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理財不是貪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7/07/2011

「貪財是萬惡之根」(提前六10)這金句對一些基督徒來說影響深遠,彷彿關心自己的財富便是貪心,是不屬靈的表現,於是教會很少在講壇及主日學討論有關理財的問題。但諷刺的是現實上大家卻擺脫不了「你的財寶在那裏、你的心也在那裏」(太六21)這真理,那個基督徒不用思考衣食住行的問題呢?

其實,理財並不只是學習如何賺錢,而是包括學習怎樣花錢,作為大地的管家,我們應善用上帝賜給我們的一切,無論是才幹、智慧、金錢和各樣資源,讓自己、家人和身邊有需要的人(鄰舍)活得更好,是合乎上帝心意的。

因此,學習理財其實和學習如何運用恩賜一樣,都應該是基督徒的必修科,學會理財不是貪,是一個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應有的表現,而不懂理財卻可能變成又惡又懶(太二十五26)、甚至可能是蠢的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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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愛世界 信徒歎世界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4/07/2024

有些人很喜歡說一些偉大的口號,例如祝願世界和平,因為說起來冠冕堂皇,十分動聽,但實際上似乎甚麼也不用做,或者說甚麼也做不到,他們認為作為一介草民,對於驚天地、泣鬼神,轟轟烈烈的大事,根本起不了甚麼作用,亦毋須負責,因此,最難的事反而成為了最易的事,因為「講咗等如做咗」、「做同唔做都冇分別」。

對於信徒來說,類似的口號多不勝數,例如向普天下傳福音、使萬民作主的門徒,大家當然不會亦不敢反對,但做與不做感覺上分別亦不大,亦難以衡量。又如環保的議題,多年來不少關心地球未來和人類福祉的有心人都作過不少努力,但在教會和基督徒的圈子,似乎仍然沒有很積極的回應。大家只能繼續眼巴巴看著環境被污染、大自然被破壞、氣候持續惡化。近年不同的國家和地區都迎來非常酷熱的夏天,極端天氣恐怕已成為了我們生活的一部份,而我們又好像無能為力、沒有責任。

寄居者過著沒有節制的生活

極端天氣是人類沒有節制地「歎世界」的產物,只要我們的心態不改變,恐怕我們每年都要為愈來愈極端的天氣煩惱。有人批評基督徒不重視環保,因為不少信徒抱著很強的「這世界非我家」的寄居者心態,認為這世界已經墮落,最終必會滅亡,「醫返都嘥藥費」,因此,只關心看不見的將來和天國這些屬靈的事,而不願意「浪費」時間去拯救地球和關心屬世的事,但諷刺的是大家不愛世界卻又十分享受「歎世界」的生活方式。雖然近年已多了信徒明白約翰福音三章16節的內容,神愛世界,神並非單單只愛世人,神的救贖對象除了人類以外,也包括萬物在內,但不少基督徒對環保仍然只是抱著葉公好龍,口惠而實不至的心態。

有些事本來是舉手之勞,但有時信徒就是懶得去做,主要因為缺乏強烈的動機。於是在家中也好,公司也好、甚至教會也好,有人會任由毋須使用的電燈、電視、冷氣長開;在洗手洗杯的時候開大水喉,任由食水長流亦不覺得有任何問題;有些弟兄姊妹飲茶吃飯的時候,興之所至便會隨意落單,卻又「眼闊肚窄」,吃不完又不願帶走,不斷浪費食物亦沒有歉意,而且並非偶然預計錯誤,而是一次又一次重蹈覆轍。當然,有人會覺得做人可以隨心所欲,不設限制地享受生活和生命是一件開心寫意的事,但這卻忽略了個人對整個受造世界和有需要的鄰舍的責任。公平地共享資源、節省能源、減少浪費的想法無法在他們心中生根,他們雖然不會公然反對環保,但根本樂於過自己任意而為的生活,環保和愛鄰舍一樣,只是成為了一句動聽的口號!

低下階層者備受苦楚

當不少發達國家和地區的人民,已習慣了個人享受,亦不介意多花金錢,持續過著沒有節制的生活,要令地球的環境不再受破壞,可持續地發展談何容易!於是受苦的便是落後國家或發達國家的低下層市民,他們缺乏資源、沒有能力透過消費減輕自己的苦楚,只能繼續捱熱、捱餓、捱世界,就算在反常的高溫之下仍然要在戶外辛勞地工作,甚至因為種種原因而猝死,大家雖然不殺伯仁,但伯仁卻間接因大家而要吃更大的苦。

善用而不浪費資源

當然,有時我們沒有為環保出一分力,亦可能是因為我們覺得自己太過渺小,根本無法影響大局,因此,提不起勁去做一些好像愚公移山、很長時間都不會見到果效、「細眉細眼」的事。我們是否忘卻了人類是受上帝所託要管理大地的管家?一個不戰而降、知難便退的信徒,又如何可以做一個忠心良善的管家呢?路加福音十六章10節提醒我們:「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如果我們相信好好管理大地、愛護鄰舍是上帝交予每個人的重要召命,我們便應該重新反思我們的生活態度,多想想如何在日常生活中既享受上帝所賜予、大自然的一切美好事物,但又不會浪費資源和加重其他人的負擔,不要因為我們想「歎世界」而令上帝所愛的世界不斷受破壞。

 

(原文於2022年8月4日刊於本社網站,其後曾作修訂。)

公眾需要一個交代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3/06/2024

正生書院已完成了她的使命

  (時代論壇.12-6-2024)
 

政府指若正生會保證銀行戶口解凍後資金用於書院運作 警方願意配合

  (無綫新聞 .12-6-2024)
 

正生書院事件的發展,最令人痛心的是仍然留校的學生和老師的困境,以及對教會和慈善機構誠信造成的傷害。而身在海外的關鍵人士一直不願意對外界的質疑作任何公開及詳盡的回應,以及用之前的捐款協助學校解決財政困難,更令曾經因為受前校長的言行感動而捐款的各界人士十分氣憤,大家為了支持正生書院而捐出的款項,未經捐款人同意而將款項調往海外;而調撥的過程之中據說曾透過私人戶口轉款,這對於任何免稅慈善團體來說是絕不能接受、甚至是違法的行為,就算最終如數轉往海外另一些慈善團體,誰敢保證在調撥的過程之中,有關人士不會用作私人的周轉?而當中涉及的利息亦可能不少,但真實情況如何,公眾到如今仍是毫不知情。還有就是當正生書院陷入財困,老師多月未能支薪,為甚麼不將已調往海外的資金調回香港應急?作為前僱主、前上司對受影響同事的困境袖手旁觀是毫無道義的行為。若果調撥有甚麼重大的困難,亦應向公眾(特別是捐款人)作出解釋,所有捐款都不是機構負責人的私人財產,一切運用應與機構成立時的章程和捐款人指定的項目相關,並且要符合慈善團體的稅務條例,而個人的領受或良好的動機,並不是違反上述要求的合理原因,除非當事人是以個人的財產去開拓新的事工。

任何人(包括基督徒)若果有一些新的領受,想開設某些新的事工、甚至新的機構,都應該清楚向捐款人說明,並確保按照承諾辦事,不能簡單一句向神交代就可以蒙混過去,這是作為慈善團體負責人和基督徒應有的誠信,沒有誠信,過往一切做過的好事都會被質疑,因為別人無法知道你的內心,而只能以你的言行來評價你。所謂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一子錯落盤皆落索,若當事人真的問心無愧,應盡快公開交代事件的詳細情況,並回應外界一直以來的種種質疑,以及向受影響的師生和捐款人道歉。雖然正生會前主席和一些前董事、以及正生書院前校長在整件事情的處理有許多值得商榷的地方,亦充滿疑點,但同學和老師是無辜的,而正生書院服侍有需要同學的方式亦是十分獨特,暫時看不到有其他可以替代的學校和方式,應盡快在全新的董事會帶領下,與之前受質疑的行為劃清界線,解凍有關的戶口,令學校可以按照過往的方針,公開及透明地繼續運作,也讓公眾可以仔細觀察,以恢復公眾的信心,一切應以學生的利益為大前提。

「寓禁於征」與外國環保趨勢

陳永浩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義務)
30/05/2024

保護環境,人人有責。然而香港的環保運動雖然已經推行多年,但為人熟悉的,好像就只有「三色桶」和「膠袋稅」。本來在2024年8月實施的垃圾徵費,在不絕的爭議聲中暫緩實施。其實除了抽稅、徵費之外,要實踐環保,應該怎樣行?外國的經驗可以借鑑一下嗎?本社於2月28日舉辦了「寓禁於征」與外國環保趨勢網上專題講座,請來溫哥華信義會新生堂牧師吳庭亮博士擔任分享嘉賓,分享對環保政策推行的意見。

明光社

吳博士在教會擔任傳道人之前,曾經在香港的環保組織工作,他見證了香港環保政策的改變。他坦言「其實永遠也沒有『最合適』的時間去推動垃圾徵費。」他提到在90年代,香港在探討環保議題的時候,會提倡的「污染者自付」的原則,想透過市場的力量,以錢作為誘因去減少污染,因此垃圾按量來徵費,也是以此作為原則。在實行起來時,要想想有沒有幫助市民減廢的途徑,也就是回收的途徑,除了紙,塑膠和有機廢物(廚餘)有沒有回收的途徑?這是一個需要考慮的問題。

不過,筆者認為政府今次的政策,給人印象是「徵費」,著重於「懲罰」,但其實要成功推動環保政策,重點是要多管齊下:既要有收費制度,同時更應鼓勵回收(Recycle)、物盡其用(Reuse)、以更環保耐用的產品替代其他物品(Replace)、以致減少浪費(Reduce),這就是「環保4R」教育。有關的教育工作已推行多年,但多年來執行的情況都未如理想,甚至有倒退的情況:如以前消費者還會將「飲完」的牛奶樽、豆奶樽甚至汽水樽拿到士多「回樽」,數量夠多的話甚至可以賺回一樽新的飲品。現在雖然也有玻璃樽回收,但回收率卻差得多了。歸根究柢,就是在香港經營回收行業的成本太高,收益不夠維持,更何況就算有「有心人」努力經營,也曾發生環保木卡板回收廠申請基金遇到重重障礙,或是紙包飲品盒回收廠用地不獲續租等經營困難的事件,可見要實行全方位的環保政策,實在艱難。

外國的情況就能借鑑嗎?外國地大物博,住房面積夠大方便處理分類和回收,連較難處理的即廚餘,以加拿大為例,因為當地天氣較為冷,收集起來製造堆肥也會產生較少的異味,容易處理。但除了這些先天優勢外,外國政府在推動環保政策時,其實都有比較全面的考量,除徵收一途之外,更幫助市民作廢物分類、回收、循環再用,也有從小就向學生提供環保教育和實踐的機會。更重要的是,市民能看得到所支付的費用,是確實用在回收、環保事業的資助上。

最後,站在信仰立場上,吳博士也提到聖經中「五餅二魚」的神蹟,當耶穌拿起餅,祝謝了,並讓5,000人吃飽以後,祂不忘叫大家「收拾廚餘」,不要浪費。環保,愛護地球,知足的態度,其實一早就在我們信仰中,希望大家也能將之實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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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甚麼我參加保守派教會?

余創豪 | 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Arizona State University)教育心理學博士,專門於心理測量與統計學,亦是同校哲學博士,專門於科學哲學與歷史。現在是夏威夷大學數據科學教授與課程主任。
02/04/2024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美國

有朋友曾經這樣問我:「你喜歡探索,而且具有批判性思維,但為甚麼你一直留在比較保守的教會呢?」說來話長,我嘗試在這裡長話短說。不過,先此聲明,以下的分享純粹是基於個人狹窄的經驗,我絕無意思將自己所見所聞概括到整體。

的而且確,在信仰歷程中我經過了漫長的探索階段,我曾經參加不同類型的教會,包括了天主教、反宗派的地方教會、普世派、福音派…… 等等。但在過去幾十年,我只是參加大致格局上傾向保守的教會,為甚麼呢?

筆者在香港的期間,基督教界內流行這樣的論述:「福音派信徒自以為擁有絕對真理,但開明派卻是背著問號做人;福音派只關心個人靈魂得救,但開明派卻重視社會關懷。」 許多年青信徒對現狀諸多不滿,這種充滿魅力的進步精神難免會令人悠然嚮往,筆者也不例外,於是乎我參加了這個派別的很多活動,在初期我的確有耳目一新的感覺。

然而,這過程中卻遍佈著揮之不去的頭上烏雲,有一次,這一陣營裡面的一位大學講師發表了一篇文章,指出社會主義比資本主義更加接近基督教精神,因為前者重視人人平等。 當時筆者還未受過嚴格的學術訓練,我只是隱約地覺得這說法缺乏實質證據,提出烏托邦式的理想是一回事,但實際執行卻是另一回事。在很多次聚會中,他們批判南韓、台灣的獨裁政權,並且指出以色列復國是不義之舉,但對於另一面不單只毫無批判,而是多番美白。那時候香港仍然是英國的殖民地,他們主張爭取社會公義的手段是包含了與港英政府鬥爭,不過,在處理其他矛盾的時候,他們卻強調復和、寬恕、包容。有一次在他們的詩集上我赫然發現了瞿秋白的《共產國際歌》:「從來沒有甚麼救世主,不是神仙,也不是皇帝。更不是那些英雄豪傑,全靠自己救自己!要殺盡那些強盗狗命。」我看不出當中有甚麼復和、寬恕、包容的精神。

我如夢初醒,其實這並不是背著問號做人,這是句號和感嘆號!一切是從政治立場出發,一切已經有了結論。我不知道,到底他們是以政治為目的,然後以基督教神學去合理化自己的意識形態,還是從基督教出發去關懷社會,如果是前者的話,那麼基督教神學便會淪為附庸,甚至當基督教無法適切自己的政治理念之後,便會成為被批判的對象,例如他們曾經批判「皇室神學」,說大衛王朝利用宗教思想合理化君權神授,從而鞏固自己的統治地位,人民卻沒有發聲的權利。

來到美國之後,筆者累積了更多經驗,而且總算讀過一點書。我繼續留意進步派的議程和論述,首先,在許多議題上筆者和他們是一致的,例如鼓吹環境保育、反種族主義、提倡婦女權利、反對無節制的資本主義…… 等等。不過,在其他議題上我卻有所保留,例如我不能接受改變自然婚姻的定義,亦不贊成在國際政治角力中天真地單方面讓步。從學術角度來分析,其實很多人在邏輯和資料上都欠缺說服力。但要命的是,只要你稍不同意, 那麼惡言謾罵、扣帽子便會接踵而來。所謂和解、包容、寬恕……,只是適用於跟他們立場一致的人。

