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幫助兒童走出性創傷的陰霾

特稿
沈雅詩   |   明光社項目主任
31/05/2012

想孩子茁壯成長,除了提供三餐溫飽、優秀的教育外,好好保護他們的身體免受性侵犯,也同樣重要。正如美國加州執照臨床心理學家黃偉康博士所指,兒童及青少年時期的經歷,對人的一生有深遠的影響,而性侵犯及性創傷對兒童的自我形象及價值觀更帶來嚴重的傷害,不能小覷。

明光社與香港性文化學會早前舉辦「兒童性創傷及性侵犯的輔導」工作坊,並邀請加州大學三藩市分校醫學院精神科助理教授黃偉康博士專程來港主講,吸引了逾120名來自教育界及社福界人士報名參加,反應十分踴躍。

讓孩子認識身體界線 

擁有豐富臨床經驗的黃博士指出,當兒童成長至12-13歲,便進入所謂「性萌芽」、「性甦醒」的階段,若在這個時候,在性方面受到創傷的話,其所帶來的影響,將是一生之久,為此,教導孩童如何逃避性侵犯是很重要的。

事實上,小朋友在8歲以前,思想還是十分單純,他們相信「叔叔給我糖果,我讓叔叔撫摸」是「公平」的交易,因而很容易被立心不良的人有機可乘。黃博士便提醒,家長平日除了要小心看管子女外,也要教導他們認識身體的界線,讓小朋友曉得身體的某些部位是屬於個人隱私,不能讓人隨意碰觸,並要讓孩子知道,萬一遭遇性侵犯,要懂得三個正確的應對方法,
第一是“STOP”,高呼「我不要」;
第二是“RUN”,即時「逃走」;
第三是“TELL”,「告訴」師長。

此外,從小培養兒童對其性別的正確認同,也有助減少他們長大後成為施暴者或遭受性侵犯的機會。

正確性別認同尤重要

黃博士表示,父親是女兒生命中第一位男性,能為女兒樹立心目中男性的標準,因此,父親對女兒一生的影響極其巨大,他在不自覺中影響了女孩的擇偶標準、性格和氣質。如果爸爸懂得欣賞女兒的女性氣質(這是指到性格、內涵),這樣她便會在心理上得到滿足,減少長大後喜歡透過身材去尋求其他男人的肯定,從而減少她們遭遇性侵犯的機會。
 
另一方面,男孩子的性格和氣質,卻需要母親來肯定。黃博士稱,男孩子渴望得到別人的尊重,也希望別人欣賞他的能力,因此他鼓勵為人母者,多對兒子說︰「你是媽咪的好幫手,你真叻仔!」、「你將來會成為好男人」之類的說話,幫助男孩子從小建立尊重女性,並要作和平使者的觀念,這樣可減少他們長大後成為施暴者。

細察有否不尋常表現

然而話說回來,萬一真的發生不幸事件,如何能及早觀察到孩童曾受到性侵犯,並作出適切的援手,家長、老師、社工也是不能不知的。

黃博士指出,若孩子不幸遭受性侵犯,他們身心也可能出現一些信號反應。歸納來說,在心理方面,學童或表現得憤怒、煩惱不安、情緒低落、緊張焦慮、自卑,由於他們對被性侵犯的情景揮之不去,因此對相類似的情景甚至與施暴者有相同特徵的人,都會作出過敏反應。

在生理方面,他們或會出現痛症、尿床、失眠、發惡夢等情況。在心理和生理互相影響下,有可能再衍生其他行為問題,包括學習的專注力下降、人際關係欠佳,有些或有厭食症、濫藥、吸毒、偷竊,甚至自毀的傾向。

黃博士又謂,有些受過性侵犯的兒童,可能不期然對性產生好奇,他/她對性的關注,會超於他/她所屬的發展階段,他提醒家長、老師,若發現子女或學生出現這些不尋常的情況,便需要格外留心。

幫助受害人重投生活

適切的輔導,有助性創傷的兒童走出陰霾。黃博士說,輔導員首要是營造一個讓當事人感到安全的環境,讓他/她可以透過言語、繪畫、舞蹈、音樂、日記等不同形式,表達自己的感受。此外,輔導員也要有同理心,在輔導過程中,不宜加入主觀的批判,最重要是幫助受害學童減低自責感,明白自己是受害者,鼓勵他們接受別人的幫助。

「我們可以安慰當事人,告訴他/她,縱然身體受到創傷,童貞被奪去,但內心的榮美依然不變,它仍然存在。」

至於輔導的最終目的,則以加強受害人的自愛感、減少社交疏離、維持正常生活為目標。「當事人的傷痛,我們未必真的能明白,因為只有他/她自己才知道。作為輔導員,我們也不是要求當事人忘記,著實記憶是很難磨滅的,我們只希望這些痛苦感覺不會牽引著當事人,讓他可以做好生活上的角色。」黃博士說。
 

相關文章

令人心痛的人為悲劇

熊嘉敏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17/10/2024

在2019年,一名21歲輕度智障的女子疑遭暴力對待而喪生。她的父母因信任自稱是道士的張姓男子,讓他為女兒進行驅鬼法事,但期間有人對女事主施加了極端的暴力,甚至以假陽具來侵犯她,最終導致她死亡;張姓男子被控謀殺罪及非禮罪。事主的母親亦遭控告,她未有阻止事件的發生,甚至涉嫌與男被告一同購買假陽具。事主的父親發現女兒失去意識後報警,警方到達後發現她的頭部受傷並已沒有呼吸。陪審團早前一致裁定男被告的控罪全部成立,而女被告被控協助和教唆非禮另一人的罪名,亦被一致裁定成立;案件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

這原本是一宗可避免的慘劇,如今一條寶貴的生命已被殘害。當人們面對困難或不如意時,有時會求助於民間信仰,但無論採用何種方法,都應考慮有關的方法是否合情、合理和合法。男被告聲稱要為女事主驅邪靈,即使他真的出於幫助他人的想法才做出有關行為,亦不能成為犯案的藉口,因為他所使用的手段完全不合常理,並違背社會道德倫理。事主的死反映出其父母的愚昧,盲目相信了被告,更無法保護自己的孩子,是失職的父母。他們或許因對女兒患病而感焦慮,所以願意嘗試任何醫治的方法,但他們忽視了基本的常識和做法是否合法,最終在男被告的錯誤引導下,讓女兒遭受致命的傷害。這一事件提醒我們在做決定時,應優先考慮保護身體和珍惜生命,避免因愚昧而造成不可逆轉的後果。

對於身邊有需要幫助的人,我們應多給予關心和支持。只有在彼此關懷、拒絕傷害他人的社會氛圍之中,才能減少類似悲劇的發生,讓每個生命都能得到應有的尊重和保護。惟有理智與關懷並存,才能真正守護生命的價值。


參考資料:

朱棨新。〈道士涉謀殺及非禮智障女案 陪審團一致裁定兩被告全部罪名成立〉。《香港01》。2024年10月15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1066462/道士涉謀殺及非禮智障女案-陪審團一致裁定兩被告全部罪名成立
 

德國《性別自決法》勢必衝擊家庭及社會

何慕怡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16/09/2024

德國,很多人眼中的神學之地,因著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造就今天德國神學的發展,然而今天的德國教會已大不如前,影響力也極少。暑假時,去了一趟德國,跟數個德國、中國家庭見面,感到驚訝的是,他們大多不大嚮往現在德國的生活,原因有很多:難民潮、稅重、學童成績下降……而最多人擔心的是德國聯邦議院(下議院)在今年4月以374票贊成、251票反對、11票棄權通過的《性別自決法》,此法例將於兩個月後(11月)正式實行,隨著《性別自決法》實行的日子愈來愈近,難怪當地的家庭會感到不安。

目前德國,一直沿用1980年的《變性法》,跨性別者須經兩名精神科醫生評估及得到法院許可才可更改性別。然而,《性別自決法》實施後,任何人都不需要符合上述所提的要求,只要申請者自我感知認為自己是另一性別,每年都可以有一次機會,就可以用簡單的程序更改性別。成年人只需在轉換性別前三個月通知有關部門;年滿14歲的未成年人,須獲得法定代理人同意(通常指父母),然而即使不獲父母同意,德國的家事法庭在不損害孩子福祉的前提下,也可批准轉換性別的申請;未滿14歲的未成年人,則只能透過法定代理人申請。

法例通過後,分別有德國人表達支持及反對的聲音。支持的聲音高呼:「跨性別人士終於獲得尊重與尊嚴。」然而,反對者則認為這是一項沒有經過深思熟慮的法例,並將對傳統社會造成持續性的衝擊和破壞,原因如下:

首先,破壞家庭和諧。14至18歲的人可在法定代理人(通常指父母)同意下申請變性;未滿14歲的人,則只能透過法定代理人申請;5歲以下兒童可否提出申請完全由法定代理人決定。然而若不獲父母同意,德國的家事法庭在不損害孩子福祉的前提下,如認為孩子的健康受到威脅,父母的監護權便會被撤銷,而由家事法庭去決定。此外,新法例亦禁止任何人揭露跨性別人士的生理性別和舊有性別的名字,該禁令也適用於家庭成員,家人再也不可對外或與跨性別的子女談及此事。

由於新法例不單容許德國人輕易更改性別,也可以更改名字,儘管非跨性別人士,如為了犯案後脫罪,也可利用此法例而每年改名換「性」。此外,由於「改名轉性」不需要再向警察登記,警察對變性、改名的犯罪者有機會無跡可尋。雖然警察搜集證據時是不會受到新法限制,仍可以調查涉案者曾否更改性,但新法例不容許家人、朋友提起跨性別者原有的「性」及「名」,這會對調查構成一定阻礙,也極有可能被犯罪者濫用,將來德國的犯罪率必定提高。

除此以外,新法例對女性也造成安全感的危機。德國男性可隨意進入女性廁所、女性浴室等場所,只要他自稱是心理女性便可。若有人揭露跨性別人士的原有性別,令他感到難堪,他有權對揭露者作出控訴,揭露者更有可能要面對10,000歐元的最高罰款。故此,女性若在女廁等公共設施感到不安,要揭穿跨性別者其實是一位男士,將面臨法律的控訴。在維也納,一間只為女性開放的桑拿房曾出現跨性別女性的醜聞,當女性走進桑拿房,沒有想過會見到一位男士在裡面出現,並共處一室,她們都感到震驚。那位男士稱:「當救生員向我指出今天是女性桑拿日時,我只是向他展示了我的DGTI卡(跨性別者的身份替代卡),上面寫著我是女性。他仔細看了身份證,便把票賣給我,然後讓我進去。」他又明言,若他們不讓進去,他便會向該店提出起訴。

新法例容許每年更改一次性別,想像一下,一名男士在這一年希望進入女廁,他便申請成為女士。下一年,他可以因為其他原因,而恢復男士的身份。這樣的轉換,任何人都可以申請,只要你說心理上是那種人,便是那種人。這樣,政府將浪費更多社會資源來處理這些申請,一旦條例被人利用,每位德國人都有權及機會去申請「改名轉性」,那麼會令學校、政府部門、社會等造成很大的混亂。事實上,有國家在通過類似的性別法例後,便多了很多士兵宣稱自己是「女性」,以便獲得只有女士兵才有權享受的經濟福利。

現在,世界上已有約15個國家製定了類似《性別自決法》的法例,包括阿根廷、智利、馬爾他、丹麥、盧森堡、比利時、愛爾蘭、葡萄牙、冰島、新西蘭、挪威、烏拉圭、瑞士、西班牙和芬蘭。數目一直在上升之中,混亂的局面將一發不可收拾,若我們也生活在以上的法例下,相信我們都會憂慮,不會平安。


參考資料

“Trans Frau in Wiener Damensauna  – war es ein Satire-Projekt?.” 20 minutes. Last modified May 27, 2023. https://www.20min.ch/story/trans-frau-mit-penis-und-bart-sorgt-in-wiener-damensauna-fuer-aufregung-151615899430.

Chantal Louis. “Ampel beschließt Trans-Gesetz.” EMMA. Last modified April 12, 2024. https://www.emma.de/artikel/trans-gesetz-ein-historischer-skandal-340967.

“Bundesrat billigt Selbstbestimmungsgesetz Selbst über das eigene Geschlecht bestimmen.” Die Bundesregierung. Last modified May 17, 2024. https://www.bundesregierung.de/breg-de/themen/tipps-fuer-verbraucher/selbstbestimmungsgesetz-2215426.

