健康的內容當中,注意力甚至可以賣錢,吸引注意力就變成商人的賺錢工具。

有專家提出,學習數碼媒體素養,可以幫助我們主動「無視」一些資訊,避開誘惑。史丹福大學及布里斯托爾大學的學者們最近在心理學期刊Current Directions in Psychological Science發表一篇名為〈批判性忽略作為數碼公民的一種主要能力〉的文章,[1] 提出我們可以透過這種「批判性忽略」(critical ignoring)面對網絡洪流,它可以分為三個層面:

1. 自我推動(self-nudging

因著我們的「注意力」常於網上被低質素及刻意誤導我們的資訊霸佔,並衍生出「仇恨、憤怒和上癮等情緒反應」,[2] 教育心理學家Sam Wineburg指出,我們可以故意地忽略資訊,而方式是「自我推動」。它不是家長式或操縱式的操控,而是讓一個人自己去了解令人上癮的社交媒體或失實資訊,如何對他帶來不良影響,而當一個人能夠主動去控制和組織他的環境,便可以避免直接面對這些資訊的誘惑。

這就像自我推動者可以決定將令人致肥的零食放在自家廚房頂層架子的最後面,讓誘惑(即垃圾食品)從視線中移除一樣;人們可以隱藏一些讓人上癮的社交媒體應用程式,或通過過濾方法去主動選擇忽略不必要的誤導訊息,[3] 以便我們能將有限的注意力投放在適當的地方。

2. 橫向閱讀(lateral reading

這是一種查證的方式,就是在面對有問題的資訊時,不要專注於深入挖掘不確定的來源,相反,應該橫向移動到其他來源來確認訊息。我們可以有策略地故意忽略未知是否可信的網站,並且搜索一下文章的作者、發佈機構或當中所提及的其他資料。如果橫向閱讀表明該網站並不可信,我們還要繼續投入去挖掘它,根本就是在浪費時間和資源。

雖然這似乎是需要更多的動力和時間去學習和實踐橫向閱讀,以了解更多,但專家稱長遠來說是值得,因它可以幫助我們節省時間,常進行事實核查的人,對不同網站的背景有更多的了解,他們只花幾秒的時間就可以確定消息來源的可信度。當提升了對資訊來源的可信度的判斷能力,我們就可以減低受騙的風險。

3. 不要餵養「山怪」(don’t feed the trolls

Troll原是指山怪,但在這裡它是指一些於網絡上喜歡發表挑釁或侮辱性言論來挑起罵戰並從中獲取快感的人。專家指出,我們有時要主動忽略的不是訊息,而是發出這些訊息的人。儘管他們是少數,但陰謀論者和科學否定者的聲音足以對人們造成傷害。一些有問題的網絡行為,如散佈虛假資訊及騷擾行徑,做出這類事情的人總是非常活躍,回應他們的方法就是「不要餵他們」:忽視他們,拒絕與他們接觸。而社交媒體用戶亦可以向平台舉報這些不良行為,以平台的內容審核政策(content-moderation policies)來制止欺凌及網絡的挑釁、侮辱言論的傳播。

所謂謠言止於智者,我們要努力分辨資訊真偽之同時,也可以不傳送有問題的訊息及舉報不恰當的行為。

面對我們一生都不會看得完,並每分每秒都在更新的網絡資訊,我們實在需要自制力,並要時常提醒自己不要被牽著鼻子走。有人會患上「錯失恐懼症」(Fear Of Missing Out,FOMO),深怕自己會錯失一些重要的訊息而不斷的去追去看……但既然每分每秒都會有新訊息出現,我們又何妨讓自己從爭分奪秒的態度放鬆下來,找個空間安靜一下,然後享受沒有訊息彈出的時刻,由得自己錯過一下訊息,試試「錯失的快樂」(Joy Of Missing Out,JOMO)?


[1] Joshua Benton, “The flood of online misinformation calls for some deliberate ignorance,” Mail & Guardian, last modified November 17, 2022, https://mg.co.za/opinion/2022-11-17-the-flood-of-online-misinformation-calls-for-some-deliberate-ignorance/.

[2] 黃永:〈批判式無視與傳媒素養〉,《信報財經新聞》,2022年11月22日,網站:https://www1.hkej.com/dailynews/article/id/3305962/批判式無視與傳媒素養(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月6日)。

[3] “Self-nudging & critical ignoring,” Boosting, accessed January 9, 2023, https://www.scienceofboosting.org/lnos22-self-nudging/.

憑歌寄意回應負評

歐陽家和 | 明光社前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05/08/2022

以前,偶像是神一樣的存在,歌星明星即使面對輿論壓力,但因為較少與大眾作近距離接觸,所承受的壓力相對較少,當然他們也會有情緒失控,或者壓力很大的時候。今日的偶像因著互聯網,比以前透明得多,已經不再是神一樣的存在,他們變得落地貼近大眾,但同時因為太貼近,他們會非常近距離地接受不同的訊息,當中有不少訊息、留言對一位歌手來說,可以造成非常大的傷害。部份不喜歡某位歌手的人,甚至更會組織群組去批評、踐踏、傷害對方,今日的歌手,有時甚至會出歌還擊,火藥味濃。

偶像的必修課

歌手被網民評頭品足,早就成為不少演藝人的「必修課」,如果面對負面批評、網民攻擊,仍能不失禮貌、不影響情緒,是非常困難。早在十多年前就有歌手方皓玟的一曲To Haters,表達如何在網民的面前,仍然要努力做好自己,而不只是單純的討論網民的行為,畢竟人也只能努力做好自己,才能面對群眾。

之後不少男團MIRROR的成員,也有透過歌曲表達自己的想法和面對不同聲音的壓力和回應,當中最明顯的莫過於Anson Kong在頒獎禮後因為拿不到自己想得到的獎項,失望到即場黑面,之後被傳媒和網民批評,他最後唱了《黑之呼吸》來表達自己,指他在眾人面前黑面,只是真誠的展露了自己的感受,即使這樣有機會招惹口舌,也堅持活出自己。

又例如MIRROR的另一位成員Anson Lo(盧瀚霆),他的歌曲Ego也在問網民不同方向的批評和建議,有時會令人不知道甚麼是對,甚麼是錯,甚至有時更覺得網民為了譁眾取寵,故意說一些很誇張的評語,企圖去帶領討論的方向,事實上沒有理會藝人本身的內心感受。類似的歌其實不少MIRROR成員也唱過,當中突顯了成員成為藝人、明星過程中的掙扎。這種歌曲也引來很多的共鳴。

勉強比較,不如不聽

除了表達自己的感受外,更有部份歌曲有「還擊」感,例如MIRROR的Warrior,這首歌的MV可在YouTube收看,而在歌曲的文字描述中,就主動質疑「老海鮮是無法明白新物種的」,甚至要「懷著打不死的戰意信仰精神,即使地球已死,我們還有開拓新宇宙的戰鬥力」。雖然社會上不少人將之描述為與社會有關,但回望歌曲的描述,本身應該是在回應樂壇或娛樂圈已死等說法,他們希望實際用好音樂去回應一些網民的指控。除此之外,類似的歌曲當然還有在2021年推出,由多位年輕歌手合唱的歌曲《樂壇已死》,當中的歌詞就更直白地指出,你不聽新歌也可以,也請不用與以前比較:「贈你這卡式機,聽返你舊時多優美。」

由溫婉的表達自己想法,到還擊,最終當然還有更毒舌版本的回應,例如Jace(陳凱詠)的歌曲《收聲多謝》就更加老實不客氣,明明知道「專家」是為了有話題才講,就直接請對方不要聲控人,請他們全部「收聲多謝」。可見香港新一代的藝人一方面要面對著比上幾代人更直接、更埋身的批評,他們有時甚至會很難面對這些批評,但過程中他們更要學習如何閱讀這些負評,然後化為正能量,將自己變成一個更加強大的人,以致能面對這些東西。

藝人也是人

雖說「食得鹹魚抵得渴」,用流行的說法去表達就是「份糧包嘅」,但說實話藝人也是人,社會大眾可以欣賞他們的創作,也可以評論,但觀乎網上的確有不少人是為評論而評論,部份根本就是人身攻擊,內容也沒有甚麼養份,這些為點擊而來的留言,最傷害的是藝人本身。事實上沒有人希望做一份正當的工作卻每天被人無故評頭品足,特別是當他們其實沒有做錯甚麼事的時候。

藝人說到底也只是流行工業下的一種商品,所謂「百貨應百客」,你不喜歡可以不買,實在沒有必要透過網絡攻擊,逼藝人、明星、歌手做你喜歡的事,當然你也可以表達想法和意見,但前提還是應該議事論事,當討論超越了理性,輕則影響討論區的氣氛,重則影響藝人本身的情緒。不少藝人會因為網絡的留言或者討論,坦言會感到不開心,甚至有壓力,也有藝人因此而衝動地做了不合適的回應。

今日的藝人之路不好走,但願大家多點包容體諒,少點攻擊,這樣才能百花齊放。

《獅子山下》的社會文化變遷

歐陽家和 | 明光社前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05/08/2022

《獅子山下》是70年代香港電台同名實況電視劇的主題曲,當時劇集講述的故事是:香港人資源匱乏但仍可憑努力向上流動的社會現象。這首歌曲由顧嘉煇作曲、黃霑填詞、羅文主唱,港台於2014年重播劇集,當時的節目監製張少馨形容該劇首播時有兩個初衷:一、用低下階層的生活入手,為小巿民吐苦水;二、政府透過電視劇解釋政策,作為官民溝通橋樑。[1]

建構出身份認同

有學者形容,《獅子山下》是透過流行文化建構香港人的身份認同,使他們覺得香港人,就是出身貧窮,逆境自強,放開矛盾,同舟共濟,共同為這個城巿付出。回歸初期,香港遇到經濟大逆境,當時的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就在財政預算案中引用《獅子山下》的歌詞,希望巿民一起努力,捱過當時艱難的時期。

自此之後特區政府亦有意識地利用這首歌企圖建構香港人努力艱苦拼搏的一面,於是《獅子山下》多次出現,不論是政府宣傳,或者不同民間機構,在支持政府做一些民生工作時,均有使用《獅子山下》,[2] 例如2022年2月,為了同心抗疫,無綫電視就將《獅子山下》改篇成抗疫歌。[3]

不過,有趣的是《獅子山下》這首歌也曾被多次使用,企圖另有所指。於2013年,政府推出「家是香港」運動時,其主題曲《同舟之情》中的橋段,就是移調也要硬接上《獅子山下》的副歌,有學者形容《同舟之情》為B調,而《獅子山下》為F調,這種調的轉變,當中的音色並不穩定。另外,也有人認為該首歌的曲詞有別於《獅子山下》,當中的意思可圈可點。[4]

男團也唱這歌

早前,男團MIRROR翻唱《獅子山下》的短片推出,不少人質疑,他們翻唱該歌曲的意義。[5] 2分15秒的片段,12位成員在畫面中,一人佔一個小格子,模擬隔離的狀態,唱得非常普通,背景不是香港風景,就是運動員,時事評論員吳志森形容此片,可能是受到高層壓力,被迫去拍片,但又心不甘情不願,所以冒險打政治擦邊球「hea唱」,以此「明心志」。[6]

《獅子山下》作為一個隱喻,幾十年來不斷被挪用來表達香港,政權當然可以有自己的論述,但當社會提起「獅子山下」時,也會令人想起2014年雨傘運動時「我要真普選」的直幡,或者2019年人鏈照亮獅子山活動時,「獅子山下」看到的風景,這就未必再是政權想我們想像到的風景,當那個「獅子山下」不再是營營役役的香港低下階層的巿民任勞任怨地工作,而是透過「獅子山下」,表達路難行但不同意見的人仍然一起抗爭下去時,我們不難發現香港故事被改寫了。

有趣的是《獅子山下》作為一首歌,當時的填詞人可能也只是覺得是一首「行貨」,[7] 當年創作該節目的人也認為它只是一個表達當時民生議題的電視節目。節目曾因為表達了當時的社會現象及政府一些問題,被當時的官員在節目出街前要求刪除或遭團體投訴。例如〈警察〉一集,《獅子山下》的第一代監製黃華麒坦言,當時警務處處長直接來電,以內容敏感為由要求刪除該集,惟黃拒絕,及後有一集〈誘惑〉談及公務員貪污,播出後更有團體要求公開道歉。但其實節目中也有幾集,政府借之用來提出政策,或者疏理民怨。[8]

象徵的意義在改變

可見,當時的《獅子山下》說到底就只是一個節目,沒有甚麼所謂的獅子山精神,但時至今日,隨著不同的人為這首歌增加不同的意思,獅子山的象徵意義不斷被增加和改寫。[9] 流行文化的文本,正正有這特色:文本的話語權,往往不斷被爭奪和改寫,這是生活,也是一種政治,即使當紅如MIRROR,也不能說自己可以獨善其身,避而不談,因為你的舉手投足,均是政治。


[1] 黎國威:〈「獅子山」:歷史記憶、視覺性與國族寓言〉,《二十一世紀》,第161期(2017年6月):84–101,網站:https://www.cuhk.edu.hk/ics/21c/media/articles/c161-201505024.pdf(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7月28日)。

[2] 黎日照、于宜嫣、陳耀麟:〈從《心繫家國》到《達明一派對》:香港音樂的後殖民論述〉,《文化研究@嶺南》,第21期(2010年11月),網站:https://www.ln.edu.hk/mcsln/archive/21th_issue/feature_02.s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7月28日)。

[3] TVB (official):〈獅子山下 同心抗疫 MV 2.0|謹以此歌獻給為抗疫作出無私奉獻的每一位|廣東歌|合唱歌〉,YouTube,2022年2月22日,網站: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CZgtKJxTbA(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7月28日)。

[4] 黃熙婷:〈獅子山下 X 同舟之情 ── 變調的獅子山下精神〉,傳媒透視,2016年2月15日,網站:https://app3.rthk.hk/mediadigest/content.php?aid=2052#3(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7月29日)。

[5] ViuTV:〈《獅子山下》〉,YouTube,2022年6月15日,網站: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1Oa8sm743U(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7月29日)。

[6] Ng Sam:〈20220616Mirror hea唱慶回歸《獅子山下》,打政治擦邊球?〉,YouTube,2022年6月16日,網站: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F5Pccnq87A&t=321s(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7月29日)。

[7] 伍麗微:〈【獅子山精神.六】獅子山下含普世價值 學者籲勿簡化精神〉,《香港01》,2019年1月2日,網站:https://www.hk01.com/周報/247766/獅子山精神-六-獅子山下含普世價值-學者籲勿簡化精神(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7月29日)。

[8] 伍麗微:〈【獅子山精神.一】《獅子山下》沒有精神 監製:這只是愚民政策〉,《香港01》,2018年10月25日,網站:https://www.hk01.com/周報/247168/獅子山精神-一-獅子山下-沒有精神-監製-這只是愚民政策(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7月29日)。

[9] 黎國威:〈「獅子山」:歷史記憶、視覺性與國族寓言〉。

MIRROR的成功對青少年牧養的啟發

劉穎牧師 | 青心創辦人
05/08/2022

引言:MIRROR不紅,天理不容!

