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纏擾與傷害難以挽回感情

熊嘉敏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25/07/2024

一名40歲中國籍男子疑因感情糾紛被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拘捕,他涉嫌在未經前女友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包括姓名、住址和電話號碼。被捕男子與女事主曾為情侶,於2022年4月分手,後來該男子仍不時聯絡女事主。2023年5月,女事主決定與他斷絕來往。此後便有人在2023年7月至2024年5月期間,先後14次在女事主居住地區的燈柱及色情場所寫下訊息,當中包含女事主的個人資料,意圖誘使他人聯絡女事主。私隱專員公署呼籲市民勿因感情糾紛而對他人進行「起底」,違者可被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五年。

如果有人在分手後仍不時聯絡前女友,即使愛已流逝,仍然不肯放手,可能是出於不捨之情;然而,若在分手後將前女友的個人資料暴露於公共場所,甚至色情場所,故意讓對方遭受騷擾,這無疑是恨的表現。

愛情讓人刻骨銘心,也能令人身心受創,因此,我們需要在愛情中保持理智。若果愛已流逝,我們仍可將這段感情視為成長的經歷,接受分手的事實,淡出對方的生活,善待自己,並慢慢調整生活習慣。任何以激烈的手法或違法的行為,即使行事動機是試圖挽回愛情,但這不僅無法讓對方回心轉意,反而會令前愛侶感到厭惡。此外,這些行為更會帶來刑事責任,令身邊珍愛自己的人感到擔憂。在愛情中,確實難以分清誰對誰錯,但如果用違法的方法去纏擾對方,甚至報復,這已經不再是愛。如果分手後情感難以斷絕,可以主動尋求專業人士和朋友的幫助,讓自己慢慢展開新生活。


參考資料:
〈起底|涉將前女友個人資料貼色情場所梯間40歲男被捕〉。Topick。2024年7月22日。網站: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379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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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是而非的「pre拍拖」

熊嘉敏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30/07/2024

近年,年輕人興起了一種名為「pre拍拖」的新型戀愛模式,意思是在正式成為情侶之前,雙方就會有一些親密的身體接觸,如牽手、擁抱和親吻等,但二人不會作任何的承諾。他們希望先試後愛,體驗過後才決定是否要進一步發展更親密的關係。[1] 這種看似自由輕鬆不帶承諾的約會方式,其實隱藏著一些問題,很值得年輕人去思考。

了解過「pre拍拖」的戀愛模式後,發現當中的愛情觀崇尚滿足自我的需求(need-based love),[2] 二人透過與對方的親密接觸來獲得身體和情感上的快感和滿足。然而一旦有其中一方無法再帶給另一方愉悅的感受,便會有人選擇離開這段關係,二人難以發展長遠關係。除了這種不帶承諾的體驗式戀愛關係以外,還有其他的戀愛模式,著重接納和認識,多於體驗和快感。這一種愛情觀,主張以尊重和珍惜的態度(grace-based love)來對待愛情,二人願意接納對方的獨特性,包括其優點和缺點,而這種戀愛關係需要投入時間和心力。在現今講求自由快捷的時代,到底怎樣才能孕育出細水長流、令人滿足的愛情?

戀愛觀受親子關係影響

年輕人追求自由輕鬆的「pre拍拖」式戀愛,可能是源於他們童年時期與父母有負面的相處經歷。有學者指出,若在童年時期與父母有不安全的親子關係,例如既溺愛又苛責,孩子長大後很容易會陷入「為愛情而上癮」(addicted to love)的狀態,亦會發展出扭曲的愛情模式。這類年輕人往往很快就熱戀,可是分手也會很迅速。我們無法改變父母在我們年幼時造成的負面影響,或對我們作出過的傷害,但如果我們已為人父母,作為成熟的人,就當盡力為下一代提供穩定的成長環境。當我們情緒激動時,可以先深呼吸、喝杯水來平靜一下,如有需要可尋求專業人士的幫助。

訂立身體和情感界線

年輕人誤以為只要抱著「試愛」的心態去體驗親密的關係,並有親密的身體接觸,以為這樣做不會帶來傷害,這實在是輕視了愛情。大部份的人在失戀時內心都會感到痛苦和枯竭,這是因為我們藉著身體接觸將自己的價值觀和信念連結到另一個人身上。[3] 正因愛情的力量如此讓人刻骨銘心,我們在決定展開戀情前,必須審慎地挑選交往對象,遵守合宜的身體界線,避免不必要的身體接觸,以防我們被一時的激情沖昏了頭腦,作出錯誤決定。一旦決定投入一段感情,雙方需要清晰地確立情侶關係,並承諾以真心和忠誠去培育這段感情,包括願意為了對方放棄與他人交往,建立情感關係,為守護彼此的愛情而付出代價。只有這樣,才能慢慢孕育出堅韌的愛情,成為彼此的依靠。

不帶承諾反會令人痛苦

「Pre拍拖」關係不帶任何承諾,只要其中一方想終止關係,這段關係便可即時終止,這種終止關係的自由,很可能會令另一方陷入痛苦,如果被推開的一方不想結束這段關係,想繼續這段關係的權利便遭到剝奪,甚至連查問原因的機會也沒有,令其心結難解。這種做法忽略了人並非一部機器,而是擁有真實而豐富的感情,人對於各種事物都會有感覺,不能若無其事地按下刪除鍵便能忘記相關事情,並且很快就可以如常運作。在每一段關係結束之前,人是需要經歷一個情感分離的過程,才能慢慢調整心情和接受分開的事實。「Pre拍拖」正正讓人缺失了這個重要過渡期,導致被拋棄的一方內心充滿傷痛和迷惘,這種傷害甚至會影響他未來對親密關係的看法,懷疑自己能否妥善地處理下一段戀情,甚至害怕再次投入親密關係中,擔心自己再次受到傷害。

好好說分手

成熟的分手方法是,當一段關係走到盡頭,雙方經過多番的討論、嘗試協調,大家在平等和知情的情況下結束關係,這樣分手才能讓人釋懷,讓人能夠在挫敗中成長。人面對失去心愛的事物,當然會感到痛苦,作為父母,其實可以幫助孩子學習面對負面情緒。例如當孩子因失去心愛的事物而感到難過時,我們要陪伴他們,容許他們抒發不安的感受。當孩子漸漸平靜下來後,我們可以簡單地表達關懷:「你覺得好點了嗎?」、「想傾談一下嗎?」人既然無法逃避失去,就讓我們學習珍惜,這正是發展友情和愛情不可或缺的態度。

正確愛情觀的重要

戀愛是人生重要的一部份,「pre拍拖」的興起反映了部份年輕人過度追求自由和刺激,而忽略了愛情的內在價值。作為成年人,不論是為人父母或師長,其實可以成為年輕人的引導者,幫助年輕人建立正確的愛情觀,讓他們理解到愛情不僅僅是身體的接觸,更需要有心靈層面的交流,這樣,愛情才能成為生命中珍貴的一部份。


參考資料

Viu1 HK。〈Winka結束6年情 樂意試「Pre拍拖」 搵COLLAR姊妹做樹窿解情傷 與Marf互相欣賞不比較|Viu1人物專訪〉。YouTube。2023年3月25日。網站: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VKIddxvLbA&t=177s


[1] Chill Up:〈最新潮戀愛方式?!咩係Pre拍拖?拍拖應由誰付款?愈年輕愈開放?| Chill Up街訪〉,YouTube,2023年4月3日,網站: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U9lr2LoOuE(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7月11日)。

[2] 霍玉蓮:《情難捨:從相依之道到相分之痛》(香港:突破,2000),頁104。

[3] 同上書,頁70–71。

當子女戀愛時……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19/07/2023

愛情是人們偉大的情感,是人們的基本需要。但如果子女尚未成年,那最好還是不要談戀愛。相信這是不少父母的心聲,一來擔心子女「不帶眼識人」,二來害怕影響學業,萬一「攪出人命」意外懷孕,更是晴天霹靂的兩難局面。但其實青少年談戀愛是一個常見的現象,各位可以回憶一下自己十多歲情竇初開時,也一樣對愛情充滿憧憬,瞞著父母暗中拍拖,或因拍拖而被父母責罵的例子比比皆是。

早前一份針對中學生的調查發現,在中三至中六的受訪者中,33%的男生和37%的女生曾有約會經驗;比他們更年幼的中一至中二受訪者中,曾有約會經驗的男生和女生,也分別有15%和19%。[1] 子女談戀愛固然會讓許多父母感到擔憂,但其實反對也阻止不到子女談戀愛,那父母又可以怎樣做呢?

  1. 彼此溝通和尊重

父母應該與子女保持溝通,並尊重他們的感受和想法。父母可以問子女關於他們的感受和考慮,但不要逼迫他們或者試圖控制他們的感情。就算父母不希望子女拍拖,也應以開放的心態來接受子女的戀愛關係,並保持與子女溝通,了解子女的感受和考慮,尊重他們的想法,如父母總是強硬地干涉子女的戀愛生活或批判他們對愛侶的選擇,他們可能會不願意與父母交流。

  1. 開放地談情說性

父母應建立一個能開放地談情說性的空間;開放是指談性的時候保持開放的態度,而不是指對性抱持開放的態度。父母可以提供有關戀愛關係的教育指導,例如如何建立健康的戀愛關係、識別和應對不健康的關係、訂立身體界線的重要性、以及如何保護自己。父母可向子女分享自己的戀愛經歷,如與配偶相識的過程,拍拖時一些有趣浪漫的小故事,處理衝突爭執的方法,及當時個人的考慮和抉擇。同時,父母也需要學習隨時聆聽子女自己的戀愛生活,並給予他們支持及建議。

  1. 放手而非放任的管教

父母要明白子女有他們的自由意志,他們並不會一直跟著父母的期望來生活,嚴厲的管教往往會帶來反效果。既然父母阻止不到子女談戀愛,大可反過來成為子女的戀愛顧問,藉此「掌握」子女談戀愛的情況,在給予意見的同時,幫助子女作出正確的決定,與子女訂立約會的守則,避免子女作出越界的行為。

  • 當子女有喜歡對象時,協助子女檢視自己喜歡對方甚麼,到底自己認識對方的程度足夠嗎?是迷戀還是真正愛上對方呢?
  • 在子女計劃約會行程時,父母可有技巧地提及要注意的地方,例如不要太夜才送女朋友回家,免得女朋友的父母擔心和對你留下負面的印象。女孩子在選擇服飾時避免過份性感的裝扮,避免留下不良的印象等等。
  • 為子女提供「約會基金」,從約會的支出,了解他們約會的內容。
  • 歡迎子女帶男/女朋友回家玩耍,藉此了解子女的愛侶等等。
  1. 建立良好的家庭氣氛

父母應該建立溫暖的家庭氣氛,讓子女能在家庭感受到安全感,以及父母對子女的愛與關懷,這可避免子女因缺乏關愛而嘗試在戀愛關係中尋求安全感。與此同時,也要讓子女知道家庭一直都是他們的依靠,當他們在愛情路上受到傷害時,家庭必然會給予支持及安慰。

  1. 不要侵犯子女的隱私

父母應該尊重子女的隱私,不要偷看子女的私人通訊,如手機訊息等,也不要追查他們的行蹤,讓子女感到信任和尊重。我們明白父母的出發點是關心子女,但這些行為會令子女產生十分負面的感覺,子女日後只會更抗拒向父母透露自己的事情。

  1. 尊重子女的決定

最後,父母需要尊重子女的決定。儘管你可以提供各種建議,但最終決定權還是在子女的手中。如果你對子女的選擇感到擔心,可以和他們好好談談,讓他們知道你的擔心和想法,但也要尊重他們的決定。

青少年憧憬愛情是很正常和自然的事,這反映了他們對自我認同、獨立和幸福感的追求。在此祝願各位父母可透過建立良好的親子關係,為子女提供正確的教育和指導,幫助子女建立健康、積極和負責任的戀愛關係。

資料庫

戀人間的身體距離

子女談戀愛了,最令父母憂心的可能是子女跟戀人有過份親密的舉動。有來自台灣的諮商心理師就表示自己會這樣提醒少女:愛情有兩種,一種是心靈上的交流,令人想向戀人分享世界上的所有事情和各種情緒,對方在自己的心中有一個特別的位置,而另一種則是著重於身體方面的探索;愛情一旦進展成第二類身體探索式戀愛,就很難回到第一類了。[2] 這樣的建議不管對女生還是男生其實都適用,持守身體界線對青春期的少男少女都很重要,假若有了越界的舉動,雙方都會受傷害。父母如能從旁指導,適時作一些提醒,的確有助子女學習與戀人保持合適的身體距離。


[1] 〈2021年青少年與性研究〉,香港家庭計劃指導會,2022年6月14日,網站:https://www.famplan.org.hk/files/media/press-release/2022/2021YSS_Chi.pdf(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6月27日)。

[2] 賓靜蓀:〈教孩子好好戀愛、好好分手〉,《親子天下》,第24期(2011年6月),網站:https://www.parenting.com.tw/article/5019922(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7月5日)。

反起底法最後還是害了一般巿民

歐陽家和 | 明光社特約撰稿員
15/11/2022

政府去年就《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諮詢社會意見,才大半年就火速立法,當年的理由不外就是政治起底嚴重,多名立法會議員均表示自己是起底風氣的受害者,也有議員提出治亂世用重典是最好的處理方法。到今日,法例已立一年,私隱專員早前接受個別傳媒訪問時,提出截至今年9月多個網上平台發出1,252份停止披露通知,九成訊息已被平台移除。現時因政見分歧而起底的網上訊息,已較2019年大為減少,條例至今大部份投訴涉及生意、感情糾紛,約佔七至八成。

