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明光社堅持和平理性地追求公義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4/11/2010

時事評論員黃世澤在11月12日蘋果日報論壇,批評明光社可能顧忌恆基是地產商而一直沒有就商業代母產子作出回應。可能熱衷時事的黃兄事忙,沒有看我早在10月底在本社網頁的總幹事網誌中批評借肚生仔,文中強調:「不論領養、捐精、捐卵和借肚,大家不應該只考慮父或者母的意願,更加要考慮小朋友的福祉,令小朋友一出生便成為無母的孤兒是不道德的行為。」類似的言論,我當時在英文南華早報、無線電視的全民開講亦重覆表達了。而在11月10日明報A15版的《談天說道》明光社更撰寫了2,000多字的長文指出「借了肚卻借不了親情」。有關誤會相信只是黃兄沒有時間瀏覽我們的網頁,又剛好沒有看南華早報和明報、以及欣賞無線電視才會出現。

但黃兄剛好卻看見我在網誌的另一篇文章,我對指李嘉誠先生是魔鬼的言論有保留,便認為我是為有錢人護航。可惜黃兄在引述那篇文章時卻不慎遺漏了我批評「一些大財團的壟斷行為和賺到盡心態的確令不少市民反感」以及之前一篇網誌指「政府並沒有積極改善市民被大地產商剝削和壓逼的結構性問題。很明顯,施政報告在可否令香港人安居方面完全不合格。

本人過往多次在網誌批評一些大地產商不公義的壟斷行為,指「大財團壟斷了大部份的主要行業,包括超級市場、電訊、電器和藥物業等等,小商舖愈來愈難生存,他們又用不同的手法剝奪小市民的選擇權。」並曾指出「由於高度壟斷的緣故,要完全杯葛或罷買大財團的產品並不容易,但若果有選擇的時候,大家為何不多點光顧小商戶呢?

但話得說回來,作為一個基督徒,我認為大家看到一些地產商不公義的行為時可以挺身批評,但卻不能輕易指對方是魔鬼,因為我們不是法官,更不是上帝,不能輕易定對方的罪。

一直以來,我們在回應一些社會問題的時候,都是希望理性討論,對事不對人,而不希望只流於洩憤式的謾罵。正如我們過去雖然一直對馬會以打擊外圍為藉口,不斷刺激本港賭風的做法不滿,但我們從不人身攻擊馬會的高層,亦不會假設對方是魔鬼。而我們一向亦不反對馬會捐錢用作慈善,只是反對馬會以此要脅政府放寬對賭博的監管,以及反對馬會威逼利誘一些受助機構站出來支持馬會要求增加賽馬日等訴求,將慈善捐獻變成為自己面上貼金的宣傳費。

今天香港社會討論問題往往流於意氣,有些人一旦對對方有成見,便會選擇性看對方的一言一行,不能客觀公正,很多時會無的放矢,斷章取義,對深入討論問題毫無幫助,明光社希望大家在追求公義的時候,能堅持以和平理性的手法,而不是透過言語暴力。

 

相關文章

要不要「銅片」「債據」?

陳偉洪 | 過去八年,整家往返三地,搬家七次。由市區搬到長洲,從香港移居到德國,回港後再到台灣。經歷由社工成為神學生,畢業後,曾嘗過作宣教士的辛酸,體會過牧養教會的苦樂,現在又以學生的身份暫居於台灣。客旅人生大概莫過如此,作為寄居者就只能聽從上主的帶領。
20/04/2022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台灣

在台灣購物結賬時,大部份商戶的服務員也會問:「你要不要『銅片』、『債據』?」

初來台灣時,真的聽得一頭霧水。明明是在食肆結賬,是在百貨公司購物,為何要問我要不要「銅片」?又不是在貸款公司或銀行,為甚麼要問我要不要「債據」?在不明所以的情況下,聽了兩個多星期的「怪問題」,有一次,在電器店結賬時,便硬著頭皮地用當時連自己也聽不明白的國語問店員:「請問一下,甚麼是『銅片』呢?」不知是否那店員是聽不懂我的「國語」提問,還是他認為我問了一個「怪問題」。他完全沒有作出回答,在「一頭霧水」的表情,加上一縷「不明所以」的目光下,他急忙地把錢收下,好讓我這「怪顧客」能早點離開。

「銅片」大概只有是我這不通國語的香港人才聽得出來。人家所說的是「統 tǒng編 biān」不是「銅 tóng片piàn」。但事實上,縱使我聽出是「統編」,這又如何?也是不明白這是甚麼來的。這也是外地人和本地人生活日常的差異吧!

「統編」是「統一編號」[1] 的簡稱,所指的是台灣機構或公司的身份證編號,是用來扣抵營業稅之用。而相關的就是「統一發票」[2],早在1950年已開始通用。「統一」的作用是防止商家逃稅,確保及穩定政府的收入。人民所持的發票,是可作抽奬之用,而中奬率亦相當之高。筆者家庭大概每兩個月就會中奬一次,最少的金額是200元台幣,亦曾試過中1,000元台幣,當然,亦如普羅大眾一般,希冀著能中1,000萬元台幣的大奬。

「統一」的意思就是把零散、分離的事物合為一體或是把事情一致化,變成毫無差別。「統一」最大的好處就是易於管理(或管控),亦能整合資源減省成本開支。故此,追求「統一」是無可厚非。只是當「統一」變成「唯一」、「獨尊」,容不下別的意見、觀點,對另類的聲音作出扼殺,否定任何的創新,甚或是以強硬的手段,逼使對方歸入「統一」之內,這大概與市場學的「壟斷」或大國對鄰邦的「侵略」無異。所帶來的不僅是不公、不義貿易,導致貧富不均,更可能是在戰爭下毀滅性的破壞,導致生靈塗炭。

在台灣,「統一」可算是一個敏感的字詞,但也不一定是叫人完全抗拒。所討論的是誰「統一」誰?或是,以怎樣的方式來達到「統一」的目的。真的,嚴肅的國際關係,或過去歷史的包袱,對一般市民來說,也不一定是他們最為擔心。若「統一」能予人幸福的感覺,給人對未來有積極的希冀,讓人民生活能趨向平靜安穩……那怕只是少少200元的小確幸(微小而確實的幸福),也總會叫人樂見其成。

後話:
「你還沒說甚麼是『債據』?」讀者可能這樣問。當然,這也是受筆者的「聽力」所限,人家是在說「載zài具jù」不是「債zhài據jù」。載具是甚麼來的,還請各位自行問問「谷歌」好了。


[1] 〈統一編號〉,維基百科,2022年3月2日,網站: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B5%B1%E4%B8%80%E7%B7%A8%E8%99%9F(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4月20日)。

[2] 〈統一發票〉,維基百科,2021年7月8日,網站: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B5%B1%E4%B8%80%E7%99%BC%E7%A5%A8_(%E8%87%BA%E7%81%A3) (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4月20日)。

生活不離優惠券

郭麗明 | 本社前督導主任,香港理工大學榮譽社會工作學士,香港中文大學基督教研究碩士。曾在香港從事社會服務,及在美國基督教機構和教會服侍。現為退休人士,業餘農夫。
21/04/2021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美國

有一次,我們偶爾看見鄰居手上拿著車匙,鎖匙扣上掛了密密麻麻各式各樣的公司折扣優惠卡,有超市、百貨公司、藥房等等的優惠卡。此外,她還特意地告訴我們:必須訂星期日的報紙,因為除了招聘欄外,還有很多超市或百貨公司減價的廣告和優惠券。

我們的另一位朋友,她也是每星期把所有超市減價的廣告和優惠券剪下來,並且格價,比較相同產品在不同公司的售價,有超市/公司會做price match的,若顧客能出示廣告等資料,證明其他公司對相同產品的售價比該公司平,這間公司願意用顧客提供的那個價格,將產品賣給顧客。我們亦有朋友,會一星期走幾間超市,每一間只買減價貨品。如果你有公司折扣優惠卡(儲積分卡),再加上優惠券,一減再減下,便可以很平的價錢賣滿一車的東西回家。

在電子世代和App世代下,女兒最喜歡下載她們喜愛的餐廳或商舖的App或電子優惠券。每次在店舖內挑選心儀貨品時,都必先查看該店網上貨品的價格,及其競爭對手的價格。若該店的網上價錢較平,她們就可以即時做價格配對。這樣,既可享受現場實體購物的樂趣,又可以以優惠價錢買到心頭好。

講到吃方面,她們非常機靈,在訂餐時不但會用App儲分,還會下載是日優惠券和用積分、並選擇是日特價食物和飲料。最經典的一次,竟然只花了十多元,一家四口都吃飽了。連一向不懂這個慳錢遊戲規則的爸爸,一看賬單也目瞪口呆,佩服得五體投地。她們常幽默地說:「我們的老師更厲害,曾經用優惠券加優惠券的方式,最後不但不用付款購物,甚至可以有現金回贈!」

無論用甚麼方式的優惠券或積分卡組合也好,為的是省錢。這也是無可厚非,因為真的可以慳很多;而且還有一份成功感,覺得自己懂計算、有策略,腦力超人,是精明的消費者。可是以這種方式來購物省錢,有沒有帶來甚麼損失是我們不自知的呢?

通常大型超市和商店,才能大量入貨,並以比較平的價格將貨品賣給顧客,在他們定的零售價中已把折扣計算在內。相對細規模的公司,議價能力低,也不容易做宣傳賣廣告,亦無法向顧客提供較吸引的售價。長遠來說,在缺乏競爭力下,細公司無法生存;顧客的選擇亦隨之減少了。而大規模的公司亦慢慢地壟斷了市場,顧客也「幫襯」慣了不願轉到別的商店,無形中失去了選擇權和自主性。

另一方面,間中也聽到某某公司的產品,是靠剝削貧農或以非常低工資聘用的勞工來生產的,某些關注人權和勞工權益的團體往往會呼籲市民抵制這些公司。此外,亦有團體或公司實踐公平貿易,以確保第一生產者不會受中間剝削,以及幫助落後國家滅貧。可是,這類商品的價錢往往不能與壟斷市場的產品競爭;又有多少顧客願意多付一點錢來支持公義和公平交易?

那些不慣用、不懂用或沒有拿到優惠券的人又有否損失?他們每次購物時總比使用優惠券的人付更多的錢。從另一個角度看,他們卻有更多的選擇,可以喜歡點哪樣菜和買甚麼商品都可以,不用改變個人喜好以符合優惠券的規定。多付一點錢而獲得選擇權和自主權,值得嗎?

