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觀看」的極限:再論欣宜「高調肥」事件

李卓乘   |   明光社項目主任
03/02/2017

半個多月前,欣宜在叱咤樂壇流行榜頒獎典禮獲得多個獎項,當中包括「我最喜愛歌曲大獎」,結果一石激起千層浪,引來多方批評,從「靠母蔭」到「高調肥」,一時間民怨沸騰。另一方面,為欣宜辯護以及對批評者反批評的文章亦不絕如縷,他們指批評者「歧視」肥、「葡萄」,同時也盛讚欣宜努力、積極和正面。[1] 一下子,欣宜獲獎事件由娛樂圈的二三事演變成社會文化的大討論,涉及審美、「成功靠母幹」、歧視和網絡欺凌等各個層面。


近來有傳媒刊登了譚蕙芸小姐所撰的「因女藝人欣宜「高調肥」捱轟,我重讀了約翰.伯格」一文。[2] 譚文以約翰.伯格「男性凝視理論」重新解讀整個欣宜獲獎事件,並認為欣宜「高調肥」會被猛烈抨擊是因為「觸犯了社會禁忌」,而且挑戰了「男人觀看,女性展示的權力關係」。從描述現象到理論解釋再到反思社會,譚小姐可謂創作了一篇文化研究的範文,也成功令讀者反思社會中男女角色的不同。然而,單就了解欣宜「高調肥」這件事而言,筆者認為這是不足夠的,甚至是誤導的,其結果只會加深對立和仇恨。故此,本文將嘗試對欣宜「高調肥」事件另作詮釋,並進而指出單從「觀看理論」解讀社會現象的不足。


  1. 起初的審美問題

「高調肥」事件圍繞著兩個概念或兩種現象,一是「肥」,二是「美」。「高調肥」要重構的是「肥」和「美」的關係,而背後控訴的,是香港娛樂圈或香港社會對「肥」的排拒和對「肥人」的壓迫。在這裡涉及兩個問題:「肥本身是/可以美嗎?」和「肥與各式各樣的美(例如歌聲之美)可以相容嗎?」前者和後者是大不相同的問題,人絕對可以覺得「肥」本身一點也不美,但同時認為「肥人」能創造出做各種「美」的作品,例如歌曲、油畫以至演活某個戲劇角色。由是,我們已觸及「觀看」理論的極限。所謂「男性凝視」處理不了視覺以外例如聽覺的審美形式。「肥本身是/可以美嗎?」是個高度視覺化的問題,但「肥與各式各樣的美可以相容嗎?」卻是個共感和自我間距化的問題。約翰.伯格的理論原是要論述電影,自然要集中處理「觀看」的問題;可是論者要把繁複的社會現象削足適履,化約到單純的「觀看」問題,即難免粗疏。


欣宜的經歷其實很不幸。年幼時經歷TVB那種近乎洗腦式的捧人方式,甚麼「媽媽好」、白雪公主,大眾對她生厭,就正如隨後人們討厭林峰,是社會學上的必然。她長大後又被娛樂圈與商業社會的瘋狂「拜瘦教」搾取:瘦身公司、纖體廣告,無盡的他者目光。欣宜受到的壓迫,外人無法想像。這樣的欣宜令人深感同情。然而,當欣宜或欣宜的團隊將壓迫的原因單純歸結為大眾對上述兩個問題的否定時,更大的悲劇就出現了。


一切源於某些人混淆了上述那兩個問題。不難發現,前一個問題「肥本身是/可以美嗎?」的答案可以很diverse,因人而異,只涉及個人的美感經驗;後一個問題,「肥與各式各樣的美(例如歌聲之美)可以相容嗎?」卻是一個美學的問題,可以用理性推導,大眾也有比較一致的共識,答案當然是「可以」。畢竟,用視覺來品評任何人的音樂造詣都是不正當的,正如任何人用「視覺理論」來分析別人對一個歌手的觀感都是不足的。然而,這兩個問題一旦被賦予商業宣傳的語言形式,就再分不開。一句「肥人也可以做歌手」,使「肥可以美」以及「肥與歌聲之美相容」兩個判斷緊密地結合了;而「肥」和「瘦」亦彷彿由一對相對的概念變成邏輯上不相容的二元對立。同時,它以挑戰和控訴的形式道出,無形中對設了一個所謂「歧視肥」的他者。


問題在於,在這話語下這兩個判斷已不能分開:說「肥不可以美」幾乎等於說「肥與歌聲之美不相容」,反之亦然。由是,在這商業宣傳下,那些真心對「肥」本身沒有美感經驗的平民百姓,無辜承受了「用眼睛聽歌」以及「歧視肥」的罪名。更重要的是欣宜及其朋友控訴的那種對「瘦」和「減肥」的病態執迷與香港平民日常生活所體驗到的「減肥文化」有一定程度的不同。前者是一種強制,若非極端地瘦,就不能得到演出機會(部份因為在鏡頭下人總會比正常胖,所以做明星總要「過」瘦);而後者卻只是一種生活文化:人們一邊把「減肥」掛在口邊,一邊與脂肪做朋友,又用「肥」做閒聊話題。事實上,筆者與友人對暴瘦的反感比「痴肥」更深。一些常把「減肥」掛在口邊的瘦女子常被拿來開玩笑。[3] 人們追求的大概是一種中庸,不太肥不太瘦,不盲目地求瘦也不會無限地發胖。然而,這種中庸之道從一開始就被上述話語中,「肥」和「瘦」的二元對立掩蓋了。現在,「痴肥」、「少少肥」、「有肚腩」都是「肥」;「減肥」、「keep fit」、「不要太肥」都是「瘦」。欣宜及其團隊所指控的「拜瘦」,與平民的生活關係可能不大,但到這一刻已不能分辨。還有,在過去有平民嘲笑欣宜更多是因為「煩」,而不是「肥」呀![4] 平民百姓,那些欣宜壓迫事件中的small potato,在商業宣傳和欣宜及其友人和她的辯護者的話語下,感覺如同有基督徒當著你面斥責說「你是罪人,因為你曾衝紅燈」。


一個平民,受到這樣的「指控」自然水土不服,部份人會反抗也是理所當然。但常人怎可能有足夠的理論裝備講述他們的不滿?他們只可能用最原始的最直接的表達:「你肥沒問題,但請不要『高調肥』」——於是他們被邏輯清晰的文化人嘲笑了,又被說成了是權力被挑戰而憤怒。他們的每一句羞辱和不滿,都強化了欣宜一方的信念,成為他們「歧視肥」的「證據」。如是者,循環往復,欣宜作為受害者的宏大敘事終於成形。然而,在這敘事下欣宜和平民都是受害者。


君不見每篇批評欣宜「高調肥」的人都一再強調和澄清自己不討厭甚至欣賞欣宜的歌聲?他們遠不是因為甚麼「權力結構」被挑戰了才感到水土不服。在這宏大敘事中,批評欣宜的個體被穩穩地放置於「厭肥者」的角色;在這角色中,個體被「面譜化」了,不但「我」作為「聆聽者」的身份被謀殺了,連「我」的審美能力都被羞辱。個體要反抗的,不是欣宜本人,而是那種將「我」平面化,丑角化的話語機制。這就是為何這麼多人說「肥」不是問題,「高調肥」才是問題。「高調」令「我」不適,不是因為「我」的權力被挑戰,而僅是因為「我」是被壓迫的一個,正如欣宜本人。另一邊,欣宜本人同時在這敘事中受著實際上不是指向她的批評,與敵人的敵人搏鬥。到最後,得益的只有那些捍衛欣宜,因而在這敘事中得佔道德高地的人;以及娛樂圈和商業世界的病態「拜瘦教」這一本應被譴責的結構。


真相是,譚女士的文章無助消除對立,只是一再強化這種宏大敘事而已。


  1. 從審美到倫理追求

上述的圖景已是十足的悲劇;然而,一種敘事一旦形成,就不會停止發展。


上述敘事的缺陷或不足顯然易見。「肥是/可以美」這個美學判斷顯然與為數不少的人的美感經驗相違:一個全身過量脂肪的人怎可能被形容為「美」?本來,這個問題根本不需回答,無奈在這敘事中,上述兩個問題已二合為一。因而,這敘事在壓迫「厭肥者」的同時,也在壓迫「敘事者」;現在,敘事者必須為這問題給出原因。


除了拿出一些時裝、圖片從實際上給人美感體驗,「護肥」一方用了勢必影響深遠的一招:做自己。


「做自己就是美」,「做自己,不盲從外界標準」,「活出真我散發自信美」。在這種耳熟能詳的話語中,「真」、「善」、「美」這三個古老的哲學範疇奇妙地重新連上:欣宜因為「做自己」所以真,因為真所以美(自信美),因為活出了「本真」的生命所以是「善」(Good)。話說到這裡,「肥」已不是存在狀態、不是「審美對象」,而是「自我」的表達。「肥」反映了欣宜的真生命,是欣宜的獨特性,個人存在的標誌,是欣宜的生命本身。有趣的是,為欣宜辯護的人常批判「厭肥者」將欣宜和「肥」劃上等號,但最將「肥」與欣宜視為同一的,正正是上述這種話語。


「肥」的話語一旦擴張至「真」和「善」,其壓迫性將大到無以復加。現在,不但對肥沒有美感經驗的人受到壓迫;連那些不認為「肥是真」、「肥是善」的人都受到壓迫。一反對「肥是真」和「肥是善」就被扣上「逼迫肥人」和「拜瘦」的帽子。總之,他們都是「歧視肥」的「厭肥者」。因此,一切就如命定般。「厭肥者」在被厭迫的情況下攻擊欣宜的「真」和「善」,包括不減肥等於做自己的邏輯以及做自己不等於放縱的奇怪切割。最終這種攻擊擴及欣宜對母親的「真」和「善」——「消費肥姐」論正式誕生。當然,一切攻擊又被收納到「厭肥者」討厭「肥」的角色與性格設定之下,又開展了新的循環。


於是,一個橫跨美學和倫理學的大敘事正式完成;但它不會就此完結:肥,將被視為一種倫理價值來討論;肥,將會成為反對一切身體控制的象徵。在這敘事下,欣宜繼續受害,「厭肥者」繼續「厭肥」,而道德終會凱旋而回,為這敘事開疆闢土,娛樂圈和商業世界的守舊和病態「拜瘦教」則在背後冷笑。


  1. 致欣宜:你是女神,不要被雕刻成石像

事已至此,有沒有出路呢?如果有,也只能從每個個體開始。不諱言,筆者也是欣賞欣宜的歌藝但討厭「高調肥」的一員,在上述意識形態的驅使下也曾有點討厭欣宜,但經歷上述的反思和批判後就明白,欣宜不過是另一受害者。


欣宜,小心不要再說「感謝傷害過自己的人」了,因為這種話語只是再一次強化那種傷害與受害的敘事,強化對方「厭肥者」的角色而已。其實「厭肥者」不是攻擊你本人,而是攻擊以「欣宜」這個符號為標誌的一整套話語體系。假如未來你想減肥,這套話語甚至會阻止你,因為它的本質就是要將你化約成一個符號,一座石像,象徵它的權力。


「做自己」不容易,假如不是不可能的話。人不會因「做自己」而美,更不會因「做自己」就健康。然而,將自己呈獻給某種比自我更大的存在,例如藝術,這樣的人很美,甚至是神聖的。我想起張國榮,也想起沈殿霞。


 



[1]請參見:黃柏熹,「欣宜不值得嗎——回應安騏的〈欣宜與黃偉文〉」,評台,2017年1月3日,網址:https://goo.gl/yeOgqP


阿爽,「致欣宜:我之前八年真係冇討厭過你,直到今年 ...」,立場新聞,2017年1月4日,網址:https://goo.gl/Dwjjni


[2] 譚蕙芸,「因女藝人欣宜『高調肥』捱轟,我重讀了約翰.伯格」,端傳媒,2017年1月14日,網址:https://goo.gl/bYNfgU


[3] 「暴瘦」在娛樂圈中同被厭惡,例如鄭秀文和陳凱琳都常被網民取笑為「骷髏」。


[4] 很多明星也肥:肥媽、肥姐、林二汶等等。但只有欣宜的「肥」被批評。

曾經刊載於: 

評台,2017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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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文化
傳媒

相關文章

Barbie世界中的女權與父權

歐陽家和 | 明光社特約撰稿員
14/09/2023

電影《Barbie芭比》,聽起來好像是一套關於玩具,甚至只是以女性玩具為主的電影。今年暑假它卻成為了城中熱話。女性主義,有毒父權主義,甚至上帝的創造以至人觀,有趣地在同一套電影中出現。創作人有意識地將一些理論放入一個主題,一個場景之中。劇情只要輕輕推進,這些理論就自然在電影中產生連鎖反應,拼湊出不同的趣味。(以下內容含劇透,讀者請垂注。)

Barbie作為公仔,其存在本身備受爭議。有說在50年代戰後出現的Barbie,最初販賣的是女性的自主形象,即是女性也可以自主生活、工作,而不是男人的附屬品,後來玩具商又推出了另一款公仔——Barbie的男性朋友Ken,讓大家買玩具時可以一併買下,令Barbie有個「對象」。隨著不同職業服飾、打扮的Barbie推出,代表著女性也可以做不同的職業,頗有爭取男女平等機會的概念。[1]

不過,Barbie的推出也曾引發一些爭議,有不少人批評Barbie本身是白人女性,有種族歧視之嫌,此外其胸大腰細的身材比例,淪為不合理的性別定型,女性被迫追求如此不合理的身體比例,也是一種失衡,而且整體來說,Barbie的身體給人的感覺,也只是給男人「觀賞」的工具。對於激進女性主義者來說,Barbie非但沒有解放女性,更令現實世界的女性「身陷囹圄」,無法選擇,也無法做回自己喜愛的自己。[2]

