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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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兒童 人人有責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18/07/2015

子女長得可愛,作為父母當然希望將他們的照片於網上和朋友分享;樣子出眾的,甚至可以印製成相集出版,和大眾分享。

記者不是傳聲筒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6/07/2015

記協今年以「香港兩極化 記者內外受壓」為題發表最新一份言論自由年報,描述香港記者面對極大的壓力,除了受到傳媒老闆、編輯的新聞審查及扭曲消息,同時社會大眾亦質疑記者是否在報道真相,認為他們收錢為政權發聲;部份警察、甚至示威者更彷彿視記者為敵人,對記者使用暴力。

孩子理想的一天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5/07/2015

談及兒童福祉,很多人便想到要為子女計劃將來,這是父母的責任,但同時也是一個兩難。

富裕中的貧窮──正視香港兒童福祉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5/07/2015

香港是個富庶的城巿,按人口平均計算,本地生產總值世界排名廿五,[1] 但堅尼系數同時又高達0.537,

香港法律如何保障兒童權利

傅丹梅    |    明光社副總幹事
15/07/2015

聯合國於1989年11月20日通過《兒童權利公約》(《公約》),其目的是為全面保障兒童生存的權利、受保護的權利及發展的權利等。1994年9月7日,當時的英國殖民地政府將《公約》伸延至香港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則於1992年3月2日追認《公約》,並於1997年6月10日再次確認。

讓孩子在父母的愛中建立自己

文麗兒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5/07/2015

相信沒有人會反對兒童有權享受特別照顧和協助,聯合國亦肯定家庭作為社會的基本單元,是兒童的成長和幸福的自然環境,應獲得必要的保護和協助,讓兒童在幸福、相親相愛和諒解的氣氛中成長。在兒童成長的過程中,父母絕對是不可或缺的角色。父母與孩子的關係,甚至夫婦關係,對孩子都有著極度重要的影響。

父母同心造就孩子——向猶太家庭教育取經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15/07/2015

周碩以身為母親的經驗之談,撰寫了《選錯幼校學錯師》一書。她在書中認同為孩子選擇一間好的幼兒學校是很重要的,但也指出教育的唯一出路,其實在於家教。這意味著父母不能以為為孩子選了一間名校,便能高枕無憂,把孩子交給老師教育。而家教的意思,當然不是指到請一個操純正英語的外傭來照顧孩子。

安樂活

藍俊文    |    明光社項目主任(社關行動)
15/07/2015

每個人都需要面對生老病死,隨著香港正步入人口老化的高峰期,在社會政策上作相應的調整刻不容緩。可是,多項涉及長者的重大政策,如全民退休保障等均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