大公司的優惠券和積分卡都是為小市民服務的;但與此同時,小市民卻在不知不覺中為了大公司「服務」。難道只有良心企業和良心顧客彼此互動,方可制衡傾側了的壟斷,和享受真正的消費權?

除了日常購物和用餐外,學校裡也可體現優惠券文化。小女兒的老師會發優惠券給願意答問題或答中問題的同學,而有交功課或堂上表現好的,也可以拿到優惠券。獲得某個數量的優惠券後,同學可以少做一些功課,或在校內庭園吃午飯,而一般的學生平日只可在飯堂內吃。
優惠券成為了學校生活的一部份,給人一點攪笑的感覺;但對於那些比較內向、害羞、學習能力稍遜的同學,他們可能從來也拿不到優惠券,這會否令他們感到難受,總覺得自己比不上別人?至於那些常常拿到優惠券的學生,又會否感到驕傲和被那份優越感絆倒?

間中我也收到小女兒給我的優惠券(coupon book),裡面有:可以免費幫我做一次家務、焗曲奇,或做15分鐘按摩等等。奇怪的是,小女兒和她的同學都很少在學校裡兌換她們的優惠券;而我也從沒有兌換過小女兒給我的優惠券。雖然如此,優惠券仍然發揮著它本來的作用,收優惠券的仍然繼續努力學習和參與課堂;我仍然因著得到小女兒給我的優惠券而甜在心頭。

我也曾經在大女兒生日的時候,送她一張「預先批核、有限時」的優惠券——容許她飼養小狗。相信這也是她收過的生日禮物中最稱心的一份。結果,上主巧妙安排,讓一隻可愛的自來狗在優惠券的限期前走進我們的家。

優惠券雖然只是一張紙,但也可反映出印發人的創意、心意和誠意;也是一門學問。我們間中也會收過一些毫無折扣誠意的商業優惠券;並以不能回收的物料印製有關的宣傳品。其實,錢已花了,這些優惠券既不能發揮其作用,也不能被回收,真的有點可惜,更會帶來不必要的浪費。

和地產商對賭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0/07/2017

近年樓巿升溫,地產發展商為加速推盤,推出不少新招以吸盡市民的購買力。其中一招令人不安的,就是地產商推七成按揭借錢給買家,首三年只需供息不供本,不少原本因著金管局收緊按揭政策而未有足夠首期的人,便可以避過銀行的壓力測試而借來首期購買新樓。

有財經專欄作者指出,由地產商借錢給客戶買自己的樓盤的做法,英文叫Vendor financing,本質上是「對賭」。地產商以三年為期,她最少利息全賺,買家就成功「上樓」,當樓價上升,可以轉按甚至賣樓賺錢離場;不過一但樓巿下調,樓宇很容易變成資不抵債的負資產,地產商隨時要求買家提早還款(call loan),買家一旦周轉失敗,地產商隨即收樓變成「地主盤」,包攬一二手市場,按自己喜好隨時放賣。

基本上,樓巿是一個大賭場,地產商為求賺更多,不惜以「讓年輕人輕鬆上車」為招徠,其實就是邀請他們對賭。一但跌巿,地產商先賺首期和供樓利息,更可收盤擇日重賣,風險幾乎全由買家承擔。

面對這種在格局上根本非理性和不對等的情況,房地產已經不是買賣,也不是一種投機,而是賭局。如果有人盲目地入場,甚至用上父母一生的儲蓄來買樓,真是福禍難料。

 

 

陰錯陽差的商業代母爭議

梁永豪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前研究員
02/03/2017

現今社會強調個人權利與自由,一個人可隨己意在市場上選取自己喜歡的商品。但是否所有東西都可以變成商品?是否存在一個景況,就是當某些東西被商品化後,就會觸動社會的道德底線?以下的案例將為我們提供一些反省。

  1. 背景

一對意大利夫妻擬採用商業代母生子,由於意大利禁止商業代母,該對夫妻於是接受俄羅斯[1]的一間人工生殖公司的代母服務。公司替該對夫妻尋找捐卵者及代母,而妻子就將丈夫的精子交給公司,然後該公司將卵子受精後再安排代母懷孕。孩子在俄羅斯出世後,妻子將孩子帶回意大利。該對夫妻後來發覺孩子並非由丈夫的精子所出,換句話說,孩子與丈夫及妻子均沒有血緣關係。

其後,意大利政府指出,該對夫妻在俄羅斯尋找代母服務,違反了意大利禁止商業代母的法例。另外,妻子將一名沒有血緣關係的孩子帶入意大利,亦違反了跨境領養的法例。並且,由於孩子與其親生父母分離 (實際上孩子無法知道誰是他的親生父母),故孩子是處於被親生父母遺棄的狀況。按照意大利的領養法例中對被遺棄孩子的規定,意大利政府將孩子從該對夫妻那裡帶走,由政府有關機構托管並等待領養。

該對夫妻於是向歐洲人權法庭申訴,指意大利政府侵犯了他們在歐洲人權公約內的私人及家庭生活須被尊重的權利。[2]

  1. 歐洲人權法庭裁決

歐洲人權公約規定,政府不能干擾國民的私人及家庭生活,除非有關干擾(1)是按照法律而作的,以及(2)是追求合法的公共目標的必須手段。

歐洲人權法庭認為,意大利政府將孩子從該對夫妻那裡帶走,是干擾了夫婦的私人生活,[3] 但有關干擾是按照領養法例中關於被遺棄的孩子的處理而作的,故是按照法律而作的。

法庭又指出,有關干擾是為了追求兩個合法的公共目標。第一,該對夫妻的行為是非法的,故有關干擾可防止非法行為,以達到防止社會失序 (prevention of disorder) 的公共目標。第二,政府有權制定法規去決定誰人可合法地成為一名孩子的父母,以確保兒童在安全及合適的環境下成長。有關干擾可避免一對夫妻隨意地聲稱自己是一名孩子的父母,從而達到保護兒童的權利與自由的公共目標。

法庭進一步指出,有關干擾亦是必須的,因這裡涉及重大的公眾利益,若單憑自稱是一名孩子的父母,便可隨意地將孩子由一個國家帶至另一個國家,便會容易引致人口販賣;另外,若不禁止商業代母,則代母及孩子的權利便容易被剝削。

法庭最終判決,意大利政府的行動是合法的,即該對夫妻不能以私人及家庭生活被侵犯為理由,要求繼續管養孩子。

  1. 結語

值得留意的是,以上的判決是僅僅以6比5通過,證明在歐洲人權法庭(以致整個歐洲),有關商業代母如何在個人權利與自由和公眾利益之間作取捨及平衡,存在極大的爭議。

當個人的權利與自由的訴求高漲,再結合任何東西都可成為商品的社會氣候,一個人就可憑一己之欲,在市場上任意選擇自己喜歡的商品,以致那些原本應是屬於神聖的生育過程(懷孕)也可變成「商品」販賣。

以上案件中的人工生殖過程出現錯誤,以至由他人捐出的卵子不是以丈夫的精子受精,丈夫原來與孩子沒有血緣關係。如此,父親(或母親)這一神聖的身份,可以被生殖科技隨意地擺佈或弄錯,這是對人類尊嚴的一個多大的諷刺 !

 

[1] 俄羅斯容許商業代母。

[2] Case of Paradiso and Campanelli v Italy http://hudoc.echr.coe.int/eng?i=001-170359

[3] 由於夫妻二人與孩子沒有血緣關係,加上他們不是孩子的合法父母,並不存在「家庭」,故亦不存在干擾家庭生活。

曾經刊載於:

獨立媒體,2017年3月2日

同運議程 LGBT Agenda(2015年12月)

文麗兒 | 明光社項目主任
27/01/2016
國際
 
歐洲地區同性婚姻及民事結合的發展

斯洛文尼亞於十二月底就同性婚姻進行公投,有63.5%投票人士反對通過同性婚姻。[1] 希臘議會通過同性民事結合法案,承認同性同居伴侶擁有與結婚相等的權利,但不包括同性領養及監護權。[2]

 
在不同層面的跨性別政治議程
§   監獄

英國一名26歲男跨女犯人Tara Hudson,因犯罪而被判入男子監獄十二星期,其母表示十分憂慮,擔心「女兒」在監獄中會遭受虐待,法庭應判他進女子監獄。Tara數年前已開始接受變性手術,她擁有乳房,外觀與女性無異;醫生亦表示他為女性,但仍須注射荷爾蒙及預備將來完成下身的變性手術。不過,Tara的護照仍顯示為男性。[3] 

Tara母親為「女兒」上訴,網上亦有人發起聯署,要求移送Tara至女子監獄。最後法庭表示跨性別人士在進行手術期間,如將獲得法律上承認的新性別,可考慮於異性監獄中服刑。[4] 最後Tara被送至女子監獄,並被安排單獨囚禁,保護他免受潛在的危險。[5] 在服刑約六週後,Tara無故提早獲釋。[6] 他表示將會盡自己所能改變現時關於囚禁跨性別人士的法律準則。[7]

 
§   校園

美國伊利諾伊州211校區為保障同學的私隱,安排跨性別學生使用獨立更衣室,被美國教育部民權辦公室(OCR)指歧視。如校區不於三十天期限內按教育部的指引作出「修訂」,則會面臨訴訟及損失每年六百萬美元的資助。[8] 校區於12月初進行兩小時的公開諮詢及三小時的董事會閉門會議,其中兩位成員投反對票,但之後仍決定准許該名跨性別學生使用異性更衣室,這並不適用於211校區其他學校。[9] 投票結果公布後翌日,隨即有學區的其他學校就決定作出激烈的討論。[10]

美國內華達州東北部的埃爾科縣校區的教育委員會表示,不應以學生自己認為的性別身份而讓他們隨意選用異性洗手間,學校必須為所有學生的權利提供最好的保障,不論那人是否跨性別人士。一些威斯康辛州立法者更提出一項議案,阻止跨性別學生按自己認為的性別身份選用異性洗手間。[11]

 
§   政策 / 法律

美國就跨性別人士使用洗手間及更衣室的情況十分著緊。政府於十一月否決已討論長達十八個月的休頓的平權提案(The Houston Equal Rights Ordinance , HERO)。提案提出增加性小眾受保障的範疇及福利,其中亦包括容許跨性別人士自行選擇使用異性洗手間。副州長 Dan Patrick對結果表示支持,而支持提案者則表示會繼續爭取。[12]