筆者去年11月就已撰寫文章,強調很多網絡中的「生活日常」例如感情糾紛互相在網上對質、商業上公開某公司做事的問題以表達不滿等等,容易中招,觸犯法例。[1] 果然一年下來,私隱專員公署拘捕的案件,大都就是類似的情景,有因為金錢糾紛的、[2] 也有租務糾紛的。[3] 上月首次成功定罪的案件,就是感情出現糾紛後,其中一人將對方的個人資料刊登在不同的社交平台。[4]

根據報章報道,截至9月底,私隱專員公署共就91宗案件展開刑事調查,當中七宗有拘捕行動,起訴兩名被捕人。政治上的起底犯卻無法打撃,因為在有關方面拘捕他們之前,他們早就消失了,現在這條法例拘捕的人,多是因為一時情緒不穩,或者因為受到莫大委屈希望在網上得到伸冤而犯案。他們知道做這些事會有機會犯刑事罪嗎?未必,因為條例太新,而且網上「唱衰」一個人,當事人可能沒有意識到這件事原來也會「犯法」,所以有人誤墮法網,實在是情有可原的。

正如我們在諮詢文件所述,在法例制定時應該考慮各方的因素,應該要以私隱被侵犯而造成的傷害程度來決定下一步的行動,並應該給予對方刪除訊息的機會,現在的法例並未有提升門檻。如此情況下,政府卻未有進一步的進行針對性宣傳,宣傳品集中在政治內容上,反而未就社會和坊間一般出現的網絡侵犯別人私隱的情況去宣傳和討論,最後觸犯此法例的當然就是一般巿民而不是在立法時所強調有政治意圖的人士。

起底,無論如何也不能說是一個好的網絡使用習慣,我們不鼓勵大家去起底,但另一方面,有些市民自行透過網絡來表達不滿、或以某些行為來報復,可能由於他們不了解法律、或者受了委屈但有冤無路訴有關、以及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而出此下策,若果相關的法例太嚴苛,會造成不必要的反效果,可能教育還是較好的方法。

這兩年,新聞自由是怎樣被收窄的……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01/12/2021

2019年,全世界在看香港社會,以及世界各地不同的網絡抗爭事件,這令各地政府突然醒覺,原來很多網絡資訊,可以危害政權。網絡直播、評論、「起底」、分享等等網民的日常活動,政府以往從來未有想過要規管,但當發現整件事原來可以令社會停擺時,似乎不能不干涉了。


下面我們嘗試順時序還原過去兩年多香港政府對相關議題的取態:[1]
































日期

事件

2019年6月

反修例集會中出現大量警察對記者不合理的對待,香港記者協會(記協)蒐集有關個案,單是6月10日及12日兩天就錄得17宗他們認為警員濫權的個案。


 

2019年7月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和幾位高官在一次於凌晨時份舉行的記者會中,遭記者提問「會否落地獄」,行政長官沒有回應問題,同日政府新聞處的新聞稿亦沒有顯示相關問題。


 

2019年8月

傳媒傳出政府擬用1922年訂立的殖民地法律《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緊急法》)處理反修例運動出現激烈警民衝突,當中可以管制刊物及通訊。


 

2019年9月

警方在旺角清場行動時,多次阻撓傳媒拍攝,有攝影師被防暴警員推撞,又有受聘於傳媒機構的司機,在協助採訪期間遭催淚彈射中頭部,身體受傷。


 

2019年10月

政府緊急訂立《禁止蒙面規例》,要求遊行人士禁止蒙面,有官員曾表示記者將獲豁免,但有記者在採訪期間被警員命令除去面罩。警方稱在遊行中難以分辨誰是記者。當日有傳政府想統一發放記者證,雖然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一度澄清政府無這個意圖,但此舉已引起社會擔心政府欲打壓傳媒。


 


警方在鎮壓示威期間因為多次誤襲記者,又用電筒強光照射鏡頭,有記者在警方例行記者會中突然宣讀聲明,警方同時即時撤離、中止記者會。


 

2019年11月

不少記者批評警方當時的例行記者會未有回應傳媒行家的提問,反而只是提出單方面的訊息,當中部份訊息與現場採訪的內容差距甚大。警方與傳媒關係因反修例運動的連串事件而惡化,11月初有記者在警方記者會上以「查警暴 止警謊」的標語戴在頭盔上作無聲抗議,雙方關係持續惡化。兩個記者組織及三個傳媒機構在6月至11月曾發出多篇聲明,指前線記者被警方阻礙採訪,過程中更曾被粗暴對待;有電視台新聞部負責人在11月下旬向警方遞交投訴信,指記者遭強行扯下面罩,被投擲催淚彈等。


 

2019年12月

政府留意到不少示威者透過網絡眾籌到世界各地賣廣告,宣傳其政治立場,甚至有組織邀請外地政要聲援他們,政府遂針對這些廣告,以及外地傳媒報道,作出澄清。另外,政府又批評黑衣暴徒罔顧巿民外出用膳的權利,闖入商場食肆破壞,行為令人憤慨,並指出干犯刑事毀壞罪行。


警方針對反修例風波中的傳媒報道,時事評論等發出多次澄清及表達意見,又指有傳媒使用的詞語,加深大眾對警隊誤解。此外,政府開始自己製作2019年大事回顧。


 

2020年2月

港台節目《頭條新聞》的「驚方訊息」環節,有嘲諷警方的內容,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收到二百多宗相關投訴,警方對此表示極度遺憾。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商經局)發言人表示,港台編輯方針必須準確持平。


 


壹傳媒主席兼大股東黎智英於2月底被捕。


 

2020年3月

無綫電視成功向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申請,免去播放港台節目的要求,無綫電視隨即停播港台節目《議事論事》。


 

2020年4月

港台英語節目《脈搏》(The Pulse)在3月底播放的一集,在討論疫情時訪問了世衛助理總幹事艾爾沃德,談及有關台灣可否入世衛,4月初商經局局長邱騰華質疑節目中的表達有違一個中國的原則及《香港電台約章》。


 


港台另一節目《左右紅藍綠》2019年11月的其中一集,突然被算賬,通訊局收到三百多名巿民投訴,稱主持言論偏頗,煽動對政府或警方的仇恨。


 

2020年5月

通訊局在5月裁定港台節目《頭條新聞》一段「驚方訊息」污衊和侮辱警方,向港台發警告。港台隨即檢討有關節目,在播放該季餘下五集的《頭條新聞》後,就暫停製作。


 

2020年6月

人大通過為香港制訂《國安法》,有關法例在630日晚上11時實施。

2020年7月

警方在7月中宣佈,《警訊》改由警隊自行製作,結束過往47年與港台合作拍攝該節目。

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成員兼時任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7月底接受《大公報》專訪時稱,會參考外國對媒體的管理制度和方法,不排除立法監管傳媒。


 

2020年8月

香港電台顧問委員會於8月上旬舉行工作小組會議,檢視港台投訴機制及程序。


時任廣播處長梁家榮表明不續約,商經局就廣播處長一職刊登職位招聘廣告。


 

2020年9月

9月下旬,警方宣佈修改《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的定義,只包括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佈系統(GNMIS)的傳媒,或國際認可及知名的非本地傳媒,不再承認香港記者協會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的會員證。


 

2020年11月

港台節目《鏗鏘集:7.21誰主真相》編導蔡玉玲,11月被重案組高調上門拘捕,指她在查冊車牌時作虛假陳述,用查冊資料做新聞報道,被控兩項違反《道路交通條例》。


 


三間主要電台在11月接到通知,因《國歌法》自6月生效後,被要求每天播放一次國歌。


 


油麻地發生大火後造成八人死亡,有線記者於屋宇署資訊中心查閱涉事大廈圖則,調查是否涉及僭建,有關申請最初遭署方拒絕。其後,署方指基於公眾利益願意提供有關資料,又指處理查閱樓宇圖則申請時,須根據《版權條例》、《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保密責任的規定考慮。


 

2021年1月

運輸署推出新措施,如任何人想對車輛進行查冊,車主會收到電郵通知,載列申請車牌查冊者的名稱,申請目的等資料,如有車主懷疑個人資料可能被濫用的話,可以聯絡私隱專員公署或報警。記協批評新政策等於通風報信,打壓調查報道。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有很多個人資料被「武器化」,導致有人受傷害,認為傳媒不應在查冊一事上獲得豁免,並與其他部門正檢視不同的查冊安排,減少不當情況出現。


 


港台節目《頭條新聞》中「驚方訊息」環節再有三集被評為污衊和侮辱警務人員,通訊局向港台發出強烈勸喻。


 


港台就政府圍封佐敦四街時,報道政府派發的物資只有罐頭但未有罐頭刀和煮食工具等,被工聯會會長吳秋北批評為蓄意誤導,因為部份罐頭本身有自帶拉環。不過港台同時發聲明,當日亦有訪問部份受限區內居民,的確有居民因為沒有罐頭刀,開不到罐頭,打算退還有關物資。


 

2021年2月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2月初在立法會答問會中表示,「覺得香港電台極有需要改善」,並認為港台作為公營電台和政府部門,兩年內被通訊局裁定七宗投訴成立是難以接受。政府在2月下旬即公佈香港電台的管治及管理檢討報告,稱總編輯及高層管理人員角色被動,建議加強編輯管治。政府同時宣佈跟時任廣播處長梁家榮提前解約,委派資深政務官李百全空降港台擔任廣播處長一職。


 

2021年3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限制公眾查閱公司註冊資料,包括董事及公司秘書的身份證號碼和通常住址。


 


李百全於31日起出任廣播處長,他稱要盡快投入作為總編輯的角色,叫停播放《鏗鏘集》、《香港故事》、《議事論事》等他認為不持平和不客觀的節目。部份節目則更換主持人,又要求訪問特定政治立場的人士。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直言,管理層批評節目有問題,但未有拿出具體內容,前線同事需要有實例才可作跟進。


 

2021年4月

港台節目《鏗鏘集:7.21誰主真相》編導蔡玉玲,因為車牌查冊被控兩項「明知而在要項作出虛假陳述罪」被判罪成,遭罰款6,000元,是首次有記者因查冊而罪成的個案。

 


拍攝、後期剪接由政府新聞處領導,並由特首辦邀約各界人士接受行政長官訪問的節目《選委界別分組面面觀》,自4月底開始,在港台電視31台,晚上6時30分播放,節目共40集。


 

2021年5月

時任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主動提出社會有「假新聞」,並稱如有媒體違反《港區國安法》,警方有證據會拘捕或檢控。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要研究怎樣立法規管假新聞,未有具體時間表。有傳媒收到政府中人放風稱,政府內涉及新聞或資訊傳播政策的部門有四個:


1.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管新聞自由中涉及《基本法》和國際公約的部份;


2. 創新及科技局規管互聯網供應商及媒體發佈平台;


3. 民政事務局和屬下的政府新聞處是新聞業界的對口部門;


4. 保安局則負責涉及刑事的工作。


 

2021年6月

6月17日,500名警員持法庭手令搜查壹傳媒大樓,保安局根據《港區國安法》凍結了蘋果日報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資產。


 


6月18日國安處起訴《蘋果日報》兩名高層及蘋果日報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第二十九條「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蘋果日報》於623日結束營運,624日出最後一份印刷版報紙,網站於同日零時關閉。


 


政府修訂《電影檢查條例》下《有關電影檢查的檢查員指引》,要求電影檢查員在審查及評級時,要留意影片有沒有「描繪、刻劃或表現」危害國家安全,或「認同、支持、宣揚、美化、鼓勵或煽動」這些行為的內容。


 


《大公報》一名男記者涉車牌查冊而被控虛假陳述罪,獲控方提出以簽保守行為了事。


 

2021年7月

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在電台節目中稱,2019年社會運動期間,充斥大量假訊息,例如8.31事件中太子站有人死亡,誤導社會。他認為要就虛假訊息規管作進一步研究,並應該就假新聞立法。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隨後在一個節目中,主持人重提傳媒報道她在一閉門會議的講話內容,林鄭月娥稱傳媒不應報道有關內容,又指事件反映傳媒誠信及道德問題,主持人追問內容涉及公眾利益為何不可報道,又指公開錄音內容並不違法,林鄭月娥回應指:「或許有需要就相關情況立法」。


 


政府提出《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修訂,加強打擊違法「起底」行為。亞洲互聯網聯盟對此表示關注,早前有傳媒指幾間全球大型互聯網企業,包括facebook、Google和Twitter稱如政府繼續修例或考慮撤出香港,亞洲互聯網聯盟澄清無科企成員準備撤離香港。


 


首名《港區國安法》被告唐英傑因為駕駛背後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衝向警員,被判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成,入獄九年。


 

2021年8月

8月中親建制社交群組瘋傳一幅截圖,稱特區政府不再承認記協發出的記者證,政府澄清時表示,現時沒有設立記者註冊制度,惟記者出席活動時須出示合資格記者證。


 


政府進一步建議修訂《電影檢查條例》,建議包括明文規定檢查員須考慮影片上映是否會不利國家安全,並賦權政務司司長,若認為上映某些影片會不利國家安全,可指示電影檢查監督撤銷就該影片已發出的核准證明書或豁免證明書。


 

2021年9月

立法會在9月底通過《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草案》,任何人未經當事人同意在網絡上披露個人資料,將被起訴。此舉除了打擊「起底」活動外,同時亦可能會對新聞採訪自由造成打擊。