電影故事透過一班Barbie住在美好的Barbie世界(Barbie Land)開始,主角是一個典型芭比(stereotypical Barbie),她突然發現自己會思想死亡,腳跟突然下地而不是永久地穿高跟鞋,感到十分奇怪,經過怪芭比(weird Barbie)的提示,典型芭比決定去真實世界(real world)尋找正在玩她的女孩,企圖找出問題所在。當然去了真實世界以後,她就發現所有原先認為的美好事物都倒轉了過來,陪同她一起去真實世界的Ken則發現,原來這個世界有一樣東西叫「父權主義」,最後Ken回到Barbie Land企圖將之變成Ken Land,還令一班Barbie變成一班附屬Ken的女孩子。

明光社

整套戲不斷出現的,除了有Barbie對理想世界和真實世界的比較外,同時還有Ken對兩個世界的比較。如此在觀眾的角度,幾乎同時呈現了所謂女性主義和父權主義的平衡視覺。由於Ken活在極端女性主導的社會,他一開始甚至認為只要Barbie沒有理睬他,他的生活就沒有意義了。在Barbie Land中的所有Ken都是沒有房屋和無業的,相反所有Barbie既有職業也有房屋。所以當Ken到了真實世界後回到Barbie Land,第一件事就搶佔了Barbie的房屋,之後做了一堆所謂「父權主義」會做的事,然後就操控了所有女性的心。

可以想像,隨著故事的推進,Ken Land最終當然會變回Barbie Land,用的當然同樣是那些傳統的美人計,女性用扮無知等方式去滿足男性的自尊感,然後她們用智慧「搶回自己的地方」。當中有趣的是,雖然不少人說這是個關於女性主義的故事,但骨子裡不難發現Barbie仍是個賣給女孩子的玩具公仔,最終女孩子們仍然是用很女孩子的方式去處理這件事。至於Ken,經過這件事之後,他最終領悟到Ken is Ken,即是他不再是個附屬品,可以做回自己了,也不再必然的是Barbie的男朋友。

所以,嚴格來說,性別定型還是性別定型。說了兩個小時,繞了個大圈,其實沒有突破了甚麼。那為甚麼這個故事有趣?當我們在討論女性主義,或者父權時,我們習慣在一個角度思考,但我們甚少會換位思考,甚至用另一套理論讀入相同的故事中,嘗試看看能否讀到另外一些意思。如果我們願意這樣做,或會有不同的發現。

Barbie 芭比》這電影的導演透過兩個角色,在同一時空裡展示了兩套理論,它們各自單獨被拿來分析時看似威風八面,但當這些理論,在生活場景互動時,不難發現原來各有自己的限制。故事中的Ken身份迷惘得認為自己甚麼也不是,即使有了父權的加持,到最後也發現其實這些理論原來沒有幫助自己了解自己,Barbie活不出自己想活的樣子,在現實世界遭受質疑後,還是要接受別人的開解,玩Barbie成長的那位媽媽在電影中坦言,要做職業女性原來十分不容易。電影背後的幾個理論,如此人性化的呈現出來,可以成為很多人的反思。

Barbie Land與完美世界的構想

《Barbie 芭比》的編劇坦言,將一堆Barbie放在Barbie Land的概念是與《聖經》創世記有關,因為上帝造男造女,並將他們放在上帝看為好的伊甸園裡,可惜最後因始祖犯罪才被迫離開那個地方。編劇似乎也在問完美的世界是一個怎樣的世界,這是否創造的原意?[3] 甚至典型芭比發現自己不再典型了,然後想起「死亡」,是不是就等於不美好?[4] 到最後,Barbie決定回到真實世界,並去了看婦產科,「身」而為人以後,她到底要做甚麼決定?編劇沒有很具體說明這些的,但外國不少基督教媒體也留意到,用不同的神學理論讀入故事,當中的世界觀和一些概念,也頗具啟發。今時今日,電影的閱讀角度也真的可以很深很廣。


[1] Vivier Citygirl:〈《芭比》影評:為什麼芭比電影卻大談肯尼?玩芭比曾是一種羞恥?〉,性別力,2023年7月28日,網站:https://womany.net/read/article/32109(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9月4日)

[2] 同上。

[3] Mallory Challis, “The Barbie movie and Christian calling as a struggle of creation,” Baptist News Global, last modified August 10, 2023, https://baptistnews.com/article/the-barbie-movie-and-christian-calling-as-a-struggle-of-creation/.

[4] Alissa Wilkinson, “In the beginning, there was Barbie,” Vox, last modified July 20, 2023, https://www.vox.com/culture/23800753/barbie-review-bible-eden.

世上可有肥美人?

陳永浩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義務)
19/05/2022

在「大家歸瘦」大行其道的今日,肥可以是美嗎?一個電視台「另類」選美節目《肥美人》,叫大家再次認知何謂「肥與美」。其實何謂肥?肥與美有何關係?你真的是肥胖嗎?由肥胖是「罪」,衍生出種種減肥的討論。其實,如何才能好好減肥,保持身體健康?

論到肥與瘦,坊間裡當然有很多標準和看法。不過,我們還是先從《說文解字》入手吧:肥是「多肉也。从肉从卩。」[1] 肥的本義為胖,脂肪多,與瘦相對。而肥也有厚實、茁壯的意思,如北魏賈思勰《齊民要術.種葵》:「人足踐踏之乃佳。踐者菜肥。」當中的「肥」就是指菜生長得厚實、茁壯。肥也可以解作厚重、豐富,如《戰國策.秦策四》:「省攻伐之心,而肥仁義之誡。」,當中的「肥」就有豐富的意思,即豐富地(多多)施行仁義。而除了對於人的描述外,「肥」同時也表示土地肥沃及使土地肥沃,就如《荀子.富國》:「民富則田肥以易,田肥以易則出實百倍。」以及「掩地表畝,刺屮殖穀,多糞肥田,是農夫眾庶之事也。」這些都是指到土地的豐美。連帶與肥相關的詞語,如「肥美」(富裕充實)、「肥缺」(報酬優厚的職位)等,都帶有美好的意思。[2]

相對地,瘦字在《說文解字》有如此解說:「瘦,臞也。从疒,叜聲。」[3] 瘦的本義為肌肉不豐滿、脂肪少,與肥相對。瘦也會用來表達細小,如北魏賈思勰寫的《齊民要術.種麻》:「截雨腳即種者地溼,麻生瘦」,當中的瘦便有細小的意思。同樣地,瘦也表示土地瘠薄、不肥沃,如唐代詩人杜甫寫的〈秦州雜詩〉之十三:「瘦地翻宜粟,陽坡可種瓜。」瘦也表示消損、減少,如杜甫寫的〈無家別〉:「久行見空巷,日瘦氣慘悽。」而由瘦而起的詞語,如:瘦弱(消瘦而衰弱)、瘦削(消瘦、肌肉減削)、瘦骨嶙峋(瘦到骨骼突出可見)等,當中意境真是十分淒涼。[4]

由此看來,今時今日以「瘦」為美的審美觀,在古代中國並非如此,起碼可以說:肥胖並不是一種劣勢,反而讓人嚮往。這可能因為在古代社會中,食物供應既不豐足,亦不穩定,人的死亡率也很高,有著肥胖的身體,就像代表著強壯,富有,豐衣足食。事實上,就如生於唐代,有著中國「四大美人」美譽的楊貴妃,據史籍記載她也是身材豐滿的,參選今天的《肥美人》選美,絕對是冠軍級大熱。而論到婚姻,傳統智慧認為豐滿的女士「好生養」,胖人比瘦人又會更受歡迎(起碼在不少長輩眼中如是)。

然而,在中國傳統裡,瘦/秀美也是有人欣賞的。有名句這樣描述唐代詩人白居易的兩位侍妾樊素和小蠻:「櫻桃樊素口,楊柳小蠻腰」,[5] 這裡說小蠻的腰肢如楊柳般纖細,這反映了肥美以外,纖細靈活的腰肢在當時也備受讚譽。唐代詩人杜牧的名句「落魄江湖載酒行,楚腰纖細掌中輕」,當中也提到與詩人一起的青樓女子「楚腰纖細」,反映當時的一些審美標準。由北宋、南宋、到明清時期,同樣欣賞這楚楚可憐的姿態,當中又以將女士纏足,使她們走路時扭扭擺擺,弱不禁風的病態美文化,尤其禍深。

明光社

而對於執著「纖腰」最經典的例子,莫過於春秋時期的楚靈王了,上文提到的「楚腰」,正是指楚靈王愛好細腰女子。楚靈王是春秋時代有名的暴君,窮奢極欲之餘、又有十分特殊的喜好:他很喜歡人有著纖瘦細腰,後來就流傳了為得楚靈王的專寵,妃子宮女們努力節食減肥,為了瘦出小蠻腰,有宮女甚至吞下布帛,為著能縮胃節食,類似的節食減肥方法在今天也有,可說是穿越古今,[6] 純粹為了追求瘦而這樣減肥,實在是慘無人道。然而這可是天大的誤會,記載此事的《墨子.兼愛中》寫到:「昔者楚靈王好士細腰,故靈王之臣皆以一飯為節,脅息然後帶,扶牆然後起。比期年,朝有黧黑之色。」楚靈王是希望男士大臣們細腰,和女性審美其實沒有甚麼關係。而或許正因為人人餓得瘦弱昏昏,人心思變,這位楚靈王結果被推翻,不得善終。

肥瘦之爭,其實也見於我們的信仰中。大家熟悉的「七宗罪」(Septem Peccata Mortalia),其中一項,就是暴食了。但同一時間,在《聖經》中,肥甘又是祝福的標記,如約伯記三十六章16節:「神也必引你出離患難,進入寬闊不狹窄之地;擺在你席上的必滿有肥甘。」詩篇三十六篇8節:「他們必因你殿裡的肥甘得以飽足;你也必叫他們喝你樂河的水。」都是豐豐富富,滿有福樂的。

其實,討論肥與瘦的問題,恐怕直到世界的末了,也是沒完沒了。或許我們可以打個和,「燕瘦環肥」,大家縱然姿態各異,但是各有各的美,既可是楊玉環一樣的肥美,也可是趙飛燕般的輕盈,以此作為公道的標準,可以嗎?事實上,不論過肥,還是過瘦,都是不健康,過份追求更會變成病。合乎中道,身心健康,就是最美了。


[1] 意思是,肥即「多肉,過份肥胖,就應節食。」

[2] 〈肥〉,「漢語多功能字庫」,2014年7月8日,網站:https://humanum.arts.cuhk.edu.hk/Lexis/lexi-mf/search.php?word=肥

[3] 意思是,瘦即「身體輕脂少肉,字形採用疒作邊旁,採用叜作聲旁。」

[4] 〈瘦〉,「漢語多功能字庫」,2014年7月8日,網站: https://humanum.arts.cuhk.edu.hk/Lexis/lexi-mf/search.php?word=瘦

[5] 有說此句的正式出處為唐代孟棨寫的《本事詩.事感》,參:何不秉燭游矣:〈白居易詩「櫻桃樊素口,楊柳小蠻腰」中小蠻腰指甚麼?纖細的腰?〉,「人人焦點」,2020年12月16日,網頁:https://ppfocus.com/mo/0/co24e5aec.html

[6] 在現代社會,減重手術是對於身高體重指數(BMI)超過40kg/m2,或有糖尿病、高血壓等問題,曾經嘗試過運動和節食,但成效不彰的人士而設。最基本的有放置人造膠水球於胃部以減少食量的胃鏡治療,到大型的胃繞道手術都有。筆者肥胖,也曾以這方法減重,感受良多。白映俞:〈減重手術怎麼做?真的有效嗎?會不會有副作用?(懶人包)〉,「照護線上」,2019年5月17日,網站:https://www.careonline.com.tw/2019/05/bariatric-surgery.html

《82年生的金智英》(KIM JI-YOUNG: BORN 1982)

——抬頭面對生活壓力並尋找出路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20/01/2022

三十多歲、頗得上司賞識的金智英放下了工作,全職打理家務,照顧丈夫鄭道賢和女兒,她的生活仍然忙碌、勞累,但一直默默承受的她,漸失了人生方向。道賢發現智英精神異常,偶然會以智英好友、媽媽、婆婆的身份向他說話。最初他不敢向太太指出她患病,生怕她情況會更嚴重,但當智英知道自己的情況後,積極求醫,情況好轉,還敢於面對社會壓迫,找到自己事業的新方向。

電影《82年生的金智英》改篇自同名小說,而「金智英」在韓國80年代是被使用最多的名字,彷彿代表著那一代,現在約三、四十來歲的女性。她們有著相似的經歷:受家庭觀念束縛,放棄了自己喜愛和具有成就感的事業。影片反映不少女性在職場面對不平等的情況,帶著孩子被不禮貌批評,並揭示上一代重男輕女對下一代的精神影響。智英幾次出現精神分裂的情況,都是受了情緒打擊,卻沒有說出心中不快。編劇巧妙地設計了智英成為母親、婆婆時,分別道出作為母親心痛智英過勞,作為婆婆心痛智英媽媽為了家庭沒有繼續學業和因工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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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2019年在韓國放映時,引起了該國男性的集體抵制,網絡欺凌女主角及支持者,以反對女性主義抬頭。但其實電影並沒有誇大,也不是要女性當道、蓋過男性;它只是道出了在韓國「持家有道」的女性,背後是淹沒了自己的才華,而女性就算事業有成,在職場上也面對很多不公平的事。