 
「多元家庭」陸續出現

加拿大兩名男同性戀者於2011年結婚,2012年離婚並邀請第三名男伴加入。由於三人婚姻在加拿大並不合法,所以他們請律師為他們撰寫文件,確保他們在法律層面下互相具約束力及義務;他們又表示會找姊妹捐卵子及成為代母。[13] 巴西有三名女同性戀者進行民事結合,並計劃生育。三人婚姻在巴西會被視為重婚,法律並不認可,她們表示計劃申請在法律層面承認她們的關係。[14] 荷蘭一名41歲女士打算與所飼養的狗結婚,而她表示男友十分支持她的決定。她與狗隻的婚禮將透過她自行創立的Marryyourpet.com完成。[15]

哥倫比亞政府於11月宣布同性伴侶可申請領養,當地天主教教會即時反對,認為會剝削兒童權利及違反大部份人民的意願。[16]

賓夕法尼亞州一名78歲老翁申請與養子結婚被拒,法庭表示他們是合法父子關係,不能結婚。ACLU表示正尋找方法解除他們的領養關係,並協助他們結婚。[17]

 
為兒童權益發聲被指營造恐懼

美國加州州立大學北嶺分校(CSUN)教授Robert Oscar Lopez,是由女同性戀伴侶撫養長大的雙性戀者,他支持民事結合及同性伴侶具有成為寄養者的資格,但堅持反對同性婚姻,亦批評性小眾進行領養、代孕及人工授孕會剝削孩子與自然繁衍家庭(natural families)的聯繫,他因此被同運團體指其輸出仇恨言論。[18]

是次Lopez被學生投訴,指他「營造一個對性別及性傾向具威嚇性的學習環境」。事緣Lopez在2014年舉辦一個名為Bonds that Matter研討會,由五位來自保守及女性主義的女士發表有關離婚、領養及兒童權利(包括孩子有權知道親生父母是誰),在答問環節有學生提出關於同性伴侶家庭的討論。在研討會舉行六個月後,有曾參與研討會的前學生向校方投訴Lopez。校方於是展開調查,Lopez可能面臨停職。[19]

 
台灣高兒童應有性權

2015年10月31日的台灣同志遊行以「年齡不設限」為主題,[20] 有參與團體更提出「兒少性無罪,廢除刑法二二七條」。刑法二二七條簡單來說是保護十四歲以下的男女,與他們發生性交或猥褻等行為的人會受到刑罰。[21] 家長團體及關注兒童權利的團體表示憂慮,但此次卻有不少政黨及參選人參加遊行。[22]

 
各地愛滋病數字大增

台灣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表示2015年截至11月,新增2,134名愛滋病感染者;新增感染者中,近三成到25歲,八成五人因進行不安全的男男性行為;最年輕患者為14歲的國二男生。[23]

至於在中國,多地表示愛滋病感染族群主要為青年人,而青年患者主要感染途徑為男男性行為,廣西柳州市表示最年輕患者僅13歲。[24]

美國期刊JAMA Pediatrics於12月發表文章,數據顯示美國感染愛滋病病毒人士主要族群為13至29歲,進行高危性行為的男同性戀者及男雙性戀者,在每年新增個案中佔25%。[25]

 
本港
 

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湯漢樞機於區議會選舉前發表牧函,提醒各堂區的教友在揀選候選人時須考慮他們對家庭、婚姻及《性傾向歧視條例》(SODO)的立場。[26] 湯漢樞機的言論隨即被同運團體及支持同運的議員批評。[27]

2015年11月7日舉行的同志遊行,主辦單位表示約有9,500人參加,是次有十多個歐美駐港領事館代表及歐盟辦事處代表高調參與遊行並上台發言。[28]

香港衛生防護中心發表2015年第三季愛滋病情況時表示,季內有189宗新增病毒感染個案,當中113人透過同性或雙性性接觸感染。[29]

一名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於2014年在新西蘭註冊結婚,其後向公務員事務局更新他的婚姻狀況,並以配偶身份向稅務局報稅,但兩局均拒絕,原因是他們的同性婚姻狀況並不屬於本港法例認可。他入稟申請要求法庭認可他及其伴侶能享有公務員已婚的福利及津貼。[30]

消除歧視性小眾諮詢小組向政府提交工作報告,提出五方面的建議,包括:為特定範疇人員提供培訓及資源;推行不歧視性小眾約章;加強宣傳活動;檢討並加強支援服務以應對性小眾的特定需要,以及進一步研究其他國家推行立法和非立法措施的經驗,作日後諮詢之用。[31] 同運團體隨即表示不滿報告內容。[32]
 
 
本文資料截至2015年12月31日

 

 

伸手取利的零和新聞工作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19/05/2015

網絡媒體較其他媒體擁有的優勢,是沒有篇幅及時間限制,可以隨時作出大小報道,亦可隨時作出跟進報道。即使發現錯誤,也能盡快作出更正。但當然,前提是該媒體願意承認錯誤。

上月月底尼泊爾發生大地震,世界各地紛紛送上賑災物資,其中網絡上傳出一篇報道,指有教會組織運送往尼泊爾的物資,竟然是十萬本聖經,引來不少人對此組織的嘲諷,更有本地媒體於網絡報道此事。但當有人發現此為偽造的消息,而照片亦是2013年的資料圖片時,有一些網絡媒體作出澄清,同時另闢一篇報道引述教會組織的澄清。與另一個完全沒有跟進的本地媒體相比,其跟進也是值得欣賞。然而令人不解的是,為何這只是澄清而不是更正?其實,媒體在原來的報道中未有提及任何消息來源,直至報道教會組織的澄清才再說明消息來源。然而該消息來源也是引述另一個網站,而翻查該網站的自我介紹,已開宗明義說明這是一個諷刺式的新聞網站-即其內容不是真的。

其實一篇錯誤的報道,對涉事人或機構的傷害是不能彌補的。原來的報道有248個讚好及135個分享,教會組織澄清的報道卻只有44個讚好及2個分享。從數字看,謠言比澄清的報道更被廣泛流傳。就算澄清了,獲益的也只是該媒體,因為他們無中生有的製造報道去吸引瀏覽量。這好像自己去大肆搗亂一個地方,然後再自行清理,明明是一個零和遊戲,卻說自己已經工作了,值得發工資一樣。

再者,媒體其後指這只是一個澄清時,其實對該教會組織甚為不利,他們好像是已有明顯證據下的辯解。但現在卻是媒體未經求證便走出來率先報道,好像錯不在媒體,而是錯在其他人。讀者是信任傳媒已核實資料,所以才相信報道。然而若媒體一不核實消息來源,二不承認錯誤的話,實在與操守有所違背。

若要以科學精神去求證一件事的可信性,應該是透過其他事去驗證該事的真偽。現在新聞卻變成複製另一個陌生人的結論,並在此之上建立自己的言論。或許這能引來一些短期的瀏覽量,但長遠卻是引用不當來源,最後連自己的媒體也變成不當來源,再沒有讀者願意為先搗亂後清理的新聞工作付鈔了。
 

曾經刊載於:

《成報》 19/5/2015

進步的生殖科技 褪色的生命價值

張勇傑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教育)
10/09/2014

本港《人類生殖科技條例》對人工受孕訂出嚴格的規定,只有不育的夫婦才能進行人工受孕,亦不可選擇胎兒的性別。然而,本港一間證婚公司在本地報章刊登廣告,推銷她們在泰國開辦的人工受孕服務,並標榜能選擇嬰兒性別。因進行手術的地方是在香港境外,並不受《人類生殖科技條例》規管,所以該公司能走「法律罅」繼續營運。

該公司網頁上列出眾多「成功例子」,[1] 絕大多數嬰兒是男生。在人工受孕的過程中,往往會製造多過一個胚胎,幸運的會被植入母親子宮成長,其他「無用」的胚胎則作冷凍處理,作為後備之用。其中一個個案,一名在母親腹中成長的嬰兒,卻有九個「弟弟」仍在冷藏庫內不知為何而存在。另一個案則將三個胚胎植入母親體內,隨後進行減胎手術,除去一個胚胎。父母費盡心思渴望得到的新生命,頃刻間變為「多餘」的部份被減除。

本港法例亦禁止屬於商業性質的代母安排,就算在境外交易亦一律禁止,但不少沒有此限制的國家居民都到其他國家進行商業代母的活動。去年一對澳洲夫婦到泰國聘用代母產下龍鳳胎,男嬰出生前驗出患有唐氏綜合症,生父生母要求墮胎但遭代母拒絕。嬰兒出生後,該對夫婦只把健康的女嬰接回澳洲,留下有健康問題的男嬰給經濟拮据的代母獨力照顧。[2] 事件後來更出現了羅生門情況,澳洲夫婦聲稱不知道男嬰存在,以為代母只懷有一名女嬰,而且更反指代母撒謊及拒絕交還男嬰。[3]

這件事令泰國政府宣布大幅修法,規定只容許不育的異性戀已婚夫婦找「有血源關係」的人士代孕,並禁止收受金錢或篩選胎兒性別。此舉又將影響到已找泰國代母的外國夫婦,他們擔心將來無法領孩子回家,或會造成大批「孤兒」。

生殖科技的進步幫助我們更了解生命形成的奧秘,人類亦掌握了一些操控新生命特質的能力。結果,孩子成為父母的產品,縮窄生命的可能性,限制生命中的無限驚喜,而貧窮婦女更淪為富裕人家消費的工具。生命是上天的禮物,若我們打開潘朵拉的盒子,踏進生殖科技中倫理道德爭議的領域,試圖取代造物者,這將為世界帶來嚴重的影響。
 

 


[1] Eden Marriage,〈嬰兒性別選擇服務〉,網址:http://www.hkmcs.com.hk/site/baby_selection.php

[2]<澳洲夫婦狠心遺棄 泰國代母愁養病嬰>,《太陽報》,2014年8月2日,網址:http://the-sun.on.cc/cnt/china_world/20140802/00423_001.html

[3] 〈泰國嚴打代孕產業 無准許令禁將代孕嬰兒帶出境〉,《中新網》,2014年8月16日,網址: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40816/13134103.html

家長要「解放」?

