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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危害藝人健康發展?
記得陳慧琳在其演唱會中宣佈婚訊時,不禁向支持者發問,「婚後會否繼續支持我?」,為何結婚這種人生開心事反成事業墳墓?成為劉太後難道會斷送演藝前途?結婚向來都是本地藝人一項禁忌,尤其正值當紅之時,害怕婚後粉絲嚴重流失,看來藝人結婚果真需要勇氣;成龍多年一直隱瞞與台灣藝人林鳳嬌的一段婚姻關係,直至兒子祖明長大成人才公開真相,他解釋年輕時曾有日本影迷因其緋聞企圖自殺,為了避免同類事情發生,故選擇迴避
兩個生命都是一樣真實
「我有一位病人,二十五、六歲就做了6、7次墮胎手術,向我求診時,卻是想懷孕了,但她的子宮已經受到破壞。」這邊廂,行醫30年的婦產科廖玉娟醫生感慨,隨著醫學的進步,今日合法墮胎的風險確是減少,但怎也減不了日後對病人的心理影響,所以她會十分謹慎地選擇協助需要墮胎的母親;那邊廂,行醫20年的陳帆醫生,斷然拒絕做任何墮胎手術,為的是有感醫者在生命之前,實在太過渺小,無權扼殺任何生命。
「從俗」不如「從心」
現代人勞勞碌碌,「忙到盡」時,就期待之後可以「玩到盡」,「玩到盡」後,又憂憂愁愁地等待之後又得「忙到盡」──就是沒有金融海嘯,一切還不又是周而復始,萬象卻未更新。「長期浸淫在這般忙亂的城市裡,每個人心中都渴想找尋一處可供休息的『桃花源』。」樂於把眼睛放在起始點,喜歡欣賞人心質樸的吳思源,總樂意與大家重尋生命的得力處。
明日之後?!
由美國去年的次按風暴,到雷曼兄弟在港的子公司全部面臨清盤,銀行擠提消息傳出,市民成驚弓之鳥:亞、歐、美三地股市全線暴跌,掀起了百年一遇的全球性金融海嘯的序幕,我們身處香港這個經濟大都會,勢難獨善其身。
墮胎的道德悲愴性
法律上有墮胎權
法律無法制止或容許戰爭,因為沒有這樣的國際法。而墮胎則可透過國內法律容許或禁止進行。國家在法律上容許一些墮胎進行,讓其合法,並不必然因為我們大家都同意這行為是好的而讓它合法,而只是在法律上讓婦女有墮胎的權利,為什麼呢?
「墮」得快,邊位好世界?
以「墮胎」為主題的電影成為近期新貴,娛樂以外,亦有不少訊息傳遞,需要解構、分析,方可與導演、編劇平衡對話,避免觀眾、讀者一面倒接受,筆者今回選取了三齣電影為例,望收拋磚引玉之效,豐富對這個議題的討論。
選舉、倫理、基督徒
四年一度的立法會選舉塵埃落定,在選舉前不同的團體(包括致力維護家庭或推廣同性戀運動的團體)都向候選人發問卷,希望了解候選人對一些本身關注議題(如同性婚姻)的取向,亦希望透過公佈結果向一些候選人施壓,以及當日後有相關法例推出時「立此存照」。
其中明光社、性文化學會及維護家庭聯盟在有關同性婚姻的調查獲如下的答覆:
憶起小生命的流逝
年青人渴望被愛,與情侶拍拖,容易難敵情慾試探,發生性行為後懷孕的情況屢見不鮮。部份年青人由於年紀太小,未有經濟能力,最終以墮胎來解決問題。我們透過外展社工的幫忙,訪問了兩位曾在局中的年青人,了解一下他們的想法。
放棄百萬只為討回多一點
怎樣才算得上「公平交易」呢?當歌神許冠傑在三十年前已經唱出「出左半斤力,想話攞番足八兩,家陣惡搵食,邊有半斤八兩咁理想!」時,趙善榮依然會意忿難平地跟你說:「平日在咖啡店品嚐一杯廿多元的咖啡,負責種植咖啡豆的農民卻只能獲得幾個仙!」
「所謂『合理』,就是最少給工人能維持基本生活,透過付出賺取一份有尊嚴的收入。」在趙善榮眼中,中秋月色以外,還有更值得人追尋的「圓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