 

2021年10月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10月初發表《施政報告》時指,特區政府「要做到全面保障國家安全」,政府有大量工作要做,包括由政務司司長李家超統籌「檢視或激活現有法例」以「打擊假新聞」、保障網絡安全等。


 

2021年11月

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在11月中表示,政府正就處理假新聞問題進行法律研究,主要可透過「管理」或立法「刑事化」處理。他個人認為可優先考慮採用規管手段,由業界主導,自行設立專業化守則。


 

2021年12月

警方國安處於12月29日手持法庭手令,以涉嫌「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為由,搜查網媒「立場新聞」的辦公室等地點,拘捕七名與立場新聞有關的人士,並引據《港區國安法》,凍結立場新聞6,100萬元資產。立場新聞在同日宣佈即時停止運作,包括網站及所有社交媒體立即停止更新及於日內移除,並遣散所有員工。記協發表聲明,表示深切關注警方以國家安全為名,在一年內多次拘捕傳媒高層及搜查儲有大量新聞材料的新聞機構。事件引發連串骨牌效應,至少六間網媒停止運作或終止新聞相關工作。

2022年1月

網媒「眾新聞」在社交媒體宣佈於14日起停止營運,網站不再更新一段時間後將會關閉,該聲明又提到「過去兩年社會的遽變,傳媒生存環境惡化」,令該機構的團隊無法再毫無擔憂地,達成其理念。

 



[1] 此表內容主要參考傳媒透視的「傳媒記事簿」輯錄而成。全文可按月份參考以下網頁。梁麗娟:〈傳媒記事簿〉,香港電台網站,網站:https://app3.rthk.hk/mediadigest/category.php?cid=9(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月25日)。

反起底法所畫的新紅海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15/11/2021

「起底」,是網絡文化之一,有討論區更設「起底組」,但凡有不平事,網民就「起底」而攻之,先有找出個人社交網站,之後就是家人,還有其他的個人資訊,例如全名、電話、地址、公司、車牌、職業、工作地點,甚麼都可以翻出來,也沒有人查證,反正就是要令你感到害怕。部份人拿到這些資料更會惡作劇一番,例如冒充你去點餐、買外賣、用你的電話號碼申請不同的東西,只要資料夠多又準確,隨時會受害。

原本這些網絡文化就沒有人管,但自從社會事件發生之後,不論任何陣營都盡用這些網絡空間去將對方「起底」,甚至務求令他們感到生命感受到威脅,於是「起底法」橫空而生。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在立法會會議中指,大量受害人,例如警務人員、官員、政見不同的公眾人物「包括在座各位,同我」都曾被「起底」,又指有警務人員的子女遭公開資料,及遭同學杯葛。政府決定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稱《私隱條例》),將之加強,引入針對網絡「起底」的內容,簡而言之,在未經當事人同意下披露該當事人的個人資料,有意圖或罔顧導致當事人或其家人受指明傷害,已屬違法。私隱專員公署更製作了詳細指引,[1] 說明在不同情景下如何會觸犯法例。

筆者細閱了有關指引,卻發現法例如認真執行起來,很多今時今日的網絡行為,我們看來是生活日常,但在有關法例生效後(法例已於今年10月8日生效),這些行為很可能已是違法行為,本文嘗試舉三個在法例生效前出現過的例子/情況,我們不難發現,這些例子中的行為如在今日出現,有關人士應該已觸犯了法例,或說他們的行為都十分危險,很有可能會因而受檢控。

1. 食壽司不斷被點餐事件:

今年10月2日,事主於facebook群組分享到自己正在某壽司店用膳,用餐期間他將壽司和落單用的QR Code照片分享到社交網絡平台,豈料不少網民竟以「擔心事主唔夠食」為理由,「幫手」不斷落單,最後埋單金額高達9,173元,連加一服務費總金額破萬元。事件令該壽司店的部份食品一度售罄。[2]

根據已修訂的《私隱條例》第64(1)條:「任何人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自該資料使用者的某資料當事人的任何個人資料,而該項披露是出於以下意圖的,該人即屬犯罪——(a)獲取金錢得益或其他財產得益,不論是為了令該人或另一人受惠而獲取;或(b)導致該當事人蒙受金錢損失或其他財產損失。」上述個案中,替事主落單的網民有機會「中招」嗎?極有可能。雖然惡作劇的人未必知道事主是誰,但他用了對方落單的QR Code去點餐,其實等於打開了對方的錢包,在沒有他同意的情況下消費,這樣行為的確是未經對方同意而取用對方個人資料,以致直接令對方蒙受金錢損失。

2. 網絡作家莎比亞妻疑與男教師外遇事件

今年8月,網絡作家莎比亞被爆其妻疑與一名男教師外遇,當中更有即時通訊軟件和社交媒體截圖、照片流出,部份網友更即時搜尋到其妻與外遇男教師所任教的學校的名稱。[3] 在《私隱條例》未修訂之前,這種「起底」行為是沒有法例禁止的。

上述事件的網民,在法例生效後,有機會中招嗎?有。如果事件在今日發生,如此將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該當事人的個人資料,意圖或罔顧該披露是否會(或相當可能會)導致資料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任何指明傷害,披露者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港幣10萬元和監禁兩年。條例中並沒有寫明提供資料的人是不是一定要和受害人有任何關係。現時網絡上有不少人好事之徒,見到這些吸睛的事就主動為他人「起底」,他們很容易就誤墮法網。

3. 社交平台的黑店專頁:

社交平台有不少群組和專頁,都會請網友分享他們不同的黑店經歷,即曾到過哪家黑店購物的遭遇,當中網友除了寫明店名和經歷之外,有時也會拍片拍下售貨員的樣子,甚至店舖老闆的樣子,以及公開有關人士社交媒體個人戶口的資料,或有關其個人資料的截圖。

在網上發佈有關店舖的老闆或店員資料的網友,有機會中招嗎?有,雖然說那些資料可能是公開的,但如果我們將之與黑店故事連結,當中可能又有相關人士的家人的樣子,甚至家人的資料的話,基本上也會構成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披露他們的資料,意圖令他們蒙受損失了。

資料庫

20192021  起底行為刑事化

「起底」問題引發的討論,自2019年起備受各方關注,該年10月,特首林鄭月娥在立法會出席行政長官答問會時指,很需要檢視香港的法律,希望往後的法律在有需要加強的地方,能夠令他們更有能力去對付大規模網上「起底」和欺凌。[4] 今年2月,特首再次指,政府會從執法和修例兩方面著手處理「起底」問題,包括修訂《私隱條例》,把「起底」行為定為刑事罪行。[5] 到了 5月,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便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中介紹政府計劃就《私隱條例》作出的修訂建議,以打擊「起底」行為,並建議賦予私隱專員刑事調查和檢控的權力。[6] 《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草案》於9月29日在立法會三讀通過,10月8日生效。[7]

 


[1]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執行指引〉,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2021年10月,網站:https://www.pcpd.org.hk/tc_chi/doxxing/files/GN_PDPAO_c.pdf(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10月26日)。

[2] WM:〈網民自豪分享食元氣壽司 QR Code擺上網慘被瘋狂落單!埋單金額高達$XX|網絡熱話〉,《新假期》,2021年10月4日,網站:https://www.weekendhk.com/weekspecial/元氣壽司-網民-qrcode-落單-ctb08-jc-1200587/(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10月26日)。

[3] 〈網絡作家莎比亞妻疑與男教師外遇 情夫胞妹回應傳聞冀勿人身攻擊父母〉,巴士的報,2021年8月25日,網站:https://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article/9080891-網絡作家莎比亞妻疑與男教師外遇-情夫胞妹回應傳(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10月26日)。

[4] 〈《行政長官2019年施政報告》答問會答問內容〉,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2019年10月17日,網站: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910/17/P2019101700696.htm(2021年10月26日)。

[5] 〈修訂私隱條例 起底列刑事罪行〉,政府新聞網,2021年2月4日,網站:https://www.news.gov.hk/chi/2021/02/20210204/20210204_125511_368.html(2021年10月26日)。

[6]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就《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修訂工作開場發言(只有中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報,2021年5月17日,網站: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105/17/P2021051700571.htm(2021年10月26日);林曉君:〈政府將修例打擊起底 罪成最高罰100萬元及監禁5年〉,香港經濟日報 – TOPick,2021年5月11日,網站: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2954455/政府將修例打擊起底%E3%80%80罪成最高罰100萬元及監禁5年(2021年10月26日)。

[7] 陳葆琳:〈【打擊起底】立法會三讀通過私隱條例修訂草案 賦權私隱專員檢控「起底」行為〉,香港經濟日報 – TOPick,2021年9月29日,網站: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3070853/【打擊起底】立法會三讀通過私隱條例修訂草案%E3%80%80賦權私隱專員檢控「起底」行為(2021年10月26日)。

讓小孩學習如何回應陌生人的提問

熊嘉敏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15/11/2021

家長帶著孩子外出時,可能都經歷過旁邊有陌生人主動跟孩子閒聊,這其實是個好機會,可讓孩子體驗和不同的人去相處,但有時閒聊的內容過了界線,會令家長覺得不舒服。如果家長能預先教導孩子分享的界線,就能避免孩子向陌生人暴露過多的資料,本文嘗試就這些情況,作出一些建議。

訂立談話內容的界線

絕大部份的人都喜歡和小朋友傾談,因為小朋友總是會單純地回答問題。若大家閒聊的話題都是「用眼睛就看得見的」,例如以公眾地方、大家都有機會接觸到的物件為談話中心,這都會是不錯的話題。例如一位作夏日打扮的小朋友,旁人問他是否要去沙灘、喜歡在沙灘做甚麼、在沙灘會看見甚麼、會否執拾貝殼等等,這些內容都是以向公眾開放的沙灘作為談話中心,當中提及的都是大家能自由接觸到的物件,這樣的話題是很恰當的。相反,若問及的都以小朋友本人或其照顧者為重點,例如以小朋友的背景資料來作話題,就不是一個合宜的話題了。

家長需要及早教導孩子訂立談話內容的界線,讓孩子掌握如何平衡「正常社交」與「保護個人資料(私隱)」的技巧,並且作出合宜的回答。成年人之間的閒聊內容,大家比較容易有共識,凡涉及個人資料,除非本人主動提起,基本上彼此都不會多問,以免令對方感到被冒犯或不舒服。其實相同的原則也可以用作教導孩子,若談話內容涉及孩子或其照顧者的個人資料,例如所讀學校、年級、住址、全名、家裡同住的人、父母在哪裡工作、父母的電話等,家長應教導孩子不要將這些資料告訴對方,家長可簡單說明壞人會利用這些資料來做壞事,例如到孩子就讀的學校,訛稱是代替家長來接孩子放學,這便會造成危險,家長應讓孩子明白保護個人資料的重要性。

為孩子設計「私人袋」和「公開袋」

家長不妨透過遊戲來教導小朋友,例如可以和子女把各樣的資料圖案畫在小卡片上,畫上電話代表爸媽的電話號碼、畫上房屋代表地址、畫上太陽眼鏡代表沙灘等等。家長請先預備兩個袋子,然後和孩子一同設計「私人袋」和「公開袋」,在「私人袋」上畫上家人的樣子,並在「公開袋」上畫上任何人的樣子。家長要教導子女「私人袋」的內容只限和家人分享,其他人就可分享「公開袋」的內容,然後邀請子女自行把小卡片放入「私人袋」或「公開袋」,這樣家長就更容易掌握子女是否明白分享的界線,並作出相應的教導。

孩子一旦遇上成年人不合宜的提問,他們普遍會因著成年人的權威,不知怎樣拒絕回答,壞人甚至會用歪理來誘騙、恐嚇孩子,例如說「乖的孩子都會回答問題」、「你不告訴我,我很不開心。」父母未必每分每秒都在孩子身邊,所以請家長必須預先為孩子準備答案。我們可以這樣教導孩子:「不好意思,小朋友不應回答私人的事」、「你可以問我爸爸/媽媽」,然後立即轉身離開,並告訴信任的人。這樣既能培養孩子誠實的品格,也能保護孩子,避免個人資料外洩。

成年人應主動保護兒童的個人資料

我們以家長的身份去看陌生人搭訕的情境,會因為對方在自己的子女身上索取資料而感到反感,但有時我們卻不自覺成了這樣的陌生人。成年人要警惕自己的提問,尊重對方的個人界線。此外,我們無法知道在場的其他人會否立心不良,因此為了保護兒童,就算是兒童主動提起他的個人資料或行程,我們也可簡單地說:「你的私人事不用告訴我了,謝謝你」,然後引入另一個合宜的話題,這樣既能保護兒童,也能讓在身旁的子女明白私人的事毋須公開地提起。

有些父母愛子心切,凡事都想為子女擔當和回應,所以總會搶先回答別人的提問,這或會令子女在人際關係上表現過度畏縮和迴避,長遠來說影響其自信心。另一方面,部份父母卻過早放手不理,把保護個人資料的責任壓在子女身上,甚至在事後責怪子女:「我已經教過你,但我聽到剛才你把地址告訴陌生人」,這樣說不但無補於事,更會令孩子內疚和自責。

我們都希望子女健康地成長,幫助他們建立健康的人際關係是必需的,子女也需要時間去練習。就算我們已教導過子女如何合宜地回應旁人的提問家長也應在一旁小心聆聽、細心觀察,在有需要時應立即主動介入他們的對話,例如說:「這個我們不方便回答」。當子女提問或回答得體,父母應具體讚賞孩子有留心聆聽其教導,也懂得尊重別人的界線。只要家長願意耐心的教導子女,必定能看到他們漸漸成為一個進退有度的人。

資料庫

當孩子遇上問題時

孩子面對陌生人的提問一時不知所措,父母看見孩子窘態畢露,一時心急代答也是人之常情,不過有時家長也得忍一忍,避免過度介入,引發孩子過度依賴。有教育工作者就建議,父母需要成為觀察者,保持耐心、與孩子同步同調。家長得重視孩子的成長過程,而不僅僅是他們有沒有達到目標。有時家長只需要在孩子身旁表達支持,比實際有所作為更重要。若發現孩子真的遇上了無力解決的難題,家長當然可以適時介入,提供支援,但原則是介入的程度愈少愈好。家長可以先給予一些建議,鼓勵孩子去實踐,並提供情感上的支援,讓孩子有勇氣作出嘗試。[1]

(本文原載於第141期〔2021年11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蘭絲柏芮〔J. Lansbury〕:〈「幫助」和「過度介入」有何不同?——這樣做培養自信,並強化親子之間的連結〉,愛.兒.學,2019年6月8日,網站:https://love-parenting.com/what-is-the-difference-between-helping-and-over-involving/(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0月11日);Janet Lansbury, “The Difference Between Helping and Hovering,” Janet Lansbury elevating child care, last modified August 18, 2016, https://www.janetlansbury.com/2016/08/the-difference-between-helping-and-hovering/.