陳永浩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義務)
08/09/2014

研究中心的週年研討會已於六月順利舉行。今年,研究中心邀請了全港中小學及幼稚園家長參加「家長對性解放及性教育的意見調查」,當中有些發現值得大家深思:例如逾六成家長想儘量延遲子女學習談戀愛(有意見甚至希望是大學入學後才教!),但同時卻認為應要讓子女儘早學習避孕的方法。這種「驚青」的心態雖然可以理解,但卻是對「情性教育」本末倒置的做法。其實,不少家長真的要「解放」一下對性教育的錯誤觀念:這不應只是「性交教育」,而應教導當中的倫理;兩性相處,也不應只局限於「戀愛拍拖」和「防止出事」。我們相信情、婚、性的先後次序應在情性教育中確立,否則既不能使同學知道如何與異性好好相處,也容易出現青少年情不自禁的婚前性行為,甚或濫交等問題。

另外,調查又發現逾九成家長在價值觀上傾向支持社會現行的婚姻觀念。但在意見調查中卻有三至四成受訪家長同意同性戀運動的政治訴求(如同性婚姻及領養),並且愈年青的家長愈傾向同意。由此可預期年長與年輕一代對同性戀政治的意見差距愈來愈大。

除了關注性教育,我們也繼續「城市倫理」系列的對談。人人都說地產商是個「霸權」,但你又知道他們為何霸?又如何霸?社會文化與政府政策又如何影響香港的發展?又或者換個角度看,當我們的社會視「上車」為成功目標,地產物業不止是「安居樂業」這樣簡單,也變成了保值及投資,甚至是投機的手段。那麼,我們也是地產霸權的推手嗎?對於這些問題,我們都應要有個想法!

地產如何霸你權?

陳永浩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 (義務)
08/09/2014

在香港,能否上車買樓不僅是人生大事,更成為了不少人的人生憾事!當大家不約而同的說「地少人多」、「樓價過高」,繼而就是發出對「地產霸權」的不滿和指責。可是,地產霸權究竟所謂何事呢?誰都知道香港大地產商當道,但香港經濟和城市發展,從何時起以及為何會變成由大地產商主導呢?他們是如何壟斷樓市、街市,甚至超市?政府真的與地產商勾結嗎?當我們今日一面痛罵著地產商,但同一時間卻成為了樓奴,或將上車置業變成了成功目標的時候,我們也有份促成地產霸權嗎?今回對談,我們將談談以上問題。

 

地產霸權的由來

地產霸權是甚麼?其實,地產發展成為香港經濟的重點由來已久,由上世紀五、六十年代開始,隨著香港地產市場開始有「分層出售、分期付款」的銷售模式,以至樓宇按揭和樓花買賣等安排逐步成形,結果使有能力置業的人口大增,鼓勵了地產業的發展。而在港督麥理浩年代推動十年建屋計劃和「高地價政策」,再加上回歸前簽訂的《中英聯合聲明》,限制每年土地供應不得多於50公頃,種種原因導致回歸前樓價不斷攀升,而興建私人樓宇的發展商規模也隨之發展得愈來愈大。

 除了買地,發展商也在新界大量收地,以及在市區收購舊樓重建。2002年樓市下滑,特區政府推出「孫九招」,停止賣地,停售居屋,令供應大量減少,因而令樓價大幅急升,也幫助了發展商日益坐大。

另一方面,地產商利用自身優勢造成不公平情況,如售樓時提供建築面積而非實用面積;示範單位資料不準確,使消費者難於了解細節詳情,剝削消費者的知情權;此外,又主力促銷高價的豪宅,使低價的中小形單位的選擇愈來愈少,造成市場「擠出效應」 (Crowding-out Effect) 等。地產商同時也在其他市場中進行跨行業經營,壟斷多個行業經濟。這些大多為人所垢病,也形成了今日大家討論的「地產霸權」問題。

 

我們也可能是地產霸權的推手

不過,同時我們也要反省:當我們也投入於炒樓活動當中,又或是寧願到超市、連鎖店享受一站式的大型商場購物樂趣時,也不願在街市和路邊的士多買東西,我們其實也間接成為了地產霸權的推手。

另外,我們也要多看看政府的角色:究竟現在的房屋政策,是為了使經濟增長、城市發展,還是去照顧市民,使之能夠「安居」?環顧香港鄰近國家的房屋政策,我們看到新加坡的「組屋」政策,它能使大部份國民居有定所。然而諷刺的是,他們整套制度其實是源自香港的公屋、居屋政策的。

 

產業一詞在聖經中的意義

「產業」一詞在聖經中多次出現。產業除了作為營生,其實也帶有安居、樂業的意思,甚或有將家族繼承和存留的意義。無怪乎以色列民到達應許地後詳細記錄「分地」事宜(參民數記與約書亞記)。而貪圖、霸佔別人的產業,是會被耶和華責罰的(彌二2-3)。

 

資本主義源於基督教的人文關懷

或許有人會說,香港是個資本主義城市,我們奉行自由經濟,地產商也只是「做生意」,想賺錢並沒有錯。況且他們所作的,頂多只是遊走於法律的灰色地帶,也不是犯法行為云云。是的,香港的確是一個資本主義的社會,以商業掛帥無可厚非。不過,很少人知道「資本主義」當初被提出時,其實是帶有不少基督教信仰的元素,如現代社會學鼻祖之一韋伯(Max Weber)就以資本主義與聖經中「工人作工得工價」為理論基礎。不過當經濟學和資本主義的發展都向「賺到盡」(Profit Maximization)的方向走時,大家卻忘記了資本主義的發源地──聖經,同時講及「種田收成不要割盡,要將剩下的留給貧苦人」這種不要「賺到盡」,容讓其他人有合理生存空間的商業倫理和社會責任的教導。

賺錢企業,也可有良心,不是嗎?

或許,這就是今日我們對地產霸權的一個忠告。

嬰兒有價生命無價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04/09/2014

不知大家有沒有看過以下廣告?廣告相片展示猶如星級酒店裝修的登記大堂;寬敞及舒適的貴賓休息室、等候室;還有先進的手術室。此外,廣告更配上以下標語:「龐大經驗及管理診所」、「自設無菌化驗室」、「尊貴套餐$230,000起」等。沒有看過此廣告的讀者,不知能否猜到它銷售哪種服務或產品?答案竟然是:試管嬰兒服務。這是一間由香港人創辦,設於泰國的試管嬰兒診所,它更打瞂「泰國試管嬰兒,生男生女,由你決定」的口號。

對於那些對子女性別有偏好的夫婦來說,這是天大的喜訊,而他們可以選擇孩子的性別,更是喜上加喜。然而,在喜悅的背後,有甚麼「東西」會被捨掉?除非使用這項服務的人士堅持嚴格控制胚胎數量,且不棄置可存活的胚胎;否則,在人工受孕過程中,定會有不少沒有被揀選移植到母體的胚胎被冷藏,甚至被棄掉。其實那些胚胎被冷藏,並不是因為其地位及價值比被棄掉的胚胎高,他們只是被視作後備,當移植到母體的胚胎一旦出現問題,他們才有機會破「雪櫃」而出。否則,他們最終亦有被棄掉的一天。

美國生殖醫學會(the American Society for Reproductive Medicine)的倫理委員會認為只要胚胎冷凍超過五年,當相關人員問及父母如何處置該批胚胎,而父母不作任何書面指引時,診所便有權棄掉這些冷藏胚胎,而這做法是「道德上可接受的」。美國生殖醫學會沒有詳細解釋為何五年是一個「道德」分界線,可能對於現今已擁有超過二萬個剩餘胚胎的美國來說,五年確實是時候把一些剩餘的胚胎毀滅,以騰出更多空間盛載新一批剩餘胚胎。

胚胎是值得人類尊重的。筆者贊同邁可桑德爾(Michael Sandel)在《反對完美:科技與人性的正義之戰》一書中的說法,人們不一定要證明到胚胎完全等同人時才給予他們相對的尊重,就如人們面對偉大的藝術品或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同樣會產生欣賞和敬畏之情,甚至要好好保護它們。更何況胚胎本身即使不是人,也可算是「潛在的人」,只要被人揀選移植到母體,同樣可以「長大成人」。所以他們不應等同於普通過期物品,被人無情地摧毀,當社會人士對一隻小狗的生命亦高度重視的時候,諷刺的是不少人卻認為「潛在的人」和垃圾沒有分別。

當人工受孕的技術可選擇生男生女時,而在重男輕女的東方社會,相信很多女性胚胎都成為剩餘胚胎。對於人工受孕還不太普及的社會,揀選性別會衍生男女失衡的情況。但無論如何,人工受孕若果只純然被視為一項商業活動,中間沒有任何倫理考量或規管,最終只會淪為一項配合「顧客」喜好及擴大人類自我的買賣。

曾經刊載於:

《成報》 4/9/2014

金錢是不育者的福音?

藍俊文 | 明光社項目主任(社關行動)
24/07/2014

金錢儼如人一生追求的目標,人往往為金錢願意押上和家人相處的寶貴時間;只能活一次的生命;甚至是既光明又黑暗的人性,去追逐金錢,累積財富。錢,是整個資本主義制度下的交易媒介,簡單來說世界不能沒有錢。可是,當想到人總會走到最後階段,金錢究竟還剩下甚麼意義呢?

這個以金錢掛帥的社會,在高度競爭之下各行各業各出奇謀,希望能為自己多掙一份生意及市場,法律條文都恍如窒礙營商的頑石,一切的道德框架都恍如保守落後的毒瘤。

不服從這些法律和道德的人總希望設法繞過這些條文和框架,為自己的口袋多掙分毫,換來較舒適的生活。這些不服從的人本來集中於某些大行業,但不知從哪時開始擁抱這種看法的人,已悄悄地滲透到不同行業內。為了錢,商人已開始提供生育買賣的服務。

說的是近年某些證婚公司,她們擴張了營業範圍,由以往提供場地和證婚服務演變成同時提供一站式「可選擇生男或生女」的試管嬰兒「服務」。在香港這個地方,法律尚且還多少為社會倫理留一點道德,不容許商業性的代孕,更不可以強制執行代母契約,好讓代母一旦不捨得懷胎十月的孩子時也有權不交出嬰兒。在這僅餘的道德底線下,商人亦只好知趣地低調宣傳其「海外服務」。

或許,正如某些人士所說,社會風氣變了,大家對道德的看法不同了,這些「海外服務」漸漸浮上水面。當大家都開始質疑道德框架是否追得上潮流的時候,這類服務已開始大肆賣廣告,四處宣揚其「標準套餐」和「尊貴套餐」如何成為不孕夫婦(或許甚至是單身人士)的福音。

在自由至上的功利主義下,一切只要你情我願,沒有損害第三方利益的事情都彷彿被允許了。生命,如同一紙契約下的產品,人的尊嚴可以被漠視。你情我願、自願選擇的交易確實是當代的契約精神,但卻忽略了第三世界國家的婦女在毫無選擇之下被迫出賣自己的子宮,飽受富裕地區夫婦(或個別人士)剝削,而這就是所謂 的「你情我願」、「沒有損害第三方利益」!

