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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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她們多一個機會、一點選擇

陳龍超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流行文化及研究)
01/01/2009

 第45屆金馬獎頒獎典禮在2008年12月7日晚上在台中舉行,賽果不算意外,值得留意是歌手出身的劉美君憑《我不賣身‧我賣子宮》(下稱《賣》)被封影后,她飾演一個企街毒姑黎鐘鐘,傻氣之餘帶人情味,演來與角色有點抽離,像化外之人,或許這就是獲評判青睞的原因罷!

要立法規管「新媒體」資訊嗎?

何玉芬博士    |    香港輔導教師協會副主席
01/01/2009

 一個親身經歷的小故事:我有由三個不同供應商提供的電郵戶口,常用的是其中兩個免費的,容量大兼有不俗的SPAM功能。那個收費的戶口經Outlook Express開啟,其中一個煩惱是它不能預先篩選我不想讀的訊息,點選一個郵件名稱,便即時開啟電郵內容。每次檢視戶口,我都得大費周章清除那些「偉哥」宣傳訊息……

自由不等於沒界線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01/01/2009

自從去年10月初政府拋出檢討《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諮詢文件,互聯網業界、一些經常觸犯有關條例的報刊雜誌、性小眾團體、與及一些強調個人自由的議員和專欄作家群起而攻之,並成功將之定性為網絡廿三條,誓要除之而後快。他們又將所有監管子女瀏覽色情網頁,以及接觸淫褻及不雅物品的責任全推給家庭和學校,但遺憾的是在立法會和政府的聚焦小組卻嚴重缺乏家長和老師的聲音。
 

明光社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意見書

01/01/2009
有關淫褻及不雅資訊問題的幾點觀察

色情及暴力資訊泛濫

資訊極速流通的「任睇年代」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01/01/2009

 2008年剛過,傳媒及新媒體發生了許多值得我們關注的事情,亦使我們發現媒體受到色情文化的影響。有關新媒體(如互聯網及手機)的事件都與淫褻內容有關,甚至有關性罪行,情況值得留意。

同運漸漸起革命

傅丹梅    |    明光社 助理總幹事
01/01/2009

要求在性教育中肯定同性戀
 

對倪生,下手果真需要如此狠麼?

陳龍超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流行文化及研究)
26/12/2008

 「倪生偷食事件」並沒有因結婚聲明得以平息,而玉女對倪生千依百順,叫一眾「保玉」人士大嘆無奈,既然不能從受害人出手,雜誌、周刊繼續以張女網上宣言追擊,不讓倪生逍遙法外,務求叫這位新鮮出爐的「賤男」永不超生;倪生無疑辜負了慧敏的濃情厚意,但不忠、出軌又豈只他一個,早前大劉左擁右抱,元配、二奶爭寵家事成為茶餘飯後的熱門話題,有趣的是沒有娛記肯為麗君抱不平,更不見雜誌向大劉個人操守開火,劉生過往的

名正言順話家暴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4/12/2008

政府建議將同性同居者納入《家庭暴力條例》(第189 章)的保障,引起一些宗教及教育界人士關注,民主黨亦決定讓黨員按良心投票,惹來張彩雲女士的批評,認為民主黨和香港社會走向無知和偏狹,並指摘明光社等團體展開連串以同志為對象的污衊和攻擊,以宗教信仰為理由,堅持同志要為他們的性取向受到懲罰,是宗教原教旨主義。張女士的說法正是近年同志團體慣用的手法,就是醜化不同意見人士,將問題的核心模糊化。

反對政府將同性同居者納入《家庭暴力條例》 為同性婚姻大開綠燈 —— 明光社新聞稿

09/12/2008

明光社自九七年起一直關心社會的性文化及家庭倫理對下一代的影響,新一屆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今天召開第一次會議,討論《家庭暴力條例》的修訂建議,政府建議將同性同居者納入條例的保障範疇,本社曾兩次去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先生詢問有關修訂的原因。據政府及立法會文件資料顯示,現時的《家庭暴力條例》自一九八六年制定以來,一直只適用於有婚姻關係的人士,及有猶如婚姻關係的同居男女及他們的子女。

有誰不管? ── 各地管制不良物品的條例簡介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03/12/2008

鑑於近年報章、雜誌不時發布不雅或更甚的照片,公眾亦愈發關注不良照片或資訊在互聯網上流傳,2008年10月初,政府推出《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諮詢,希望改善現行規管淫褻及不雅物品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