修訂更改性別政策的後遺症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30/07/2024

2013年本港的終審法院裁定,已接受完整性別重置手術的變性人可按身份證上已更改的性別標記,與另一性別的人士結婚。法院亦建議政府參考英國的《2004年性別承認法令》,研究香港該如何解決變性人在所有法律範疇所面對的困難。

政府隨後在2014年成立「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研究是否需要就香港的性別承認議題進行立法和訂立相關的行政措施。工作小組在2017年進行公眾諮詢,但之後卻一直沒有下文,連諮詢報告都未有發表。

香港雖然沒有性別承認制度,但過去一直有行政措施容許市民更改身份證上的性別標記,並以完整性別重置手術作為更改性別的必要條件。性別焦躁症患者可向醫院管理局的性別認同診所求助,接受精神及心理評估,以決定是否展開相關治療,當中包括荷爾蒙治療,透過服用異性荷爾蒙讓身體出現求診者所選擇的性別特徵,有關人士亦需進行最少12個月的實際生活體驗,以另一性別過日常生活。在完成相關評估及實際生活體驗後,才決定是否進行不可逆轉的性別重置手術——女性轉為男性的人士必須切除子宮及卵巢,及建造陰莖或某種形式的陰莖,男性轉為女性的人士必須切除陰莖及睪丸,及建造陰道。當完成完整的性別重置手術後,醫生會為有關人士發出證明書,以便向入境事務處申請更改身份證性別標記。[1]

但社會上也有反對聲音,認為以完整性別重置手術作為更改性別的必要條件,是強迫性別焦躁症患者接受殘酷及不人道的對待,故有人以司法覆核方式挑戰政府一貫做法。有關的申訴人均為女跨男人士,已切除乳房和接受荷爾蒙治療,外觀上有男性的身體特徵,但沒有進行下體的手術,仍保留著子宮,入境處一度拒絕將其身份證上性別標記改為男性,申訴人認為相關政策侵犯人權。最後,終審法院在2023年裁定申訴人勝訴,認為涉案政策違反《香港人權法案》,撤銷入境處不准許申訴人將身份證上性別標記改為男性的決定。[2]

因著終審法院的判斷,完整的性別重置手術已不再是更改性別的必要條件,但申請者要符合甚麼條件才能夠更改身份證上的性別記項,則需政府進一步處理,最終入境處在2024年4月公佈新修訂的更改身份證性別記項政策。[3]

在新修訂的政策下,申請人仍需完成指定手術改變其性別特徵,女性轉為男性的人士需切除乳房,男性轉為女性的人士則需切除陰莖和睪丸,兩者都不需要重建另一性別的性徵。申請人亦須使入境處處長信納其本人患有或曾經患有性別不安,緊接申請日期前至少兩年內已持續接受異性荷爾蒙治療,並至少兩年持續以另一性別生活,餘生亦會繼續以另一性別生活。

此外,申請人亦須繼續接受持續的異性荷爾蒙治療,並會按處長就其荷爾蒙水平作抽查的要求提交相關血液測試報告。這是入境處有別於過去新加入的條件,相信是要確保申請人在更改性別記項後,會持續以另一性別的身份及外觀生活。

新政策下的手術要求存在性別差別,女轉為男的申請人可以保留生殖器官,不需進行任何下體生殖器官的手術,這是因應終審法院判決而作出的改變,入境處只能跟隨判決修訂政策,但這意味著香港社會未來或會出現有子宮的「男人」,而「男人」懷孕也是可能會發生的事。而男轉為女的申請人則需切除生殖器官,所以香港不會如外國般出現有陰莖的「女人」,這或許會讓女性不用擔心在使用洗手間、更衣室、宿舍等性別專屬空間時,會見到有陰莖的「女人」。然而這樣的安排,也許會令希望更改性別的男士不滿,因為他們需接受相對大型的手術,也會失去性能力和不育,相信日後法庭也要繼續面對跨性別運動人士司法覆核的挑戰。

政府在相關新聞稿中強調,身份證上所標示的性別並不代表該人在法律上的性別。那麼在更改身份證上的性別標記以後,當事人的性別身份該如何定奪?他們可按身份證上的性別標記進入性別專屬空間,也可按身份證上的性別標記與另一性別的人結婚。但事情就是如此簡單嗎?

再進一步思考政策的修改對社會帶來的影響,監獄的安排是以甚麼的標準來處理?是依據身份證的性別標記,還是法律上的性別?如依據身份證的性別標記,將一個有子宮的「男人」囚禁在男子監獄妥當嗎?此外,還有更多不同範疇的問題值得討論,例如其他人使用了有別於當事人預期的性別稱謂,會否構成歧視行為?如果當事人是原居民,更改性別標記會否影響其丁權呢?當事人購買年金和保險時又應以哪一個性別提出申請呢?如何處理在更改性別前已購買的保險?如果香港真的出現「男人」懷孕時,在嬰兒的出生紙上,應記錄生產嬰兒的人是嬰兒的爸爸還是媽媽呢……


[1] 張勇傑:〈有關性別承認制度的醫療考慮〉,《走出跨性別的迷宮》,燭光專題6(2023年5月):25–33,網站:https://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有關性別承認制度的醫療考慮-0(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7月22日)。

[2] 余心美:〈跨性別身份證案敗訴逾年 入境處:未完成重置手術可改身份證性別〉,《香港01》,2024年4月3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1006714/跨性別身份證案敗訴逾年-入境處-未完成重置手術可改身份證性別(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7月22日)

[3] 〈更改身份證性別記項政策修訂〉,政府新聞網,2024年4月3日,網站:https://www.news.gov.hk/chi/2024/04/20240403/20240403_114508_470.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7月22日)。

日本男子「約會」女童後被捕

27/06/2024

日本早前發生了一宗案件,一名50歲日本男子懷疑透過社交媒體認識了一名未滿13歲的女童,並於去年12月在賓館與她見面,據稱他以30,000日元的條件觸摸了女童下腹部。涉案男子承認有與女童在賓館見面,聲稱以為女童已有16歲,並否認有任何猥褻行為。日本警方以猥褻罪、違反兒童買春法和色情法等罪名逮捕了該名男子,並會作出深入調查。

暑假將至,學生可能會有很多空餘時間上網,或會接觸到意圖不軌的人,以金錢或禮物來引誘他們傳送裸露照片,甚至相約他們見面,並藉機觸摸他們的身體。作為成年人,我們應以更高的道德標準來保護和尊重兒童,不能利用他們的單純和無知,作出任何形式的性剝削和猥褻行為。另一方面,我們要教導兒童明白身體是自己最寶貴的資產,任何形式的交易都會傷害身心健康,造成難以彌補的創傷。成熟的人要教導兒童,通過自己的努力賺取金錢,而不是用身體去交換,這才是他們應該追求的目標。

雖然金錢可以買到很多物質享受,但那種快樂是短暫的。相反。人的生命、身心健康、人與人之間的信任、理解和愛才是最寶貴的,不應以金錢犧牲這些的寶貴的事物。因此,即使面對金錢誘惑,也要堅決拒絕一切可能會傷害自己的不當要求。身體和人格比任何金錢都更加珍貴,這是作為人的根本底線。

參考資料:

〈大阪12歲女童沉淪「爸爸活」,50歲大叔花6千買春被捕〉。Japhub日本集合、yahoo!新聞。2024年6月23日。網站:https://hk.news.yahoo.com/%E5%A4%A7%E9%98%AA12%E6%AD%B2%E5%A5%B3%E7%AB%A5%E6%B2%89%E6%B7%AA-%E7%88%B8%E7%88%B8%E6%B4%BB-50%E6%AD%B2%E5%A4%A7%E5%8F%94%E8%8A%B16%E5%8D%83%E8%B2%B7%E6%98%A5%E8%A2%AB%E6%8D%95-123248459.html

 

 

從籃球教練私密照看相關法例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30/05/2024

早前網上瘋傳中學籃球教練與女學生的私密照片,警方表示在發現有關帖文後已即時安排刪除帖文,並將案件暫列作「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處理,但仍有市民不理會警方的警告,在網上討論區和即時通訊工具的群組分享那些相片。 

這次事件令網民重提2008年「藝人私密照事件」的朋友論,當時網絡瘋傳幾位藝人的祼照,有警方代表在記者會解釋法例時表示,向朋友分享色情相片並沒有觸犯法例,引來一眾網民都以「朋友」相稱。事隔10多年,時至今日仍有人認為與「朋友」分享籃球教練與女學生的私密照片也不會違犯法例,但其實「藝人私密照事件」和「籃球教練事件」所牽涉的法例是有所不同的。

「藝人私密照事件」涉及的法例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中的「禁止發佈淫褻物品」罪,條例列明發佈淫褻物品屬犯罪行為,而相關的藝人裸照屬於淫褻物品,因此一旦發佈便會觸犯法例,發佈淫褻物品的最高刑罰是監禁三年及罰款100萬元。警方在記者會提及的「朋友論」是解釋發佈的定義,發佈是指向公眾人士分享照片,而不是朋友間私下的分享。警方當時也有補充說明,指絕大部份的網民都不會被理解為朋友,因此在網上分享藝人裸照有機會觸犯「禁止發佈淫褻物品」的條例,只是一眾網民斷章取義地理解警方的說法。

這次「籃球教練事件」涉及的法例是「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罪。私密影像是指顯示露出或僅有內衣遮蔽的個人私密部位,即能看到個人的生殖器官、臀部、肛門範圍或胸部的影像,或進行私密作為如性行為的影像。簡單來說,即是不理會當事人是否同意,而發佈其內衣照、裸照、進行性行為時的影像就是違法,最高刑罰是監禁五年。所以在網上分享籃球教練與女學生的私密照片,無論是令照片外洩的人,還是抱著「食花生」心態與人分享照片的網民,都一律觸犯了「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罪。而此條例中「發佈」的定義,是否與「禁止發佈淫褻物品」條例中的「發佈」一樣,不包括朋友間私下的分享呢?這點現時難以確定,但如果按立法原意,筆者估計與朋友分享也有好大機會觸犯「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罪。

「禁止發佈淫褻物品」和「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罪的分別在於當事人是否同意和影像性質的不同。「禁止發佈淫褻物品」罪不會考慮當事人是否同意,只要是「淫褻物品」就一律禁止發佈,即當事人自願發佈自己的「淫褻物品」也會觸犯法例,而物品是否屬於淫褻一般皆由淫褻物品審裁處來評定,按過去的評定標準,展露男女性器官交合的影像都會被評定為「淫褻物品」,一旦發佈便會觸犯法例。

「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罪則會考慮當事人是否同意發佈,而私密影像不一定是裸露,也包括僅有內衣遮蔽個人私密部位的影像,所以私密影像有可能屬於《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中第一類「既非淫褻亦非不雅」的物品。雖然第一類物品可以供人自由發佈,但只要它屬於私密影像,就必須得到當事人同意才可發佈,如果有人在不理會當事人意願的情況下發佈私密影像,就是違法行為。

而2008年「藝人私密照事件」中遭發佈的相片其實也屬於私密影像,但因政府在2021年才實施「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罪,因此當時只可用「禁止發佈淫褻物品」罪來處理。但如果現在有人發佈當年藝人的私密相片,則會觸犯「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罪。

這次的「籃球教練事件」也引來網絡上熱烈討論應否拍攝「私密影像」,網上有人提出「不影就不會流出」,認為影裸照與相片流出是有因果關係,但這類言論亦隨即被其他網民反駁,指有關言論是在怪責受害者(blame the victim)。其實事件已經發生,當事人是受害者,事後才「提醒」當事人不應拍攝「私密影像」,只會令相關人士感到更大的壓力,對事件也毫無幫助。

不過類似事件的出現,其實也能讓公眾意識到拍攝「私密影像」的危機。「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的人是罔顧他人感受和侵犯他人私隱的行為,絕對應該面對法律的制裁,但與此同時,我們也要學習保護自己,了解拍攝私密影像可能引發的後果,避免將自己放在危險之中。

當私密影像一出現,就已存在外洩的風險。不讓自己的私密影像出現,是防止私密影像外洩最好的方法。

資料庫

背負污名令私密照受害人不願求助

未經同意下拍攝或分享別人的私密影像,會對當事人構成莫大傷害,《精神疾病診斷及統計手冊》第五版的修訂版,已將有關傷害歸納為性侵創傷,有臨床心理學家就指出,性侵犯不只限於身體上的性侵害,還包括情感傷害,所指的是當事人的深層私隱被侵犯,感到羞恥,面對社會的輿論壓力,被污名化等。[1] 另外,在外國亦有研究指出,即使明知當事人不願意公開自己的私密影像,但第三方收看者普遍不會因此為受害人辯護,相反,即使對收看影片感到掙扎,他們都會裝作沒有問題,並隱藏內心的爭戰,而收看者這類表現,會助長公開他人私密影像的行為。而對於受害人來說,裸照或半裸照外流會令他們背負污名,承受外間批評,亦會令他們不願去求助,甚至怪責自己。[2]


[1] 陳真紀:〈私密影像流出 傷害等同性侵〉,《明報》,2024年3月11日,網站:https://ol.mingpao.com/ldy/beautystyle/fitness/20240311/1710091720871/私密影像流出-傷害等同性侵(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5月6日)。

[2] Asia A. Eaton and Clare McGlynn, “The Psychology of Nonconsensual Porn: Understanding and Addressing a Growing Form of Sexual Violence,” Policy Insights from the Behavioral and Brain Sciences 7, no. 2 (2020), 193, https://doi.org/10.1177/2372732220941534.

