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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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同性撫養──不能不知道的最新研究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2/09/2016

當社會制訂家庭相關的法例時,要以兒童最大利益為首要考慮,包括維護兒童與父親和母親連結的權利,這是《兒童權利公約》的重要精神。2013年法國曾有過百萬人上街反對同性婚姻,訴求正是孩子需要一個爸爸和一個媽媽。

從法例看家庭

梁永豪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12/09/2016

本文嘗試從一些國際公約以及香港的法例,審視家庭的定義;家庭與社會的關係;以及家庭的相關法例,從而指出其背後所隱含一套社會對於家庭價值的理念。

近年有關修訂婚姻及家庭定義的爭論

傅丹梅    |    明光社副總幹事
12/09/2016

早前有雜誌以「多元成家」為主題,描述五種不同的家庭組合:傳統的圍村家族、同性伴侶、人與動物、跨種族婚姻,外傭與僱主。將寵物,外傭視為家庭成員,建立同性家庭,都是以提倡大愛為前題。

聖經中的人倫關係反思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12/09/2016

從法律層面來說,把家人及親屬的定義界定清楚,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因為這牽涉到權益及義務。在現今香港,除了與子女或婚姻相關的法律責任外,在其他親屬關係上,即使沒有盡責,甚至「失職」,都不必受到法律制裁,頂多只是承受社會的輿論;反觀聖經的教導,卻比較著重親屬之間的責任。

家庭友善/外判政策?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2/09/2016

近年我們常常聽到「家庭友善政策」一詞,比較實際的例子可能是提供男士侍產假,婚姻假,子女托管,彈性上班時間等等,彷彿都是為會結婚或有子女的男女提供一系列的福利。不過,這種以「家庭友善」為名的政策,背後其實在建構一套怎樣的家庭觀念?

社交媒體直播應有適當的監控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2/09/2016

網絡,將以往的媒體權力集中點慢慢瓦解。當人們只要透過互聯網,便能在任何時間、地點,下載或上載資訊,不必再受大眾傳媒所特定的時間束縛。

單身也能活得精彩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12/09/2016

政府統計處最新公佈,50歲或以上從未結婚的香港女性達10.2萬人,佔女性總人口3.19%;而50歲或以上從未結婚香港男性,則有8.9萬人,佔男性總人口3.06%。

沒法取代的爸爸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
06/09/2016

每個幼兒都是人類文明的珍貴承繼者,卻弱勢得不懂為自己發聲、不能單靠自己長大成人。重視兒童權利可以規範政府和父母,確保幼兒能妥當成長。

無障礙廁所

06/09/2016

較早前,平機會發表公眾意見調查2015時引述「康文署答應會改裝殘疾人士專用廁所成『中性廁所』,方便讓跨性別人士使用」。香港復康聯盟發表聲明,反對改裝殘疾人士洗手間(俗稱「殘廁」)成「中性廁所」,讓跨性別人士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