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民主也是一種態度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5/06/2010

香港人為爭取民主已經努力了超過四份之一個世紀,到現在仍然沒有清晰的路線圖,不少人因而等得不耐煩,甚至有一些較出位的行為,希望引起大家注意是可以理解的,而近期多了許多年輕人關心社會更是可喜的現象,要推動民主,市民必須有願意當家作主的心態,不應該對政治和其他影響市民大眾的事漠不關心。

不過,對於一些個人和政黨在爭取民主制度時候的表現,卻令人深以為憂,因為民主不單是一種制度,也是一種態度,我們為民主制度奮鬥的時候,必須抱持一種符合民主的態度。例如:

第一, 對異見的包容,民主的基本精神就是因為我們明白社會是多元的,會有不
同的人、不同的意見、對事情有不同的判斷,我們可以堅持自己的看法,但必須尊重其他人表達他的看法的權利,不可以「有你講冇人講」。

第二, 民主制度就是希望以和平、非暴力的方式去解決人與人之間的分歧,但近
年來令人擔憂的是肢體抗爭和語言暴力的使用都不斷上升,以及被合理化,而且不單是對一些所謂權力的代表,特別是政府,而是擴展到其他與自己有不同意見的團體和政黨。

在今次有關政改的爭議,最令人傷惑的是一些反對改良方案的泛民成員對其他支持的泛民成員的人身攻擊,有議員和政黨可能認為這種激烈的表達方式其實只是一種引起市民和傳媒注意,向政府施壓的技巧,但對一些曾經並肩爭取社會公義的盟友來說,所造成的傷害是很深的。若果說這不過是一場「騷」,私底下大家又可以一起笑笑口「拍膊頭」的話,未免太虛偽,在民主政治之中,選民最討厭的就是信口開河,講一套做一套的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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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路撒冷是聖地與和平之城嗎?

余創豪 | 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Arizona State University)教育心理學博士,專門於心理測量與統計學,亦是同校哲學博士,專門於科學哲學與歷史。現在是夏威夷大學數據科學教授與課程主任。
21/11/2023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美國

一些評論家認為以巴衝突是屬於政治鬥爭,但亦有論者認為宗教問題在雙方角力中扮演了更加重要的角色,筆者傾向後一種說法。

公元2000年7月11至15日,時任美國總統克林頓邀請以色列總理巴拉克和巴勒斯坦自治政府主席阿拉法特到大衞營進行和平談判,本來當時的氣氛是充滿希望的,但最後談判破裂,三方都不歡而散。到底哪一方要為談判失敗負上最大責任呢?各方都有不同的版本, 這是典型的「羅生門」。根據克林頓的回憶,他三番四次游說阿拉法特讓步,他對阿拉法特說:「達成協議,建立一個國家,然後向前走!」但阿拉法特拒絕了所有方案,堅持要百分之百滿足自己的要求。阿拉法特曾經稱讚克林頓是偉人,克林頓冷然回答說:「 你令我變成了不是偉人!」克林頓的意思是:他原本以為自己可以令以巴和解而名垂千古,但結果功虧一簣。

左派與穆斯林一直認為美國偏袒以色列,克林頓的觀點當然會受到質疑。不過,文獻所顯示的客觀紀錄是可以翻查的,在談判過程中雙方都有爭持的地方,但最關鍵的一點是「聖城」耶路撒冷。 1988年,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宣告耶路撒冷是將來巴勒斯坦建國的首都。在公元2000年的談判過程中,阿拉法特曾經告誡他的代表團:耶路撒冷的聖殿山對他來說比其他一切都更重要,故此寸步不能退讓。在談判期間,巴勒斯坦代表團要求對東耶路撒冷及聖地上的阿克薩清真寺和圓頂清真寺擁有全部主權。以色列提議巴勒斯坦人對聖殿山可以擁有監護權,但不是主權。2023年6月,新解密的檔案顯示,後來以色列原則上同意放棄對耶路撒冷舊城部份地區的主權,包括聖殿山的部份地區,但阿拉法特並不接受方案。

以色列國曾經建都於耶路撒冷,猶太人的聖殿亦曾經屹立於此;天主教亦曾經視耶路撒冷為聖地,原因十分簡單,這裡就是耶穌活動和創立基督信仰的地方。那麼,伊斯蘭將耶路撒冷歸為自己聖地的理據又是甚麼呢? 其實,《可蘭經》並未明確提及「耶路撒冷」,根據大英百科全書,在最早的伊斯蘭傳統中,穆罕默德被吉布里勒(Jibrīl)送到天堂;而另一個傳統則說,有一夜穆罕默德從麥加神遊到「最遠的禱告和敬拜之處」,伊斯蘭學者認為這地方就是耶路撒冷。後來這兩個傳統逐漸合併:穆罕默德神遊到耶路撒冷,並且在這裡升天。

公元7世紀耶路撒冷被伊斯蘭佔領,中世紀時,天主教國家三番四次發起十字軍東征, 目的之一是希望奪回聖城耶路撒冷。在12世紀,十字軍終於攻佔耶路撒冷,宣佈建立拉丁耶路撒冷王國,並以此城為首都。然而,不到100年耶路撒冷被穆斯林將領薩拉丁重新奪回。1517年,耶路撒冷成為了鄂圖曼帝國的一部份,1917年一次大戰結束之後,鄂圖曼帝國土崩瓦解,耶路撒冷與巴勒斯坦交由英國托管。有趣的是,自1517至1917年這長達400年的時間裡面,儘管耶路撒冷由信奉伊斯蘭教的鄂圖曼帝國管治,歐洲國家卻對「聖地」失去興趣,英國是基督教國家,但沒有意思抓住機會,長駐所謂「聖地」, 即使英國帝國主義、殖民主義的歷史深為人所詬病,但她自中東撤退是做對的。

其實,全能而無處不在的神,會否局限在某個特別的「聖地」呢?我不禁想起約翰福音記載耶穌與撒瑪利亞婦人的對話:「婦人對他 (耶穌)說:『先生,我看你是一位先知。我們的祖宗在這山上敬拜神,你們倒說,應當敬拜的地方是在耶路撒冷。』耶穌對她說:『婦人,你要信我。時候將到,你們敬拜父,既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那真正敬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敬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敬拜他。神是靈,所以敬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敬拜他。』」 這段對話的含意,應該是不言而喻。

諷刺的是,「耶路撒冷」 的字面意思是「和平之城」,這個名字是兩個詞的組合:「居住的地方」(*Yireh)與「平安」(Shalem)。 然而,只要耶路撒冷仍然被視為聖城,這將會繼續是戰爭之城,而不是和平之城。

*編者按:Yireh一詞,一般是指:提供、看見或發現

在獵巫年代更要維護言論自由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9/07/2023
明光社

香港的言論自由面對愈來愈大的威脅,而要衡量一個地方是否有基本的言論自由,最簡單的方法是要看看市民能否在毋須恐懼和擔憂的情況下,和平地表達個人感受和意見,「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特別是與政府或當時社會氣氛和主流意見不同的看法。很不幸,香港已進入了捕風捉影的獵巫年代,只要一首歌曲、一支蠟燭、一組數字、一件衣服、一句口號,隨時都有機會惹來官司訴訟。在公開場合、社交平台、甚至私人聚會提起某個日子、某些人名,就算從來沒有法例和案例指出有甚麼問題,卻只因為某個官員疾言厲色提示大家小心不要觸及國安法,市民大眾便要立即「斬腳趾避沙蟲」!情況和中國封建年代殘酷的文字獄,以及中世紀歐洲大張旗鼓處決所謂女巫如出一轍。

文字獄和獵巫行動最可怕的地方,在於有一大批為了逢迎上意、打擊異己、找機會上位的庸官酷吏,飽讀詩書深明法典的斯文敗類,為求自保先下手為強的既得利益者,以及喜歡吃人血饅頭、容易受人煽動的無知百姓,在喜歡捕風捉影、抗拒異見聲音、缺乏幽默感、容不下批評諷刺的社會氣氛之下愈來愈神經過敏,起初只是殺雞警猴,或者公報私仇,久而久之習慣了以殺人來向在上位的表示忠誠,最後便大開殺戒。

而更可怕的是這一切都是以崇高的理念,高呼忠君愛國、甚至以神之名而將一些殘害他人、濫殺無辜的事合理化,目標就是要將一切批評和反對聲音消滅於萌芽階段,要所有臣民人人自危,絕對不敢對當權者稍有異心,連稍為不合作的軟對抗也不敢,乖乖的成為奴才,並且互相監控和舉報,成為幫凶。

近來,香港的公共圖書館不斷主動將一些知名的異見人士的著作或涉及敏感話題的書籍下架,就是惡劣的揣摩上意,矯枉過正的行為,許多書籍及其作者根本從未觸犯任何法例,不少書籍在過去幾十年一直可以公開發售,以及放在公共圖書館的架上,現在卻在無任何理據的情況下「被消失」,是將香港倒退至一些民智未開的極權專制國家的水平。政府有責任向市民清楚交代,圖書館職員憑甚麼理據剝奪市民大眾閱讀這些書籍的權利?有關書籍違反了甚麼法例?《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版權條例》?還是莫須有的罪名?究竟他們是高高在上要決定市民可以看甚麼書的「人民准許閱讀名單審查委員會」?還是為人民服務的公僕?究竟市民可以看甚麼書是由政府還是人民自己決定?   

一直以來香港崇尚法治精神,在普通法的精神下,只要法律沒有禁止的事,市民大眾都可以放心去講去做,只要不涉及誹謗,批評官員權貴的言行和施政是毋須擔驚受怕的。但過去幾年已出現嚴重的人治傾向,例如官員可以毋須透過法官的裁決,直接DQ一些候選人;一些口號、歌曲、新聞報道,可以透過主控的想像和所謂專家證人,將本來有很多可能性的明喻暗喻、弦外之音的解讀方式歸納為只有一個,疑點利益歸於控方,然後一槌定音,日後所有人都只能以這方式去解讀,以法律之名扼殺了所有其他的可能性。

此外,圖書館的職員可以任意將一些被認為敏感的書籍下架;表演場地可以毋須解釋便取消一些異見人士的訂場申請;執法人員隨意拆除一些店舖的裝飾、截查及扣留打算採訪的記者;更嚴重的是一些酒樓會所戲院亦在有形無形壓力之下,以「有殺錯、無放過」的心態,對待所有可能有爭議的團體、個人、歌曲和電影等等,都反映著社會的變化。最令人心痛的是一些本來不合理的情況,當大家習慣了之後,漸漸卻變成了「正常」的情況,甚至愈來愈多人願意為這些情況塗脂抹粉,大家可能忘記了,當獵巫之風合理化的時候,所有不聽話、不受歡迎的人也有可能被扣上女巫的大帽子,當主要矛盾被清除之後,次要矛盾就會變成主要矛盾。

而更大的影響是當一些機構、堂會或個人因為懼怕觸及看不到的紅線而事事自我設限,自我審查,不但自己不敢表達意見,當看到其他人表達意見時也會感到恐慌,擔心自己會被牽連在內,於是明示暗示大家收聲,甚至將溫和地表達不同意見的人也視為激進份子、害群之馬,千方百計要對方識時務、曲意逢迎當權者。其實,要群眾成為不敢表達不同意見的順民,根本毋須統治者立法禁止,只要大家習慣了戰戰兢兢地揣摩及迎合在上位者的心意,自然就會出現指鹿為馬、顛倒是非的現象。

下架之害,猶如焚書;寒蟬效應,等同自閹。但要維護新聞及言論自由,維護市民大眾的基本權利,伸張正義,不能寄望遇到青天大老爺,更不要妄想聖君的出現,而是要每個人都願意站出來捍衛本身的基本權利,市民可以看甚麼書、說甚麼話、悼念甚麼人,應該自己當家作主,當法律沒有明文禁止的時候,不要自己嚇自己,亦不要恐嚇敢於和平理性非暴力地表達意見的人。作為基督徒,我們的卑微願望,只是希望所有教牧和領袖能夠成為榜樣,「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