性教育愈早愈好

熊嘉敏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02/05/2024

36歲的藥房銷售員多次強姦八歲的女兒,並且逼她替他口交。他否認兩項強姦罪、對16歲以下兒童猥褻行為罪及非禮罪,事主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對於出庭作供感到焦慮,深恐遭受父親的報復。心理創傷報告建議她接受持續的精神科治療及心理輔導。被告不認罪使女兒需要作供指證,這讓她感到焦慮,無法上學並且曾有自殺的念頭。審訊裁定被告六項罪名成立,判囚15年。此種違背道德倫理的案件令社會各界都感到極度厭惡和憤怒,被告自私和愚蠢的行為禍害深遠,也對自己的女兒和配偶、親友造成了深深的傷害。

這類家庭成員的性侵案通常都比較隱密,難以被發現,當中亦涉及各種的價值觀,令人感到混亂和不知所措。學校裡的性教育課其實真的很重要,因為當中會教導學生保護和尊重身體的知識,例如「真正愛你的人,必然會愛護和尊重你的身體,不亂摸、不亂看」、「分辨好接觸和壞接觸」,也會教導學生理解安全和健康的人際關係,包括可信任及求助的大人。* 這範疇的知識極之重要,家長和學校愈早教導愈好,一旦學童不幸遇上壞接觸,至少他知道錯不在自己,能夠放膽向人求助,外界愈早介入,愈能減低當中的傷害。

 

參考資料:

〈36歲父姦親女囚15年 8年前事主8歲起被性侵 官斥喪盡天良〉。明報新聞網。2024年4月23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pns/%E6%B8%AF%E8%81%9E/article/20240423/s00002/1713805394009

*明光社網頁亦有相關的性教育短片及文章可供參考
https://www.truth-light.org.hk/concern/area/%E6%83%85%E6%80%A7%E6%95%99%E8%82%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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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囚犯被迫與生理男性同囚 美懲教部門以宣傳避孕應對

22/08/2023

美國加州在2021年實施了SB132法案,根據新法例,加州監獄系統中的跨性別、雙性人和非二元性囚犯有權依據他們的性別認同選擇被安置在男子監獄或女子監獄中,當局不再依據他們的生理性別來分配囚室。根據加州懲教局(The 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Corrections and Rehabilitation)向媒體披露的數據,截至2022年5月23日,在加州的監獄中,有超過300名自稱為女性的生理男性囚犯,要求轉移到符合他們性別認同的監獄,其中39人的申請獲批。

根據女性組織「女性解放陣線」(Women’s Liberation Front)的報道,2021年7月,加州中部女子監獄的醫療診所有宣傳海報向女性囚犯介紹各項避孕資源,如避孕套及避孕藥,官方似乎默認了,當有自稱為女性的男性囚犯被允許轉移到女子監獄時,女性應該預期自己會遭強姦。女性解放陣線又指,加州懲教局要求所有申請轉移到女子監獄的男性必須參與一個課程,學習如何應對與女性共處的恐懼。

自稱女性的男性用他們的陰莖對女性進行性侵犯,這些犯罪記錄卻被算到女性的頭上,這令美國的犯罪數據在轉變。跨性別激進主義份子聲稱,「跨性別女性」應該被安置在女子監獄中,以保護他們免受危險的男性囚犯的侵害,但這也正正是許多女性主張跨性別女性(男性)不應該被安置在女子監獄的原因,為了保護女性免受危險的男性囚犯侵害。[1]


[1] Janice G. Raymond, Doublethink: A Feminist Challenge to Transgenderism (North Geelong, Mission Beach: Spinifex Press, 2021), 143–147; “SB 132 – The Transgender Respect, Agency, and Dignity Act,” The Justice Firm, last modified March 31, 2023, https://www.justice-firm.com/blog/sb-132-the-transgender-respect-agency-and-dignity-act/; Fred Lucas, “By the Numbers: How Many Men in California Prisons Identify as Women,” The Daily Signal, last modified June 14, 2022, https://www.dailysignal.com/2022/06/14/by-the-numbers-how-many-men-in-california-prisons-identify-as-women/; Caroline Downey, “Ninety Percent of Transgender Transfer Requests to California Women’s Prisons Denied,” National Review, last modified June 15, 2022, https://www.nationalreview.com/news/ninety-percent-of-transgender-transfer-requests-to-california-womens-prisons-denied/; “CA WOMEN’S PRISONS ANTICIPATE PREGNANCY AFTER FORCING WOMEN TO BE HOUSED WITH MEN,” WOLF, last modified July 15, 2021, https://womensliberationfront.org/news/ca-womens-prisons-anticipate-pregnancy-sb123;端小二:〈美國加州囚犯可按其性別認同分配監獄,引起女囚犯集體訴訟,你如何看?〉,端傳媒,2021年11月30日,網站:https://theinitium.com/roundtable/20211130-roundtable-international-transgender-jail-law/(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8月15日)。

當婦女救援中心義工不遂男跨女興訟12年

15/08/2023

位於加拿大的溫哥華強暴救援及婦女危機中心(The Vancouver Rape Relief and Women’s Shelter〔VRRWS〕),是加拿大歷史最悠久的強暴救援中心,使用這間中心服務的女性都經歷過強姦、被虐、有過賣淫經歷或曾遭遇其他形式的男性暴力。她們身心都受過傷害,經歷過真實的暴力。

變性人Kimberly Nixon,他的原生性別為男性,他希望成為該危機中心的義工,擔任女性受害者的同伴輔導員,但中心堅持其使命只為曾遭受男性暴力的女受害人提供女性對女性的輔導,而中心願意為Nixon提供其他職位,不過Nixon卻因此在1995年提出了人權訴訟,他聲稱受到歧視。Nixon沒考慮到,他其實是在勉強曾被男人傷害過的女性,接受一位生理男性的輔導。

Nixon向卑詩省的人權審裁處提起訴訟,該危機中心最初被判敗訴,但後來人權審裁處推翻初審判決,令VRRWS勝訴。Nixon接著上訴到卑詩省的上訴法院,但他再次被判敗訴。2007年,加拿大最高法院駁回了Nixon其後提出的上訴請求,並要求他支付VRRWS的法律費用。這使得該危機中心得以堅持其女性專屬政策,並維護了中心提供有關服務的合法權益。

雖然VRRWS得到了終極勝訴,但持續12年的訴訟,不但讓該中心陷入危機之中,也令這個組織的使命和財務承受了一定的壓力。[1]


[1] Janice G. Raymond, Doublethink: A Feminist Challenge to Transgenderism (North Geelong, Mission Beach: Spinifex Press, 2021), 141–142; Camille Bains, “Trans woman says she hopes funding cut to Vancouver rape crisis group will result in policy changes,” last modified March 21, 2019, https://www.theglobeandmail.com/canada/british-columbia/article-trans-woman-says-she-hopes-funding-cut-to-vancouver-rape-crisis-group/; Shannon Rupp, “Transsexual Loses Fight with Women’s Shelter,” The Tyee, last modified February 3, 2007, https://thetyee.ca/News/2007/02/03/Nixon/; Madeleine Kearns, “Women-Only Rape-Relief Shelter Defunded, Then Vandalized,” National Review, last modified August 28, 2019, https://www.nationalreview.com/2019/08/women-only-rape-relief-shelter-defunded-then-vandalized/.

同運議程LGBT+ Agenda (2023年6月)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19/07/2023

承繼自席捲全球的西方性解放浪潮,其推動性文化改革的核心意識是:任何性傾向和性別身份都是天生、正常、不可改變及道德正當的。透過一步一步滲透文化、教育和法律,它強制異見者消音,並瓦解「性別、婚姻、家庭」等倫理價值。

全球

美國佛羅里達州州長Ron DeSantis在5月簽署了一系列旨在保護兒童的法案,其中包括實施禁止對未成年人進行變性治療的法例、對允許兒童參加「露骨」變裝表演活動的企業處以罰款,以及禁止教育工作者在八年級(約香港的中二)之前向學童教授性傾向和性別認同。新法之下,佛羅里達州一些籌備LGBT(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驕傲月活動的組織須多加留意,以防止未成年人參與其活動,有關人士認為這些法例對LGBT社群來說並不公平。DeSantis則表示他們會繼續做正確的事來保護孩子的純真。[1]

美國蒙哥馬利郡公立學校(Montgomery County Public Schools)在2023年1月份宣佈學校推出補充課程,增加了從幼兒園到五年級學生的閱讀書籍,當中大部份涉及LGBTQ(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及酷兒)的內容。學校在3月份修訂了政策,告知家長不應期望提前接到通知,牽涉LGBTQ內容的書籍何時會在課堂上使用,校方亦不再允許他們選擇退出課程。美國有三個家庭在5月向法院提訴,控告該學區的理事會及蒙哥馬利郡的負責人,指有關課程方面缺乏讓學生退出的選項,侵犯了他們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所保障的權利。父母們表示並不是要求學校方面移除這些書籍,但希望學校恢復他們可以退出課程的選項。[2]

美國加州Glendale Unified School舉行理事會期間,討論到該學區的不同人士對LGBTQ+政策有不同的意見,在徵詢公眾意見的環節,有數十名家長、學生和公眾發表了意見,一些人要求包容和尊重,一些人則擔憂「灌輸」和「培育」的問題。期間,有數百名人士在會場外抗議,當中有群眾打鬥,至少三人被捕。[3]

明光社

近十年來,總部位於明尼蘇達州的美國大型百貨公司Target一直都有推出LGBTQ+商品,為了慶祝一年一度的同志驕傲月,該公司擴大展示相關商品,又在店的當眼處陳列這類慶祝同志驕傲月的商品。今年,跨性別議題在各州份的立法機構中引發不少爭議,包括性別肯定的醫療保健和跨性別者參與體育運動等議題,有些反對LGBTQ+人士推倒了Target店內有關驕傲月的商品,又憤怒地接近店員,並在商店內將帶有威脅訊息的視頻發佈到社交媒體上。面對一些分店都遇到顧客的強烈反對,Target在2023年5月宣佈,把部份商品下架,或將部份地區分店的商品,從當眼的地方轉移到較後的位置。[4]

經過長達數小時的會議,包括討論歧視、宗教和歡迎新移民與市聲譽的關係以後,美國密歇根州Hamtramck市議會成員,在2023年6月13日投票通過了一項議案,就是禁止在市內政府擁有的房產上懸掛LGBTQ+旗幟,不過私人擁有的物業則不受此規定限制。[5]

2023年6月6日,美國最大的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和酷兒民權組織——人權戰線,在組織成立40年以來首次宣佈,LGBTQ+族群進入全國緊急狀態。人權戰線的領袖Kelley Robinson指出數百萬人面對的威脅是真實、有形且危險的,在許多個案中,他們的社群成員遭遇暴力,迫使他們與家人離鄉別井,以尋找安全的地方居住,而恐同症和跨性別恐懼症的浪潮亦在加劇,使社群中的每個人都處於危險之中。[6]

英國出身的Instagram網紅Oli London出生時為男性,約在20歲時因性別焦躁症而希望成為女性,於是接受臉部女性化手術,後來更與一名男子結婚。然而婚後他卻質疑自己的性別認同,最終在2022年正式離婚,因為信仰的緣故,他選擇「逆轉變」(detransition)回復原生性別,重新成為男人,並希望以男性的身份尋找妻子。

Oli London出版了回憶錄Detransition: A Memoir,他在著作中探討了跨性別意識形態和性別認同問題的根本原因,亦提到社交媒體、教育系統、媒體和其他「正在推動愈來愈多的年輕人變性的因素」。他希望這本書能夠幫助許多為自己的身份而苦苦掙扎的年輕人,幫助需要建議和指導的父母,鼓勵那些在生活中需要信仰的人永不放棄懷抱希望,並知道上帝將永遠在哪裡,如牧羊人一樣引導迷羊。[7]

意大利國家統計局ISTAT和國家反歧視辦公室UNAR在2023年5月15日發佈了一項調查,該調查在2022年進行,調查團隊訪問了1,200人,結果發現在意大利每10名LGBT+人士中便有四人認為,自己在工作方面被歧視。41.4%受訪者表示同性戀或雙性戀對他們的職業、專業認可或薪金帶來不利,尤其是在私營公司工作的員工。調查又發現,每10人中,超過六人不願在工作中談及他們的私生活,以免暴露他們的性傾向。[8]

法國足球會圖盧茲,要求隊中的甲組及乙組球員穿上印上六色彩虹數字的球衣,以表示支持5月17日的國際不再恐同日。幾名圖盧茲球員因拒絕將自己的名字與支持「反對恐懼同性戀」有所聯繫,一起退出了2023年5月14日與法甲球隊南特對決的比賽。圖盧茲球員兼摩洛哥後衛Zakaria Aboukhlal表示他不想參加比賽,他在Twitter解釋,「尊重」是他非常重視及擁抱的價值,但「尊重」除了指向他人,亦包括尊重自己的個人信仰。[9]

2023年5月31日,Edgars Rinkēvičs當選拉脫維亞總統,成為波羅的海三國中,首個公開表明其同性戀者身份的總統。[10]

早前,有21對同性伴侶在歐洲人權法院(ECHR)控告羅馬尼亞政府,稱他們與伴侶的關係缺乏法律承認,這「剝奪了他們作為配偶的尊嚴」。2023年5月23日,歐洲人權法院裁定,羅馬尼亞未有向LGBTQ+伴侶提供任何法律上的方法以保障其關係,違反了《歐洲人權公約》第8條——保護尊重家庭生活的權利。歐洲人權法院表示,政府的任何論點都無法壓倒同性伴侶的擔憂,並進一步裁定承認同性伴侶民事結合是不會損害婚姻制度。該裁決將在三個月後正式生效,在裁決生效前雙方都有權向歐洲人權法院的上級法院提出上訴。如果雙方都沒有上訴,裁決便會成立,而羅馬尼亞政府亦要為同性民事結合立法。[11]

2023年6月20日,愛沙尼亞國會以55票對34票,通過了該國《家庭法》的修正案,將同性婚姻合法化,而同性伴侶亦可以領養孩子,法案將於2024年1月1日正式生效,愛沙尼亞成為首個中歐國家容許同性婚姻。修正案通過後,該國首相Kaja Kallas表示:「這個決定不會奪走任何人的任何東西,但卻給了許多人一些重要的東西……每個人都應該有權利與自己所愛並願意承諾的人結婚」,她又指「為愛沙尼亞感到驕傲」。[12]