讀到這裡,我相信有些讀者會這樣挑戰我:「這些問題在右派中不也是一樣發生嗎?」不錯,福音派亦存在著許多問題,但傳統基督教有一個強力的制衡機制:在神眼中,所有人都是罪人,自始祖犯罪以來,全人類都已經墮落,根據加爾文所說,這墮落不單止在道德層面,亦包含了理性層面。在這前提下,任何理論和做法都會有修正的空間。我知道這是一個理想,在執行時難免會有落差,但至少這是建構的基石。

然而,以某些政治意識形態為出發點的宗教思想卻有可能會陷入了死胡同,這種政治思想用二分法將人歸類為壓迫者和被壓迫者、執迷不悟者和醒覺者,只需要站在正確的一方,便會永遠正確。

此外,傳統基督教重視個人靈魂得救,每個人都需要對神的救恩作出抉擇(決志), 在最後審判中,每個人都要為自己所做的負責。雖然這種取向被重視社會關懷的信徒詬病,但在實踐上卻行之有效。這種精神和中國儒家有點接近,在《論語》中孔子的弟子顏淵向師尊請教「甚麼是仁?」孔子回答說:「為人由己,而由人乎哉?」 意思是:踐行仁德應該由自己來做,那能夠依靠別人呢?《論語》又記載了孔子曾經這樣說:「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 孔子強調承擔個人責任,自己努力學習,不要怨天尤人,人在做,天在看,上天是理解的。在充滿族群矛盾的美國社會中,華裔人士能夠脫穎而出,一部份原因是具有這種個人責任的精神。

然而,以政治意識形態為大前提,卻會將焦點轉移到制度和權力層面。在美國境內,許多社會問題會被簡化為源於白人的壓迫,在國際舞台上,一切罪魁禍首就是美帝。我不否認有許多不公義的事情的確是結構性問題。但種種證據顯示,這種取向到頭來會變成「好心做壞事」,為自己的失敗製造藉口,只看見病徵,永遠不能正視問題真正的根源。

我再次強調,以上所說無非是個人主觀的經驗和見解,我絕對尊重抱持其他想法的人,但我希望大家真的是抱著問號做人。

經濟低迷下的財務安排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20/03/2024

疫情過後,社會恢復日常運作,但香港經濟風光不再。樓價下跌,恒生指數跌破1997年回歸時水平,香港更被網民取笑為「國際金融中心遺址」,不少市民對前景都感到悲觀。為此,本社邀請了納思資源策劃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吳澤偉先生(David,在2024年1月31日擔任網上講座的分享嘉賓,看看可以如何在經濟低迷下作好財務上的安排。

明光社

David一開始時指出,如果只著眼在香港和內地的股票市場,在過去一年的表現確是不濟,但如果將視野擴大到整個世界,其實大部份國家和地區股票市場的指數在過去一年都是上升的,美國、歐洲、日本、台灣等地都有可觀的升幅。他建議以「持盈保泰」的心態來作好財務安排,盈是指盈餘,而當中是有「短盈」和「長盈」之分。

「短盈」方面,David建議在現時高息的環境中作「好息之徒」,透過定期存款賺取利息,因為現時4厘多的定期存款年利率其實在過去十多年來也不常出現,估計未來利率將隨著美國減息而逐步下降,因此如果現在將部份資金作定期存款,便能在差不多零風險的情況下賺取高利率的回報。

「長盈」方面,他建議毋須局限於香港,可放眼世界,按自己的信念,選擇適合自己投資的市場,在投資前,亦要先考慮當地是否有完善的法制和監管制度來保障投資者的利益。而現時網絡上有不少工具能幫助投資者輕易地在世界各地的市場投資,除了運用這些工具,也可善用跨地域的人際關係網絡,以了解不同國家和地區真實的經濟情況。

在眾多市場中應該選擇投資甚麼東西呢?David沒有提供答案,因為這是投資者自己應該做的功課。網絡上有不少教導投資的資訊,有興趣的朋友可一步一步來學習。最後,他呼籲我們要作一個好管家,好好管理上帝給予我們的金錢,就算不打算進行任何投資,也不要忘記我們還有一個強積金戶口,並且要好好管理這個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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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信徒想紋身……我有話說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09/10/2023

在世界各地,紋身的意義以及人們對它的觀感一直在改變。例如最早在北美洲的原住民,認為紋身具備戰勝及保護靈魂的意義,到了18世紀中期,女性原住民會視紋身具有類似針灸的效用,用以紓緩牙痛和關節炎。而早期美國的水手及軍人亦多在身上刻上祝福的字句,希望可以保佑自己從戰場或海上平安歸來,到了19世紀維多利亞時期的美國,紋身成為流行的象徵,二戰後的美國,基於囚禁在集中營的人會被迫紋上編號,導致西方社會曾有一段時間對紋身產生反感。[1]

至於日本,也並非一開始便把有紋身的人定義為有黑社會背景的人,例如早期居住在北海道的原住民阿伊努人,女性會在嘴唇周邊紋身,以此顯示她們的婚姻狀況,以及象徵著成熟和忍痛能力。到了約17至19世紀,從事建築、祭典準備、消防及郵政工作的人,為了顯示自己瀟灑及帥氣,也常會在身上紋身,有僧侶亦會在身上紋上經文,以求加強法力。另一方面,早至720年,罪犯的臉或肩膀亦會紋上標記顯示罪行或懲罰,約在1960年,人們認為紋身與黑社會及犯罪有關聯,不過到了今天,年輕人受到西方文化影響,開始視紋身為一種流行的藝術,並在自己身體喜歡的位置紋上圖案及文字。[2]

從前對紋身有刻板印象的日本,當中的年輕人現在對紋身已不如過往負面,就連香港的年輕人亦愈來愈接受紋身。以往的香港社會也如日本一樣,普遍視有紋身的人有黑社會背景,不好又或不乖,但現在人們一般都接受紋身文化,不再視有紋身的人為壞人,反而會把紋身看為一種藝術及一種潮流。有的年輕人只想把鍾意的圖案紋在身上,有的則希望紋上特別及有紀念意義的圖案或字句。[3] 當社會對紋身的看法愈發接受,這種趨勢亦蔓延至教會年青的一代,不少年輕信徒不是正在考慮紋身,便是已在紋身的路上,教會可以完全漠視這種紋身風氣或年輕信徒的想法嗎?今次「我有話說」訪問了兩位年輕信徒,希望藉著他們的分享,有助牧者們稍為了解年輕信徒如何看待紋身,以至無論教會有何立場,都可以回應到年輕人的需要。

手腕內側紋了一個十字架及一句經文的Alan

Alan(化名)回想在他大學時期,發現大學團契中每10位基督徒中,大約便有一至兩位身上有紋身,而身邊出現的基督徒朋友也愈來愈多人考慮紋身。Alan坦言大概從小二開始,便對「紋身」不陌生,由一開始接觸印度的手繪紋身(Henna Tattoo)、到後來是噴槍紋身及紋身啫喱,可能因此令他從小到大都有想要紋身的慾望,成為了基督徒的他,由正式考慮紋身至付諸行動,便決定要紋上與信仰相關的內容。

Alan幾乎沒有為到基督徒可否紋身而掙扎,但他非常著重紋在身上的東西,對他有何特別意義,他也會考慮教會的看法,雖然在教會中,有一些長輩在他刺上臨時的紋身時略有微言,但他所認識的傳道人,都表示最重要是他有否想清楚,Alan很慎重的挑選了紋身的經文,在此事上他有尋求牧者的意見,最後,他的手腕除了有一個向著自己的十字架,也刻上了“desire gives birth to sin.”這一句來自雅各書一章15節的經文,他認為刻在自己手腕內側,這樣才可以讓紋身在自己的視線範圍內,方便提醒自己。Alan不是為要追求紋身藝術或潮流才這樣做,只是想通過一個他認為舒服及鍾意的方式去紀念一些對自己來說很重要的東西,比如信仰,又比如家人。

當初若有牧者反對自己紋身,Alan還會決定紋身嗎?對Alan來說,他花了整整兩至三年的時間去考慮是否紋身,所以這並非一個隨意的決定,因此,他想他還是會選擇紋身,但他亦明白牧者有不同的立場,若然有些牧者認為有紋身的人不能參與講台上的事奉,如敬拜隊,他是可以理解的,但若然連小組組長也不可以做,甚至阻止他參加團契的話,那麼,他有可能轉去其他教會。Alan認為牧者可以有自己的看法,但只要當他們有意見時,願意找他傾談,而不是表現出抗拒的態度,這樣已經很好。Alan不後悔自己紋了身,也沒有覺得不太方便,若然日後找到其他有意義的東西,他相信自己亦會把它們紋上。

很想在自己背上紋上一個大大十字架的John

與Alan不同,John(化名)並非一開始便接受信徒紋身,不過,隨著社會對紋身有所改觀,加上John後來認真地從信仰角度去思考紋身這課題,令他開始接受信徒紋身。對他來說,基督徒紋身並非與信仰抗衡,可能有些人會引用利未記十九章28節「不可為死人的緣故,割傷你們的身體,也不可在你們的身上刺花紋;我是耶和華。」(《新譯本》)去反對紋身,但John認為不可以單純地把經文視作條文,應該看《聖經》的精神是甚麼。就如耶穌也打破當時的「傳統」,在安息日治病,如果紋身可以讓人在信仰上有更多提醒,豈不是讓人更「屬靈」嗎?另外,他提到以往有沙漠教父長時間舉手祈禱,他們看似用一些苦待自己或傷害自己的方式去表達信仰,紋身或許可以成為另一種幫助他謹記信仰非常重要的方法,以及讓他知道他是要從世界分別出來的——分別為聖,John重視的是紋身達到的效果而不是紋身本身。

當然,紋身可否讓人謹記信仰,在於紋身的內容。John提到自己中學畢業時很投入教會,當時,他想在背上紋上一個很大的斜放的十字架,提醒自己不可以離開信仰,因為世事難料,連自己都不能擔保,自己會否有一天不想再跟從基督,但只要紋上一個大大的十字架,他認為如果有一日他出現了「離教」的念頭時,至少有一個大大的十字架可以提醒自己。就如從考慮離婚到正式簽字,過程中仍有不少機會挽回,對他而言,紋在身上的印記或許可以給他一次「被挽回」機會。有如此想法,是因為當初帶他返教會,鼓勵他要參加崇拜的那位中學同學,已經離開了信仰。

對John而言,紋身的意義除了讓他謹記信仰,也能表達他是基督徒這身份。他認為要紋身,一定要經過深思熟慮,考慮過不同的後果才好採取行動,即使現代的科技先進,可以輕易去除紋身,但他卻感到,一旦紋上便是一生一世的事。他不是為了裝飾,或純粹想突出自己而紋身,John並不打算在身體當眼地方紋身,以免影響事奉。他也坦言,若然所屬教會,整體的氛圍反對紋身,他也不會為了紋身而離開教會,他不會視紋身是生命中非做不可的事情,既然弟兄姊妹分享著彼此的信仰生活,他亦會考量其他人的意見,他認為每間教會都有自己的規矩,就如每間學校都有自己的校規一樣,若然環境不許可,他便不會做。

與Alan一樣,John有詢問過牧者有關紋身的事情,他的牧者支持他紋身,不過,他身上迄今並沒有任何紋身,不是怕痛,而是他恐怕隨著年日過去,自己的身形有所改變,身上的紋身也會出現變化。

不需要視信徒紋身是「離經背道」

一個有紋身的Alan,一個未有紋身的John,透過他們的回應不難發現,他們兩人均不是一時興起想著要紋身,而是經過深思熟慮,他們對信仰都非常認真,並且希望在身體上紋上對他們最重要的東西。雖然他們的聲音不足以代表所有想要紋身的信徒,亦不排除有信徒只為了趕潮流,追求紋身藝術等其他原因才選擇去紋身,但Alan和John某程度上也代表了一些希望藉著紋身,提醒自己堅守信仰的信徒。

或許有人認為信徒並不需要,也不必藉著紋身去提醒自己,有這種想法的人沒有錯,然而,現實中有不少年輕信徒接受紋身,他們也很想藉此去表達或紀念對自己來說很重要的事情,其實除了信徒紋身,也有紋了身的神學生,外國亦有牧者(如Joyce Meyer)紋了身,將來在教會中或會有更多紋了身的信徒及牧者,教會由不同的群體組成,每個人對於紋身都有不同的看法,即使今日教牧同工覺得毋須與弟兄姊妹討論,但只要大勢一到,這可能成為教會將來不能逃避的課題之一。

無論如何,彼此保持溝通非常重要,教會可以有自己的立場,但先聆聽弟兄姊妹的故事,了解紋身及其圖案或字句對他們的意義,以及他們紋身的內容,比單單用一節經文否定他們的行為來得好。


[1] 潘柏翰等著:〈【美日中俄泰刺青簡史】從罪行到流行,黑道、阿宅與巨星的共同選擇〉,關鍵評論,2018年9月23日,網站:https://www.thenewslens.com/feature/subculture-tattoo/100686(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0月6日)。

[2] 潘柏翰等著:〈【美日中俄泰刺青簡史】從罪行到流行,黑道、阿宅與巨星的共同選擇〉;sakowako.yum:〈連紋身貼紙也不能泡湯?!關於日本刺青的冷知識〉,tsunagu Japan,2023年2月16日,網站:https://www.tsunagujapan.com/zh-hant/17-facts-you-probably-didnt-know-about-tattoos-in-japan/(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0月6日);Lucy Dayman:〈從罪刑、禁令到流行 日本刺青文化知多少?〉,tsunagu Japan,2020年2月5日,網站:https://www.tsunagujapan.com/zh-hant/all-you-need-to-know-about-tattoos-in-japan/(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0月6日)。

[3] TattooSays紋身說:〈首次街訪|香港很多人紋身嗎?紋身年輕化?甚麼風格最受歡迎?紋身就是壞人?探討香港人對紋身的看法〉,YouTube,2023年4月11日,網站: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dcdpLMwqKY(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0月6日);Jocelyn Wong, “Inking differently: are Hong Kong people’s attitudes to tattoos changing?” SCMP Young Post, last modified December 1, 2015, https://www.scmp.com/yp/discover/advice/personal-development/article/3054841/inking-differently-are-hong-kong-peoples.