MIRROR出道至今只有約短短四年,已經在港打出名堂,闖出亞洲。有關MIRROR成長故事,成功之道,成名因素,已有不少媒體報道,跨學科研究分析。

心理學及傳播學者認為,一眾媽咪級鏡粉(MIRROR的粉絲)為滿足母性在培育方面(nurturance)的心理渴求,尤其是姜B(姜濤)和教主(盧瀚霆)粉絲多為媽咪輩,兩人樣子討好,正好讓她們發揮母性,好好照顧自己眼中的baby。她們不惜落本買生日廣告,送免費乘電車大禮!

社會學及文化學者認為香港人尤其是年輕人,在社會運動沉鬱頓挫後,可以從100%香港製造的MIRROR身上,再次找到Hongkonger的身份認同,重拾本土文化那份凝聚力。

音樂界及市場學者認為MIRROR有清楚市場定位,只唱廣東話歌曲,男團形象突圍而出,12子跳出舞台爆紅媒體。加上成員各有獨特歌曲風格,其中有好幾首歌並非情歌,而是以社會狀況,人性掙扎,世界亂象為主題,憑曲寄意,以歌載道,令人共鳴!

本文則嘗試從青少年事工發展的向度,解構MIRROR的成功經驗,讓教會的青少年牧養事工,引以為鏡(mirror)!

  1. 青少年事工:需要匯聚加創意管理哲學是要放手

MIRROR命名,名副其實!

冠名,對一個團隊非常重要,常言道:唔怕生壞命,最怕改壞名。MIRROR名字,來自一個有趣的故事,魯庭暉是ViuTV前總經理,MIRROR這男團名字與他的成長故事也有關。

MIRROR名字的含義,正如隊長所說:「在鏡頭前,我們每朝早都要照鏡,見到自己真實的一面,同時間,鏡可以反射好多個影像,或者無限個影像,就像我們一樣,我們都是很獨特、很無限,聚在一起就會有無限可能性。」這個是對MIRROR名字的描繪,事實上也確實如此。

跳出框框Think out of the BOX

有份捧紅MIRROR的魯庭暉曾說,若要令電視台持續進步,必須集合全台上下同事的創意,而非由高層說了算。為了減少干涉員工的創作自由,他本人只是負責篩選和修正節目的內容及方向,而節目的構思、創作及製作,員工可以盡情挑戰既有框架,不會受到管理層的壓力。他甚至表示,假如他開始食古不化「阻住地球轉」,他坦言:「我不離開或會對他們(員工)造成更大損失,如果有一天我發現自己變成這樣,我應該要走。」

今天MIRROR的成績得來不易,皆因有魯生(電視台高層)全力信任支持,放手給花姐(黃慧君)自由發揮,在創意無限制的土壤上一步一腳印,打造今天這塊亮麗的MIRROR品牌。

教會多制度掣肘,維穩安全至上!

教會青少年事工仍然受制於有形或無形框架,進退維谷,令到不少青少年同工感到沒趣,青少年創意沒用武之地,無奈用腳投票,出走教會。

教會有怕犯錯的心態,有些牧師長執的思想是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但是這個思想卻是最錯!若教會牧者長執,可以像青少年一樣,敢於在錯誤中學習成長,就不會介意遇上可能犯錯的情況!

窮則變,變則通,通則達!任何公司、教會……若不思進取,與時並進,仍然靠食老本,好快就會蝕本,未必可以翻本。就好像教會年青人流失離堂,如今只是苦苦經營死撐,無羊可牧!

  1. 青少年追夢:需要舞台平台,成就自我身份

ViuTV的《全民造星》真人show節目,開門見山開宗明義,是為香港年輕人,提供一個追夢、尋夢、圓夢的舞台(stage)及平台(platform)。

MIRROR起初以素人的身份出道,實力未見很好,但這幾年得到ViuTV提供舞台出show,成員擔任各式節目主持,加上自身努力發揮潛力,他們的進步是明顯可見。MIRROR成功爆紅,給了各方帶來希望,確實令港人感動。

MIRROR已是年輕人偶像,太太們寵愛,廣告商寵兒。如何保持健康、正面形象十分重要,不容有失,稍有差池,前功盡廢!所以,經理人花姐十分看重他們每一位成員的私人生活及公開活動,務求他們行得正,企得正,不失腳,不失言,打造勵志、健康、親民、正氣的公眾形象。原來,他們的歌曲,已成為一些在囚人士的精神寄託,為他們注入正能量。

今天,教會有沒有為青少年預備舞台(stage)及平台(platform)?或者只是叫他們乖乖返教會,好好幫手做義工,然而,青少年卻不感到被重視,被牧養。

這個不是教會有沒有資金或資源的問題,而是有沒有視青少年為教會的資產(assets),是否願意長期投放資源在這資產上。

青少年事工的基本四要:
事工發展要持續不斷,而非斷斷續續;
事奉隊工要青出於藍,而非青黃不接;
事奉人員要長期委身,而非短期合約;
事工策略要投放資源,而非投機短炒。

  1. 青少年牧養:需要生命師傅,引導生命成長

《全民造星》原來這顆星就是「花姐」,今天全港市民都認識這位「花師奶」,她亦成為媒體KOL爭相訪問的對象,風頭一時無兩。

無論在節目直播中,或在媒體訪問中,她的分享依然直話直說,沒有修飾沒有造作,無論對參加者或是MIRROR成員,說話批評仍然直接,一針見血,令人一時難以接受,這就是愛之深責之切的表現。

難怪近日在教會刊物中,不少評論都認為今天教會也需要多一些花姐型的牧者導師,生命師傅,可以和各成員打成一片,亦師亦友。對成員的表現,敢於挑戰,直接批評,同時又可提出改善建議,讓他們不會自我陶醉,自我感覺良好,更多點自我反省,自強不息,學習謙虛受教。

此外,花姐也邀請另一位導師梁祖堯,透過在《調教你MIRROR》節目的不同環節,讓成員各自整理過去的成長經驗、成敗經歷、突破各成員在群體關係中的張力、勇敢面對將來未知的挑戰,從而希望把他們可以被調教成為「更好」的男團。這個節目吸引之處,就是活靈活現見證著成員的改變,由起初保護自己到自我敞開,由自我抽離到投入群體,由互相懷疑到彼此信任。

今天,教會的青少年牧養,也是渴望看見青少年生命的改變和成長,渴望看見每個人能夠變得「更好」,有成長、真誠、勇氣、承擔。

這個就是我們常說:生命影響生命,要有出色表現,必經嚴格訓練。No Pain No Gain!

4. 青少年成功:需要創意發展空間,在團隊中互助建立

MIRROR是近年來難得一見的娛樂界奇葩,為青年人帶來積極意義的時代標誌。MIRROR的成功,就是因為可以雙線發展,一方面讓個別成員將過人之處表現,讓他們可以出位單飛,獨挑大樑,發展各自的強項,例如有做主持的、有精於唱作的、有善於演戲的,可以各自各精彩。

同時,各成員可以在團隊中找到成長空間,看見他們在MV唱跳的表現,合作上確實花了不少功夫,練習互相補位走位,恰到好處。而且,在很多訪問中,得知他們都有清楚的分工,不會搶咪,以求突出自己,他們表現出有紀律的團隊精神,令觀眾看到個別成員及整個團隊的成長。

這個也歸功於他們有一個能維持向心力,凝聚力,協作力的團隊,這在自我中心,自己作主的娛樂圈文化中,一點也不容易。

這個就是我們常說:Unity in Diversity的Team Spirit。
真正TEAM Work是Together Everyone Achieves More!

小結:五分鐘的熱情、五分鐘的衝刺

青少年牧養事工如何向MIRROR的成功借鏡?MIRROR的成就因著以下因素齊備:成就夢想需要的舞台(stage)、平台(platform);成長需要的生命師傅(mentor);成功需要的團隊互助建立(team building)。

教會青少年牧養事工,更希望遇上有如魯生那麼開明的堂主任牧師,有創意及肯放手,匯聚創意的領導,持續進步不靠老本,以及遇上有如花姐的青少年牧者同工,善於渾身解數,樂於埋身牧養,忠於委身青少年的成功。

更不能缺少的是有MIRROR熱情(passion)的青少年人,任何事工要成功,需要最初有五分鐘熱情作啟動,更要最後有五分鐘熱情作衝刺!

最後,想起一段保羅給提摩太的勸導:「不要讓人小看你年輕,反而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純潔等各方面,作信徒的榜樣。」(提前四12《新漢語譯本》)也許借用這句經文,與MIRROR各人互勉:

「不要讓人小看你們年輕,反而要在言語、行為、品格、歌唱、舞動等各方面,作青少年的榜樣。」

(承蒙作者許可轉載本文。)

花姐的門訓示範

05/08/2022

花姐(黃慧君)這經理人在《全民造星》之後銳意栽培和調教這班「12門徒」,清一色男生,不sell靚女,雖然他們不是個個都英俊,但總會有令女生和太太們著迷的小鮮肉!

成員各有不同的性格

MIRROR的12位成員,性格各異,「花師奶」要湊大這12門徒,連同ERROR的四位成員,共16位乳臭未乾的小伙子,真不容易!

作為經理人,接到工作,如何分配?不患寡而患不均!10隻手指都有長短,必有寵兒,難免偏心!他們當中,有人嶄露頭角、有人仍不得志,彼此間出現爭競、嫉妒、紛爭,如何排解?

耶穌的12門徒,何嘗不是三尖八角?有衝動的彼得、貪財的猶大、多疑的多馬……耶穌被捉拿時,眾門徒膽小如鼠,皆作鳥獸散!之後心灰意冷,雖然曾跟住耶穌,經過了三年的「神學訓練」,竟然重操故業,再去打魚!

在門徒爭論誰是最大之後,雅各約翰兩兄弟對耶穌說:「賜我們在你的榮耀裡,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那十個門徒聽見,就惱怒雅各、約翰。」(可十37、41)

耶穌如何處理門徒的相爭?「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太二十26下-27)

ERROR也是2018年《全民造星》之後的產品。比賽中頭三名和其他優勝者已經埋班,組成了MIRROR;但第四名的肥仔(梁業)不甘被遺棄,花姐也不放棄他,讓他與阿Dee(何啟華)、193(郭嘉駿)及Poki/八両金(吳保錡)組成一個騎呢搞笑的男子四人組「ERROR」,這組合又叫「F4」、「宇宙天團」。

耶穌服侍門徒,不單為他們洗腳,更為他們捨命!「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二十28)

我們弟兄姊妹之間的成長和相處如何?保羅還有末了的話說:

「願弟兄們都喜樂。要作完全人;要受安慰;要同心合意;要彼此和睦。如此,仁愛和平的神必常與你們同在。」(林後十三11)

助年青人實現夢想

作為一個監製及經理人,製作了《全民造星》,催生了MIRROR和ERROR,花姐的夢想就是要幫助一些追夢、尋夢的年青人實現他們的夢想!因為人如果沒有夢想,就是一條鹹魚(很貴,但沒有生命的)!你現在的夢想是甚麼?會如何達成?

花姐為了調教MIRROR這12門徒,找來阿祖(梁祖堯)做教練,讓12門徒入營特訓了12日,用了很多基督教訓練營的技巧(只是刪去了信仰元素),包括玩歷奇遊戲、團隊精神訓練、心靈醫治等,並且加以調教在他們相處時顯示的弱點或短處。

在這功利競爭的社會中,要幫助一大班從選秀節目競逐出來的年青人互相合作、一齊和諧地發展和搵食,真不容易!在他們還未成名的這段時間,未有工作收入、每日受訓、練歌排舞、學習演戲創作,誰來供養他們?「黃口無飽期」、「索食聲孜孜!」接到工作,一齊表演,排練時間肯定比個人表演長得多,但收入卻要12個人攤分,多極有限!如果你是他們的經理人,如何養育他們?