他山之石:立法不能解決激進抗爭

歐陽家和 | 明光社特約撰稿員
01/12/2022

自從2019年,社會對用激進手段進行的抗爭,看法兩極。贊成的一方,認為抗爭者本來想用傳統寫信、簽名等方式表達意見,但完全沒有反應,所以才用較激烈的抗爭,而且只有激烈抗爭,社會才會感受到切膚之痛和需要,這樣才會帶來改變。但反對的一方認為,社會抗爭太激烈,影響民生的話,既不能得到社會支持,甚至倒過來會招人反感。

近月最出名的例子,莫過於環保團體Just Stop Oil的抗爭活動,整個暑假在英國不同的高速公路堵路,在政府機關建築物的外牆噴上漆油,甚至到博物館將罐頭湯潑在名畫上。當地警察單在今年10月就動員過萬警員去處理這團體的大大小小行動。由9月底的至整個10月,當地警方共作出677次拘捕行動,111人被告。

與真正的暴力抗爭不同,Just Stop Oil的做法並不真正破壞任何物件,例如他們倒罐頭湯的行動中,他們宣稱只會倒湯在有保護的名畫上,所以最後該畫不會受到任何影響,之後再加一句:「難道你重視名畫的安全,多過地球嗎?」[1]

環保團體做類似的行動,動機明顯,亦看出整個計劃在行動前有思前想後,他們說堵路只是為了給予大家機會去思考甚麼才是當前最重的議題云云。看上去理性,透過行動希望喚醒更多人回應,但實際上並不如此。曾經做過環保團體的發言人,但不喜歡這種抗爭手法的哲學系教授Rupert Read坦言,這種做法雖然能引起社會關注,但最後真的能成功動員的人口,可能只有百分之二。[2]

他認為透過這類激動抗爭,並不能帶來廣泛共識,只會令社會走向兩極,而且會持續失去支持者。實際上Just Stop Oil 的發言人也表示收到不少人的投訴信,要求他們就這些抗爭行為帶來的影響道歉,但他說機構不會這樣做,他說:「巿民絕對有權對我們的行為表達憤怒,但問題是為甚麼會憤怒?我們今日已經沒有時間再談如何提升大家的意識,我們需要行動。」[3]

公民社會或者壓力團體可能只從政策能否被有效倡議的角度去討論問題,但如果從政策制定的角度出發,很多人自然會問:堵路犯法嗎?淋湯到名畫上犯法嗎?答案是肯定的。在香港可能大家今日會想到用國安法處理相關問題,但在英國,他們本身就有法例處理公路的破壞行動,也有法例處理破壞名畫的行為。這些行為違法,參與抗爭的人也知道,也有準備會上法庭。當然,他們一樣會用盡法庭給予他們的人權和自由去爭取和抗辯,所以一樣會籌錢打官司。

同時,社會亦質疑現時的法例會否令警察難以執法?英國本身強調人權自由,集會、示威、言論自由均受到社會重視和保障,但激進示威者透過破壞社會秩序,企圖喚起巿民關注他們所關注的議題,這方法合法嗎?根據BBC的報道,理論上堵路、破壞物件本身就犯法,某些行為例如拉人鏈入馬路,就未有法例明確禁止,即使警察有法可依,但該法例未有針對示威者這類行為,也沒有特別的指引,因此警察執法確有難度。[4]

為此,英國政府正審議公共秩序草案(Public Order Bill),規管有關的行為,例如堵路、人鏈、干擾公共設施的使用等,又加強警察截停搜查的權力,有關法例當然被一些支持透過遊行示威表達意見的機構所反對,[5] 認為這些做法侵犯巿民的基本人權和表達意見的自由,要求取消有關的立法,但當社會日常運作受到影響,高速公路,甚至電力可以被干擾時,有沒有法例可以快速令社會回復正常,也是很重要的一個討論點。

從社會抗爭的角度來說,激進抗爭這種做法和武俠小說裡的七傷拳一樣,雖然可以達到行動者想要的效果,但同時會令自己受傷。健康的公民社會本來就應該聆聽巿民和壓力團體的想法,透過社會一起參與討論協商,謀求解決的方法,而不是透過破壞來企圖令對方就範。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抗爭,當中部份方法的確有爭議,這些方法應該要在必要情況下,並獲得社會較大共識才可以使用。同時,英國政府理應反思,透過增加警權去「管制」社會抗爭者,實際上未有解決他們本來所提出的議題,正如Rupert Read所言,這些做法只會令社會更加兩極化,而不會有機會成功回到會議桌,尋求解決的方法。

警察社會?軍法管治?

陳永浩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義務)
28/06/2022

當警察社會變成了生活日常

何謂警察社會?警察國家(德文:Polizeistaat,又譯為警察社會),本為一個政治學及社會學術語,用於描述一種政府自稱為維護人民的監護者及擁有法定權力,但卻在缺乏法律程序及違反人民意願的前提下,以行政力量和非常手段,強行操控和改變人民大小生活方式的社會形態。

明光社

話說回來,警察(這裡以普通員警police constable作解釋)中的police 一詞,是源於古希臘文,帶有維持秩序,促進社會和平,保障公共安全及保障財產等意義。而constabulary則為英語,代表警察是以紀律部隊,而不是以個人保鑣、江湖俠士、或是無紀律的散兵游勇形式存在。現今社會中,以城市警察部門運作的警隊制度,最早見於英國倫敦警察廳(即大家時常聽到的「蘇格蘭場」,那裡曾是倫敦警察廳的總部所在),而香港因曾經是英國殖民地,順理成章地,也成為全亞洲首個設有現代警察制度的地區。香港警察隊更在60年代被冠以「皇家香港警察」稱呼,直至1997年才被改稱為香港警隊。

事實上,不論古今中外,無論藉著甚麼形式,社會上總有維持社會正義、保護社會安全的需要,而警察作為使社會能正常運作,能為社會「除暴安良」,的確是社會安全的守護天使。然而,若果天使原有的良善有一天變歪了,權力使人腐化,由維持社會正義變成了唯我獨尊,天使便會折翼變成那惡者,若果社會又缺乏對之制約、制衡的機制,警察社會就應運而生了。

「警察社會」這一術語首見於1851年,意指當時在德意志地區和奧地利帝國中,為了維持秩序而使用國家警察部隊來對抗人民的情況。在歐洲列強帝國,戰爭與革命動盪中,很多國家都以常駐警力來維持社會秩序,甚或其政權運作。在這種普遍強化警隊的情況下,「警察國家」一詞就是用來形容因專門加強警察力量,最後卻變成過於猛烈,不受制約,並且常以「僵化和鎮壓性」方式對付市民和反對力量的情況。而警察國家亦常與法西斯主義,共產主義等意識並存,並常與諸如法國大革命爆發後,雅各賓俱樂部殘暴對付異己,或在羅馬帝國時期,政府鎮壓反對勢力等歷史事件作比對。[1]

或許有人認為,「犯法就是犯法」,警察只為執行法律,只是照章執行,本身並無不妥。這其實是源於對法治的理解角度不同。一般人以為法治只是「知法守法」,這是典型以法而治(rule by law),是一種較為狹義的解釋,以為一切只依據法律治理事情即可。可惜的是,世界上很多政府表面上是以法而治,實際上卻將法律用作方便管治的工具,政府可以選擇去遵行法律,但若該法律不利它們,或對它們來說並不合宜,便可以置之不理。[2] 真正廣義的法治,在於保護人民不受不義侵犯,尊重個人自由;這除了確立個人行為界限(注意,尊重個人自由的確不等於鼓勵犯法),但更重要是對政府,以及不同的充權機構的限權。這就是以法限權(rule of law),[3] 據香港前首席大法官楊鐵樑爵士所言:「如果法律本身非常嚴苛,依著法律辦事也不算是rule of law。」[4]

在警察國家中,當權者往往自命為無知人民的監護人,因著保護人民,他們就有義務(權)去糾正人民的錯誤,甚至主動指導人民應該如何做,而即使這些作為明顯地違反了人民的意願,也要強力執行以突顯其正確性,以便維持正當的社會秩序的樣子。[5]  這種以人民福祉為由,實為侵犯個人自由的行為,成為了很多警察國家的集權主義和社會控制的要素。而為能順利執行這些「強力政策」,警察國家通常會配合對人民不同的分化手段,以加強管治效果。例如將人民「分而治之」,減少或禁止人民彼此結連,或交換消息的權利(在中國憲法中也有列明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6]  更進一步,無限制對異見人士的拘捕,並將之任意長期羈留,扭曲原有政治選舉和人民表達意見的制度、對人民經濟進行不合理的審查,對人民政治生活實行嚴密和鎮壓性的控制,以使其對表達或溝通政治觀點或其他的觀點造成限制,實行灌輸式教育,鼓勵市民相互舉報,破壞人與人彼此之間的信任,警察力量不合理地強化(其中可以警察人數佔公務員人數的比例作出量化計算),以至裝備武器化,軍隊化等,都是警察國家成形的具體指標。

簡而言之,在警察國家的威權時代,民眾往往處於被動地位,對於政府一切政策措施只有奉行遵循,沒有個人的意見,而警察是掌握權力的機關與人員,藉由推行政令,採取由上而下的高傲態度對待民眾,民眾也懾於警察權威,敢怒不敢言,默然承受。[7]

警察社會,軍法管治

事實上,在嚴密的警察社會之下,也和軍法管治不遠了。軍法管治是指國家在處於對外戰爭、內部叛亂等危害社會安全與政治穩定時期所採取的緊急措施。這時,一般的司法及行政權會部份或全部由軍隊或軍警力量接管。在這些年間,有些國家一早已將對付疫情提升到「打贏人民戰爭」的高度,一切軍管措施,由限制人民出國及出行,日常生活禁閉,皆以抗疫之名實行。

警察社會,軍法管治,雙管齊下。


 

[1] Jason Swindle, “What is a police state?,” Swindle Law Group, P.C., October 2, 2013, https://www.swindlelaw.com/2013/10/what-is-a-police-state/; Deák Ágnes, “In the footsteps of revolutionaries: the federal gendarmerie in the Austrian Empire, 1849-1852,” eLibrary.ru, https://elibrary.ru/item.asp?id=37135278.

[2] 褚簡寧:〈又中又英——rule of law〉,《頭條日報》,2018年7月31日,網站:https://hd.stheadline.com/news/columns/126/20180731/689128/專欄-又中又英-rule-of-law

[3] Van Norman Law, “RULE OF LAW VS. RULE BY LAW,” VAN NORMAN LAW, April 28, 2017, https://vannormanlaw.com/rule-law-vs-rule-law/.