「你不理財,財不理你?」 反思數碼世代金錢觀

陳永浩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義務)
09/10/2023

「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渴慕錢財,就被引誘離棄信仰,也用許多痛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書6:10《環球聖經譯本》

香港作為世界金融中心,財金貿易不絕。但在複雜的金融操作背後,香港人無不跳入「你不理財,財不理你」的泥淖中。即使你不是財金達人,只靠辛苦賺取得來的工資過當下的生活,都十分勉強。如果要顧及退休的打算,在法例規定最基本的「強積金」供款之下,都必然要進入金融投資領域之中。更何況不同的金融、投資、理財、加密貨幣,甚至聲稱「易借易還」的財金商品廣告日日展現眼前,彷佛人人要投資理財,才能達到理想。琳琅滿目的財金產品有多少以理財為名,貪念行先呢?當中又有多少實際是誘人陷阱?誰是最有可能的受害者?

「怕走寶」求短線回報

最近轟動香港金融界的新聞,可說是加密貨幣交易平台被指無牌經營而被追究的事件。當中涉案超過二千名「苦主」,投資金額損失超逾十五億元;更叫人關注是,這類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其實在香港風行已有十多年。由早期炒賣虛擬貨幣,到盛行自組「掘金機」電腦,到近年由明星賣廣告,網紅KOL宣傳的涉嫌詐騙案件。炒幣熱潮早已由盛轉衰,還是有這麼多人「中招」,實在不可思議。須知道,虛擬資產不同傳統資產,它既沒有真「價值」(早期的貨幣是以貴重金屬鑄造而成),亦沒有政府或銀行支持(實體貨幣有相應的外匯或發行地區的政府、銀行作兌換保證)。美其名為理想化的「去中心化」初衷,變成了網上黑市、非法交易工具,亦極易由虛擬貨幣市場和「庄家」操縱,是很高風險的投資行為;加上在區塊鏈進行的虛擬資產交易,有「只記交易、不設記名」的特性;再加上將資金由「虛擬」轉回「實體」時,又有不同的手續和風險。投資者若在交易時出現問題,很難追回本金損失。

你可能以為作出這些輕率投資決定的人必定是一些知識淺薄,只見利益,不懂考慮風險的無知市民。事實上,就以往不同的金融欺騙案件中,除了退休人士和「師奶」(家庭主婦)外,年輕人也佔不少比例。有調查指出,在受訪約1,000名零售投資者中,過去曾投資虛擬資產的人,由2019年的1%,增加至2023年的6%,當中以18至29歲的年輕人參與投資比例增幅最高,15%年輕投資者在過去一年曾經持有虛擬資產,20%年輕投資者計劃於未來一年參與投資。同樣的調查亦發現,有四分三受訪者選擇投資虛擬資產的原因是「怕走寶」,欲追求短線回報,卻缺少考慮相關的法律問題與風險。

「借錢梗要還」

除了虛擬投資,現行金融產品也多著眼推廣「先使未來錢」,以致「易借易還」。有一些財務公司以網絡之便宣傳,除以「不需現身」、「隨時可借」、借款可以「30秒到手」等口號作招徠,主打青少年借貸市場;有部分財務公司針對大專學生推出貸款計劃,只需身分證明文件及電話號碼等資料就可以在網上貸款,毋須入息證明,成為很多年青人借貸的方式。雖然政府規定了所有含有借貸成份的金融產品廣告,必須加上「借錢梗要還,咪俾錢中介」的忠告,但是香港人借貸消費,以致債台高築的現象其實仍然相當普遍。借貸人未能還款、資不抵債、破產,甚至傷人、輕生的慘劇時有發生。

香港大學防止自殺研究中心就2023年死因裁判法庭的死亡登記估算,推測出2022年本港自殺率為14.5%,即是每10萬人之中大約有14人輕生,數字較2021年多出17.9%,人數與比率更是自2007年以來最高。其中青少年自殺率為12.2%,尤以低學歷與失業者的自殺風險較高:而失業者比在職者自殺風險高15.5倍,低學歷者則較高學歷者高4.37倍。該中心總監葉兆輝指出,近3年來,青少年自殺個案中,約一成人因經濟問題,當中借貸問題佔超過兩成。他分析認為,從事低收入、低技術工作的年輕人相對較易出現財困,在銀行貸款要入息證明而較難取得貸款之時,「易借易還」暗藏高息的財務公司便成為他們的首選。他指出,有輕生青少年在遺書對家人表愧疚:「因不能自拔地借貸,唯有用生命償還,這是一個悲劇」。

錢財絕非生命終極目標

聖經不乏提及處理錢財的教導,當中並非叫人不食人間煙火。錢財是人類重要的工具,有其價值(聖經中財貨的單位,如舍客勒、他連得等,其實就是不同金屬的重量單位),將錢財用在神悅納的事情上,神自會祝褔,並且將需用的加給人(馬太福音6:31-32)。但我們要小心,不要本末倒置,將金錢由人的重要工具反過來變成人的主人。我們尤其要小心對錢財的貪念,因為「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渴慕錢財,就被引誘離棄信仰,也用許多痛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書6:10)錢財本身不是邪惡,但人若對錢財產生貪念,則會使人性扭曲,並生出很多惡念來。

另外,聖經教導人要成為忠心的管家(哥林多前書4:2)。聖經中馬太福音第六章24節中清楚教導我們:「一個人不能服侍兩個主人;他不是恨這個愛那個,就是忠於這個輕視那個。你們不能服侍神,又服侍財富。」金錢是我們做到神事工的工具,也可以是神祝福我們的媒介,神可以使用錢財去完成祂在我們當中的工作,但錢財卻絕對不是我們生命終極的目標。我們可以做到,就是好好利用手上的資源,將金錢放在適當的位置,好好運用金錢成就各樣的工作和善工,成就各樣的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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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談天說道」,9-10-2023

要聰明花費,先了解不理性因素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10/08/2020

原價150元的大膠箱,加50元便可以多買一件,但你實際上只需要一個,家居淺窄,只能安放一個大膠箱,如何處理另一個不需要的大膠箱,實在煩心,但另一個......才50元,算一算平均數,每一個膠箱都「抵」了,你最終的選擇會是甚麼?你因為看上櫥窗展示的一件衣服而走進店內,你發現款式及用料比你看中那件稍為遜色一些的,都以半價發售,而你喜歡的那件沒有特價,標價300元,你會怎樣選擇?你走進髮型屋,看見平時幫你修理的髮型師都在,大家的收費都一樣,300元,只是,一個花十分鐘便能完全剪出你心目中的理想髮型、一個花三十分鐘,你有空,他們都沒客人,你會如何選擇?超市有兩款牛肉漢堡扒,一款寫著去脂80%,一款寫著脂肪20%,你又會選哪一款?

我們每天的生活都需要做無數選擇,很多選擇都與金錢相關。金錢確實佔了人類生活中很重要的地位,除非事出無奈,對於收入大於固定支出的人來說,當人把金錢處理得宜,便可以不受它的捆綁,反而可以輕鬆地說,金錢不是最重要的,因為這時候,你大概已經有相當不俗的儲蓄,又或是你知道如何用金錢買快樂,而不是以快樂買金錢;相反,當人把金錢處理失當,反過來受金錢控制,你不能輕鬆的說金錢不重要,因為你戶口的儲蓄接近零,無時無刻都等待出糧的日子,好還清信用卡數,你會鄙視一切說金錢不重要的人。

不少吃過苦頭的人都想戒掉浪費金錢的習慣,希望學識精打細算,悉心管理自己的財政,善用金錢,只要在網上搜索「理財」(不等如投資),便能找到不少值得大家參考的方案,不過,想要改變理財行為,除了知道如何做,若能了解自己行為的因由,從最根本的入手,必能事半功倍。上面提到的例子,除了第一個,其他都是改編自《金錢心理學:打破你對金錢的迷思,學會聰明花費》(以下簡稱《金錢心理學》)一書中的幾個例子,這些例子其實引導我們思考「在金錢方面常犯的錯誤,更重要的是,為何我們會犯這些錯?了解有哪些因素在作祟,因此能夠做出更好的決策,或至少做出更為明智的決策。」

按照《金錢心理學》的作者丹.艾瑞利(Dan Ariely)及傑夫.克萊斯勒(Jeff Kreisler)的說法:「我們對於金錢運用的了解,實際的用錢方式,以及應該如何理性思考並使用金錢,三者間經常存在著落差。」這是因為我們自以為理性地運用金錢的時候,背後其實有很多複雜的因素在控制我們。

很多商店都喜歡用減價吸引顧客,有些的確是「真減價」,有的卻是「假減價」,先抬高價錢,然後再用五花八門的特價名目欺騙顧客,例如打著一件九折、兩件八折、三件七折的營銷策略,讓你以為買得愈多愈「著數」,在充滿「減價」的氛圍中,顧客大多會用「省了多少錢」來思考他們所付的帳。返回第一個購買大膠箱的例子,你選擇買兩個的話,你可能會想,你「節省」了100元;在第二個例子,如果你放棄300元而選擇買半價的衣服,你認為自己「節省」了150元,還可能因而打算多買一件價值150元的衣服。

《金錢心理學》的作者指出單單因為貨品特價而入貨,並不聰明,也沒有真的「省了錢」,都被「相對性的」價錢迷惑了,因為你實際上是付了錢,你要思想的應是機會成本,你不買這一件貨品,你之後可以買甚麼?按他的原則,下次買東西時,想著自己付了多少錢,評估一下你所花的東西的價值,而不是節省下來的錢的價值。機會成本也可以用以思考其他方面,如時間及空間等。為了省錢,你買下第二個膠箱,你不想浪費,決定在群組中找人「合資」,這樣的話,你得想想你不花時間去作找人、聯絡及交收這件事,可以做其他甚麼事情?若你決定兩個膠箱都要,你的機會成本便是:不必花時間收拾來安置第二個膠箱,這段時間可以做甚麼事情?又或是家中不放第二個膠箱的空間,可以放甚麼東西?作者根據三位學者對Groupon的研究結果,指出減價活動似乎會使人變得愚蠢,因這些「讓我們的決策流程變得簡單。當一項商品正在『特價』時,我們的行動會更快速,思考比較不謹慎。」

減價活動讓某些人失去理智,不同的付款方式也足以影響人的消費行為。作者艾瑞利與另一位學者荷西.席爾瓦(Jose Silva)招來一些大學生做一個45分鐘的實驗,大家都需要付費去欣賞網上的一些卡通、新聞和科學文章、又或是免費的後現代文學的研究文章,不過,他們付款的形式有些不同,學生被分為三組,每人有10美元,第一組是預付組,那10美元是預先放在網上帳戶裡,類似儲值卡的概念,學生每打開一部影片,系統馬上扣除儲值卡中的金額;第二組是後付組,先觀看,最後才付款;第三組是微型支付組,即是每打開一條片,馬上付費。三組的付費模式不同,唯一相同的是所有餘下的錢,學生都可以拿走。結果發現,預付組的平均花費是18美分;後付組平均花了12美分;最顯著是微型支付組,他們只平均花了4美分。這實驗說明了「當付款這件事變得格外明顯時,我們就會顯著改變消費型態」。

為甚麼會這樣?因為花錢是會痛的。作者指出「花錢之痛是兩項因素的結果,一是錢離開荷包的時間和我們實際使用東西的時間兩者的時間差,二是我們對付款本身的關注程度。因此,公式就是:花錢之痛=時間 + 注意力。」一些預售的健身課程,一些先享受後找數的優惠,往往讓人花上更多金錢。而現今社會的付款方式也有助減少「花錢之痛」,信用卡把「付款和實際使用之間的時間差拉長,以減少對款項的注意力」;電子錢包等也讓人免除拿錢出來的「肉痛」感,人們也樂意用上這些「利器」,減輕自己的痛苦。作者又指出用信用卡付款時,我們思考的物品的好處,當使用現金時,則是這些物品的壞處。如果要下定決心戒掉不必要消費、想好好儲蓄金錢,可能真的需要先忍痛,不享受信用卡、電子錢包等帶來的購物便利,學習接受「花錢之痛」,以現金支付想要的東西,可能你會因此買到真正想要及喜歡的東西。

不過,有時「花錢之痛」並不在於價格,而在於其他因素,例如公平感。當兩個髮型師都收取300元的理髮費,一個只花十分鐘便完成任務,你會否覺得不值得、不合理?我們可能又開始計算,他一分鐘賺30元,另一個一分鐘才賺10元。作者分享了一個技術高超的開鎖匠的故事,當他初入行時,笨手笨腳,開一個鎖不但需要大半天,間中還會把舊鎖弄破,為此顧客還要額外付費,但那時很多人都樂意支付他開鎖費,甚至給他小費。但隨著他的技術愈來愈精湛,達到了只花幾分鐘便能把鎖打開的地步,並且不再弄壞舊鎖,換來的卻是顧客非但不給他小費,還與他爭論收費,因為他開鎖太快,讓顧客感到不值。

作者艾瑞利和昂.艾瑞利(On Amir)曾進行一項調查,詢問人們願意花多少錢救回遺失的資料,結果發現,對於愈需要更長時間修復資料的人員,人們反而願意花更多的錢。作者指出「我們在無意識間把費力程度與價值結合起來,往往導致我們對能力較差者支付更高價格,因為能力較差者做起事來顯得費力,但是,我們對那些十分擅長自己的工作,做起事來顯得較不費力、很有效率的人,卻不願意支付高價,只因為『看起來』做得很輕鬆,好像沒花甚麼功夫,就覺得價值不大。」其實,可以快速地處理問題或完成工作的人,他們背後花了不少工夫,你「購買」的,不是他們當下的幾分鐘或十分鐘,而是過去多年的經驗或知識。想通這一點,除非你很想與理髮師聊天,否則多出來的二十鐘,可以拿來做其他事情,可以快些入屋又不必額外多付錢修理舊鎖是件讓人快樂的事情。

要聰明地使用金錢,除了打破不合理的不公平感,也要對語言格外留神,精明的人知道去脂80%的漢堡扒與脂肪20%的漢堡扒是同一樣的東西,但仍有人覺得吃一塊去脂漢堡扒不會讓人發胖。又如「限定版」、「純手工製造」、「有機」、「單品咖啡/單一原產地咖啡」、「單品巧克力/單一原產地巧克力」,又或是某一個品牌外加一個感人的故事,出色的廣告術語能使我們對某物品或服務加分。所以,下次消費,要提醒自己不要被各式各樣的廣告術語愚弄。