自我認識及戀愛教育 青少年夏令營

傅丹梅 | 明光社副總幹事
03/09/2021

今個暑假有機會為一間教會的青少年帶夏令營,與十多位年輕人在遊戲中認識自己,以及學習戀愛態度。首先,我派給他們每人一個面譜或人形木公仔,他們在面譜或公仔上隨意畫能代表自己的圖案,然後,逐一出來介紹自己,例如喜歡音樂的青少年會在面譜上畫上音符,喜歡簡潔及運動的只在木公仔畫上簡單的線條,這樣,大家便完成簡單的自我介紹。

青少年非常重視朋輩對自己的身份認同,因此,朋友的正面回饋對他們肯定自己的價值非常重要,要認識自己需要自我坦誠及透過別人的回饋,我嘗試用「周哈里窗」的概念幫助他們進行自我認識及回饋。

我是個怎樣的人

我用了社會心理學家Joseph Luft和Harry Ingham提出的「周哈里窗(Johari Window」概念,進一步增加自我及互相認識,周哈里窗將自己和別人對於自己的認識交織出四個區域,就是「開放自我」、「隱藏自我」、「盲目自我」及「未知自我」,這四個自我。在「我是個怎樣的人?」的遊戲中,我設計了30個性格詞彙給參加者選擇,他們需要在這30個選項中,選擇一個形容自己的詞彙,例如:守時、有創意、可信任、健談等等,寫在紙上,不要讓人看見,而其他參加者也要選擇一至兩個形容別人的詞彙貼在他的背上,最後,所有參加者都要將貼在背上的詞彙取下來,對照這兩組形容詞,自己形容自己和其他人形容自己一樣的詞彙放在左上角是「開放自我」一欄,將別人有寫的但自己沒有寫的詞彙放在右上角是「盲目自我」一欄,將自己有寫但別人沒有寫的詞彙放在「隱藏自我」一欄,自己和別人都沒有提及一欄就是「未知自我」,是也就是潛質。這樣一來,每個參加者看著自己的「周哈里窗」,對於自己是個怎樣的人便會更為清晰,我們的目標是希望增加大家彼此認識,將「開放自我」一欄變得愈來愈大,縮小「隱藏自我」,要達到這個目標,需要減少自己及別人不知道的部份,藉由和他人對話增加互相了解(參表一),於是,我邀請參加者介紹自己,然後其他人給予反饋,這樣,每個人便對自己及別人了解多一些,促進大家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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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辨友情、曖昧、愛情、迷戀

青少年時期很渴望有同輩朋友,對於男女的界線可能不夠清晰,導致誤會頻生,影響彼此的關係。表二顯示著不同的關係,大家的情感、活動、距離、人數及關係也會有所不同,恰當的身體及情感界線對於一段關係非常重要。朋友間的友情,大家會保持正常的距離,朋友人數不限,情感界線清晰,多進行群體活動;在愛情和友情之間可能會有曖昧關係,大家的關係含糊不清,關係較友誼親密,但又未到愛情般親密,單獨及群體活動都會有。至於愛情,兩人互相傾慕,會單獨約會及有較親密的接觸,情感界線非常清晰,屬專一的戀人關係。至於迷戀則是單方面的傾慕,關係含糊不清,人數也沒有限制,屬一廂情願及存在很多幻想,未必是事實,很多網上情騙便屬這類。

青少年間的相處,身體界線要清晰,避免不必要的誤會,甚至被告性騷擾,因此,為避免性騷擾或誤會,我會特別提醒他們相處時要留意大家的性別、關係、年齡、行為等等,例如:抱一兩歲大的BB姪女與擁抱一名陌生女性,後果將會有天淵之別。

健康的身體界線有助友情的建立,增加彼此的互信關係,有了信任關係,將來才有機會發展一段浪漫的愛情故事,而與人曖昧,彼此間有很多猜疑,容易令人以為用情不專,可能導致真正的愛情無法開花結果,豈不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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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冊、起底與資訊自由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新媒體及流行文化)
20/07/2021

傳媒透過查冊索取公開資料,作為新聞報道的佐證,原本是資訊自由的社會應有的基本權利,不過政府今年2月宣佈以打擊「起底」、濫用他人資料和私隱等理由,將這些可查閱的公開資料的權利大為收窄,有關的規管可能在今年下半年便會實施。有專題組記者表示,在收窄資訊發放的情況下,記者的工作仍然可以繼續,但其難度卻會增加,也會令假新聞問題更難杜絕;傳媒學者則指出削弱新聞工作以後,最終會影響整個香港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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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查冊,是指查閱現時由政府部門管持的公共登記冊內的資料。在法例未收窄之前,這些資訊是公開歡迎巿民查閱的,近年政府更提供網上查冊服務,只要巿民輸入簡單資料,付費後就可自由下載相關資料,快捷簡單。土地交易、公司註冊、車輛登記、出生及結婚紀錄等,理論上很容易就可以買到。《蘋果日報》人物專題組記者陳珏明先生,6月11日出席由本社主辦的「查冊起底與新聞自由」網上講座時表示,記者處理不同的新聞來源,特別是收到讀者提供的資料,俗稱「報料」時,往往都依靠這些公開資料做查證,以確保有關資料是有事實根據。

近年社會興起「人肉搜尋」,或所謂的「起底」,雖然表面上也是找出一個人的私人資料,但處理的手法就十分不同。陳珏明說:「記者可能和『起底』網民一樣,也會用各種搜尋器找尋一個人的背景資料,但不會將所有東西都刊登,只會刊登與所謂調查的事件相關的資料出來。」很多人誤以為記者就是「起底」專家,但實際上記者收集的資料,他們由搜集至刊登的整個過程,都是不斷把關,目標就是要減少出錯,而不是有相就刊出,有料就寫出來,消息要經核實和查證才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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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香港電台《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因去年製作專題報道時曾經就車牌持有人查冊,被控兩項虛假陳述罪,法院裁定她罪名成立,罰款6,000元。蔡已提出上訴,現時仍未有上訴結果。運輸署在上述案件判決後,在回覆傳媒的查詢時曾表示,署方會依照《公開資料守則》及相關條例/指引處理索取車輛資料的申請, [1] 其後該傳媒就嘗試透過有關方法向運輸署查詢一車輛的資料,但經過近兩個月時間,仍然無法取得有關資料,[2] 可見資訊流通的自由已大不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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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無國界記者的新聞自由指數,香港的排名由2013年的全球58一直下跌到今年的80。[3] 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講師梁麗娟博士在講座中表示,全世界不少國家和地方,均有保障資訊自由的法例,即使中國政府亦在2008年實施相關法例,但香港就沒有。梁博士指,在上世紀90年代,香港記者協會及一些立法會議員曾倡議訂立資訊自由法,但最後都不成功,結果換來的就是在1995年開始推行的《公開資料守則》。

《公開資料守則》把政府內部的公共資訊分為兩部份,包括可公開和不可公開查閱的資訊,政府認為一些資料不能公開,主要是因為資料涉及國防、外交、政府內部會議的討論或經濟管理(公開資料會影響金融巿場穩定)等。梁博士指,在過去十多年,政府都嘗試過用不同的方法收窄公眾可以獲取的資訊,也有一些舉動限制了新聞採訪工作,例如在去年9月,香港警方向傳媒致函,修改《警察通例》中的「傳媒代表」的定義,拒絕承認記協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的會員證。

梁博士認為,政府將查冊等同「起底」,這是有少許誤導,亦令公眾產生誤會。此外,就有關政府宣佈收緊公司查冊安排時,特首林鄭月娥曾經說過:「睇唔到記者點解要有特權。」梁博士對於特首的態度有這樣的回應:「她覺得那個是特權,我覺得這個說法不是一個公道的說法,因為新聞工作最重要的是它代表公眾,去關心這個社會到底在發生甚麼事……如果削弱新聞工作,到最後犧牲的是公民社會。」梁博士補充,隨著科技發展,世界是追求公開透明的資訊流通,如果一直削弱下去,會影響整個香港,她重申公民對事件的掌握判斷等都是很重要的。

社會近日更有聲音稱要就假新聞立法,加以打擊和規管。其實,對於在網上出現的謠言、虛假資訊,梁博士和陳珏明均認為如果記者能夠有權去翻閱更多政府的資訊,理應有助澄清一些社會上的疑團,進而令大家可以有足夠的資料做理性分析,這亦有助減少陰謀論和謠言的散佈。

與大眾息息相關的新聞自由

明光社在今年6月11日晚上,舉辦了有關查冊、「起底」與新聞自由的網上講座,由梁麗娟博士及陳珏明先生擔任分享嘉賓,當中探討到記者的查冊工作與網民「起底」行為的分別、政府建議對「起底」行為的規管,以及資訊流通、公眾知情權對社會的重要,誠邀大家掃描下面的QR Code重溫講座。(編按:想不到講座後兩星期,《蘋果日報》便停刊了!)

收看足本講座


[1]  林勵:〈運輸署突以《公開守則》處理車牌查冊 等十日仍未知結果〉,眾新聞,2021年5月3日,網站: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40925/蔡玉玲-車牌查冊-40925/運輸署突以《公開守則》處理車牌查冊-等十日仍未知結果(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6月29日)。

[2] 林勵:〈運輸署封殺查車牌 拖延兩個月後改口 《公開守則》、書面申請俱被拒〉,眾新聞,2021年6月16日,網站: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42451/車牌查冊-運輸署-42456/運輸署封殺查車牌-拖延兩個月後改口-《公開守則》、書面申請俱被拒(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6月29日)。

[3] “Hong Kong,” 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 accessed June 29, 2021, https://rsf.org/en/hong-kong.

 

對症下藥回應假新聞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0/07/2021

假作真時真亦假,上世紀80年代英國著名電視連續劇Yes Minister 的一句名言:「永遠不要相信任何事直到官方正式否認(never believe anything until it's officially denied)」,對政客的語言偽術有深刻嘲諷。較早前特首林鄭月娥表示政府正開始著手研究立法管制假新聞,令人憂慮這是繼政府建議立法管制「起底」和已收緊有關查冊的規定之後,另一項會影響及限制傳媒偵查報道的法例。其實要處理有關假新聞的問題,必須對症下藥,立法並非最理想的方式。

寒蟬效應

首先,要界定何謂假新聞十分困難。有些是蓄意製造的虛假資訊(disinformation),但更多的可能是有意無意出現的錯誤資訊(misinformation)。因此,由誰來評定一則新聞是否虛假、部份資料錯誤、或是有意無意誤導便十分重要,但最不適合去評定的團體就是政府,因為政就是新聞界主要的監察對象若果由政部門去裁定一則報道的真假無疑會成為傳媒頭上一把刀產生寒蟬效應。

由於傳媒是監察政府的第四權,政府對傳媒必須要有包容的氣度,況且政府財雄勢大、資源充足,要公開講話幾乎所有傳媒亦必定報道,政府若不同意某些傳媒對某些事件的詮釋、認為對方渲染、誇大,公開反駁便可以,與官方說法不同的並不一定就是假新聞。要辨別假新聞,其實能夠維持一個多元、開放的傳媒生態十分重要,因為任何新聞大家都可以透過不同立場的傳媒來分析,從不同角度更立體地了解事件,若有明顯的弄虛作假,自然亦難逃其他行家的揭發、甚至追擊。

傳媒素養教育

此外,要減低假新聞、虛假資訊或者錯帶來的負面影響,為學生和公眾人士提供傳媒素養教育十分重要,這有助培養市民大眾在選擇、分析和轉發新聞時應有負責任的態度。傳播假新聞或不實訊息,除了內容農場(content farm)之外,其中一個最快捷及廣泛的途徑就是透過社交媒體,所有市民都可以透過手機及互聯網上載圖片和訊息,許多時雖然沒有明確的來源,但卻好像言之鑿鑿,大家在寧可信其有的心態下,加上想令其他人覺得自己消息靈通,觸角敏銳,於是一些轟動的假新聞往往傳播得比主流傳媒的新聞更快和更廣。若果市民大眾沒有建立負責任的轉發消息態度,對一些未經證實的消息,只因內容震撼或符合個人的政見和期望,便急不及待轉發的話,根本難以阻止假新聞的迅速傳播。