MIRROR有成員曾經對花姐不敬,之後流淚悔改說:「沒有花姐,就沒有《全民造星》!也沒有MIRROR!她簡直是我們的母親一樣!」花姐如同母親一樣,要湊大這班未來新星,一點也不容易!

保羅對帖撒羅尼迦的信徒說出自己的心底話:「只在你們中間存心溫柔,如同母親乳養自己的孩子。」(帖前二7

花姐盡心培育MIRROR這12個囝囝,或許比起照顧自己的兩個親生兒子還要細心!她明察秋毫,甚至他們有幾條頭髮豎了起來,她也會叫他們整理好才去出鏡!

花姐直話直說,沒有虛假包裝,帶著心底話去說出真相。說出真相的人需要有勇氣,而花姐說出評語是要委身幫助人成長。當然,聆聽的人也需要有勇氣去接受評語,並加以改進。

合作精神尤為重要

要這組合得以長久,必須先建立他們彼此之間有良好的關係,再有合作精神、可以互相補足,才可以保存「one and all, all in one」的精神,有可持續的發展!MIRROR 12子在銀礦灣12日的營會中,有很多流淚、擁抱、安慰……到底是真情抑或是劇情?有待時間的考驗!

信徒之間的關係,也是一樣。耶穌看到祂的子民(包括你和我),作為「新世紀福音戰士」,也有這需要,所以耶穌在約翰福音十七章中,有五次求天父賜下「合而為一」的心!

保羅在以弗所書中勸我們「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弗四2-3)

如果MIRROR的教練,識得運用這些《聖經》金句,可能更加事半功倍。可惜,就算幾正的金句,若不實行、沒有愛,都是鳴鑼響鈸!

來得不易的收成期

ViuTV的高層(魯生、金生)和花姐一直投資,現在已經進入「收成期」,財來自有方:

除了2021年5月在九展的六場演唱會的大豐收,他們會拍劇集、拍電影、拍廣告、做品牌代言人、影迷大手筆出資為他們做宣傳、讓市民全日免費搭電車……距離中秋節前兩個多月,有品牌的月餅盒上印有某成員的肖像,月餅一開售已經搶購一空了!紅館演唱會更不在話下。

我們要帶一個人信主,一點也不容易,真是「粒粒皆辛苦」!要培育一個初信者成為一個成熟的基督徒,曉得入了「自動波」去追求學習信仰,自律地讀經、祈禱、傳福音,更難!

試問我們信主多久?有幾多人自覺已經是成熟的基督徒、已經進入收成期,能夠為主收割莊稼?

「要收的莊稼多,做工的人少。所以,你們當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出去收他的莊稼。」(路十2)你就是這為主收割莊稼的工人嗎?

社會氛圍與偶像文化

歐陽家和 | 明光社前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14/07/2022

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8月19日

香港娛樂圈,從來以錢掛帥,哪裡有錢就在那裡「搵食」;香港娛樂圈,同時重視創作自由,有多少自由,就用盡那邊的自由,寫最有創意的東西。所以,以往你不難見到,娛樂圈的人無分政治,哪裡有資源,就盡量去用,哪裡自由多一點,就盡量去表達。這種認錢不認人的態度,近年卻被另一股風氣取代,明星支持者會將明星用政治光譜分開,繼而支持與他們政治光譜類近的人,如此一來明星就被歸邊,支持者同樣被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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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以香港男團「MIRROR」為例,其一成員姜濤曾被拍到在社會運動期間,在活動現場出現的短片,於是整團人就被形容為所謂的「黃」,但2021年卻全部成員一齊去拍一間被定性為「藍」的快餐店廣告,最後有些支持者為了支持偶像,就用了「賺藍救黃」為理由去說他們事出有因。之後但凡有政府宣傳,MIRROR所屬的公司也會替他們拍片和錄歌,不過同時被認為是「求其做」,例如早前因著慶祝香港回歸25週年,他們翻唱了《獅子山下》,不過歌曲的YouTube平台頁面卻禁止留言,同時錄像畫面分成12個小格,好像用網絡視頻平台「同唱」歌曲,之後配上「罐頭」片段收工。有人說製作成這樣的目的,不外乎是向政府交差,同時讓支持者感受到他們是無奈執行政治任務。

藝人發展重心的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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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圈政治化有跡可尋。早年香港演藝圈市況淡靜,不少藝人北上賺錢,就被評為「反骨」,當中以G.E.M.鄧紫棋事件最人所共知,鄧紫棋於上海出生,在香港長大,歌唱事業在香港發展,後來在內地綜藝節目《我是歌手》第二季中爆紅,她曾拒絕出席香港一家電台搞的頒獎禮,撰文支持梁振英參選,在佔中事件中又不置可否,令人質疑她為了賺錢放棄了香港巿場,於是有本地樂迷發起杯葛行動。

類似事件隨著近年不少藝人回內地「搵食」白熱化。在香港當時沒有人願意投資,藝人賺錢甚少,有傳在香港的一線明星,即使收回所謂香港的正價,所賺的也比內地明星少一截,但論人氣卻與內地明星不遑多讓。不少在香港追星的朋友很自然地問這些明星的根在哪裡,會否回港拍港劇,唱廣東歌,不少影迷、樂迷也認為他們的離開就是放棄香港巿場,最後有些情況也同樣發展成杯葛行動。

這種情況其實是社會當下中港矛盾的延伸,發展到今日,甚至變成你去了某個與內地關係較好的本地電視台(TVB),就會被形容為出賣香港,與內地有關係等等,當然也有人會出來反駁說,香港樂壇本來就百花齊放,也不應說只能去一個電視台,否則只會重複歷史,再搞另一次一台獨大而已。當中曾在ViuTV做第三季《全民造星》導師,之後又到TVB做第二季《聲夢傳奇》導師的林二汶就曾回應:「其實我做了20年音樂,一直很相信音樂應該無分國界,沒分任何邊界,因為音樂本來是用來溝通,不是用來孤立的。我們其實一直追求百花齊放,不是嗎?……如果我分得那麼清,分得清清楚楚,那我教出來的學生,豈不是會墨守成規、故步自封?」2022年香港回歸紀念日,她在社交平台上載了自己的新歌《中華.頌》,她的一位支持者則以7,000字長文回應,愛之心,責之切。

有偶像以政治立場作招徠嗎?似有還無。林二汶在直播時曾講了以下的一番話,似乎是在回應熱情的支持者:「如果你見到我有咩好或欣賞,而你決定支持我,或曾經支持我,其實唔係因為我好,而係你好!我好信因為你心入面有樣嘢好,你見到人哋,你先覺得佢係好,一切都係心境!」

走向國際市場非新鮮事

香港本來就是一個很小的巿場,演藝界要殺出一條血路,從來都不能只靠香港巿場,以往歌、影、視三棲的香港藝人,到中、港、台、日、韓、東南亞,甚至歐美都去表演,而不會只在香港的。與今日不同的是,以往藝人會清楚說自己是香港歌手、藝人,表達、唱歌會以廣東話優先,之後才創作國語或者其他版本的作品,留在香港的時間亦比較多,相反今日要照顧的巿場多了,做法亦變得不一樣,但萬變不離其宗,我們不難發現,MIRROR原本也計劃在2022年夏天去日本表演,向國際巿場走去,儘管最終未能成行。

借來的時間、空間

明星們向哪個方向發展,因素很多,香港以前之所以能成為東亞地區其中一個重要文化輸出的城巿,與其獨特的政治和地理位置不無關係。當中香港因著1997年那個「借來的時間」和「借來的空間」產生獨特的自由,是很多鄰近國家和地區不能享有的,其政治的複雜性,產生出與眾不同的音樂和電影,亦因此以往的歌星、明星可以唱民運歌,同時亦可以走出來宣傳政治政策,甚至唱出血濃於水的愛國情懷的歌曲。支持西方形式的民主自由,熱愛祖國大地和同胞,可以在同一個人身上展現出來,沒有人會覺得有違和感。同時因為要賺錢,歌星亦會唱不同的歌,以配合不同的巿場,即使如此也會被大眾視為合理。可惜政治化社會和社會政策,令社會暫時失去一個海納百川的空間,但願未來我們還可以看到一個真正有容乃大的社會,流行文化才可以真正再次興旺起來,而不只是一個小陽春。

(本文原載於第145期〔2022年7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女團的資格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20/01/2022

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8月19日

ViuTV在2021年推出的第四季《全民造星》節目,開宗明義以選拔女團成員為目標,吸引過千名女性報名參加,最後選出96位參賽者進行比賽,並於該年的聖誕日進行總決賽,獲得冠亞季軍的三位參賽者在「專業評審」及「全民投票」項目中都獲得佳績,可見她們的表演深得評判和觀眾的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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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市民對這隊女團都滿有期望,所以網上討論區和即時通訊群組內都有大量對節目內容和各參賽者的討論,亦有不少網民在節目播出前已對節目存有一定的偏見,預期節目中會出現勾心鬥角的情況,甚至該節目監製花姐(黃慧君)亦認為全女班必定是非多,但出乎意料之外,在整個節目中都看不到這些場面,節目呈現出的反而是一群女生團結地追夢的情況。

花姐曾透露這次辦「選女團」活動,是因為被上一季比賽的女參賽者感動,發現原來女生也能熱血地為夢想拼盡全力,甚至比男生更賣力。女團經理人Wing(戴穎)亦多次表示參賽者需比過往幾季的參賽者更加熱血,才不至被外間「睇死」。其實這正正反映了一般認為男生在工作方面比女生更認真,他們追夢時亦會比女生更有毅力這種刻板的性別印象,亦因為這樣,所以女團選拔賽的參賽者才需要付出額外的努力讓觀眾知道她們不比男團成員遜色。

參賽者需在節目進行一連串唱歌、跳舞或戲劇表演,因此她們必須具備一定程度的才藝,但要成為大眾「偶像」的話,單靠才藝是不夠的,還要得到觀眾的支持,她們的形象和表現需符合觀眾對偶像想像的要求,為觀眾提供幻想的空間,才能繼續在演藝界生存。

年青是王道

論到女團的資格,首先,參賽者需符合一個很客觀的條件,就是年輕。花姐指出女團成員必須年青,希望選出來的女團成員年齡範圍是16至25歲,而男團MIRROR的成員參加第一季《全民造星》時,他們的年齡是介乎18至29歲,由此可見,經理人對男團與女團的設定有明顯差異,女團必須比男團更為年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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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節目中兩位導師卻反對為女團成員年齡設限的做法,認為參賽者的能力不應受年齡所限,因此揀選了一位39歲參賽者晉身60強的位置,按表演質素來說,她晉級是當之無愧的,但在網上卻惹來一面倒的負評。不少網民認為39歲的女團成員實屬超齡,所以無論她的表現如何,都不應讓她晉級,加上她的晉級亦間接令到幾位深受觀眾喜愛的年輕參賽者晉級無望,這令有些觀眾對她和導師更感不滿。她在第二輪比賽時被導師淘汰,導師表示她承受了很大的壓力,但有網民卻因她被淘汰而高興。而另一位35歲的參賽者則成功進入總決賽,最後更獲得第四名的優異成績,但圍繞著她的討論,總離不開她的年齡。

我們看看偶像文化盛行的日本,女團成員除了要才藝出眾外,樣子可愛甜美亦是她們吸引觀眾的賣點,因此她們往往十多歲就出道,但隨著年齡漸長,觀眾開始轉為追捧新一批年輕偶像,而舊的成員在難以繼續再裝可愛時,往往就要「畢業」退團離去。但男團成員卻沒有太多年齡的限制,由活力充沛的陽光少年,到成熟穩重的中年型男,都能得到觀眾的支持,即使直到了四、五十歲仍能在舞台上發光發亮。

美貌不可少

另一個女團成員的資格必然是外型討好。一眾參賽者燕瘦環肥,各有特色,但要成為偶像,外表仍然是重要考慮因素之一。當進行總決賽時,身形比較肥胖健碩的參賽者通通都被淘汰,樣子比較平凡的參賽者就必須擁有十分出色的才藝才能晉級。不過,樣子漂亮、氣質出眾,擁有「仙氣」的參賽者,儘管唱歌跳舞都不太出色,都能順利晉級,而她們往往深得觀眾的喜愛。而幾位有潛質成為將來女團「顏值擔當」的參賽者在總決賽的表演不太理想,但在廣大「粉絲」的支持下,在觀眾投票項目中得到不錯的成績,雖然總名次不高,但仍有很大機會加入女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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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其中一位參賽者一直作中性的打扮,蓄短髮的她與其他參賽者一同搔首弄姿地跳舞,予人格格不入的感覺,在節目播出前已引起網上一面倒的批評,甚至惡意地指她是「男人」、女團不需有TB(TomBoy,即喜歡作中性打扮的女生)等等。她在第一輪比賽的表現不算突出,但卻擊退了一位外表漂亮而且表演出色的參賽者,評判也坦言是因著她的中性形象讓她晉級,希望香港的女團能更多樣化,賽果引起觀眾極大不滿,網上亦充斥著不少對該位參賽者不禮貌的言論。

這位參賽者在第二輪比賽被評判淘汰,網民一面倒為此而歡呼喝采,但她所屬組別的導師的反應是:「如果因著她這個外型而認為她不適合作女團的話,我會感到憤怒。」他的話或許正好反映了,在性別意識高漲的時代,彷彿女團必須擁有能展現出不同氣質的女性,才是正確和進步的做法。

男子組合MIRROR也不乏性別氣質比較陰柔的成員,當中一位更被翻舊聞指他是同性戀者,但他的受歡迎程度沒有因而減退,仍能吸引大量「女粉絲」的支持。但從網上的反應來看,觀眾暫時未能接受到女團中有中性形象的成員,典型可愛的美少女仍舊是觀眾的至愛。

戀愛要禁止?