[4] 楊鐵樑:〈Rule by Law不同Rule of Law〉,「楊鐵樑留言信箱」,網站:https://www.rthk.hk/elearning/yangtl/studyroom_topic4_p4.htm

[5] 〈警察國家〉,「維基百科,2022年3月9日,網站:https://zh.m.wikipedia.org/zh-hk/警察国家

[6] 「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2005年6月14日,網站:http://www.gov.cn/test/2005-06/14/content_6310_4.htm

[7] 謝芬芬:〈從社會正義、社會安全談警察的社會責任〉,《日新》,第4期(2005年1月),頁136–142,網站:https://www.kmh.moj.gov.tw/media/77813/88211371762.pdf

苦難.同行

陳偉洪 | 過去八年,整家往返三地,搬家七次。由市區搬到長洲,從香港移居到德國,回港後再到台灣。經歷由社工成為神學生,畢業後,曾嘗過作宣教士的辛酸,體會過牧養教會的苦樂,現在又以學生的身份暫居於台灣。客旅人生大概莫過如此,作為寄居者就只能聽從上主的帶領。
31/03/2022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台灣

想不到星期天崇拜時的觸動,不僅是來自詩歌或講道,亦可來自一頁頁平平無奇的簡報背景。

沒有寫錯,並不是簡報的「內容」而是「背景」!而背景亦沒有甚麼花巧,就只是上下分半的兩種顏色。但這卻反映了牧者對世情的關心;教會要為鹽作光的姿態;更是天國子民要按著公義上帝的吩咐,要指出世上的邪惡,竭力成為光明之子的決心。

藍與黃的背景,是如此強烈的對比,卻構成一面叫人不容輕視的國旗。

少年大衛昔日是單獨面對巨人歌利亞,但今天小國烏克蘭卻是面向大國俄羅斯四面八方的包圍及攻勢。先不論俄方出兵的理由是如何無稽,[1] 單是這種以大欺小、恃強凌弱、漠視生命、轟炸學校、醫院、民居等行徑,就足以令人髮指。

星期天講道的內容跟戰爭沒有半點關係,亦沒有談論一些社會公義或末日將到的事情。就只有簡報背景的修改,已發放出強烈的訊息:教會要面向世界;上帝的子民要關愛世情;提醒著信眾那真正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要在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

有不少教會(不管是台灣或香港)為了「顧全大局」或「明哲保身」,面對不公義的世界或政權,就把自己退到牆內,更把大門關上,享受著如彼得所說:「主啊,我們在這裡真好!」而未有覺察到主耶穌將要為世人赴死的使命。上帝的「大局」就是「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祂所「顧全」的是「天地都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上帝的「保身」就是「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過三天復活。」 但人的「明哲」卻是有如彼得一般,勸阻耶穌進入耶路撒冷實行祂的救贖計劃。

受苦節不僅僅叫我們停留在記念曾為世人受難的主耶穌,更是提醒我們如何以行動來回應這個不義、充滿苦難的世界。我們需要祈求上帝的震怒落在獨裁者的身上,呼喊公義主的審判及懲罰速速的臨到。教會及基督徒豈不是要替受冤屈的人發聲?與受壓的、被擄者同行?那怕在發聲、表態或陪伴、同行之後,遭受牽連或損失,甚或是遭到極權、獨裁的報復。復活主的訊息就是讓人確知,死亡的恐懼既已不能成為信徒的威嚇,亦不應變作我們沉默或妥協的藉口。

願上帝國的降臨!臨在烏克蘭,亦臨在俄羅斯;臨到受傷者的身上,亦臨到施暴者的身上;臨到自由的國家,亦臨到極權的土地;臨到藍、綠;黃、藍;白、黑……

祈求上帝的忿怒及懲罰傾倒,亦心願上帝的寬恕與憐憫降臨。

願惡人得報,亦願罪人得救。


[1] 俄羅斯總統普京用兵的理由是維持和平(維和),為了避免居住烏克蘭境內俄裔民眾遭受「種族滅絕」,才決定出兵保護。普京聲稱將在烏克蘭進行「去軍事化」、「去納粹化」(視烏政府由「新納粹」掌控),而非佔領烏克蘭。

魯汶河畔一個美善的雕塑——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

陳少平 | 作者現居比利時,為世界福音動員會駐比利時的宣教士,主要是向當地的華人留學生和華僑宣教,亦與其他同工向比利時人傳福音。作者十分欣賞比利時人的謙卑內斂和當地中世紀的宗教畫和教堂建築。
01/03/2022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比利時

比利時魯汶是比利時一個著名的大學城,分佈在城內各處的大學建築物與民居的樓房拼合在一起,形成一個獨特的小城風貌,通常外觀古舊的歷史建築物都分屬於大學的不同學系。在魯汶大學裡歷代出現了不少的文人雅士和學術偉人,這小城不期然地與這間中世紀老牌的天主教大學連結在一起。城內擺設了不少的公眾雕塑品,主要是一些大學著名的學者、思想家及歷史人物的雕像,缺少了一些具創意及生命力的雕塑,然而位於市中心河畔公園的一件雕塑品卻是與眾不同,是一個裸體的少女銅像,躺臥在公園的木地板上,整個身子升起約有一個手掌的高度,製造出一種懸浮的感覺,少女撫弄著秀髮,悠然自得,臉上絲絲的笑意,散發出一種單純脫俗的美,心裡不禁問這位雕塑家心底想要表達甚麼?

於是筆者在雕塑的底部抄下這件藝術品的名稱—— 是用一位少女的名字命名—— Fiere Margriet,其後在網上找到這位雕塑家的資料,他的名字為 Willy Meysmans,1930 生於比利時的Mechelen市,他是比利時一位著名的雕刻家,倘若尚在人世,便是九十多歲高齡了。這個雕塑的創作意念是來自Margriet這位少女的故事。

原來這個故事是發生在13世紀初,Margriet生於魯汶,她少女時期在親戚位於魯汶市內的一間旅店工作。其後親戚年事已高,打算結束旅店,到修道院渡過餘年,而她亦計劃到熙篤會的修道院作修女事奉神。不料旅店結業的最後一夜,一群歹徒假扮朝聖者來到旅店度宿,並打算劫殺她和親戚二人。她剛從外間回來,目睹親戚被殺害,歹徒將她擄出城外集體強暴,棄屍在附近的河裡,翌日屍體浮出水面而被發現。後來這故事由一位熙篤會修道院的修士Caesarius於1240年記錄下來,他用這故事來表達一種純潔的美善,河裡的魚兒不忍心這個純潔的少女被淹沒在河裡,於是合力將她的軀體送上河面,帶回市中心的河岸,因此她的軀體很快被人發現,警方亦迅速找到線索,將歹徒繩之於法,此故事一直流傳至今。後來Margriet被教會封為聖人,遺體被送到魯汶市中心的聖彼得大教堂安葬,教堂內亦有數幅油畫描繪這故事,教堂外還有一個小禮拜堂來紀念她。

當我再次凝望Margriet的銅像時,她的臉容依舊是悠然自得,嘴角泛起微微的笑意,是那樣的恬靜與滿足,我內心深處那份對罪的憤慨,慢慢地被她那悠然的笑臉蓋過了,神的微聲輕輕地在心裡泛起: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羅馬書八章35節) 縱然在世上我們會面對苦難,但那永恆的盼望與應許誰也不能奪去,深信Margriet此刻正安躺在主基督的懷內,享受著那永恆的福樂,誰也不能使她與基督的愛隔絕,因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

促進和平和公義之前,需有清潔的心

梁林天慧 | 梁林天慧博士為香港註冊社工,明光社顧問兼前董事,曾出任浸會愛群社會服務處總幹事,2006年至2012年她出任香港聖經公會總幹事及基督教靈實協會家庭及社區服務顧問(兼任)。早年於多倫多大學主修心理學,現已移居加拿大,享受弄孫之樂,仍繼續為主作工。
24/02/2022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加拿大

回流多倫多已經接近十個月,想不到在這裡也有請願行動,而且蔓延至重要城市。這叫我思想到要在身處的地方甚至全世界要享和平有多難。眾多升斗市民,包括年青人表達正義、和平、及自由是他們的摰誠願望。

大學階段,探討人性的善惡,記得有唸醫科的同學斬釘截鐵地作結:「人類當然是終極強者:只有人類能想盡辦法去支配、殺害、吞噬其他物種,歷史顯示,人類為了稱霸(或勝出)連其他的人類(甚至親人)也毫不留手,不少有權位者欺壓市民和家僕。」莫非人的天性就是欺凌弱小,剝削比自己軟弱的,甚至忘記了他人的尊嚴和需要?年少的我憧憬人性美善,深信人的能力,對這同學的觀點並不同意。

到了今天,親身體會到人性的美善往往與人對慾望、權力、金錢的渴求混在一起,我在鼓勵人發奮向上的同時,充份理解到自信與成功容易招致驕傲、會叫人沖昏頭腦,當自私的思想和性格的陰暗面掩蓋了人性,後果可能是我們難以認出先後是同一個人!在此想起一位很有魄力和魅力的弟兄,少年得志,被教會大大賞識,還邀請他以專業身份講道,甚至佈道,怎料過了數年他的專業更上層樓,漸漸離開教會,否認自己是信徒, 最後在操守的事上失敗,從此銷聲匿跡,叫人惋惜!

踏進社會做事,留意到有些組織在創立初期不難推動員工同心同德,努力拓荒,但是當組織漸見規模,職員人數增加,內部容易有不同的方向、手法、利益上的衝突,各人的議程和優先次序不同,有人急於勝出……。若手段因為達到目標被合理化,對人性的尊重、平等參與等原則就大打折扣!領導層也是人,一旦犯上以權謀私,或用人唯親等,組織更容易淪為另一利益集團,成立的原意、遠象和方向日漸褪色,士氣、成效及對社會的貢獻也大受影響。

講到管治社會與國家,人類當然從歷史學到不少,如大部份國家以憲法立國、享有法治精神和穩定之管治架構、權力的互相制衡、有衝突時訴諸各級議會進行談判而非以武力解決等……但「私利」、「野心」、貪婪在不同的地方仍難於遏止,報章常見有關欺凌、種族/性別等歧視的消息;貪污舞弊、利益集團之互通、互利的事,貧苦者生活日益困難,以上種種,在不少地方,甚至發達國家也隨處可見。

原來,上帝對良好管治也有要求: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按真正的公平來審判,彼此以慈愛憐憫相待。 不可欺壓寡婦、孤兒、寄居的和困苦的人。誰都不可心裡謀害弟兄。」(撒迦利亞書七章9至10節《和修版》)

祂曾定意降福降禍去教導以色列人,先知預言有一天上帝也會以信實和公義審判耶路撒冷與列國:

「你們所當行的是這樣:每個人要與鄰舍說誠實話,在城門口要按真正的公平來審判,使人和睦。 誰都不可心裡謀害鄰舍,也不可喜愛起假誓,因為這些事都為我所恨惡。這是耶和華說的。」 (撒迦利亞書八章16至17節《和修版》)

至於面對別人甚至社會制度的壓迫或欺凌,有些人主張奮力對抗,但如耶穌時代的奮鋭黨,血氣與復仇容易演變為血氣之爭,為人民帶來災難。究竟,我們面對今日的生活,如何能促進和平,引進公義?

「你們心裡若懷著惡毒的嫉妒和自私,就不可自誇,不可說謊話抵擋真理……在何處有嫉妒、自私,在何處就有動亂和各樣的壞事。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和美善的果子,沒有偏私,沒有虛偽。正義的果實是為促進和平的人用和平栽種出來的。」(雅各書 3:14、16-18《和修版》)

以上的經文雖然耳熟能詳,但實在有助我們了解要散播和平,要先從清潔(純潔、不帶私利的心)開始,再加上各種善意和善行,更是以和平的方式,假以時日(栽種)才能結出正義!可能這種和平、公義不容易在世上的法院/制度中尋獲。

要促進和平、公義,可能最實際的起點是由自己做起,承認自己也容易有私心,先認己罪,再從清潔的心起步,以和平的手法和態度處事和解決問題。猶太語的和平是Shalom,包括內心的感受與外在的環境,蘊含了:整全、安寧、穩妥、安全及安康。Shalom不單是「停止鬥爭、停火」,而是像詩篇三十四篇14節提到:「要棄惡行善,尋求和睦,一心追求」(《和修版》);這做法是積極的,需以行動落實。讓我們努力作和平之子,學習仰望主,祝福身邊的人和事,好好過每一天。

安全駕駛那麼難?!

陳偉洪 | 過去八年,整家往返三地,搬家七次。由市區搬到長洲,從香港移居到德國,回港後再到台灣。經歷由社工成為神學生,畢業後,曾嘗過作宣教士的辛酸,體會過牧養教會的苦樂,現在又以學生的身份暫居於台灣。客旅人生大概莫過如此,作為寄居者就只能聽從上主的帶領。
14/01/2021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台灣

若友人跟你說:「我有30年安全持牌經驗。」而另一位跟你說:「我有三年安全駕駛經驗。」你會願意或安心乘坐誰開的車?

