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功能
傳媒作為社會的第四權,成為了「監察者」的角色,亦傳媒影響了社會協調或衝突的關係,因為媒體報道會有影響價值判斷,若市民接收到較偏頗或片面的資訊,可能在判斷上會有所扭曲。另外,傳媒提供了教育市民的功能,給予市民不同的資訊及最新消息。最後,傳媒亦提供娛樂的功能,為大眾提供了很多討論的素材。所以當傳媒有誤導、隱瞞、誇大、扭曲事實,會影響受眾接收不到全面、正確的資訊。
早一段時間九龍灣有一宗橋底姦劫案,案件被揭發的翌日,警員成功逮捕疑犯,在調查其間,疑犯卻在羈留室懷疑用電腦上網線上吊自盡。不少人形容故事離奇,很快網上就有人質疑這是「李旺陽式」的「被自殺」故事,為的就是警察要盡快破案並且將事件了結,減少未來可能有的公關災難。
如果我們細心看看有關新聞,我們只能看到幾個事實:1. 發生了姦劫案;2. 有一位疑犯被帶走;3. 疑犯在警署覊留室死了。有關疑犯所謂自殺之說,大部份傳媒引述的都是「消息人士」,而該犯是否就是姦劫案的犯人更加從來未有被確認。
英國《牛津詞典》將「後真相」(post-truth) 此詞選為2016「年度詞彙」,並將它定義為「在形成民意的過程中,訴諸情感與個人信念比客觀事實更重要」。此詞的使用頻率較2015年暴增20多倍,最能代表去年充滿情緒性政治的對話狀態。
不少知識份子和傳媒人對後真相年代深感無力;然而,在香港本著求真精神積極求變的人亦不乏其數。今期《燭光網絡》訪問了兩間新冒起的傳媒團體,他們分別是「求驗傳媒」和「眾新聞」。縱然他們的工作大不相同,卻有著同一目標——求真。
近日,七警案宣判,無綫電視的獨家新聞片段,成為整個判決的重要證據,連法官也稱這片可信可靠。無綫電視的攝影記者、編輯等被讚許,是有勇氣的人,同時其高層,因為當日堅持要求將新聞用一個非常嚴謹的方式處理,被批評為扭曲真相,無良知。
新聞怎樣處理,拿回新聞材料後,新聞時段用多長播放,放在那個時段,畫面、聲音、文字怎樣配合,表面上全部都是專業,但呈現出來的效果不一定必然持平和公正。有時,因著各種理由,高層可以選擇不出,暫緩,或者要求增加更多資料才會開始寫稿等等狀況。
種種關於特首選舉的消息,除了在主流傳媒中看到,更多是在不同的社交網絡中散播。持不同立場的政治人物,各抒己見,好不熱鬧。經過幾次的選舉,以及對各項事件的觀察,我們均發現網上是產生情緒政治的極佳工具;而透過網絡,關公更扮演著非常重大的角色。在心心和嬲嬲之間,我們要留意甚麼,以致不錯看形勢?簡而言之有以下幾點:
經常批評傳媒扭曲誤導造假的特朗普成為美國總統後,其政府首個新聞發佈會就非常有特朗普特色。在開始之時,白宮發言人開火批評傳媒誤報宣誓就職典禮的參加人數,之後就說負責管理國家大草坪的部門本身就沒有統計觀禮人數,又質疑傳媒利用相片誤導巿民,強調整個典禮是歷屆就職典禮中參加人數最多的一次。一名特朗普的顧問形容,該名白宮發言人提供的是另類真相。
(網上截圖)
近幾年,很多人質疑新聞的內容譁眾取寵,煽情造作,偏頗失實。《眾新聞》走出來說他們要「傳承專業新聞精神,回歸新聞初心,為公眾利益、為公眾服務」。那麼,甚麼是原來的新聞初心呢?我嘗試用一個簡單的方法,想像一下如果相同的新聞材料,放到其他報館手上會怎樣處理。
相信大家曾在網上社交媒體上看過有關電台女主持與男歌手的姊弟戀謠言,或是某大型上市連鎖店快將結業的偽新聞,不知道大家閱讀時會否忽略了文章出處,便立即相信出自內容農場(Content Farm)所編造的假資訊?
我們學習傳媒素養,不但可以發掘傳媒隱藏的意識形態,更可以自行製作,透過不同傳媒發表見解。以往我們只要學習成為精明的傳媒消費者 (consumer),但現在人人也可以是記者、作家、導演,故此要成為負責任的資訊製作人(produc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