回看香港職場,似乎比較好,大家會關注男女平等、性騷擾等議題,也講工作與生活平衡(work-life balance)、標準工時等對家庭友善的概念。但情緒、精神問題仍是香港的都市病。港人平均一週工時超過50小時,可能會過於著重工作而失去家庭生活和興趣,影響身心健康;[1] 又或者因對周遭環境無法變改而感無力、抑鬱……[2] 無論原因如何,如知道自己有情緒病,請積極面對病情,不要拖延和諱疾忌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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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中,智英雖曾默默承受別人給予的壓力,但當道賢告訴她患有情緒病時,她卻沒有逃避,主動的去找醫生,因為康復的第一步是要看醫生,尋找治療方案。最後,她在受到歧視時,不但有勇氣指出對方的不是,更透過寫作講出心聲,並找到她事業的新方向。

 

[1] 黃雅婷:〈【不想過勞死】疫情經濟令工作壓力大增 精神科醫生也通頂:不少病人因工作壓力求診〉,《明周》,2021年5月5日,網站:https://www.mpweekly.com/culture/過勞死-香港工時-精神科-178999(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月6日)。

[2] 陳家怡:〈港人抑鬱指數創新高 抑鬱市民兩年增三成 因政治環境疫情感無力〉,《香港01》,2021年1月21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577396/港人抑鬱指數創新高-抑鬱市民兩年增三成-因政治環境疫情感無力(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1月6日)。

男孩危機

08/09/2021

《男孩危機:偽單親、兩性失衡、缺乏競爭力,兒子的未來正在崩解,我們該如何出手相助?》
The Boy Crisis: Why Our Boys Are Struggling and What We Can Do About It?
作者:華倫.法雷爾(Warren Farrell)、約翰.葛瑞(John Gray)
譯者:洪翠薇
出版地:台北市
出版:三采文化
出版年份:2020年

「抱歉,是男孩。」作者在書中說出了很多讓男士傷心的事實,便是在西方先進社會,女嬰比男嬰受歡迎:有婦產科醫生指,有80%的準爸媽想生女孩;領養孩子時,領養女孩的最終費用平均比領養男孩多了16,000美元;在Google上搜尋「吃甚麼食物能懷女孩」的次數是搜尋「吃甚麼食物能懷男孩」的四倍。為甚麼一位爸爸明明想與兒子玩耍,但如果可以選擇,他還是選擇生女兒?因為他看到現在的女生做甚麼都可以,男生卻不行,同時,他怕自己要擔心兒子書讀不好或沉溺打機。

有爸爸擔心自己的兒子一事無成,因在美國愈來愈多男性工種如電腦科技及製造業等外判到海外,男性失業率大增,但女性工種如個人看護等卻不受影響。一項大型英國研究顯示,1980年至今,男孩的智商降低了約15分。另外,在閱讀、數學和科學三大重點科目中,全球有更多女孩比男孩達到「精熟」的標準。作者指出「教育界高成就者名單中不見男孩的身影,已成為新的常態。」女性的社會經濟地位提高了,其擇偶條件亦隨之提高,男性因而更難找到對象。

如何解決男孩危機?作者認為在教養一事上,父親的參與很重要,因男人是男孩的榜樣,缺席的父親對兒子有極大的負面影響,包括學業成績欠佳、容易失業等,美國有些孩子甚至成為了校園槍手。理想的狀況是,爸爸要參與兒子的教養,媽媽則大力支持,明白爸爸與兒子互動的方式有別於媽媽(例如爸爸多與兒子打鬧)。若媽媽要爸爸用自己的方式帶孩子,爸爸會覺得自己只是幫忙帶孩子的人。作者鼓勵爸爸要引導兒子發掘自己的任務,即使兒子將來最想當一個全職爸爸,爸爸也要尊重他們,學習不被樣板化角色限制。

即使女性的社經地位比以往大大提升,但社會對兩性角色的要求,仍存在對兩者都不公平的現象,就如作者所說的樣板化角色。例如當家中有孩子誕生,媽媽為了照顧孩子而辭職是順理成章,反觀爸爸似乎不需為此考慮。作者並非要推廣全職爸爸,只是提出若今天女性可以做消防員,為甚麼一個想要全心全意照顧孩子的全職爸爸,得不到社會,甚或媽媽的尊重?作者提到「女權發展中未完的工作。過去半個世紀,我們訓練了男人,讓他們能以有全職工作的太太與女兒為榮,卻未能同樣訓練女人,讓她們能以有當全職爸爸的丈夫與兒子為榮。」

作者提到某些導致男孩危機的因素,不一定適用於香港,但隨著香港女性各方面的成績愈來愈優異,社會日漸接受女性從事男性的工種,男性的失業率比女性為高(根據香港政府的統計),作者提出要幫男孩重拾目標,並讓兩性走向更具彈性的角色等,都值得大家思考。

2018生命倫理對談 《基督宗教尋珍之旅》

第五回 打開天國之窗的聖像畫

講員:陳國權博士 | 整理:歐陽家和 | 陳國權博士(道在人間靈修、輔導、文化中心 主任) | 歐陽家和(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9/11/2018
明光社

基督新教傳統靈修方法,不外乎就是讀經祈禱。近年有不少信徒引入天主教修士靜禱的方式,例如默觀等等,經過多年討論開始被接納。至於聖像畫靈修等方法,似乎仍有爭議,未為教會普遍接受。道在人間靈修、輔導、文化中心主任陳國權博士在9月21日舉行的「打開天國之窗的聖像畫」活動中解釋,我們面對信仰,太習慣運用理性,但世界並非只有理性和科學,要進入屬靈的世界,需要門路,聖像畫可以說是一扇窗,使我們透過圖像,穿梭於屬靈和屬物兩個國度。

人,是有靈的生物,用陳博士的說法,是唯一能夠在屬物世界和屬靈世界穿梭的生物。他舉例說,保羅就曾穿越三層天,可看到奧秘,是屬靈世界的妙境。可見屬物世界與屬靈世界是同時存在,兩者沒有高低、從屬之分,並且不是彼此對立。我們生而為人就有能力去接收屬靈世界的資訊,透過聖靈,我們可以知道上帝的旨意,和祂在我們身上的計劃。

不過,理性主義和科學主義的興起影響著教會的傳統,而屬靈世界因而受到排斥並且遭徹底否定。陳博士指出,我們以為可以透過理性,就甚麼都能解釋,我們亦會因而有安全感,但理性其實不能解釋許多事,特別在宗教信仰裡,只用頭腦是不行。他說:「今日我們的基督教信仰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太過理性主義,永遠進不到心裡面。」他舉例說,曾經有肢體向他坦白表示,雖然信主多年,聽過的道也很多,記得的也不少,但她卻覺得上帝離她很遠。可見她聽到的道仍然停留在頭腦,在理性層面,未有進到心裡去。

基督新教強調理性,放棄了聖像畫靈修等傳統,但世俗世界卻充斥著不同的圖像,不過這些圖像無法讓人進入屬靈世界,只會令人沉浸在貪慾之中。陳博士稱每日在我們的生活中,不論在公共交通工具,例如地鐵,到處都是廣告,即使擠進了車廂中,人人拿著手機,看的也是智能手機中的圖像和影像,他慨嘆:「我們整個生活,整個生命被今日成千上萬的icons(圖像)shape我們,塑造我們……shape了我們怎樣的生命?現代人的生命用甚麼去描寫?焦慮兩個字,不安兩個字……小朋友從小開始,被他眼睛眼球所接觸的無數icons shape他的生命,塑造他的生命,但這生命無辦法能夠超越,他只能在不安、焦慮中。人愈來愈貪婪,無限度的貪婪。」

陳博士解釋,進入屬物的理性世界,依靠推理邏輯、語理分析,通過經驗歸納法而獲得外界知識。但屬靈的世界是超越理性和經驗,需要透過意象、比喻、象徵、符號、直覺去體會,這一切都依靠我們的心進入屬靈世界。我們要重新學習如何將屬靈的世界揭示在自己面前,否則我們無法進入上帝的同在。

要透過圖像(即聖像畫,兩者是相通的)進入屬靈的世界,很多信徒會對此有戒心,擔心自己是在拜偶像,又覺得圖像有很多,不知道如何選擇。陳博士解釋,圖像只是一個象徵符號,它和文字一樣,因此希臘教父會說,圖像是用圖畫表達的聖經,即圖畫式聖經。因此,圖像不是「畫」(draw)出來的,而是「寫」(write)出來的,就像聖經一樣。他強調他所指的圖像,是東正教的圖像,而東正教很能夠保存圖像這方面的屬靈遺產。圖像就是指形像(image)、畫像(picture)或肖像(portrait),而圖像的內容是關於耶穌、馬利亞、使徒等。圖像被稱為「天國之窗」(a window to heaven),它引導觀者與更高更大的超越者——上帝連結。由於圖像本身只是一個媒介、途徑,而不是目的。陳博士指出,就像十字架象徵著上帝無限的慈愛和無私的犧牲,但如果我們將十字架,那木頭神化了,那麼十字架也會變成我們的偶像。

陳博士指出,在東正教的傳統裡,嚴格來說圖像並不是藝術品,雖然它具備了藝術的特性,但它的目的是供崇拜和祈禱之用,它是運用圖案畫像等來表達神學。而圖像往往不是運用寫實主義來表達,我們在當中看不見現世的短暫幻變——生老病死、悲歡離合,愛恨情仇,因為它所表達的是超現世的永恆不變景象——新天新地。

其實圖像雖然是一張畫,它很多時看起來甚至是不合常理的,其扭曲、變型、誇張、逆向或倒向透視點、不正確比例等等。每張圖像雖有不同,但全部也是「寫」出來的,畫家不能按自己的好惡來創作,「寫」的時候亦有其定則,所以那些所謂的不合理,每次也會準確的呈現,而且圖像背後亦蘊含神學、屬靈意義,為的就是表達、描述另一個世界。

如此,沒有學過看圖像,也不曉得它背後所蘊含的神學意義的人,能否閱讀這些圖像?他們在當中會不會有所得著?陳博士的答案是肯定的。屬靈操練當然可以透過學習和練習進入,但圖像本身亦會帶人進入和諧、祥和、寧靜之中。陳博士表示,曾經有位牧者上他的課,後來他選了一些自己喜愛的圖像張貼在辦公室裡,有位年輕人到辦公室找那位牧師,便對牧師這樣說:「牧師,今次我進你的office(辦公室),跟以往進你的office很不同,不同的地方只是貼了兩個icons(圖像)……就是我今天進你的office裡,我感到一片的寧靜。」用沙漠教父的說法,這就是一種身體、靈裡感受到寧靜,全面休息,可以安歇的狀態,在東正教的靈修傳統裡,稱之為「息」(hesychia)。圖像是一個象徵,它指向上帝,同時亦將上帝帶到我們的當中,而上帝就是神聖的寧靜。

陳博士鼓勵有興趣進一步認識圖像的朋友,可以透過閱讀書籍學習,但必須看書看得通,看得明白才行,而他們亦可以選擇一兩張特別喜歡的圖像去作靈修操練。或許有人會擔心,在沒有人引導下進入圖像的世界,會否「走火入魔」,陳博士指出初學者是需要有人從旁指導的,但單單看一兩張圖像,並從中感受寧靜,這是安全的,更笑言「走火入魔」不是想像的容易。學習的人如果渴望進深認識的話,則需要導師指引了。

 

一切從興趣開始

張志儉 | 香港傳媒教育協會主席
26/10/2017
專欄:傳媒文化推介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

女兒升上中一,朋友問她適應如何,她回應:「早了上課,遲了下課。除此之外,課程深了很多。」從前小學時,她多能自己做好功課,頂多是讓我檢查一下而已,但現在呢?更多時間是不懂如何完成家課,要向我提問。而最慘的是,有一些功課我也不懂得如何做。

例如中國語文,其中關於文言文及文法的,我也感到吃力。幸好現代科技發達,我好歹也能在網上找到答案,應付了女兒的功課。然而,我不禁要問:「這樣教中文是對的嗎? 我因此向幾位中文老師請教,得到的答案多是:「萬丈高樓從地起,打好根基,才有進步的空間。」

各位讀者,讓我考考大家,知道在中文文法裡面,什麼叫「賓詞」,什麼叫「謂詞」嗎?筆者自問中文能力並不太差,亦常以中文寫作,但當女兒問我上述問題時,我亦不懂。

是的,要學懂文法,打好基礎,書寫文章便準確無誤,但我們追求的是要文章暢順,有情有理,還是文法全然準確呢?

同事謝鍚金教援提倡高效識字法,鼓勵學生們寫作,遇到不懂的詞語可以用圖像表示,總之內容先行,不要學生們因為循規蹈矩,寫一篇沒有錯誤的文章,但內容平談無味。要天馬行空,想像豐富,一切由興趣開始。

我認為學文言文也當如此行。女兒面對這麼深奧難明的文言文,心裡早已涼了一截。要網上搜尋,為的是要弄清上文下理。做好了功課,交差完成,已沒有興趣繼續深究、咀嚼當中含意,更遑論欣賞中文之美。

我並不反對學習中文文法及文言文,而是在甚麼時候學。更加重要的是如何把這些東西學好。若果一開始便給學生一些他們在日常生活沒有接觸、深澀難明的內容,只會令他們對需要學的東西失去興趣,不求甚解地快快完成功課。

筆者在加拿大信主,在西人教會聚會,閱讀NIV(新國際版)聖經。到了後來,多一點追求,便轉看King James (英王欽定本)版本。更有甚者,對某些字句作更深入的瞭解及鑽研,便嘗試翻看原文,不恥下問。

學中文亦可如此,一切由興趣開始。初中時挑選幾篇經典的文言文,用日常運用的字句,學生理解能力以內的白話文,讓他們理解內容之後,更上一層樓,深入探討文章結構及哲理含義。

認識文化亦一樣,可以先從流行文化入手。和我同輩的很多說現在的廣東歌不好,不及從前膾炙人口的《獅子山下》、《愛在深秋》、《忘盡心中情》耐聽,當我問他對上一次覺得哪首廣東歌好聽,答案是陳奕迅的《幸福摩天輪》,都是上世紀的歌曲了!

