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下架與匿名投訴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所謂通靈,其實也包括交鬼,作為關心子女的父母,大家希望電視台教導你們的子女如何與不知是神是鬼、是正是邪的靈界接觸嗎?大家同意電視台深入教導好奇的年青人玩碟仙、神打,扶乩、問米這一類與靈界接觸的危險玩意、甚至當作比賽嗎? 最近無線電視翡翠台播放的《通靈之王》節目之所以引起關注,因為該節目已非單純的獵奇和涉及靈異內容的節目,而是一個鼓勵通靈交鬼的比賽,除了主持人之外,還邀請嘉賓以專家的身份評論參賽者通靈能力的真偽,直接向觀眾肯定及宣揚有關通靈能力和行為的真確性及可信性,無異就是向觀眾推介通靈交鬼的神秘力量。
有人問我們:電視節目從來都有涉及靈異和鬼神的內容,今次大家為何「另眼相看」,特別投訴這個節目,是否有雙重標準?站在宗教自由的立場,為何大家要干預其他人的信仰呢?而在今時今日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的空間正收窄的時候,投訴及向電視台施壓又會否令傳媒在創作自由上有更多掣肘呢?對於以上的提問,我們十分理解,而在投訴的時候已考慮了如何作出平衡。
國安法出台後,怕自己出事的人走的走,擔憂自己寫的東西有問題的人暫時擱筆停寫,甚至有人暫時離開敏感的工作和崗位。但在國安法之前,更多人近月受著長期的投訴文化影響,部份更出現寒蟬效應,令人擔心。
在買賣或提供服務時,不少人動輒投訴,有的人甚至為了爭取更多「著數」而投訴,成為了討價還價的渠道。投訴,彷彿成為一種生活技能,但若在教會中運用這種「技能」,可以嗎?教會可以有「投訴機制」嗎?教會怎樣面對喜愛用投訴來表達需要的人呢?傳媒人春麗、觸動輔導中心程翠雲和筆者,在4月23日,就此議題與約30名教牧、團契導師分享如何牧養愛投訴教會的人。
兩本有關Deep Web(暗黑網絡)的書籍,詳細描述對女性、女童及嬰兒作出性變態、強姦、虐殺、絞碎、烹煮及食人等內容,於各大書店出售。經市民投訴,交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級後,現被列為第二類(不雅)物品,即該物品須以封套密封及貼上警告字句下,才可向18歲以上市民出售。
互聯網未普及的年代,巿民遇上不平事時,除了向政府、相關機構或議員求助,就是找傳媒幫忙。政府機構大都按程序處理投訴,視乎證據是否足夠而按部就班的跟進及調查,甚或提出調解。
2012年12月2日,《新報》於頭版報道有關本地精神病患者的情況。誠然,報道內容是建基於事實,指出支援精神病患者的資源並不足夠,當中亦有呼籲社會人士主動認識精神病以避免不必要之猜疑。然而,報章卻用上「小心,癲人出沒」作為頭條,「精神病新症每年3萬」作為副題,這樣會令讀者容易聯想為「精神病等如癲」。另外,報道亦附上一個身穿有帽外套,目露紅光,左手拿著刀的人物插圖,實在叫人心寒。
「重口味」一詞成為近期在坊間流行的潮語。口味當然各有不同,但有些興趣及喜歡的事,是大部份人難於認同的;而這些事,都被稱為「重口味」。對本地電視台而言,迎合主流觀眾口味乃為首要任務。從這點看,在電視上間中出現「重口味」內容理應不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