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文章

主要索引標籤

N世代的傳媒素養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 (傳媒監察及行動)
15/07/2015

我們學習傳媒素養,不但可以發掘傳媒隱藏的意識形態,更可以自行製作,透過不同傳媒發表見解。以往我們只要學習成為精明的傳媒消費者 (consumer),但現在人人也可以是記者、作家、導演,故此要成為負責任的資訊製作人(producer)。

馬會式皇恩浩蕩!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5/07/2015

馬會自賭波合法化後,起初每兩年撥款2,400萬予平和基金,其後略有增加;然後,來年馬會終於將撥款增加至4,500萬元一年,為期四年。[1]

孩子理想的一天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5/07/2015

談及兒童福祉,很多人便想到要為子女計劃將來,這是父母的責任,但同時也是一個兩難。

富裕中的貧窮──正視香港兒童福祉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5/07/2015

香港是個富庶的城巿,按人口平均計算,本地生產總值世界排名廿五,[1] 但堅尼系數同時又高達0.537,

香港法律如何保障兒童權利

傅丹梅    |    明光社副總幹事
15/07/2015

聯合國於1989年11月20日通過《兒童權利公約》(《公約》),其目的是為全面保障兒童生存的權利、受保護的權利及發展的權利等。1994年9月7日,當時的英國殖民地政府將《公約》伸延至香港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則於1992年3月2日追認《公約》,並於1997年6月10日再次確認。

讓孩子在父母的愛中建立自己

文麗兒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5/07/2015

相信沒有人會反對兒童有權享受特別照顧和協助,聯合國亦肯定家庭作為社會的基本單元,是兒童的成長和幸福的自然環境,應獲得必要的保護和協助,讓兒童在幸福、相親相愛和諒解的氣氛中成長。在兒童成長的過程中,父母絕對是不可或缺的角色。父母與孩子的關係,甚至夫婦關係,對孩子都有著極度重要的影響。

父母同心造就孩子——向猶太家庭教育取經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15/07/2015

周碩以身為母親的經驗之談,撰寫了《選錯幼校學錯師》一書。她在書中認同為孩子選擇一間好的幼兒學校是很重要的,但也指出教育的唯一出路,其實在於家教。這意味著父母不能以為為孩子選了一間名校,便能高枕無憂,把孩子交給老師教育。而家教的意思,當然不是指到請一個操純正英語的外傭來照顧孩子。

的士行業的挑戰與回應

藍俊文    |    明光社項目主任(社關行動)
09/07/2015

智能手機和流動網絡的普及正逐步改變我們的生活模式,有創意的朋友善用兩者的特性為固有的產業「增值」,推出新服務模式方便用家,但同時亦為市場帶來新一輪衝擊。面對新挑戰,業界若只維持傳統的經營模式,而非不斷增值,和新興的競爭者競爭,就是故步自封,則難以有一席安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