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混亂
02/07/2014
政府因應終審法院裁決而提出的婚姻條例修訂兩面不討好,既不受性小眾團體歡迎,也因為沒有同時處理一些相關問題,而被一些重視維繫現行婚姻制度的人士反對,弄至今日的情况,始作俑者其實是終審法院。
政府因應終審法院裁決而提出的婚姻條例修訂兩面不討好,既不受性小眾團體歡迎,也因為沒有同時處理一些相關問題,而被一些重視維繫現行婚姻制度的人士反對,弄至今日的情况,始作俑者其實是終審法院。
施政報告近日出台,筆者想與讀者提出兩項有趣的觀察。
第一、施政報告以「年青」兩字為標題,有文化大師質疑此詞語是無中生有,因為在中文慣常用法中從來只有年輕,沒有年青,遂推而廣之,指報告的中文水準「水皮」。至近日有傳媒人在自己寫的專欄小格中,指已翻查數本大字典,卻發現「年青」二字,並早成為規範字詞。
國際
今年同志遊行的大會口號為「愛不歧視,高調撐同志」。顧名思義,保障性小眾不被歧視成為今次大會主題。然而,要如何才可保障性小眾?不少人只會想到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
平等機會委員會舉辦論壇,諮詢公眾對該會未來三年策略計畫的意見。過去半年平機會主席周一嶽儼然成了性小眾的代言人,不單經常出席同志團體的活動,更公開發表了不少平等得過了火位的言論,令人深以為憂。
最近香港的終審法院宣判變性人可以用變性後的性別申請結婚。
【公開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