常言道「活在當下」,也要緊貼時代。聽一首鄭欣宜的《女神》,配以Meghan Trainor的歌All about That Bass,同樣是對現代社會論述女性體態的批判。同學聽得明白,再介紹燕瘦環肥指的是哪兩個人,最後以白居易的《長恨歌》作補充,由學生的興趣開始,深入探討中國文化的詩詞,及其價值和現代社會的關係,不是更好嗎?

區分兩種訴求:變性與性別自主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
24/08/2017

同志,是華人世界獨有的詞彙,英語世界裡,同志是LGBTQIA。T是跨性別(Transgender)。對同志運動稍有認知的人都知道的,同志不只是同性戀,也有異性戀的直同志,也有跨性別同志。

跨性別是個集合名詞,只要生理性別、心理性別、性別表達三者不一致的,都可納入跨性別麾下。一篇2014年美國心理學會刊載《解答你的問題:關於跨性別者、性別認同及性別表達》記述了跨性別包括變性男女、改變性別表達的易服者、為了娛樂而扮成女人的變裝皇后(draq queens)、在男女二元性別以外的性別酷兒(genderqueer)等。

性別自主訴求

跨性別的核心訴求是性別自主──生理性別、心理性別、性別表達均是個人選擇。「我揀我的性別是我的自由」,旁人只能包容,制度只許配合。性別自主好比一種宗教,他的信徒認為性別是光譜,情況就如2014年facebook容許用戶選擇超過50種性別一樣,是個人選擇。男女二元性別則被批評為刻板和守舊的定型,是性別自主所唾棄的陳腐思想。

變性訴求

有些選擇變性路的人沒信奉性別自主,反而希望融入二元性別。他們患有成人的性別焦躁症(Gender Dysphoria),男身女心、女身男心。與其說變性手術是代價,變性手術更像一種儀式,一種他們尋找救贖之路徑,希望努力過後,能徹底被自己和身邊朋友接納成為一個平凡男子/女子,卻不想「脫俗地」擁抱非男非女的跨性別標籤。

國際組織注意到的差異

性別自主的信奉者,不屑於這種臣服於二元性別的變性訴求,卻又在包容多元的大原則指導下把變性者納入跨性別群體之中,相信這是跨性別群體內部的最大矛盾之一。一些國際組織明顯地注意到「性別自主訴求」與「變性訴求」的差別。歐洲理事會議會在一份關於跨性別及變性人歧視的報告內提到,「『跨性別人士』一詞所指的人……有些是自覺必須、屬意或選擇透過衣著、配飾、化妝或身體改造,以異於其出生時被指定性別的角色現於人前」。事實上,跨性別的訴求更著眼於突破性別表達和性別角色,多於對醫療干預,因此歐盟委員會在另一文件提到,「跨性別人士……有別於變性人士,他們不一定希望接受或需要任何醫療干預」。

但變性者的訴求卻明顯與醫療干預尤關,同一報告記述,「變性人士……通常也會十分厭棄自己生理上的第一和第二性徵,希望使身體與屬意的性別相符。變性人士可能有意或正在接受,又或已經接受性別重置治療(或會涉及賀爾蒙療法或手術)。有變性史的男女會徹底認定其屬於後天取得的性別,並尋求此性別獲得承認,而在該承認之下不提及他們之前的性別……」。國際法學家委員會在一份關於性別議題人權法的文件裡提到,「變性人士所指的人,已通過手術或治療而經歷了生理或賀爾蒙改變,務求令自己具有新的生理性別的特徵。」可以想像,貼近變性訴求的人,往往更希望低調地融入後天取得的性別,而不以變性身份為傲。

性別承認諮詢

政府在6月底推出的性別承認制度諮詢分別提到幾種可行模式。像阿根廷、丹麥、馬爾他和愛爾蘭就採用了自我聲明模式,准許人聲明自己屬某一性別,便可更改其法定性別,而不設任何醫療干預或身份限制,也不涉及複雜的程序。自我聲明模式符合性別自主訴求,性別由個人內心自決,社會所有人去配合。

諮詢文件內並沒有探討,以內心性別來區分男女會為社會帶來更多好處還是更多麻煩,但筆者借鑑西方的跨性別運動的發展,隨從性別自主訴求出現了削弱兩性制度功能的後果,包括性別意識形態由兩性固定轉為多元流動,兒童性別不一致的狀況驟增;任意按心理性別使用性別區隔措施而忽略保障女性和小孩的隱私;生理男參與女子競賽等不公平現象等等(可參考由香港性文化學會所編著的《消失的性別界線》及筆者另一文章《招雋寧﹕維護性別制度 政府責無旁貸》)。

政府現行已具備一些行政及醫療措施,給予尋求變性者。諮詢文件提到的其他性別承認模式,則嘗試進一步規範變性手術及醫療規定,以達至更完善狀況。不論對變性一事的評價孰對孰錯,筆者希望社會能夠在體諒患有性別焦躁症者尋求變性手術的渴望,和維護兩性制度的前提下取得合理的平衡,在未來制訂更完善和嚴謹的性別承認措施。

 

 

曾經刊載於:

評台,2017年8月22日

維護性別制度 政府責無旁貸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4/08/2017

社會上有少數人患上性別認同障礙或性別不安症,內心苦不堪言,他們尋求整形手術改變身體性徵,亦希望可在法律上登記為另一性別。政府發表了諮詢文件徵詢港人對規範變性的意見。接近三百頁的文件敘述了英國和世界各地的做法,又花了不少篇幅記敘支持和反對各種做法的理由。

有些性別不安症患者在深思熟慮後,徹底認定餘生要以另一性別過活,又配合他們所渴望的身體整形。政府若能制訂一套容許他們更改登記性別的措施,是符合現實和人道需要的。

諮詢文件提到阿根廷容許人們僅須透過「自我聲明」,就能更改性別登記。筆者難以認同,理由是此舉大幅削弱現行性別制度的功能。收集公眾的生理性別資料對社會有重要裨益,可惜政府的諮詢文件並沒有在性別制度上著墨,變相未有評估「自我聲明」對性別制度帶來的負面影響。

性別制度有助政府不同部門、公私營機構制訂政策、城市規劃、計劃投資策略和設計服務方面等。舉例說,掌握男女人口分佈及男女各自常見的疾病,協助醫療機構預測未來的服務需要。又例如《建築物(衞生設備標準、水管裝置、排水工程及廁所)規例》就規定對應區內性別人口而設定建築物的男女廁數目。

其二,性別制度促進隱私與安全。幼童自少學習尊重男女身體的私密部位,對於異性向自己裸露身體要說不。一般人更會同意,男性向女性裸露下體會令女性感到受威脅。再者,強姦罪或猥褻侵犯罪等,對男女規範不同,與之相應的罰則亦有所差異。以生理區分的性別制度能滿足兩性對隱私與安全的不同要求。

其三,市民在日常生活中簡單地憑外觀分辨所屬性別,而且性別的生理特徵難以改變,故性別資料常用於識別身份。假若執法者要尋人,確認為男性後,搜尋對象的範圍幾乎立即就收窄一半。事實上,許多國家都以身份證明文件上的性別資料核對身份。

其四,性別資料亦與平等權利息息相關。教育界會參考男女幼童身心發展的不同需要,而衡量學制是否公平;婦團常以男女薪酬差異揭露社會存在「玻璃天花板」等不平等問題。

其五,任何社會制度都蘊含價值觀,具有教化功能,尤其在塑造下一代的價值觀。性別制度教人尊重兩性即使有差異,男和女都是有著同等尊嚴的個體。它更教人認識自己,作為男、女各自的潛能和限制。

可見以生理性別作為普遍區分準則的性別制度,正為社會發揮重要且正面的功能。在協助性別不安症患者過新性別生活的同時,確保不削弱性別制度的有效運作,香港政府責無旁貸。

 

曾經刊載於:

評台,2017手8月12日

《新移民歧視條例》應再三思量

李卓乘、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
26/06/2017

近日再有團體到平機會請願,希望將現行《種族歧視條例》(《種》)的適用範圍擴闊到「新移民」。我們同意社會要協助新移民融入社會,亦明瞭新移民歧視在本地頗為普遍;[1]但眾所周知,由於《歧視條例》法網過大,我們對相關形式的立法一向份外審慎。我們憂慮《歧視條例》不但無助新移民融入社會,反而會加深本地人與新移民的對立,以及加劇標籤新移民的刻板印象。

《歧視條例》的法網太闊

首先,《歧視條例》中,「歧視」包含「直接歧視」和「間接歧視」。後者經常令人誤墮法網。它規定,若有一項要求會令受保護群體入選的人數比例大減,即要「有理可據」,否則違法。

最常見的例子有身高要求,過往外國有些公司對員工的身高有劃一要求,但這種要求會令女性入選的機會大減,因此就屬「間接歧視」, 讓我們再看看其他例子:香港土生土長的南亞裔人士不善中文書寫的比例很高。若有僱主在聘請要求中加入中文測試,雖然這測試對所有應徵者都一樣,但該僱主已可能誤墮法網,最終會否「告得入」則要看該僱主能否證明中文書寫是「有理可據」。

再看一例子:僱主A要求某一小數族裔脫下頭巾工作。由於頭巾對該小數族裔的身份十分重要,所以這要求份屬歧視,除非僱主能證明「除頭巾」是保護員工安全的必要措施,而且沒有其他切實可行又不會構成歧視的取代方法。

就上述例子而言,筆者認同僱主應該讓僱員有戴頭巾的自由,但這自由應是基於尊重、理解和共識,而不是基於公權力的威嚇。試想這種威嚇會在工作間和社會中會造成甚麼樣的氛圍,毫無疑問不少僱主和員工會感到他們擁有特權,進而降低信任。筆者就聽過不少這種說法。

回到新移民歧視的討論,假如真的立了法,可想像爭訟如何發生呢?例如,要求員工懂正體字就可能違法了,除非僱主能夠證明懂正體字是該職位必需的。在教育方面,學校可能要制訂兩種取錄準則,一份給新移民學生,一份給本地生,因為新移民學生和本地學生的語文能力通常有差異。借用一些發生在外國的例子,若有一些新移民希望印刷公司印製作一些印有「爭取新移民來港一年可投票」口號的T恤,則這些公司的東主不論自身的政治取向如何,都很大機會不能拒絕;印製「蝗蟲」字眼或對出版批評「強國文化」的文宣,亦可能觸犯種族中傷。一些餐廳也可能會因為沒有預備簡體字餐版而被指控為提供「品質較差的服務」,從而「歧視」了新移民。

另外,《歧視條例》也約制政府,一些惠及「本地人」的政策很大機會受到挑戰。現行的《種》沒有相關問題,因為很多小數族裔土生土長,政府也不會以種族區分某人是否本地人;但「新移民」以「新」和「舊」做對比,意味著政府很大可能不能以居住年期為因素制定「不平等」的福利政策。更不用說居住多久可以投票(現為七年)等敏感問題了。當然,「關愛基金」一類的政策則不受影響,因為它只不利本地人,而《種》列明香港永久性居民不受保護。

值得一提的是,最近公務員同性伴侶福利案同被裁定為「間接歧視」,正因為法官認為政府惠及已婚公務員的福利對同性戀者特別不利;政府律師提出標準要與本地婚制一致,同性婚姻在港未立法等作為該要求的理據,都被法官一一拒絕。故此,我們不難看見法官對「有理可據」的要求有多高。

《歧視條例》的原意是促進平等,但在實施時往往造成各種不平等,此之為逆向歧視。總體而言,「間接歧視」的規定一方面對開展法律程序的門檻太低,一方面又令誤墮法網者太易入罪。然而,這法例還有更多問題。

《歧視條例》與言論自由

《種族歧視條例》和《殘疾歧視條例》在所有《歧視條例》中鶴立,特別規管對受保護群體的「中傷」和「騷擾」。

何謂「中傷」?條文如下:

任何人如藉公開活動,煽動基於另一人的種族或屬某類別人士的成員的種族的、對該另一人或屬該類別人士的成員的仇恨、嚴重的鄙視或強烈的嘲諷,即屬違

自然,甚麼是仇恨、鄙視和嘲諷沒有明確標準,這又令《歧視條例》的法網進一步擴大。「蝗蟲」一語固然屬「仇恨」,但「密演山小立」又算不算「嘲諷」?有人可能問,一些討論區經常出現「蝻」、「南亞蝗」等語,是不是同樣違法?答案是:有可能,關鍵在於「討論區」算不算「公開活動」。在條文中,公開活動指:向公眾發出的任何通訊、動作、姿勢及手勢、穿戴或材料。

「騷擾」是《歧視條例》中更為麻煩的部份。它規定特別場所,例如辦公室、學校中,一人基於「種族」而「騷擾」另一人為違法。「騷擾」同樣沒有嚴格標準。只要是「不受歡迎的行徑」,一般人會「預期」另一人會「感到冒犯」就算騷擾了。例如,在辦公室內職員A向是新移民的職員B說了句「新移民都是來搶福利的」,職員A就有可能面臨民事索償。另外,如果該辦公室的老闆沒有「合理地防止」這些騷擾發生,則同樣有法律責任。其他僱主和主事人亦然。

換言之,這些可能有問題的語言「私底下」、在街上說沒有問題,但「公開」、在辦公室說和在學校就犯法!筆者再次邀請讀者想像這種法例會造成怎樣的社會氛圍。有人會說「講下笑啫,無人比我煽動到啦,無犯法掛?」錯了,法例列明「是否有人確實被某活動煽動……不具關鍵性」,若有人「確實」被煽動就是「嚴重中傷」,最高可監禁兩年。