不少外國偶像組合都有「禁止談戀愛」的規定,一旦組合成員被揭發與他人發展戀愛關係,勢必被處罰,減少演出機會,甚至有女性偶像組合成員曾因此而剃髮謝罪。禁止偶像談戀愛的情況在香港是否盛行見仁見智,不過是次女團成員招募活動中,電視台就沒有明言會對參賽者的戀愛狀況設有任何限制,但一眾參賽者都不會多談自己的感情生活。

有參賽者一早表明已婚,甚至帶著子女到電視台來彩排,但她們都不是熱門的參賽者,觀眾並不太在意她們的婚姻狀況。而一位深得觀眾喜愛的參賽者在第二輪比賽遭淘汰,觀眾大多為她感到不值。不過事情發展峰迴路轉,隨後有網民揭發這位參賽者原來早已結婚,有部份網民得知消息後表示有被欺騙感情的感覺,認為她不應該隱藏已婚一事,甚至有人認為已為人妻的她不應該參加女團選拔賽。幸好觀眾都慢慢接受了她已婚的事實,她亦是被淘汰的參賽者中人氣最高的其中一個。

其實參賽者的感情生活與才藝、演出沒有任何關係,但卻會直接影響到支持者的情感投射,這種情況在「男粉絲」與女偶像之間更加明顯,一想到自己喜歡,甚或迷戀的偶像已有男朋友和丈夫,一切幻想都會破滅。

偶像的一舉一動會影響「粉絲」的情緒,「粉絲」的期望也塑造出偶像的特質。節目中參賽者的演出經常帶出「活出真我」的訊息,希望打破外間加在她們身上的枷鎖。但偶像文化同時也是一項商業運作,為贏得觀眾支持必須迎合觀眾的喜好,所以只有其「真我個性」能符合「粉絲」期望的參賽者,她們才能成功晉級,並成為最終女團成員的大熱門。但就算在比賽中被淘汰,所有參賽者都向觀眾展現了她們獨特之處,她們付出的努力是沒有白費,她們亦向自己的夢想邁進了一步。

資料庫

粉絲的期望:希望偶像永遠都單身

情感投射會令粉絲對偶像的感情生活有「期望」,希望他們永遠都單身,這樣粉絲就可以一直對他/她抱有幻想,相信這亦是其中一個原因,令一些偶像、藝人選擇低調處理感情事,甚至有人隱婚,就算生了小孩都不願對外公開。[1] 曾經有日本當紅女藝人宣佈結婚,結婚對象也是一位藝人,婚訊一公佈迅即令男粉絲大受打擊,揚言要放假「療傷」,甚至有企業的社長宣佈,准許員工因此向公司申請「療傷假」,引起網上熱話。[2]

(本文原載於第142期〔2022年1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yui:〈劉德華抖音罕談當年與朱麗倩不擺酒原因 盤點圈中隱婚明星〉,she.com,2021年2月10日,網站:https://www.she.com/entertainment/劉德華抖音罕談當年與朱麗倩不擺酒原因-盤點圈中/(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8月1日)。

[2] 〈新垣結衣結婚太難過 日本IT社長宣佈:粉絲員工可以請療傷假!〉,《自由時報》,2021年5月21日,網站:https://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3541114(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8月1日)。

不同地區處理假新聞之對策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5/11/2021

假新聞的產生及推動,背後導向可能是為了賺取廣告利益,如內容農場;也可能是為了改變人們的意識形態,以圖得到人們的支持和贊同,如英國脫歐,美國總統大選。這些假新聞的做法就是要挑起讀者的情緒,產生恐懼或憤怒,國立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教授林照真教授指出:「當你的心裡上有這些負面情緒,你會在情緒的主導下把這些內容再快速地傳播出去。所以我們會認為憤怒是決定讀者是否在臉書上分享的關鍵機制。越是讓你憤怒,而且是極端憤怒的,你越可能分享,在政治訊息上尤其如此。」[1]

根據媒體的報道,林教授曾於一研討會分享,新聞產業很注意讀者反應,希望讀者喜歡、關心這則新聞,這也是假新聞製作的原理。如果社群媒體的訊息製作得和新聞一樣,就會有更多人相信。而假新聞不會是全然虛構,它在一定程度上有事實包含在其中,讓接收者難以分辨,甚至連主流媒體都會採用,認為它有一定的新聞價值。[2] 而曾有研究指出,假新聞在Twitter的散播速度會比真實的資訊快六倍,[3] 所以懂得辨別網上真假新聞是極為重要。

但論及要用法律去規管假新聞,則要非常慎重,因為法律規管與言論自由之間是有張力的,令人擔憂言論自由會被打壓,或有人會想利用公權去阻止人們發聲,或懼怕發聲,於社會造成了沉默的螺旋(spiral of silence),被打壓的成為少數派,聲音愈來愈少,而多數派聲音愈來愈多,如螺旋往上升。

不同地區 不同方法

網上資訊對網民的影響可大可小,不少地區對於網上假新聞或假資訊都有相應的法律或應對做法。

韓國

韓國的《新聞仲裁及補救損害等相關法律》修正案由執政的共同民主黨於2021年7月在國會提出,並指其目標為「建立公眾對傳媒的信任和伸張言論自由的價值」。倘若涉及「虛假、新聞操縱」以至涉及「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捏造或錯誤報道,導致有人蒙受精神或權利上的損害,按新修正案有關人士可入稟向散播資訊者索取賠償,金額可達推算相關損失的最多五倍,在一些難以計算損失的個案中,則以一億韓圜(約68萬港元)為上限。[4] 提出修正案的共同民主黨稱,提出法案旨在以懲罰手段打擊假新聞對民主社會的禍害。但因為法案部份內容被指不夠清晰,對「故意」、「虛假報道」等字眼的概念和標準模糊,甚至「開啟任意詮釋之空間」,國內外傳媒及人權組織均對新法表示憂慮,擔心影響記者深入調查和傳媒報道的自由。[5] 在強烈的反對聲下,有關修正案的最後投票並沒有如期在2021年9月底於國會舉行,取而代之的是籌組委員會就立法作更深入的探討。[6]

新加坡

新加坡2019年通過了《防止網絡假訊息和網絡操縱法》(Protection from Online Falsehoods and Manipulation Act,POFMA),任何人發佈假訊息,並對「公共利益」造成損害,將會被判監最多五年及罰款最多50,000坡幣(約29萬港元)。若透過虛假賬戶或自動軟件程式發佈假訊息,則會被判監最多10年及罰款最多10萬坡幣(約58萬港元)。相關的網絡中介有責任採取相應行動,如移除有關的虛假賬戶等,否則相關人士的最高刑罰為被判監一年和罰款20,000坡幣(約12萬港元),如涉案的並非個人而是公司,罰款則更高。[7] 該法例將假訊息(falsehood)定義為虛假或誤導性的事實陳述(statement of fact that is false or misleading),列明包括捏造訊息和扭曲事實,但不包括基於事實的觀點、批評或諷刺。但誰來判定事實陳述的真偽?是新加坡的政府官員嗎?這方面亦引起了很大的爭議。有學者就質疑他們是否合資格來判定真偽,這會否被用來對付反對黨,打壓異己?[8] 據報道,截至2021年8月21日,新加坡當局暫未用過POFMA下的刑事程序起訴任何人,但卻向個人或團體發出逾60宗POFMA命令,要求他們更正訊息,亦有數宗要求網絡中介移除訊息連結的指令等。[9]

馬來西亞

馬來西亞政府於2018年4月,即國會選舉前實施了《反假新聞法》(Anti-Fake News Act 2018),該法指凡故意創作、散佈或發表「全部或部份不實」的新聞、訊息、數據或報道,即「假新聞」,可處10年以下監禁。若「假新聞」内容涉及馬來西亞或影響該國公民,該法亦可適用於馬來西亞境外個人或組織。[10] 但由於立法倉猝,被人質疑大馬政府,不論是有關貪污或是選舉事務,都想利用有關法例來阻止一切不為政府樂見的報道。而這法例最後在新政府上台後,於2019年正式被廢除。[11]

台灣

於2018年,台灣的行政院為防止散播假訊息所造成的危害,修正了以下多個法案,包括《災害防救法》、《糧食管理法》、《農產品市場交易法》、《傳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和《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在法案中納入禁止散播假新聞的規範和罰則;另外,在《廣播電視法》下,廣播電視亦被要求建立「自律」機制,若違反自律規範或事實查證,最高分別可處100萬台幣(約28萬港元)或200萬台幣(約56萬港元)罰鍰。[12] 台灣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官員曾向傳媒表示,根據當地的《社會秩序維護法》,對假訊息定義主要有三個要素,包括惡意、虛假、具危害性。雖然在台灣政府提出七個法案的修法說明時,明文寫道:「謠言」或「不實訊息」,是指該「捏造之語」或「虛構之事」,其內容出於「故意」虛捏者,但有新聞學者認為要認定假新聞並不容易。[13]

由於不少地區的人士都認為要判斷假新聞有困難,應找有能力的人或系統作判斷,歐、美不少地區會把責任交予社交平台,由社交平台的公司研究方法去判斷和刪除一些疑似是虛假的新聞。

德國、法國

德、法兩國分別於2017及2018年分別通過《社群網絡強制法》(德),及《反資訊操縱法》與《反虛假訊息法》(法)。有關的法規是把反假新聞的責任放到社群媒體平台中,如德國的《社群網絡強制法》中規定,社群媒體平台須於接獲檢舉的24小時內移除明顯違法內容,包括仇恨言論、惡意誹謗或煽動暴力的內容,否則可處500萬至5,000萬歐元(約4,500萬至4億5千萬港元)的罰款,如有爭議、但非明顯違法的內容,社群媒體會有七天時間可以商討是否移除。

而法國,早已有防制仇恨言論和假新聞的《新聞自由法》,明訂禁止種族誹謗與煽動種族仇恨的言論、禁止基於性傾向而歧視或誹謗個人的言論。違反這些規定者,可處六個月至一年有期徒刑,或面對22,500至45,000歐元(約20萬至41萬港元)的罰款。任何方式出版、傳播或複製涉及第三方的虛假新聞或經捏造、偽造或不實文件,若造成或足以擾亂公共秩序,將被處以45,000歐元(約41萬港元)罰款;如以任何形式惡意出版、傳播或複製可能破壞國軍紀律或士氣,或干擾國防戰備的內容,將被罰款135,000歐元(約122萬港元)。[14]

而於2018年在法國通過的兩項反假新聞法案,是為了強化上述法律工具,針對刻意操縱的虛假訊息,特別適用於選舉前三個月內,政黨或候選人有權就疑似被刻意操縱的虛假訊息申請禁制令,以及將有意圖影響選舉的「受外國勢力控制或影響」的電視頻道下架。[15]

德、法兩國的做法似乎效果相當顯著,有效使facebook將全球六分一的內容審查人力投放於德國,並同意與法國政府合作提高平台運作透明度。[16]

歐盟,除立法以外的選擇

除了立法,歐盟於2018年開始推出《虛假資訊行為守則》(Code of Practice on Disinformation),鼓勵資訊科技公司自願簽署並承諾自我規管,以應對虛假資訊問題。不少大型資訊科技公司,如Google、facebook等均已簽署有關的行為守則,承諾針對平台上虛假訊息問題作自我規管。多家簽署了該守則的資訊科技公司亦按承諾推出新政策以改善服務,包括與事實查核機構合作及推動用戶媒體素養等。[17]

香港可借鑑

網上資訊繁多,當中包括了假新聞,對人或事作出不實的陳述或惡意的指控,但要辨別真、假新聞,如非靠科技公司或新聞界的專業人士,難以處理大量的資訊。正正因為網民都未必能辨別、假新聞,如只是誤信虛假訊息再傳遞並因而觸犯法例,實在可能會引起寒蟬效應,有機會窒礙新聞及言論自由。但如能以兩條腿走路的方式,一邊加強用戶的媒體素養,教育用戶如何辨別假新聞及批判思考的教育,另一邊推動傳播資訊的平台與信譽度高的事實查核機構的合作,成立通報機制,如發現假新聞就通知社交平台,以刪除訊息、警告違規用戶等方式,而毋須透過立法的方式來規管,相信會對本港的網絡溝通平台的發展與自由會較為有利。

(本文原載於第141期〔2021年11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陳洧農:〈林照真X劉昌德|假新聞管制與言論自由〉,財團法人卓越新聞獎基金會,2019年10月23日,網站:https://www.feja.org.tw/48601(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2] 陳洧農:〈言論自由社會必有「假新聞管制」的挑戰,但誰也沒有完美解方〉,關鍵評論,2020年1月2日,網站: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29485(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3] 楊匡然:〈【應對假新聞】真相被「擊敗」 假新聞傳播快6倍〉,《香港經濟日報》,2019年8月21日,網站:https://inews.hket.com/article/2432168/【應對假新聞】真相被「擊敗」%E3%80%80假新聞傳播快6倍(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4] 〈南韓擬立假新聞法 爭取下月通過〉,星島網,2021年7月30日,網站: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648606/即時-國際-南韓擬立假新聞法-爭取下月通過(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月26日)。

[5]〈《新聞仲裁法》修正案 今國會表決 韓反假新聞法 惹損傳媒自由爭議〉,明報新聞網,2021年9月27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pns/國際/article/20210927/s00014/1632679270024/《新聞仲裁法》修正案-今國會表決-韓反假新聞法-惹損傳媒自由爭議(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6] Ko Jun Tae, “Final vote for ‘fake news’ bill pushed back again from fierce opposition,” The Korea Herald, September 29, 2021, http://www.koreaherald.com/view.php?ud=20210929001035;Hyonhee Shin, “Retreat on S.Korean ‘fake news’ law,” perth now, last modified September 30, 2021, https://www.perthnow.com.au/business/media/retreat-on-skorean-fake-news-law-c-4109060;Shawn Lim, “South Korea puts proposed ‘fake news law’ on ice after backlash,” The Drum, last modified October 4, 2021, https://www.thedrum.com/news/2021/10/04/south-korea-puts-proposed-fake-news-law-ice-after-backlash;〈韓國朝野商定年內談妥媒體仲裁法案〉,韓聯社,2021年9月29日,網站:https://cn.yna.co.kr/view/ACK20210929005900881(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30日)。

[7] “Singapore Fake News Laws: Guide to POFMA (Protection from Online Falsehoods and Manipulation Act),” Singapore Legal Advice.Com, last modified February 3, 2020, https://singaporelegaladvice.com/law-articles/singapore-fake-news-protection-online-falsehoods-manipulation/.