對於金錢,法蘭茲.卡夫卡的說法可令現代人重新思考它的意義——「財富意味對佔有物的依附,人們不得不通過新的佔有物、新的依附關係保護他的佔有物不致喪失。這只是一種物化的不安全感。」 而生命和愛往往是不能物化的。

 

曾經刊載於:

《成報》 24/7/2014

馬寶寶農場:一個在新界「被發展」的敘事

吳慧華 (整理)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17/07/2014

5月8日這個暴雨的晚上,馬寶寶社區農場(Mapopo Community Farm) 的創辦成員之一,亦是馬屎埔村的第三代非原居民區晞旻小姐(Becky)為大家講述了「馬寶寶」出生、成長,以及在政府和地產商的壓迫之下,如何被不同人保護的故事。

 

馬寶寶的誕生——自發圖強

馬寶寶是馬屎埔村的孩子。馬屎埔村位於新界粉嶺,那裡曾經是一片出產數以噸計果菜的農業重地。無奈卻在十多年前,地產商得知政府有意發展新界東北時,便開始一步步向原居民地主購入土地,趕走農民租戶,等待城規會一旦通過改變馬屎埔村的土地用途,由農地改為住宅用地後,便大興土木謀取暴利。已被收購農地上的房屋,屋頂會被拆去,四周被圍上鐵絲網,荒廢的土地雜草叢生,蚊患嚴重。現在留下來居住的百多戶人都生活在陰霾之下,陰霾指的不單是環境,也是他們的心境。

2010年夏天,馬寶寶社區農場誕生了。成員不單有當地的村民,也包括一班關心香港永續發展的朋友。成員希望為地球提供友善環境,確保生產安全食物;為人類連結社區,支持社區經濟,以及分享及設定發展的界限,以農業規劃城市。因此他們定期舉辦農墟、導賞團、工作坊及耕種班,推廣本土農業及自主生活,為香港開拓城鄉共生的永續發展。希望與生態、土地、文化、家園及農夫生計等各生活層面環環相扣,馬寶寶社區農場希望可以永遠持續以上述方式進行。

 

城鄉共生——互動的人情味

馬寶寶出生後,為當地農民帶來不少正面的影響。大家快樂了很多,也團結起來了。成員會在社區內進行居民聯絡工作,協助組織居民聯席,參與推動社區事務。當有居民或農民受到迫遷或騷擾,成員們會組織遊行、抗議、示威、請願等,以直接行動互相支援。

除了本區的居民,馬寶寶也促成了不同社區的互動。農夫在進行有機耕作時,須要大量的廚餘作肥料,為此成員們會到附近的餐廳收集。開始時,成員們很害怕餐廳員工會拒絕,但員工非但不怕麻煩,還嫌成員預備的桶子太小,不夠盛載廚餘。也有一些附近的居民,他們在跑步的時候,會順便把廚餘帶來。甚至附近警察機動部隊基地的人員,也主動把廚餘交予他們。

農夫得到免費的廚餘,成本自然降低了,也可以為附近居民提供健康、新鮮而價格較低的有機農作物。有些人會指定購買某農夫的農作物,農夫的心血及努力,親自打造了農作物的「品牌」。在互信的情況下,馬寶寶的農產品不必靠有機認證的標籤來證明,因為大家看得見農作物的生長過程,而且透過提供廚餘更可有份於種植。

 

反思土地發展——田地的重要性

馬寶寶的誕生主要是來自當年政府發展東北的主意。發展城市是否一定要放棄農田呢?若馬寶寶「死亡」會為更多人帶來住所,那麼,馬寶寶是否應該就此從容就義,成全他人呢?

香港地少人多,沒有足夠住屋,這都是政府告訴大眾要發展東北的理由。但原來政府卻沒有告知大眾事實的全部:香港政府擁有四千公頃土地,而香港有超過20萬個空置的單位。城市發展並不是錯,只是在香港談發展只等於發展金融及地產。香港根本沒有農業政策,政府也沒有完善的人口政策及完整的規劃。發展城市只是讓資源落入少數人的手上,貧富愈來愈懸殊。在發展土地的時候,政府有想過以上問題嗎?還是她根本便默許這些行為,以及是其中一個最大的得益者?

城市不可能只有樓,也須要有田地。田地為地區帶來的價值是不能單靠金錢來衡量的。首先,農業會產生一連串的經濟活動,由買賣農產品或周遭產品,到產品的運輸,都可以提供不同的工作機會。而對於處理垃圾問題,農業也可記一功。沒有人願意在自己居所附近建設焚化爐,但沒多少人會拒絕家居旁邊是農田。而且,附近的居民更可能願意把廚餘交給農夫,作機肥料。最後,生態平衡亦須要靠田地去維持,有很多微生物或小生物,都仰賴田地為生。

 

馬寶寶農場——可否永續發展?

其實,不少農夫只希望在一片可以糊口的農地上默默耕耘,甚至不介意腳下僅是租來的土地。農夫從開墾土地,到熟悉田地的特性,大致須要十多年。貿然要他們另闢土地耕作,是將問題簡化了。一個有關食肆阻街的政府廣告曾有一句大家耳熟能詳的說話:「畀條路嚟行吓得唔得?」對於農夫又或是想入行做農夫的人來說,他們也可能很想說一句: 「畀塊田嚟耕吓得唔得?」

沒有人可以保證馬寶寶的前途,但希望馬寶寶如她的網頁所言:「馬寶寶愈大愈有機。為甚麼呢?除了農場土地將會經永續農業的料理而變得愈發肥沃外,隨著加入馬寶寶社區農場的社群愈益強大,我們愈能夠實踐一套嶄新的本土社區經濟模式:本地人將會更易嚐到最新鮮的本地有機出產、城市與鄉郊因此不再隔絕,反而互為支持。說不定,有一天馬寶寶長大了,將可免於腳下的土地又再次被宰割販賣。」。

但願馬寶寶能逃過「被發展」的命運,在更多人的努力及保護之下茁壯成長,為健康的城鄉發展創造新的敘事。

 

 

社會服務豈是零和遊戲?

藍俊文 | 明光社項目主任 (社關行動)
17/07/2014

今日的香港正處於對立與兩極化的境況中,在面對具爭議性的議題,我們究竟應該寸步不讓堅持己見,還是保持開放的態度,坦誠地與光譜的另一端溝通?當你以為爭議只會出現在政治議題上,但其實卻已逐步滲透到其他事務上,包括社會服務。從香港小童群益會協辦「一點粉紅2014」的事件上,你是否同樣感受到一種難以言喻的壓逼感正將大家推向光譜的兩極呢?

 

小童群益會事件始末

同性戀運動組織大愛同盟及粉紅同盟仿效新加坡在今年6月15日舉行「一點粉紅」活動,並得到社福機構香港小童群益會作協辦團體,事件引來連串爭議。

首先,有報章指明光社在五月中透過WhatsApp呼籲家長留意6月15日由小童群益會協辦的「一點粉紅2014」活動,並且杯葛一切該機構的活動。明光社雖然已迅速就事件澄清,並將原始訊息向外公佈,[1] 但明光社彷彿背負著「反同」的「原罪」,無論怎樣解釋,不相信者早已認定「加料版」訊息一定是源自明光社。

其後,有家長團體針對香港小童群益會及其屬下專門服務同性戀者的「性向無限計劃」展開一連串行動,包括舉辦研討會,甚至到其總部請願。家長團體羅列「證據」指出小童群益會已儼如同運組織,協助推動同性戀運動(同運),包括在其「性向無限計劃」的面書上多次發表撐同運的言論等等。

事件引起社會服務聯會[2]及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3]的關注,兩者分別發聲明支持小童群益會向同性戀者提供服務。及後,香港小童群益會就最近的爭議發表「三不一無」的聲明,即「不鼓吹同性戀」、「不灌輸同性戀意識」、「不是推動同性戀運動的組織」、「於同性戀運動上並無立場取向」。[4]

 

政策倡議  無可厚非 

是次事件的爭議重點之一是究竟香港小童群益會是否支持同性戀運動。或許有人會問一個社福機構支持某個社會議題的問題何在?誠然,雖然我們不贊成同運,但《社會工作者工作守則》第二部分第50條指出:「認同有需要倡導修訂政策及法律,以改善有關的社會情況,促進社會的公義及福祉。」因此,即使「性向無限計劃」透過組織同性戀社群爭取社會政策的改變,從社會工作者的角色來說是無可厚非的。

或許你不同意,甚至反對有關訴求,然而在一個真正多元的社會裡,任何人都不應該被剝奪發聲的權利,因此有社工(甚至社福機構)支持特定社會議題本身亦十分正常的。若然因為同性戀議題具爭議性,便強行要所有社褔機構不可支持和參與倡議,會在無形之中令有關光譜走向一極。不過,正如其他具爭議性的社會政策一樣,議題所涉及的持份者眾多,因此任何參與政策倡議的機構都需要有心理準備可能會因此聽到反對聲音。不能因為該機構本身有提供某種服務便假設其倡議的政策一定對,而當其他人反對其倡議時,亦不能將之扭曲成反對提供服務,甚或打壓弱勢群體,否則這亦是強逼別人走向另一極的零和遊戲。

政策倡議理應是社工(甚至社福機構)義不容辭的天職,然而關鍵在於服務機構是否清清楚楚地表達其立場,讓服務使用者清楚知悉,繼而作出選擇呢?雖然該會管理層已發表「三不一無」立場,然而在是次事件中,有多年支持該會的家長因為找到該會支持同運的「證據」而表達不滿。這反映出機構可能需要注意前線服務是否貼近機構立場;假如機構立場有變,亦應讓服務使用者知悉繼而作出選擇。若然因為倡議政策而有需要發起社會行動,特別是有未成年的服務使用者參加組織集會、請願或抗議時,機構更是有義務通知其家長並徵得家長同意。

 

是雙贏還是雙輸?

面對同性戀議題的爭議,社會上另一個服務機構亦曾同樣地受到嚴厲的攻擊,這個機構名為新造的人協會,同運中堅份子指責她提供「拗直治療」,否定其「性傾向可以改變」的看法;亦曾多次衝擊其負責人出席的講座,更發起向不同機構(包括社會福利署)的投訴行動,將「驅魔」、「淋冷水」、「電擊」等不符合實情的指控和該會拉上關係,務求要封殺該會向同性戀人士提供不同的服務。

今日小童群益會可謂「今朝君體也相同」。但不同的是,沒有社工為新造的人協會挺身而出,亦很少人為新造的人協會仗義執言。

群起無理攻擊和自己立場不同的人,是否一個大家都樂見的現象?假如雙方都要強行將自己認同的看法加諸在所有服務使用者身上,這究竟是否合乎使用者的福祉呢?