兩個月前,我在台灣考取駕駛執照(駕照)。現在擁有兩個月安全持牌及一次安全駕駛經驗。相信除了那位曾立誓至死不渝地愛我的太太外,大概暫時沒有誰願意,冒險坐駕駛席旁。

二十多年前,我也曾學過車、考過牌。但「肥佬」(不及格)過後就再沒有重考。原因有三:一、香港學(考)車太貴;二、香港養車太貴;三、我的薪水太低。在台灣再次學車、考駕照,最大的原因是想到「常作準備」,為將來的服侍(工作)多作預備。當然,另一誘因就是在台灣學車考牌,實在是便宜,所需學費大約是香港的三分之一。而我所報讀的駕駛人訓練班(即駕駛學校,簡稱駕訓班),更聲稱保證及格;意思就是只要你在筆試及場內試通過後,道路試可在一年內不斷重考(大概每隔兩三星期就有一次重考的機會),更不用額外付費,期間老師也會陪伴學員複習一兩遍路段駕駛,保證你考至及格為止,實在相當划算。

每多一張證件,也代表你多了一個身份、添了一份責任。過去作為行人,只需單純的留意「紅綠燈,過馬路要小心。」現在多了駕駛者的角色,需要關注的事情自覺地增多了:交通燈、指示路標、行車線、車速、行人……,更不自覺地留意到車禍的相關報道。

多了留心才驚覺,台灣的新聞報道中,差不多有三分之一是與車禍有關。不出三天兩日,就會發生嚴重而導致死亡的交通意外。嘗試在網絡上搜尋有關台灣車禍的資料,其中的標題也引人注目:〈台灣交通事故高發生率,已成新國安危機〉、〈台灣車禍死傷太恐怖 每年死者比921地震還多〉、〈台車禍死亡率東亞第一!網怒批機車「新三寶」〉。台灣車禍的死亡事故是美國、韓國的1.5倍,是日本的三倍,相比於香港更是七倍之多。說到機車(電單車),原來台灣的機車密度是世界第一。在2,300萬的人口中,機車總共有約1,500萬輛!扣掉未滿18歲、沒有駕照的,可以說幾乎每人有一部機車。所謂的「新三寶」所導致的意外,就是「逆向行駛」、「未保持安全距離」、「超速行駛」。一字說穿,就是要「快」。

「快、狠、準」或「快、靚、正」成為不少現代人的生活模式或追求的方向,以最短的時間完成最多的事情。參考香港某旅行社的10天歐洲團,內容包括遊走六個國家、12處景點,這未免太過不可思議!「快」導致人停不下來,叫人不懂得「細味」,讓人無暇來欣賞、享受。在羅浮宮走上三天,大概也只能看到它內裡的點滴皮毛。怎能想像導遊所說:「你們可以入內參觀,大概三個小時在大門集合。」但最有趣是有遊客這樣回應:「三小時那麼久?我寧願多看幾個不同的景點!」

回到開車的題目上。意外的原因不僅是「快」或「趕時間」,更是關乎「態度」的問題。

在駕訓班,學員都需要練習道路駕駛。即使是第一次開車,我也知道路牌中以黃色大字所標示的60是車速的限制。誰知旁邊的教車師傅卻不斷的說:「加點油,再加點油。」隨後,師傅叫我看看儀表板說:「看,已過100了!也不是甚麼樣,你習慣開快,在考試時慢駛就一定過關。」違規、超速是問題嗎?至少在教車師傅的眼中,絕不是甚麼大不了的問題。試想,在學車的階段已給學員灌輸可超速的意識,在學員拿到駕照後還會遵守規則嗎?

在那一次(暫時也是唯一的一次)安全的駕駛經驗中,我堅持以法規下的行車速度來開車。結果,卻被後方來車響按「提示」,亦有不少尾隨車輛從旁超前,更有在道路中穿插的機車駕駛員,向我報以怪異的眼光,他們似乎以行動來提醒我,就猶如教車師傅所說的那一句話:「加點油,再多加一點……」

行車超速就是如此的「合理」,交通意外就變成這般的「平常」。

在台灣要累積安全駕駛經驗,看來不僅需要時間,還需要忍耐、包容和克制。原來擁有三年安全駕駛經驗是殊不容易,值得欣賞。

逆境下的重建與復和

雷競業教授 | 中國神學研究院天恩諾佑教席教授(神學科)、第一城浸信會義務牧師。雷教授以培育信徒建立觀察與反省的能力為己任。他的研究主要是環繞信仰與文化;探索昔日和今天的信徒如何借用世界的思潮來表達信仰;信仰又如何批判世界的思潮,從中思考信徒轉化社會文化和個人生命的可行途徑。著有The Beauty of the Triune God和《睇電影,學神學》(合著)。
05/11/2020

引言

世上的事情,叫我們擔憂的數之不盡,在很多香港人的眼中,過去一年多可算是香港歷史上其中一段最倒霉的日子:先是半年的反修例運動,然後是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延續了快一年,甚麼時候才有終結?可是,就算今次的病毒消聲匿跡,誰知何時又會出現SARS 3肺炎?[1] 政治上,林鄭月娥是否連任特首?若換一個特首,又可以改變現實嗎?香港的法治精神和其他核心價值會否全面崩潰?警權會否繼續膨脹?從大學到小學,眾老師教書時會否如履薄冰?另一方面,如果內地人不再來港消費,港人會否「冇啖好食」?北京政府會否唾棄香港,扶植上海或深圳取代香港的位置?無論你在政治上是藍是黃,是專業人員或是販夫走卒,都總有很多「如果」,叫人晚上無法安枕。

 

疫情讓一切改變

我們活在一個富庶、高效率又資訊發達的社會,富庶讓我們以為用足夠的資源就可以解決一切問題,效率讓我們急求今日的結果,資訊讓我們知道很多可以威脅我們生計或生活方式的事情,也有很多或許可解決問題的方法。但知道了資訊又如何?經過《逃犯條例》所引起的各種爭吵,我們發覺原來各人基於不同的資訊,對同一事情可以有相反的詮釋,大家都在傳揚符合自己立場的資訊;愈多的資訊帶來愈多的爭吵。我們也發覺無論科技如何進步,都無助於解決社會問題的效率,因為科技並不能馴服人們心中的敵視和意氣。

新冠肺炎的出現,使香港人一向誇口的事情,忽然成為恐懼的來源。本來政府誇口能背靠祖國是香港經濟發展的點金術,但祖國的疫病來到香港,兩地的人流忽然接近停頓,而很多香港人對北京政府愈來愈反感。本來香港以一個國際城市的身份自豪,當疫病全球大流行之初,港人頓有四面楚歌之感,眾多中產的家庭趕快把在西方國家讀書的兒女接回港,看似安全的地方原來也不安全;到今天,《國安法》令不少港人感到香港更不安全,又紛紛想辦法移民到西方國家。到底世上有沒有安全之地?前一陣子,熙來攘往的飲食購物區變得冷冷清清,現在限聚令放鬆了,終於可「食番一餐」;但誰知會不會有第四波疫情?「變幻原是永恆」不再只是一句歌詞,而是無法逃避的現實。

 

後現代經濟影響如何衡量生命

早在1848年,馬克斯已預言資本社會的命運:「所有牢固的事情都溶化成空氣,所有神聖的都變成庸俗,而人們終於要被迫以嚴肅的心態去面對生命的真正景況,和人與人之間的關係。」[2] 馬克斯指出資本社會的本質就是弱肉強食,所有的傳統和關係都是一種工具,它們在利益的面前都要俯首稱臣,甚至隨時成為犧牲品。到今天的後現代經濟,[3] 社會結構比馬克斯的時代更複雜,競爭變得更多元化和白熱化。國家並沒有隨地球村的形成而消失,反而經濟競爭成為國家民族主義的一種工具,教育的目的是為了提高國家和個人的競爭力,而不是建立甚麼君子賢人,競爭和比較成為生存的「硬道理」。或自願或無奈地,我們學會以成敗(或是個人、或是社會運動、或是國家聲望)來衡量生命的價值。

此外,簡約在今天已變成一種罪行,我們要不斷工作去累積足夠的收入去不斷消費,而我們不斷消費,就創造機會讓別人可以不斷工作,而別人的消費就創造了我們不斷工作的機會;如果我們有遠大一點的目光,世界上其實有無數的危機(威權政治、環保、貧富懸殊、家庭崩潰等)正呼召我們緊急的回應。可是,「忙」成為了我們的緊箍圈,既不享受,卻無法放下,或是忙著工作、或忙著遊玩。當疫情迫我們暫時停下一切時,我們才忽然發覺我們的生命和社會的所謂繁榮都是建立在這脆弱的根基上。

 

得力在乎平靜安穩而非勝負

《聖經》教導:「你們得救在乎歸回安息;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你們竟自不肯。你們卻說:不然,我們要騎馬奔走。」(賽三十15-16上)「平靜安穩」是學習到能以平常心面對人生的得失成敗,把人生的盼望放在上主身上,而不是在成敗、科技、財富或是政府之上。這是老生常談的道理,卻是知易難行。中世紀的信徒,常以默想死亡作為操練,原因不是輕看今生的努力,也不是對死亡有浪漫的憧憬,而是提醒自己,甚麼才是生命中真正寶貴和不可放手的事情,能留存到永恆。生命是一場遊戲,我們的責任是在有限的時間中盡力而為,至於我們能有多少時間、個人的成敗等,卻是在乎上主的主權。今天死亡已成為一個陌生的觀念,也許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大流行的陰霾中,正是信徒重新學習平靜安穩的功課。沒有人喜歡逆境,但逆境可能是我們需要的老師。

你心中有甚麼恐懼?威權政治帶來的鎮壓?北京的憤怒?黑衣人破壞社會秩序?疫症接踵而至?試想想如果這些都變成事實,你願意接受上主的安排嗎?你願意在這禍患中繼續信靠上主,繼續以盼望和愛心迎接每一天嗎?「騎馬奔走」的心態,就是想以計謀,以一己之力嘗試強行扭轉歷史,或是自我建造一個牢不可破的安全個人空間。以賽亞年代的以色列人,先知要他們學習接受亡國之痛是上主的心意,但最終上主還是賜福祂的子民。今天,我們是否也要學習放下絕對的安全感或是無盡的權益鬥爭?

「平靜安穩」不是要坐以待斃;而是不以勝負得失為生命中心,以跟隨上主的心意為我們的滿足。當以色列人面對國破家亡時,他們的信仰根基被各種悲劇所搖撼。以賽亞沒有給以色列人立即解難的秘方,反而多次指責以色列人欺壓弱者和敬拜別神;先知告訴神的選民,他們的際遇在上主手裡,急於以人為方法(包括拜別國的神明)去解決國家命運,只會弄巧成拙。他們要做的,是在他們能力範圍內行公義、好憐憫,信靠上主的憐憫,上主會按祂的時間,拯救以色列人。人能夠做的是盡我們的本份,而不是要操控自己的命運。

 

避免陷入後現代文化的誘惑

我們步入了後現代的社會。後現代文化傾向把一切真理的宣告都視為權力鬥爭的藉口,不相信有公平的大台,社會的傳統失去了穩定性,或被視為壓抑自由工具,或被政府騎劫作統戰工具,傾向把世界看成一個零和遊戲。後現代文化的引誘是把自我身份建立在鬥爭之上,彷彿要聲討一切欺壓我(或破壞我夢想)的敵人,才能顯出我的公義,我的價值不再是建造在一個固定的社會崗位上,而是建立在忠於某一理想或一種身份(民主戰士、性小眾、愛國戰士等)。忠於理想是一件好事,但如果我們時刻都為這理想申辯,把反對我們理想的人都看為鬥爭對象,那就容易跌入非人化的陷阱,把對方描繪為權大無情的惡魔,聽不到對方的恐懼和傷痕,看不到對方的渴想和善意。同時也把自己放在焦慮和戰鬥心情中,對世情的變化患得患失,終日不得安寧。

在這價值大混戰的時代,「平靜安穩」是出於我們對上主的信靠和忠誠。就算我們厭惡別人的價值觀,我們相信自己和別人在主面前都是罪人,明白衝動並不能成就主的工作。我們的責任是在言語與行為上,忠於上主,以仁愛的行動去叫罪人羞愧,以真誠的話語去挽回人心。別人曲解我們的言行,原是意料中的事,但要緊記自己的核心身份是上主的兒女,祂明白我們所受的委屈,祂也看見世上一切不公義的事情,到了時候,所有隱藏的事都要被揭發,所有惡行都要面對審判。不要讓一個主意或一個運動佔據了我們全部的心靈,要明白神的國度比任何一個運動的成敗更加廣闊。

面對科技與資訊爆炸性的發展,「黑天鵝」事件(難以了解和應付的重大突發性事件)只會增多,挑戰我們既有的安全感。在現代社會中,人的自我身份常建立在社會崗位上,民族、性別、職業等都成為自我認同的根基,容易把自己的社會角色偶像化,於是我們把自己的價值觀和安全感都建造在這些角色上。如果我們是勤勞工作建立了一生事業,便會覺得別人不努力賺錢就是遊手好閒的廢人,但我們心中的美善是否生命中唯一有價值的事情?也許我們期待的復原,是回到「獅子山精神」或是「馬照跑、舞照跳」的歲月,但那是否上主的心意?也許,我們更需要復「源」,回到的生命源頭,就是上主那裡,等候祂帶領我們走一條未行過的路。

我們選擇了自己在社會中的角色,這是好事,但也可以學習讓別人(特別是年青的一代)選擇不同的角色和價值;我們能否相信他們的路也是上主看顧的?能否以信任代替指責?縱然他們路上遇到的困難與喜樂,是我們無法了解和幫忙,我們也不需作審判者,在禱告中把他們的路放在上主的手中吧!香港整個社會,同樣可帶給我們很多焦慮,縱然香港明天要走一條與昨天不同的道路,也許經濟發展沒有以前這麼繁盛,也許言論沒有過去那麼自由,也許中港融合是一個未來30年也解決不了的問題;縱然這樣,我們願意相信上主的祝福仍然沒有離開這土地嗎?我們願意謹守自己崗位,祝福他人嗎?

