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同志

香港同運議程回顧2014 LGBT Agenda, Hong Kong 2014

明光社資料室
03/02/2015

 

立法是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最低消費?

張勇傑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教育)
19/01/2015

致力消除對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歧視是值得提倡的,但社會對需否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卻存在嚴重分歧。為此,明光社於11月23日舉辦了「如何處理性傾向歧視問題」講座,邀請持不同立場的嘉賓進行討論,當天約有130人出席。

 

通過同性婚姻之後……

招雋寧
明光社項目主任
27/11/2014

當法院通過同性婚姻和歧視法,便等於強制每個人認可同性關係。繼早前蛋糕店、花店、婚紗照公司、酒店和旅館被打壓後,讓筆者再分享另一宗不幸事件。

平機會須按實情正視歧視

招雋寧
明光社項目主任
15/05/2014

平機會委員謝永齡在本月8日出席了於日內瓦舉行的聯合國《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審議會,同時出席會議的也有香港同性戀運動團體的代表。謝永齡在會上提出香港的性傾向歧視問題「非常嚴重」(very serious),但事實上到底有多嚴重?而證據在哪?

關於同性戀,你要知道的幾個詞彙……

招雋寧
明光社項目主任
08/08/2013

天主教教宗方濟各完成巴西行程後,在回程的飛機上回答記者提問。其後,在社交網站廣泛流傳他的一句說話,中譯是「如果一個同性戀者懷着善意去尋求上主,我又憑甚麼審判他呢?」有人單看這一句就誤以為教宗放軟立場,實在是貽笑大方。因為若再細看下去,教宗同時重申羅馬教廷的信仰立場,認為同性戀行為是罪(英文為sinful,並非罪行criminal),但同性性傾向不是。
 

從探索到了解

盧翠婷|吳秀紋
明光社實習生 香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學生|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18/09/2011

性傾向是在11至14歲期間開始形成,直到14至20歲之間,其性傾向仍是浮動的,可以受環境影響而改變。或許,有些少年人都曾經懷疑過自己是否同性戀,包括以下這位被訪者。為保障其私隱,我們暫且以化名Yvonne來稱呼她,透過Yvonne的分享,我們可能對「真」「假」同性戀有多點認識。

自願新造的人

歐陽家和
明光社項目主任
18/09/2011

基督徒與同性戀者同行,聽起來好像是天方夜譚,又或者就是要「輔導」那位同性戀者必須要變回異性戀,否則就與「基督」無份。惟在基督教的圈子中,其實有不少關心同性戀者的團體,並非以改變同性戀者性傾向為目的,而是僅以「同行者」的角色,協助這群受傷的人,走出負面情緒,重過恩典與真理並行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