我們深願關心同性戀者及其家人的服務得以持續地推展,讓更多常常誠惶誠恐,忐忑不安的同性戀群體得到合宜的支援和選擇,度過生命中艱難的時間。
 

 


[1]回應「小童群益會和一點粉紅──蘇美智」〉,明光社,2014年5月16日。

[2] 〈持守社工信念  社福界致力服務有需要的社群〉,香港社會服務聯會,2014年5月19日,網址:

http://www.hkcss.org.hk/c/cont_detail.asp?type_id=9&content_id=1810

[3] 〈回應宗教團體攻擊小童群益會事宜〉,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2014年5月16日,網址:http://www.hkswgu.org.hk/node/523

[4] 〈就坊間對「性向無限計劃」及協辦「Pink Dot一點粉紅2014」質疑的回應〉,小童群益會,2014年6月16日,網址:http://www.bgca.org.hk/newslist.aspx?id=97a7bac6-03f6-4603-82f6-42cb6e826534&i=487

地產霸權 你我都有份

── 生命倫理錦囊 第15期

03/10/2013
專欄:生命倫理錦囊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

在香港,上車買樓不僅是人生大事,更被視為「成功」的標誌。我們不約而同的說「地少人多」、「樓價過高」,繼而就是對「地產霸權」的不滿和指責,究竟所謂何事?
 
在討論相關的問題前,或許我們需要弄清楚一些本港城市發展的情況。首先,我們時常聽到政府「賣」地,其實這是一個美麗的誤會,香港所有土地的擁有權均屬於香港政府(回歸前則是英國王室)所有。[1] 而土地是「兩權分離」的,即土地主權與使用權是分開的:一般我們聽到的「賣地」,其實是指賣出土地的使用權,而且通常也會附帶條件,如使用年期(限期後就要補地價),土地用途及建築限制等。當政府稍為處理不當,就容易被認為是「官商勾結」。
 
另外,我們常認為香港是「自由市場」,奉行「積極不干預」政策。[2] 但本港公營房屋規模卻是世界數一數二的。[3] 在城市規劃方面,由過去的「新市鎮計劃」、市區重建,以致備受爭議的「八萬五計劃」[4] 和「新界東北發展計劃」,政府、市建局(前身是土地發展公司)和發展商都是高度參與其中。而當中因著重發展和重建價值,而被批評未能顧及社區及居民需要和達至原來「以人為本」的目標。[5]

另外就是關於土地數量的迷思。我們時常認為香港是石屎森林,地少人多。這個說法只說對了一半:香港土地接近47%均為郊野公園,另外還有海岸公園、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Site of Special Scientific Interest, SSSI) 等。有人認為這些土地應用來發展,[6] 但郊野公園大部份是水塘集水區,不能發展;反對人士更認為郊野公園是市民難得的公共休閒空間,是幾十年來努力綠化的成果,隨便用來發展是不負責任的。[7]
 
那麼地從何來?以往香港土地多以「移山填海」方式獲取,但近年保育意識抬頭,社會已難以接受用這種方式獲取土地。[8] 其實香港已開發的土地只佔香港總面積的兩成多,扣除了郊野公園,可發展土地仍有不少。這包括了棕地(被破壞了的新界農地,多被地產商收購或作貨櫃場)、丁屋地、遊樂用地(如高爾夫球場和會所用地)、軍事用地等,估計面積達2600公頃,總和足有十個荃灣區的面積。[9]
 
地產霸權又是甚麼?始自麥理浩年代推動自置居所和「高地價政策」,加上香港之後在1984年簽訂的《中英聯合聲明》,限制每年賣地不得多於50公頃,導致回歸前樓價不斷颷升,而興建私樓的發展商規模也愈來愈大。除了賣樓,發展商也在新界大量收地,又或是在全港收購舊樓重建。2002年樓市下滑,特區政府推出「孫九招」,停止賣地,停售居屋,令樓宇供應減少,樓價因而大幅急升,也使發展商日益坐大。
 
另一方面,地產商利用自身優勢造成不公平,如售樓時提供建築面積而非實用面積,提供不準確的示範單位資料,使消費者更難於知道細節詳情,剝削消費者知情權。此外,地產商主力銷售高價樓及豪宅,使低價樓宇的選擇愈來愈少,造成市場「擠出效應」 (Crowding-out Effect) 等。地產商同時也在其他市場中進行跨行業經營,壟斷多個行業,這一切都為人垢病。[10]
 
不過同時我們也要反省:當我們也投入到炒樓投資當中、享受光顧一站式的大型商場,又或者寧願到超市、連鎖店買東西也不願幫襯地道的街市和士多時,我們不也是地產霸權的推手嗎?[11]

土地的信仰反思

Gerald O'Hara (Scarlett's father): “Do you mean to tell me, Katie Scarlett O'Hara, that Tara, that land doesn't mean anything to you? Why, land is the only thing in the world worth workin' for, worth fightin' for, worth dyin' for, because it's the only thing that lasts.”                                                              ~Gone with the Wind
 
郝思嘉的父親葛萊德.歐哈拉:「凱蒂.郝思嘉.歐哈拉,你是否要告訴我,塔拉莊園,這地對於妳來說毫無意義?為甚麼?土地是世上唯一值得人努力工作、爭取、渴求的東西,因為它是唯一長久存留的東西。」~《亂世佳人》
 
土地與人類有著非常密切的關係。《創世記》指出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創二7),在希伯來文,亞當或人類為אָדָם ,而土地則是אֲדָמָה,這兩個非常相似的詞彙強調了人與土地的關係。人從塵土而來,依賴大地的供應,維持生命(創一29),最終亦歸回大地(創三19)。[12]
 
人離不開土地,也從來不會忽視土地的價值。在人類的歷史中,人類往往為了土地爭到頭破血流,甚至發動戰爭。土地及版圖代表權力,一統天下成為不少君王將相的目標。而擁有土地,亦等同擁有財富,擁有愈多肥沃及適合人類居住的土地,則表示擁有龐大的經濟利益,這道理實在是非常顯淺,只要有玩過大富翁或酒店大亨等遊戲的人都會明白。
 
不少人認為人類是大地的主宰,因而可以為所欲為地掠奪土地,為了一己之私恣意趕絕在其中的生物或原居民;有人甚至確信誰有財有勢便等於有能力擁有土地。事實上,土地的真正持有者從來都不是人類,而是神。[13] 雖然人類有著神的形象,身份極其尊貴(創一26),但極其量也只是代表神管理大地。[14] 唯有當人完全意識到土地是神所賜與,人類只不過寄居其中時,才不會只因著土地所帶來的經濟利益,而恣意傷害大地或其他生物。
 
土地屬於神,應該得到適當的照料。當初,神吩咐以色列人到了祂所賜與的土地上,每到第七年,土地要休耕,「向耶和華守安息」(利二十五2《和修本》),就如人每到了第七天,便要停止手上所作的工,向神守安息日一樣(利二十三3)。這吩咐清楚地教導以色列人,土地是屬於神的,與人一樣同樣應受到適當的照料,也應有休息的時候。[15]
 
土地雖然帶來經濟利益,但真正讓子民可以賴以為生的是神而不是土地。藉著土地過安息年,神的子民在這一年不耕作、不收割,完全學習倚靠神的供應,信靠神會在這一年容讓食物從土地中自然生長,好成為他們的食物(利二十五6)。雖然在安息年之前,神的子民可以努力收藏地的出產(利二十五3),但要完全放棄一年從土地中得到收成,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16]
 
雖然身為土地的「擁有」者,但仍要把地上的出產與有需要的人分享。無論一個人「擁有」多少土地,也只不過是代理人而已。神的子民是不可以把田裡的出產獨吞,即使在土地過安息年的時候,也不可因為害怕儲備不足,而獨自享用土地自然出產的食物。土地的自然出產不但要成為家中的奴僕、使女及雇工的食物,也要成為寄居者的食物,甚至連牲畜及地上的走獸,也可以享用當中的食物(利二十五6-7)。
 
可以說,神當初設立土地的安息年,實在打破了一般人對土地依戀的常態,把屬神子民的目光從土地轉移回神身上,也從經濟效益轉移到有需要的人身上。只是,神的子民要作此種轉移,似乎並不是容易的事情。而從先知的呼喊中,我們得知有人甚至為了土地,為自己惹來禍患:「那些在床上圖謀不義,並且行惡的人有禍了!因為他們的手有力量,天一亮,就作出來了。他們要田地,就去搶奪;想要房屋,就去強取。他們欺壓人和他的家眷,取人和人的產業。」(彌二1-2《新譯本》) 對於這些奪人產業的惡者,神的審判是嚴厲的(彌二1-2),因為神本身便是一位行公義好憐憫的神,祂又怎會對社會不公義的事視若無睹呢?
 