不單廣告術語,其他描述金錢的詞彙亦有此能力,作者認為「不同描述卻會改變人們的感覺」,換言之,名目不同,我們處理金錢的態度也會不同,例如你加薪,第一或第二個月你可能會去慶祝一番,但應該不會每一個月都如此做,但如果你沒有加薪,只是在年底領取一筆與加薪金額相同的金錢,你會如何運用這一筆錢?可能傾向計劃購買一件價錢相約的禮物犒賞自己,也可能計劃一次旅行。其實得到的錢都是一樣的,只是花紅讓人感到這是「額外」的一筆錢,傾向一次過把它花掉。就如作者的說法:「『退款200美元』會讓他們把錢存到銀行帳戶裡,但『獎金200美元』會讓他們選擇到巴哈馬度假。」看來,要聰明地花費,的確要小心語言陷阱,不要被語言牽著走。

書中還有很多有趣的例子及觀念,篇幅所限未能一一與大家分享,本文只是簡單地以一些例子闡釋作者某些觀點,希望藉此讓大家多了解自己的消費模式並非純粹理性的,也受其他因素影響,也給想改變花錢習慣的朋友一些參考。


參考書籍:
丹.艾瑞利(Dan Ariely)、傑夫.克萊斯勒(Jeff Kreisler)著、李芳齡譯:《金錢心理學:打破你對金錢的迷思,學會聰明花費》。台北市:遠見天下文化,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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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10-8-2020

第三屆基督教性倫理峰會花絮

傅丹梅 | 明光社副總幹事
13/01/2020

在這個風雨飄搖的日子,感恩「第三屆基督教性倫理峰會」於2019年10月25至26日假恩福中心順利舉行,由第一屆開始,明光社每屆都會協辦性倫理峰會,2019年大會以「守護婚姻」為主題,邀請來自英國的大律師保羅.戴蒙德(Paul Diamond)及中國神學研究院榮休教授鄭順佳博士分享,聚會約有100人出席。

婚姻是甚麼

明光社

戴蒙德先生於峰會第一天分享「婚姻應否被重新定義」及「守護婚姻:宗教自由與歧視」。他認為是社會制度讓個人有權享有社會福利。從人類學角度,婚姻是兩性之間互補的關係,肩負著生養下一代及價值傳承的作用,他強調,家庭是為孩子而設,不是孩子為家庭而生。他提醒我們,性小眾對基督教非常不寬容,香港的信徒要裝備起來回應。他提到《歐洲人權公約》第九條保障了人有思想丶良心和宗教自由,但很多時,在如何實踐(manifest)上卻出現爭議。

基督徒受到迫害

戴蒙德先生提醒我們,基督徒面對的是一場政治運動,他分享了很多英國法庭的逆向歧視個案,說明當地在婚姻被重新定義後,社會、個人及教會在實踐信仰自由時所面對的法律挑戰。

1. Johns v Derby City Council打吡市議會:Owen和Eunice Johns這對基督徒夫婦,因為不願意肯定同性戀行為而失去作為寄養家庭的資格,法官認為他們對同性戀的看法對所寄養的兒童有真正的風險(real risk)及令有關兒童受感染(infected with),法官將不認同同性戀行為的觀點視為病毒,會令所照顧的兒童受感染。戴蒙德先生認為將基督教的價值觀類比如病菌會傳染給兒童,是匪夷所思的!

2. McFarlane v Relate Ltd案:McFarlane是一位基督徒輔導員,受聘於英國一間全國性的輔導機構Relate。McFarlane一直表現很好,直至他向上司表達他對於以性心理治療幫助同性戀伴侶的有效性存疑,他便被解僱,他遂控告Relate。案件在英國法庭審理,McFarlane被判敗訴,於是,戴蒙德先生將這宗案件遞交到歐洲人權法庭(ECHR),可惜,法庭仍然判McFarlane敗訴。這宗案件顯示基督徒可能因為信仰的緣故失去輔導員的工作。

3. Felix Ngole v University of Sheffield謝菲爾德大學案:Ngole是一位社工學生,他於2015年在個人臉書討論美國的Kim Davis因拒絕簽發同性結婚證書而入獄的事件,當中提到《聖經》指同性戀是罪的內容,學校為此收到匿名投訴,之後禁止他成為社工,因他的言論有歧視性本質(discriminatory nature)。後來他雖然得到平反,但事件發生時,報章以大標題「恐同不能成為社會工作者」來報道,當他在法庭上得到平反後,就只有一小段報道,指「男子贏得上訴」。戴蒙德先生藉這宗案件提醒與會者,主流傳媒對於涉及LGBT的報道手法非常偏頗,他鼓勵香港教會開拓媒體工作。

基督徒如何回應

戴蒙德先生在結語時感嘆過去幾年,看到基督徒被禁止穿戴十字架丶領養孩子,甚至失去工作及專業資格,這對基督徒實在非常不公平,甚至有法官在批核同志的領養案件上,說了一句「兒童需要爸爸媽媽」也被指為不寬容。他認為我們要協助維護家庭的組織發展及做到媒體友善,發揮媒體的力量去影響法官,他們都是生活在香港的,同樣會閱報,受媒體訊息影響。此外,基督徒不應該只關心自己的宗教自由,如果有同性戀者受到欺凌時,基督徒也要出手阻止,這亦是基督徒信仰的實踐。他呼籲基督徒律師起來,為信仰自由辯護。

上帝設立性婚姻家庭

明光社

鄭順佳博士分享「婚姻的神學反思」,他認為現代社會,性的領域非常廣泛,到處都是性的解放,性的淘空,導致性失去創意及規範,因此,基督徒要明白《聖經》如何給我們指引,認識上帝創造性的心意。創世記二章18節提到:「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上帝創造完各樣動植物後,覺得一切都非常美好,唯獨認為「那人獨居不好」,因他未覓得他的伴侶,於是,上帝造了一個女人幫助他,且吩咐他們要生養眾多及管理大地,要向上帝負責。上帝亦會向人問責,這是創造男女的心意,性是上帝美麗和奇妙的創造,性座落在創造和立約的脈絡中。

性的規範及界限

上帝透過律法書將律例和禁令呈現,使人明白性的意涵,生育在五經中是最重要誡命,是上帝賜給人的禮物,讓人在婚姻關係中享受,因為人是有思想、有尊嚴的,對於性是有能力節制的,上帝透過禁令,讓人知道界線在哪裡,哪些行為是可憎惡的,是需要受到禁止的。很多時,禁令與處以極刑是互相扣連,有人認為這是文化的產物,但其實是有其正面功能,如保護婦女及弱小,防止他們被利用及剝削,維持人倫的秩序。有關性的界限,舊約主要有四條禁令:

1. 不可亂倫維護家庭的秩序,由於舊約中的家庭普遍是大家庭,這禁令鼓勵近親的關係有愛,但不可有不當的性行為,其目的是保護後代的健康,因為醫學統計上亂倫所生的子女會有較高機會有各種遺傳基因的疾病。

2. 不可姦淫上帝創造婚姻的秩序,夫妻的關係是分別為聖的忠誠關係,為子女帶來安全感及穩定的生活,姦淫的行為是背棄忠誠,破壞婚姻。

3. 不可有同性之合:這是違反上帝創造男女的秩序,上帝沒有為亞當預備一位男性的伴侶,人類更不是單細胞繁殖,同性生理的結構亦不適合進行性行為,尤其是肛交容易令直腸受損及引致其他疾病。

4.人獸之合:從生物學上,人也是一種動物,但人有上帝的形象,其他動物沒有,動物在發情期需要交配,人不同,人可以控制自己,假若人與動物發生性行為,不知會有甚麼後果,會產生甚麼病,野獸的疾病如在人身上出現,後者不堪設想。禁止人獸之合是要維護生物各從其類的秩序。

新約性觀及婚姻觀

鄭博士再引用美國前總統克林頓與前實習生的性醜聞,幫助參加者思考如何劃出性的界線。按馬太福音五章27至28節字面的意思,可劃分為四個層次:一、欣賞有好感;二、有淫念幻想;三、有步署行動;四、進行雲雨之交。鄭博士認為如只在意念上有好感是沒有問題的,所以界線應定在一與二之間,當落在淫念中,則不論是否有行為及是否成功,都是犯了姦淫,因為淫念將對方視為物件,令她失去作為上帝受造的人的尊嚴,若從這個角度思考,我們是要實踐律法的精神,而非條文。

新約以婚姻來為性劃界線:婚姻內的性是尊貴的、是好的,不是卑賤的,將婚姻好像祭壇獻給上帝,希望保護婚姻雙方;一切婚姻以外的性是不容許的,並違反婚姻的忠誠,也是淫亂的事。哥林多前書七章2至5節提及婚姻內夫妻之間的性是毫不掩飾,有互相滿足的責任,性關係是義務而非權利,有償還欠債的心態,配合對方的需要,婚姻內的性非指向自己,而是指向對方;不是滿足自己的需要,而是滿足對方,或是互相滿足;不是滿足個人私慾,而是能體諒對方,避免試探及懷疑。有關性的律例定於遠避淫行,追求聖潔活出尊貴的生命,目的是為了保護,而非禁慾。

新舊約綜合論述性

舊約創世記與新約羅馬書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創世記第一至三章,談論到創造、死亡、虛謊、羞恥;羅馬書第一章提及,人透過受造之物明明知道有創造主,卻不去敬拜祂,離棄上帝去敬拜受造之物,這種否定上帝的後果,使人放縱情慾,做出違反自然、違反男女的秩序,將順性的用處變成逆性的用處,進行同性性行為。這些行為,新約與舊約的教導都是一脈相承的。

「第三屆基督教性倫理峰會」由愛家共融網絡主辦,協辦機構包括:阡陌社區浸信會、維護家庭基金、香港性文化學會、明光社及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恩福堂。

鏗鏘說

張志儉博士 | 香港傳媒教育協會主席
28/03/2019
專欄:傳媒文化推介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

閒來無事看電視,看的是港台節目。

先來利申,筆者在過往曾替香港電台及電視作客席主持,少不免對其製作有點感情,但現實亦和大多數香港人一樣,對港台節目有歸屬感,是因為其節目內容與市民大眾的生活,無論在文化藝術,抑或時事評論,都息息相關。

最近經常看的節目,是《鏗鏘說》。每集主持都找來不同嘉賓,透過兩人觀看《鏗鏘集》歷年的節目片段,分享大家對香港從前的印象,從而見證當中的轉變,於成長中探索細味人生的種種。受訪嘉賓包括不同界別的人才,計有夏佳理、袁國勇、尹光、莊文強、羅范椒芬、莊梅岩、侯志強和我現在推介的林本利。

林是我中學的師弟,在大學主修經濟,之前於理工大學任教,提早退休,開設教育中心,向大眾教授理財之道。

他在節目中娓娓道來成長的經過、對事物的看法,和價值的判斷等。有趣的是在節目中,看到一段於90年播出的《鏗鏘集》,講述保險從業員如何努力向上,賺取金錢的經過。我仔細一看,其中一位受訪者是我所認識的,試把他從前的言論和現在的情況,和林本利的言行比較一下,看到二人有不同的價值取向。

話說這位保險從業員,是我朋友的朋友,出身寒微,但憑一股努力,活出「獅子山下」的精神,有一番作為,片段中所見,他應該採用了在80、90年代世界有名的正向思想大師Tony Robbins一書《激發心靈潛力》(Unlimited Power) 中一些技巧來刺激同事對金錢物質的追求,達至在世人眼中成功的境界。

反觀林本利,以經濟理論上學到的知識默默耕耘,儲錢買樓,不需外表風光,但求內心平安,生活簡樸,把錢財適當分配,向有需要的作出捐助,甚至逹到收入百份之四十,如此行為,榮神益人。

我在10多年前,經朋友介紹,認識在節目中亮相的保險從業員。那時的他,亦會間中在港台做節目客串,有時找我談談,交換心得。我向他介紹Stephen Covey 的4Ls 即Live, Love, Learn, Leave a Legacy,也成了他的座右銘。

然而,有了地位,有點財富,有些名氣之後,便更能看到一個人的價值取向及其風骨。

林本利除了積極幫助有需要的人外,遇到不公義的事,會主動發聲,因而得失了一些權貴,但他是錚錚漢子,在節目中說句「這是他的尊嚴」一話,令人敬佩。

至於那位保險朋友,我最後見他時,已是多年前,與他討論王維基「香港電視」申請牌照的是非。作為香港市民,他說應該支持的,但他當時已擔任政府一些諮詢委員會的工作,只好做個浮士德,保皇黨,出聲反對。之後這幾年,據朋友說在他師父領導下,其所作所為,令一班認識多年的昔日好友,搖頭嘆息。

走筆至此,想起孟子說的幾句話:「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

香港現在多的是指鹿為馬的偽君子,少了腰板挺直說真話的大丈夫。

噢,猛然醒起,自己在20多年前也在《鏗鏘集》出現過,談及宗教事宜,若果能夠重溫片段,談談至今變化,亦一樂也!

還得到,也不一定要借!