泰國總理候選人皮塔(Pita Limjaroenrat),在2023年6月4日參加了曼谷的同志驕傲月遊行,他承諾如果他成為總理,將會支持通過同性婚姻、性別認同權利及其他與性小眾福利相關的法例。[13]

日本福岡地方法院於2023年6月8日裁定,日本禁止同性婚姻是「處於違憲狀態」。2019年日本有同性伴侶提出了五項婚姻平權訴訟,在福岡地方法院作出裁決以後,有關訴訟已經全部有裁決:有三個地方法院裁定不承認同性婚姻沒有違憲,有兩個地方法院則認為有違憲,當中東京法院支持現時不承認同性婚姻的法例,但卻補充指,缺乏讓同性伴侶成為家庭成員的法律制度是侵犯了人權。

早前,有同運人士向首相岸田文雄提出抗議,事緣岸田所屬的自民黨屬於保守派系,該黨在最後一刻對促進LGBTQ理解增進法案作出了修正,有關的修正被指為沒有顧及LGBT族群的權利。2023年6月13日,日本眾議院通過了該法案,以促進人們對LGBTQ+的理解,該法案亦已在6月16日獲參議院通過。該法案指出,公眾對各種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的理解「不一定充份」,應該創造條件,讓「所有公民都能安心生活」,法案的最後版本雖然有提到不可接受「不公平的歧視」,卻沒有明確地禁止歧視,批評者擔憂這可能會默許某種形式的歧視。[14]

2023年5月16日,台灣立法院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修正案」,當同性婚姻當事人的一方收養他方的子女(包括領養子女)或共同收養時,允許引用民法關於收養的規定,打破原本的血緣限制,令台灣的同性伴侶能作出無血緣關係的收養,也令台灣在這方面成為亞洲中最寬鬆的地區。[15]

本地

由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比較法與公法研究中心、香港中文大學性小眾研究計劃、北卡羅萊納大學法學院的人權法計劃,於2023年5月17日聯合發表一項有關香港公眾對同性婚姻看法的研究,結果發現,香港人近年對同性婚姻的支持度正在上升。研究團隊稱,他們在2013年作出的同類研究,當時只有38%受訪香港人認為應該允許同性伴侶結婚,2017年的同類研究,則有50.4%受訪市民贊同同性婚姻。到了2023年,受訪的1,551名香港市民中,有60%支持同性婚姻,不支持同性婚姻的為17%,有23%持中立態度。研究亦發現,有85%的受訪市民表示同性伴侶應享有異性伴侶所擁有的部份權利,71%表示香港應制訂防止性傾向歧視的法例。[16]

由於部份競賽項目的報名人數少且停滯不前,籌辦同樂運動會(Gay Games)的組織決定刪減三項競賽項目,包括:田徑、曲棍球和七人欖球,該運動會將於2023年11月在香港舉行。此外,主辦單位亦在2023年5月底收到香港足球會的通知,香港足球會表示將不會向同樂運動會提供場地,主辦單位對此表示失望。[17]

 

(資料截至2023年6月26日)

 

[1] Brad Brooks and Daniel Trotta, “Florida laws targeting LGBT community stoke Pride energy, organizers say.” Reuters. May 25, 2023. https://www.reuters.com/world/us/florida-laws-targeting-lgbt-community-stoke-pride-energy-organizers-say-2023-05-25/.

[2] Nicole Asbury, “Families sue Montgomery County schools over LGBTQ-inclusive books,” The Washington Post, May 26, 2023,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education/2023/05/25/lgbtq-montgomery-books-lawsuit-opt-out/; https://www.fox5dc.com/news/3-montgomery-county-families-sue-mcps-over-lbtq-books.

[3] Alisha Ebrahimji and Cheri Mossburg, “Three people were arrested outside a California school board meeting after fights between pro- and anti-LGBTQ protesters,” CNN, June 7, 2023. https://edition.cnn.com/2023/06/07/us/glendale-school-meeting-fight-pride-month/index.html.

[6] Holly Yan, “Human Rights Campaign declares a national state of emergency for LGBTQ+ people,” CNN, June 6, 2023, https://edition.cnn.com/2023/06/06/us/hrc-lgbtq-emergency-declared/index.html; https://dq.yam.com/post/15472.

[8] “Over 40% of Italy's LGBT+ workers say careers hit by discrimination.” Reuters. May 15, 2023. https://www.reuters.com/world/europe/over-40-italys-lgbt-workers-say-careers-hit-by-discrimination-2023-05-15/.

[9] “Toulouse players left out after refusing to take part in rainbow campaign.” Reuters. May 15, 2023, https://www.reuters.com/sports/soccer/toulouse-players-left-out-after-refusing-take-part-rainbow-campaign-2023-05-14/.

[10] “Latvian Parliament elects first openly gay president of a Baltic nation,” AP, NBC News, June 1, 2023, https://www.nbcnews.com/nbc-out/out-politics-and-policy/latvian-parliament-elects-first-openly-gay-president-baltic-nation-rcna87077.

[13] Jiraporn Kuhakan, “Thai PM frontrunner attends Pride Parade, promising same-sex marriage, gender identity rights,” Reuters, June 5, 2023, https://www.reuters.com/world/asia-pacific/thai-pm-frontrunner-attends-pride-parade-promising-same-sex-marriage-gender-2023-06-04/.

[14] 〈日本福岡法院裁定 禁止同性婚姻屬違憲狀態〉,中央廣播電臺,2023年6月8日。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mWaYEOm;Chad de Guzman, “Courts in Japan Support Same-Sex Marriage, But Lawmakers Are Reluctant to Legalize It. Here’s Why.” Time. June 9, 2023. https://time.com/6286070/japan-same-sex-marriage-ruling-unconstitutional/;Mari Yamaguchi, “Lower house of Japan’s parliament passes bill to promote LGBTQ+ awareness, but not guarantee rights.” AP. June 13, 2023. https://apnews.com/article/japan-parliament-lgbtq-awareness-bill-8e8ed90200d275a870b1c1bb0c19a9eahttps://edition.cnn.com/2023/06/16/asia/japan-lgbt-bill-passed-intl-hnk/index.html

[15] 〈同性婚姻者可共同收養子女〉,《自由時報》,2023年5月16日,網站: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302755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20104edi039/

[17] Kelly Ho, “Exclusive: Hong Kong Gay Games 2023 axes track and field, field hockey and Rugby 7s after poor sign-ups,” HKFP. June 2, 2023, https://hongkongfp.com/2023/06/02/exclusive-hong-kong-gay-games-2023-axes-track-and-field-field-hockey-and-rugby-7s-after-poor-sign-ups/.

從啟德屋苑的露台說起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14/07/2022

早前啟德某屋苑有一對男女在露台全裸並進行性交,被人發現及錄下短片,再經網絡傳開。警方將案件暫列為「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並拘捕了一名懷疑與案件有關的女子,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有律師接受傳媒查詢時表示,法律上露台明顯是公眾可見的地方,故意讓人看見性交,有機會構成「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1]

事件在網絡引起一番討論,究竟私人物業的露台是否屬於「公眾地方」?如果影片中的男女在室內窗旁而非露台進行性交,又會否犯法呢?拍攝者又是否犯法,分享影片又如何呢?讓我們了解一下相關的法律條文。

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

香港法例《刑事罪行條例》第148條「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列明——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辯解,在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見的情況下,猥褻暴露其身體任何部份,即屬犯罪。該露台雖然不是公眾地方,卻是公眾可見的地方。所以就算是私人物業,只要身處於公眾可見的地方,不論是露台、天台、地下花園,甚至是室內沒有拉上窗簾的窗口位置附近,猥褻暴露其身體任何部份,都有機會構成「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的罪行,最高可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

此外,該段影片中的男女所做出的行為,也有機會構成「有違公德罪」。根據普通法,任何人作出嚴重違反公德的行為,都屬犯罪行為。一般而言,「有違公德罪」適用於所有非常可恥、有違公德、冒犯及令人厭惡、敗壞道德、有傷風化的行為,最高刑罰為監禁七年。而就本案的情況,最終會以哪一項控罪控告涉案人士,則由律政司作出決定。

窺淫

另一個大眾關注的問題是拍攝該段影片的市民有否觸犯去年10月生效的「窺淫罪」呢?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AB條「窺淫罪」列明——任何人為了觀察或拍攝個人的私密部位或私密作為,而觀察某名個人的私密部位,或某名個人進行私密作為;拍攝某名個人的私密部位,或某名個人進行私密作為,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五年。

性行為屬於私密作為,所以偷窺或偷拍他人進行性行為會觸犯「窺淫罪」,但條例列明被觀察或被拍攝的人士需「處身於令人對保存私隱有合理期望的情況」,而本案是在露台發生,明顯並不是一個令人對保存私隱有合理期望的地方,所以拍攝該短片的人按理並沒有觸法「窺淫罪」。

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罪

話雖如此,但該段影片仍符合「窺淫、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相關發佈影像罪行及處置令」中「秘密影像」的定義——即顯示該名個人的私密部位或進行私密作為的影像。根據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AE條「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罪」,任何人在不理會他人是否同意下,發佈他人的私密影像,而他知道該項發佈會致使該名個人受到侮辱、驚嚇或困擾,或罔顧該項發佈是否會致使該名個人受到侮辱、驚嚇或困擾,都屬犯罪行為,一經定罪,可處監禁五年。因此,任何人對外分享該段影片,都有機會觸犯「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罪」。

發佈淫褻物品

而同時,按淫褻物品審裁處過去的評級標準,該段影片的內容好大機會被評定為淫褻物品,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21條,任何人發佈淫褻物品,不論是否知道該物品是淫褻物品,均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三年。所以,發佈該段影片,也都有機會觸犯「發佈淫褻物品罪」。

我們不難在網上討論區和即時通訊應用程式的群組裡找到上文提及的影片,雖然法例懲處的是發佈行為,市民觀看該影片並沒有觸犯法例,但只要市民轉發該影片,不論是轉發影片的檔案,或只轉發影片的連結,都同樣有機會干犯「發佈淫褻物品罪」或「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罪」。而網絡上充斥著大量淫褻物品和來源不明的私密影像,不少人樂於轉發有關資訊,雖然警方看似沒有行動,但其實轉發有關影像仍是違法行為,轉發者有可能要負上法律責任。

最後,就該段影片的情況來說,當事人需為自己的行為負上法律責任,但作為旁觀者,也應該拒絕轉發有關影像,除了是因為避免觸犯法例,更加重要的是顧及當事人的感受,並尊重他人的私隱。即使有人在公眾可見的地方進行私密作為,旁觀者並不了解事件始末,若拍攝或轉發這些影片,無疑會對當事人帶來負面影響或傷害。假若收到這類影片,千萬不要隨意轉發。

資料庫

對影像性暴力受害者的支援

打擊窺淫、偷拍及未經同意發佈私密影像等行為的法例,於2021年10月8日生效。在新法實施的八個多月後,有支援性暴力受害婦女的組織表示,過去三年處理涉及影像性暴力的個案上升,預料未來求助個案會繼續上升。有社交網絡平台公司與上述組織合作,若有受害人向該公司指出其私密影像在未經同意下遭公開,該公司如在旗下的兩個社交平台找到涉事影像,便會移除有關內容,以阻止私密影像在網上流傳。[2]


[1] 凌逸德:〈啟德嘉峯匯活春宮|男女露台不雅行為惹爭議 警拘一女涉有違公德〉,《香港01》,2022年6月8日,網站:https://www.hk01.com/sns/article/778922/啟德嘉峯匯活春宮-男女露台不雅行為惹爭議-警拘一女涉有違公德(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6月16日)。

[2] 〈風雨蘭Meta合作 助刪平台流出私密影像〉,明報加東網,2022年6月22日,網站:http://www.mingpaocanada.com/tor/htm/News/20220622/HK-ghd1_r.htm(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6月21日)。

「身體是寶貝」預防性騷擾遊戲卡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31/03/2022

明光社於2020年獲得兒童事務委員會「兒童福祉及發展資助計劃」的資助,開展「童途有愛:保護幼兒身心靈計劃」,製作一系列適合幼稚園與初小學童的防範性騷擾教材,供學校及家長使用,務求家校合作,以有趣的形式,加强兒童自我保護意識,預防性騷擾和性侵犯,讓小朋友能健康快樂地成長。

本計劃的重點項目是製作一套「身體是寶貝」預防性騷擾遊戲卡,此遊戲卡適合家長、教師或小朋友身邊的成年親友與小朋友一同玩,讓小朋友在遊戲中學習分辨好或壞的接觸,和遇上壞接觸時的適當回應方法。每盒遊戲卡套裝包括了25張人物卡、25張動作卡、25張身體卡、17張回應卡和12張機會卡。另外遊戲還提供了三個不同主題的棋盤,分別是上學天、親子同樂日和校園生活,玩家需要先揀選其中一個棋盤,作為是次遊戲的棋盤,並將自己所選的棋子放在棋盤的起點。