現今的香港信徒不再須要遵守上述土地安息年的條例,不單是因為絕大部份的香港信徒無田無地,也因為教會不再要求新約信徒把田地「荒廢」一年。但這並不表示這條有關土地的安息日條例對現今信徒已完全沒有關係。信徒或許沒有田地,但「擁有」物業、高薪厚職的仍然大有人在,這條條例所帶出的信仰精神,仍然適用於今天「擁有」很多東西的信徒。
 
正如上述所言,土地過安息日至少帶來三重意義。首先,土地的真正持有者是神而不是人,身為管家的信徒要好好善待大地。現今信徒要明白自己所擁有的一切都是神所賜與的,要好好愛惜,善加利用。第二,土地過安息年的時候,讓人完全仰賴神的供應。今天,若有人因著神的呼召,要放棄自己以往的收入來源,也需要學習依靠神的供應,把目光從世上那些可以賴以為生的產業或高職轉移到滿有豐富供應的神身上。即使沒有受命離開自己工作崗位的人,也不要忘記是誰賜與自己所擁有的物業或工作。第三,管家並不是土地真正的持有人,雖然人可以享用絕大部分從土地而來的收成,但也不要忘記照料其他有需要的人及生物。現今信徒該如何分配自己的薪金?那些已有不錯的自住單位,又多出一個物業的信徒,他們又會如何處理後者呢?他們會同樣以高昂的租金出租其單位?還是願意以低於市價的價錢出租給有需要的人?甚至,當神感動時,願意無條件用來接待他人呢?對於那些希望實踐聖經精神的信徒,的確值得思想一下如何善待及善用自己所擁有的一切。
 
當信徒面對地產霸權、租金昂貴等情況,似乎都只有搖頭嘆息,束手無策。但事實上,信徒可以做的還有很多,除了禱告、不同流合污及不參與炒賣,也可在能力範圍內幫助有需要的人。當然,每個信徒的領受及能力都有不同,可以做到的程度也有所不同。但重要的是信徒會否緊記人活在世上的目標不是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土地及其出產,而是「全心、全性、全力、全意愛主他的神,並且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路十27《新譯本》)。
 
永遠長存及真正值得人追求的並不是土地,而是神本身。

 


 

[1] 事實上,在香港回歸前的確有一幅土地不屬於皇家官地(Crown Land)的,那就是中環聖約翰座堂的地段(土地屬英國聖公會,不過聖公會的元首其實也是英皇自己)。在回歸前,為了方便處理,該地段地權已歸還給香港政府,而教會亦同時獲批999年地權——變相是永久擁有了。參:馮邦彥《香港地產業百年》(香港:三聯書店,2004)。
[2] 曾是香港經濟成功標誌的「積極不干預」政策(Positive non-interventionism),是指政府在非必要的情況下不會出手干預市場發展。由六十年代的「自由放任」(laissez-faire)政策衍生出來。特區政府曾表明不再持守這政策,結果引來經濟學大師佛利民撰文,直指「香港錯了」。參: Milton Friedman, “Hong Kong Wrong,” Wall Street Journal 6 Oct 2006. 〈http://online.wsj.com/article/SB116009800068684505.html〉.
[3] 香港的公屋建設,始於1953年石硤尾大火後而開始建造的徙置屋邨,發展到七十年代的「十年建屋計劃」,而後來還有「長遠房屋策略」。其中最重要的是「十年建屋計劃」,這是由港督麥理浩於1972年提出,目標於1973年至1982年的十年期間,為180萬香港居民提供設備齊全、有合理居住環境的公共房屋單位。參:1972年港督的施政報告發言:〈http://www.cityu.edu.hk/hkhousing/pdoc/PAH72(temp).htm
[4] 前特首董建華在1997年上任後的首份施政報告中發表八萬五計劃,目標為每年供應不少於85,000個住宅單位,十年內全港七成的家庭可以自置居所,以及將輪候租住公屋的平均時間縮短至三年。後來因為1998年的金融風暴和樓市低迷等原因無聲無色地被取消。參:房屋局:《建屋安民 邁向廿一世紀:香港長遠房屋策略白皮書》1997。〈http://www.cityu.edu.hk/hkhousing/pdoc/1998_%20LTHS-c.pdf
[5] 其實在市區重建中,除了發展,我們更應從可持續發展概念(Sustainable Development)和生活素質(Quality of Life)兩方面作考量。市區重建不只是怎樣興建一幢建築物;而更應從宏觀的角度思考整體的城市設計、歷史、文化特色,以至社區網絡、人情味等。參陳和順〈社區重建的深思〉,2010
http://goldenage.hk/b5/ga/ga_article.php?article_id=1173
[6] 其中持有這意見的包括發展局局長陳茂波,不過後來他卻被揭發其家族擁有發展區土地。可是,他連本港郊野公園的面積也弄錯了。陳茂波,〈凝聚共識 覓地建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發展局,〈http://www.devb.gov.hk/tc/home/my_blog/index_id_32.html
[7] 其中前天文台台長林超英更形容發展郊野公園是「思想癌症」。見〈曾幫CY寫環保政綱 林超英指發展郊野公園是思想癌症〉主場新聞,2013年9月23日。 〈http://thehousenews.com/politics/曾幫cy寫環保政綱-林超英反對發展郊野公園/
[8] 在1997年回歸前夕通過的《保護海港條例》限制了維港內的填海工程;而近年引入的環評制度也加強了評估因發展而帶來的影響。
[9] 事實上,一群關注郊野公園的保育團體和人士,就此向特首發表了公開信,參:「行政長官梁振英先生:與其發展郊野公園及盲目填海造地建屋,不如開發「棕土」、「丁地」、-高爾夫球場用地及軍事用地。「 〈http://www.change.org/en-GB/petitions/行政長官梁振英先生-與其發展郊野公園及盲目填海造地建屋-不如開發-棕土-丁地-高爾夫球場用地及軍事用地
[10] 參:潘慧嫻《地產霸權》(香港:天窗出版社,2010)。
[11] 施永青〈香港地產有霸權嗎?〉 〈http://opinion.hexun.com.tw/2011-08-16/132487220.html
[12] Gordon J. Wenham, Genesis 1-15,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1 (Nashville: Princeton, 1987), 59.
[13] 萊特,黃龍光譯《基督教舊約倫理學》(台北:校園,2011),頁202;John Goldingay, Old Testament Theology: Israel’s Gospel vol. 1 (Illinois: Inter Varsity Press, 2003), 517-518.
[14] 參Wenham, Genesis 1-15, 33.
[15] Mark F. Rooker, Leviticus, vol. 3A (Nashville: Broadman & Holman, 2000), 302.
[16] John E. Hartley, Leviticus,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4 (Dallas: Word, 1992), 433; 萊特,黃龍光譯:《基督教舊約倫理學》(台北:校園,2011),頁202。

長遠房屋「拆白」?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6/09/2013

較早前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在鏡頭前向新加坡國民承諾,讓家庭月入低至一千坡元(約六千港元)的打工仔亦能置業安居,確保每個有工作的家庭,都有能力買房子。相信不少香港人看完之後都只能有「恨死隔離」(羨慕)的感覺。

相比香港剛發表的《長遠房屋策略諮詢文件》,建議未來十年每年建屋四萬七千間,大家可能多抱着「信住先」的(暫時相信)心態,對解決樓價與購買力嚴重脫節,改善居住環境擠迫(甚至危險和惡劣)的情況毫不樂觀。因為一些結構性的問題不解決,長遠房屋策略只會淪為一些空話。

首先,由於大地產商往往只顧賺到盡,毫無社會責任,囤積居奇,不僅坐擁大量土地而以極其緩慢的速度發展,甚至有些已落成樓宇寧願丟空亦不願意割價以較低利潤出售。若果各類儲地比政府手頭可發展土地還多的一眾大地產商繼續以「擠牙膏」的方式建屋,長策中每年有四成房屋由私人興建的成敗關鍵完全被握在地產商手上,政府極其被動。除非政府表明,不足之數會以額外的居屋作補充。

其次,現時香港政府面臨嚴重的管治危機,由於制度的先天缺陷,行政長官乃孤家寡人,立法會各政黨在民生議題上全部都可能是反對黨;他亦未能有效駕馭公務員團隊;而問責班子之中不少缺乏政治的歷練,亦各懷鬼胎,甚至有行政會議成員站出來與政府唱反調,以博取個人頭上的光環。香港很多政策陷入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的狀態,若政治制度不改變,未能建立有足夠民意認受性的政府,長遠房屋策略恐怕真的只會十分長遠。

第三,香港人本身愈來愈缺乏彈性和包容,靈活本來是過去香港成功的一個重要原因,但隨着個人權利和保育意識日漸高漲,造成現時開發土地阻力大增,因為任何發展一定會對現有的居民帶來一些影響,若政府未能妥善處理環評、收地或地區諮詢等問題,很多大計恐怕又要一拖再拖!而一些所謂見縫插針的建樓方式;將空置校舍改為短期宿舍;收回高爾夫球場;有限度發展郊野公園;在維港以外的地方填海、甚至劏房規範化等等,無論政府和民間都要在思想上有更多的彈性!

改善居住環境應是政府、政黨和市民大眾的共識,大家可否暫時撇下其他恩怨,一齊努力為香港人辦好這件事?希望長遠房屋「策略」不會變成長遠房屋「拆白」!
 

曾經刊載於:

《基督教週報》 第2560期  15/9/2013

 

誰掌管香港?對地產商壟斷的反思

藍俊文 | 明光社項目主任(社關行動)
21/03/2013

試回想一下,以下情景是否似曾相識?
 
每日早上,弄醒你的不是那耗盡半生積蓄換來的「海畔」晨光,而是從「發水樓」外傳來陣陣的行車噪音。你暗嘆為何當初誤信地產商精心勾畫的廣告。
 
臨上班前,你順道到地產商旗下的物業管理公司投訴為何限制住戶在環保露台「晾衫」。可惜,管理公司告訴你這安排是公契列明的,他們愛莫能助,你感到消費者的權益得不到保障,在買樓時被逼接受不合理的條款。
 
你帶著滿腹不平上班,心想不如打電話上電台投訴,可是你突然想起該電台原來都是那地產商擁有的,這使你立時打消了打這通電話的念頭。
 
再看一看手機,你不禁苦笑,因為原來自己所用的流動電訊服務都是地產商旗下公司提供的。
 
晚上,你到地產商旗下的超市「買餸」預備晚餐,但即使你怎樣痛罵貨品的售價愈來愈貴也好,你也別無選擇,因為以往那些充滿人情味的小店已一家又一家地抵受不了一波波的加租潮而倒閉。
 
晚飯後,你使用這地產商屬下的網絡服務上網,可是速度卻遠低於宣傳的所謂「極速」。不過,該服務早於入伙時已開通,你無奈被逼接受……
 
或許你會以為上述的情景只是筆者虛構出來,但假若大家嘗試將每月流入地產商口袋的消費加一加,或許你便能發現大地產商對我們日常起居飲食的控制已差不多達到無孔不入的程度。今日掌管香港的,究竟是上帝還是這些財閥呢?
 