 

結語

信徒在這個日益分化的社會中,更需要「馴良像鴿子」、「靈巧像蛇」。因著馴良,我們不會以惡報惡,也不會在窘境中隨意指控別人,盡量相信別人有善良的動機。也要靈巧,在心境中和實際行動中經常預備有突發的事情,在充滿衝突和變化的生活中聆聽上主微小的聲音,期盼在堅守真理和締造和平中找出一條共贏的道路。

 


參考資料

Harvey, David. The Condition of Postmodernity. Cambridge: Blackwell, 1990.

Jameson, Fredric. Postmodernism or, the Cultural Logic of Late Capitalism. Durham: Duke University Press, 1991.

Marx, Karl and Friedrich Engels. The Communist Manifesto. Introduction by A.J.P. Taylor. Harmondsworth: Penguin Books, 1967.

成依華。〈【武漢肺炎】世衞為疾病起名COVID-19 但專家認為SARS 2更適合〉。《香港01》。2020年2月13日。網站:https://www.hk01.com/即時國際/434153/武漢肺炎-世衞為疾病起名covid-19-但專家認為sars-2更適合


[1] SARS是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的英文縮寫,SARS 1可泛指2002至2003年間,在亞洲地區爆發的非典型肺炎疫症;而國際病毒分類學委員會則把今次的新型冠狀病毒命名為「SARS-CoV-2」,有專家稱這疾病的名稱可以是SARS 2;SARS 3,則是未來有可能爆發的類似疫症。參成依華:〈【武漢肺炎】世衞為疾病起名COVID-19 但專家認為SARS 2更適合〉,《香港01》,2020年2月13日,網站:https://www.hk01.com/即時國際/434153/武漢肺炎-世衞為疾病起名covid-19-但專家認為sars-2更適合

[2] “All that is solid melts into air, all that is holy is profaned, and man is at last compelled to face with sober sense, his real conditions of life, and his relations with his kind.” From Karl Marx and Friedrich Engels, The Communist Manifesto, intro. by A.J.P. Taylor, (Harmondsworth: Penguin Books, 1967), 83.

[3] 參David Harvey, The Condition of Postmodernity (Cambridge: Blackwell, 1990)。後現代經濟有時也被稱為晚資本主義,參Fredric Jameson, Postmodernism or, the Cultural Logic of Late Capitalism (Durham: Duke University Press, 1991)。

後現代主義? 絕對主義?

余創豪 | 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Arizona State University)教育心理學博士,專門於心理測量與統計學,亦是同校哲學博士,專門於科學哲學與歷史,現在是美國阿蘇薩太平洋大學(Azusa Pacific University)應用行為科學與數據科學教授。
20/10/2020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美國

理論上,美國是一個崇尚自由和多元化的社會,但近年來不同的政治黨派、宗教、種族、學派的衝突愈演愈烈,有人將此問題歸因於後現代主義: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有權發表意見,在相對主義底下,當所有想法都被視為同樣有道理時,那麼每個人都會堅持自己的想法。

筆者認為這是將問題過分簡化,首先,後現代主義並不等同相對主義;其次,如果每個想法都是同樣有點道理,那麼理論上每個人的想法都應該得到尊重和包容。但事實並非如此,許多人都認為自己絕對正確,而另一方是大錯特錯,甚至不應該在論壇中佔有一席之地。換言之,問題的真正徵結是絕對主義!限於篇幅,在這短文中我只能提出供以下兩個例子。 

以政教分離為例,美國基督教右派援引《美國憲法》,聲稱政府無權干涉教會或限制宗教自由,但很多時候他們無非企圖恢復自己的特權。另一方面,世俗主義者引用了同一部憲法,試圖從所有公共場所中清除基督教的影響。憲法和民權律師安德魯.塞德爾(Andrew Seidel)引用了歷史學家愛德華.吉朋(Edward Gibbon)關於在羅馬帝國時期宗教多元化的看法:「羅馬世界盛行各種形式的神靈崇拜,人們認為所有宗教都同樣是真實的,哲學家認為它們同樣是錯誤的,司法部門則認為它們同樣有實用價值。」賽德爾說,大多數美國開國元勳都同意吉朋的觀點,因為他們認識到宗教可以被利用去謀取政治利益,所以要確立政教分離的原則。

像歐洲中世紀般設立國教或者將思想定於一尊固然是有問題,但羅馬帝國的宗教多元化豈不是和自由主義者的理念接近嗎?但賽德爾似乎認為所有宗教都同樣是錯誤的,故此即使在多元社會中宗教也應該受到摒棄。那麼,到底這是一元還是多元呢?

另一個例子是在學術界,粗略地說,在社會科學中,研究方法有兩種:定質(qualitative)和定量(quantitative)。在前者,資料類型為文本,資料來源可能是檔案、訪談記錄、個人觀察……等。在後者,資料類型為數字,數據來源可以是實驗、調查、統計記錄……等。在學術界,有些定質和定量的研究人員無法和平相處,定質研究人員不喜歡定量方法處於主導地位,從而提倡方法論的多元主義(Methodological Pluralism)。驟眼看來,這是一個用意良好的主張。

作者的專業之一是心理學,不少早期的心理學家都依靠定質方法來發展其理論,他們並沒有使用統計數據,例如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榮格(Carl Jung)、馬斯洛(Abraham Maslow)、奧爾波特(Gordon Allport)。由衷地說,我十分欣賞他們從分析個人經驗和文本中獲得對人性的洞察,筆者的另一個專業是哲學,哲學亦是通過觀察、體驗、反思而取得真知灼見。但是,當我要求人提供更多數據來支持一些有爭議的觀點時,有些人卻認為只能使用定質方法來解決一些學術問題。

事實上,我在許多研究項目中都使用混合方法(mixed-method),亦即是同時採用定質和定量的研究方法。如果我們真的擁抱方法論的多元主義,那為甚麼某些問題一定只能夠用定質方法去處理呢?

當我在亞利桑那州立大學工作時,我的一名前博士生是定質方法的「鐵粉」,他批評說統計方法太「容易」,並說統計方法是基於過時的哲學,他還批評說我思維狹窄,說我只是從自己的學科去衡量所有事情。簡言之,統計學可以休矣!那麼,到底這是一元還是多元呢?

後現代主義並不是洪水猛獸,真的會摧毀自由民主社會基石的是不自覺的絕對主義。

再思政教分離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9/06/2020

教會與政治的關係好像鐘擺,在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取態,若即若離,但往往過猶不及,很難合乎中道,作為教牧和信徒領袖很多時對政治和社會的情況亦未必十分熟悉和了解,加上大家的分析和判斷不同,於是不少回應亦容易變得比較主觀、情緒化及十分表面。除了89年的六四事件之外,能觸動全港教牧和信徒,大家同心一致地積極上街和登報表態的事,便再沒有出現過。

自從上世紀70年代的洛桑會議之後,傳福音與社會關懷應兩條腿走路已漸漸得到福音派教會的認同。不過,不少人心目中的社會關懷,其實仍只限於在醫療、教育和社會福利等服務性的範疇,特別是參與一些扶貧救急、關心弱勢社群的事工,但卻很少去觸及醫療、教育和社會福利的政策,情況有點像在戰亂地區從事醫療及人道關懷的機構,要盡量避免就政治問題表態,以獲取政府及當地不同派別、甚至敵對的種族或軍人信任,爭取繼續參與醫療及救援工作的空間。較為例外的是教會一向比較關注家庭倫理及道德的議題,因此,就著反對色情物品、反對賭博及反對同性戀運動等議題,很多教牧和信徒都比較樂意參與和表態,甚至對政府說不。

雖然有些教會和領袖一直堅持要守住所謂政教分離的原則,但凡涉及政治(特別是政府的政策和選舉等事務)皆避之則吉。不過,如何為政治劃界則沒有甚麼客觀的標準,而對一些人來說,凡是會引起弟兄姊妹之間有爭議,或與中央和特區政府、以及某些政治團體有關,甚至會與政府有不同意見的事,最好都不講為妙,避免衝突、避免捲入政治和社會爭議的漩渦是一個重要的考慮,並強調教牧應以宣讀《聖經》、勸勉、教導為最重要,甚至是唯一的工作。不過,一些堅持政教分離的教牧卻不介意與政府高官和議員等政治人物交往,甚至喜歡標榜與他們的關係,以及邀請一些基督徒的議員高官出席聚會和分享,似乎政教分離只是議題上的分離而不是關係上的分離。

由2014年的雨傘運動到去年開始的反修例運動,對教牧和信徒有關政教分離的看法帶來強大的衝擊,而當中所謂黃藍之間(反對政府和支持政府)的矛盾更日趨嚴重。不過,這次的矛盾其實已不能簡化為政教分離的爭拗,更重要的是政治立場的分歧是體制內改革還是體制外抗爭的路線分別。一直以來,一些強調所謂政教分離的教會及機構,其實與國內和香港政府的官員和議員都有不少接觸和對國內的需要作出慈善捐獻,以贏取官方的信任及方便在國內進行不同的事工,服侍有需要的群體;而另一派則堅持教會應擔任守望者的角色,與政府保持距離,以便可以更放膽地批評及督責。

從另一角度看,不同教牧和弟兄姊妹的政治立場有點像晚清時期的維新派和革命派,涉及大家對當時的社會政治情況的評估,是與當權者在合作中謀求改革,還是為了追求理想中的制度而不惜流血抗爭。在政治上是保守還是激進,往往是對現況不同評估後的策略差異,難分對錯,而是個人的選擇和取向。但不幸的是有時一些教牧和弟兄姊妹,很快便將一些不同的策略上綱上線為真理問題,並且很快/很容易將對方定性為假先知、向巴力屈膝、被人統戰或有外國勢力支持等等,更要逼人表態。當然,我們明白有人會滲透教會(特別在人多的大教會),但對於和自己有不同政見的教牧和領袖,不應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暗示對方背後受其他人收買或操控。

政治並非教會的首要使命,而教牧和信徒對政治形勢的分析和應用何種策略亦不是專家,就筆者所接觸的基督徒官員、議員及從政人士,無論建制派或泛民主派之中,也有一些對香港很有愛、很有心的人,彼此政見雖然不同,但不見得就是只追求個人利益的「政棍」。無論採取任何政治立場,最重要的是明白作為基督徒的行事為人是跟隨我們的信仰,而不是任何的政治黨派或立場,不要因為政見不同而隨便定別人的罪、以及和不同政見的弟兄姊妹割席,信仰原則應與我的政治立場適當地分離,當我們的政治立場凌駕了我們的信仰、教義和肢體關係,也是我們應提高警覺,深切反省的時候。

洛桑會議

第一屆洛桑會議於1974年7月在瑞士洛桑市舉行,有來自150個國家,超過2,300多位不同宗派的人士,包括神學家、宣教學者、宣教士及平信徒領袖等參加,而會議的主題是「讓全地聽到祂的聲音」(Let The Earth Hear His Voice)。會議讓與會者看見普世宣教的重要。