遊戲可供二至六位玩家參與,每盒遊戲卡裡有六顆棋子,每位玩家可選一顆棋子。我們鼓勵家長或教師和小朋友一起玩,或者從旁協助,在玩遊戲卡時為小朋友提供適當的指引。第一位玩家先從人物卡、動作卡和身體卡中,各抽一張,並將抽出來的三張卡組成一個情景。如果該情景是好接觸的話,玩家可以擲骰子決定棋子前進步數;如果是壞接觸的話,玩家則要抽取一張回應卡。如果回應卡的內容是遇上壞接觸時的適當做法,玩家亦可擲骰決定前進步數;如果是不適當做法,玩家則需抽一張機會卡,並按機會卡上的指示行動。完成以上流程後,就由下一位玩家抽牌。棋子最快到達終點的為之勝出。

在進行遊戲時,家長或教師需要注意以下事項。首先,可視乎孩子的年齡和生活圈子,決定適合的人物卡。如果孩子抽中的人物卡是他們生活上未曾接觸到的人物,可讓孩子重新抽另一張人物卡。而人物卡、動作卡和身體卡組成的情景是以孩子的角度出發。例如孩子抽到「同學」、「輕拍」、「臀部」,是指孩子的同學輕拍孩子的臀部;如抽到「陌生人」、「向你展露」、「私人部位」,是指陌生人向孩子展露他的私人部位。

明光社

家長或教師可按遊戲卡組成的情景,詢問孩子此行為是否合適,再分辨它是好接觸還是壞接觸。好接觸是指令孩子感到開心舒服的行為,而壞接觸則是令孩子感到不舒服、不安、害怕、厭惡的行為。如果遇到一些未能明確分辨是好或是壞接觸的情景,則以孩子的感受來作判斷。

例如抽中「叔叔」、「檢查」、「私人部位」,情景就是叔叔檢查孩子的私人部位,這接觸是好是壞,視乎孩子的性別、叔叔與孩子的關係等等因素。如果孩子與叔叔關係疏離,這很可能是一個壞接觸;但如果叔叔是孩子的主要照顧者,為健康理由而進行檢查,這就是一個可以接受的行為。大人亦可即時詢問孩子的感受,如果孩子對此感到不舒服,都可視為壞接觸。

家長或教師在遊戲過程中需留意孩子的反應和感受,如孩子出現驚慌、流淚、不開心、情緒低落等狀況,可暫時停止遊戲,溫柔地安慰孩子,並慢慢引導孩子説出感受和令他出現情緒的情景及原因。另一方面,如孩子對於明顯的壞接觸行為不感到抗拒,或認為該行為不是壞接觸,我們也要保持冷靜,並用溫柔的態度引導孩子說出他們的想法,了解他們是否曾經歷不恰當的接觸,並藉此教導孩子適當回應的方法。

如在遊戲中發現孩子曾經遇上壞接觸或性騷擾的情況,千萬不要責備孩子,避免造成二次傷害,應保持冷靜。家長或教師可以先讚賞孩子,有道出事情經過的勇氣,溫柔地安撫孩子的情緒,並盡快陪同孩子尋找專業人士幫助,可聯絡學校老師或社工協助,如涉及非禮或強姦等性侵犯行為,需立即報警處理。

我們設計遊戲時加入不同棋盤,讓玩家鬥快到達終點,目的只為增加遊戲的趣味性,但要知道遊戲的輸贏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藉遊戲卡,在互動中向孩子作出解說,教導孩子分辨好或壞的接觸及正確拒絕壞接觸的方法,增強他們自我保護的能力和技巧。

在兒童事務委員會「兒童福祉及發展資助計劃」的資助下,本社現免費派發「身體是寶貝」預防性騷擾遊戲卡給全港各小學和幼稚園,以及3至9歲兒童的家長,每間學校或每個家庭可獲贈遊戲卡一盒。有興趣的人士可透過以下QR Code進行登記。此外,為方便學校在課堂上的教學,我們已將所有遊戲卡和棋盤的檔案,上載到本社網站,歡迎老師在以下網頁下載、自行列印,以用作教學用途。有關遊戲卡的玩法等詳盡介紹,亦可在網頁中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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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需要留意的新法例——窺淫罪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15/11/2021

立法會在本年9月30日通過《2021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草案》,將窺淫、偷拍及未經同意發佈私密影像等行為訂為刑事罪行,相關的法例已於10月8日生效。[1] 要了解新法例的內容,先要理解條例中「私密部位」、「私密作為」和「私密影像」的定義。

「私密部位」是指某人的生殖器官、臀部、肛門範圍或胸部(不論是露出或僅有內衣遮蔽),或所穿的、遮蔽著生殖器官、臀部、肛門範圍或胸部的內衣。而在條例中,有關「私密部位」是沒有作性別區分的,因此上面提及的私密部位,可以是屬於男性或女性的。「私密作為」是指某人正在如廁,或進行某種涉及性的作為,而該種作為通常不會公開進行。「私密影像」是指顯示了某人的私密部位或進行私密作為的影像,當中是包括了所謂「移花接木」、經修改的影像。

是次立法新增了四個罪行,以下是法例的簡單說明:

1. 窺淫(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

任何人不理會事主是否同意,在事主處身於令人對保存私隱有合理期望的情況下,暗中觀察、拍攝事主的私密部位或拍攝事主在進行私密行為,即屬違法。

偷窺或偷拍他人如廁、洗澡、更衣或性交等行為都會觸犯此法例,而條例亦列明安裝或操作偷拍鏡頭均屬違法。有些人會暗中拍攝與他人發生性行為時的影像,在新法例下,不論對方是性交易對象、男女朋友或配偶,只要不理會事主是否同意仍進行拍攝,都一律犯法。

2. 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

任何人不理會事主是否同意,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偷拍行為,如從衣服下方、外衣的開口或間隙,偷拍他人的私密部位,即屬違法。

偷拍裙底或衣領走光的行為會觸犯此法例,而條例列明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上述行為才會構成犯罪行為。不誠實並非指取得相片的目的,而是指觀察或拍攝的情況或方法。所以,如果市民在拍照時不慎拍下他人走光的影像,將不會觸犯此法例。

3. 發佈源自干犯窺淫罪或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所得的私密影像(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

任何人不理會事主是否同意的情況下,發佈源自干犯窺淫罪或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所得的私密影像,即發佈偷拍得來的影像,影像中有人如廁、洗澡、更衣、性交、其裙底或衣領走光等,即屬違法。

網絡世界充斥著大量偷拍影像,不少人肆無忌憚地在網上討論區和即時通訊群組「分享」這些偷拍得來的影像,但過去並沒有任何法例保障被拍攝者的權益。在以上條例生效以後,分享偷拍得來的影像便會觸犯法例,而此條例列明不論那些偷拍的影像由誰人拍攝,只要有人罔顧那些影像是否從干犯窺淫罪及非法拍攝私密部位罪而來並加以發佈,都會觸犯此法例。

4. 未經同意下發佈私密影像,或威脅如此行事(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

任何人不理會事主是否同意的情況下,發佈或威脅會發佈事主的私密影像,其意圖是致使事主受到侮辱、驚嚇或困擾,即屬違法。

網絡上存在大量在事主同意下進行拍攝,但卻在未經事主同意下便發佈的私密影像,當中不少是在「色情報復」的情況下發佈,即情侶分手後故意令對方的裸照外洩,作為報復或要脅對方的手段。當那些影像流傳到網上時,往往會出現「網絡瘋傳」的情況,一發不可收拾地傳遍不同角落,令事主深深受到傷害。另外亦有人會透過改圖或深偽技術(Deepfake),即以人工智能技術製作像真度極高的圖像,將事主的樣子加在其他人的裸照上,也就是所謂的「移花接木」,這同樣會讓事主受到不同程度的困擾。本港過去一直沒有法例可以懲處以上行為,在新法例下,無論外洩還是轉發,一律可被檢控。

兩個重要修訂

保安局在制訂窺淫罪、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及發佈從上述兩項罪行所得的影像罪時,作出了兩個重要的修訂以提高條例對市民的保障。第一,最初局方提交的草案內容中,「事主沒有給予同意」是構成犯罪行為的必要條件。但在真實的處境中,事主可能不願出庭作證,又或未能追查到事主的身份,那就不能將犯罪者入罪。所以局方在草案上作出修訂,在上述三項新增法例中,剔除「事主沒有給予同意」的罪行元素,只要有人「不理會事主是否同意」的情況下,進行偷窺、偷拍或發佈有關影像,就足以構成有關罪行。

另一個重要的修訂是賦予法庭權力,可以在法律程序進行期間發出處置令,要求有關人士將涉案的影像移除、刪除或銷毀。如有人沒有遵從處置令,除非有合理辯解,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10萬元及監禁一年。這可阻止有關影像繼續在網絡上流通,保障受害人免受進一步傷害。[2]

雖然「窺淫」和「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是新訂立的法例,但過去警方都可透過其他法例提出檢控,市民應該知道這些行為是違法的,但「發佈源自干犯窺淫罪或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所得的私密影像」和「未經同意下發佈或威脅發佈私密影像」是全新的法例,以針對過去沒有法例監管,但卻有不少市民參與的行為。政府需要加強新法例的推廣,幫助市民認識有關條例,以免市民因「無知」而墮入法網。


[1] 〈《2021 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2021年10月7日,網站:https://www.legco.gov.hk/yr20-21/chinese/ord/2021ord035-c.pdf(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10月29日)。

[2] 〈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在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就《2021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草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佈,2021年9月30日,網站: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109/30/P2021093000428.htm(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10月29日)。

跨越了公平的跨性別運動員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20/07/2021

男女兩性在體格和體能上存在明顯的差異,為維持比賽公平,世界上絕大多數體育運動都將男女分開進行競賽。隨著跨性別社會運動的發展,跨性別人士不再隱藏於社會當中,允許他們依照性別認同來參賽,亦成為了一個充滿爭議性的議題。

國際奧委會屬下的醫療委員會於2003年開始討論有關跨性別運動員的參賽指引,[1] 要求跨性別運動員必須接受性別重置手術、須接受足夠時間的荷爾蒙治療,以及在接受性腺切除術後不少於兩年,才可依照性別認同來參賽。有關指引及建議亦應用在2004年的雅典奧運會中。

2015年跨性別運動員的參賽指引

之後的十多年來,不少國家相繼更改其性別承認法例,不再視性別重置手術為更改性別的必要條件。2015年,國際奧委會更改跨性別運動員的參賽指引,刪除必須進行性別重置手術的要求,只考慮跨性別運動員體內的睪酮(testosterone)水平;[2] 跨性別女運動員(即生理性別是男,性別認同是女)的睪酮水平在比賽前最少12個月及比賽期間須低於10 nmol/L;而跨性別男運動員(即生理性別是女,性別認同是男)則沒有任何限制。

睪酮是男性主要的性荷爾蒙,大部份由睪丸製造,能促使身體肌肉的生長,睪酮水平愈高,肌肉的力量愈強,在運動比賽中會佔有較大的優勢。但其實女性的卵巢和腎上腺也會分泌睪酮,但水平比男性明顯低得多。一般成年男性的睪酮水平為265-923 ng/dL,[3] 如果將這數字對照成國際奧委會使用的單位,即是約9.2-32 nmol/L;[4] 而一般成年女性的睪酮水平則為15-70 ng/dL,即是約0.5-2.4 nmol/L。

如果跨性別女運動員並沒有接受性別重置手術,其睪丸會繼續分泌睪酮,那麼他體內的睪酮水平很大機會高於國際奧委會的要求,所以跨性別女運動員會服用抑制睪酮的藥物,讓睪酮水平低於國際奧委會10 nmol/L的要求,但此水平其實已經比一般女性運動員高出最少四倍以上。

其實除了睪酮水平之外,青春期發育後才服用抑制睪酮藥物的跨性別女性,對比其他女性在體格和肌肉密度方面,也會持顯著優勢,不公平的競爭必然存在。

在2020年《英國運動醫學雜誌》刊登了一篇由Timothy A Roberts醫生和另外兩位專家一同撰寫的論文,[5] 他們嘗試了解服用荷爾蒙藥物的時間長短對美國空軍中的跨性別男女體能的影響,並與其他士兵的體能作比較。他們發現跨性別女兵在開始接受抑制睪酮藥物療程前,運動能力比生理女性優勝得多,能在一分鐘內多作31%的掌上壓及15%的仰臥起坐,而跑1.5英里(約2,400米)的時間,跨性別女兵也比一般女兵快21%。在服用抑制睪酮藥物兩年後,跨性別女兵在掌上壓和仰臥起坐的優勢已不存在,但在跑步項目上仍然比一般女兵跑快12%。研究人員建議,跨性別女運動員需接受抑制睪酮藥物12個月以上,以避免跨性別女運動員在運動競技比賽中佔優,以致造成不公平。

奧委會在2021年棄用舊制

以特定的睪酮水平作為讓跨性別女運動員參加女子比賽項目的指標,已引起了一些討論,令人意外的是,2021年11月,奧委會推出新的框架,不再以特定的睪酮水平作為跨性別運動員參加女子賽事的標準,[6] 因為奧委會認為沒有醫學方面的需要[7] 新的框架又提到「任何運動員不應基於其性別差異、外貌和/或跨性別身份,而被指在競賽項目中佔有優勢並遭排除在競賽以外,而聲稱他們佔優的理據都是未經證實、證據不足下的指控或純屬個人觀感。」[8] 雖然該框架不具法律約束力,但已引起了迴響。一班來自醫學界別的專家,在英國一本醫學期刊中發表聲明,指奧委會新的框架認為在讓跨性別女運動員參加女子項目賽事時,沒有需要降低跨性別女運動員的睪酮水平,此說法漠視了生理性別、社會性別及運動表現這幾個範疇的科學,而只單單專注於包容這項原則。這些專家又指出,新的框架提出不能假設跨性別女性運動員在女子項目中佔優,此說法明顯與2015年奧委會自己的指引、科學證據有差距,促請奧委會三思。[9]