香港報業評議會

當然,一些傳媒的報道手法有爭議是香港長久以來的問題,譁眾取寵、以偏概全,借題發揮對這些傳媒機構來說是家常便飯,有關手法亦引起不少公眾人士的不滿。但在一個尊重新聞和言論自由的社會,有關傳媒操守的問題,交由獨立、包括業界在內的團體,以專業角度處理,比由政府委任、動輒以公權力介入更為合適。在判定新聞的可信性和手法的時候,既有專業的角度,亦可以避免出現專業的自我保護、甚至偏袒的情況。 而其中一個符合以上要求的團體是香港報業評議會(利申:本人由報評會創會至今都是其中一名執委,不過,本人的意見並不代表報評會)。

報評會包括了多份報章的業界代表,亦有更大比例的成員是來自新聞學者、法律界、教育界、社會服務界和其他新聞業團體的代表等,具有相當的代表性,可以平衡了業界和非業界的意見,而報評會所採用的守則,亦是多個業界團體共同商議和受各界認可的準則,多年來行之有效。不過,報評會面對最大的問題,是它並非受法律保障的法定團體,萬一非會員報刊不服報評會的裁決,是可以反過來控告報評會誹謗的,由於報評會的經費主要靠會員的會費和外界捐助,只能維持基本運作,根本難以負擔高昂的法律訴訟費用。

多年前,報評會曾提出希望政府立法保障報評會,最重要的是提供像消委會公佈不良店舖的名稱時,可以有免責權,對方不可以控告消委會誹謗,可惜多年來都未能成事。要判斷一宗新聞是否部份失實、譁眾取寵、誤導、甚至完全虛假並不容易,需要有客觀的標準、不同資料的比較和反覆的討論,很難以法律條文來界定,亦不適宜由政府或政府委任的機構處理,否則很難取信於民。若政府真的要正視所謂假新聞的問題,不如給予報評會有限度的免責權,只要是經過指定的程序,容許投訴和被投訴雙方合理的辯解機會,然後作出裁決,報評會不會被控誹謗,而所有傳媒均可以公開轉載有關裁決而毋須負上法律責任,由公眾看完相關裁決自行判斷真假就可以,報評會毋須擁有任何處分的權力,免得業界又會產生另一些憂慮。 

資料庫

社會人士對立法的回應

2021年5月初,特首林鄭月娥表示政府正研究制定「假新聞法」,以應對「錯誤訊息,仇恨言論和謊言」,[1] 但立法目前未有確切的時間表。報評會對此表示關注,並成立工作小組,研究立法利弊和收集不同持份者的意見;[2] 也有學者撰文指,若要立法規管假新聞,最基本的問題是難以為「假新聞」下一個容易被準確地操作化的定義,最後運作起來,法例會無可避免地影響資訊傳播,帶來寒蟬效應。[3]

(本文原載於第139期〔2021年7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潘曉彤:〈通識導賞:假新聞法 誰定真假?〉,《明報》,2021年5月30日,網站:https://ol.mingpao.com/ldy/cultureleisure/culture/20210530/1622312498981/通識導賞-假新聞法-誰定真假(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7月5日)。

[2] 〈政府研假新聞法 報評會設工作小組收集持份者意見〉,明報新聞網,2021年5月14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210514/s00001/1620995799444/政府研假新聞法-報評會設工作小組收集持份者意見(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7月5日)。

[3] 李立峯:〈有關立法管制假新聞的問題〉,《明報》,2021年5月13日,網站:https://m.mingpao.com/ins/文摘/article/20210513/s00022/1620575622024/有關立法管制假新聞的問題(文-李立峯)(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7月5日)。

私隱如何在網絡世界中洩漏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1/11/2019

根據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下稱公署)於2019年10月初公佈的數字,由該年6月中至10月初,涉及「起底」及網絡欺凌的相關個案達1,960宗,牽涉網上社交平台及討論區共12個。[1]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自2019年6月中至9月初共接獲約1,100宗網絡「起底」的投訴,對比以往每年只有約100宗網上欺凌的投訴,數字急增10倍。[2]

而有關「起底」行為涉及有人收集了個別人士(包括兒童)的個人資料後,再於不同的社交平台或討論區向公眾披露。其目的很可能是向公眾提供資料,煽動公眾向「被起底」者作出恐嚇、排擠及欺凌等行為,亦有可能是想藉著上述的行為打擊言論自由,令「被起底」人士不敢發聲。

公署表示,涉及事件的人士在未獲有關人士的同意下,披露了對方的個人資料,為當事人帶來心理傷害,所以涉事者更可能觸犯了「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的刑事罪行,個案亦會交予警方調查。

明光社

分享個人資料的潛在危險

在世界很多地方上網,使用者的身份原本都是匿名的,他們可以在網絡上用搜尋器自由瀏覽資料,除非追蹤IP地址(IP是Internet Protocol網際協定的簡寫,IP地址即分配給網絡上使用網際協定的裝置的數字標籤),否則沒有人會知道使用者是誰。但隨著社交平台的出現,網民喜歡在網上分享個人生活片段、資料,每天主動開心分享資料給網友,而沒有察覺當中的潛在危險。

在此,筆者想邀請讀者在網絡搜尋器上鍵入自己的中、英文全名,看看在網絡中可以搜尋到多少有關自己的資料。最先出現的搜尋結果,很有可能是和你同名字的人的相片或社交平台(如facebook)的連結,如按入有關連結,便會找到和你一樣名字的人的社交平台用戶列表。如果你以自己的相片作為社交平台的頭像,會比較容易被人找到。如果你平日以真名在網上分享文字或藝術創作,搜尋器亦會按著受歡迎程度,列出有關作品。

善用私隱設定

對於喜歡分享自己的生活,被人關注的人來說,例如藝人或公眾人物,如能被搜尋到,當然是好事。但對於各位讀者,這是不是大家期望的事呢?在搜尋到的資料中,到底有多少是你沒預計過會被找到的?你有沒有搜尋到你不想被人見到的相片或個人資料?如你曾在商業社群網絡(如LinkedIn)上載過自己的履歷,以便找工作和讓同業或獵頭公司找到,你又是否想讓任何搜尋你名字的人看到有關資料?你願意公開自己所有資料嗎?其實,在社交平台可以作不同程度的私隱設定,設定由完全公開、部份公開、只供朋友圈內看、某些資料只供某些人看等,小心使用不同程度的設定,就可以令私隱受到一定程度的保護。

當然,在分享資料時不設限制,在平時似乎沒有問題,但如有人想對你「起底」,所有有關你的資料就會被一下子翻出來,還有你的家人及朋友,都有機會被牽連及滋擾。

受害人慘遭滋擾

在2019年10月,有則虛假訊息流出,有人在網絡上公開了疑似是槍傷學生警員的個人資料(其實遭「起底」人士並非有關警員,只因二人樣貌相似才被誤會),被公開的資料包括了他的全名、手機號碼、家居電話號碼,及虛假的警員編號,在網絡中更可以找到他的家庭照片,他太太公司的名稱等。雖然後來發現資料失實,但該名被錯誤「起底」的人士卻受到滋擾,有大批市民圍住他太太工作地點的出入口,雖然他們沒有進入舖內,仍使有關人士感到恐懼。[3]

如不幸被人「起底」,可以向散佈資料的社交平台或討論區投訴,望能暫時止住資訊繼續散開。另外,亦可向公署投訴,公署在跟進後,或會要求涉事平台移除連結,並要求平台的營運商提供涉事網民的用戶登記資料及IP登入資料。[4] 不過,對於境外運作的平台,公署並無權力迫令域外機構移除及停止上載「起底」、甚至違法的內容及帖文,公署只可以與有關地區保障私隱的機構聯絡,要求它們跟進。私隱洩漏多寡,往往與自己和他人的習慣和態度掛鉤。

 

(本文原載於第129期〔2019年11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私隱專員公署就近月「起底」及網絡欺凌行為的最新報告 重申有關刑事罪行後果嚴重 可判罰款或入獄〉,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2019年10月8日,網站:https://www.pcpd.org.hk/tc_chi/news_events/media_statements/press_20191008.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3月23日)。

[2] 〈【逃犯條例】私隱署接1100起底個案超往年10倍 警察官員示威者同受害〉,《明報》,2019年9月6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190906/s00001/1567759264153/【逃犯條例】私隱署接1100起底個案超往年10倍-警察官員示威者同受害(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0月14日)。

[3] 求驗傳媒,2019年10月2日,網站:https://www.facebook.com/kauyim/photos/a.701245323285019/2408658695876998/?type=3&theater(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0月14日)。

[4] 〈警方首次以私穩條例檢控一男子網上起底〉,metroradio.com.hk,2019年9月30日,網站:https://www.metroradio.com.hk/news/live.aspx?NewsID=20190930200401(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10月14日)。

不做網絡透明人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1/11/2019

〈私隱如何在網絡世界中洩漏〉一文提到,網絡使用者自願將個人資料上載,會令私隱洩漏。而對於如何避免在網上「被起底」,筆者認為可以從幾方面入手,如小心選擇社交平台上的設定、小心結交網友,並且檢視自己分享資訊的態度等,慢慢地做好,以保障個人私隱,避免成為網絡透明人。

使用社交平台要留神

在使用社交平台時,可以選用別名或一些有趣名字作為用戶名稱,而在選擇頭像時,則不要使用清晰的大頭照,這樣做能防止人們於網絡搜尋器上,可以輕易搜尋到你的資料。此外,你亦可到社交平台的私隱設定部份,小心選擇每項設定,如不讓其他人看到你的電郵、電話號碼等資料。你亦可以選擇,不讓社交平台以外的搜尋器連結到你的賬戶,這樣當有人在搜尋器中鍵入你的名字時,便不會連結到你的社交平台。

明光社

另外,在社交平台上分享生活照時,亦要小心留神。因為社交平台就是一個大的網絡圈,只要瀏覽者從照片中得知誰是你的同事、同學、朋友、家人,他就能掌握你的工作圈、同學圈、交友圈、家庭成員……他就有機會在以上人士的朋友名單中,尋找到你的照片等資料。有見及此,最好先徵求朋友及家人的同意,才於社交平台上載與他們的合照。而在你的賬戶中,亦應設定所有照片在標籤你前,要先得到你的同意。

在分享生活照方面,現在有些網民會將子女的照片分享到社交平台上。筆者認為孩子的成長片段,最好還是留給家人去欣賞和回顧吧。如果孩子長大後,發現自己由出生時開始已被父母、公公、婆婆等親人,在網上公開自己的私隱(包括嬰兒時期的裸照),令他成為失去私隱的網絡透明人,他可能會感到難受,屆時若想刪除他多年來在網上已曝光的私隱,恐怕要花的功夫可不少,甚至是不可能的任務。

小心「吃花生」的網友

我們應常常提醒自己,於網絡中瀏覽如同在公眾地方遊走,得小心謹慎。我們總會告訴孩子:在公眾地方不要隨便相信街上的陌生人,不要隨便跟他們說話;但在網上,為何人們總會輕易把只見過一次、不知其背景的網友,加入自己的朋友圈中,並且一視同仁將自己的心事跟他們分享?陌生的網友們,既不是你的知心友,也不了解你的真實生活,他們會不會在旁「吃花生」,坐在螢光幕前,抱著看戲的心態,消費著你的感受?他們可能會在你的平台胡亂作出評論,或在未徵求你的同意下,便把你的分享轉發出去與別人分享,甚至將你的分享內容裡,一些他們覺得「唔啱聽、唔啱睇」(聽不順耳、看不順眼)的字句、圖片連同你的個人資料,公開張貼於討論區任人評論。

要是發生這樣的事情,這可能就是網絡欺凌的開始。因為網友們很可能不只會單單就被公開的事情或照片,表達看法或作出評論,他們還會因為掌握了你的個人資料,而進一步深入查探你的背景,將你「起底」後,再將資料散播開去。往後的網絡罵戰、網絡公審、網絡欺凌或侵擾也將會難以平息。

以上的行為當然不正確,作為朋友,即使是網友,也絕不應出賣朋友,把他/她的資料放在網上的「出賣朋友專區」。每人都有自己的成長背景及對事情的看法,不要一見到「唔啱聽」的事情就對外四處宣揚、猛烈批評。洩露他人的私隱既會觸犯法例,助人「起底」同樣會帶來深遠的影響,不只會傷害當事人,更會連累他們的家人及朋友。

在網絡上謹言慎行

到公園走走,和伯伯「吹吹水」(閑聊),就算激烈討論也不會留下痕跡(除非被拍攝下來);但於網上瀏覽、留言、與人爭論……我們卻會留下數碼足跡。所以,在發表言論前,我們也要小心,當然不是甚麼都不能說,但筆者認為態度是很重要,如能不挑釁、有禮貌、有條理地說出自己對事情的看法,理性地與人討論事情,這當然沒有問題。

於網上這個「公眾」地方,好好保障自己的個人資料,小心分享、有禮貌地留言、不隨便向人洩露自己和他人的私隱……謹慎地走每一步,都是防止「被起底」的基本法。在網絡世界謹言慎行,可以避免令我們成為網絡透明人。


(本文原載於第129期〔2019年11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知己才能遇上知己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0/05/2019