20/09/2018

接觸了不少兒童及青少年,他們的理財觀念都十分弱。無論在消費習慣及金錢使用上,家長都沒有好好教導,再經過產品及財務借貸廣告經年累月的洗腦,不難想像不少青少年長大後,會受財務問題纏身。

如家長讓小孩子身上帶著八達通,要買甚麼都可以「嘟」一下就買到,錢用光了就自動增值。在這樣的消費方式長大,孩子自然沒有概念金錢是有限的,應要量入為出,他們反而會養成沒錢自然會有人「包底」的惡習。對於金錢的基本概念,例如:錢從哪裡來的?其實是每月父母辛苦賺來的,而且賺到的錢都是有限的,用完就沒有;我們要選擇買甚麼/不買甚麼、甚麼是需要、甚麼是想要;要建立儲蓄習慣等觀念。可是,這些不是每位家長都有教導孩子的。

青少年在成長的過程中亦長期被消費、借貸廣告洗腦。他們的消費態度是想買就買,為開心、為感覺、為肯定自我形象而消費,買得多、買得貴就可以令自己、親友開心,亦可彰顯自己的品味。如果不夠錢,不要緊,有信用卡就可以了,大學生未入學,在迎新營,已有無數信用卡等著他們申請,申請時還會得到贈品,極具吸引力。如果碌爆卡沒錢還,都不要緊,因為有很多財務公司都標榜「易借易還」,強調借錢就可以「清了卡數」,又可以「繼續暢快購物」,買更多靚衫、買更多禮品討好愛人,絕無後顧之憂。

但其實借錢是不是真的「易還」呢?不好好改變自己的消費習慣,定好理財計劃,量入為出,開源節流,麻煩自然會接踵而來。舊數未清又繼續累積新債,相信一定會易借難還,債務必會纏身,難以得到真正的自由。

理財最基本的是要堅持三項原則:1)控制消費、2)儲蓄、3)為未來更好的發展而作適當的投資,如能做到第4點——捐助有需要的人則更理想。家長如想子女有好的理財習慣,首先要以身作則,定下目標,好好為自己、家庭的財務計劃一下。繼而教導子女如何理性運用金錢,並協助他們辨別廣告訊息,以免他們被灌輸錯誤的理財觀念。還得到,也不一定要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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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19/9/2018

明光社何時要求全面禁賭?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8/05/2016

提起明光社,除了同性戀的爭議,亦有很多人會批評明光社提出「全面禁賭,連打麻將都不放過」,但同時又漠視社會炒樓炒房地產等結構性賭博活動,是故意忽視制度不公義,是偏頗的反賭論述,甚至是縱容教會犯貪財罪行的幫兇。明光社究竟有沒有關於金錢教導的論述,如果有,是甚麼?我想,用明光社其中一期《燭光網絡》的的標題大玫可以反映──「理財不是貪」。

甚麼是「理財不是貪」?在傳統較保守的論述,「貪財為萬惡之根」,所以講壇鮮有就金錢提出道德指引,但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坦言:「……諷刺的是現實上大家卻擺脫不了『你的財寶在哪裏、你的心也在哪裏』(太六21)這真理,那個基督徒不用思考衣食住行的問題呢?」所以,明光社一向有講錢,講理財,因為「理財並不只是學習如何賺錢,而是包括學習怎樣花錢,作為大地的管家,我們應善用上帝賜給我們的一切,無論是才幹、智慧、金錢和各樣資源,讓自己、家人和身邊有需要的人(鄰舍)活得更好,是合乎上帝心意的。」[1]

明光社在不同的理財講座中均強調「理財不是貪」,在信徒生活的層面,我們會討論是否一定要買樓,分析樓巿泡沫如何產生,整個樓巿買賣制度是否公義,並叫人在買樓的過程中,思想神、土地和人關係;討論股巿時我們會問是否應投資給肯負上社會責任的公司,不要隨便跟傳媒做「number 黨」;處理財務規劃時不會落入金融服務業的消費陷阱中等等。[2]可見,在理財和貪財中,明光社嘗試劃出界線,作為信徒道德實踐的方向之一。

面對錢財的問題,我們難以避免提出大量政策制度的討論,例如是否應重提租務管制,甚麼是合理的房地產政策,股票巿場的制度等。明光社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於2015年就委託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社會政策研究中心進行問卷調查,並就所得數據進行有關「香港人置業行為與態度」的研究,調查報告提及有受訪者指出「青少年即使月入有社會入息中位數一萬五千元,亦不如坊間所說每個月儲三千元就能等候時機上樓」,相關調查的研討會亦直接討論居住與地產霸權的問題。[3]

在「理財不是貪」的論述中,明光社既不是不談金錢,不論投資;也不像坊間形容,將投資妖魔化,更不會只關注反賭而漠視整體社會的結構性貪婪。機構舉辦的信徒理財講座,會鼓勵信徒思考在這個資本主義掛帥的社會中,如何做另類的僑居者,想想基督徒在買樓買股票以外,會否有另類的理財想像。

至於賭博政策,在「理財不是貪」的框架下,明光社一向強調「從信仰立場我們不贊成賭博,但從社會政策角度,我們並沒有要求全面禁賭,而是針對華人根深蒂固的賭博文化,希望以循序漸進的方式回應」。[4] 所以我們只是要求政府繼續恪守不鼓勵賭博政策、負責執行賭博政策的馬會勿大肆增加受注賽事,或者增加賽馬日,或者透過不同的方式加大彩池和派彩,以吸引更多人加入賭博行列。

同時,我們亦嘗試用社會代價(social cost)的理論,思想究竟現時的賭博政策是否合理,當中包括投注額中用作慈善和博彩稅的比例是否合理?馬會是否有給予足夠支持給前線戒賭機構,幫助他們好好輔導病態賭徒、有否提供足夠社會資源做賭博防治工作等。我們不難發現馬會近年漸漸變得商業化,投注額彷彿如營業額一樣,又不斷大力宣傳其彩池和增加不同的下注渠道。正如我們質疑政府的房屋制度是否出現問題一樣,我們同樣質疑馬會是否漠視社會的規則,有沒有想過加遽賭風所引致的社會後果。

至於在信徒群體的角度,我們不贊成賭博,因為正如其他有風險的炒股、炒房地產等活動,也是一個以小博大的貪財的活動,並不是「理財」。我們亦會指出生活不少細節,其實也有「博彩成份」,例如網上不少遊戲就有「抽蛋」部份,雖然沒有真正的金錢交易,但抽蛋換神寵會否成為令人沉迷,甚至淪為賭博玩意;[5]早前炒賣iPhone「成行成巿」,我們也會問信徒群體之間,應如何合宜地看待這現象,以免掉落貪婪、賺盡的陷阱。[6]

賭博,炒樓,炒股,同樣是一種貪財,不少人有時企圖用「理財」二字來包裝,美化人的貪念,但理財不是貪,這兩點應該有清晰的分野,在保護善用自己努力工作後的收成,和剝削他人勞力的成果中間,界線應該是清楚的。希望大家不要再想當然,人云亦云地批評明光社提出「全面禁賭」。

 

[1] 蔡志森,〈理財不是貪〉,《燭光網絡》第79期,頁5。
[2] 郭卓靈,〈通識系列之「基督徒如何投資及消費」花絮〉,《燭光網絡》第79期,頁24。
[3] 有關的記者會,吸引不少記者採訪,最後亦有被廣泛報道。
[4] 蔡志森,〈與文化共舞〉。2011年6月23日。
[5] 歐陽家和,〈手機遊戲似賭博 政府規管勿再遲〉。2014年5月8日。
[6] 明光社,〈炒賣無罪 賺盡有理?〉。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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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論壇》 18/5/2016

從聖經看基督教及信徒怎樣面對異教世界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
27/01/2016

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的「2014香港教會普查」顯示,整體香港教會的平均每週出席崇拜人數為305,097人,約佔香港整體人口4.2%,基督徒是社會上的少數。我們與信奉其他宗教、持有不同價值觀的市民生活於同一個社會,價值觀的衝突時有發生。

過往有信徒選擇離開群眾過避世的修道生活,但在今天的香港已難以實行。聖經教導我們要作鹽作光,但卻眼見不少信徒被世俗洪流沖散,跟隨世界的價值觀而行。我們放眼於聖經的時代,不難發現以色列一直與鄰近的異教文化接觸,他們非但沒有被同化,反而發展出獨特的傳統及信仰。我們訪問了中國神學研究院助理教授張智聰博士,希望能從聖經中得到啟發,找出信徒在這世界站立得穩的處方。

賦予新義   轉化異教文化

利未記十八章已一早清楚地告誡以色列人不可效法迦南地的行為及惡俗,但當我們翻開聖經,卻發現以色列人面對著政治、經濟、生活等等實際的原因,被異教文化影響而偏離信仰的事實。張博士認為這是一個常存的危險;但與此同時,他指出聖經也呈現出另一個向度,以色列人不採納亦不排斥異教文化,在不效法他們的行為及惡俗的前提下,將異教文化的元素重新定位及演繹,賦予一個新的信仰意義,並轉化成以色列信仰的一部份。張博士列舉以下的例子作說明。

近東文明對神明的膜拜、獻祭、禱文等等禮祭均存在於不同民族的信仰系統:以色列人敬拜耶和華,迦南人敬拜巴力,但兩者的宗教觀存在著極大的分別。張博士表示巴力信仰是藉著種種禮祭,將人間帶到天庭,以影響天上神祇的決定,從而降福與人間。

但聖經中禮祭的根源是上帝與人所立的約,主導者是上帝。因著這約,上帝不是在天上俯視民間疾苦,而是親自在以色列中成就衪的心意,衪在人民的中間,衪是與人同在的神。

割禮是以色列人重要的傳統,是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記號。張博士表示割禮並不是以色列人獨有的文化,考古學家在埃及也發現到割禮的習俗,但割禮在埃及文化中的意義卻眾說紛紜。有學者認為是成人禮的傳統;也有學者認為與祭祀及潔淨有關;亦有人認為這是埃及貴族間的習俗。但當割禮這習俗出現在以色列民族時,它在埃及文化中的意義已不再重要,因為它被賦予一個立約的意義,是神選民身份的認定。

兼收並蓄   敬畏上帝為始與終

張博士再以舊約聖經的智慧文學作例子,他表示箴言除了結集所羅門的箴言,亦有不少原先是外邦智慧人的格言。箴言的編修者並沒有拒絕異教文化中值得學習的智慧話,反而將之吸納並重新包裝,加插在書卷中間,並以開頭和結尾兩篇箴言所強調的「敬畏耶和華」成為整卷箴言的核心思想,帶出選擇耶和華才是真正智慧的訊息。那麼,外邦智慧人的格言提醒人不要選擇懶惰,就不再是個人品行的抉擇,而被轉化成選擇耶和華的行動了。

至於詩篇,第二十九篇是一篇充滿異教色彩的詩篇,張博士指出這原本是一篇迦南人巴力信仰的讚美詩。詩人一開始宣告「神的眾子啊,你們要將榮耀、能力歸給耶和華,歸給耶和華」,這明顯保留了異教文化中天庭的概念。詩人接續多次以「耶和華的聲音」來形容打雷,巴力是掌管天氣的神祇,而在迦南文化中打雷原是「巴力的聲音」,但詩人借用了異教的文化,用「耶和華的聲音」取代「巴力的聲音」。經文提及黎巴嫩等迦南巴力信仰盛行的地方,但「耶和華的聲音」仍能震動那地,以此顯示出耶和華的威榮,傳揚祂的榮耀。

張博士舉出以上的例子,指出以色列對異教文化兼收並蓄的態度。兼收並不代表毫不保留採納對方所有的東西,以色列人「以子之矛,攻子之盾」,重新包裝異教文化,以「敬畏上帝」為出發點,對異教文化作出批判。

從信仰紮根   謙卑看多元世界

今天我們與昔日以色列的處境不同,但同樣面對異文化的挑戰。為持守信仰的純全,有人選擇自我封閉,對多元社會不聞不問,張博士認為這是源於對自我信念欠缺自信而帶來的恐懼。他鼓勵信徒不要以一個敵我分明的態度來看待這多元的世俗社會。雖然我們的信仰與其他價值觀有分歧之處,但張博士認為我們更應該尋找大家相同之處,增加彼此的認識及尊重。

長治久安只會讓人故步自封,或許這個多元社會就是上帝讓我們重新思考的一個機會。多作思考能讓我們更謙卑,亦使我們的信仰更穩固。

離開畫地為牢的身份政治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通識教育及流行文化)
17/11/2015

去殖民化,去中國化等議題,近日突然成為新聞討論焦點,不論是從龍獅旗談港獨,抑或政府計劃拆除部份帶有殖民時代色彩的郵筒標記,身份認同,不論從政治上,或者文化上,也是香港一個很重要,而且必須處理的問題。

處理身份問題,其實就是在答「我是誰」這個問題。我們是香港人?中國人?中國香港人?還是香港中國人,又或是其他?這是最典型的政治身份的問題。處理這個問題,其實就是在處理國民身份認同的事,所以又會產生甚麼愛國愛黨的討論,然後大家會問甚麼是愛國,甚麼是愛黨等等。

所謂文化身份,指的是特定一個群族的身份,例如同性戀者就會以自己是同性戀為榮為傲,他們就抱持這種文化身份,以特別角度發聲,爭取權益,此為身份政治。另外,不同的口音或方言也是一種文化身份的認同,所以普教中就會被形容為一種文化的殖民,意識的侵佔。

同理,在這個理論框架下,基督徒也是一個文化身份。我們也會同樣用基督徒的身份,向社會人士分享我們的信仰,也同樣透過我們的見證,分享生命,影響社會。現代社會習慣以不同的身份,將人與人劃分,區間開來,就像我們看到在聖經舊約時代以色列人被分別為聖一樣,往往都在自己的身份加上特別的價值和意義。

不過,動輒使用身份政治這論述,最大缺點就是社會被劃分為不同的群族,如果沒有一個更共通的身份將他們串連,社會就會被不斷撕裂。作為信徒,我們要討論的,除了要堅守自己的信仰,我們也會否走出圈外,與不同的人溝通與交流?還是堅持選擇固步自封,畫地為牢呢?
 

