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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並非文明社會的唯一標準
蔡志森
| 明光社 總幹事
13/02/2008
藝人情慾照事件越演越烈,不少人不但肆無忌憚地傳閱他人的裸照,完全漠視有關行為對當事人造成的傷害,並且十分高調地挑釁警方,更公然捍衛「不負責任地傷害他人」的自由!
管家型投資態度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3/01/2008
長線等如投資,短線等如投機?買藍籌等如投資,二三線股等如投機?買物業等如投資,股票等如投機?這些簡單的二分法是否還適合今時今日的香港呢? |
開放討論性教育,謹慎面對性行為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5/11/2007
香港不少父母、教師和教牧同工對性的問題仍然十分避忌,感到難於啟齒,於是父母樂於由學校負責性教育;老師又外判給社工或志願團體;牧師則希望由聖靈親自感動和保守,結果通通交由傳媒代勞,傳媒會教甚麼?大家心裏有數。
馬會又再「漸漸」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7/09/2007
在敝機構十週年的感恩晚宴時,其中一位嘉賓羅乃萱女仕引述了一個「漸漸」的故事,講述一名大學畢業生往色情酒吧應徵會計工作,老闆毋須作任何游說,只因她看到其他陪酒女郎的收入比自己高得多,於是「漸漸」地轉作陪酒,最終出賣肉體,這正是我們很多社會風氣的縮影!
難為淫褻定分界?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0/09/2007
早前的《中大學生報》事件,以及暑假書展期間,影視處職員一度認為以新古典主義名畫「賽姬接受丘比特的初吻」為封面的《愛情神話》屬於不雅物品,勸喻書商收起,其後雖改變主意,但已惹來一些輿論的猛烈攻擊,認為是繼新人像和大衛像被評為不雅之後另一次的國際笑話,甚至建議取消淫褻物品審裁處。
美的生命、活的倫理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6/07/2007
這是一個現實的年代,人們越來越重視即時的回報,一年也太久,只爭朝夕!對於生命,我們追求的是眼前的快樂,個人的滿足,性毋須留待婚姻,更毋須等待成熟,性與愛、與婚姻和家庭的分家,為生命帶來很多的衝擊,倫理價值對很多人來說是包袱、是落伍的代名詞。
風雨同路見真心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6/07/2007
前言:
五月的中大學生報事件,由於坊間出現很多關於明光社的謠言,於是接受了《壹週刊》的訪問,希望澄清一些誤會,卻成為我在明光社近八年來面對最敵意的訪問,對今時今日的所謂記者的操守嘆為觀止!不過,今期《燭光網絡》選擇自己訪問自己,不是因為怕了記者,而是因為我仍然十分懷念當記者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