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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情無害」是否神話呢?
不少市民都相信色情文化會對人有不良影響,在一本近期的犯罪學專著Male Crime and Deviance: Exploring Its Causes, Dynamics, and Nature中,學者R. Barri Flowers也說:「在文獻裡色情物品與男性的犯罪傾向的相關已被清楚地證明,色情材料的使用與男性的侵略性、暴力、性犯罪、家庭暴力和其他反社會行為都有關連。
自律以外,仍有管制
於近年報章、雜誌不時發佈不雅或更甚的照片,公眾亦愈發關注不良照片或資訊在互聯網上流傳,2008年10月初,政府推出《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諮詢,希望改善現行規管淫褻及不雅物品的機制。
在地震後迎接海嘯
對於金錢觀念極重的香港人,2008年絕對是難忘的一年:年初,當經濟發展仍望「步步高」時,香港賽馬會再三籌劃針對未成年人士的賭博宣傳活動,港人置若罔聞;年中,四川大地震,港人目睹屍橫遍地的災場,經濟雖呈下滑,但大家仍一起為鄰舍大破慳囊,義無反顧;年底,金融海嘯,在身體毫無損傷,但錢袋卻所剩無幾的經濟隆冬,港人重新思索如何「逆境自處」……
你說打壓?我話保障!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檢討由2008年10月開始至12月初,社會上有不少團體及個別人士均向媒體發表意見,散見於各個媒體報導及專欄文章。其中大部份都以擔心有關條例,會對網絡資訊自由及性多元資訊的流通受到打壓,表示想放寬《條例》或不想政府監管互聯網。
讓我們都坦白一點
在《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檢討中,政府不斷強調政策目標「是保障資訊流通和言論自由,同時亦確保能夠反映社會的道德標準,特別是將這些標準應用於規管以青少年這些易受外界影響的人士為對象的物品上。
法庭不是商議尺度之地
一位執業大律師,在2004至2007年被委任為「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的審裁委員,雖然其後婉拒續任,但對於《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下稱《條例》)的變革方向,以及網上資訊規管問題仍然有他的一套見解:「這些日子,市面上的印刷品如週刊封面等經常鬧出風波,『踩界』的製作不斷,身為家長,我想反映自己的看法。」
由於公職關係,受訪者不方便以真實姓名接受訪問,下面乃是訪談節錄。
傳媒同樣肩負社會責任
近日,政府倡導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下稱《條例》)進行諮詢。社會各界對此有不同的見解及意見,當中更有人認為條例已經過時並覺得應該廢除。事實上,每條法例都有其局限。《條例》推行時間日久,一定亦有不合時宜的地方,唯一面倒抹殺其正面影響實有欠公允。
因此現在,大會,發佈這一世界人權宣言……
「鑒於對人類家庭所有成員的固有尊嚴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權利的承認,乃是世界自由、正義與和平的基礎……而一個人人享有言論和信仰自由並免予恐懼和匱乏的世界的來臨,已被宣佈為普通人民的最高願望……因此現在,大會,發佈這一世界人權宣言……」
《世界人權宣言》序言
要立法規管「新媒體」資訊嗎?
一個親身經歷的小故事:我有由三個不同供應商提供的電郵戶口,常用的是其中兩個免費的,容量大兼有不俗的SPAM功能。那個收費的戶口經Outlook Express開啟,其中一個煩惱是它不能預先篩選我不想讀的訊息,點選一個郵件名稱,便即時開啟電郵內容。每次檢視戶口,我都得大費周章清除那些「偉哥」宣傳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