人貴自知,人很多問題的根源是由於對自己以及人的本性的不了解、不接納、及不願意面對,結果不單被人欺騙,也被自己欺騙。

喜歡自拍本來沒有問題,但當自拍成為一種不能自控的行為,除了失足墮斃外,也可能是失去自信和自我的開始,特別是當我們由自戀慢慢變為自欺,不斷透過手機應用程式為自己整容,我們已無法接納真正的自己。人工智能換臉(Deepfake)技術只能欺騙他人,但我們最大的問題是不斷欺騙自己。

缺乏自知,我們便容易被別人的謊言欺騙,相信別人口中不真實的自己。缺乏對人性的了解,我們便不懂保護自己,忘了「防人之心不可無」、「邊有咁大隻蛤乸隨街跳」的處世之道,成為搭訕藝術家(PUA)的祭品或夾公仔遊戲的羊牯、賭徒。

正如戀愛是雙向的,要追求經得起考驗的關係,愛一個愛錫自己的人,便要先學會面對真正的自己,以及了解真正的對方。人生所有重要的事都要經過學習才能獲得,既然戀愛、以至婚姻及生兒育女都是人生重要的決定,為甚麼不先好好學習?惟有真正「知己」,才有機會遇上一個真正的「知己」,花多些時間學習怎樣戀愛絕對划算。

最後,了解自己不單對個人重要,對群體亦同樣重要。近年涉及不同群體的負面新聞愈來愈多,也隨著社會的風氣的改變,我們已活在無法獨善其身的年代,學習如何面對突發事件和負面新聞十分重要,也是機構、教會和學校負責人應有的常識,沒有常識的人,往往會犯上一些致命的錯誤,我們縱使未能做憂國憂民的知識份子,也要做個能保護機構、保護同袍的常識份子。

我們對戀愛教育都有所期望

熊嘉敏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20/05/2019

明愛專上學院及明愛白英奇專業學校聯合學生會,原定於今年情人節期間舉行為同學進行匿名配對的活動,但校方最後以活動「鼓吹同學談戀愛」為由而不准許活動舉行,[1] 事件令社會再度討論,到底學生應否談戀愛的問題。根據青協於2017年公佈「中小學戀愛態度」調查,受訪學生表示曾於學校接受「戀愛約會」、「戀愛衝突」和「戀愛價值觀」等教育的比例甚低,青協指這反映校方很少提供愛情價值等教育,未能切合學生的成長需要。[2]

本文嘗試從耳熟能詳的話語作為開始,了解一下不同身份的人對戀愛教育的期盼。

有的父母會對子女說:「唔好出去過夜」、「就算失戀都唔使死」,他們擔心拍拖影響子女學業,有的不讓讀中小學的子女拍拖。[3]

有的老師會對學生說:「著住校服就係代表學校了,[4] 要留意自己言行舉止,讀書時期以學業為重。」

有的朋友會說:「你有異性,無人性。」

有的社會人士會說:「在公眾地方作不道德行為……拉得!」[5]

當事人會說:「兩個人一齊開心就得,唔使理其他人點講。」

本文嘗試從以上內容,歸納一下各界對戀愛教育的看法:

  1. 父母希望子女能愛惜生命,包括身心靈的安全和健康,同時盼望子女求學時能夠專心學習。
  2. 老師們希望學生專注學業,行事為人應顧及學校形象,以群體利益為先。
  3. 朋友們盼望戀愛中的朋友懂得分配時間,平衡生活。
  4. 社會人士認為戀人在公共場所,需要留意身體界線及社交禮儀。
  5. 熱戀的情侶渴望全情投入,談一場驚天動地的戀愛。

社會各界對戀愛教育的側重點各有不同。對年青人來說,戀愛最講求此時此刻(here and now),追求的是浪漫式愛情,他們傾向初次見面就會被對方的外表吸引,著重感覺和激情。[6] 父母則較著重戀情的穩定性和可發展性。有趣的是,不同人士都有一些隱藏的方法,來評估戀愛教育。

根據香港家庭計劃指導會2016年一項調查顯示,年青人較有興趣學習的性教育題目,是「拍拖與戀愛」和「安全性行為」,[7] 他們或會以能否成功拍拖來衡量戀愛教育是否成功。老師們的目標具時間性,他們可能會覺得能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在學時沒有意外懷孕,沒有傷害自己或別人身體,已算完成己任。朋友們對戀人的影響力,視乎彼此感情有多深厚,但隨著年日過去,大家的感情或會流逝。

至於父母對子女戀愛教育的負擔,則最為長久深遠:

  1. 父母的短期目標是鼓勵子女在完成學業後才拍拖。
  2. 中期目標是期望戀愛引導子女進入婚姻,他們希望子女找到結婚對象,會對未拍拖的子女說:「唔好掛住做嘢,出去識吓朋友」,如子女已有對象則會說:「啱的話就結婚啦。」
  3. 最終目標是子女成家立室,[8] 不少父母幫子女們排隊輪候公屋、抽居屋,有能力的更會代為支付首期和供樓。[9] 婚禮當日到賀的親友總會說:「祝你哋三年抱兩。」為了幫助子女完成開枝散葉的目標,不少父母都樂意幫忙照顧孫兒,這樣為人父母的責任總算完成。

聖公會的伯納比牧師形容世俗對愛的理解是「一種強烈依戀的情感去滿足一個特定對象或一組對象」。[10] 人為愛而瘋狂,甚至做出非理智的行為,正好為各種社會問題如未婚懷孕、墮胎、性病、情侶間互發性短訊、與心儀的網友互傳裸照、裸聊勒索等提供解釋。社會各人對戀愛教育有不同的期盼,哥林多前書十三章6節卻說愛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為戀愛教育點出了一個重點:愛是不能離開真理和公義,否則便會變成錯愛或溺愛,[11] 香港神學院神學及歷史科副教授蘇遠泰博士指出,這是反映了基督教對愛的理解,除了情感上的表達外,還要求道德上的規範。[12] 父母關注子女能否承擔一個新生命,是希望他們對生命負責;老師們擔心學生的行為影響校譽,是希望他們對群體負責;朋友們提醒沉醉在愛海中的情侶,要顧及愛情以外的事情,是期望他們盡作朋友的道義;社會關注情侶在公眾地方的行為,是基於他們有公民的責任。這一切一切都解釋了愛中包含了道德規範。如此看來,戀愛除了講求個人感動和激情外,應考慮的問題實在不少,或許我們都需要多些空間去探索戀愛教育。

藝人秦沛在節目中曾表示支持女兒姜麗文,希望她找到以後路上一直陪著她,支持她、愛她、疼她的伴侶。女兒是否結婚和生孩子對他並不重要,他認為就算女兒「單身也好,比結了之後離婚好。」[13] 以上分享令我們體會到,父母對子女戀愛教育的期望,總是以愛為開始,以愛為結束,更點出戀愛教育的核心就是愛。


[1] 〈【情人節】大專生不應談戀愛? 明愛學生會「邱比特」活動被禁〉,《香港01》,2019年2月11日,網站: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E6%96%B0%E8%81%9E/293357/%E6%83%85%E4%BA%BA%E7%AF%80-%E5%A4%A7%E5%B0%88%E7%94%9F%E4%B8%8D%E6%87%89%E8%AB%87%E6%88%80%E6%84%9B-%E6%98%8E%E6%84%9B%E5%AD%B8%E7%94%9F%E6%9C%83-%E9%82%B1%E6%AF%94%E7%89%B9-%E6%B4%BB%E5%8B%95%E8%A2%AB%E7%A6%81(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5月2日)。

[2] 香港青年協會:〈青協公佈「中小學生戀愛態度」調查結果〉,香港青年協會,2017年6月8日,網站:https//hkfyg.org.hk/zh/2017/06/08/%E9%9D%92%E5%8D%94%E5%85%AC%E5%B8%83%E3%80%8C%E4%B8%AD%E5%B0%8F%E5%AD%B8%E7%94%9F%E6%88%80%E6%84%9B%E6%85%8B%E5%BA%A6%E3%80%8D%E8%AA%BF%E6%9F%A5%E7%B5%90%E6%9E%9C/(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4月15日)。

[3] 同上。

[4] 李嘉言:〈校規:校規、性別建構、教育政策〉,文化研究@嶺南「教育疑難何其多」第36期(2013年),網站:http://commons.ln.edu.hk/mcsln/vol36/iss1/1/(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4月15日)。

[5] 〈網民熱話:情侶港鐵親熱 旁若無人磨大髀〉,《東方日報》,2016年5月1日,網站: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60501/bkn-20160501171622557-0501_00822_001.html(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4月15日)。

[6] 檸檬心理課堂:〈愛情模式之——浪漫式與夥伴式〉,每日頭條,2017年10月27日,網站:https://kknews.cc/zh-hk/emotion/gz2g9rm.html(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4月15日)。

[7] 〈性教育離地初中生性知識肥佬〉,《東方日報》,2017年6月13日,網站: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70613/00176_040.html(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4月12日)。

[8] 陳芷慧:〈【豬年2019.避年族】長輩狂催婚 過年無處可逃:我們是新年難民〉,《香港01》,2019年2月4日,網站:https://www.hk01.com/%E7%A4%BE%E5%8D%80%E5%B0%88%E9%A1%8C/290249/%E8%B1%AC%E5%B9%B42019-%E9%81%BF%E5%B9%B4%E6%97%8F-%E9%95%B7%E8%BC%A9%E7%8B%82%E5%82%AC%E5%A9%9A-%E9%81%8E%E5%B9%B4%E7%84%A1%E8%99%95%E5%8F%AF%E9%80%83-%E6%88%91%E5%80%91%E6%98%AF%E6%96%B0%E5%B9%B4%E9%9B%A3%E6%B0%91(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4月15日)。

[9] 〈新居屋交表首日 廿四孝父母願付首期助子女上車〉,《香港經濟日報 - TOPick》,2018年3月29日,網站: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2040996/%E6%96%B0%E5%B1%85%E5%B1%8B%E4%BA%A4%E8%A1%A8%E9%A6%96%E6%97%A5%E3%80%80%E5%BB%BF%E5%9B%9B%E5%AD%9D%E7%88%B6%E6%AF%8D%E9%A1%98%E4%BB%98%E9%A6%96%E6%9C%9F%E5%8A%A9%E5%AD%90%E5%A5%B3%E4%B8%8A%E8%BB%8A(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4月15日)。

[10] 蘇遠泰:〈情繫中國基督徒:一個「情」與「愛」的比較神學嘗試〉,載邵樟平等編:《當無情地遇上有情天:恩情神學的反思》(香港:香港神學院、基道出版社,2008),頁163。

[11] 同上。

[12] 見註10。

[13] 蘇國豪:〈【女兒們的男朋友】秦沛支持姜麗文遲婚 網友力推婚姻觀通透〉,《香港01》,2019年4月4日,網站:https://www.hk01.com/%E5%8D%B3%E6%99%82%E5%A8%9B%E6%A8%82/313922/%E5%A5%B3%E5%85%92%E5%80%91%E7%9A%84%E7%94%B7%E6%9C%8B%E5%8F%8B-%E7%A7%A6%E6%B2%9B%E6%94%AF%E6%8C%81%E5%A7%9C%E9%BA%97%E6%96%87%E9%81%B2%E5%A9%9A-%E7%B6%B2%E5%8F%8B%E5%8A%9B%E6%8E%A8%E5%A9%9A%E5%A7%BB%E8%A7%80%E9%80%9A%E9%80%8F(最後參閱日期:2019年4月15日)。

在愛情路上持續學習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28/12/2018

教會中可能有不少單身的弟兄姊妹想學習建立關係及結識異性,過往亦有好些傳道同工會籌劃一些聯堂活動,讓來自不同堂會的弟兄姊妹學習戀愛技巧,並透過活動互相認識。好好戀愛學堂堂主任杜婉霞(Joanna)曾為這些教會活動提供培訓及於當中分享。故我們是次特意訪問她,讓她分享她的實際經驗,並給予教牧同工一些建議。

Joanna指,在戀愛前、戀愛中,甚至結婚後,都實在有很多東西需要學習:「在找尋伴侶、認識,到找到伴侶後的相處、溝通……都可能會遇到難題,而教會中的組長或傳道同工未必有足夠及相關的訓練去解答,甚或未能及早發現問題。而當情況到了很後期,甚至要將近結婚時才發現問題,就會很麻煩;甚至到了婚後才知悉問題的嚴重性,就更加不堪設想,或要花更多功夫去補救。」

學校沒有戀愛科,且人人面對的處境不同,未必每人都會認為自己需要學習如何戀愛。學習需要動機,如動機感不強的人,就不會行動。所以有些人會行動,又有些就會繼續等待。Joanna認為無論是暫時單身,或是已有伴侶的,都是神所愛的人,處於現時這個狀態,是神知道,亦是神所容許的,所以,無論是單身或是有伴侶的,都是好的。然而,最不好的情況就是自己不滿意、不欣賞此時此刻這個狀態,心裡不安,甚至內心充滿嫉妒痛苦,長期被負面和消極的情緒佔據,她稱之為「自己和自己過唔去」。最令人困擾的,最令人難以駕御的情緒是寂寞。

另外,Joanna亦分享到在戀愛中,或是分手後的創傷處理是不可或缺。因為在戀愛中,有效溝通、互相了解是很重要。有時雙方都是懷著好意,有善良的動機,但因為成長經歷不同,要求不同,需要不同,出發點不同,角度不同,這些不同或會成為吵架的原因。她建議可以在兩人還是在交往的初期,藉著一些個別事件去深入討論,以看清雙方在事件背後的想法及思考角度。增進明白,自然就能減少誤解。如能將戀愛中碎石踢走,就可以行得更順暢。