[8] 潘曉彤:〈通識導賞:假新聞法 誰定真假?〉,《明報》,2021年5月30日,網站:https://ol.mingpao.com/ldy/cultureleisure/culture/20210530/1622312498981/通識導賞-假新聞法-誰定真假(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9] 〈【以假新聞之名.3】當假新聞法用作對付異見者:新加坡獨立網媒與政府的對戰〉,立場新聞,2021年8月21日,網站: https://www.thestandnews.com/international/以假新聞之名3-當假新聞法用作對付異見者-新加坡獨立網媒與政府的對戰(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立場新聞於2021年12月29日宣佈停止運作,並於日內移除網站及所有社交媒體。)

[10] 〈馬來西亞:應撤回「假新聞」法〉,Human Rights Watch,2018年3月29日,網站:https://www.hrw.org/zh-hans/news/2018/03/29/316417(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11] “Malaysia to discuss the revival of Anti-Fake News Act in Parliament,” THE STRAITS TIMES, last modified November 16, 2020, https://www.straitstimes.com/asia/se-asia/malaysia-to-discuss-the-revival-of-anti-fake-news-act-at-parliament.

[12] 潘姿羽:〈廣電法補漏 違反事實查證最重罰200萬元〉,中央通訊社,2018年12月12日,網站: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12120312.aspx(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13] 李修慧:〈行政院為了「防堵假新聞」通過7個修法,最重可處無期徒刑〉,關鍵評論,2018年12月10日,網站: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09806(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14] 羅世宏:〈防制假新聞不能走修國安法路徑 德法兩國經驗值得台灣借鏡〉,信傳媒,2018年11月22日,網站:https://www.cmmedia.com.tw/home/articles/12950(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8日)。

[15] 同上。

[16] 羅世宏:〈防制假新聞不能走修國安法路徑 德法兩國經驗值得台灣借鏡〉。

[17] 〈【以假新聞之名 · 5】「西方也有假新聞法」? 歐美民主國家如何處理網絡問題信息〉,立場新聞,2021年8月29日,網站:https://www.thestandnews.com/international/以假聞之名-5西方也有假新聞法-歐美民主國家如何處理網絡問題信息(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30日)。

從Mirror、Error看造星文化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03/09/2021

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8月19日

2021年7月,本地男團MIRROR和ERROR一行16人到屯門一個商場,出席本地電視台ViuTV宣傳夏季與奧運相關的一系列節目。他們的支持者(fans)Nicole一家三口,天還未亮就在商場門外與數百名支持者一起排隊等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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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Nicole一家來說,能近距離接觸支持的男團,可以給孩子很好的體驗。她說:「孩子想要得到一些東西,如果在學業和生活上都能兼顧的情況下,給他們機會去經驗一下也是好的。」他們早在排隊之前就花了好大段時間,準備「應援」(表達支持)的大紙牌,將男團不同成員的相片貼在一塊大紙牌上,帶到現場高舉給自己的偶像看。要呆站在商場等候,對於才十二、三歲的女兒來說,當然是種鍛煉。Nicole作為她的母親笑言:就讓她知道要見到偶像,做自己想做的事,過程不一定舒服,也不一定能成功的。同行的還有Nicole的小兒子。

有別於昔日的偶像文化

根據不同報章和網媒報道,那天約有五千人參與活動,「企滿」商場三層樓。不少觀察本地文化的學者,早就將MIRROR和ERROR走紅描述為「現象級」事件。不過今日的紅和80、90年代流行文化的紅,有著不一樣的展示方法。[2] 以往的偶像文化,不論是80年代譚詠麟、梅艷芳的輝煌時代,還是90年代的四大天王,往往都是買歌星的錄音帶、CD、去戲院看他們的電影、入場看他們的演唱會,但今時今日,網絡效應下早就沒有人買錄音帶和CD,電影院的螢幕也變小了,更多人回家看串流平台的電影,演唱會又受制於場地或當時的防疫政策,偶像走紅,只要看他們所到之處都人頭湧湧,就可知道其浩大之聲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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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新時代的偶像,其支持者幾乎會包起明星廣告,2021年7月初MIRROR其中一位成員Anson Lo(盧瀚霆)生日,其支持者就在尖沙咀黃金地段租下巨型廣告牌為偶像賀生日,該處一整週吸引很多人到場打卡拍照,過程中更吸引Anson Lo本人親自到場自拍打卡。事實上MIRROR的支持者在其偶像生日、出新歌時,均會在巴士車身和車站賣燈箱廣告,有些廣告每個以十萬元計,曾經有人更砌了一條應援街出來,早在2021年就有傳媒形容,姜濤於4月生日時,整個銅鑼灣變成了「姜濤灣」。[3]

粉絲能看著偶像成長

如果你問這些男團的支持者,例如Nicole一家為甚麼會支持這些男團,他們會很直接回答,支持男團是因為這些新生代的男團成員不只是「靚仔」,還有很多優點:有刻苦的,有善良的,有溫柔的,有孝順的,又因著整個男團都是來自一個真人show《全民造星》,過程中清楚看到這些男孩子的成長,當中遇到的失敗,挫折,以及他們如何面對一些困難,這對於支持者來說,就彷彿看到自己心儀的孩子長大、成功一樣的快樂。

同時,電視台亦因著明星由真人show節目出來,在安排他們參與不同的綜藝節目時,也同樣有考量過當中真人show的成份,又或者直接將團隊協作的活動拍成綜藝節目,整個造星的過程,就不是強調能歌善舞,相反在強調他們在學習,在成長,邀請他們的支持者來看他們學習的過程,接納他們盡力但不一定完美的演出,甚至透過節目,彷彿在邀請支持者一起見證,分享他們成長點滴。

偶像變成用者自付的產品

如此,偶像明星就被形容為「平民化」,當中消費的產品就不再是唱碟,而是更多周邊的東西,例如明星出歌根本不用買巴士廣告位,自然有支持者買位為他們宣傳,甚至連MV也可以用眾籌方式去靠支持者支持來拍攝。明星偶像變成一個用者自付的產品,當中有的互動比以前單向的文化工業式的生產更切合支持者的需要。

難怪,整個社會都在問,究竟為何他們會受這麼多人的歡迎,答案顯然是:他們受支持者歡迎,而支持者有很多資源去捧紅他們。所以我們更加要問的是:我們喜歡的東西,我們又曾幾何時付出過甚麼?如果偶像有價,信念要課金支持,你會願意付嗎?又或者倒轉問一句:我喜歡或相信的一件事,我要用錢來支持嗎?[4]

路加福音十二章34節:「你們的財寶在哪裡,你們的心也在那裡。」實在很值得大家細細閱讀。

(本文原載於第140期〔2021年9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洪曉璇:〈MIRROR&ERROR今殺入屯門 粉絲狂奔霸位震撼有如「動物大遷徙」〉,《香港01》,2021年7月23日,網站:https://www.hk01.com/即時娛樂/654170/mirror-error今殺入屯門-粉絲狂奔霸位震撼有如-動物大遷徙(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8月2日)。

[2] 曾曉玲:〈未來城市:社會學者看MIRROR、ERROR 兩台發展又係咩料?〉,明報OL,2021年6月20日,網站:https://ol.mingpao.com/ldy/cultureleisure/culture/20210620/1624127528905/未來城市-社會學者看mirror-error-兩台發展又係咩料(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8月2日)。

[3] 〈【姜B誕】姜糖豪花六位數賀偶像22歲生日 揚言要把銅鑼灣變成「姜濤灣」〉,香港經濟日報 – TOPick,2021年4月30日,網站: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2945735/【姜B誕】姜糖豪花六位數賀偶像22歲生日%E3%80%80揚言要把銅鑼灣變成「姜濤灣」(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8月2日)。

[4] 歐陽家和:〈《青春有你》與姜濤帶出的新偶像文化〉,明光社網站,2021年5月10日,網站:https://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青春有你與姜濤帶出的新偶像文化(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8月11日)。

時空中的永恆——偶像文化的神學反思

雷競業博士 | 中國神學研究院天恩諾佑教席教授(神學科)、明光社董事會主席
03/09/2021

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8月19日

最近MIRROR樂隊的爆紅,使人不禁反問:為何一樂隊可以忽然有這樣的魅力?這現象如何反映了人性的本質?

人對片刻永恆的期待

從基督信仰的角度出發,人們追求偶像可說是人性的自然流露。傳道書三章11節說:「上帝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恆安放在世人心裡;然而上帝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測透。」(《和修版.上帝版》)人活在時空之中,一切都在不斷改變,但上帝卻將一種對永恆的真善美的盼望放在人的心裡,讓人不能單單滿足於時空中的經歷,而是期待在時光中能體會到片刻的永恆。在教會的傳統中,敬拜正是永恆與時光交接之處。

無論有沒有宗教信仰的人,都自然對永恆有一份盼望。一場音樂會,固然是時空中的事情,但在激情的投入中,時間可以彷彿停頓,兩小時的音樂會,仿若片刻就過去。人們得到了感情的宣洩,也得到了一份「不枉此生」的感覺。當然,這份感覺可能很快就會過去,人們再次回到自己平凡乏味的角色(例:一個微不足道的小職員、一個被學業壓得喘不過氣的學生);但與偶像那位超越時空的同在經驗(當然偶像不是真的在時空中與粉絲們同行),給予人們生命中的一種重要性。

偶像所代表的理想

流行文化中的偶像通常有一種弔詭的現象:在現實中,這些偶像不斷轉換,但在某一偶像的粉絲心中,往往保存一個不變的形象。對粉絲來說,偶像的意義不在於那有血有肉的真人,而是偶像所代表的一種理想。我年青時聽過一位女歌手偶像接受訪問,記者問她會如何報答粉絲對她的熱愛,她回應說:「我會盡力保持自己靚靚。」那時我心中想:「這麼弱智!」今天我對人生多了一份了解,才明白這答案並不弱智,她代表了年青活力、靚靚和成功。人們希望能超越現實限制而長久擁有這些美好事情,現實中既然做不到,就讓對偶像的投入讓我們似乎擁有了;如果她不再靚靚,就會辜負了粉絲的期望。

屬於一代人的共同記憶

我是快將「登六」的人,留意到近年來不少我成長時期的偶像歌手(例如陳美齡、葉振棠、溫拿樂隊)紛紛開音樂會,在宣傳海報中,往往把這些六、七十歲的老人家裝扮得歲月不留痕,我個人看來有種啼笑皆非的感覺。從另一角度看,他們只是在盡偶像應有的本份:偶像並不能提供真正的永恆,卻能提供某一代人的共同記憶。對我這一代的香港男人來說,那青春可愛的陳美齡或陳慧嫻是我們身份的一部份,那個70歲模樣的婆婆卻不是我們的共同記憶。每一代人有他們獨有的偶像,這些偶像對那一代人是一個永恆的記號,卻同時只是屬於某一時空中的一代。

人們心底內追求的永恆不是一個單調同質的永恆,或是一個失去自我與獨特性的永恆,而是一種能成就自我身份的永恆。每一代人,他們為了建立自己獨特的身份,就需要與上一代製造一個距離,所以文化中的偶像也隨著世代轉換。另一方面,神給予人的一個特性,我們的身份是要在人群中才能健康地建立,而偶像的特色就是他們能夠把同世代的人連結在一起,反映了那世代的人的共同價值。比如我這代人的偶像女歌手,多數有文靜單純的形象,反映了我這一代人對理想女性的價值取向,和今天年青人偶像就迥然不同了。