不難想像,修例後那些「中共殖民論」、「新移民溝淡香港論」等論述都變得有問題了。筆者與讀者都不必同意這些觀點,但就認為人們有主張、發展和討論這些論述的自由,這也是公民社會必要的。然而,修訂《種》將桎梏這些論述的生存空間。

《歧視條例》的合理性

既然《歧視條例》有這麼多問題,那麼是否所有《歧視條例》都不應存在呢?不然,但只有在社會存在嚴重歧視時,才有可能要動用《歧視法》。而且,《歧視條例》的保護對象必定要符合特定條件,才具備可執行性。

受嚴重歧視的群體,基於身份:安全受到威脅、在社會沒有上流機會、在社會受普遍排擠、在各方面都無法融入社會。

60年代美國黑人的處境就符合這標準,而當時政府頒下歧視條例確實有助黑人融入社會,但當年美國的法例放到今日香港就不太適用,且已造成一定反效果。事實上,美國白人對黑人問題有一種有共識的避諱,因為法例,很多人掩飾了對有色人種很深的偏見,鑽法律空子的歧視行為變得更政治正確、更無形。

另一方面,《歧視條例》的保護對象應有以下條件:特徵明顯可簡單辨認、該身份無法改變、該身份不由某一行為體現。

少數族裔同樣符合這些條件,殘疾人士也符合。但另一些特徵例如「宗教」就不容易符合了,因為任何人都可以聲稱自己是某一宗教人士,又聲稱自己被「中傷」,明天那人又可以「改信」了其他宗教,又被其他人「歧視」了。法例很大機會成為威脅他人的手段,根本不容易執行。當然,從不少外國的例子可以看到,我們要需要保護一個人不應該因為他們的宗教信念或良心自由,與某些弱勢社群的訴求不同而被指為歧視,甚至受懲罰,不過方法可能不是用歧視條例。另外,有些身份要由某些行為體現,例如「娼妓青少年」,她們的身份是由特定行為來體現。筆者認為,人有權對不同行為作價值判斷,這是公民社會最重要的價值之一。若以《歧視條例》保護這類身份,則不啻是扼殺了公民的思想自由和多元價值。

筆者認為,「新移民」在各方面都不符上述標準。一方面,「新移民」來港小孩有正常的上流機會,我們不乏這些故事;另一方面,一個人是否「新移民」根本無法識別,「新移民」也不是一個不變的固有身份,隨時間推移,他就變成「舊移民」了。

 


[1]平等機會委員會,〈香港工作間的歧視之研究〉,取自平機會網站:http://www.eoc.org.hk/EOC/GraphicsFolder/InforCenter/Research/content.aspx?ItemID=12431

曾經刊載於:

評台,2017年6月23日

捐血是善行不是人權

李卓乘 | 明光社項目主任
08/06/2017

最近,媒體報道有支持同運團體「抗議香港紅十字會拒絕接受曾經發生男男性行為人士捐血的規定」,認為該規定歧視男同性戀者,事件又引起不少討論。[1]

男男性行為(簡稱MSM)是高危性活動,這方面醫學界和社福界都有共識。本季公佈的愛滋病病毒感染新增個案創33年新高,其中經同性性接觸和雙性性接觸的人就佔近六成五。[2]有同性性接觸的人口比例之少,對照上述數字之多,不難看出當中問題。政府近來更暫停對異性戀者的愛滋病預防的撥款,令關懷愛滋(AIDS Concern)被迫停止對異性戀男士的所有測試服務。[3]政府擺明車馬地差別對待異性戀者,卻沒有人出來說這是性傾向歧視或性別歧視,箇中道理不難明白:僅參與男女性行為的人確實是比較不需要關注的一群。

由是,紅十字會為了血液安全而對此作出限制無可厚非。紅會會以問題形式讓捐血者自行申報情況,若不符規定就會由護士告之。紅會對捐血者有諸多規定,例如在1980-1996年曾於英國居留超過三個月的人就不可捐血,原因是理論上有曾感染「瘋牛症」的風險。由此可見紅會為血液安全採取了非常嚴格的標準,也正因如此,近年鮮有因輸血而染病的個案。[4]至於今次被非議的規定,其實際問法如下:[5]

  • 如閣下屬男性,您是否曾與另一男性進行口交或肛交?
  • 如閣下屬女性,您是否曾與有雙性性行為的男性(即曾與另一男性進行口交或肛交的男性)進行性行為?

若上述任一問題的答案為是,紅會將婉拒申請捐血者。

了解基本事實後,我們可以開始思考異議者控訴的「歧視」是怎麼一回事。「歧視」的定義為:沒有合理理由下,僅基於某人所屬的群體或特徵而對該人作出令其相對不利的行動或政策。[6]不難看出,紅會的作法在各方面都不符上述定義。首先,紅會政策不是針對性傾向,而是針對特定性行為,即MSM。男同性戀可以沒有MSM,男異性戀者也可以有MSM(例如在男子監獄中就常有這情況)。然而,最同情地理解,「歧視」一說最好的解釋應該是紅會「間接歧視」男同性戀者,而不是「直接歧視」。「間接歧視」即某一政策或行動所定的標準對屬某群體的人特別不利。例如,警隊要求身高170cm才會聘請就是間接的性別歧視,因為很少女性有170cm高。「歧視」一說大概認為,紅會的捐血標準對男同性戀者而言很難達到,故間接歧視同性戀者。讓我們先接受這紅會疑似「間接歧視」,再看看考慮方面。

即使紅會的捐血標準對男同性戀者而言很難達到,紅會的政策沒有對男同性戀者造成不利。捐血是善行,不是權利;假如某慈善機構謝絕某一類人的捐款,我們很少會說那慈善機構歧視了誰。用紅會的說法就最為漂亮,有過MSM的人是獲「豁免捐血」,而不是被「剝奪了捐血權」。因此,除非有人極度想要捐血附送的贈品,否則歧視一說難以成立。最後,即使不考慮前兩點,假定紅會真的針對性傾向,紅會也有合理理由,即要確保血液安全。

綜上所述,在最同情的理解下,紅會也沒有「歧視」同性戀者。反而,紅會種族歧視英國人的嫌疑更大。「在1980-1996年曾於英國居留超過三個月的人就不可捐血」,排除了大部分英國公民,而以「瘋牛症」風險為理由大概不能合理化如此強的標準,也令捐血量減少。當然,捐血不是權利,用「歧視」來形容這種政策始終不太恰當。但既然支同團體關心的不是普遍的公平問題,而只是男同性戀者的公平問題,我們就不再深究了。要討論的事情還多。

如上所述,支同團體對修改捐血標準給出了差勁的論證,但論證錯誤不表示結論必然不正確。筆者認為,紅會修例未嘗不可。媒體報道,紅會研究改成設一年期限,期內沒有MSM則可以捐血。這標準同被其他國家如英國和加拿大等採用(當然,像香港般永久豁免的也不少,如德國),其背後的理據大致如下:

傳染病如乙型肝炎和愛滋病等,有分「空窗期」和「潛伏期」。「潛伏期」指病毒潛伏在體內未有明顯症狀的時期。在「潛伏期」的病人與常人無異,實際卻能傳播病毒。愛滋病之所以可怕,其中一點在於其「潛伏期」可以長達10年,不少人已患上病毒,卻不知道,依然與其他人發生性行為,甚至捐血。紅十字會為了剔除這些有問題的血液,會化驗每包血液,全部測試合格,才會交給有需要者。但最大的挑戰在於「空窗期」。在「空窗期」的病毒即使做測試都測不出問題。所以,紅十字會要求捐血者沒有在過去四星期內接觸過水痘、德國麻疹和結核病病人,方可捐血;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排除「潛伏期」和「空窗期」的問題。

據紅十字會所說,他們現在所用的檢測技術可將「感染丙型肝炎病毒的空窗期由70日減少至約5日,感染愛滋病毒的空窗期由22日縮短至約6日,而感染乙型肝炎病毒的空窗期則由59日減短至約20日。」有時,一些少數案例的空窗期在這技術下依然可長達一年。

由此,規定一年內沒有MSM的標準,大致由此而來。

不少人會問,既然由此為何那麼多國家依然永久限制MSM捐血?

從紅會的角度出發,要確保捐血者、受血者和醫護人員安全,這是合情合理的,可以歸為以下幾點:

  1. 雖然檢測技術進步了,但依然非百份百準確,前期的安全工作做得愈多愈好。
  2. 即使檢測技術到了100%,依然會有其他醫療失誤問題;例如,將應廢棄的血和不需廢棄的血掉換了(想想連左右腦也可以開錯吧)。
  3. 想像一下,一些一年內沒有MSM,卻已在潛伏期的人到捐血站捐血,中心抽血接觸有問題血液的機率提高,風險也提高。
  4. 承上,沾染了有問題血液的醫療廢物增多了,對捐血站內的所有人的衛生安全都有影響。
  5. 一年內沒有MSM的人與從未有MSM的人,處於上述傳染病潛伏期的比率會否依然有明顯差距?若有,紅會本著醫護精神,還是應該婉拒前者捐血,因為不應令有心捐血人士的血液白白浪費,或對其健康帶來不必要的影響。

以上五點,大致就是紅會就是次議題應考慮之處;也是支同團體和大眾討論是次議題應考慮的地方。

筆者認為,也許更重要的,不是捐血者有多長時間沒有MSM,而是捐血者曾經有多頻繁地參與MSM。一個只發生過一次MSM而停止了一年的人,比一個曾發生過無數次MSM,卻停止了五年的人;後者有病毒潛伏或受感染的機會更高。所以,紅會可以考慮從這方面著墨,對前著寬鬆,後者嚴格。另外,筆者也建議紅會假如真的要修改捐血條件,應該進行血液的追蹤調查,然後每年公佈被篩走的血液數字,以鞏固公眾對血液安全的信心。

最後筆者認為,雖然今次支同團體以「歧視」為理由向紅會提出要求是絕對不合理,但我們不妨從另一個角度想:假如真的有同性戀者為了捐血助人的緣故,甘願不再從事對健康有害的MSM行為,豈非令人感動的事?若果真如此,該同性戀者、紅會以及受血者都是「三」得益彰。所以,支同團體今次的示威行動十分空泛,重點應在於教導公眾,不論性傾向,都減少危險性行為。就算支同團體真的「成功爭取」紅十字會修例,若實質根本沒有人為要助人的緣故放棄MSM,這種要求就是無謂,僅增添了前線人員的壓力和大眾對同性戀者的負面印象。

 

 

 


[2]〈香港愛滋病病毒感染及愛滋病統計每季最新公佈數字一覽表〉,取自衞生署愛滋病網上辦公室網站: http://www.info.gov.hk/aids/chinese/surveillance/latest_stat.htm

[4]香港紅十字會輸血服務中心,《捐血前健康查詢闡釋》,頁12,http://www5.ha.org.hk/rcbts/UPFILE/BookFile/2014228171631842.pdf

[5]香港紅十字會輸血服務中心,捐血登記表格,頁3, http://www5.ha.org.hk/rcbts/UPFILE/BookFile/201591412544175.pdf

[6] 參Altman, Andrew. 2016. "Discrimination." The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Winter 2016 Edition), edited by Edward N. Zalta. Last modified August 30, 2015. https://plato.stanford.edu/archives/win2016/entries/discrimination/.

 

 

 

曾經刊載於:

獨立媒體,2017年6月8日

中山狼與LGBT運動

李卓乘 | 明光社項目主任
25/05/2017

《中山狼傳》是明代一則寓言故事,講述東郭先生對狼「兼愛」和「慈悲」,其後狼露出本性,令他幾乎命喪狼口。故事教訓人們要看清事物的本性,切勿「仁陷於愚」。近日,就有人用這則故事應用於同性戀政治上,究竟以此作比喻又能否協助大家看清有關事件呢?

首先,在分析這個比喻時,我們要分清這個比喻的本體是甚麼,是同性戀者,抑或是尋求改變社會結構的LGBT運動(俗稱同志運動)呢?前者是認定自己有同性性吸引,進而確立同性戀者身份的個人,後者則是一場具體的社會運動,有它的政治代理、政治組織和政治議程。同性戀者的身份不必然引致他/她參與或認同LGBT運動;相反,異性戀者也可以參與和支持LGBT運動。事實上,筆者就認識一些同性戀者對LGBT運動反感,只不過他們往往「被代言」了。

回到中山狼的比喻。假設比喻本體是同性戀者的話,則這比喻顯然不合適。說比喻者的意思明顯是害怕同性戀政治將社會帶向錯的方向;但如上所述,同性戀者的政見是多元的,有的根本不想社會有任何改變,有的更會認為將婚姻制度強加在同性戀者身上會妨礙他們自由戀愛。假設比喻的本體是LGBT運動呢?這就值得仔細推敲一下。誠然,LGBT運動有頗多充滿爭議性的政見,例如主張立法禁止與性傾向有關的不友善言論;又例如立法設立「第三性別」等。另外LGBT運動內部也有保守和激進之分,引述陳志全議員的說法,他們群體內就有人支持亂倫合法化。[1]

然而,是不是因為這樣,要用中山狼的比喻,說這場運動的本性是邪惡的,就適合呢?筆者認為未必。一來,在政治上,訴諸動機從來不是理性的議政方式,說LGBT運動本性如何,對理性溝通根本無補於事。二來,筆者願意相信,LGBT運動的推手,當中亦有不少是有良好意願的,只是手段錯誤和提倡了差勁的政策。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直接論斷一場社會運動的是正義或邪惡,不啻是話題終結者。LGBT運動的參與者自然會認為他們的目的、手段以及背後的價值都是正義的,直接論斷他們的本性對事情並無幫助。這就如一些LGBT運動的參與者將「不同意他們的政見和理念」直接論斷為「歧視」或「恐同」一樣,都是對理性溝通毫無幫助。

以中山狼來比喻;容易帶來的只有情緒政治和極端思想。無論用中山狼來比喻同性戀者或LGBT運動,都未必完全切題。彼此尊重,尋求共識的商議民主之路從不易走。眼下,我們就看到了台灣的LGBT運動如何以自由之名,讓十多個大法官的意見決定了本應由立法部門處理的事;助長了侵害分權原則的司法活躍主義,重覆美國在2015的歷史事件。筆者不希望香港走這條路,相信同樣篤信民主理由而支持LGBT或反對LGBT運動的人,亦同樣不想。共勉之。

 

 


[1] 〈吳敏倫倡廢亂倫罪 何君堯斥違家庭觀、同運致亂倫〉,主場新聞,2017年5月16日,https://thestandnews.com/society/%E6%88%90%E5%B9%B4%E4%BA%BA%E8%BF%91%E8...