Joanna認為分手輔導是十分重要,因為可以了解到自己與另一方的問題或境況。兩人雖然不能繼續一起,這只是彼此不合而不是自己不好。舊傷痕治癒了,就不會在下一次戀愛時不明不白地重蹈覆轍,令雙方再度受傷。她解釋道:「如沒有好好處理『傷口』,以往戀愛帶下來的傷痕都會成為下一段戀愛關係的擔子。如果舊傷口一直沒有妥善處理,在新一段關係中亦容易會被觸碰而疼痛。」

有時舊傷患的痛不是因為這段關係引起的,而是傷口一直沒有治癒,只是傷口外邊有衣服遮蓋著,旁人看不見,一不小心觸碰到當事人就會痛。當一方不斷喊痛,而另一方又覺得自己無辜時,這樣的相處便會充滿張力,兩人關係也難以能長久。即便換多少次男/女朋友都是沒用。Joanna強調令自己創傷得醫治,是自己的責任,因為沒有人知道你在上一段的感情受過甚麼傷害。

而對於單身的朋友,她認為就算沒拍過拖的,也不要著急,因為不是拍得多就好,於感情中常受到傷害的話,反而會帶著很多過去的包袱,令人舉步維艱。

Joanna最後更建議牧者,可以善用團契聚會的時間,定期或每季邀請專業人員舉辦一些與戀愛有關的講座,例如:如何尋找真命天子、怎樣好好談一場戀愛、怎樣讓對方了解自己、如何處理感情傷痕,及好好分手等。每次約一個半至兩小時,若有充足的時間便加入個案研討,激發思考,使學習更切合需要。

論到公開講座或訓練,她坦言普遍觸及的內容是闊而淺的,因為教會的資源有限,時間有限,在短短一小時內要有互動遊戲,專題內容,還加上問答環節,是很難做到很深入。能讓參加者知道戀愛關係中自己的不知道,及應該知道的,已是很好。

讓弟兄姊妹知道自己「有所不知」是很重要的,希望這種不知,會引發他們去學習。當與別人相處及在愛的關係中有所進步,並獲得幸福時,就會形成一股有感染力的正能量,影響社群。

明光社情性教育的理念與推行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19/11/2018

  現今香港社會性觀念開放,色情資訊泛濫,婚前性行為被廣泛接受,甚至出現出租女友等現象。另一方面,社會常見各種性騷擾及性侵犯行為,親密關係亦呈現不少暴力情況。網絡發展更衍生出各式各樣的性陷阱,虛擬世界的生活直接影響了受害人的真實生活。兒童及青少年與我們活在同一個社會,這一切都對他們的成長造成影響,學校性教育的重要性已不容置疑。

  明光社是一個關注傳媒、性文化及社會倫理的非牟利團體,本社自1997年成立至今一直本著基督教信仰,藉研究、監察、教育及出版等工作,關心社會、服務人群。我們致力推行有價值的情性教育,宣揚健康正確的性觀念,期望能引導學生建立健康正確的價值觀,能在這多變的社會為自己作出明智的抉擇。

  現時不少機構都會到學校主領性教育講座或工作坊,不過它們多從社會衛生、性自主或人權角度來設定性教育的方向,性教育內容亦多圍繞個人層面。本社的情性教育則嘗試從倫理價值出發,除了關注個人權利之外,亦強調個人在群體中的位置與責任,及提倡對學生有益的正確價值觀。我們選用「情性教育」一詞,是因為它反映了性教育除了包括性的知識、技能與態度外,還包括了建立與維繫情感關係,這些在性教育中都是重要的一環。

  本社情性教育的特色是重視生命的尊貴、愛的承諾及性的委身,並肯定「婚姻」與「家庭」在社會中的功能,以回應現今社會文化的挑戰。我們的課程內容背後,有以下一套對生命、性別及倫理關係的信念。

  1. 尊重生命

  我們相信每個人的生命,不論性別、年齡、國籍、社會階層、職業、性傾向,甚至未出世的胎兒,都有其與生俱來的尊嚴與價值。因此,我們在做任何事及作出抉擇時,都必須尊重人性尊嚴,這包括他人與自己的生命價值,亦是最基本的道德考慮。

  1. 男女兩性是人的基本特質

  我們認為性是我們生而為人的基本特質,應以平常心來面對。性不會令人蒙羞,我們該持開放的態度來談論。性亦是個人的隱私,應該加以保護。性別是組成個人身份的核心部份,我們認為男女兩性的差異取決於生理因素,對於現今跨性別運動提倡以主觀心理性別取代客觀生理性別,模糊社會性別制度的做法,我們不敢苟同。

  1. 戀愛是為婚姻作準備
明光社

  愛與被愛是人的基本需要,青少年渴望戀愛是正常不過的事,因此戀愛教育是不可或缺的。我們認為戀愛是邁向婚姻的過程,二人在相處時增加對自己及對方的認識,學習彼此尊重、付出、接納與承諾,並積極考慮對方會否成為自己將來的配偶。雖然戀愛的目標是指向婚姻,但不是每段關係都能步入婚姻。不過,透過反思關係破裂的原因,可以讓雙方在未能開花結果的關係中有所學習,幫助自己日後能更成熟地發展另一場戀愛,並向婚姻邁進一步。

  1. 性是男女間最親密的身體語言

  我們認為性是個人的強烈慾望,但卻不是個人賴以生存的基本需要。性慾不是單單指渴望得到來自性交的快感,更是指個人心靈對親密關係的渴求,這意味著性與愛存在密不可分的關係。我們認為性是男女間最親密的身體語言,接觸的不只是對方的身體,更是對方的生命,二人深刻地接納彼此、排他地擁有彼此、長久忠誠地委身。因此,性行為不只是為性器官帶來刺激,更是雙方心靈的緊密契合,形成親密感。身體快感、心靈慰藉、延展新生命,都是健康性關係的結果。

  1. 婚姻內的性行為帶來最大的幸福及保障

  性行為是二人最坦誠的身體接觸,赤裸地邀請他人進入自己的生命,美好的性能為人帶來幸福,錯誤的性卻會帶來嚴重的傷害。性行為亦有機會帶來懷孕及感染性病的可能,因此是否進行性行為是一個嚴肅的抉擇,需在一個讓二人能得到充分安全及保障的情況下進行。我們認為婚姻的忠誠與承諾能為性行為帶來最穩固的保障,夫婦二人能安心地向配偶揭示自己生命的所有,藉性行為加深夫婦之間的親密感。彼此忠誠的性行為是預防性病的最有效方法,一夫一妻的家庭亦是新生命最安穩的居所。

  1. 一生一世的婚姻對個人、家庭和社會帶來益處

  婚姻關係中的「愛」、「性忠誠」和「終身結合」的規範,促成男和女緊密地連結在一起建立家庭,提供一個長期互相支援的親密關係,而家庭則是構成社會的基本單位。我們相信現行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是最能夠保障兒童福祉的社會制度,讓有孕育後代潛能的男女締結盟誓,促進其關係的穩定性,從而維護每個幼兒獲得與親生父母連繫的基本人權。我們認為家庭既然是天然和基本的社會單元,應受社會和國家的保護,以保障男女婚姻制度的獨特性。

  我們按著以上的信念,設計本社的情性教育內容,希望教導學生成為一個尊重他人及接納自己的人,學習建立及維繫穩定的情感關係,謹慎作出抉擇,並建立對將來婚姻的憧憬。

  我們認為性教育就是價值教育,目的是幫助兒童及青少年建立一套正確的性價值觀,不僅要考慮生理衛生或個人權利,還要考慮道德價值。我們認為所謂價值中立(Value Free)的性教育其實已是一種價值觀,並有礙傳承健康的倫理和婚姻價值。不過,我們亦不支持說教式的性教育,我們認為性教育並不是要求學生遵從一套「教義」般的倫理價值。我們認為性教育除了要為學生提供全面的資訊外,導師在過程中並不需要隱藏自己的價值觀,反而要以自身的經驗來引導學生朝正確的方向思考,為自己的福祉作出明智的抉擇。

  社會文化每時每刻也在改變,青少年往往是最先受社會文化影響的群體。本社情性教育除了涵蓋前文提及的常規內容外,我們每年亦會更新情性教育的主題,加插新興社會現象的題目,以緊貼潮流,回應新的衝擊和挑戰。如早年援交少女凶殺案後,我們立即推出援助交際危機講座。近年,我們亦新增了「出租女友」、「Selfie & P圖」、「BL動漫」等題目,除了希望鞏固學生的價值觀外,亦想幫助他們剖析,隱藏在新興社會現象背後的價值觀,以及這些價值觀會如何影響他們。

  本社在2017至2018年度,到訪了94間中小學,主領超過280場學校性教育講座或工作坊。本社亦有為學校提供性教育教師訓練,而本社網站亦有性文化的評論文章及性教育教案下載區,我們希望能與學校一同攜手,為學生提供一套有價值的情性教育,幫助他們建立正確的價值觀。

過一個祝福自己的情人節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2/02/2016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失禮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動怒,不計較人的過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愛是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存不息的。」(林前十三4-8,《新譯本》

2月14日情人節將到,這天並不是情人們專利的「甜蜜之日」,就算現處單身的朋友,也一樣能夠好好地享受這「甜蜜之日」。今期,我們特意邀請好好戀愛學堂堂主任杜婉霞小姐(Joanna),與大家分享她與學員們一起走過的感情之路,特別是幾經波折後之體驗;再輔以一些歌曲與電影的分享,盼望大家無論處於何境況,都能好好享受美好甜蜜的時光。

 

單身,一定好慘?

每個人在不同的時間總會有不同的領受。Joanna認為,有些人很不介意自己單身,亦有些人又十分著急地尋找伴侶。「但如果明知道單身這個狀況是暫時解決不到的限制及事實,你還『煩躁不安』地去過日子,就是賠了夫人又折兵!試問一個充滿負能量的人,又怎可能吸引到別人呢?」

Joanna曾於多年前輔導過一個案,該女孩子剛分手時,由於之前對男朋友太倚賴,竟不相信自己一個以後都可以好好過日子。但經過一段時間,她終於發現自己原來真的能夠一個人去旅行,一個人去看戲,一個人開心地享受單身生活,所以不再胡亂拍拖了。「有了男朋友,你可能會倚賴他,不相信自己一個人都能夠過得很快樂…但在認識他之前,你不也是一個獨立自決的人嗎?」Joanna帶出了一個迷思。

 

好好療傷

但這種獨立的狀態需要時間才能做到,因為剛分手,內心像是失去了珍貴的寶物一樣,會很掛念、很傷心,十分不習慣,非常渴望找回這關係和親密的感覺,很抗拒相信這是事實…。這些都是正常的反應,故此不要強迫自己刻意去忘記。因為這也證明你是非常認真地對待這段感情,所以要接納自己有這種感覺。但要給自己一個限期,不要永遠的沉淪下去,適當地權衡自己對這段感情投進了多少時間,復原時間要多少等。「三個月?半年?在這三個月、半年內,可以如何過?如何去紓解自己的不快?」

Joanna說﹕「每個人都不同。有些人會沉醉於悲哀情歌之中,讓自己好好感受這傷痛,好好地哭;又有些人喜到從前常到的地方去緬懷這個人…每個人管理自己的情緒都有不同的方式,在這限期中好好地將情緒抒發出來,總好過在傷口上蓋上一塊開心的膠布。」Joanna解釋道:「這類表裡不一致,否定和阻止自己紓解內裡的情緒,不肯面對自己痛楚的人,是比較難於協助的個案。」
 

好歌分享

「舊日對大家關係太在乎 為著要避開孤獨才給支配
發誓要愛得壯烈死也奉陪 提防孤單 佔據我一輩
現在我學識不用太在乎 沒伴侶自己一樣人生豐富
放大鏡放低掛念廣闊十萬倍 重頭發覺 我也有喜惡
好 拋低愛情贏回歡笑 好 親手鬆綁自由的心跳
好 風光旅程原來不少 
……
(往往太在乎愛情,而迷失了自我,太專注於一點而忘記四周還有美好的事。)」
 
(《從今喜歡孤單一個》主唱: 彭家麗)

 

 

好好放下

Joanna提到一套用於有效處理分手的「FM 分手輔導策略」,當中包括有6個步驟(要順序進行):

1.Face the Fact (面對分手已是事實)​

如知道分手已是事實,大家暫時不見面,是有助平伏心情的話,就決心不要相見。每人可承受的程度都不同,亦要時間消化事情。

2.Find the Cause (找出真正分手的原因)​

最好可以將真正分手的原因說得清楚明白。容讓大家都了解最真實的原因,有助接納事實及減低不必要的自責。

3.Feel the Pain (感受當中的傷痛)​

將情緒釋放出來,感受它們…憤怒?傷心?不甘心?嘗試將傷心的事寫下來,有助了解自己為何有這些感受,將思緒與情緒整理一下,會更容易放下。

4.Manage Emotion (管理產生出來的情緒)

將情緒放在正確之位,恰當的情緒表達是很重要。傷心的事當然要被理解及聆聽,要學習想想自己爆發出來的情緒有否過於強烈,或是被壓抑了?找適合的人作聆聽者,這樣,內心的傷心及痛苦之感受就可以減少。

5.Make Meaning (理解已經歷的事情所帶出的意義)​

在自己經歷的事情中,尋找出當中的意義,並在當中學習。如能更了解自己,或可找到一個更適合自己的伴侶。

6.Make New Hope (活出新的盼望)