信徒參與社會運動 從行動實踐信仰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
08/05/2014

一場社會行動,由預備到行動再到事後跟進工作,要靠賴不同人士的參與。參與程度因人而異,有人負責全職籌劃,亦有人受感動而自發走出來。文中幾位基督徒在形形色色的社會行動中擔當不同角色,他們在參與當中的經歷、感受,以及對未來的計劃,或許讓我們更知道社會行動的真實面貌,並給那些正準備參與的信徒參考。

何偉航 (Stanley) (職工盟教育斡事)

去年碼頭工人罷工事件,Stanley多次於傳媒前發言;當他退在鏡頭背後,更有無盡的工作等著他,無論是組織工人、與工會代表商議下一步行動。他那時要在勞工處、碼頭村及不同受訪地點出出入入。他坦言當時休息嚴重不足,而工潮結束後,大家本以為Stanley能稍稍休息的,豈料他卻表示:「我也有很多事後工作要做,既要與工友保持聯繫,亦要繼續跟進工友情況,以防被秋後算帳,更要往外國進行交流分享……」
 
回看整個工潮,他一開始想到的就是一個「累」字,當中更是心靈的累「因為要向公眾發言,每次都要給人一個有自信的印象,對我來說是很累的」。另外,在工潮期間資方的反應亦令他感到憤怒,而這亦是他縱使累極仍堅持的動力。幸好,在身心靈透支的同時他亦感到無比溫暖,因為不同的人在這時間給予他支持。有朋友及弟兄姊妹到場支持,有家人窩心的湯水供應,更有市民在背後鼓勵,樂於參與這個抗爭中。基於這些支持,Stanley覺得更不可讓他們失望。
 
Stanley全職投入工會工作,是希望能支持弱勢,照顧受剝削的人。信仰是他參與現時工作的基本動力,「我們不應該只做星期日的基督徒」,只見他雙眼炯炯有神,語氣十分堅定。他樂見現時有更多基督徒關心社會,尤其民主議題。他表示以往信徒亦重視基層,例如他現時工作的機構職工盟前身就是「基督教工業委員會」,希望將來有更多人能更關心基層苦況。
 
他提醒推動社會運動並不是一兩次的事,更大可能是「需要一代人去做的,例如最低工資也爭取了十多年才成事」。他看見這幾年開始有新力軍加入社運,他亦開始致力於教育及培訓工作。他希望令更多人認同社會運動是「值得搞」,他亦會在其中傳授經驗,始終整個運動不能「因為少了任何一個人而不成事」。

林淳軒 (Lamson) (學民思潮成員)

Lamson是一名大專生,也可算是新一代的社運人。他曾參與不少街站、集會及遊 行,其中以推動反國民教育為主。年紀輕輕的他願意參與其中,原因可追溯至2011年,他透過facebook及政府的消息而對國民教育事件已有一定認識, 「有一次團契團友黃之鋒叫我參與街站,便開始參與其中。」雖然身邊的人對他的行動有正面反應,但他卻發現他們不太理會及參與。「即使支持的也是中年居多, 青少年卻沒有回應,我轉載有關反國教的文章,也沒有多少人like。」他不明白為何那麼切身的話題,不少人竟然漠不關心。
 
於2012年 9月7日的12萬人聚集政總行動,可算是反國教的高峰,但往後有關集會卻未能聚集到他們,Lamson感覺「未如理想」。反國教事件已暫告一段 落,Lamson現時把焦點放在政制改革上。他認為「這始終是社會的問題癥結,只有改革,才能令人民有否決權,逼使政府改變。」
 
樂於溝通的他,現時正負責帶領新人參與社會運動,他亦覺得這是自己的專長。但對於未來,他卻另有所望,「希望自己成為一扇門,讓教會更投身社會行動。」Lamson希望更多信徒能學像基督,作好見證,於社會勇敢發聲。

李健勤 (阿勤) (選舉委員會委員 (社會福利界))

阿勤本身於大學時代修讀社工系,在外人看,他本應成為社工,不過最後卻於學習時看到另一方向:「除了個人輔導可幫助人外,改變社會政策也是一種方法。」,然後他便毅然投身政黨。曾當過區議員,現在擔任議員助理的阿勤,大部份時間都在組織一些受影響人士,「聯繫傳媒及政府官員,讓他們的訴求得到關注。」其中令阿勤較感到難忘的,就是協助一群因金融風暴而導致「負資產」的市民,申請入住公屋。「由於這群人曾經購買居屋,故未能符合資格,但在不斷的爭取下,政府最終願意作出讓步。」然而,他亦坦承政策改變並不容易,改變亦不一定出現。
 
當被問及未來方向時,他透露自己沒有具體計劃。「有些人認為他們會成為區議員,甚至立法會議員,但其實是往往不能確定的。」基於種種不穩定因素,他卻選擇堅持,因為他深信政治影響生活,畢竟「空氣、水亦可以與政治有關係。」在這不公義的社會中,他希望能有多一把聲音於這裡表達出來。猶幸阿勤身邊的人也鼓勵他繼續走下去,例如他的社工同學現在也說,他是「吃這行飯」的了;一些教會朋友亦曾擔任義工支持他的工作。面對前路的不確定,他亦坦言難以擔心太多,祈求上帝繼續一步步的為他開路。

Gigi (平信徒)

Gigi一向對政治不太敏感,卻由一個基督教團體所辦的營會令她改變。「該次營會有提及公義,令我醒覺到不能對社會不公坐視不理,而且更要站出來表達看法。」而劉曉波及李旺陽事件亦令她感受到不公義,故當她的傳道人邀請她參與七一遊行時,她便一口答允。
 
於遊行當日,她並沒有因喧鬧的環境而亢奮,而是處處留意及聆聽「那些口號是否與大會,甚至自己的目標相同呢?」然後她發現,要在一時三刻判斷,實在不容易。例如她支持爭取普選,但種種的普選方案,她卻未能分得清楚,「最後整個遊行也沒有跟著喊口號。」另外,她亦看到遊行中有不少衝突,當中也有些遊行人士提出無理要求,這些都在傳媒中不能讓她看得清楚的。
 
遊行過後,Gigi開始更多留意新聞,並學習批判思考,不會妄下判斷。她亦開始在facebook及朋友聚會中分享對時事的看法。即使家人對於她該次的參與曾經有一點微言,但她表示若將來如有她認同的主題,便會再次參加,她更期望將來能夠以文字向政府表達意見。
 

談香港基督徒應否買樓

袁海生牧師 | 香港華人基督會前主任牧師、現任中國浸信會神學院研究及推廣主任
21/03/2013

近年由於人民幣不斷升值;歐美金融風暴危機,引發歐元貶值,美國多次推出量化寬鬆計劃以致削弱了美元的購買力。但由於港元的匯率是與美元掛鉤的,因此,無形中亦使港元的購買力降低。再加上由於金融風暴使美國的利息長期偏低,這同樣影響到香港的利息長期處於一個偏低的水平,有利於樓宇買賣。結果,香港的土地在過去多年沒有開發與儲備,以及房屋政策的失誤之下,香港樓市近年的買賣變得非常熾熱。用香港財政司司長的說話就是香港的樓市乃是處於一個「奮亢期」,樓市只升不會跌,已經變成了一個香港的「神話」。在筆者執筆寫這篇文章的時候,剛巧就是香港財政司司長再度推出「辣招」,如雙倍印花稅等,為的是要降低香港以至內、外地人一窩蜂的去購買樓宇的意欲,以減少萬一當銀行的利息重拾升軌的時候,金融泡沫爆破時對投資者與香港造成的傷害。

香港的基督徒應否買樓?

正當香港不少人正「『瘋』擁」地去買樓的時候,香港人(這包括了基督徒)是否應該買樓呢?由於我不是甚麼專家,只是香港一個普通市民,因此我的意見只能供參考。按我的個人意見,在一個正常的經濟環境,買樓的人,如個人經濟情況容許,不論是自住或投資,都值得把金錢投資在樓宇。原因很簡單,主要是居住乃是人生活的基本需求。我們常說「三餐一宿」,只要我們能解決「一宿」,那麼「三餐」就可以豐儉由人。況且香港乃是一個急促發展的國際城市,土地的供應始終有限。在一個人口不斷增加的社會中,土地供求的問題一定會日益緊張,房屋的問題必定會日益增加。這就是為甚麼有些人認為長遠來看,房屋的價錢只會升,不會跌。此外,香港人在買樓的過程中,一般都會用樓宇按揭,供款的形式。而按香港人一般的供款情況,雖然在供款初期,他們需要付大量的利息,但若工作情況是穩定的話,隨著入息的增加,供樓的壓力是會慢慢減輕的。而當一個人在居住的問題解決之後,他就可以更專注去建立自己的家庭,發展自己的事業。而作為基督徒我們則能有更多的時間去參與我們的事奉。

香港基督徒在買樓之外的考慮

那麼,香港人,特別是香港的基督徒,是否一定需要去買樓呢?正如我剛才分享,一個人買樓是要看當時社會的經濟狀況與個人的財政能力。那麼從整個世界的經濟情況來看,目前應該不是一個合適的時機。至於一個人應不應該買樓,就應按各人的財政狀況來決定。原因是人的需要其實是很多的,除了三餐一宿外,人還有其他的需要。因此,人竭盡他一切的力量,這包括了「一按」、「貸款」才能勉強籌到首期,並且要花盡他一切的收入,放棄了家庭活動、娛樂、旅遊、進修等機會,甚至還要找兼職,才可以應付供樓,那麼供樓的代價對他來說就未免太大了。
 
在〈馬太福音〉六章24節中,主耶穌曾指出:「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瑪門」(Mammon) 這字按希伯來文原本不單是指錢,而是指物質產業。並且這個字漸漸發展成一個不好的意思,以致在表達的時候,前面的M字常用大寫作表示,以使之成為神,成為人的依靠的意思。欽定本在翻譯〈馬太福音〉六章24節的時候,在翻譯「事奉」一字時,其語氣並不夠強烈,因希臘文這字原文是有「奴隸」的意思。換言之,〈馬太福音〉六章24節應翻譯成:「一個人不能作兩個主人的奴隸」。因此,香港的基督徒是否應該買樓,應從樓是用來服侍我們,還是我們已變成了樓宇的奴隸的角度來思想,而這方面的考慮應基於以下的四個原則。第一,萬物都是屬於神的;第二,在神一切創造中以人更為重要;第三,金錢、財富只是次等的善;第四,神一切的創造都是要為人的好處。
 
筆者認識一對基督徒夫婦,兩人均是當老師的。故此兩人不單努力工作,為的是要買樓,並且當有兩位小朋友出世後,他們就更拼命的工作,為的是要購更大、更舒適的房子。結果由於要應付供樓,兩夫婦同時忙於工作,不單未能享受家庭生活,並且太太在只能去教導別人的子女,但卻未能有時間陪伴與教導自己的子女的壓力下,終於患上了抑鬱病而需要接受治療。相反筆者卻認識一些家庭,雖然只是租住別人的房子,但由於對居住環境要求不高,並且能自得其樂,每年把金錢花在旅行與短宣上,卻能建立一個和諧的家庭。
 
因此,盼望與各主內肢體互勉,讓我們不要成為「瑪門」的奴隸,相反,讓「瑪門」去服侍我們。
 

基督徒對墮胎及自殺的態度調查結果

二零一二年週年研討會文集 (調查報告)

吳庭亮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
01/10/2012

摘要
明光社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的調查發現,1,172名受訪者中,88%基督徒受訪者認為墮胎並不 合理,但可以接受在某些處境下墮胎。一般來說,基督徒比較接受創傷性墮胎如繼續懷孕會危及母親性命和因姦成孕,但反對選擇性墮胎如因影響生涯計劃而墮胎。 95%基督徒受訪者認為自殺並不合理,但不同處境下自殺的接受程度並不相同。雖然受訪者的態度隨不同社經及宗教參與而略有輕微差異,反映社經及宗教參與對 態度的影響不大。調查又發現,受訪者十分重視上帝、生命和罪的價值觀,但這不是影響他們對墮胎和自殺態度的關鍵因素。另一方面,受訪者反對濫用自由、選擇 權和計算代價,這些因素與他們對墮胎和自殺的態度有較高的相關性。對於教會來說,主要的挑戰是如何幫助信徒在實際的倫理處境,應用信仰的原則和價值觀,而 不是將基督對生命的教導化為律法,來審判違規的人。這篇文章主要是將在研討會中發表的結果和討論輯錄在文集內,完整的調查報告會單獨出版,並在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的網頁發表。因此,本文並沒有加入有關參考其他文獻的討論。

一、引言
墮胎和自殺的情況有多嚴重呢?
2008 年,全球有4,380萬宗墮胎,平均每日12萬宗墮胎。一日內全球有約36萬名嬰兒出生,嬰兒出生與墮胎的比例是三比一。(Guttmacher Institute 2012)在香港,2010年有1萬1千多宗合法的墮胎,平均每日30宗墮胎。本地孕婦共生產47,847名嬰兒,嬰兒出生與墮胎的比例是五比一。(立法 會秘書處2011)[113] 但非法及在境外的墮胎數字並未計算在內。
 
每 年,全世界有近100萬人死於自殺,平均每40秒便有1人死於自殺。自殺率是十萬分之16,較45年前上升60%。企圖自殺更是實際自殺數目的20倍。 (世界衛生組織2012)在香港,根據死因裁判官2010年的報告,共有1,022人死於自殺,自殺率是十萬分之14.4。
 
由此看來,香港的墮胎和自殺問題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的情況相似,都是愈來愈嚴重。目前的數據沒有搜集墮胎和自殺者的宗教背景,但基督徒在社會風氣的影響下,能否按基督信仰的價值觀而非世俗的價值觀作決定呢?
 
為何進行這項研究?
這項研究希望能了解基督徒在倫理問題上的態度:是否贊成墮胎和自殺?有沒有一些墮胎和自殺處境是較可接受的?那些信徒較接受墮胎和自殺?
 
這項研究更希望能分析信仰如何影響我們對墮胎和自殺的態度。
 
一般來說可分兩種基本態度:一、擁護生命權(Pro-life);二、擁護選擇權(Pro-choice)。這種分類源於60、70年代美國對墮胎的討論。擁護選擇權的一方倡議孕婦應該擁有自由選擇墮胎的權利;擁護生命權的一方要求保障胎兒的生命權利。
 
擁護選擇權和擁護生命權的討論也可以應用在自殺和安樂死的議題上。擁護選擇權的一方認為人有權和自由選擇死的時間和方式。擁護生命權的一方認為人有保護生命的義務。
 
這項研究按這兩大方向發展相關的價值觀,並調查基督徒對這些價值觀的看法。一種很自然的想法是,基督徒較非基督徒擁護生命權,也成為基督徒原則上反對墮胎和自殺的原因;相反,基督徒對人的選擇權有較負面的態度。
 
研究目標
這項研究希望能回答以下問題:
 
1. 基督徒是否接受墮胎和自殺?
2. 基督徒對不同的墮胎和自殺處境的態度是否相同?
3. 社經因素、宗教參與,和接受墮胎與自殺的態度是否有關?
4. 價值觀與接受墮胎和自殺的態度是否有關?
 
