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教育自由

消除歧視性小眾──社工的培訓及資源

傅丹梅
明光社副總幹事,註冊社工
24/03/2016

回應《消除歧視性小眾諮詢小組工作報告》系列四

 

專業資格認可與宗教自由

梁永豪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26/02/2016

2015年12月,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就當地一間大學的法律課程的認受性作出裁決。涉案的聖三一西部大學的一貫政策是要求所有學生簽署聲明書,承諾遵守基督教的行為準則,包括不能發生一男一女的婚姻之外的性關係。大學擬開辦法律課程,於是要求卑詩省律師公會(下稱「公會」)認可其法律課程。

同性戀系列講座 解開誤解與迷思

藍俊文
明光社項目主任
20/11/2014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自1998年起設立的「平等機會(性傾向) 資助計劃」,每年會資助不同社福機構及團體舉辦活動,促進不同性傾向人士及跨性別人士享有平等機會,或為性小眾提供支援服務。過往,這項資助主要由同性戀團體及社福機構奪得,不過今年本社卻成功申請計劃,舉辦一連串講座,讓公眾更了解同性戀議題。

誰為合理定分界——基督教國際學校事件對教育界的衝擊

藍俊文
明光社項目主任 (社關行動)
20/03/2014

一直以來,支持《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的人士都強調立法不會影響教育自由、宗教自由和言論自由等,並積極地反駁一切外國「逆向歧視」的例子,認為是杞人憂天。

923平機會論壇之後——專訪「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

藍俊文
明光社項目主任(社關行動)
21/11/2013

今年9月23日,當颱風「天兔」漸漸遠離本港之際,平機會亦宣布於當日下午舉行的「平等機會委員會論壇2013」按原定計劃舉行。是次論壇旨在讓公眾參與討論平機會的「三年策略計劃」,除了有不同團體到場為弱勢社群發聲,亦有一群來自「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關注組)的家長帶同子女到場外請願。今期城市熱話,我們訪問了關注組的發言人,從家長和教育角度了解他們對立法的關注。
 

《性傾向歧視條例》影響教育自由

黃仲賢、吳慧華
明光社項目主任、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17/01/2013

同運人士為了令社會肯定同性戀,會從不同渠道入手進行改變,課室便是其中一個他們希望影響的地方。現時教育範疇在四條歧視條例中都被列入保障範圍,若《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後,日後在教育過程中如有學生因為一些對同性戀負面的資料而感到被冒犯的話,有關老師及學校便會被指控觸犯「騷擾」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