經過上述的過程,清楚了解自己之後,就可以有信心去尋找新的希望及重新開始,活出真我。

當事人如果沒有好好地去處理之前的感情經歷,不了解以前經驗所帶出的意義,下一段感情亦可能會重蹈覆轍,再犯同一種的錯誤。

 

不要太急開展戀情

「現在的社會,每事都走得太快太急,包括戀愛。有些男女都未深入了解,還未成為好友,就急於開展感情成為情侶,雙方的價值觀、喜好、朋友圏、是否願意聆聽及接納自己等等都未相互了解清楚,到了最後只會受傷,或甚至連朋友都做不了。」她認為,缺乏耐性、發展太快或未有穩固根基的感情,當其中一方的環境轉變了,感情就容易出現變化。

另外,她亦提及人際交往技巧的重要。人與人的相處,如何好好地向對方表達及溝通極為重要。若太多單方面的「以為」,有機會造成日後嚴重的誤會。她鼓勵大家先要知道自己的想法,也要訓練自己有膽量去表達出來,讓對方知道自己的想法及感受。「太過擔心對方不高興而不說出自己的感受,勉強遷就,關係就會愈走愈遠。」

適當的將對外的焦點調節向內,並學習做回自己,讓自己可以獨立自主和妥善處理自己是極為重要。Joanna 建議大家要時刻進步,何時都要學做一個完整的人。她強調兩個人一起,不是兩個的『半個人』,互相倚賴,東歪西倒的生活;能妥善處理自己,成為更好的人,兩個人就可以彼此需要對方,一起穩步向前走。

 

每人都可以好好過情人節

對於情侶來說,情人節當然可以過得很浪漫,但仍是單身的朋友也可以找「愛你的人」一起過,一起食飯、看戲,很好地過。「只要不傷害自己的事,想做甚麼都可以。總有愛你的親人和朋友吧,可以和他們一起度過!」Joanna認為一個人不可能只重視愛人,而忽略身邊其他愛自己的人,因為親人及友人的愛都很重要,也是個人重要的支援。

沐浴於愛河的,願情侶們都能浪漫的過這天。而未有戀人的,但願都可以享受自由自主的日子,好好愛自己、好好愛身邊的人。

 

(特別鳴謝The Altar Shop 提供場地)
 

 好戲分享

《小失戀大漫遊》
「這是一個重新發現自我的美好故事。 印度藉的女子蘭妮在婚宴前兩天,被男方悔婚!一向倚賴爸爸、弟弟與未婚夫保護的她,決意一個人獨闖法國,去一個人的蜜月旅行。旅途中遇到很多事故,卻令她 脫胎換骨,知道自己可以自食其力、可以有自己的喜惡及朋友。直至被拋棄了後才領略到原來自己有很多潛力、可以過得很好,只是自己一直都不知道。」

 

 Joanna杜婉霞小檔案

輔導學碩士,中國國家認証婚姻家庭咨商師。 2006年創辦「好好戀愛學堂」,以輔導及主領講座來推廣婚前及婚姻教育;曾為不同媒體的輔導專欄執筆,包括《新報》(基督教版)、《味道》及《號角月 報》 (香港及紐約版): 《美滿婚姻26訣》 等;曾為影音使團「人生熱線急救手冊—戀愛篇」及dbc數碼4台校園台 「明愛暗戀補習社」 節目主持。 現為新城電台「Sorry I love you 胡美儀」的「好好戀愛」環節擔任嘉賓主持。
 
著作有 《戀愛防腐學》、《戀愛幸福學》、散文集《好好戀愛》、創作歌曲《一生一世》、《荒誕情感世界教材套》、想飛傳播之《好好戀愛 mp3》及《好好戀愛之夫妻靈都魂體》CD。

 

曾經刊載於:

《明報》  談天說道  10/2/2016 過一個祝福自己的情人節
 

大數據與個人私隱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7/09/2015

隨著數碼化及資訊科技發展迅速,我們可以隨時隨地上網進行各種活動,無論是瀏覽資訊,又或是安裝免費好玩的手機應用程式,與在面書玩一些要先分享朋友名單的心理遊戲;申請優惠積分卡或會員卡所提供個人資料及購物記錄,甚至大家到購物商場使用免費Wi-Fi,也可能將可窺探個人資料門戶大開。那些服務及優惠供應者極可能在積極收集及儲存任何有關我們個人私隱的資料數據,並分析這些大數據。

大數據分析會較注重相互關係,用以發掘人與事物間互動的模式,以及識別其中的趨勢,例如:我們在社交媒體上的瀏覽習慣及停留時間;不同年齡層的消費模式、他們感興趣的遊戲與貨品、購買次數及在商場店舖停留時間等。這些資料可以極精細,其量又可以極大,資料收集者並能作出對個人或所有被收集人士的整體分析。

人們相信,大數據可以帶來龐大的效益,因為公司可以利用這些數據進行高效率的分析。其目的可能只是為改善其服務及市場策劃的參考資料;但亦可能是針對某一批目標群,甚至是為個人提供合其心意的市場推廣策略。但是從私隱及資料保障的角度來看,卻可能有潛在的負面影響。

近來有一間保險公司創出了一個新的市場策略,為每位參與計劃的人士提供智能運動手帶及計劃手機應用程式,記錄投保人半年或一年的每日步數步距、卡路里消耗、睡眠質素等,有關記錄會傳送給保險公司作分析,再轉換為保費折扣。對於愛運動或自問生活作息良好的朋友來說,可能覺得是件好事,做運動及維持健康生活之餘又可於保費作折扣。而事情的另一面卻是參與者為了保費折扣,自願將個人數據奉上給保險公司。這些個人資料會被保險公司長期及詳細地記下,他們會怎樣使用資料?他們會否將資料用作其他的分析項目,然後單憑那些分析為投保人判斷?不過,這又是否對投保人公平和恰當?當中又會否錯誤標籤個別人士?我們建議投保人在簽約前查問清楚,因為宣傳單張中並沒有列明保險公司將如何使用所得資料,亦不知資料會否對該個別投保人的紀錄造成長遠的影響。

當我們在接受一些優惠或好處時,我們可能輕視了私隱對我們或我們朋友的重要性。可曾想過,當我們在運用已登記了個人資料的優惠卡時,我們有否意識到已將觀察自己消費習慣的權力給予商家?每當我們在社交媒體玩網絡心理遊戲時,又有否留意其實我們已向遊戲公司「贈送」自己的朋友名單及私隱?

請定時提醒一下自己:世上豈常有免費午餐?
 

曾經刊載於:

《成報》 17/9/2015

加強學校性教育是萬應靈丹?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 (性教育)
15/07/2015

香港青年協會在本年3月至5月期間,以問卷形式訪問了582名中小學教師,了解他們在推行有關戀愛和性知識教育的現況與困難。結果發現逾六成教師認為,學校教導有關戀愛和性教育方面沒有足夠教材或支援;五成多老師就認為沒有教學空間;逾九成小學老師及八成中學老師認為戀愛教育應在高小開始,但承認在推行上遇上不少困難,例如沒有足夠支援及不掌握有關的知識等。[1]

香港學校性教育不足是鐵一般的事實,每當社會出現青少年在性方面的偏差情況,「加強學校性教育」是必然的總結,彷彿學校要為青少年的性偏差問題負上全部責任。我們同意老師「教人」比教書更重要,但影響青少年性觀念的並不只得學校這一方,家庭、社會、朋輩、傳媒及網絡的影響力不會比學校來得次要。究竟我們為下一代提供了一個怎樣的環境讓他們成長呢?

政府所訂立的「學校性教育指引」由1997年推出至今並沒有作出任何修訂,試問政府究竟有多重視學校性教育呢?香港家庭問題愈見複雜,不少青少年未能在穩定的家庭中成長;再加上我們的社會著重功利及消費主義,還有無性不歡的媒體,它們又傳遞怎樣的價值觀給青少年呢?在杯水車薪的情況下,其實不少學校仍一直堅守崗位,在她的位置上發揮其應有及僅有的力量,幫助青少年建立健康的性價值觀。

要做好青少年的性教育工作,這並不只是學校的事,政府的政策、家長的教導及社會的文化同樣重要。宏觀的事我們或者控制不到,但我們仍能做好自己的本份──修身齊家。先由自己開始建立良好的德行,讓自己成為值得青少年效法的榜樣;然後再好好經營自己的家庭,讓家中的青少年能在充滿愛的環境中成長,及實踐家庭性教育。這對學校來說已經是最有力的支援了。

 


[1] 香港青年協會,「調查發現逾四成教師認為戀愛價值觀教育重要」,2015年5月28日,網址:http://www.hkfyg.org.hk/page.aspx?corpname=hkfyg&i=1887

 

互相公審的監控世界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05/03/2015

互聯網未普及的年代,巿民遇上不平事時,除了向政府、相關機構或議員求助,就是找傳媒幫忙。政府機構大都按程序處理投訴,視乎證據是否足夠而按部就班的跟進及調查,甚或提出調解。然而,即使透過傳媒處理投訴,當記者收到投訴信後,他們也同樣會先了解及查證,然後才找相關機構解釋及回應,最後再按事件的嚴重性決定用甚麼方式刊登。

不過,自從有了互聯網後,我們開始很習慣以網絡公審的方式來處理不滿。當看見有媽媽公然讓小朋友在車廂內大便,其他乘客便會拍下,然後放上社交網絡公審,這舉動彷彿是常規。於是那位讓孩子在車廂內大便的母親,在網上遭人起底及攻擊,成了千古罪人,每當走到街上總被人指指點點。

漸漸,大家發現以網絡公審的方式表達不滿,比向站長、巴士司機投訴更有效。反正人人有相機,於是個個也當起判官來。有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坐姿不好而多坐了半個位,其他乘客立即拍下其「惡行」;有人在車廂內喝咖啡,其他人於是將之拍下;有人帶了很多行李入車廂也被拍下;近期在巴士上,有人因雙腿太長而碰到對座的乘客也被人拍下,對方甚至投訴:「我個女坐喺你對面,好心你就縮腳啦。」

不過,網絡公審其實甚容易「走火」。如果網民認為你的投訴根本不合理,有時會反而攻擊投訴人,認為他們不夠量度;有人更會反起底,查查這個投訴人的身份。可見這種投訴在本質上並不安全,投訴人一時衝動就將事情放在互聯網,看的人同樣一時衝動看到表面證供就在批評,或者揶揄,最後真相往往不是最重要。有關投訴結果淪為大眾茶餘飯後的話題,可是對於投訴人和被投訴人,他們卻身不由己地成為八卦話題及網上欺凌的主角。

於是你含着一口怒氣發出帖文,但當怒氣消去,你每次外出時,每個動作,每走一步,你都不禁提心吊膽:自己會否淪為下次被拍攝的對象?自己究竟身處在一個甚麼世界?一個喜歡公審、充滿著監控的世界?你想香港變成這個樣子嗎?
 

 

曾經刊載於:

《成報》 5/3/2015

這麼私人 那麼公開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25/09/2014

世界上最近的距離,不是臉貼臉,而是即使和陌生的你相隔萬里,你卻仍可以看到我在挖鼻孔。

網絡可以拉近人與人的距離,這好像是好事,但同時也意味了你不想拉近的人也可以與你拉得很近。近日接連發生與網絡安全有關的事件,如女星被盜取存放在iCloud的裸照,也有全球數以萬計網絡鏡頭被入侵,用家的一舉一動巨細無遺地在網上「直播」,其中香港更有逾千個鏡頭遭殃。使用雲端儲存相片,原意是為了存取上的方便,怎料卻讓其他人「方便」地盜取私密照;不少人安裝網絡鏡頭,原意是為了保障家居安全,或者用作照顧小朋友、長者之用,現在卻成為讓賊人得悉家中狀況,使其能夠「安全」地進行盜竊,一切實在令人始料不及。而無論蘋果公司以及鏡頭生產商,也把責任歸咎於用戶未有妥善設定密碼。姑勿論這些供應商應否負上部分責任,但這些事件也顯出用家只喜愛方便,卻忽略安全,沒有選用更難被破解的密碼。

現時幾乎每人都擁有智能電話,不少人也把自己大量個人資料儲存於智能手機內,但並未因此對手機安全提高意識。近日「關注傳媒對青少年影響聯席」發表一份「新媒體私隱與溝通」調查,結果發現無論學生或家長,皆只有約三成受訪者表示會閱讀應用程式對個人資料使用的聲明,大家也好像對各應用程式的生產商充滿信心。以往已有不少報道及機構提醒用戶,下載應用程式時要小心留意程式有否要求授予一些不必要的權限,防範讓開發商任意存取用戶個人資料。想想為何一個電筒應用程式需要授予錄音及發送短訊的權限?明顯這類應用程式是別有用心。尤其若有應用程式能被授予「完整互聯網存取」權限的話,就能夠存取手機的相片及影片,實在不可不防。

調查亦顯示曾接受私隱教育的學生較傾向於下載應用程式前閱讀個人資料聲明,這顯示私隱教育需要更全面推行。而家長則可透過新聞資訊、機構講座等去了解如何保護自己及子女的個人資料。聯席同時亦希望香港能夠立法規管應用程式開發商濫用個人資料的問題。

我們不能保證不被駭客偷取我們的個人資料,卻可以在加密、安裝應用程式方面小心,避免網上直播自己在家裏挖鼻的情景。

 

曾經刊載於:

《成報》 25/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