定義
根 據大不列顛百科全書的解釋,墮胎(induced abortion)是指將胎兒在可以獨立生存前時移離子宮。(Encyclopedia Britannica 2012)自殺是指自我故意終止生命的行為(“act of deliberately killing oneself”)。(WHOa2012)
 
參與宗教活動或經歷的頻密度,包括祈禱會、團契/小組、參與主日學/查經班、崇拜、閱讀聖經、聚會以外向神禱告和因信仰緣故曾流淚,和受訪者評估自己的信仰投入程度及與上帝的關係。
 
問卷設計
問卷共有4部分:
A. 處境:受訪者對7個墮胎和5個自殺處境的接受程度
B. 價值取向:受訪者對30項價值題和3項建議題的認同程度
C. 其他:與世界價值研究(2005年的數據)[114]和歐洲價值研究(2008年的數據)[115]比較的有關題目
D. 個人資料:受訪者的社經特點(性別、年齡、婚姻、育有子女、家庭收入、教育、親友中有墮胎和自殺)和宗教參與(與上帝的關係、信主年日、參與崇拜、團契、主日學等聚會的頻密度。)
 
抽樣
這項研究採用方便抽樣法。今年2月以傳真邀請全港教會後,有9間教會回應。另透過明光社的同工、董事、研究中心的諮議小組成員及友好派發問卷。結果共有35個教會或團體參與,在4月中共收回有效問卷1,172份。
 
限制
因為這項研究採用非隨機抽樣方式,所以研究的結果只能代表受訪基督徒對墮胎及自殺的態度。根據受訪者的社經資料,可以歸納出「三高」特點(見第二部分):家庭收入高、教育程度高、信主年日長,因此,受訪者的想法可能會較為接近。
 
二、受訪者的社經資料
性別
在受訪者中,男性佔35%,女性佔65%,這與教新在2009年的教會普查中的男女比例相約。(香港教會更新運動2011)
 
年齡
在年齡方面,本研究的年輕人比教會普查中的年輕人較多(表6.1),15-44歲的共佔63%,而65歲或以上的只有8%。主要是因為部分長者不能閱讀,問卷的內容(特別是價值觀的部分)也較深和抽象。

6.1 受訪者的年齡分佈

  2009香港教會普查 本研究
15-24歲 16.2% 22.3%
25-44歲 36.7% 40.6%
45-64歲 31.2% 28.8%
65歲或以上 15.9% 8.3%

資料來源:香港教會更新運動(2011)
 
婚姻狀況
受訪者的婚姻狀況,未婚49%佔最多,已婚44%,喪偶和離婚分別佔4%及2%。已婚的受訪者中,62%沒有子女。
 
家庭收入
家庭收入方面,每月總收入$30,000或以上的佔46%,高於香港2011年普查時同等收入的家庭(35%)。(CSD 2012)在教育程度方面,大學或以上的佔63%,遠高過香港社會的數字(2011年只有18%)。(政府統計處2012)
 
信主年日
受訪者的信主年日,37%在20年或以上,29%在10-20年之間,合起來66%受訪者信主超過10年;另外,分別只有4%及10%在1年以內和2-4年之間。
 
信仰投入
75% 受訪者認為信仰十分重要,25%認為信仰重要,只有0.6%認為信仰不重要,沒有受訪者認為信仰全不重要。大部分受訪者(67%)認為自己對信仰的投入程 度很高(在李克特量表Likert scale 1-6級中選擇5-6,6代表非常投入)。表6.2列出受訪者參與各項聚會的情況,也可反映他們對信仰的投入。83%受訪者經常參加崇拜,69%經常參加 團契或小組,59%經常向上帝禱告,40%經常閱讀聖經,37%經常參加主日學,23%經常參加祈禱會。
 
 
6.2  受訪者參與各項聚會的頻密度(%)

  從不         經常
  1 2 3 4 5 6
參與祈禱會 13 18 14 19 11 23
因信仰緣故曾流淚 6 9 10 23 23 30
參與主日學/查經班 7 10 12 15 15 37
閱讀聖經 1 4 10 21 25 40
聚會以外向神禱告 1 2 5 12 22 59
參與團契或小組 2 3 4 7 15 69
參與崇拜 1 1 3 4 8 83

三、對墮胎和自殺的態度

與其他研究比較整體對墮胎和自殺的態度
這項研究與世界價值研究(2005年的數據)和歐洲價值研究(2008年的數據)作比較。與其他國家的基督徒比較,香港的受訪者與南韓的基督徒認為墮胎是不合理的十分接近(分別是86%及88%),較歐美多國基督徒的數字(18-73%)為高。
 
對自殺的態度,香港的受訪者與南韓的基督徒認為是不合理的也較接近(分別有91%及95%),較其他國家的基督徒高(65-90%)。
 
另外,這項研究的基督徒(88%)較2005世界價值研究中香港的非基督徒(74%)較不認同墮胎是合理的。但香港的非基督徒仍較歐美的基督徒認為墮胎是不合理的。
 
其他研究(Hayes 1995; Tamney, Johnson and Burton1992)也發現,基督徒較沒有信仰的受訪者不認同墮胎,反映基督教信仰的原則,上帝是生命的源頭,是賦予生命的,生命的主權屬於上帝,人無 權奪去。同樣道理,人也沒有自由和權利取去自己的生命。然而,即使是基督徒,他們對不同的處境,態度也可以迥然不同,這是下一節探討的範圍。
 
對不同處境的態度
這項研究共設定兩類墮胎處境:創傷性墮胎及選擇性墮胎。(Jelen and Wilcox 1997)前者包括四個處境:母親生命受威脅;因姦成孕;胎兒嚴重疾病;胎兒弱智。後者包括三個處境:13歲未婚懷孕;經濟困難;影響生涯計劃。
 
圖 6.1及表6.3顯示受訪者對不同墮胎處境的接受程度(在李克特量表1-6級,1代表十分不接受,6代表十分接受)。受訪者較接受創傷性墮胎的處 境,82%可接受當母親生命受威脅時墮胎,66%可接受因姦成孕,53%可接受當胎兒嚴重疾病,即使出生也只能存活一個月。這些處境較獲得受訪者的諒解, 可接受程度較高。
 
6.1 受訪者對不同墮胎處境的接受程度
明光社

6.3 受訪者對不同墮胎和自殺處境的接受程度

    較不接受(%) 較接受(%)
選擇性墮胎 影響生涯計劃 94 6
經濟困難 85 15
13歲未婚懷孕 61 39
創傷性墮胎 胎兒弱智 53 47
胎兒嚴重疾病 47 53
因姦成孕 34 66
母親生命受威脅 18 82
自殺 無依無靠 96 4
腦退化 93 7
連累孩子 91 9
傷殘無法自理 86 14
痛楚 83 17

受訪者較不接受因胎兒弱智而墮胎(53%)或選擇性墮胎(61-94%)。在選擇性墮胎的處境中,受訪者較接受13歲未婚懷孕的姊妹墮胎;受訪者對因影響生 涯計劃和經濟困難而墮胎的接受程度最低,分別只有6%和15%。受訪者對所有自殺處境的接受程度都很低(4-17%)。
 
基督徒雖然在原則上反對墮胎,但較接受創傷性墮胎,這情況在其他同類研究(Jelen and Wilcox 1997;McConkey 2001)中也出現。[116]一方面,這可能反映受訪者不是教條式的應用基督教反對墮胎的原則,在特殊的情況下,如孕婦不能控制的處境,也可接受墮胎(即創傷性墮胎)。另一方面,這會否容易陷入處境神學的困局,究竟在怎樣的處境中才可以墮胎呢?誰可以作出裁決呢?
 
四、社經特點和宗教參與對態度的影響?
社 經特點包括性別、婚姻狀況、年齡、家庭總收入、教育程度和親友曾墮胎或自殺。宗教參與及投入指受訪者與上帝的關係,對信仰的投入程度和參與宗教活動或經歷 的頻密度,並以項目總和的平均值定出宗教參與指數,按其百分位數(Percentile)分作三等級:較高參與、中度參與、較低參與。
 
本 研究按表6.3將12個處境分為三類,以計算受訪者對創傷性墮胎(TAAI, Therapeutic abortion acceptance index)、選擇性墮胎(EAAI, elective abortion acceptance index)和自殺(SAI, suicide acceptance index)的可接受程度的平均值,進一步使用t檢訂(t-test)或方差分析(ANOVA),分析不同社經特點及宗教參與組別的TAAI, EAAI及SAI平均值,顯示那些組別的受訪者較接受創傷性墮胎、選擇性墮胎和自殺(表6.4)。
 
6.4 創傷性墮胎(TAAI)、選擇性墮胎(EAAI)和自殺(SAI)可接受程度值較高的受訪者群組

  TAAI較高 EAAI較高 SAI較高
性別 女* 女** 男*
婚姻狀況 已婚* 未婚* -
年齡 年長** 年輕** -
家庭總收入 高收入* - 高收入**
教育程度 - 中學或以下** -
親友經驗 有* - -
信主年日 短* 短** -
宗教參與 較低** 較低** 較低**

置信水平:**=p<0.01  *=p<0.05
 
結果顯示,女性較男性接受不同處境的墮胎,這是可以理解的,女性可能較易體諒孕婦墮胎的決定。另一方面,男性較女性接受不同處境的自殺,與香港男性比女性較高的自殺率[117]是一致的。
 
已婚的較接受創傷性墮胎,未婚的較接受選擇性墮胎。這與年長的較接受創傷性墮胎和年輕的較接受選擇性墮胎可能是類似的情況。已婚的和年長的基督徒人生經歷較 多,可能會較易體諒在創傷性墮胎處境中孕婦面對的困難。同樣,親友有墮胎經驗的較接受創傷性墮胎,也可能是基於同一原因。未婚的和年輕的可能較易體諒孕婦 在面對選擇性墮胎處境中的決定。家庭總收入較高的較接受創傷性墮胎,可能是因為家庭總收入較高的,同時也是已婚的和年長的受訪者,所以較接受創傷性墮胎。 教育程度在中學或以下的較接受選擇性墮胎,可能是因為教育程度在中學或以下的,同時也是較年輕的受訪者,所以較接受選擇性墮胎。
 
信主年日較短的較接受墮胎。宗教參與較低也較接受墮胎和自殺。後兩者反映信主年日與宗教參與都影響墮胎和自殺的態度。基督教的信仰不認同墮胎和自殺,因此,信主年日愈長和參與愈高,受訪者會愈認同這原則。家庭總收入較高的較接受自殺,其原因可能需要進一步研究。
 
然而,這些比較都是相對的。必須指出,總體而言,不同社經特點和宗教參與的受訪者,他們的墮胎和自殺態度可接受程度值的差異,表示社經特點和宗教參與對態度 的影響並不是很大。例如,未婚的受訪者接受選擇性墮胎的平均值是2.203(在李克特量表1-6級中1是十分不接受,6是十分接受),較已婚的受訪者(平 均值是2.079)只高0.124而已。社經特點對受訪者的態度有影響,平均值差異只是在0.12-0.39之間。宗教參與對受訪者的態度有較大的影響, 但影響也不算大(不同參與程度的平均值差異只在0.39-0.60之間)。信主年日對受訪者的態度有影響,較社經特點及宗教參與的影響大,但影響也不算很 大(平均值差異只在0.40-0.78之間)。
 
五、價值觀如何影響態度?
這項研究透過因子分析(factor analysis)將設定的30項價值觀題目歸納為五個因子:一、個人權利及選擇;二、代價及計算;三、生命觀念;四、對上帝的觀念;五、罪觀。
 
擁護選擇權(Pro-choice)的人會較重視個人權利及選擇,認為孕婦應有自由決定胎兒的生死,墮胎是孕婦的個人選擇,墮胎的決定應受尊重,胎兒是沒有 人權的,自殺是免除痛苦的途徑之一,人有權按自己的意欲結束生命和有自由選擇自殺等等。擁護選擇權的人也會考慮和計算各種代價(如時間和經濟的代價),如 何影響婦女未來的福祉。對於有嚴重先天殘疾或缺陷胎兒,他們可能會認為這些胎兒就算出生,其人生也是一個悲劇,所以,更不應讓胎兒出來承受先天殘疾或缺陷 所帶來的痛苦。
 
擁護生命權(Pro-life)的人會較重視生命和上帝,也會對罪較為看重。他們會認為所有生命都是很有價值的。所以必 須珍惜和善用生命,而信徒應在生活的每一方面為主作見證。雖然為人父母可能要付出很多,但也是值得的。對於上帝,他們相信所有生命都屬於上帝的,只有上帝 有權取去生命。生命中痛苦的經歷是上帝所容許的,上帝在我們每個人的生命中都有祂的計劃。他們也會認為,因意外懷孕而墮胎和因痛苦或困難而自殺,在上帝眼 中是有罪的。上帝必懲罰罪人。
 
表6.5顯示受訪者在不同價值觀因子的平均值、標準差和受訪者數目(N值)。受訪者的擁護生命(Pro- life)價值觀(因子3-5)很高,平均值在4.93-5.53分之間(在李克特量表1-6級中1是十分不同意,6是十分同意);擁護選擇權(Pro- choice) 價值觀(因子1-2)較低,平均值只在2.07-3.32分之間。這反映受訪者認同生命的珍貴和相信只有上帝擁有生命的主權,不同意墮胎和自殺是個人權利 及選擇,也較不同意在計算代價後,墮胎和自殺是必然的決定,墮胎和自殺都不是上帝悅納作為解決問題和困難的方法。另外,標準差在1或以下(特別是生命觀念 和對上帝的觀念,標準差分別只有0.64和0.72),表示受訪者的意見很接近,這可能與前面提及受訪者的社經特點和宗教參與很相近的情況有關。
 
6.5 受訪者的價值觀

價值觀因子 平均值 標準差 N
1.個人權利及選擇 2.07 0.84 1141
2.代價及計算 3.32 0.98 1147
3.生命觀念 5.53 0.64 1154
4.對上帝的觀念 5.53 0.72 1129
5.罪觀 4.94 1.04 1154

值域:1-61代表十分不同意,6代表十分同意
 
表 6.6顯示價值觀因子與受訪者對創傷性墮胎、選擇性墮胎和自殺的態度的相關性。首先,擁護選擇權價值觀的因子(個人權利及選擇及代價及計算)與墮胎和自殺 態度的相關性,其Pearson’s r值是正數,表示愈認同擁護選擇權,愈接受墮胎和自殺。相反,擁護生命權價值觀的因子(上帝的屬性、生命觀念、罪觀) 與墮胎和自殺態度的相關性,其Pearson’s r值是負數,表示愈認同生命權,愈不接受墮胎和自殺。
     
6.6 價值觀與受訪者墮胎和自殺態度的相關性

Pearson’s r 創傷性
墮胎
選擇性
墮胎
自殺
1.個人權利及選擇 0.32** 0.42** 0.44**
2.代價及計算 0.32** 0.24** 0.27**
3.對上帝的觀念 -0.06* -0.16** -0.19**
4.生命觀念 -0.10** -0.18** -0.25**
5.罪觀 -0.07* -0.19** -0.25**

置信水平:**=p<0.01  *=p<0.05
 
第二,擁護選擇權價值觀的因子與墮胎和自殺態度的相關性,其Pearson’s r值是在0.24-0.44之間,比較擁護生命價值觀的因子與墮胎和自殺態度的相關性(其Pearson’s r在0.06-0.25之間)為高。換句話說,反面擁護選擇權的價值觀(個人權利和選擇、代價和計算),與受訪者對墮胎或自殺態度有較高相關性;正面擁護 生命權的價值觀(上帝的屬性、生命觀念、罪觀),與受訪者對墮胎或自殺的態度有較低相關性。即是受訪者雖然認同上帝、生命和罪的觀念,但並不是他們反對墮 胎和自殺的主因。這是否意味著受訪者雖然認識上帝喜悅甚麼和生命的主權,但這些都不是他們反對墮胎和自殺的重要原因?
 