 

 

曾經刊載於:

獨立媒體,2017年5月25日

性別是常識,不是政治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5/05/2017

這是個指男為女、指女為男的年代!

若說對性別定型的反思令人打破男性只能粗魯和衝動,女性只能溫柔和細心的誤解,這的確是值得肯定的貢獻。不過,當性別成為政治,當自我感覺凌駕客觀事實的時候,也是令下一代迷失自我的災難起頭。

男女有別本來是十分基本的常識,男和女在生理、心理、學習方法、表達技巧、思維模式和感情接收各方面,其實都有很大的差別。正視這些差別,不是要定型,更不是歧視,而是因材施教,學習明白異己的重要前提。

其實人一出生就要面對異己,最重要的異己就是異性,唯有學會正確地與異性相處,我們才真正學會接納差異。因為這些差異是無法避免的,男女的大腦結構、荷爾蒙、生理時鐘和成長速度,決定了大家在不同階段和處境下的需要和反應大大不同。

當一些社會政策或社會運動,漠視男女的正常差異,只盲目及一刀切地追求機械式的所謂男女平等,或者任由個人的主觀感受,凌駕客觀的生理特質,我們將要面對的只會是如趙高一樣指鹿為馬的荒謬世界。

男就是男、女就是女,男女有別是常識,如何互相尊重、因材施教是社會政策。今期《燭光網絡》會和大家一起溫故知新,重新認識男女有何不同。

 

 

性別差異的政治性

李卓乘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5/05/2017

男女大不同、兩性關係,是人類的永恆話題。從朋友交談到網路紅人拍片,祭出兩性議題,說「男人怎樣」、「女人怎樣」,總能引起無數共鳴。[1]小麗不太理解在足球賽何為「越位」,因為她是女人;小明大概會愛看成人影像,因為他是男人。在這種談論兩性的說話中,性別常成為解釋或預測個體表現的工具,範圍之廣涵蓋喜好、能力乃至道德各方面。

以性別作為預測工具很多時都有效。假如我因為小明是男性,而猜測他有看成人影像的習慣,其準確率沒有九成也有八成。然而,這也很危險,容易產生各種偏見和不合理的措施。若我們預測女性不懂「越位」,自然會認為女性不適合做球證。事實上,過去以兩性差異否定和剝奪女性權利的人不在少數,例如 Patrick Geddes 和 Arthur Thomson,就曾主張女性不應有政治權利,因為女性的生理構造令她們好靜和被動,不喜歡也不宜參與政治。

性別作為我們整理經驗的工具,雖然有時出錯但總體上既方便又有效。另一方面,由性別作出的預測和解釋卻容易異化成各種偏見和不合理的社會規範,乃至道德要求。就是這樣,有關性別差異的討論常遊離於實然和應然之間,解釋性別差異的不同理論因而也無可避免地帶有政治性。

SexGender

人的性別,由生理特徵而定:男孩有陰莖,女孩有子宮。由是,從生理結構尋找兩性行為差異的原因,正常不過。用生理構造解釋兩性行為差異,這進路就是「生理決定論」(biological determinism)。性別差異由生理決定,意味這是天生和不可改變,因而也為那些不平等的制度和社會規範提供強力的支持。例如女性數理更弱,因而不適合做科學家。這樣的論述和論證在歷史上屢見不鮮。故不少民權人士視「生理決定論」為性別平權的阻礙,更有部份人視其為性別歧視和不平等的元兇之一。

上世紀5、60年代,社會科學長足進步。從研究不同文化的性別表現中,社會學家發現不同文化間的性別表現可以很不同。某些社會的女性可以很陽剛,男性則很陰柔。另一方面,社會中也有很多不符性別定型的男孩和女孩。這些發現支持他們提出有別於「生理決定論」的「社會建構理論」,主張兩性行為差異由社會建構而成。換言之,差異不是天生的,而是「學習」得來。從而,他們區分sex和gender兩者,前者指生理性別,後者指由文化和社會建構的文化性別。在「社會建構理論」中,sex和gender兩者完全獨立,前者不是引致後者的原因。男孩和女孩只是因為社會的期許和教育才變得「像」男孩和女孩。

兩種理論互相對立,一個肯定sex和gender的連續性,一個否定。從而,兩種理論也有不同的政治含意,前者指向差別對待兩性,後者則指向消除差異。

性別中立的烏托邦

隨著平權運動的成功,「性別差異由社會建構」逐漸成為不少女權份子和左翼人士的教條。他們敵視一切支持「生理決定論」的研究和言論,視之為父權和性別歧視的溫床。另一方面,這思想也引領他們追求更高理想。其邏輯相當簡單:既然性別不是天生,那麼性別應該由人自由「選擇」。因此,任何限制或減損了這種「選擇權」的措施和政策都是不義的,是迫壓人自由的。從而,教育應該性別中立;區分「男」和「女」的設施,例如廁所,也應盡量地少。進一步說,由於sex和gender無關,Gender因而不應限於男女兩種,而應有幾十種。[2]

《燭光網路》之前曾介紹過台灣的「性別平等教育」;[3]了解上述平權運動與「社會建構理論」的淵源,則不難理解為何「性別光譜」之類的教材,會歸到「性別平等」的名義下。上述論述也支持LGBT運動,因為性傾向是一項重要的性別表現;假如社會應讓人們自由選擇自己的gender,同理也應讓人自由選擇自己的性伴侶。

「生理決定論」的發展

「生理決定論」在政治領域被標籤為性別歧視的源頭,卻無阻科學家繼續探索男女生理結構與兩性行為差異的關聯。就在社運人士不繼強調社會應性別中立的同時,科學群體不斷發現男女的各種差異,包括大腦結構、荷爾蒙和基因等等;而這些差異又為男女心理和行為上的差異提供了有力的解釋。他們努力描述兩性差異,而小心避免重蹈前人覆轍,由實然領域走到應然領域。

當中,一些具人文關懷的科學家更明言所謂「性別中立」的教育和公共政策其實對兩性都不利,更強化了傳統的性別定型,主張正視男女差異,並善用這種差異,因材施教,讓性別還原為認識他人和促進共善的工具。本期《燭光網絡》嘗試探討這種主張。

「生理決定論」在過去被用來支持性別歧視,但這是理論本身的錯還是人們的誤用?唯有理性和勇氣,可以引領我們。

 


[1] 舉例說,香港的網路紅人「熊仔頭」所製作《男人有話兒》系列,平均每集有100萬點擊

[2] 近年,Facebook就和LGBT團體合作,推出一項新功能讓用戶自由選擇50種的Gender

[3] 張勇傑,〈台灣同志教育為香港敲響鐘〉,《燭光網絡》,112期,頁10-11。

傳媒、流行文化對孩子性別自信的影響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5/05/2017

如果問一套電影的「性別元素」包括甚麼?你的答案很可能就是有沒有色情或意淫甚至性愛描述的元素、有沒有同性戀情節、有沒有明顯的情愛關係等等,然後以此去決定是否讓青少年去欣賞一套電影、電視節目。但實際上在媒體中對於兩性的描述,無處不在,而且即使是你認為看起來非常正確健康的故事中,其實就有大量兩性的描述和意識型態,孩子在欣賞電影故事,玩遊戲機時,往往照單全收,連家長也全不知道。

在美國,常識媒體(common sense media)於2015年做了一個研究,發現孩子早約五歲就會開始對自己的身體評頭品足,當中包括過肥、過瘦、過黑等等。五至七歲的孩子已嘗試減肥餐單。歸咎其原因,除了因為家長和朋友間互相的比較外,研究亦發現,與傳媒如何描述美麗的男孩子和女孩子有關連。[1]

瘦就是美的迷思

傳統的媒體對「標準」男女都有一定要求,不過這個要求從來與健康的要求有一段非常誇張的差距,在美國,女性一般的身體質量指數(Body mass index, BMI)應該是18.5,但在國際模特兒界中,女模特兒的BMI卻低於16,而這情況根據世界衞生組織被描述為「極度瘦(severe thinness)」。[2]

雖然不少歐洲時裝產地例如意大利、法國、西班牙等都有法例規定不可使用過瘦的模特兒,不過不一定對情況有幫助。例如只要模特兒能出示醫生證明他的情況適合工作便可,而非要求他們的BMI達到指定標準。[3] 於是過瘦的模特兒仍然大行其道。

過度性化的影響

即使在兒童的卡通片和電腦遊戲,我們也常見到極度不合身體比例,或者過度性化(oversexualized)的人物出現。當中女性的胸部和臀部不合比例地大,腰枝卻不合比例地細;男性則不合比例的有大量肌肉,如此種種均成為孩子成長的壓力。近九成10至17歲的孩子會認為自己過重,男孩子更會胡亂地使用工具,意圖令自己變得更「大隻」,但忘記了肌肉和健康未必有直接關係。[4]

社交網站的興起令事件變得更複雜,因著朋輩壓力,青少年希望自己在網上變得更具吸引力,於是大都鑽研不同的自拍角度來拍攝,甚至大量地使用修圖工具,令自己「變得更美」,當中超過四成青少年期的女孩會使用工具令自己變得更好看。同時,因著他們將自己的形象改變,他們會將自己「物化」,即愛上他們想像中的自己的外表,最後甚至把自己其他內在美都排除開去。[5]

媒體塑造的男與女

除了身體,當然還有性別角色,兒童節目多以故事為骨幹,而這些故事所描述的男女,除了外表,還有性格,氣質等。在一個關於兒童節目的研究中發現,香港98.2%的兒童節目來自外地,而當中,男女角色比例為65比35,節目中很少以女性角色為故事中的領袖人物。[6]

我們不難發現,節目中的女性角色都是相對不活躍、聲音較小、行為比較不成熟和情緒化;而男性則相對較具攻擊性、大聲、亦比較願意互相幫助。就性格而言,女性的角色大部份都愛美,而且人生的成敗都專注在美貌、被認可和尋找真愛上;相對男性的成功就會在個人的天賦,能力上等等。

有說,性別都是社會的建構,當傳媒所不斷強調有關男女的要求,與我們的價值觀有衝突時,我們可以怎樣自處呢?特別當孩子也習慣和認同某些社會對男女形象的固定要求,甚至也成為他們牢不可破的處世之道時,我們可以怎麼辦?(又或者,作為成年人,我們會否早就被洗腦,居然認同這些其實有問題的價值觀也不自知?)

過度性化的除了外形,還有對兩性生活的想像。外國不少大型的兒童電視節目頻度,都開始有一些比較複雜議題的情節在卡通片中出現,例如單親、吸煙甚至墮胎的問題。有評論員指出美國迪士尼電視頻道中適合2至11歲觀看的節目減少了18%。[7] 事實上在香港,即使我們沒有正式的兒童頻道,但實際上我們選用的日本或外國卡通片,不少也有大膽,甚至意識不良的情節出現。

青少年過早接觸引人入「性」的資訊,特別是評級又不清楚的時候,很多不應該過早讓孩子接觸的性知識便提前輸入,最後令青少年對性產生不少錯誤的觀念,除提早了青少年接觸性的年齡外,也會將過份複雜的性別議題帶入他們的生活中,令他們對本身性別身份產生疑惑、缺乏自信,甚至出現性別混亂的問題,最後連父母也不懂回應。

 


[1] Common sense media. (2015). Children, Teens, Media and Body Image: A Common Sense Media Research Brief. Common Sense media, Retrieved from https://www.commonsensemedia.org/research/children-teens-media-and-body-...

[2] Kaplan, K. (2015, December 22). Too thin to work? Fashion models should be benched if they're underweight, health experts say. Los Angeles Times. Retrieved from http://www.latimes.com/science/sciencenow/la-sci-sn-fasion-models-too-thin-to-work-20151222-story.html

[3] Anonymous. (2015, December 18). France passes bill banning 'excessively thin' models. BBC. Retrieved from http://www.bbc.com/news/world-europe-35130792

[4] 同1。

[5] 同1。

[6] Götz, M., & Lemish, D. (2012). Sexy girls, heroes and funny losers: gender representations in children's TV around the world. Frankfurt am Main: Lang.

[7] Riley, N. S. (2017, March 19). Kids TV shows push cultural limits — but they’re damaging kids. New York Post. Retrieved from http://nypost.com/2017/03/19/kids-tv-shows-push-cultural-limits-but-theyre-damaging-kids/

 

 

男女腦不同

文麗兒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5/05/2017

大腦──人體最奇妙的一個器官,迄今科學家或腦神經學家仍未能完全解釋腦部的結構及運作,但腦部卻是人體最重要的器官,主宰著人的生命、活動能力、語言能力、情感表達、對外界刺激的反應等等。而最特別的是,每個人的腦部結構和運作都有所不同,令人建立出屬於自己的獨特狀態。有研究指男性與女性的腦部有顯著的分別,而這些分別令男性與女性在行為或其他反應上有明顯不過的差異,我們邀請了思智學院院長、香港大學精神醫學系榮譽助理教授張頴思博士為大家從腦部的結構及功能層面講解大腦與兩性差異的關係。

男人腦?女人腦?