另一邊廂,世界田徑聯會則在2023年3月宣佈,曾經歷男性發育期的跨性別運動員,不可參加女子世界排名賽事。該會主席稱,有關決定是基於保障女性的首要需求,又指會成立一個工作組,研究跨性別包容問題,[10] 可見在體育界內有關議題仍然充滿爭議,不同的團體仍沒有一致的看法。

女性運動員的聲音不被聽見

不公平的競賽會奪去女性運動員透過刻苦練習才爭取到的榮譽、獎牌和獎金,也威脅到女運動員的職業生涯。新西蘭跨性別舉重選手Laurel Hubbard成為奧運史上第一位參賽的跨性別選手,他在2021年舉行的東京奧運會中亮相。Hubbard以男性身份參加舉重比賽多年,直到在2012年,他轉變了性別成為跨性別女性,其後他參加了一些女子舉重項目,並獲得多個舉重獎項,更取得東京奧運會的參賽資格。有女性運動員對此感到不公並抱怨,但她們卻被告知要「安靜」。[11]

類似的情況也發生在學界的體育賽事中。美國康涅狄格州自2017年開始有兩位跨性別女生參加學界的跑步比賽,共奪得了15場賽事的金牌及贏得85場參加更高級別賽事的機會。Chelsea Mitchell原本是州內跑得最快的高中女生,但在2019年的賽事中卻屈居第三。她認為這些獎牌和機會本應是屬於女生的,但康州校際運動會(Connecticut Interscholastic Athletic Conference)卻逼她們與生理上為男性的跨性別女生同場比賽,這影響到年青運動員爭取獎學金及進入一流大學的機會,扼殺了她們成為精英運動員的夢想。Chelsea Mitchell聯同另外三名女生入禀法院,就當局允許跨性別運動員根據其性別認同來參加高中體育比賽,提出訴訟,訴訟曾被聯邦地區法院駁回。[12] 2023年2月,美國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決定就案件再次開庭,聆聽四位提訴人的申訴。[13] 不論結果如何,Chelsea Mitchell以至其他女性運動員,想要的只是一場公平的競賽,但在今天政治正確的大環境下,她們的願望並不容易實現。有勇氣對不公平制度說不的人,更有可能被指為「歧視」和「仇恨」跨性別運動員。

我們相信在美國總統拜登執政下,美國甚至全球的跨性別社會運動發展將更為熾熱,這場運動背後,受害的可是一批默默耕耘但有口難言的女生。恐怕這些跨性別運動員除跨越了性別之外,也跨越了公平!

 

(本文原載於第139期〔2021年7月〕《燭光》,其後曾作修訂。)


[1] “IOC approves consensus with regard to athletes who have changed sex,” 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 last modified May 18, 2004,  https://olympics.com/ioc/news/ioc-approves-consensus-with-regard-to-athletes-who-have-changed-sex-1.

[2] 黃家欣:〈【性別風波】變性人大勝 奧運放寬測試指引 毋須手術也可參賽〉,《香港01》,2021年5月24日,網站:https://www.hk01.com/即時國際/4401/性別風波-變性人大勝-奧運放寬測試指引-毋須手術也可參賽(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4月25日)。

[3] Daniel Murrell, “Typical testosterone levels in males and females,” Medical News Today, last modified August 23, 2022, https://www.medicalnewstoday.com/articles/323085#typical-testosterone-levels.

[4] “Testosterone,” UNITSLAB.COM, accessed April 25, 2023, https://unitslab.com/node/136.

[5] Timothy A Roberts, Joshua Smalley and Dale Ahrendt, “Effect of gender affirming hormones on athletic performance in transwomen and transmen: implications for sporting organisations and legislators,” British Journal of Sports Medicine 55, no.11 (June, 2021): 577–583, https://doi.org/10.1136/bjsports-2020-102329.

[6] 〈國際奧委會不再以睪丸素判別跨性別運動員〉,《am730》,2021年11月17日,網站:https://www.am730.com.hk/體育/國際奧委會不再以睪丸素判別跨性別運動員/294593(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4月25日)。

[7] Matt Lavietes, “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 issues new guidelines on transgender athletes,” NBC News, last modified November 17, 2021, https://www.nbcnews.com/nbc-out/out-news/international-olympic-committee-issues-new-guidelines-transgender-athl-rcna5775.

[8] “IOC Framework on Fairness, Inclusion and Non-Discrimination on the Basis of Gender Identity and Sex Variations,” 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 accessed May 8, 2023, https://stillmed.olympics.com/media/Documents/Beyond-the-Games/Human-Rights/IOC-Framework-Fairness-Inclusion-Non-discrimination-2021.pdf.

[9] Sean Ingle, “IOC’s new transgender guidance criticised as unfair towards female sport,” The Guardian, January 17, 2022, https://www.theguardian.com/sport/2022/jan/17/iocs-new-transgender-guidance-criticised-as-unfair-towards-female-sport.

[10] 張子傑:〈世界田徑聯會收緊跨性別運動員參加女子賽事規定〉,《香港01》,2023年3月24日,網站: https://www.hk01.com/即時國際/880742/世界田徑聯會收緊跨性別運動員參加女子賽事規定?utm_source=01articlecopy&utm_medium=referral(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4月26日)。

[11] 吳寧康:〈不准抱怨?跨性別選手奧運參賽惹議 女運動員被噤聲〉,中央廣播電臺,2021年5月7日,網站: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098979(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4月26日)。

[12] Chelsea Mitchell, “I Was the Fastest Girl in Connecticut. But Transgender Athletes Made it an Unfair Fight,” Alliance Defending Freedom, last modified November 10, 2022, https://adflegal.org/blog/i-was-fastest-girl-connecticut-transgender-athletes-made-it-unfair-fight.

[13] Associated Press, “Court to reconsider Connecticut's transgender athlete policy,” NBC News, last modified February 13, 2023, https://lawandcrime.com/lgbtq/federal-appeals-court-to-reconsider-connecticuts-policy-allowing-transgender-athletes-to-compete-in-sports/.

與時並進的性罪行及刑罰改革

傅丹梅 | 明光社副總幹事
17/03/2021

法改會於2020年11月發出諮詢文件《性罪行檢討中的判刑及相關事項》,[1] 當中很多新訂罪行的刑罰建議,都能達到更有效保護性罪行受害人,新增窺淫罪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能堵塞現時法律的真空狀態另外,改革《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將亂倫罪擴大範圍至涵蓋領養父母這些都是值得支持的改革然而,將強姦改為「未經同意下以插入方式進行的性侵犯」卻非必要,法改會的原意是認為強姦會對受害人造成負面標籤,不過新的名稱將含糊了罪行的嚴重性,減低公眾對有關行為的厭惡感。由於現時法庭已有機制保護受害人,未得法官批准,傳媒不得報道受害人姓名,這樣對受害人已有一定程度上的保護,保留強姦罪這名稱反而能維持大眾對這種性侵犯行為的厭惡感。

「窺淫罪」及「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

香港一直沒有針對偷拍的法例,終審法院早前的裁決亦令「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不能再用來檢控偷拍者,出現法律真空的情況,新增的「窺淫罪」及「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可以堵塞現時法律的漏洞,加強對女性的保障。然而,新增的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不宜規管從上而下的偷拍行為,因為一般拍攝都有可能從上而下進行,若市民不慎拍攝到他人衣領走光,也可能會觸犯「未經同意下不論目的為何而拍攝私密處罪」,容易令人誤墮法網,恐怕會出現過份立法的情況。此外,鑑於高等法院及終審法院都有案例,從事體力勞動的男人沒有穿上衣是為了工作方便和舒適,是很易理解的,他們不穿上衣露出胸部並非針對某人,也不涉及性,因此不構成性騷擾,亦毋須將男性胸部納入為新增窺淫罪的私密處定義,偷拍男性胸部不應界定為性罪行,若有人擔憂私隱受侵犯,應以其他法例處理

另一方面,法改會近年的性罪行改革都是以「無分性別」原則作為指導方向,其實,男女兩性本來就存在差異,一刀切地定義私密處,正正就是盲目地推行「性別中立」,缺乏性別敏感(gender sensitive)的做法,不但未能達致真正的公平,最後受害的往往都是女性。

新訂性罪行及調整最高刑罰

新訂的16項性罪行最高刑罰,可參看附表,除了部份保留現時的刑期,很多都較現時的刑期重及將相類似罪行的刑罰保持一致,新加入性露體罪,最高刑罰監禁五年,這個刑罰較現時的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暴露身體部份)罪,最高刑罰監禁六個月,更具阻嚇力及更適切反映罪行對受害人構成的傷害。另外,將意圖犯性罪行而侵入的最高刑罰訂為監禁14年,使其與為性目的而施用物質及意圖犯性罪行而犯罪的建議最高刑罰保持一致,做法恰當。這些新罪行及罪行的最高刑罰改革,對兒童及精神缺損人士的保障邁進了一大步。

明光社

[1] 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性罪行檢討中的判刑及相關事項〉,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2020年11月,網站:https://www.hkreform.gov.hk/tc/docs/sentencing_related_matters_c.pdf(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2月26日)。

過了火的「無分性別」性罪行檢討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03/02/2021

保安局在2021年1月向立法會建議訂立窺淫罪、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處罪,以及兩項關於發放私密影像的罪行,但未有納入「拍攝衣領」。有立法會議員對此不滿,認為女性胸部也是私密處,保安局官員回應稱立法要考慮性別中立原則,如果只針對女性衣領拍攝胸部的行為,有幾個棘手問題要想清楚,包括男性和女性的接受程度不同等。[1]

保安局提及的「性別中立」原則源於法律改革委員會在過去進行的性罪行檢討中定下的指導原則。因為不少現有涉及性罪行的法例都會因犯事者或受害人的性別而有不同對待的情況。

例如只有男性才會觸犯強姦罪,亦只有女性才能成為強姦案的受害人。若反過來一位女性未經男性同意下強行與他性交,則不屬於「強姦」行為,只能以「猥褻侵犯」來作出檢控。另外,坊間簡稱「衰十一」的「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也是只有男性才會觸犯的性罪行。假如一位女性與未滿16歲的未成年少男發生性行為,同樣只能以「猥褻侵犯」來檢控。如果男女都是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士,男童仍會被控「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女童雖然可控「猥褻侵犯」,但現實卻絕少會檢控女童。

因此,法律改革委員會在2012年進行性罪行檢討諮詢時,將「無分性別」作為性罪行改革的指導原則之一,並建議訂立新的強姦罪定義,使男性或女性皆可以被控觸犯強姦罪,及後在2016年進行的諮詢進一步建議涉及兒童及少年人的性罪行應「無分性別」,即與未成年的少男或少女發生性行為都要負上相同刑責。以上的建議讓男女兩性作出的行為在法律上得到同等看待,相信爭議的地方不大,但政府仍遲遲未就此等建議提交立法會審議。

在這次窺淫及偷拍等性罪行的立法建議上,保安局官員仍然沿用法改會的「無分性別」原則來處理,不論性別都得到相同涵蓋範圍。但這次「無分性別」原則不是應用在犯事者或受害人的性別上,而是施加在條文中對男女身體的描述,即偷拍行為中的「私密處」定義也需要「無分性別」。

政府原先建議的私密處是指生殖器官、臀部或胸部。筆者相信沒有人會反對將男女的生殖器官及臀部,以及女性的胸部界定為私密處,但男性的胸部是否應該屬於受保障的私密處呢?若以我們日常的理解來看,男性和女性胸部有著明顯差異,女性胸部在青春期後會發育成乳房,明顯屬於私密處。男性胸部雖然都是男性的性敏感位置,但我們的社會文化普遍接受男性赤裸上身,難以與女性裸露胸部相提並論。但如果依照「無分性別」原則的話,男性和女性的胸部必需一致看待,要麼同時都是私密處,要麼同時不是私密處。所以如果從上而下在衣領拍攝到女性胸部是犯法的話,在衣領拍攝到男性胸部也是犯法。

現時不少法例對男女胸部都是以「有分性別」的原則來處理。《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對兒童色情物品中色情描劃的定義就只包括女性胸部,而排除男性胸部。在《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評級機制中,男性裸露胸部的影像往往只會被評為第一類既非淫褻亦非不雅的物品,但女性裸露胸部卻會被評為第二類不雅物品。

我們支持男女平等,不論男女都應該獲得平等的權利、責任及機會,法律應該一視同仁地對待不同性別人士作出的犯罪行為。不過,我們反對將「無分性別」的原則應用在有顯著分別的男女身體構造層面,將男女兩性的生理差異削平。男性穿泳褲,女性著泳衣,是基於男女身體的差異,這是幼稚園學生都懂的道理,並沒有違反男女平等的原則。假如強行以「無分性別」來看待男女的身體差異,最終是要男生必須穿上泳衣,還是迫女性只穿泳褲呢?