另一方面,在墮胎 和自殺的問題上,受訪者反對人擁有自由選擇墮胎和自殺的權利,也不贊同考慮和計算各種代價作為墮胎和自殺的理由。這種價值觀與他們對墮胎和自殺的態度,相 關性較高。這是否反映一種負面和否定式,甚至是律法式或教條式的反對墮胎和自殺,而不是基於對生命的珍重和對上帝的認識?
 
六、對教會的意義
總 的來說,受訪者原則上對珍惜和保護生命的看法一致,墮胎或自殺均不合理,但在實際處境的接受情度則不一樣。受訪者較接受創傷性墮胎。究竟信仰原則在實際處 境中應如何運用呢?我們會否容易墮入處境倫理的陷阱?但若只按信仰原則不管處境,我們會否墮入律法主義的陷阱?教會須如何教導信徒,在實際面對處境時可以 按甚麼倫理準則作決定呢?
 
其次,受訪者重視上帝、生命及罪,但他們對墮胎和自殺的態度,主要不是與上帝、生命及罪的重視態度相關,而是 與反對個人權利及選擇和事事計算代價有較大相關性。換言之,是教條式不贊成墮胎和自殺,而不是因為對上帝的認識或重視生命的價值。這是因為受訪者的信仰價 值觀已內化抑或信仰已變成僵化的教條?教會須如何教導信徒將信仰價值觀生活化呢?
 
最後,受訪者基於不贊成個人自由權利反對墮胎和自殺, 這讓我們反思,教會群體如何抗衡自由主義?教會除了原則上反對墮胎和自殺,也須以實際行動關心和幫助考慮墮胎和企圖自殺的人,使信仰原則不是一種律法主義 的審判。受訪者對共同承擔胎兒出生後的養育責任,約一半人同意,另一半人不同意,沒有一致的看法,反映在這一實際行動上未有共識。教會須如何教導信徒以實 際行動支持信仰原則呢?
 


參考資料:
 
立法會秘書處2011「聯合國人權公約及控制非本地婦女使用產科服務的措施」文件IN22/10-11,http://www.legco.gov.hk/yr10-11/chinese/sec/library/1011in22-c.pdf,2012年3月2日登入。
 
香港教會更新運動.2011. 2009香港教會普查統計數據集.香港:香港教會更新運動。
 
政府統計處2012.2011人口普查:簡要報告.香港:政府統計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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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 Kong Judiciary. 2011. Coroners’ Report 2010.
http://www.judiciary.gov.hk/en/publications/coroner_report_may2011.pdf, accessed on 10 August 2012.
 
Jelen, T.G. and Wilcox, C. 1997 “Attitudes toward abortion in Poland and the United States,” Social Science Quarterly, 78, no.4 pp.907-921.
 
McConkey, Dale. 2001 “Whither Hunter’s Culture War? Shifts in Evangelical Morality, 1998-1998,” Sociology of Religion, Vol. 62, No. 2, pp. 149-174.
 
Simon, Rita J. 1998. Abortion: Statutes, policies, and public attitudes the world over, Westport, Conn: Praeger.
 
Tamney, Joseph B., Johnson, Stephen D., Burton, Ronald. 1992. "The Abortion Controversy: Conflicting Beliefs and Values in American Society." Journal For The Scientific Study Of Religion 31, no. 1: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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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ld Values Survey Association. 2012. www.worldvaluessurvey.com, accessed on 10 August 2012.
 


[113]在2010年,在港所生的活產嬰兒共88,495名,減去內地孕婦所生的40,648名嬰兒,即本地孕婦所生共47,847名嬰兒。
[114]歐洲價值研究自1981年至今,共完成四輪調查,最後一輪調查在2008-2009年進行。(European Value System Study Group 2012)
[115]世界價值研究源於歐洲價值研究,自1990年至今,共完成四輪調查,最後一輪調查在2005-2008年進行。(World Values Survey Association 2012)
[116]不過,即使是非基督徒也會有類似的情況,就是他們原則上反對墮胎,但在具體處境中也會接受特殊的情況,如創傷性墮胎。(Simon 1998)
[117]2010年,香港共有1,022人死於自殺,當中62%是男性,38%是女性。(Hong Kong Judiciary 2011)

80、90後基督徒的社關及價值觀調查報告2011──附錄甲

社會關懷及青少年價值觀調查問卷樣本

15/10/2011

明光社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
社會關懷及青少年價值觀調查問卷

明光社

80、90後基督徒的社關及價值觀調查報告2011:附錄乙

調查中統計數據列表

陳永浩博士、招雋寧先生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 ● 明光社項目主任 (青年事工)
15/10/2011

新高中通識教育科和公民抗命對教會牧養的衝擊

── 2011年「80傳說」研討會

梁恩榮博士、盧恩臨女士 | 香港教育學院 教育政策與領導學系 副教授 、 香港教育學院 管治與公民研究中心 研究助理 ● 新高中通識教育科和、公民抗命對教會牧養的衝擊
15/10/2011

摘要

本文主要探討開辦新高中通識教育科和公民的抗爭性政治對於教會牧養的衝擊。首先,本文會解釋幾個不同層次的公民概念;然後,筆者會嘗試探討暴力、公民抗命和對於抗爭性政治的看法;最後,提出由於上述的轉變對教會牧養帶來的問題和衝擊,並提出一些建議。  

引言

由於筆者並沒有受過任何正式的神學訓練,實在不敢班門弄斧,我們只希望在此分享一些不成熟的初步想法,盼與弟兄姊妹一起討論及反思,亦盼弟兄姊妹賜教及指正。

何謂公民?

學者Joel Westheimer和Joseph Kahne(2004)提出了三種不同的社會參與程度的公民——盡本分的公民(Personally Responsible Citizen)、參與式的公民(Participatory Citizen)及公義取向式公民(Justice-oriented Citizen)。James Bank(2008)亦對公民作了四種類似的分類——守法的公民(Legal Citizen)、最低參與的公民(Minimal Citizen)、積極參與的公民(Active Citizen)及轉化型的公民(Transformative Citizen)。香港以往的公民教育都只著重於培養基礎層次的公民,即是只會守法及履行最基本的公民責任,例如在選舉中投票,並止於做義工和關懷社會的公民;至於培養以公民抗命的抗爭手法來挑戰及爭取改變社會不公義的公義取向式公民及轉化型的公民,則一直欠奉。

基督也是公民抗命者

根據Johan Galtung(1990),暴力可分為三種。第一種是直接暴力(Direct Violence),第二種是制度暴力(Structural Violence),而第三種是文化暴力(Cultural Violence)。直接暴力是肉眼可見的,施暴者直接造成對方在身體或精神上的傷害,而制度及文化暴力則是不可見的。制度暴力潛藏在權力不公平的制度運作中,權力較弱小一方的利益通常會受到損害,因過程和傷害都不明顯,往往會被公眾忽略,例如立法會功能組別的不公平制度,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更甚的是制度暴力很多時會被主流論述所合理化、常規化,變成遺禍更深的文化暴力。由於香港不重視培養公義取向式公民及轉化型的公民,一般公民對制度和文化暴力大都缺乏醒覺,甚至視若無睹。不幸的是,負有「先知」角色的教會,很多時也同樣地忽略了制度和文化暴力,不單對這些不可見的暴力噤若寒蟬,失去「先知」的恩賜,更甚者教會本身也可能成為制度暴力的一部份。
 
一些公義取向式公民及轉化型的公民會嘗試從正規的途徑如司法覆核、和平遊行示威等來挑戰這些制度及文化暴力。但若果這些合理的訴求、挑戰,經年累月都得不到回應,他們可能會不惜違法、坐牢,也會轉而以公民抗命的方式去挑戰社會的不公義,他們可能會用一些非暴力的方法,例如刻意違反惡法,去迫使政府處理問題。甚至,他們可能會用暴力的方法,例如肢體衝擊,以挑戰這些制度。
 
從基督信仰的角度,我們理解上述的抗爭為「以公義——一個充滿在聖經的價值和原則,來挑戰建制的不公義」。在聖經不少的經文都可見上帝對於信徒追求公義的教導,例如「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迦書六8);「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阿摩司書五24)等等。我們的主基督在世時雖然常常宣講愛及和平,但當有一些更重要的原則受到損害時,祂亦會用公民抗命的手法來爭取。例如舊約律法中規定安息日不可工作,但是基督卻不遵守律法,甚至多次在安息日治病,可見基督是一位公民抗命者。基督不單是公民抗命者,聖經中也有一些例子可以見到基督使用暴力來達至更高的原則,其中一個例子是潔淨聖殿。基督基於上帝的殿是來用敬拜上帝的這個最高原則,用暴力驅趕在聖殿裡做買賣的商人,可見我們的主在一些特定的情況下,也用暴力來挑戰建制和權威。我們認為,一些用抗爭性手法追求公義的信徒可能只是「跟隨祂的腳蹤行」。

 

開辦新高中通識教育科帶來的轉變

質的轉變

從前,在學校內,學生鮮有機會接觸政治,即使有公民教育科,學生都未必有機會學習政治相關知識。原因有二:第一,公民教育科不是必修科,只有少部份學校有開辦。第二,即使學校有開辦公民教育科,普遍都是一門非政治化(Apolitical)的學科,很多時只會流於討論人際和道德層面,即使有談及政治,亦只停留於傳統的(Conventional)層面,例如鼓勵學生盡公民責任、守法、在選舉中投票等等。新高中通識教育科的開辦,對政治教育來說是一個分水嶺。現在通識教育科是一門必修科,課程內容包括一些有關人權、法治、民主、政治參與等的政治議題。不少教科書更以戴耀廷所提出的四個層次來解釋法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以法限權」、「以法達義」,顯而易見,法治的最高層次是透過法律來追求社會公義。因此,通識教育科的薰陶若然成功,將可能有更多公義取向式公民及轉化型的公民出現。
 
此外,通識教育科採取的教學法亦有助於培養積極追求公義的公民。通識教育科著重訓練學生用多角度思考問題,很多教師都採用議題教學法(Issue-based Approach),通過鼓勵學生透過討論一些引起社會廣泛討論的時事議題,去訓練學生的批評思考能力。教師所選擇的議題當中不乏具爭議性的政治議題,例如「五區公投」、補選機制、艾未未、劉曉波事件等。再者,由於通識教育科重視參與式學習,教師會鼓勵學生踏出學校,親身體驗和參與社會運動,例如參加六四燭光紀念晚會、七一遊行等;或者邀請一些以前不會在學校出現的人物,例如立法會議員和一些倡議性的非政府組織,到學校分享、演講,與學生對話。透過通識教育科的薰陶,愈來愈多青少年逐漸被培育成公義取向式公民及轉化型的公民,例如在反高鐵事件中組織及參與「苦行」、保衛菜園村;在反遞補機制事件中包圍立法會;近年的六四燭光紀念晚會和七一遊行也愈來愈多學生參與。
 
除了關心社會議題,很多青少年開始反思身邊發生的事情是否公義,他們反思學校的制度是否存在不公平的機制;同樣地,身為信徒的學生也會思考教會中有否不公義的事情。再者,通識教育科的教學法不再是由上而下的單方向灌輸(Indoctrination)一套既有理論,而是學生經過與老師及其他同學一起討論、反思、甚至親身經歷事件後,建構出自己心目中的觀點和理念。老師的角色不再是權威者(Authority),而是促導者(Facilitator)。此等教學模式的轉變,在通識教育科中已成必然之勢,那麼,教會牧養的角色又是否準備好改變呢?

量的轉變

以往用抗爭手法挑戰不公義制度的弟兄姊妹只屬於少數,而且通常只出現於讀大學後接受批判性思考訓練的弟兄姊妹們身上。以往很多教會覺得基督徒不應談論或關心政治,主動將弟兄姊妹「非政治化」(Apoliticalize),認為弟兄姊妹只需要讀經研經、靈修、到教會參加崇拜、愛神、愛家庭、愛弟兄姊妹,便足以得到上帝的賞賜。但是,這些教會忽略了基督亦教導我們行公義。對於一些會挑戰社會不公義的弟兄姊妹,這些教會將他們歸類為「挑釁生事者」,認為他們受到社會上一些「政治神棍」的不良影響和利用,會安排年長及「思想成熟」的弟兄姊妹去輔導這群「誤入歧途」的弟兄姊妹,引領他們回歸「正途」;若仍「教而不善」,即會將他們「邊緣化」,任他們自然離開教會。但是,現今青少年在高中時期已接受此等批評性思考的訓練,而且通識教育科是一門必修課,莘莘學子都必須受其薰陶,假設當中有有一定比例的學生轉變成公義取向式公民及轉化型的公民,為數已經不少,教會不能再視若無睹,必須積極處理。

 

教會應如何應對?

剛才所提及的轉變,對教會牧養的影響有三個:1. 教會如何向有這些特質的青少年人見證基督?2. 教會如何牧養有這些特質的信徒?3. 若有一些信徒用相似的方法來挑戰存在於教會的不公義之處,教會應如何面對?對這些問題,我們並沒有特定的答案。

但我們希望教會不再視用抗爭手法追求公義的信徒為挑釁生事者,更不應將他們邊緣化。教會應放下自己是擁有絕對真理的一方的心態,願意主動去了解這些兄姊妹的想法,多與他們平等對話,並作出思想範疇轉移(Paradigm Shift),加強重視教會的先知身分,將教會的角色由權威者轉變為促導者;牧養的觀點不再是由上而下的灌輸,而是對等的價值對話。

結語

教會可藉著與信徒從各個層面(例如:個人、社會、國家、世界)探討不同的爭議性議題,與弟兄姊妹對話,讓他們接觸、思考基督教信仰的價值,在多元觀點的對話下一同尋覓、建構基督信仰的看法,並在一起建構基督信仰對議題的看法的過程中,相信聖靈的感動、保守和帶領。
 
但願主的國降臨,願主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在天上。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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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Galtung, J. (1990). Cultural Violence. Journal of Peace Research, 27 (3), 291-305.
3.  Westheimer, J., & Kahne, J. (2004). What Kind of Citizen? The Politics of Education for Democracy. American Educational Research Journal, 41(2), 237-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