既然偶像有團結一代人的功用,社會或社群便要處理跨代偶像的問題;假如世代之間的文化偶像沒有價值共通之處,社群就會失去內聚力而變得散漫,這也是為何有時政權也會關心文化偶像的形象。如果教會關心到教會內兩代人的溝通和信仰的傳承,同樣要留意流行文化偶像的轉變,以明白今天世代的價值觀,好讓教會的宣講的訊息不會在建築一些沒有必要的路障

偶像只是代替品

上文提到,敬拜是永恆與時空的交接之處,也提到偶像的追尋反映了人們內心在追尋同時建立自我獨特和群體性、既多元又能貫穿時空的永恆,現實中沒有一個偶像能同時具備這些特性,所以人們有時會對偶像產生一種又愛又恨的關係。其實,在追求偶像的背後,反映了人對創造主的追尋:上主既是亙古不變,又是常作新事的那位,當我們的心靈與主耶穌結連,我們也與古往今來信徒的心靈結連,但同時上主又在建立我們的獨特性。正如法國神學家巴斯卡(Blaise Pascal)所言,人的內心有一真空,惟有主耶穌能填滿。其他的偶像只是名不副實的代替品。

不過,這並非說文化偶像是邪惡的事情。人們追求在生活的不同層面(其他例子:觀賞大自然、閱讀文學)經歷片刻的永恆,是健康生活的一部份。比如我這代的電視主題曲,經常強調人生無常、親情可貴,算是對我們這代從貧苦中爬上來的人的一種鼓勵或慰藉;80、90年代的Beyond樂隊,代表了九七疑雲下一種自強不息的香港精神。教會不應對偶像文化只提出負面的批評,而是應正面培育信徒有一種文化詮釋的能力,以致我們可享受流行文化而不會被流行文化所蒙蔽。

資料庫

“This desire, and this weakness cry aloud to us that there was once in man a true happiness, of which there now remains to him but the mark and the empty trace, which he vainly tries to fill from all that surrounds him, seeking from things absent the succour he finds not in things present; and these are all inadequate, because this infinite void can only be filled by an infinite and immutable object, that is to say, only by God himself.”[1]

Blaise Pascal

(本文原載於第140期〔2021年9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Blaise Pascal, Auguste Molinier and C. Kegan Paul, The Thoughts of Blaise Pascal / Translated from the Text of M. Auguste Molinier by C. Kegan Paul (New York: Thomas Whittaker, 1888), 95–96.

大數據下的選擇與被選擇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27/05/2021

大數據有助於做分析,但資料也只限於數據上的分析,看不到數據以外的行為及態度。例如大數據會計算收集得來的資料,並把人分類,找出不同的人喜歡觀看甚麼類型的文章或影片內容,然後集中生產及播放這類作品,減少或不再生產少人喜歡的類型作品。這似乎很合理,但其實這會減少了人的選擇,也讓人少了機會去體會比較少人喜歡的作品,及排除了人有改變口味的可能。

推送迎合個人口味的內容,對人們帶來甚麼影響?當大數據在計算你喜歡的東西時,這代表著它會預測及主動配合你的喜好,及提供它認為你會喜歡的東西,也許它的預測結果是相當準確的,而它也會不斷學習,會進步,亦會愈來愈能對準你的口味。但同樣,人們可能會變得愈來愈自我,不會去發掘新事物及作新嘗試,因為愈來愈少機會接觸與自己喜好有所不同的東西。

數據以外的資訊

另一方面,大數據反映出來的結果也不一定完全正確無誤,它也可能有偏差,會存在「偏見」,因為它的分析是基於搜集得來的數據,數據以外的東西,它不會知道。那會引發甚麼問題呢?試想想如公司用網上搜集得來的數據(如社交平台、信用評級)來評定面試者是否合適擔任某崗位的工作,數據可以很仔細,但也可以存在很深的偏見,因為資料會缺少了面試者的態度、他/她是否已改變,及形成數據的因素等資訊。而如果招聘的公司在第一輪面試前過濾一下大數據提供的資訊,一些背景資料不好的人,很可能早就被篩去了,他們可以「翻身」的機會,亦會變得更少。

資料被悄悄收集

事實上,不同的企業、團體正漸漸不動聲色地收集我們的大數據,如駕駛習慣、[1] 觀看電視的習慣,[2] 或醫療數據等,[3] 它們何時會用這些數據?會用數據來做甚麼?會不會他日被用作呈堂證供來指證我們?又或者將數據賣去保險公司,讓他們用數據來計算保費,甚至因應數據而提高保費?另外,不少網友也會經常瀏覽社交平台(如facebook、LinkedIn),並分享自己的行蹤、喜好、習慣、近況及工作經驗等,當這些社交平台意外洩漏用戶資料、[4] 或被黑客入侵時,[5] 受影響用戶的私隱就會被不法份子掌握,我們再也難以保護自己的私隱免被分析及利用。

明智地行使選擇權

所以各位網友,對於分享或發放訊息,其實我們是有選擇權的,我們可以選擇是否分享及分享甚麼。在「開心share」、快樂地分享個人資訊時,也要細思一下我們每次發放訊息,都會留下「數碼足跡」,如有關資料洩露或被利用,有可能會引發嚴重後果。大家在行動前,要細思,好好運用自己的選擇權,避免私隱洩漏,令自己失去選擇。

 

(原文於2021年5月27日刊於本社網站,其後曾作修訂。)


[1] 葉琪:〈Tesla公開行車數據指車速達118.5公里 維權女車主丈夫:侵犯私隱〉,《香港01》,2021年4月24日,網站:https://www.hk01.com/即時中國/615951/tesla公開行車數據指車速達118-5公里-維權女車主丈夫-侵犯私隱(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2日)。

[2] 〈智能電視疑未經用戶同意 收集家庭私隱訊息〉,東網,2021年4月27日,網站:https://hk.on.cc/hk/bkn/cnt/cnnews/20210427/bkn-20210427110122459-0427_00952_001.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2日)。

[3] 關樹楨:〈商識滿天下——智能立庫 洞燭機微 健康在手〉,《頭條日報》,2021年4月23日,網站:https://hd.stheadline.com/news/columns/81/20210423/922619/專欄-商識滿天下-智能立庫-洞燭機微-健康在手(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2日)。

[4] 張子傑:〈美媒:Facebook5.33億用戶資料外洩 個人私隱全公開〉,《香港01》,2021年4月4日,網站:https://www.hk01.com/即時國際/608036/美媒-facebook5-33億用戶資料外洩-個人私隱全公開(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2日)。

[5] 〈五億LinkedIn用戶私隱 黑客網站大拍賣〉,《星島日報》,2021年4月10日,網站:https://www.singtao.ca/4873605/2021-04-10/post-五億linkedin用戶私隱-黑客網站大拍賣/?variant=zh-hk(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2月2日)。

生與死的距離

陳偉洪 | 過去八年,整家往返三地,搬家七次。由市區搬到長洲,從香港移居到德國,回港後再到台灣。經歷由社工成為神學生,畢業後,曾嘗過作宣教士的辛酸,體會過牧養教會的苦樂,現在又以學生的身份暫居於台灣。客旅人生大概莫過如此,作為寄居者就只能聽從上主的帶領。
28/04/2021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台灣

只是數十秒之間,就成為生與死的距離。

清明長假期的首日清晨(4月2日),台鐵太魯閣號列車事故造成50人死亡,200多人受傷。列車在進出隧道之間,僅有數十秒的時間。縱然駕駛員發現障礙物時已緊急刹車,但能減低的速度極其有限,脫軌列車直衝入隧道內,在猛烈的撞擊下,車卡在狹窄的空間內扭曲、變形。乘客頓然在黑暗中,受傷的、驚惶的、不能動彈的、或立時死亡的……一切都發生在這幾秒的瞬間。

意外引發台灣內外的關注,在台灣亦帶出不同範疇的討論:鐡路安全的監管/改善、承包商的違規/隱瞞、相關官員的問責/下台、賠償/捐款的運作……是人為事故?還是純粹意外?是一時的疏忽?還是一連串的巧合?

「死亡」大概是我們最不想面對,又絕不能迴避的事情。若人能確知自己離世的日子,三個月、半年、一年,大抵我們更能規劃或妥善地運用所擁有的人生。把握僅有的時間,留給家人一些說話、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去一些想去的地方、吃一些想吃的東西……或是為世界(社會)留下點點的貢獻或痕跡。但假如,你/妳的生命還有三年、五年,這將會是怎樣的想像或計劃?你/妳會花更多的心思,想法子去延長自己的生命?或是會計算自己的積蓄是否足夠三、五年的花費?或是認為時間還多,晚一些才準備吧!只是,死亡的來臨,從來也無法預估,更不由我們掌握。臨到就只有幾秒的時間。

「讓我再擁抱她一下,可以嗎?」一個失去了六歲大孩子爸爸的哀號。

「手牽緊別走散」媽媽對已罹離的女兒及女兒男友的哭喊。

平常不過的擁抱、牽手,在死別的突然下,成了永不能實現的願望。在生與死之間,原來可以漸老、生病也是一種幸運,是值得獻上感恩。

若是天災,我們無語問天,默默承受;若是人禍,我們追究問責,據理力爭。

是天災?還是人禍?剎那間失去生命,剎那間失去家人,甚或剎那間失去自由……在世界不同角落,50人在車禍中數十秒之間喪命、700人在70天內被軍方殺害、[1] 12人海上逃亡時被拘捕、47人積極爭取落實民主卻被拘押……當無常變為日常,生與死或留與去,不再由我們估計;當黑暗或苦難可以隨時來襲時,我們除了「不要習慣」外,更需要堅持每天,好好地過活;關心問候家人與朋友;善待留心鄰舍的需要;記念支援正處於苦難中的人。

或許,我們是無法完全體會及理解受苦者的傷與痛、哀與愁,失去自由者的無奈與憤慨。一句「明白」似乎也來得有點牽強。大概我們只能多學習以「他者」為念,不僅作旁觀者,嘗試多聆聽他們的哀鳴或吶喊、渴望與追求,嘗試與他們同哭共悲,在他們有需要時跟他/她分享一杯涼水。或許,一句問候、一個擁抱、一封書簡、片刻陪伴、點點關注、默默地祈禱……所花的可能是十數秒的時間,但能突破生死、苦難的限制,讓愛進到黑暗之中,存留在永恆之內。


[1] 陳凱俊:〈【緬甸政變衝突】70天700人被殺 民眾無心過潑水節上街抗議軍政府〉,yahoo!新聞,2021年4月14日,網站:https://tw.news.yahoo.com/緬甸政變衝突-70天700人被殺-民眾無心過潑水節上街抗議軍政府-054039585.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4月26日)。

 

新聞,還是付錢看比較好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6/09/2020

新聞行業今日十分難做。媒體沒有資金做新聞,新聞記者受制於廣告和讀者興趣,只能做些沒有深度的新聞,部份免費網絡媒體更要為了流量而淪為標題黨,用誇張、出位的標題吸引網民點擊,做劣質新聞,部份則被財團收購,淪為財團喉舌。我們到訪不同的網絡平台,以為看了很多資訊,原來這些只為吸引我看廣告,平台不斷送上討我的東西,也不過是希望留在平台。最後我們知道的東西,反而是愈來愈少,愈來愈偏頗。我們可以怎樣打破這個困局呢?

收入與運作

首先我們要理解今日新聞資訊的運作。今日報紙銷量甚低,傳媒只能依靠三個方式賺錢:一、廣告;二、社交平台流量;三、收費。要賺取廣告的收益就務必要有非常吸引人的內容,以及,要在社交平台產生極大流量,以致有人願意落廣告,同樣地,這其實亦要求大量吸引人的內容。所以要做到第一、二點,最直接的方法是令新聞必須吸睛(引人注目)、簡單、易明、牽引情緒,甚至有機會加插植入式廣告。除非傳媒能成功透過收費,而且是獨立收費,即是讀者付款後不會影響編採決策情況下,編採部才能有足夠的自由度獨立、深入和有意義的文章。

不過,能成功進入收費模式的傳媒不多,大部份免費傳媒,為吸引眼球,引起讀者注意,以減低新聞生產成本,甚至為了討好投資運作的金主,往往會生產很多壞新聞,當中包括:一、標題與內文不符的新聞,例如選用誇張的標題,但內容卻不甚了了的新聞;二、快而不準的新聞,因著網絡24小時運作,不少傳媒索性就抄別家24小時新聞台的報道,直接改寫以作為自己的報道,營造緊貼時事的效果,但有時事態發展已有改變,往往又慢了半拍,於是出現快而不準的新聞;三、未經核實的新聞,很多網媒為求方便,用「爆」的標題改寫另一間網媒的新聞,以抓住讀者的好奇心,但在抄的過程往往不求甚解,也沒有辨別網絡上一些真假難分的訊息,常用「疑」、「或」等含糊的字眼取代核實的工作,網民收到訊息繼續將它們傳來傳去,最後假消息便不斷流傳。

社交網絡平台與政治

這類免費新聞,很多人在社交網絡分享、轉傳,如果立場客觀的,傳一下也無傷大雅,不過有時內容卻真假難分。2016年美國總統大選,就有指整個選舉工程的操作就在社交網絡平台出現,他們先針對地選擇滲透一些社交網絡平台,並在適當時候針對性發放訊息,在改變網民對某些議題的立場,有關的做法成功之處在於網民習慣接收訊息,但求過癮開心而不問真假,最後整個選舉的風向居然就因著這些不同的社交平台的專頁而改變。

在香港近年也有很多類似的專頁,除了打正旗號做政治議題之外,也有煮食的、攝影的、二手買賣交易的專頁,看起來可以與政治無關,但到重要時份卻又會有一兩則有立場的新聞在專頁上出現。這種免費平台的資訊,即使社交平台本身想作出規管,也難以實行。是故筆者幾可肯定,以後大家在社交媒體的專頁閱讀那些不明來歷的新聞時,要打醒十二分精神,小心閱讀。

閱讀持平的報紙

除此之外,為打破偏聽的情況,建議你選擇一至兩份中立持平的報紙,平心靜氣坐下慢慢閱讀。在社交媒體即使你仍然可以免費看到很多報紙的內容,甚至是全份的內容,但畢竟沒有排版和順序,你較知道事情的優次。因此,的話請回到該報章的主頁閱讀新聞,如能力許可,請盡量付費,買印刷版的報章,支持持平的報章。同樣,不少網媒評論和觀點也是有理有節的,可能的話也請加入付費行列,以表達對有關媒體的支持。

時間太少,網絡太雜,要知天下事,有時難免要花一點錢,讓人幫你更有效接收資訊。


參考書目
黃哲斌。《新聞不死,只是很喘:媒體數位轉型的中年危機》。台北:天下雜誌,2019。

傑夫.賈維斯〔J. Jarvis〕。《媒體失效的年代》(Geeks Bearing Gifts: Imagining New Futures for News)。陳信宏譯。台北:遠見天下文化,2016。


資料庫

紙本報章雜誌會消失?