選舉其實並不神聖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9/11/2018

  過去幾年因為爭取行政長官普選的問題,香港社會陷入了很大的撕裂,在雨傘運動好像無功而還,再出現人大就宣誓釋法和政府DQ了幾位議員,對民主運動帶來了沉重的打擊,也令不少人加深了無力感。筆者支持建立一個公平公正,透過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向市民問責的制度,不過,筆者並不贊成將是否有普選,視為香港有沒有希望的指標,因為,即使有普選,並不代表一定可以選出一些優秀及無私的行政長官和議員,而沒有普選,並不代表我們便只能任由統治者魚肉。

  沒有任何制度是完美的,因為有人的地方便有問題,以公平民主方式選舉產生的管治者,當然應該比世襲的昏君或以武力奪權的獨裁者來得好,不過,當社會出現危機、經濟情況欠佳的時候,選舉亦容易成為別有用心的人利用群眾的不滿情緒,推動極端政策的機會。希特拉經選舉產生固然不在話下,而以向全世界推銷民主為己任的美國,亦會選出特朗普之流的人物,大家便應明白,民主制度固然重要,但人民的素質同樣重要,社會不會因為有了民主制度就會成為烏托邦,有積極培養人民的素質,社會的發展才有希望。

  經歷過香港多年來的選舉,以及觀看其他國家不同的選舉,大家應可以發現,所謂選舉其實並不神聖,很多時只不過是人力、財力、策略和宣傳的比併而已,加上香港在比例代表制之下,只要對準幾個百分點的選民,贏取他們支持,基本上毋須理會其餘九成多的選民。於是,究竟議員是反映大眾還是小眾的意見?有時的確耐人尋味。

  走筆至此,未知大家會否對選舉和投票有點意興闌珊?其實,大家最需要改變的也許不是對選舉的參與,而是對選舉的期望。筆者多年來都留意選舉的情況,也積極投票,其中一個重要的信念就是:投票不是要選出最好的議員,而是要阻止最差的當選。因為,既然有選舉,就必定有人會當選,投票除了是對一些理念相近的候選人表達支持,也是要對看不順眼的候選人說不。

  作為基督徒,我們明白人性的軟弱和限制,不會亦不應將對未來的期盼,過份投放於選舉帶來的改變。《聖經》沒有為最理想的政治制度提供任何模式(可能根本就沒有),《聖經》能為我們提供的只是一些管治者應有的態度(例如應賞善罰惡,使作惡的懼怕;以及既不偏護貧窮人,也不看重有權勢的人,總要公平待鄰舍等),至於這些原則如何在政治現實中體現,不能單靠制度,也要靠當事人的態度。

  有人說選舉令人謙卑,因為無論候選人是何出身,在拉票時總要放下身段,聆聽群眾的意見,或是假意、或是真心地作出種種的承諾。當然,「失憶」也是不少人當選後的常有表現。不過,一些意見和想法,曾經提出總比完全沒有機會提出過好,而且有白紙黑字、聲音影像為證,當事人就算無心兌現承諾,也總要做點功夫安撫選民,以免下次選舉時被人算賬。因此,有選舉總比沒有選舉好,而要求候選人問責的人數愈多,他就愈要花多些心機做一場好戲。

  在目前香港政治陣營只籠統地分為建制和泛民時,若在全港性選舉,大家仍然有機會在自己支持的陣營內,選擇在不同光譜下的團體或個人,原則上可以盡量選擇與個人理念較接近的候選人。但在個別區域的補選,形成了單議席單票制的情況下,而自己較為支持的候選人卻沒有參選,有時的確令人十分煩惱,有投也不是,不投也不是的矛盾。其實這也是時候去反思,投票究竟所為何事?

  投票最重要不是選擇最好的人,而是要阻止最差或與自己理念不符的人當選。而個人的理念往往不只一個,在候選人眾多的政綱裡面,我們要排好優先次序,按個人的判斷,究竟香港當前最嚴峻或需優先解決的是甚麼問題?是政制、房屋、教育、創新科技、婚姻家庭、還是倫理道德問題?投票從來涉及一籃子的考慮,不要輕易被一些簡化了的議題所蒙蔽,選民是要努力做功課去審視各候選人的。投票不單是期望社會變好,也要阻止社會變壞。

不要習慣綜藝節目的不公

13/11/2017

電視節目,往往反映一個地方處理事情的方法。以競賽類的節目為例,香港的比賽一直講求公平公正,但近年的發展出現了很多古靈精怪的情況,例如早前香港小姐選舉,最後要出動「DO姐」出動決定勝敗,不少網民質疑有關事件的公平公正性。

綜藝競技類節目,我們尚且追求公平,這是香港的人文素質的表現,也是社會對規則的追求和執著。但反觀現時內地不少類似的綜藝比賽,不論是唱歌、跳舞,參加者、評判隨時棄賽,或者在比賽中做不君子的行為,甚至節目的編導,隨時因著不同原則更改規則。可是內地觀眾一邊罵又一邊看,變相接受了這種無客觀規則的狀態,甚至習慣到一個地步,會討論何時節目組會為了收視,做不同的小動作,愈是古怪愈是正常,甚至會被視為奇招而得到不少的節目爭相效法。可見大眾文化的產品,其實反映一個地方民眾的心態和價值觀。

我們理應對類似的節目有敏銳的觀察。面對不公的情況,不應因為這只是個綜藝節目,就降低我們對規則/制度的要求,否則到最後,當我們習慣了黑幕,不去正視它們,不去定立規則,就可能有天像文章《習慣說》中的孩子一樣,習慣了問題,就不再想辦法去解決了。

與精神病康復者同行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
13/11/2017

根據《香港精神健康調查2010-2013》,本港年齡介乎16至75歲的華裔成人當中,一般精神病的患病率為13.3%,而醫管局每年治療的精神病患者人數,由2011至2012年度的187,000人,增至2015至2016的226,000人。[1]精神病已成為香港的都市病,我們身邊的家人、朋友、同事甚至自己都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精神病的困擾。

基督教愛協團契(下稱:愛協)是一所服事精神病康復者的基督教機構,自1989年,由一位精神病康復者及院牧開始發展,至今已有20個小組,分散在香港各區聚會。除一般康復者小組外,亦有專為青少年而設的青少年組,及為康復者家人而設的家屬組。愛協的小組如一般教會團契相似,有祈禱會、詩歌敬拜、及不同主題的週會。機構的程序幹事王錦洪先生表示,小組的目的是讓組員能在一個安全舒適的空間彼此分享,互相支持。小組內雖然有導師及義工的協助,但愛協小組的宗旨並非由上而下的導師主導,而是由組員出發的互助模式,期望組員之間彼此建立關係,互相關顧。

康復者不是一個個案編號,而是活生生的人。王先生表示,愛協關注的是組員的全人關顧,因此機構內有不同跨專業的工作小組,為組員提供身心靈社四方面的服務:由精神科醫生、護士、職業治療師及社工等專業組成的輔導組,為有需要的組員召開跨專業的個案研討,提供意見協助他們面對困擾;又有由牧師帶領的靈牧組,關心組員靈命層面的需要;亦會舉辦不同的戶外活動及興趣班讓組員發展社交及專長等。

Tony是一位謙虛有禮的愛協組員,他在22歲時精神分裂症病發,康復後在職業治療師介紹下在愛協做義工,之後二十多年來一直參加小組。Tony在愛協中感受到同工及組員的關心,因為小組組員都是康復者,能容易明白到大家面對的困難及處境,他更感謝愛協的輔助就業安排,介紹他到一所長者中心擔任活動助理的工作。除了愛協小組外,Tony亦有參與一般教會的聚會,教會弟兄姊妹亦知道他是康復者的身份。因為病患帶來的限制,讓他自覺能力比其他人不足,而弟兄姊妹亦難明白康復者受精神困擾下的處境和感受,所以他坦言在教會內感到自卑及孤單。與此同時,他亦有參與一個專為傷健人士而設的崇拜,可能因為參加者各有不同的限制,這反而令他感覺更為安心。

Tony的分享值得我們反思一下,到底教會是否能成為一個讓精神病康復者安心的地方呢?愛協同工王先生指出,香港教會普遍對精神病缺乏認識、未能牧養到精神病康復者,未能讓他們感到被重視,而慢慢流失。王先生慨嘆有時連向教會借地方開小組也遇到困難,因教會擔心組員最終留在教會的話,教會未必有能力牧養到他們,而會眾亦未做好準備接待他們。

明光社

社會人士普遍對精神病感到陌生,有見及此愛協定期舉辦名為「飛越迷牆」的認識精神病講座。Eppie六年前參加了「飛越迷牆」課程,及後更擔任愛協義工,參與康復者小組負責帶團契週會、關心組員的工作。起初她也不懂如何關心小組組員,幸得經驗豐富的愛協同工帶領,才一步一步學習有關的技巧。對她來說,康復者都是一群純真可愛的朋友,有時他們說話會比較跳躍,但你只要用心聆聽,說出他們想表達的重點,他們就會很高興,因為你能明白他們的感受。Eppie認為做義工是一個自我學習的過程,她十分認同愛協組員互助的模式,因為她觀察到小組內組員的互動,才能令康復者得到最大的幫助。

教會的大門應該是向所有人開放,歡迎任何人進來認識神,但因著對精神病的誤解及陌生,大家有意無意間會避開了與精神病人及康復者的接觸,讓他們更感到被社會孤立。王先生提醒我們首先不要取笑他們,以包容尊重的態度來接納他們。他表示康復者的思想會比較負面,我們回應時不要將自己的想法加在他們身上,宜利用同理心作出適當回應。王先生強調愛協並不是要成為一所精神病康復者的教會,他們的目標是讓康復者融入一般教會當中。因此,愛協十分歡迎教會邀請他們主領有關精神健康的崇拜、主日學及專題講座,增加弟兄姊妹對精神病的認識,協助教會成為一所能接納、牧養精神病康復者的教會,讓康復者能融入教會,並建立良好的教會生活。


[1] 香港政府食物及衞生局,《精神健康檢討報告》(香港:香港政府食物及衞生局,2017),頁3。

 

性別制度

李卓乘 | 明光社項目主任
28/08/2017

「性別承認制度」牽涉的問題十分之廣。在開始討論之前,我們先要理解性別制度與性別政治中常提到的生理性別(sex)與社會性別(gender)的問題。

社會科學家常將性別區分為sex和gender;前者指生理性別,表示男女先天的生理差,後者則指社會性別,泛指社會上的性別角色、性別表達、心理性和性別倫理等。性別政治中不同議題的衝突,其實都可歸結為各方對sex和gender看法的基本差異。總體來說,擁護家庭和人倫價值的一方認為sex先於gender,而且兩者有很強的連續性;反對一方則要麼主張sex和gender不具連續性,或者相信gender先於sex,認為社會對性別的看法限制了科學發展。

然而,在社會出現上述有關sex和gender爭議前,政府和各類機構早已有一套收集大眾性別(sex)資料的技術和法律;我們在這裡會稱這種方式為「性別制度」。

性別制度的功能

性別制度存在於社會各個層面,可謂無處不在,總體上它有以下功能:

1. 規劃和策劃
宏觀來說,性別資料在制定政策、城市規劃、計劃投資策略和設計服務方面均有不可估量的價值。例如掌握男性和女性的人口分佈,再比照男女常見疾病,政府和各醫療機構就能在一定程度上預測未來的社會需要,從而制定相關政策。市區和商場的規劃亦必然會參考該區的年齡和性別分佈,這樣才能引入相關的社區設施和商店。而不少行業,例如保險業,都會特別針對男性顧客和女性顧客設計商品。在某些情況中,人們必須掌握性別資料才能履行法律的要求,例如《建築物(衞生設備標準、水管裝置、排水工程及廁所)規例》就規定各類建築物的男廁和女廁數目,對應地點內的男女人數。[1]

2. 隱私與安全
男性和女性有不同的私密部位。人們對異性向自己裸露身體會有不安和不適應。男性向女性裸露身體更會令女性感到受威脅,有關裸露行為亦可能會構成性騷擾或「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等罪行。[2] 故此,將男女區隔的設施,例如設立男、女廁所和更衣室等,是有其必要性的。進一步說,香港現行的性罪行,例如強姦罪和猥褻侵犯罪等,均對男女有不同規範,與之相應的罰則亦有不同。這同樣是考慮到兩性對隱私與安全的不同要求。以上種種,均需要相關機構掌握清晰的性別資料方能制定政策和實行。