按香港政府勞工及福利局「性別主流化」的網頁顯示,性別主流化是指在所有範疇的法例、政策和計劃的設計、實施、監察和評估過程中,考慮性別觀點及需要,以致力確保兩性可以同等享有並受惠於社會的資源和機會。因此,應該採取性別敏感(gender sensitive)的態度,了解到兩性的特徵、面對的處境而給予適當的對待,以達致真正的公平。[2]

今天保安局以「無分性別」原則一刀切地定義私密處,正正就是盲目地推行「性別中立」,沒有考慮性別觀點,缺乏性別敏感(gender sensitive)的做法,不但未能達致真正的公平,最後受害的往往都是女性。


[1] 〈窺淫罪不包拍衣領 保安局稱顧及性別中立原則〉,《明報》,2021年1月16日,網站:https://news.mingpao.com/pns/港聞/article/20210116/s00002/1610734524249/(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2月2日)

[2] 〈背景:性別主流化的起源〉,性別主流化,網站:https://www.lwb.gov.hk/Gender_Mainstreaming/tc/background/index.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1年2月3日)。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 4-2-2021

窺淫、偷拍及相關罪行諮詢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16/09/2020

香港一直沒有針對偷拍的法例,過往警方常以「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來作檢控,但終審法院去年裁定有關條例不應擴展至涵蓋犯罪者使用自己電腦的情況,[1] 故以自己的電子產品犯案不能再控以此罪,讓私人地方的偷拍行為不受監管,出現法律真空的情況。為此,政府在今年7月就引入窺淫、私密窺視、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處及相關罪行展開公眾諮詢。政府建議訂立幾條新刑事罪行,本文將作簡單介紹,詳細條文可參閱諮詢文件。[2]

窺淫和私密窺視

首先,政府建議立例禁止在未經受害人同意下,觀察或記錄受害人的私密行為。私密行為是指在合理期望能提供私隱地方,該人「露出生殖器官、臀部或胸部,或這些部位只以內衣遮蓋」、「正在如廁」或「進行涉及性的行為,而該行為通常不會公開進行」。如犯案目的是為了得到性滿足,就會觸犯「窺淫罪」,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而「私密窺視罪」則不論犯案目的,任何人進行未經同意的觀察或記錄私密行為都會觸犯「私密窺視罪」,最高刑罰為監禁三年。

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處

政府亦建議立例禁止在未經受害人同意下,在受害人的衣服下面操作設備,以觀察或記錄受害人的私密處。私密處是指生殖器官、臀部或胸部,不論這些部位是外露或只以內衣遮蓋。此外,有關部位是沒有指明特定的性別,因此涵蓋女性和男性的私密處。如為了得到性滿足而犯案,就會觸犯「未經同意下為了得到性滿足而拍攝私密處罪」,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而「未經同意下不論目的拍攝私密處罪」則不論犯案目的,最高刑罰為監禁三年。

發放私密影像

最後,政府建議訂立「發放偷拍的私密影像罪」,禁止任何人發放明知是從窺淫、私密窺視或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處的行為所得的影像,簡單來說,即是在受害人不同意下發放偷拍而來的影像,有關罪行的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政府同時亦建議訂立另一條「未經同意下發放私密影像罪」,禁止任何人在未經受害人同意下發放私密行為影像,不論受害人是否在同意下拍攝有關影像,觸犯該法例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

的關注

明光社過去多次向法律改員會要求訂立法例規管窺淫及偷拍裙底行為[3] 此我們樂見政訂立窺淫、私密窺視、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處等罪行名正言順地懲的人。政府建議在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處的法例中,規管在受害人衣服下面操作設備的偷拍行為,以懲處偷拍裙底行為,並排除從上而下偷拍衣領的行為,我們同意有關建議。如法例一併規管從上而下的偷拍行為,恐怕會出現過份立法的情況,因為一般拍攝都有可能從上而下進行,市民如果不慎拍攝到他人衣領走光,也會觸犯「未經同意下不論目的拍攝私密處罪」,這樣處理並不合宜。因此,我們同意諮詢文件中的建議,將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處不涵蓋從上而下拍攝衣領的行為。

另一方面,政府建議訂立有關發放私密影像罪的法例,這是政府首次為有關罪行作公眾諮詢,網絡上一直充斥大量偷拍影像及外洩的個人裸照或親密行為影像,這些照片或影像是在當事人不知情或在違反其意願下,傳至不同人手上。過去香港都曾出現過某些人的裸照一夜間全港瘋傳的事件,嚴重損害當事人的尊嚴,但卻沒有任何法例對此作出規管。所以我們支持政府訂立發放私密影像罪法例,堵塞漏洞,讓市民得到合適的保障。

此外,現有的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容許僱主在聘用僱員從事與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4] 有關工作職位時,能夠知道申請人是否有性罪行定罪紀錄。過去因為沒有針對偷拍行為的法例,作出偷拍行為的人可能只會被判觸犯「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由於該罪行不屬於上述查核機制指明列表中的性罪行,有關人士仍有機會受聘從事接觸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工作。因此,我們同意諮詢文件所建議,政府應將今次建議訂立的幾條罪行,一律納入為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指明列表中的性罪行,以保護相關人士。

最後,我們期望有關法例能有效處偷拍行為之餘,同時能保障記者在進行一般採訪工作時不會誤墮法網。我們認為政府所建議訂立的法例中,不論犯案目的的「私密窺視罪」及「未經同意下不論目的拍攝私密處罪」應設有合理的免責辯護,以保障新聞自由。

諮詢文件可於保安局網站www.sb.gov.hk/chi/special/voyeurism/index.htm)下載,鼓勵各位關心是次諮詢的市民在年10月7日前向政府表達意見。

團體的建議

政府在今次諮詢文件中提到,就針對訂立「窺淫罪」等相關罪行,社會上有強烈的訴求。過去,有團體曾促請政府為此立法,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在去年5月至今年1月期間,曾就偷拍及未經同意散佈私密影像經驗進行問卷調查,部份受訪者表示曾就有關遭遇報警求助,但因證據不足、無相關法例等理由而遭拒絕落案。協會遂建議政府訂立全面涵蓋影像性暴力的法例。[5]


 

[1] 〈協和小學女教師涉洩試題案 律政司終極敗訴〉,《香港經濟日報 - TOPick》,2019年4月4日,網站: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2317463/(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7月22日)。

[2] 保安局:〈就引入窺淫、私密窺視、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處及相關罪行的建議公眾諮詢〉,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保安局,2020年7月,網站:https://www.sb.gov.hk/chi/special/voyeurism/index.htm(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7月22日)。

[3] 〈明光社對《雜項性罪行》諮詢文件的回應〉,明光社網站,2018年8月14日,網站:https://www.truth-light.org.hk/node/11026/(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7月22日);〈明光社就法改會《檢討實質的性罪行》報告書的意見〉,明光社網站,2020年4月1日,網站:https://www.truth-light.org.hk/node/11778/(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7月22日)

[4] 如患有自閉症、精神分裂、腦退化症或輕度智障的人士。

[5] 〈《影像性暴力經驗調查報告》 SURVEY REPORT ON IMAGE-BASED SEXUAL VIOLENCE〉,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2020年3月7日,網站:https://rainlily.org.hk/publication/2020/ibsvsurvey(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7月22日)。

一夜瘋傳的性愛片段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24/08/2020

早前有人在網上公開多段兩名本港中學生的性愛片段,並在網絡上一夜瘋傳,涉事男女亦被快速起底。因為懷疑片段中的女生未成年,為了避免觸犯《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討論區負責人及網民都主動將該片段刪除,廣傳的情況才靜止下來,而警方亦表示會介入調查。[1]

按現有法例,如果涉事男女中其中一方在事發時未滿16歲的話,該短片已屬於兒童色情物品,任何人製作、發佈以及管有該影片均已觸犯《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製作、發佈兒童色情物品最高刑罰為罰款2,000,000元及監禁八年,管有兒童色情物品最高刑罰為罰款1,000,000元及監禁五年,所以奉勸各位網民千萬不要分享及下載相關短片,以免觸犯法律,如果曾經下載的也應立即刪除相關檔案。

不過如果該男女已年滿16歲,那就不受《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監管。雖然仍能以《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來作出檢控,但從過去類似事件得知,警方作出拘捕的情況少之又少。而相信該片段是在未得當事人同意之下被公開及廣傳,嚴重侵犯當事人的尊嚴,但可悲的是本港並沒有法律監管此等行為,讓當事人不斷受到傷害。

其實政府現正為窺淫罪進行公眾諮詢,當中亦建議訂立法例懲治在未經同意下發放他人私密影像的行為。如果建議最終成為法律,不論當事人是否未成年,所有發佈該等影像的人,不論是上傳到討論區、還是朋友間私底下的「分享」,都將觸犯法律。這能大大阻止該等影像散播的情況,為受害者提供更大的保障。

其實香港每年都會出現數宗類似的事件,而網絡上亦散佈大量偷拍和意外外洩的裸露影像。政府有責任盡早立法堵塞漏洞,以保障市民的基本尊嚴。不過就算有此法律,也不能確保自己的秘密影像不會外洩,所以拒絕拍攝那些相片及片段才是保障自己的最有效的方法。

 


[1] 〈兩名校男女生性交片流出 警網罪科跟進〉,《東方日報》,2020年8月20日,網站: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820/bkn-20200820181031566-0820_00822_001.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8月24日)。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 24-8-2020

被害公審 (Audrie & Daisy)

——傷害與支持都來自網絡世界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教育及行動)
06/05/2020

兩名美國高中生Audrie及Daisy分別在朋友聚會中喝醉後被性侵,被拍下相片、影片,影像不但被同學傳閱,受害人及其家人亦因為網上對她們的遭遇毫不清楚的人胡亂批評而被傷害。事件發生後一星期,Audrie自殺身亡,而Daisy在她情緒極度低落時在網絡遇上了有同樣遭遇的Delaney及其他過去曾被強暴並願意說出自己經歷的女孩,在互相扶持下,她重獲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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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網上看了這部美國紀錄片電影,製作團隊追訪了在2011及2012年三宗發生於美國小鎮的少女被性侵案件。一向很懂得保護自己的Audrie因酒後被一些同學作弄及性侵,其照片在全校的網絡中流傳。她於網上追問,亦沒有人告訴她那晚事件的經過,而當她知道自己裸露和被塗鴉的相片已廣為流傳時,她認為污名永遠都洗不掉、人生已完結。這可能是事實的一半:留在網絡中的痕跡是很難抺走的……然而這個經歷卻可以如Daisy所領悟的,是一個「;」(分號),它只是人生的一個分隔點,往後的日子可能會很不同,但仍可以繼續走下去,它並非人生的句號。

Daisy的案件,起初疑似因著政治原因而令疑犯獲撤銷控罪,但事件於網上不但引起瑪麗維爾(Maryville)小鎮的市民分成不同派系及彼此爭論,更引起許多美國人關注及聲援,令案件得以重新審理,可見網絡完全有能力引起更多人關注事件。不過在網絡上,同樣出現了一些負面評論,對受害人的心靈造成傷害。

然而,這些評論顯然是來自不認識當事人的人,他們對事件一知半解就妄下評論。才十來歲的Daisy長期要面對網民的指控、誤解,亦是不容易的事。在製作電影的幾年間,Daisy由以往柔弱的金髮女孩,變成了另一個黑髮、外型「硬淨」的女孩,心態也變得不易流露真我,但起碼會勇於繼續走以後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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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Daisy能走過陰霾,是因為Delaney主動於網上接觸她,並引領她走向能說出自己經歷和聆聽相同經歷的路程。若有相同經歷的人與及家人能一起同行,給予支持,受害人便會較為容易走出幽谷。然而電影最終卻指出,青少年的強姦與性侵率是很高的,但願意公開自身故事的仍屬少數。

 

香港性罪行檢討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17/03/2020

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XII部列出本港的性罪行及相關的罪行,但當中有些條文已不合時宜,甚至出現不少漏洞。2006年,律政司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要求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檢討香港關乎性罪行及相關罪行的法律,法改會遂於同年成立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就性罪行法例進行研究及提出改革建議,委員會至今一共發表了三份諮詢文件及四份報告書,[1] 而第四份報告書《檢討實質的性罪行》,在去年12月初發表。本文將分析一些現有性罪行的不足與漏洞、法改會的建議,以及明光社的回應。

強姦

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18(3)條規定,任何男子——
(a)    與一名女子非法性交,而性交時該女子對此並不同意;及
(b)   當時他知道該女子並不同意性交,或罔顧該女子是否對此同意,
即屬強姦。

根據現時香港法例,任何男子未經女子同意而與她性交,即屬強姦,而只有男性才會觸犯強姦罪,亦只有女性才能成為強姦案的受害人。法例上性交亦只限於男性將陰莖插入女性陰道的行為,因此女子未經男子同意而與他性交並不構成強姦。而如果以陰莖插入受害人的口腔或肛門,又或以身體其他部份或其他物件插入受害人的陰道,亦不構成強姦,只能以《刑事罪行條例》第122條猥褻侵犯罪,亦即非禮來作出檢控。

法改會指出「強姦」一詞帶有對女性的負面標籤,因此建議棄用「強姦」一詞,並認為該項罪行應命名為「未經同意下以插入方式進行的性侵犯」,而罪行的範圍,除了涵蓋現時的強姦罪,法改會建議應包括其他插入式的性侵犯行為。

本社認同新的法例需涵蓋其他插入方式的性侵犯,但卻認為需保留現有強姦罪的名稱。雖然「強姦」一詞對受害人帶來壓力,但現時法庭已有機制保護受害者的私隱,本社擔心新的名稱將含糊了罪行的嚴重性,減低公眾對有關行為的厭惡感。