地產財閥壟斷經濟命脈

大地產商財團壟斷香港各行各業的情況其實並非一朝一夕的事情,筆者試按時序作簡單分析。在六七十年代政局不穩的時期,他們趁地價低便不斷買地囤積,又購入農地和換地權益書,靜待時機。直至80年代,中英聯合聲明簽訂後,賣地被限制於每年50公頃內,樓價便開始穩步上揚。回歸後,因金融風暴政府推出孫九招救市,並宣布停建居屋,停止定期賣地進一步減少土地供應。不過,這些操施對擁有龐大土地儲備的地產商並沒有受到影響,反而是中小型地產商失去發展的機會。當大地產商在樓宇發展取得壟斷性地位後,便將利爪伸到其他競爭程度較低或沒有競爭的公共事業,例如電力及交通等。除了公用事業外,地產商亦開始涉足不同的民生事業,逐步控制香港的經濟命脈。
 

屢見不鮮的例子

上述例子屢見不鮮,例如:李氏家族的長和系集團,除了名下多個屋苑外,亦在屋苑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和建造商場,其屬下子公司往往進駐有利位置,包括百佳、豐澤、屈臣氏等等。李氏同時亦擁有港燈、和記電訊、新城電台等等。
 
不要以為只要不選擇李氏家族的服務便能脫離地產商的控制,實際上我們日常的起居飲食已被地產財閥緊緊地控制。例如新世界集團,它不但擁有地產項目,亦控制了巴士、渡海小輪、電訊事業、辦公室及商場等等。新鴻基、恆基兆業等大地產商亦有類似的情況,他們不但掌握著住宅項目,還包括商場、辦公室、電訊業與煤氣等等。

不公道的營商環境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是商人愛掛在口邊的一句話,從現實看來「愛財」倒是真的,但「有道」卻遠遠偏離事實,這一點從香港的營商環境得以反映。
 
昔日的香港,不論出身,只要肯努力,總有出頭天。低學歷的小市民能透過打工累積資本,然後做一點小生意,養活一家人。可是,隨著舊區重建的開展,舊式的街道紛紛消失,小商戶不是被逼結業便是搬到新落成的商場,當中不少是大財團擁有。在經濟差的時候他們要繳付市值租金,在生意好的時候卻要面對加租壓力,甚或按其營業額交更多的租金;財團超市面對小本經營的超市競爭時,更用上恫嚇貨品供應商、減價戰等手段,務求掠奪傳統小商戶的生存空間,使其慢慢地被市場淘汰。
 

政府還能做甚麼?

舊政府不止一次表示「大市場小政府」是其主要施政理念,他們相信市場有自動調節的能力,如非必要,政府會減少對市場的干預。可是,上述的種種情況卻反映市場機制已失衡,當大財團累積到資本後便利用自身的優勢作出反競爭行為,扼殺中小企的生存空間,阻止競爭者進入市場,單是住屋,市民已難以透過市場機制得到更多的選擇。
 
我們日常的起居飲食亦慢慢地被財團掌控,當小本經營的競爭者被徹底消滅後,我們會否如處砧板上,任由地產商肆意宰割呢?

新政府上台接近一年,不少市民均期望政府能改善民生,打破現時部份財團壟斷香港的局面。
 
針對問題,民間向特區政府作出過不少建議,例如推出限呎地皮讓中小型地產商競投、引入有效的《公平競爭法》、重推租金管制條例及加強扶助社企發展等等。這些措施會對地產財團的利益造成傷害,然而我們期望特區政府能有智慧和力量,在施政上惠及普羅市民。

《大壟斷》式的人生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青年事工)
21/03/2013

坊間有個說法,《大富翁》圖版遊戲的原意是為了揭示地產霸權的弊端──地主壟斷土地、生產技術和市場,其他的商人和勞工都鬥不過他。《大富翁》這名稱實在太動聽,按其英文原名「Monopoly」,稱為《大壟斷》或許更貼切。
 

現實中的《大壟斷》

現實中,市民彷彿都被迫參與活人版《壟斷》。少數香港玩家富者愈富,透過壟斷土地、交通和公共事業,大幅拋離其他香港人。在福布斯世界富豪榜中,全球92個擁有超過100億美元的富商中,香港佔了的五席都是地產商。而財富來源則寫「多元化經營」,包括了媒體、餐飲、電訊、電、煤、交通、日用品、電器……
 
人都以為自己有「個人選擇」:坐A交通工具到B區,進入C商場買D電器、光顧E餐廳、欣賞F電影、喝杯G咖啡…… 錢最後卻都流入了同一批地產商。
 
而廣告與新產品更令人再一次消費:廣告製造欲望,新產品製造供應,互相呼應。貸款公司的廣告更是表表者,反映城市人以信用卡消費的模式;基金都以保障退休後繼續能有消費享受作招徠。
 

賺錢=生活焦點

高消費的社會涉及大量現金,如何「多快好省」地賺錢,成為人的生活焦點。「唔炒嘢,一世窮」的概念應運而生。炒樓當然是其中一個賺快錢的方法,只要轉一轉手,就至少可獲得數以十萬計的盈利。
 
事實上,有學者指只要5%買家是炒賣者,樓市就能炒得熱血沸騰。有些無奈地要進入熾熱樓市的玩家,被迫要節衣縮食、無止境加班、喪失生活地租樓供樓。血汗錢,又再流入地產商。

而愈來愈多沒有條件的玩家進入炒賣市場,卻只能以貴得離譜的價錢租屋,又或是租住丁方板間房,惡劣的居住環境迫使他們要放下尊嚴。被迫協助營運《壟斷》遊戲的他們,是要等運氣,等經濟泡沫爆破,還是等下一局(下一代?下一世?)再可以重新擲骰?
 
我們要動搖《大壟斷》的地產霸權遊戲嗎?筆者在此以聯合國對住屋權利的摘譯作結語︰「適足的住房之人權由來於相當的生活水準之權利……不應狹隘或限制性地解釋住房權利,譬如,僅把它視為頭上有一遮瓦的住處或把住所完全視為商品,而應該把住房權利視為安全、和平和有尊嚴地居住某處的權利。」

逼人加價的零售壟斷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03/11/2011

每天大家看見大型連鎖超巿在報章中大版大版賣廣告,告訴你今天有甚麼優惠和「着數」,甚至為你「格價」到最抵,一般到超巿購買的人自我感覺良好,以為真的買到便宜貨,豈料轉個街角,隱閉角落的藥房和雜貨店所賣的,價格有時比超巿平一半有多,500毫升的樽裝水可以賣一元五角一支,一般糖果可以三元五塊有交易。

上周有報章揭發有在香港代理各種不同汽水飲料的連銷集團,為了一間小型食物連鎖超巿不肯提高出售定價,於是拒絕向他們供應所有由他們代理的汽水飲料。這間小型連鎖超巿唯有從其他地方以水貨入口有關貨品,並在旁註明一則抱歉啟事:「因定價問題,330ml罐裝已停止入貨,其他產品亦被終止供貨。」

據我們從教科書所得的知識,香港應該是一個自由巿場,當中價格應該根據巿場供求而自由地決定的。在包裝飲料的巿場,一模一樣的產品,各零售商以價格競爭來爭取最大的利潤,是其中一個極為合理,而且符合基本經濟原則的競爭方法。現在代理商居然用拒售的方法,逼零售商就範,要提升價格。小商販為保生計,要麼唯有啞忍、提升價格,要麼不再售賣有關的商品,這是一種透過壓迫而扭曲的市場生態,最終造成壟斷。比起自己先割喉降價,以本傷人地打擊競爭對手,將對方逐出市場,在沒有競爭之後再大幅加價可說是更上一層樓。

當很多人以為香港還是自由巿場的時候,原來壟斷早就出現,規模不是一兩間,有時甚至是整個行業計算,價格早就不是根據供求,有時甚至生產貨品或服務,也有操控的情況,近日就有不少無綫寬頻供應商一起與政府商討,取消「無限上網」的商品在巿場出現。這些純粹操控行為,經過一些公關修飾後,往往化裝為給予巿民便宜、抵賣的心理補償,但賺盡的卻是商人。要不被壟斷,唯有協助小商家生存,讓他們有足夠的空間自由進出巿場,才能減少壟斷,巿民才有機會不用永遠買貴貨。

曾經刊載於:

成報 3/11/2011

財爺是棵許願樹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5/02/2011
專欄:時事木人巷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

在一個由中文大學校長沈祖堯主講的午餐會,他表示有朋友笑說他上任之後好像成了一棵許願樹,很多人對他都有不同的期望。很明顯任何人一旦成為許願樹,最終必定會令一些人失望,甚至因為未能滿足一些人的訴求而惹來激烈的回應。

在貧富懸殊嚴重、政府有大量盈餘的情況之下,財政司司長成為全港市民的許願樹是順理成章的,在剛發表的預算案,政府一如過往都有一些派糖的措施,例如寬免差餉、津貼電費、免兩個月公屋租金和發放多一個月綜緩等等,不過這些都只是治標不治本的。

政府一直以來不肯正視的就是社會上一些結構性不公義的現象,特別是大地產商和大集團的壟斷、不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超高的樓價和租金、高昂的交通費、以及通賬急升等等,令小市民在衣食住行各方面都受到大集團的操控,未能夠合理地分享因為經濟增長而應該得到的成果。

派糖只是小恩小惠,作為一個有大量財政儲備的已發展經濟體系,香港仍然未有15年免費教育;不少老弱傷殘得不到足夠的社會支援,特別是在教育、醫療和院舍服務等等。若果財政司司長真的是一棵許願樹,希望他不會外強中乾,突然之間倒下來。

正視問題才能避免對立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1/01/2011
專欄:時事木人巷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

唐英年閉門造車,向80後開戰?這些具挑釁性的標題,很明顯又是傳媒的拿手好戲。細讀唐英年演說的全文,火藥味並沒有傳媒渲染得那麼嚴重,而是想以較為友善的態度說一些對方未必喜歡聽的說話,而裏面有關80後的一些特性,其實並不是無的放矢,背後亦有一定的道理,問題是唐英年只將說話說了一半,他剖析了近年社會運動一些值得關注的趨勢,給予80後一些忠告,但卻沒有正視出現這些社會運動和官民對立背後的原因。

一直以來,香港人對政治都十分冷感,年青人喜歡打機、唱K、賺外快,多於關心社會和國家的問題,過去幾年的社運發展其實是一個可喜的現象,因為愈來愈多年青人願意挺身而出為他人發聲。雖然當中個別人士的確會較為激進,若唐英年是學者,冷眼旁觀想給予這些年青人一些忠告還說得過去,但他作政務司司長,便不能只看到病癥而隻字不提病源。

年青人對社會的不滿,與貧富嚴重懸殊、政府向大地產商傾斜、沒有正視社會上的不公義有關。一個地舖每呎要63萬;市民花了幾生人的積蓄去買的豪宅,收樓時好像垃圾崗而竟然毫無保障;除了經濟以外,政府對環境保育、文娛體育發展等等,全都是雷聲大雨點小,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面對這種種現象,不但年青人會表現不滿,恐怕中年人和老年人遲早都會更激進,雖然現時仍未至於如水滸傳的官逼民反,但官逼民激卻是不能忽視的問題,套用唐英年的說話回贈政府各位高官,若果繼續「剛愎自用,加上勇往直前,最後很容易車毀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