張博士指要看男女在腦部的分別,須從三方面去量度:結構性、功能性及行為表現上的分別,但三方面並沒有絕對的關連,即是說結構上較大,但不等於功能一定比較好。我們分別從上述三個層面理解兩性腦部的分別。

  • 結構性分別

張博士以硬件比喻腦部的結構。到底男性和女性的硬件有沒有明顯的不同?張博士表示很多研究都指出男性腦部的總體積比女性大,[1]男性腦部的灰質體(grey matter)──即腦部的細胞比較多,從出生的時候便已經知道;但有趣的是,當剔除總體積,拉一條平均線,按比例來說會發現成年女性不論左腦還是右腦的灰質體都比男性多(圖1及圖2),有研究發現腦部不同部位的灰質體大小都有明顯的差別;至於白質體(white matter)──即腦神經元的連接方面,雖有指女性的白質體比較大,但明顯的差異則比較小(圖3及圖4),而白質體會隨著成長及學習而不斷增多,因此當學習的知識愈多,白質體的體積亦會愈大;相反,灰質體不會隨著年紀增多,反而部份更會因沒有使用而死去,即是說當腦部某些區域不被使用,當中的細胞會自然老死。

從結構層面上說,男性的腦部總體積較大,但灰質體的平均體積則女性較高,而白質體的體積亦是輕微較男性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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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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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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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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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

 

  • 功能上的分別

至於腦部功能,一般是指腦部的灰質體在運作時的呼吸情況,透過儀器檢查腦部的氧氣輸送情況,便可以觀察到腦部哪些區域在活動,以及它的活躍程度。

張博士以一份研究向我們簡單地解說功能上的分別,研究測試男女學生在數學心算上的表現,或許一般人都會認為男性的數學演算會較優勝,但這個研究結果卻有點出人意外,發現受研究的女生在運算簡單算術的表現較好,反應比較快少少,研究發現在運算數字的腦部區域,女性的灰質體比男性多,而男性該腦部區域的氧氣輸送情況比女性高。由此看來,即使腦部的氧氣輸送較多,都不等於必然有一個較好的行為表現。因此女性在日常生活的運算一般都比男性快,例如:計算減價折扣,但對於程度較複雜的數理公式運算,例如:精算、計算較複雜的投資回報,男性則可能比較佔優。

至於男女腦部在功能上的分別,不同研究亦指男女腦部不同位置的活躍程度有明顯的差別,當中白質體擔當著一個十分重要的角色。白質體的活躍程度同時亦很影響一個人的行為表現。張博士指出,男女兩性的白質體分佈都有明顯不同,例如在胼胝體(Corpus Callosum, CC)的非等向性指標(fractional anisotropy, FA)[2]的電腦影像顯示,年青成年男性CC的前及後部的FA值相對地較低(圖5)。而總體來,成年男性在CC的FA值比女性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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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5. Significant gender effect on regional fractional anisotropy (FA) of the corpus callosum (CC) in 29 normal young adults (Oh and others 2007). The authors developed a tractography-guided (TGI) parameterization method that allows for statistical analysis on both midsagittal and parasagittal structure of the CC. Specifically, cutoff tract length from seed points is (A) 3 cm and (B) 4 cm, respectively. Yellow to red areas represent regions where the FA values were found to be significantly higher in men; the converse is shown as cyan to blue (see color bars). As shown, men have higher FA values for global CC structure areas in the parasagittal and midsagittal space but lower FA values in the partial areas of the rostrum, genu, and splenium.

有研究5至18歲兒童及青少年的腦部差異的研究結果顯示,[3]白質體的FA值會隨年齡與性別出現不同的數值(圖6)。男孩子的左腦枕葉頂(left occipitoparietal)、右腦額葉(right frontal)、左腦頂葉(left parietal)及左腦額葉(left frontal)的白質體的FA都比女孩高,而女孩在CC的FA較高。男女隨著年齡的成長,不同部位的白質體的FA值不同,女孩子左腦弓狀束(right arcuate fascisulus)的FA會隨年齡增加,男孩則減少;而男孩的左腦額葉的FA值會隨年齡增加,女孩卻會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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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6 Gender effect on white matter (WM) diffusion parameters in a cohort of 105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aged from  5 to 18 years (Schmithorst and others 2008b). (a) WM areas with a significant main effect of gender on fractional anisotropy (FA) (blue = boys > girls, yellow-red = girls > boys). (b) WM areas with a significant gender-by-age interaction on FA (blue = boys > girls, yellow-red = girls > boys). (c) WM areas with a significant main effect of gender on mean diffusivity (MD) (blue = boys > girls, yellow-red = girls > boys). (d) WM areas with a significant gender-by-age interaction on MD (blue = boys > girls). Slice location (sagittal; Talairach coordinate system) is given at the bottom of each frame.

  • 行為表現上的分別

張博士指我們比較認識的男女分別一般都在行為表現上可進行觀察,例如男性在數學及與空間有關的層面比較優勝;女性在語言及情緒處理上則比較佔優。部份原因是因為兩性在腦部不同區域的白質體分佈及連繫的活躍程度不同。

張博士以一個經典的研究[4]講解,研究主要圍繞長期痛楚對人造成的各種影響以及如何提供醫療照顧。研究報告中引述早在1991年已有學者透過PET scan (Positron emission tomography) 觀察腦部數個區域,包括體覺皮質區(primary and secondary somatosensory cortex), 前腦島(anterior insula), and (前扣帶皮層 (anterior cingulated cortex, ACC),從而推斷兩性對痛楚的敏感度及忍耐程度的分別。透過腦部的一些掃描圖片,發現人體在遇到50度高溫的刺激時,兩性腦部會透過不同的區域作出反應,而反應的程度亦有所不同(圖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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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7  A positron emission tomography scan image of rCBF responses of 10 males (M) and 10 females (F) to repetitive noxious heat stimulation (50°C) of the left volar forearm. Significant activation of the contralateral anterior cingulate cortex, premotor, insular cortex, ipsilateral insula, and bilateral cerebellar vermis has been identified. From “Gender Differences in Pain Perception and Patterns of Cerebral Activation During Noxious Heat Stimulation in Humans,” by P. E. Paulson, S. Minoshima, T. J. Morrow, and K. L. Casey, Pain, 76, 1998, p. 227. Copyright 1998 by 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Pain. Reprinted with permission.

研究顯示女性對於感受痛楚時腦部十分活躍,而有反應的區域比男性多,因此較男性更易感到痛楚;但有趣的是,即使女性如此容易感受痛楚,但卻比男性更能忍受痛楚。張博士提到可能與女性考慮痛楚的意義有關,例如生產,女性生產時的痛楚很巨大,但在生育時會「死忍」,並且很快便會被新生命的喜悅掩蓋痛楚,因為生育對女性的意義令她足以忍受。

當然,過往有海量究都告訴我們男女的腦部在功能上有明顯的差異,因此男女兩性有明顯的行為表現上甚或性格上的差異,而他們都有較優勢可發展的層面。

腦部以外的影響

至於除了腦部會影響兩性的發展外,腦部的荷爾蒙又會否擔當著一個重要的位置?張博士以一份研究[5]略略為大家解釋。腦下垂體在青春期時會發出訊號令性器官發展,而會影響腦下垂體的荷爾蒙就是我們都較熟悉的睪酮素,如果缺乏男性荷爾蒙,腦部的發育會比較容易偏向似女性,青春期後男女兩性的發育才算為較完整;而除了荷爾蒙外,環境氣氛及社會學習都會影響個人建立性別的氣質,因此社會文化對於塑造一個人,其實亦有其重要性。

在培育下一代,先了解兩性在先天發展上的分別固然重要,這樣才可以按著他們的特質而給予適當的培育;同時,亦要留意社會環境及文化如何塑造意識型態。兩性先天的差異提醒我們,不要否定男女本質上的不同,同時應讓社會更多體現男女兩性的特質所能展現的獨特性與美好,而不是單單的盲目提倡所有狀況都需劃一處理或對待才是公平。

 

 


[1] Allen, J. S., Damasio, H. et al. (2003). Sexual dimorphism and asymmetries in the grey-white composition of the human cerebrum. NeuroImage, 18, 880-894.

[2] FA(非等向性指標,fractional anisotropy)為擴散張量攝影(Diffusion Tensor Images)常用的指標,作為代表水分子擴散張量之大小及水分子擴散之方向性。

[3] Schmithorst, V.J., Holland, S.K., & Dardzinski, B.J. (2008). Developmental differences in white matter architecture between boys and girls. Hum Brain Mapping, 29(6), 696–710.

[4] Gatchel, R. J., Peng, Y. B., et al. (2007). The Biopsychosocial Approach to Chronic Pain: Scientific Advances and Future Directions. Psychological Bulletin, 133(4), 581-624.

[5] Kelly, S. J., Ostrowski, N. L., & Wilson, M. A. (1999). Gender differences in brain and behavior: Hormonal and neural bases. Pharmacology Biochemistry and Behavior, 64, 655-664.

 

 

養育子女時要注意的男女差異

傅丹梅 | 明光社副總幹事
15/05/2017

現代社會流行性別中立(Gender Neutrality),不是去性別化,便是強調性別沒有差異,或是性別是由心理而非生理決定,即所謂跨性別(Transgender)。事實上,不同的研究都顯示男女有一些根本上的差異,心理學家薩克斯醫生養男育女調不同》這書中解釋孩子如何思考、如何感覺、如何學習、如何反應。他從紀律、學習、冒險性、攻擊性、性和毒品等諸多主題切入,讓我們看到男生和女生在遊戲上不同、在學習上不同、衝突的型態不同、辨識方位的策略不同、看外界的方式不同、連聽力敏感度都不同。父母如能按子女的性別差異進行訓練及管教,使他們的能力得以發揮,這將是一件多麼美好的事。

男女腦大不同

要了解男孩女孩在學習上的差異,就必須先從了解大腦的運作開始。維吉尼亞技術學院(Virginia Tech)研究員檢視了508名正常兒童,包括224名女孩及284名男孩的大腦活動情況,這些兒童年齡介乎2個月到16歲,發現男孩和女孩在大腦發展順序上有不同,女生大腦中掌管語言和精細動作技術的部份比男孩早熟6年,而男孩大腦中掌管目標和空間記憶部份比女孩早熟4年。他們的結論是大腦中與語言、空間記憶、運動協調、與別人相處等能力,男女的發展順序不同、時間不同、進度也不同。童年時期的性別差異比成年期的差異更大更重要。到30歲時,男女的大腦各個區域都成熟了,已很難看見他們在學習新的知識和技術上的差異。

男女對聲音、語言及空間反應不同

雖然女孩出生時身體的強壯性不如男孩,但在身體發育速度方面領先的卻是女孩。女孩無論在走路、說話、長牙齒等等都比同齡的男孩要早。此外,身體構造上的差異決定了女孩更擅長靈活性、精細操作和協調能力強的活動,如踢毽;男孩正好相反。大多數女孩大腦左半球比右半球更為發達,這種優勢決定了女孩的聽覺能力發展較男孩更好,他們對音樂和聲音更為敏感,也願意進行與之相關的活動,如唱歌、跳舞等。由於大腦左半球側重對語言資訊的加工,因此女孩在語言能力方面的發展也較男孩早,在語言流暢性和讀寫方面佔優勢。女性性別上的優勢是因為小細胞多於巨細胞,小細胞令她們較容易掌握一些較細緻的動作,如閱讀和寫字,明白這點,父母便不會責怪就讀幼稚園的兒子的字體寫得沒有女兒的標緻。男女生在聽覺上也有差異,在一項聽力實驗中,發現女嬰大腦對聲音的反應比男嬰高出80%,這或許可以解釋為甚麼男孩子會較女孩子容易欠帶所需物品回校,那是因為老師只說一遍,男孩子根本沒有聽清楚。女孩情感細膩,擅長表達,因此,一些要用語言表達的事情,女孩子會做得較好。而男孩重理性,偏愛真實事物,因此,教導男孩子時宜用更多真實的物件及情景,例如,介紹動物時宜用動物的真實圖片或影像,而非圖畫。明白這點,父母在選擇給子女的圖書也應該不同,如女孩子較喜歡虛構的童話故事,而男孩子則較喜歡真實的傳記。

男女對冒險的態度

大家可有留意,為甚麼沉迷電玩的多數是男性?原來男孩子天生較冒險及具攻擊性,較喜歡爭競性的遊戲,在不斷晉級中獲得很大的成功感,父母若能懂男兒心,與其讓他們在電玩中取得滿足感,倒不如鼓勵他們多參與一些具競爭及攻擊性的遊戲,如足球比賽,這類競爭性較大的遊戲能激發男性的鬥心或好勝心,使他們會努力表現。

男孩子比女孩子更想冒險,原因是冒險本身可以帶給他們快樂的感覺,假如做母親的告訴兒子:「不准騎單車去跳過擋風牆,你會受傷。」這句話對兒子是沒有意義的,因他雖然知道這個行為是危險的,但他就是喜歡這種冒險的刺激;相反,這說話對女兒是有效的。一般而言,男孩子傾向高估自己的能力,而女孩子則傾向低估,因此,父母了解這一點,便能適時鼓勵女兒在安全的環境下嘗試作一些冒險去提升她的自我評價。一般而言,母親較傾向保護子女,會盡量避免孩子受傷,父親則較鼓勵子女冒險及嘗試新事物,男孩子在父親的陪伴下,亦較大膽及願意冒險,這對孩子學習新事物非常有利。

總結

父母按孩子的性別優勢加以培育,才不致浪費他們的天賦才能,更不會增添他們的挫敗感。有時原來並非他們不努力,只是腦部掌管技能的那部份仍未發展完全,明白這點,父母便不會拿孩子作比較,更不會拿男孩子跟女孩子比較,因為知道男孩女孩大不同。

 

 

男人之苦

教會中被忽略的一群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
15/05/2017

教會宣告的是一個跨越性別、年齡、階層與族群的福音,主耶穌的恩惠、天父的慈愛、聖靈的感動是無分性別的。雖然有人批評教會仍然存在著「重男輕女」的思想,但我們不難發現教會出現性別失衡的情況,大部份信徒以女性為主。為甚麼教會未能吸引男士呢?如果問題並不是出於福音的本質,那問題又是否出在教會的文化及牧養方式呢?