3. 身份識別
大部份人的性別,憑其外觀旁人總能一眼看出,而且由於性別特徵難以改變,故性別資料常用在身份識別上。假如執法人員要搜尋失蹤人士,知道對方是男性的話,就能立時收窄搜尋範圍,到男士較有可能出入的場所,尋找該失蹤人士。因此,性別資料常是辨識身份的主要參考之一。

4. 人權
性別資料亦與平等權利息息相關。大部份體育競賽都分為男子組和女子組,這是為了讓男性和女性都有平等的獲獎機會。一些紀律部隊的遴選準則對男女也有不同的要求,這也是顧及男女的先天差異。性別資料更告訴我們社會中兩性平等的實況。例如,我們能從DSE成績的統計和大學生的男女比例等數據中,反思現有學制有沒有對任何一個性別不公平,其他職業方面的數據亦能提供這方面的資訊。不少婦女團體就常以男女薪酬的差異,控訴社會存在「玻璃天花板」,這類性別不平等的現象。根據《性別歧視條例》,僱主如基於求職者的性別,給予較差的待遇,便有可能構成歧視。以上種種,在沒有性別資料情況下將難以討論及執行。

5. 教化功能
任何法律或社會制度都具有教化功能,它告訴市民某些事情和某些價值,這種教化功能對小孩子影響深遠。就性別制度而言,它教育人要尊重異性,要和異性保持適當的身體距離。它更教育人認識自己,明白自己作為一個男生或女生,有甚麼潛能和限制。

要發揮上述五項社會制度的功能,就必須記錄準確的性別資料,即記錄下來的資料,是大眾的sex而不是gender。而性別制度本身,亦承認了sex先於gender的說法。假如生理性別對人的行為和發展毫無影響,一切都是後天由社會建構,那麼試圖以生理性別的數據制訂社會發展模式和作出各種規劃,就是白費氣力。又假如,人際間的隱私界線不受生理性別影響,而是由性別表達和心理上的性別認同來決定,那麼一個有陽具但自覺為女性的人進入女廁就毫無問題,反而是那些感到恐懼的生理女性應該被「再教育」。

 

性別承認制度及相關的討

  1. 在性別制的脈中討性別承認法

「性別承認制度」事實上就是容許部份人更改自己的性別資料,從而讓他/她們享有異性的法律地位。故此,除非社會要和行之有效的性別制度徹底決裂(這也是一些激進份子提倡的),否則若設立性別承認的法例,就必然要將它放在性別制度的脈絡中處理,並以該法例對性別制度所產生的影響衡量各種立法形式的得失利弊。若該法能夠完善現行的性別制度則是好事,若它削弱了現行的制度則是壞事。遺憾的是,在2017年政府推出的諮詢文件完全缺乏對現行性別制度的探討,更混淆了有關性別的各種概念,文件中提到:[3]

「某人被世人期望以之生活的性別,通常稱作該人的『先天性別』(natal gender)或『出生時被指定性別』(assigned gender)」

顯然,性別(sex)會影響世人對某人的期望,但這期望並不構成性別本身。性別是影響個體能力、興趣和發展的構成(constitutive)要素;不論他者有何期望,性別都對個體有很大影響。[4] 故此,除非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認為,社會完全沒有因應兩性先天發展和需要的不同來訂立性別制度,否則文件缺乏這方面的探討,實在令人失望。

  1. 變性人與跨性別者

雖然性別重置手術無法改變大腦結構,但能令人在一定程度上模仿異性的身體,因此性別重置手術確實會令性別制度出現缺口。例如,一名男變女接受了性別重置手術重建了陰道,而他被另一男子「強姦」,若受害者維持男性身份,則無法控告施暴者「強姦」,因為強姦罪只適用於男對女。這情況亦會出現在其他性罪行中。又例如,一名女變男接受了性別重置手術重建了陰莖,若她以女士身份進入女更衣室,則其他女士同樣會感到不安。換言之,性別重置手術改變了一個人的外觀和私密領域,從而影響了性別制度中「隱私與安全」及「身份識別」的功能。在現今社會中,因患上性別認同障礙/性別焦躁症而選擇變性的人逐漸增多,社會其實要作出某些改變,以應對這種變化。

在此,我們必須區分兩類相似但實質極為不同的人,即變性人(transsexual, TS)和跨性別者(transgender, TG)。前者渴望sex的轉變,後者只渴望gender的轉變。一般而言,人們統稱他們為「跨性別」,但這過於籠統。變性人因患有性別焦躁症,身體的生理與內心認知的性別不一,他們的不安感是源於對身體的不適應和厭惡,極度渴望改變身體以使兩者一致。但不是所有患有性別焦躁症的人士都會選擇接受醫學治療,[5] 部份跨性別者本身對身體沒有太大不安,他們因為文化或其他原因而渴望自身性別與身體脫鈎。換言之,變性人渴望且尋求身體的轉變,跨性別者則只希望不受身體束縛。

我們常在媒體中聽到關於多元性別或性別流動的言論,通常來自跨性別者,變性人則一般只希望最大限度地融入異性身份,對自己是變性人士的事實盡量低調。

  1. 性別承認制度的對象

不難看出,跨性別者要求性別與身體脫鈎,尋求的是性別制度翻天覆地的改革。如要滿足他們的要求,性別承認法未必是最合適方法,也許立法禁止收集性別資料會更直接。變性人才是性別承認制度的對象,他們面對的才是社會現時需處理的問題。只有接受變性手術才會產生私密領域轉移的問題,而變性人則是變性手術最主要的對象。

性別承認是要在回應變性人的需要與維持性別制度之間尋找一個平衡點,在討論性別承認的議題時,我們需要耐心和智慧,並必須先清晰了解誰是真正的持份者及其需要。

 

(本文原載於第116期〔2017年9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香港法例第123I章《建築物(衞生設備標準、水管裝置、排水工程及廁所)規例》。

[2] 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48條「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

[3] 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諮詢文件:第1部分 性別承認》(香港: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2017),頁11,網站:https://www.iwggr.gov.hk/chi/pdf/consultation01.pdf(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4月4日)。

[4] 請參閱以下文章,了解兩性大腦結構的不同及腦部結構如何影響兩性的發展,文麗兒:〈男女腦不同〉,《燭光網絡》第114期(2017年5月),頁8–11,網站:https://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男女腦不同(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4月4日)。

[5] 《用得其所 跨出明天——對香港設立性別承認制度之意見書(公眾版)》(香港:香港性文化學會,2017),頁7–8,網站:http://www.scs.org.hk/downloads/用得其所跨出明天.pdf(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4月4日)。

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11/08/2017

自從香港於2011年5月1日正式實施《最低工資條例》以來,香港仍有不少人指出最低工資對香港有相當不利的影響。例如最低工資會扭曲市場機制,因為最低工資在某些行業過高了,在某些行業卻是過低,這種做法只會讓社會資源出現錯配。最低工資另一負面影響便是增加了僱主的營運成本,削弱香港僱主的競爭能力,特別是香港的中小企業或服務性行業,為了降低成本,最有可能便是向「人」下手。而當僱主面對最低工資,他們比較願意以最低工資去聘請有經驗的工人,令年輕工人完全失去就業機會。

事實上,最低工資真的會增加失業率?引致社會資源錯配?甚至成為年輕人失去就業機會的罪魁禍首嗎?香港的最低工資於2011年5月推行,天主教香港教區教區勞工牧民中心便在同年8月出了一份《香港最低工資對中小企業的影響及探討其他影響經營的因素質性研究報告》,當中訪問了14間中小企,報告的結論是:「在深入了解十四間中小企的營運後,我們得出最低工資其實對大部份中小企影響不大,絕非外界般估計,最低工資會引起許多負面影響如失業率上升、中小企倒閉,這些統統都沒有在我們的調查中出現,所以,之前許多商會或僱主對最低工資存有恐懼,其實是過分憂慮了。其次,在我們調查所得裡面,導致中小企營運困難的各種原因中,僱主都認同是受匯率或通脹影響的來貨價,以及經常增加的租金,才是他們中小企的最大營運困難,而絕非最低工資的實施。故此,我們重申最低工資並非導致中小企營運困難的源頭,外間妖魔化最低工資會帶來中小企倒閉、失業率上升,絕對是誇大其影響,令最低工資成為代罪羔羊。」

開源節流一直是老闆需要做的事情,特別是大企業的老闆,因為他們必須向股東交代。2017年3月,滙豐銀行為了削減成本,香港IT部門有120人收到大信封。為甚麼是IT部門,因為編寫程式、網絡支援、網絡保安、維修自動櫃員機等工作都可以外判,而隨着互聯網日漸普及,愈來愈多工種可以減少。除了滙豐銀行大規模裁員,國泰航空於本年5月亦有行動,兩次一共裁減600名後勤人員。理由是因管理不善導致2016年的業績虧蝕近6億港元。雖然上述大規模裁員原因各異,但都與最低工資無關,而兩個大企業加起來的裁員人數,相信其他中小企如何努力裁員,都不知何年才可以追上。

至於資源錯配,坊間曾有謠言指出自從有了最低工資後,便請不到洗碗工人,有人以為洗碗的工作相當辛苦,因此認為在相同的薪酬之下,洗碗的工作便被人嫌棄。問題是,僱主只會付出最低工資給洗碗工嗎?有新聞報道指出,有一間位於中環的食肆,不惜包飲包食,以時薪約66元聘請洗碗工,這種薪酬比最低工資高逾倍,卻仍然招攬不到洗碗工。店主表示洗碗一職「較侍應難請,工作辛苦、長期要困在一個地方、工作環境濕熱、碗碟又重;而侍應人工與洗碗接近,工作時又可與客人聊天,相對更吃香。」洗碗工的工種的薪金一般比較高,是工作性質讓不少人卻步。

至於最低工資讓年青人失去就業機會?青少年失業的原因很複雜,沒有嚴謹的研究,而單憑揣測,難以證明最低工資是禍首。反而,根據上述食肆老闆的說法,青年人離職,不是因為有最低工資而令老闆不給他們機會,而是他們的父母捨不得他們辛苦力勸他們辭職。而根據香港青年協會在2013 年 8 月所發佈的一項「高不成、低不就」調查,當中發現年輕人不了解自己的性格和能力,出現了職位錯配。另外,也有不少年青人因為欠缺工作經驗而找不到正職,在最低工資還未實施之前,絕大部分人一樣因著欠缺工作經驗而找不到正職。另外,香港的工種選擇不多,讓不少年青人找不到有興趣的工作也是一個重要因素。

說到底,從2011年的28元到2017年的34.5元。香港工人的最低工資沒有高了很多,卻一直被不少人質疑,彷彿這條例有多邪惡,讓香港失去競爭力。其實,《香港最低工資對中小企業的影響及探討其他影響經營的因素質性研究報告》中提到「受訪中小企僱主們都認為,相對最低工資的影響,租金上升和來貨價上升才是其經營困難的原因。在租金方面,受訪僱主都認為租金的升幅已達不合理的水平,每次續約的租金升幅均會對他們構成沉重壓力,甚至可直接令他們結業。」

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可悲的是香港沒有一個公義的環境讓努力的人得著當得的工價。商人賺取利潤是沒有問題的,不過,當企業獲得暴利而工人又無法合理地分享成果時,市民大眾對這種不公義情況的不滿便會愈來愈大。

曾經刊載於:

獨立媒體,2017年8月11日
 

社關龍門陣:誰的火棒誰去接之社關三種情

明光社20週年講座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0/07/2017

明光社20週年講座──誰的火棒誰去接之社關三種情,已於6月29日晚上假旺角浸信會舉行。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先生為講員,香港聖公會諸聖座堂座堂主任范晉豪牧師及青年信徒鍾泰來先生為回應嘉賓,分享了他們在社關路的經驗及看法。當晚氣氛愉快,與會者亦於互動環節踴躍發問,討論熱烈。