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

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24(1)條規定,任何男子與一名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五年。[2]

香港合法性交年齡是16歲,就算雙方自願,只要女方未滿16歲就是非法性交,而只有男性才會觸犯此法例,16歲以下男童亦不受此法例保護。

與16歲以下兒童性交,可能會導致以下三種情況出現:

  1. 16歲或以上男性與16歲以下女童性交,男性觸犯此法例。
  2. 16歲或以上女性與16歲以下男童性交,沒有人觸犯此法例,而該女性可被控猥褻侵犯罪。[3]
  3. 16歲以下的男童和16歲以下女童性交,就算是女童主動提出性交要求,觸犯此法例的仍然是男童。雖然男童未滿16歲,與他性交會觸犯猥褻侵犯罪,但現實卻絕少會檢控女童。

用今天男女平等的觀點來看,此法例可能會被視為性別歧視。法改會以「無分性別」的原則,建議將上述法例改為「對16歲以下兒童作出插入行為」。[4] 有關年滿13歲但未滿16歲人士之間經同意下進行的所有涉及性的行為,法改會雖建議將有關行為訂為刑事罪行,但控方可行使檢控酌情權以決定是否適宜對個別案件提出控告。

本社認為法改會的建議有助保護16歲以下男童和女童,但在有關建議下,16歲以下兒童之間經同意下發生的性行為,雙方都要負上刑責。在未成年人士發生性行為的事件上,主動報警的往往是當事人或其家長,本社憂慮建議令當事人或其家長為了避免自己或其子女惹官非而拒絕報警,使法例無法發揮其功效。本社認同控方可行使檢控酌情權以決定是否提出控告,但如何行使有關酌情權但仍維持法例的阻嚇性,卻需再三研究。

偷拍

現時香港並沒有專門針對偷拍的法例,過去主要以「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來作檢控,但終審法院在2019年小學試題外洩案中指出,「取用」一詞是指「在未獲授權的情況下使用電腦」,[5] 因此使用自己的電腦或智能手機犯案,並不屬於該條例所涵蓋的範圍,這亦令私人地方的偷拍行為不受法例監管,導致出現法律真空的情況。

法改會建議訂立「窺淫罪」,任何人為了得到性滿足,在未得對方同意下觀察或視像記錄對方的私人行為,就會觸犯窺淫罪。私人行為是指,任何人在下列情況下,即屬於進行私人行為:

身處在可被人合理地期望能提供私隱的地方,而且――
(a)    該人當時暴露其生殖器官、臀部或胸部,或只穿著內衣遮蓋上述部位,
(b)   該人正在使用廁所,或
(c)    該人正在進行性行為,而該種行為通常是不會公開進行的。

因窺淫罪只能應用在可被人合理地期望能提供私隱的地方,所以法改會同時建議訂立「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任何人為了得到性滿足或使對方感到受侮辱、驚恐或困擾,在未得對方同意下觀察或以影像記錄對方的生殖器官或臀部(不論是暴露或是以內衣遮蓋),或遮蓋對方生殖器官或臀部的內衣,就會觸犯「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

本社同意法改會建議以上兩條有關偷拍的罪行,以堵塞現有法律真空的情況,不過本社認為無論目的是為了甚麼,在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就應該訂有關行為屬不合法,以杜絕為了得到金錢回報等目的而進行偷拍行為。而對於為了得到性滿足而作出的未經同意的拍攝裙底行為應該列為性罪行,並記錄在《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以保護兒童和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避免他們遭到性侵犯。

除以上的性罪行外,法改會還提出了眾多的修訂建議,但這不代表政府必定會採納相關的建議並訂立有關的法例。法改會自2006年進行性罪行檢討工作至今,政府只接受了法改會提出的兩項建議:設立《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和廢除「未滿14歲男童無能力性交等的推定」的法例。在眾多建議中,「窺淫罪」及「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均有立法的迫切性,故此本社促請政府盡快訂立有關法例,還市民一個安全的生活空間。


 

[1] 〈進行中的研究:性罪行檢討〉,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網站:https://www.hkreform.gov.hk/tc/projects/sex_off.htm(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2月14日)。

[2] 除了第124條「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性交」之外,香港法例還有一條「與年齡在13歲以下的女童性交」(《刑事罪行條例》第123條),若觸犯有關罪行,最高可處終身監禁。

[3] 香港法例中的猥褻侵犯罪列明,未滿16歲的人士在法律上不能同意進行構成猥褻侵犯的行為。

[4] 法改會同時也建議訂立新罪行「對13歲以下兒童作出插入行為」。

[5] 〈協和小學女教師涉洩試題案 律政司終極敗訴〉,《香港經濟日報 - TOPick》,2019年4月4日,網站: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2317463/(最後參閱日期:2020年2月14日)。

玩弄感情的藝術家 PUA

林天然 | 明光社項目主任(生命教育)
20/05/2019

PUA[1],全稱Pick-up Artist,即搭訕藝術家,也叫泡學、把妹達人、戀愛大師。起源於上世紀70年代的西方社會,當時PUA主要透過幫助不擅社交的男性提升社交技巧來達到追求異性的目的。隨著網絡的快速發展,自2008年起,PUA在中國如雨後春筍般迅速發展起來。但讓人擔憂的是,PUA在今天的中國已嚴重變質,許多立心不良的「大師」把PUA變成騙財騙色、玩弄情感,甚至鼓勵受害者自殺的惡性工具!為賺取高額的學費,這些「大師」正不遺餘力地將PUA課程推向社會。

PUA的手法

據筆者了解,在中國,PUA經過許多「大師」的深入鑽研、瘋狂實踐和不斷改良,已發展成一套結合了心理學和社會學、體系化、層層設套、操作性強的「技藝」。縱觀課程架構,其獵取異性的步驟大致如下:

  1. 展示高尚生活:透過偽裝、攝影技巧、盜用的配圖等,把PUA包裝成有錢、高質人士,再將這些高尚生活照發佈在社交App(手機應用程式)上,達到吸引「獵物」的目的。
  1. 選擇角色:PUA選擇的角色主要分三種——浪子、帝王與詩人,[2] 每種角色皆有鮮明的特質與人格魅力,都是針對不同女性心理而設的。
  1. 物色與窺探「獵物」:除了用App交友、去一些地方物色女性外,PUA還有一套教人從微表情、肢體語言等方面快速摸清「獵物」底蘊的策略。
  1. 引起好奇:在初次接觸中運用PUA的策略、話術(說話技巧),使女性對自己產生好奇繼而關注自己。
  1. 誘入陷阱:透過打擊女性自信同時抬高自己、反撇(先給女性留下一個印象,然後在適當時候顛覆了這個印象)、[3] 先噓寒問暖,再冷淡疏離等技倆,誘使女性更多的關注、投入感情,繼而愛上PUA。
  1. 掌控女性:當「獵物」上鉤後,PUA會不斷誘使她們投入更多情感與精力。之後,再將對方的一些小錯無限放大,指責她破壞了雙方感情。這時,女性會為了挽回感情會變得更加緊張、乞求饒恕。之後,再反覆地與她分手、復合,以達到讓她失去理智,觸發沉沒成本效應。[4]
  1. 實施寵物豢養模式:當「獵物」已失去理智,無法離開時,再透過不斷的洗腦、性關係、言語暴力、情感操控,把女性變為奴隸,對她們進行瘋狂榨取。
  1. 鼓勵自殺:當「獵物」被榨乾榨凈後,PUA還會誘導對方自殺,免除後患。

除了上述步驟外,PUA還有許多「約會技倆」,如:快速獲得女性的信任、「不經意」觸碰對方身體,以窺探對方反應與底線、迅速拉近彼此身體距離、快速發生性關係等。

PUA的影響

在眾多已曝光的個案中,許多受害者皆出現嚴重抑鬱、情感創傷,有的在數年裡不能工作,不停哭泣,無法再相信愛情,有的被惡意傳染愛滋病,還有不少走上自殺之路。除了女性,PUA也使男性痛苦不堪。一位化名林晨的PUA男曾透過媒體講述自己的心路歷程。他原本是一名貧困大學生,因為內心極度自卑及曾被心儀的女同學拒絕,使他潛心鑽研PUA,並按照其策略「狩獵」。出乎他意外的是,「獵物」的反應居然如PUA的教程一樣,一步步陷入圈套,甚至最後企圖自殺。就在女孩企圖自殺的一刻,林晨的良知出手阻止了。但自此,林晨也陷入良知與慾望爭鬥的兩難之中——到底繼續做一個埋沒良知、不斷滿足慾望的惡魔?還是做回一個極度自卑、連半個女孩也追不到的男孩?在男女比例失衡、整個社會向錢看、大量基層男士無妻可娶的時代背景下,林晨的個案恐怕只是冰山一角。

PUA在中國的發展

PUA近年在中國發展迅速,這有賴龐大的單身市場,令PUA培訓機構成行成市。浪跡教育、壞男孩可謂國內具代表性的公司。除了在網上大談把妹技術外,有些經營者的言行舉止也叫人側目。就如浪跡教育的創辦人王環宇就曾在網上大放厥詞,說自己曾騙過600多名女性,而自己創辦公司就是要瘋狂地實戰。他還鼓勵員工在上下班時跟女生睡,並鼓勵他們將「戰績」互相分享。

PUA在港的發展

據筆者了解,PUA在香港可謂暫時未成氣候。除了一些PUA小眾的地下組織和個別PUA培訓機構外,暫未見有媒體對本地PUA作大幅報道。

PUA的手法可謂窮凶極惡、喪盡天良。它可以將女性徹底摧殘後,送上不歸之路,也可以使男性變成泯滅良知、害人害己的惡魔。時移世易,隨著中國的快速發展,香港在科技、文化等領域亦愈來愈受大陸的影響。支付寶如是,抖音亦如是,而不良PUA之風會否吹襲香港?我們不得而知,但值得我們警惕、關注!

 

參考資料:

1.     〈PUA(搭訕藝術家)〉。百度百科。網站:https://baike.baidu.com/item/PUA/5999185

2.     〈渣男撩妹三大必殺技,你中了哪一條?〉。知乎。2018年7月12日。網站:https://zhuanlan.zhihu.com/p/39566320

3.     〈反撇〉。百度百科。網站:https://baike.baidu.com/item/%E5%8F%8D%E6%92%87

4.     〈甚麼是反撇呢?泡妞技巧中的核武器!〉。浪跡情感。2017年6月19日。網站: https://www.puamap.com/zixun/lilun/11770.html

5.     宏桑。〈騙炮鑑別手冊-PUA套路解析〉。知乎。2018年7月11日。網站:https://zhuanlan.zhihu.com/p/39514264

6.     眼界。〈中國第一騙炮渣男PUA王環宇的自我介紹,他自稱已經誘騙玩弄了六百多位女性〉。YouTube。2017年12月28日。網站: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Q3YrlGKzn8

7.     Carlos China。〈PUA騙愛套路,小夥斗膽分享如何禍害女孩子〉。YouTube。2018年12月7日。網站: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ritzDy6sxI

8.     〈揭秘 PUA 8大套路〉。每日頭條。2018年3月26日。網站:https://kknews.cc/zh-hk/news/qn3434o.html

9.     〈沉沒成本效應〉。百度百科。網站:https://baike.baidu.com/item/%E6%B2%89%E6%B2%A1%E6%88%90%E6%9C%AC%E6%95%88%E5%BA%94

10.   余婉蘭。〈【PUA】秘密兄弟會邪惡戀愛觀:講求攻略 團隊「覓食」〉。《香港01》。2017年5月26日。網站:https://www.hk01.com/%E7%9F%A5%E6%80%A7%E5%A5%B3%E7%94%9F/93732/pua-%E7%A7%98%E5%AF%86%E5%85%84%E5%BC%9F%E6%9C%83%E9%82%AA%E6%83%A1%E6%88%80%E6%84%9B%E8%A7%80-%E8%AC%9B%E6%B1%82%E6%94%BB%E7%95%A5-%E5%9C%98%E9%9A%8A-%E8%A6%93%E9%A3%9F

11.   〈香港把妹達人〉。PUAHK。網站:http://www.puahk.org/

12. 煙波人長安。〈小心,不要被「中國式PUA」給騙了〉。每日頭條。2018年2月6日。網站:https://kknews.cc/psychology/oxnkgmm.html


[1] PUA起初是指一群受過系統化學習、實踐、和不斷自我完善情商的男性。後來泛指很會吸引異性,讓異性著迷的男女們。字面上的解釋,PUA指的是搭訕藝術家,但因為PUA文化的變遷和進步,PUA的定義已從簡單的搭訕擴展到整個兩性交往流程,主要涉及:搭訕(初識)、吸引(互動)、建立聯繫,升級關係、直到發生親密接觸並確定兩性關係。PUA學是社交學說,它是心理學和行為科學所組成的一門新的交叉學科。

[2] 浪子:追求享樂與刺激,自我放縱,身邊有很多女人,不相信愛情,十分懂女人心,最能提供情緒價值的情場高手。帝王:對女人有著十足的霸氣和男子氣概,能夠主導和引領女人;特別有上進心和宏圖大志;有時候也會表現出有錢、有地位;目光遠大,高智商。詩人:才華橫溢,追求自我夢想;我行我素,浪漫多情;無拘無束,不食人間煙火。

[3] 反撇為女性帶來驚喜,亦會因而對PUA留下深刻印象和產生好感。

[4] 沉沒成本效應:某人對某事投資越多,某人就越不容易離開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