分享不是唯一

「返學和返教會都是靜態的活動,星期一至五已經坐足五日,星期六回到教會都仍然是坐著聽道,有時真的感到好沉悶。」這是19歲William的心聲,相信也是不少年青男信徒的心聲。好動的William平日喜歡練習武術及彈結他,是一個不願安靜下來的青少年,他最害怕的教會活動就是分組分享。「小組內女孩子多,男孩子只得一兩個,開組就是不斷分享,但我不知道有甚麼可以分享。有時真希望快些開完組回家便算了。」

William直言不習慣教會的分享文化,相信不少男孩子亦不會喜歡,他對導師及組員的關心問候亦感到抗拒。「我知道他們關心我,但我真的不習慣。不如一齊出去行山,玩board game,先慢慢建立關係。如果不是太熟,間接少少的關心會好些。」

William的教會青少年群體的男女比例相若,是香港教會中少見的情況。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的「2014香港教會普查」指出,教會中的男女比例分別為37.9%及62.1%,比香港整體人口的性別失衡情況更嚴重。基甸中心創辦人蕭智剛博士(蕭Sir)回憶起上世紀70年代的教會情況:「其實教會一直都是女多男少的,我記得以前我教會的男女比例是1:6,現在已經有進步了。」

正視弟兄需要

蕭Sir認為社會呈現出男女兩性明顯分工的現象,女性經常擔任關懷工作的角色,因為女性的情感普遍比男性豐富,容易與人打開話匣、分享感受、建立關係。「先撇開教會不談,會去老人中心坐下閒談的都是婆婆為主,伯伯卻寧願獨自去公園休息,最多就圍著一起下棋,很少會傾談。」筆者回想自己教會的情況,主日崇拜後姊妹通常都十分忙碌地四處交談,弟兄卻一個一個地呆坐在位上,等待姊妹談那些永遠談不完的話題,又或是直接去酒樓找位子吃飯。

蕭Sir坦然弟兄在教會面對的困難並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了。「80年代我在突破機構工作,那時我們已經開始討論教會有關男人事工的開展。但30多年後的今天,教會的男人事工仍然十分落後。」香港教會常用的牧養方式是分齡牧養,所以教會常見有兒童、青少年、職青、伉儷及長者的小組,但卻鮮見以性別來區分牧養,就算有都是婦女小組,男人小組卻少之又少。教會中的男士散落在不同的團契小組中,與女士一同受牧養,但教會運作卻是一個靜態的模式進行,查經、聽道、彼此分享代禱,對不善於表達情感的男性來說,是不容易投入的。

蕭Sir認為如果教會未能成功吸引男性信徒,外面社會的拉力如人際關係、事業、世俗化的價值觀等自然會將他們拉去,慢慢地消失於教會。男性在成長過程中從社會學習的價值觀,如對金錢、權力及性的追求,常常與信仰發生衝突。所以蕭Sir認為教會牧養男士首先要引導男性信徒突破他們的視野,重整他們的價值觀,打穩他們的靈性根基。

突破牧養視野

不少姊妹在教會大大發揮她們的恩賜,委身事奉,這是值得感恩的事,但蕭Sir相信上帝同樣賜下恩賜給男性信徒,只是他們需要啟蒙者。「不少弟兄都是千里馬,但他們需要伯樂。」他建議神學院在訓練神學生時需加強牧養弟兄的教導,讓傳道同工在牧會時能幫助弟兄發展他們的恩賜,委身教會,培養更多弟兄成為教會的領袖。

團契生活對信徒是重要的,不少人離開教會都是因為人際關係的問題。肢體相交對姊妹來說是輕而易舉的事,但對不少弟兄來說卻會渾身不自在。蕭Sir建議用興趣小組來將弟兄結連起來,可以是打波、行山、夾Band、Board Game等等,讓弟兄在活動中建立情誼。但蕭Sir強調教會不是興趣班及聯誼會,這些聯誼活動不能成為牧養的核心,上文所言的靈性根基、建立使命感的工作必須同時進行,才是建立弟兄靈命成長的方法。

願每一個人都能在教會得到適切的牧養,共建基督的身體。

 

 

男孩、女孩怎樣教?

文麗兒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教育)
20/04/2017

男女平等,聽起來是大家都很認同的事。筆者亦很同意在某些層面上促進性別平等的意識,例如:接受教育的機會、參與民主活動、在工作及社會中不因性別的原因而被剝削權利等。然而,社會人士在要求性別平等時,需清楚了解何謂真正的平等,不少有關腦部的研究發現,男女腦部不同部位的發展進度不一,因此,了解男女的發展特質,按他們的情況而因材施教,才能讓他們發展得更好。

男女的大腦發展的次序不同,因此有說男生發展比較慢一點是有待商榷的。男女兩性大腦中與語言、空間記憶、運動協調乃與別人相處的能力的發展是不同次序、不同時間以及不同進度的。舉一個例子,有研究結果顯示原來女嬰的聽力比男嬰敏感很多,當孩子愈長大,這個差異愈明顯,因此,跟男孩與女孩的講話方式就要有不同;甚至老師在安排課室的座位時,留意到兩性對聲音敏感度的差異,把小男生安排到較前的位置,讓他們可以更容易專注於老師的聲音;女孩控制語言和精細動作技術的部份發展比較早,男孩則在處理和標定視覺空間的區域發展得較早;所以男孩對遊戲的喜好,甚至讀寫的能力都與女孩有所不同,但這些差異在成年後會慢慢收窄。很多時社會瀰漫著贏在起跑線的奇怪風氣,使男孩女孩都無法按自己的特質及成長速度發展,假如家長或老師不知道甚至漠視這些差異,只是一味的催逼子女要按成人期望的進度學習,其實對他們的發展反而是百害而無一利。

前陣子有專題報道指有家長主動要求醫生開精神料藥物給自己的子女,讓他們在上課時可以更專注云云,為了追求所謂的成績,連對子女長遠健康的影響都可以置之不理,家長這樣的心態實在可悲。作為父母,請撫心自問,不想子女「低人一等」、未跑先輸,究竟是在擔心甚麼?對孩子最大的好處是,父母能夠用心看到他們作為男孩或女孩的特質,容讓他們按自己的程度和進度發展,而不是淪為爭取好成績的一台機器。

曾經刊載於:

獨立媒體,2017年4月19日

唯獨你是不可取替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23/03/2017

隨著性別平等思想的推廣,女性的社經地位已大幅提升,在不少領域內已能與男性看齊,甚至比男性有更好的表現。但在家庭處境中,女性仍然肩負起主要照顧者的角色,甚至為了照顧家庭而放棄自己的工作。

早前三八婦女節,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陳章明發表了帶有濃厚性別偏見的言論,他表示女性擔當的家庭角色男性不能做到,例如做家務;又指將來老去會叫女兒照顧自己,因為兒子要出外工作。我們不了解其家庭處境,但一個提倡性別平等機構的負責人發表這樣的言論,難怪婦女組織要求他道歉和辭職。

陳章明的言論正正反映出社會仍然保留著根深蒂固的男主外女主內想法,難以在幾十年的時間內除去。做家務及照顧家人等工作不應只落在女性身上,男性也需一同分擔責任,照顧家庭。不過,真的有些家庭角色是男性做不到的,最直接當然是餵哺母乳。儘管政治不正確,但現實上男女兩性的性別特質真的普遍性存在著差異。一個父親如何努力,也不能取代母親的角色;同樣道理,一個母親如何努力,也不能取代父親的角色。父親母親對子女成長是同樣重要,也是不可被取替。

舊日社會男性為了養家,終日奔走賺錢而忽略家庭。現在社會富裕了,但不少男性仍然忽略了自己的家庭責任。我們身處在一個兩性平等的社會,女性不再被局限在家庭,而可以同樣選擇活躍於社會中;而一直活躍於社會的男性,也需要投放多些精神及時間於家庭。家庭責任最重要的並不是洗碗、煮飯、換尿片、倒垃圾等家務,而是人的工作。關心家人、栽培子女成長、讓長者老有所依,這些都需要所有家庭成員身體力行參與及委身。

家庭是一個關係性群體,我們都是關係性的生命。我們每一個都是子女,因為我們都有父母;如你是一位丈夫,是因為你有一位妻子;如你是姊姊,是因為你有弟妹。家務還可以請外傭或鐘點來處理,但我們每個人在家庭的崗位,無論你是男或女,是丈夫或妻子,是父母或子女,都是沒有人能取替。

你的家人在等你,今晚你會早點回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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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媒體,2017年3月23日

訂立歧視條例的四點考量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
09/03/2017

歧視‧荒謬

酒吧因提供女士之夜優惠,被法庭裁定歧視男性。姑勿論男女喝酒量、慣喝酒類及價錢不一,老闆的經營策略竟被當成歧視。有網民揶揄:母親節優惠,又是對父親的家庭崗位歧視嗎?

猶太習俗上,孩子的猶太血統由母親的族裔來確立。一所猶太學校優先取錄母親為猶太人的猶太裔學生,而父為猶裔、母為非猶裔的孩子則不獲同等優先。結果在英國,因為歧視條例漠視文化差異,使學校遭到種族歧視的檢控。

法例太辣

一條不尊重種族的種族歧視法,委實諷刺。歸根究柢,歧視法例一刀切,太辣。懲罰性質難以教人尊重,辱警罪能使人尊重警察嗎?合理批評也動輒得咎,更會損害有利監察警權的自由輿論。

現行的歧視條例,把原本美好的平等扭曲成剷平主義,容不下合乎人情常理的差別對待。任何關注歧視條例的人,都應該思考如何減低歧視條例所引起的負面界外效應。

造成不平等的逆向歧視情況,並不限於性別、種族歧視條例。美國家庭研究委員會最近發表議題摘要,扼述十二個受到《性傾向歧視條例》影響的個案如何侵害自由人權。那些個案曾出現於婚姻服務行業(婚姻攝影製作、蛋糕店、花店、婚禮場地)、旅館住宿業,或是以基於信仰對同性關係的公開批評等。有些案主官司纏身多年,亦未能擺脫夢魘。

過去支持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的朋友對逆向歧視的概念大肆鞭撻,常以「滑坡謬誤」、「靠嚇」、「訴諸恐懼」等說法予以批評。近年因外國案例「滑坡」成真,餅店老闆單就感情損失已賠上百萬港元,有些國家甚至就歧視法例修法減辣,以致批評者亦不敢再說逆向歧視是杞人憂天。

四點立法考量

筆者認為要為歧視條例減辣,再思法例的權限,且至少要作以下考量:

一)受保障族群的研判

有部份族群適宜納入歧視法保障,他們本身需要有明顯、不變或可從外表辨認的特徵,例如膚色。在政治上,他們應是無權無勢,沒有投票權,也沒有當選議員為他們發聲。他們在香港歷史裡曾廣受歧視打壓,以致經濟收入、教育水平、文化機會皆低於其他族群,甚至連坐巴士、吃快餐都受到白眼,歧視法因而能為他們帶來特權,強力締造平等機會。一般族群沒需要獲取這種特權。

二)平衡人權原則

人人免受歧視是基本人權,歧視法仍應確保其他人權,如良心自由、言論自由、信仰自由等,尊重社群裡多元的價值觀。以此為原則訂立的歧視法,將較合乎中道。舉例說,在歧視法以外,訂立良知條款作為合法的抗辯理由。又建議在法例層面區分差別對待的合理性,將基於良心、宗教的差別對待等納入合理差別對待,將不合理的差別對待才視作真正歧視行為。

三)區分提供優惠、服務、貨品

按照身份特徵而提供優惠,不應受歧視法規管。把營商方式留給市民自由選擇。老闆有權設定營銷對象,市場操作會自然淘汰那些真正歧視的營商方式。

提供特定的貨品種類,亦不應受歧視法所規管。只賣女洋娃娃的,不會被強迫售賣男洋娃娃;只賣牛肉的,不會被強制售賣豬肉;只賣男女裝飾結婚蛋糕的餅師,不會被強迫售賣男男裝飾蛋糕。

提供服務,應受歧視法規管,令每個人有得到服務的平等機會。歧視法應規管有壟斷性質的公共服務(如:的士、水電媒等),不論身份特徵,給予平等享受服務的機會。但可為並非壟斷的行業如花店、餅店制訂轉介機制,在提供合適轉介的前提下,差別對待都不應被視作非法行為,這能給那些老闆和客人雙方都得到充裕尋求幸福生活的機會。

四)騷擾、中傷及嚴重中傷

在高度爭議的政治議題中,制訂以言入罪的法律以帶來平等,只會適得其反,實非明智。辱警罪、廿三條、《性傾向歧視條例》的騷擾、中傷及嚴重中傷部份,都涉及高度政治爭議的社會脈絡,以言入罪只會使某一立場被公權所消音,另一立場則站在不對等的權力上。

短結

過度立法的歧視條例,只會締造新的不平等。相信香港沒有幾多人會反對平等,支持歧視。在人人平等的冀望下,筆者呼籲社會各界共同探討,以更多元、更包容的方式消弭歧視。

曾經刊載於:

評台,2017年3月9日

獨立媒體,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