志森在明光社服侍18年,坦言信仰本身是窄路,有很多挑戰,社關的路並不易走。對明光社而言,面對小眾的網上媒體、激進的同志運動、逆向歧視加劇、信徒面對朋輩與世俗的壓力、支持與反對的人士強烈對比等多種挑戰,要將炙熱的社關火棒傳承下去,志森認為應交棒給對社會需要有負擔、不怕孤單、願意突破自己及接受挑戰的弟兄姊妹。一代不同一代,志森亦盼望社關之路有不同氣質的人一起參與及同行,寄望接棒人「能堅毅、敢言、宏觀、憐憫及真誠,並且不固執、不衝動、不自大、不濫情及不自義。」

范牧師認為教會非俱樂部,而是上帝恩典的發射站。教會開放給信徒聚會,不單要向有需要的人士給予幫助,同時亦應讓教友有機會實踐及學習,將耶穌留下的大使命,一代接一代傳下去關心這世界。傳承如田徑接力,對范牧師而言,各有特質:負責第一棒的爆發力要如子彈,當仁不讓,應做就做;第二棒則是調節失誤,應是強於溝通及復和;第三棒應強於堅持,可於漫長之路上繼續前行;而最後第四棒,亦應強於信念,往前超越所有難關及障礙。

對文化及社會學有研究的泰來,同樣以田徑接力來比喻傳承,但他認為除了接下一棒的人有責任伸出手來接棒外,交棒者亦應放手,以令交棒過程順利,應細思表達及溝通的方式,以令新一代易於吸收及接納。眼見不少年青信徒在價值觀上「示弱」,泰來稱會為他們痛心,因為他們雖然會參與社關,但卻不關注敏感的政治議題(如性別),將社關「割裂」了。由於牧師、導師、執事都不懂回答,不能回應社會發生的事,唇亡齒寒……這不止是明光社,而是教會接棒的問題。

正如志森末後分享所說:「值得大家關注的議題有很多,大家可參與不同的機構去了解……接棒,同路人很重要,可在身邊互相鼓勵,可令過程輕鬆很多。」盼望討論能喚起更多教會及弟兄姊妹關心社會,同時坐言起行參與社關。

 

 

禮崩樂壞,專業失靈,比撕裂更傷害香港

陳永浩 | 恒生管理學院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
30/03/2017

特首選舉完了,有人看到欽點,有人認為美夢被打破了,又有人認為龍和道可能有個新意義,又或是撕裂繼續,甚或是對神級當選數字777有不同解讀。

很多人在整場選舉中都對「薯片叔叔」的文宣工作讚賞有嘉(筆者利申:雖是胡官的「fans」,不過無損對薯片叔叔的欣賞)。薯片叔叔競選初期的一段影片,當中「人人都係曾俊華」、「你想五年後的香港是怎樣?」及「由對立變成建立」等,更是當中的金句。不過筆者最感觸動的,還是那句「重新建立一個有規有矩的制度」。

老實說,禮崩樂壞,專業失靈,比撕裂更傷害香港。

在一個社會中,意見不同,各人鬧得火紅火綠,這並不是香港的專利,全世界都有之,見怪不怪。但在爭議之中,重要的是仍要有制度與規矩,讓社會還有一條軌道而行,不出亂子。香港長久以來所依賴的這條軌道,是社會對專業,或對政府公務員中立行事的信任。可悲的是這些年來,全都出了亂子。

無規無矩,自回歸以來已經是司空見慣。對於政府官員中的問題,也已經有太多人討論了。反而香港的「專業失靈」才真的叫人擔心。

專業失靈可以由兩方面去看。第一是「專業失德」——專業人士工作上玩忽職守,做不到其應有的專業表現或操守,與其獲得的專業資格或相關認證不相稱,如近年多宗電梯意外事件(不單只是最近的朗豪坊電梯意外),或是選舉事務處在特首選舉後遺失儲存約1200名選委及全港選民資料的電腦等事件,這些「專業失德」的事情,近年可謂司空見慣。這不單打擊了社會對相關專業的信任,更是影響大家對社會運作、制度監管的可信度。

不過,更高層次的破壞可是「專業地失德」:今日叫人最不齒的,是有些專業人士利用自己所有專業知識,明刀明槍的去破壞社會規矩,卻又能消遙法外,叫人無可奈何。這些事件,大至現任特首據報曾收受外國公司利益,卻自辯不需申報或繳稅;到城中的一位律師會前主席,非法自稱本為專業的「社會工作者」,又公然在不准攝影的法庭建築物內自拍,卻又可以全部置身事外,不被追究起訴,其本人更樂在其中,引以為傲。

這些「專業地失德」,實在比無心之失的「專業失德」更具破壞力,更使香港社會禮崩樂壞。如果新任特首真的想攪好香港,修補撕裂固然重要,根治「專業失靈」的問題,讓香港免於禮崩樂壞,恐怕更是優先。

曾經刊載於:

獨立媒體,2017年3月30日

多元就不成家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2/09/2016

一些支持性解放和同運團體近年在台灣推動所謂「多元成家」,簡而言之,就是要打破一直以來社會組成家庭的一些基本元素,包括透過婚姻、血緣、領養和姻親關係而形成的一種人與人之間的親密關係。在親疏有別的前提下,家人成為我們在時間、精力和金錢皆有局限的情況下,優先要關心的對象。家庭的出現是盡量令所有夫婦、兒童及長者在身心靈得到貼心照顧的最佳方法。政府的主要責任就是為家庭提供各方面的支援,以及為那些缺乏家人關心或家庭系統失效的一群提供額外的服務。

婚姻和家庭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任何有關婚姻組成條件的改動,其實就是動搖了整個家庭制度,現時有關婚姻在性別、年齡、人數和血緣上的限制,皆有其重要的考慮,不是隨便及單憑個人意願而作出的,一旦打開其中一個缺口,大家無法避免要面對就其他限制所提出的挑戰。若婚姻不應限制性別,那為甚麼要限制年齡、人數和血緣?若其他限制的改變必須社會充分討論和尊重大多數人的意願,為甚麼性別卻不需要?

社會上的家庭狀態有多樣性,除原生家庭外,亦有已婚、喪偶、單親、離婚和再婚的家庭,當然亦有不少因不同原因而單身的人士。但能夠形成一個家,其起始點都是由男女組成的婚姻關係,任何新的元素,甚至更多元素,都是對現有家庭制度的革命,甚至會帶來災難性的後果。

多元就不成家,大家不應隨便以某些政治正確、但內容空泛的人權自由口號推倒現有的家庭制度,今期《燭光網絡》會從不同角度剖析維護現行家庭制度的重要性,深願我們的社會不會將夫婦賴以互相扶持,兒童及長者獲得關心和溫暖的安樂窩,化作性解放和同運的實驗室,弄至家不成家!

聖經中的人倫關係反思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12/09/2016

從法律層面來說,把家人及親屬的定義界定清楚,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因為這牽涉到權益及義務。在現今香港,除了與子女或婚姻相關的法律責任外,在其他親屬關係上,即使沒有盡責,甚至「失職」,都不必受到法律制裁,頂多只是承受社會的輿論;反觀聖經的教導,卻比較著重親屬之間的責任。

聖經中的孝敬父母與教養孩童

在所有親屬關係之中,一般人最先經歷的關係應該是與父母的關係。神喜悅為人子女的看重父母,因此十誡要求為人子女要「孝敬父母」(出二十12),這裡所指的孝敬,甚至要求為人子女的,要以敬重神的態度來敬重自己的父母親。[1] 因此,即使那些只是咒罵父母的子女,按照摩西律法都必須被處死(出二十一15,17)。

或許曾被父母虐待的人會對此律法提出質疑,甚至痛恨這條律法。[2]人的罪性讓一些父母未能盡上本份,愛護自己的子女;同樣,墮落世界也出現了不孝的子孫,但這都不是正常的父母與子女關係應有的表現。在父母及子女的關係上,神一方面教導子女要「孝敬父母」,另一方面祂也教導父母履行他們的責任。除了基本的養育,父母要教導子女,幫助他們認識神,學習律法,讓他們可以行正確的路(箴二十二6)。父母教育孩子,可以有威嚴卻不能濫用權威,〈箴言〉中的父親就是循循善誘地教導孩子。《聖經》教導子女要凡事聽從父母,但作為父(母)的也「不能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西三20-21)。這裡表示為人父母對孩子「下達指令」時,要顧及他們的感受,從孩子的角度出發,以致不會對孩子造成傷害。

聖經中的順服丈夫與為妻捨命

除了父母及孩子,夫婦關係也是親屬關係中重要的一環。在舊約世界,女性地位較低,經濟不獨立,甚至要與別的女人分享丈夫,雖然神給予人類極大的自由,沒有即時打破這種不平等的制度,但在律法的設定上,卻有考慮到「弱勢社群」的需要,讓身為妻子的可以從丈夫那裡得到保障,丈夫即使再娶,也不能減少前任妻子的「食物、衣服,和性的需要。」(出二十一10)。[3] 到了新約,雖然保羅曾說丈夫是妻子的「頭」,要身為人妻的順服丈夫好像順服基督一樣(弗五22-24),但保羅也教導為人丈夫的要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甚至為她捨命,如同基督為教會捨命一樣(弗五25-28,33)。如果我們認為保羅對有關夫妻角色的教導是從以弗所書五章21節開始,那麼,說到底夫妻二人最終要敬畏的還是基督,夫妻二人要彼此順服。

聖經中的近親救贖

從上述經文,我們看到在親屬關係之中,通常是有能力及地位高的要負責保護及教導弱小,而弱小一方對善待他們的人則以敬重報答。除了父母及丈夫,《聖經》甚至提到親兄弟,叔伯,堂兄弟(利二十五49),又或是近支派的一些兄弟,[4] 當中有能力的要負責保護弱小的近親,擔當起「救贖」近親這一重要角色。他們的救贖工作包括為死去的兄弟立後嗣,免得死者的名字消失於以色列的歷史洪流中(申二十五5-6)。如果有近親變得貧窮,把自己賣作別人的奴僕,又或需要出售部份地業,他們必須把他們或他們所賣的贖回來(利二十五25,47-49)。不單如此,當有近親被人殺害,他們甚至要替他們報仇,殺死兇手(民三十五19)。[5]

基本上,現今信徒實在難以理解這一種近親救贖的制度,特別是為死者留後及報仇這種作為,慶幸的是現今的信徒不必遵守這些律法。不過,這是否說這些律法真的與現代信徒無關?

按照「救贖」的原文字根,救贖可以被理解為「社會公義的維繫者或伸張者」,[6] 同時,這制度反映了神對其子民的救贖行動之餘,亦同時反映了神與其子民的關係仿如親人一樣。[7] 因此,神拯救祂的子民,也希望在祂的國度中,又或是祂的家中,有能力的強者要延伸神這份救贖,保護及幫助社會上的弱小。有能力的信徒「要敬重供養那些無依無靠的寡婦……」(提前五3、8《新譯本》)而且,信徒對待教會中的弟兄姊妹,亦應該如對待家人一樣,「不要嚴厲責備老年人,卻要勸他好像勸父親;勸青年人好像勸弟兄;勸年老的婦人好像勸母親;存著純潔的心,勸青年女子好像勸姊妹。」(提前五1-2《新譯本》)。

今天,或許有些人急於成為別人的「親屬」,為的是要保障自己的利益,但《聖經》的教導是相反的,當你成為別人的親屬時,想的不是如何從中得到利益,而是能給予甚麼利益,對象甚至不止於在地上有血緣關係的親人,而是有需要的人。

 


[1] 賴建國,《出埃及記(卷下)》(香港:天道,2010),頁62。

[2] Patrick D. Miller, The Ten Commandments, Interpretation (Kentucky: John Knox Press, 2009), 168.

[3] 按照上下文,這裡所指的第一任妻子有可能指到女奴,不過無論如何,丈夫要照顧妻子是真的,即使他另娶他人。

[4] 洪同勉,《利未記(卷下)》,(香港:天道書樓,2006),頁731。

[5] 曾祥新,《民數記》(香港:天道書樓,2006),頁680-681;Gary M. Burge and Andrew E. Hill eds., The Baker Illustrated Bible Commentary (Michigan: Baker Publishing, 2012).

[6] 參曾祥新《民數記》,頁661。

[7] Eugene E. Carpenter and Philip W. Comfort, Holman Treasury of Key Bible Words (Nashville: Broadman & Holman Publishers, 2000), 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