傳統報社的收入倚賴報紙銷量,在網世代中工作愈見困難。紙媒的生意難做,紛紛尋求轉型。有媒體在2020年8月報道,當時即將離任的《紐約時報》行政總裁一職的Mark Thompson表示,他相信該報會在未來10年繼續印刷紙本報紙,甚至可能是15年,或者再多一點點時間,不過,如果說未來20年會繼續印刷紙本《紐約時報》,他則對此感到十分詫異。[1] 一些傳統紙本報章雜誌,在時代巨輪下成為了歷史的產物。有26年歷史的日本關西時尚雜誌Cazi Cazi在2020年7月宣佈停刊。[2] 鮑爾媒體集團澳洲公司(Bauer Media Australia)亦在同年7月宣佈旗下多本時尚雜誌,包括澳洲版的ELLE、《時尚芭莎》(Harper's BAZAAR)等停刊。[3] 在香港,免費報章《都市日報》亦自2019年年底停止出版印刷版。[4]

(本文原載於第134 期〔2020年9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Alex Sherman, “New York Times CEO Mark Thompson says he expects the end of the physical newspaper in 20 years,” CNBC, last modified August 10, 2020, https://www.cnbc.com/2020/08/10/new-york-times-ceo-physical-paper-will-end-in-20-years.html?&qsearchterm=MARK%20THOMPSON.

[2] 趙紀瑩:〈【紙媒寒冬】關西雜誌《Cazi Cazi》停刊 網上眾籌才是新出路?〉,《香港01》,2020年7月16日,網站:https://www.hk01.com/一物/498866/紙媒寒冬-關西雜誌-cazi-cazi-停刊-網上眾籌才是新出路(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3日)。

[3] 〈澳洲時尚芭莎ELLE等雜誌停刊〉,《信報》,2020年7月21日,網站:https://www2.hkej.com/instantnews/international/article/2527402(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9月23日)。

[4] 〈拖欠逾千萬印刷費 《都市日報》相關公司被頒清盤令〉,東網,2021年3月10日,網站: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310/bkn-20210310102656538-0310_00822_001.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月25日)。

網絡禮儀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3/01/2020

在網絡,不論是討論區,社交網絡,即時通訊,網誌(blog)等平台,往往都有互動功能。很多人都說在網絡留言,容易出口傷人,有人無故被網絡欺凌,亦有人欺凌了別人卻不自知。早在網絡普及初期,就有人提出網絡生活要有基本禮儀,不過這些「古老文獻」往往被網絡洪流淹沒,現在來個溫故知新,與大家讀讀有關禮儀。Netiquette(網絡禮儀)是一本上世紀90年代的小書,作者是有「網絡禮儀導師」美譽的Virginia Shea。她認為因為網絡空間不能面對面接觸,只能依靠文字,所以容易產生誤會,建議網民要換位思考,將心比心,彼此尊重。筆者參考了她寫的10個網絡禮儀規則,並作了一些補充,現與大家分享。

1. 一切以人為本(remember the human

我們看著屏幕時,往往想像不到對方是人,我們沒有機會看到對方表情,動作,聲線,只可以看到文字,所以有時會容易誤會對方的想法。同時,又因為我們看不到真人,有時會把話說過頭,所以我們在留言前不妨問問自己:「若我對著他,我會說同一句話嗎?」如果答案是:「否」,請重寫,直至你答「是」為止。

2. 用現實世界的準則與網絡的人相處

adhere to the same standards of behavior online that you follow in real life

在現實世界中,有些話說出來,可能是犯法的,但因為在網絡上難以追究,我們很容易把話說出來。Shea又指,即使有些話在網上說出來並不算犯法,甚至某程度上是容許的,但在禮儀層面看,就應該說些合宜的話。另外,她又指出,你在街上試食食物,覺得美味你會買回來吃,按此道理,在網上使用一些工具,如果覺得好用,應該付款支持這些軟件,而非用盜版。

3. 知道自己處身甚麼群組(know where you are in cyberspace

在不同的網絡平台,有不同的規則,你在連登討論區和在家人的即時通訊群組,就明顯有不同的規則。所以我們在不同的地方發言前,應先了解該地方的規則,了解後才參與討論。例如:有些討論區是不談政治的,使用者就應予以尊重,有些討論區盡量不傳聲音檔,只傳文字,也同樣需要遵守版規。

4. 尊重他人的時間和頻寬(respect other people’s time and bandwidth

我們傳送東西出來的時候,要想想對方是否有時間看。有些人很喜歡一日傳很多資訊,在現今世代傳太多資訊,除了令人生厭,更會浪費對方的時間和頻寬。用今日的說法,就是盡量不浪費對方的數據。Shea指出數據和頻寬都有限制,太多資訊會佔用系統容量。用最簡單直接方法告訴對方你想說的話,其實是一種尊重。同時,Shea亦提醒部份常常在線的網絡用戶,因為不是每個人也時時緊釘著網絡,所以不要期望對方作出即時回應,不要將自己變成網絡的中心。

5. 意個人形象(make yourself look good online

在網絡世界,因為不是面對面交流,所以我們的文字成為了我們的外觀。Shea認為我們即使寫得不好,但基本的文法和錯別字等仍是要留意,因為這就是我們的外觀。同理,說話的語氣、態度、用詞也是別人評價我們的一部份,如果在網絡上不斷咒罵、批評別人,或講些騷擾別人的話,這些東西會令別人對你作出負面評價。

在今日,筆者想提醒大家,不要令自己變得過份失真,在張貼個人照片時,如自拍後大幅「P圖」(以程式修圖),變成「照騙」,會影響別人對自己的信任,畢竟連樣子都可以作假的人,可信程度令人存疑,不要令自己網絡的信用破產。

6. 分享專業知識(share expert knowledge

網絡的強處是能招聚很多人,而且人人都可以在網上分享。Shea鼓勵大家多分享自己所認識的、經歷過的、專業的部份,因為大家集體加起來,能提供很多有意義的知識。所以,當有人在網上留下問題,如果你又知道答案,請分享及回應,讓更多人得到相關的知識。

7. 勿讓罵戰失控(help keep flame wars under control

有時網絡使用者會留下一些具爭議的留言,掀起罵戰。惹火言論跟罵戰在網絡世界存在已久,Shea表示網絡禮儀也不禁止罵戰,有時罵戰中也有些有趣的東西,但網絡禮儀卻禁止無休止的罵戰。任何令討論變質,傷害網絡友誼,令網友離開,如作出人身攻擊或怒罵等,就應制止。我們致力吸引人繼續愉快及理性地討論,如果最後令網友不歡而散,就浪費了討論區,令它變得沒意義。

8. 尊重對方私隱(respect other people’s privacy

不翻看別人的電郵是尊重私隱的表現這點我們都明白。此外,有時我們希望知道某些網友的真實身份,但如果對方不願意,便應繼續使用他的網名,更不應調查他的真實身份,有需要時甚至要保護其身份。

9. 切勿濫用權力(don’t abuse your power

網上有些人會比較有權力,例如是討論區的版主,他們擁有很多權限,以控制版內的事情,更多權限換來的應該是更多責任,而不是濫用這些權力去做自己喜歡做的事。不同群組都有自己的規則,群組的小領導也要好好遵守作為領導的規則,以保護整個群體。

10. 要對他人寬大(be forgiving of other people’s mistakes

每個人也總會有犯錯的時候,有時寫錯字,有時說話過火,要提點對方可以在私人訊息中提出,互相幫助,令整個社群更好,這也是一件美事,總比小事化大好。

 

Netiquette一書的英文精華版,可在線上免費閱讀,網站:http://www.albion.com/catNetiquette.html

 

(本文原載於第130期〔2020年1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直播新聞的限制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3/01/2020

直播新聞的限制

反修例運動由6月初至今已超過半年,運動最初由遊行示威開始,有不同的新聞媒體作即時報道及直播,無論紙媒、網上媒體或電視台也派出記者走到前線作採訪。首先我們感謝每位冒著受傷的風險及在惡劣環境下走到前線的記者,[1] 他們近距離面對不同程度的暴力及對新聞自由的打壓,為我們在現場拍攝珍貴的影片、相片,並作文字記錄。

對於受眾來說,重要的資訊來源,莫過於觀看有聲有影像的現場直播,曾有民意調查顯示「媒體現場直播」對不同人士的重要程度,比「傳統媒體」高出許多。[2] 如沒有走到街上,不少人會於遊行示威期間在家追看直播,他們的視點由記者帶領著。由於不少活動到最後都出現了暴力衝突情況,觀眾會追看直播至夜深,以了解事情的最新發展。

 

沒剪接 沒整理 沒遮掩

我們曾於2017年發表文章討論網絡直播的道德爭議,[3] 用戶自己拍攝的Facebook Live(臉書直播)相比於由新聞媒體作的現場直播,兩者當然有相似也有分別。而無論是電視或網絡新聞,現場實況在未經剪接就直接出街,觀眾直接看到記者拍攝的畫面,這同樣會引發不同的道德問題:被拍攝者會否受到不必要的影響?路人、示威者、甚至警察事後會否被人「起底」(個人資料被公開)或網絡欺凌?如直接將現場的粗言穢語、過份血腥或暴力的畫面播放出來,會不會對觀眾帶來負面影響?

不少電視台直播,部份的控制人員可能會即時拉低聲音,減低直播粗言穢語的機會。對於暴力血腥的衝突場面,電視台會派出多個記者在不同地區拍攝,幕後人員大多會選擇較「吸引」,即有衝突的地區直播,甚至以雙畫面直播,同時間顯示兩個直播畫面……這是為收視或為真相?或兩者皆是?大家可以細思。而網媒方面,由於沒有太多資源,工具大概是手機加一支手柄或穩定桿就是了。[4] 而播放平台就直接使用Facebook Live,記者將所見的東西就直接串流於網上,即時發佈。

 

直播就等於見到全部真相?

傳統媒體採訪敏感事件時,在有需要時會模糊當事人的樣貌,以免受訪者被認出;而對於粗口、暴力血腥場面,會將聲音、片段剪輯過才會播放出來。而事件的始末、因由亦會在調查後、經整理和編排後才報道出來,當中也會加上專家評論、目擊者訪問及不同的回應等內容。內容訊息也許會按其輕重被編排及挑選,變得不太直接,而由於內容經精心安排,觀眾不免要在媒體特定的框架下接收訊息。

在直播,由記者帶我們看到現場情況,讓我們知道部份事情所發生的時序,片段不會被媒體故意剪輯、刪減了重要部份,媒體無法任意刪剪、斷章取義,但直播也有它的限制。直播帶我們進入記者的角度看事件,不是說記者有心誤導,而是記者自己內心可能也有一把尺,就是想觀眾去看、去了解的事情。走近些,拉近鏡去看的,就是記者的視角。可能有些在鏡頭以外的事情發生了,而引起鏡頭內的景象,但我們不在現場,只看著沒有旁述或只有簡單旁述的鏡頭,可能未能理解、甚至誤解了事件的真實情況。所以,現在觀眾看直播時,更要仔細觀察,自行判斷看到的情況,究竟是甚麼一回事。

明光社

為此,有不少人會於網上一次過看多個媒體的同步直播,「一眼關七」,希望可以立體一點去了解事件狀況,其意圖不錯,因為可以從不同的鏡頭、角度去看現場發生的事。但由於每個媒體所處的區域及位置都不同,未必每件事都可以查證得到。我們了解直播有其不足,心中可保留一些空間,對於未有真憑實據的事情,應先停一停,毋須立即作出判斷。

最後,我們也要留意直播畫面對我們情緒的影響,有學者就指出:「一些意想不到的具震撼性的直播影像,可以觸發觀眾即時而強烈的情緒反應。」[5] 我們更可能因為害怕遺漏了資訊而陷入「錯失恐懼症」(fear of missing out,FOMO)的狀態,[6] 不停追看直播至夜深,失去了節制。其實無論人和事都有不同的限制,接收資訊要適可而止和留意自己的心靈狀況,需要時就得休息一下。休息,是為了走更遠的路。


[1] 〈記協料三成前線記者曾受傷〉,《明報》,2019年11月18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pns/要聞/article/20191118/s00001/1574016530200/記協料三成前線記者曾受傷(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2月16日)。

[2] 調查請受訪者為不同渠道的資訊,按其重要性來評分,參李立峯:〈媒體直播——民意對警民衝突的判斷〉,《明報》,2019年8月22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ins/文摘/article/20190822/s00022/1566394633524/媒體直播-民意對警民衝突的判斷(文-李立峯)(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2月16日)。

[3] 歐陽家和:〈網絡直播的道德爭議〉,明光社網站,2017年4月28日,網站:https://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網絡直播的道德爭議(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2月16日)。

[4] 佛洛e得:〈今年夏天,體驗香港特色的戰地攝影〉,Spill,2019年8月27日,網站:https://www.spill.hk/lifetech/hong-kong-protests-journalists-photographers-equipments/(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2月16日)。

[5] 見註2。

[6] 郭卓靈:〈再次患上「錯失恐懼症」〉,明光社網站,2019年6月26日,網站:https://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再次患上錯失恐懼症(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2月16日)。

私隱如何在網絡世界中洩漏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1/11/2019

根據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下稱公署)於2019年10月初公佈的數字,由該年6月中至10月初,涉及「起底」及網絡欺凌的相關個案達1,960宗,牽涉網上社交平台及討論區共12個。[1]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自2019年6月中至9月初共接獲約1,100宗網絡「起底」的投訴,對比以往每年只有約100宗網上欺凌的投訴,數字急增10倍。[2]

而有關「起底」行為涉及有人收集了個別人士(包括兒童)的個人資料後,再於不同的社交平台或討論區向公眾披露。其目的很可能是向公眾提供資料,煽動公眾向「被起底」者作出恐嚇、排擠及欺凌等行為,亦有可能是想藉著上述的行為打擊言論自由,令「被起底」人士不敢發聲。

公署表示,涉及事件的人士在未獲有關人士的同意下,披露了對方的個人資料,為當事人帶來心理傷害,所以涉事者更可能觸犯了「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的刑事罪行,個案亦會交予警方調查。

明光社

分享個人資料的潛在危險

在世界很多地方上網,使用者的身份原本都是匿名的,他們可以在網絡上用搜尋器自由瀏覽資料,除非追蹤IP地址(IP是Internet Protocol網際協定的簡寫,IP地址即分配給網絡上使用網際協定的裝置的數字標籤),否則沒有人會知道使用者是誰。但隨著社交平台的出現,網民喜歡在網上分享個人生活片段、資料,每天主動開心分享資料給網友,而沒有察覺當中的潛在危險。

在此,筆者想邀請讀者在網絡搜尋器上鍵入自己的中、英文全名,看看在網絡中可以搜尋到多少有關自己的資料。最先出現的搜尋結果,很有可能是和你同名字的人的相片或社交平台(如facebook)的連結,如按入有關連結,便會找到和你一樣名字的人的社交平台用戶列表。如果你以自己的相片作為社交平台的頭像,會比較容易被人找到。如果你平日以真名在網上分享文字或藝術創作,搜尋器亦會按著受歡迎程度,列出有關作品。

善用私隱設定

對於喜歡分享自己的生活,被人關注的人來說,例如藝人或公眾人物,如能被搜尋到,當然是好事。但對於各位讀者,這是不是大家期望的事呢?在搜尋到的資料中,到底有多少是你沒預計過會被找到的?你有沒有搜尋到你不想被人見到的相片或個人資料?如你曾在商業社群網絡(如LinkedIn)上載過自己的履歷,以便找工作和讓同業或獵頭公司找到,你又是否想讓任何搜尋你名字的人看到有關資料?你願意公開自己所有資料嗎?其實,在社交平台可以作不同程度的私隱設定,設定由完全公開、部份公開、只供朋友圈內看、某些資料只供某些人看等,小心使用不同程度的設定,就可以令私隱受到一定程度的保護。

當然,在分享資料時不設限制,在平時似乎沒有問題,但如有人想對你「起底」,所有有關你的資料就會被一下子翻出來,還有你的家人及朋友,都有機會被牽連及滋擾。

受害人慘遭滋擾

在2019年10月,有則虛假訊息流出,有人在網絡上公開了疑似是槍傷學生警員的個人資料(其實遭「起底」人士並非有關警員,只因二人樣貌相似才被誤會),被公開的資料包括了他的全名、手機號碼、家居電話號碼,及虛假的警員編號,在網絡中更可以找到他的家庭照片,他太太公司的名稱等。雖然後來發現資料失實,但該名被錯誤「起底」的人士卻受到滋擾,有大批市民圍住他太太工作地點的出入口,雖然他們沒有進入舖內,仍使有關人士感到恐懼。[3]

如不幸被人「起底」,可以向散佈資料的社交平台或討論區投訴,望能暫時止住資訊繼續散開。另外,亦可向公署投訴,公署在跟進後,或會要求涉事平台移除連結,並要求平台的營運商提供涉事網民的用戶登記資料及IP登入資料。[4] 不過,對於境外運作的平台,公署並無權力迫令域外機構移除及停止上載「起底」、甚至違法的內容及帖文,公署只可以與有關地區保障私隱的機構聯絡,要求它們跟進。私隱洩漏多寡,往往與自己和他人的習慣和態度掛鉤。

 

(本文原載於第129期〔2019年11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私隱專員公署就近月「起底」及網絡欺凌行為的最新報告 重申有關刑事罪行後果嚴重 可判罰款或入獄〉,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2019年10月8日,網站:https://www.pcpd.org.hk/tc_chi/news_events/media_statements/press_20191008.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3日)。

[2] 〈【逃犯條例】私隱署接1100起底個案超往年10倍 警察官員示威者同受害〉,《明報》,2019年9月6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190906/s00001/1567759264153/【逃犯條例】私隱署接1100起底個案超往年10倍-警察官員示威者同受害(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0月14日)。

[3] 求驗傳媒,2019年10月2日,網站:https://www.facebook.com/kauyim/photos/a.701245323285019/2408658695876998/?type=3&theater(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0月14日)。

[4] 〈警方首次以私穩條例檢控一男子網上起底〉,metroradio.com.hk,2019年9月30日,網站:https://www.metroradio.com.hk/news/live.aspx?NewsID=20190930200401(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0月14日)。

不做網絡透明人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1/11/2019

〈私隱如何在網絡世界中洩漏〉一文提到,網絡使用者自願將個人資料上載,會令私隱洩漏。而對於如何避免在網上「被起底」,筆者認為可以從幾方面入手,如小心選擇社交平台上的設定、小心結交網友,並且檢視自己分享資訊的態度等,慢慢地做好,以保障個人私隱,避免成為網絡透明人。

使用社交平台要留神

在使用社交平台時,可以選用別名或一些有趣名字作為用戶名稱,而在選擇頭像時,則不要使用清晰的大頭照,這樣做能防止人們於網絡搜尋器上,可以輕易搜尋到你的資料。此外,你亦可到社交平台的私隱設定部份,小心選擇每項設定,如不讓其他人看到你的電郵、電話號碼等資料。你亦可以選擇,不讓社交平台以外的搜尋器連結到你的賬戶,這樣當有人在搜尋器中鍵入你的名字時,便不會連結到你的社交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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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社交平台上分享生活照時,亦要小心留神。因為社交平台就是一個大的網絡圈,只要瀏覽者從照片中得知誰是你的同事、同學、朋友、家人,他就能掌握你的工作圈、同學圈、交友圈、家庭成員……他就有機會在以上人士的朋友名單中,尋找到你的照片等資料。有見及此,最好先徵求朋友及家人的同意,才於社交平台上載與他們的合照。而在你的賬戶中,亦應設定所有照片在標籤你前,要先得到你的同意。

在分享生活照方面,現在有些網民會將子女的照片分享到社交平台上。筆者認為孩子的成長片段,最好還是留給家人去欣賞和回顧吧。如果孩子長大後,發現自己由出生時開始已被父母、公公、婆婆等親人,在網上公開自己的私隱(包括嬰兒時期的裸照),令他成為失去私隱的網絡透明人,他可能會感到難受,屆時若想刪除他多年來在網上已曝光的私隱,恐怕要花的功夫可不少,甚至是不可能的任務。

小心「吃花生」的網友

我們應常常提醒自己,於網絡中瀏覽如同在公眾地方遊走,得小心謹慎。我們總會告訴孩子:在公眾地方不要隨便相信街上的陌生人,不要隨便跟他們說話;但在網上,為何人們總會輕易把只見過一次、不知其背景的網友,加入自己的朋友圈中,並且一視同仁將自己的心事跟他們分享?陌生的網友們,既不是你的知心友,也不了解你的真實生活,他們會不會在旁「吃花生」,坐在螢光幕前,抱著看戲的心態,消費著你的感受?他們可能會在你的平台胡亂作出評論,或在未徵求你的同意下,便把你的分享轉發出去與別人分享,甚至將你的分享內容裡,一些他們覺得「唔啱聽、唔啱睇」(聽不順耳、看不順眼)的字句、圖片連同你的個人資料,公開張貼於討論區任人評論。

要是發生這樣的事情,這可能就是網絡欺凌的開始。因為網友們很可能不只會單單就被公開的事情或照片,表達看法或作出評論,他們還會因為掌握了你的個人資料,而進一步深入查探你的背景,將你「起底」後,再將資料散播開去。往後的網絡罵戰、網絡公審、網絡欺凌或侵擾也將會難以平息。

以上的行為當然不正確,作為朋友,即使是網友,也絕不應出賣朋友,把他/她的資料放在網上的「出賣朋友專區」。每人都有自己的成長背景及對事情的看法,不要一見到「唔啱聽」的事情就對外四處宣揚、猛烈批評。洩露他人的私隱既會觸犯法例,助人「起底」同樣會帶來深遠的影響,不只會傷害當事人,更會連累他們的家人及朋友。

在網絡上謹言慎行

到公園走走,和伯伯「吹吹水」(閑聊),就算激烈討論也不會留下痕跡(除非被拍攝下來);但於網上瀏覽、留言、與人爭論……我們卻會留下數碼足跡。所以,在發表言論前,我們也要小心,當然不是甚麼都不能說,但筆者認為態度是很重要,如能不挑釁、有禮貌、有條理地說出自己對事情的看法,理性地與人討論事情,這當然沒有問題。

於網上這個「公眾」地方,好好保障自己的個人資料,小心分享、有禮貌地留言、不隨便向人洩露自己和他人的私隱……謹慎地走每一步,都是防止「被起底」的基本法。在網絡世界謹言慎行,可以避免令我們成為網絡透明人。


(本文原載於第129期〔2019年11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如何回應社交平台與新世代抗爭新聞工作坊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6/09/2019

2019年6月,政府就《逃犯條例》修訂的爭議,引起社會的激烈迴響,接二連三的肢體衝突,持續的抗爭令社會分化加劇。我們同時面對著大量的資訊,網絡上不同的文字宣傳、傳統媒體的報道、網上大量的現場報道、新聞發佈直播和示威現場的主觀鏡頭,資訊爆炸得令人一時間難以疏理和消化。此外,還有來自不同群組的圖片,訊息,影像,而真假難辨的訊息、以偏概全的報道、偏激的評論、假新聞的充斥等,都令情況變得更複雜。明光社於8月8日,舉辦了「如何回應社交平台與新世代抗爭新聞工作坊」,與大家討論如何能在分秒必爭的互聯網世界準確接收訊息,和怎樣回應大是大非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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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郭卓靈表示,在社會運動中,消息從網絡等不同渠道四方八面湧過來,她提醒大家切記要盡量查證。她當日列舉大量例子,證明「跟車太貼」(未了解事情狀況便急著回應)必然出事。對於圖片,她認為可以用圖片搜尋器去查一下它的來源,而文字則可以從作者、文中提供的資訊和消息來源,決定是否可信。她同時又表示,收到訊息後,切勿因為訊息內容令人極度恐慌或震撼便立即轉發,相反要留心發佈時間,盡量先查證,寜願慢一點才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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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於當日簡介是次抗爭的兩大特點:沒有大台和以「不」來為行動定義。所謂沒有大台,就是指活動沒有一個明確搞手、沒有發言人、沒有對口單位。另外,就是所有行動只要不違反那些「不」的原則,例如:不送頭,不指責,不割席等,就應該尊重對方的想法、智慧和決定,各人可以各自努力,自己判斷應該有甚麼行動。運動的這些特質,全靠背後一些手機應用程式的幫助,例如討論區、即時通訊工具,還有無限無線上網等等,而在沒有大台的情況下,令抗爭由下而上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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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社總幹事蔡志森則強調,牧者不是論政和從政的專家,所以最好只以政策的理念去討論和表達意見。牧者的責任是牧養,由於教會可能有不同的人和不同的政見,大家可能會因而身心靈受損,如果牧者再常常過份表達自己的政治立場,就有可能會令部份人更加不敢向牧者分享自己的想法。就教牧如何處理不同的聯署,蔡志森建議聯署訴求宜單一清晰,方便閱讀和簽署。如果要簽聯署,往往要以求大同存小異的心態去處理,除非聯署中有明顯不認同甚至反對的原則,否則教牧可以按感動而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