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條例草案》的代決人

梁永豪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05/08/2015

立法會於2015年7月13日通過《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條例草案》(《草案》),就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的設立、使用及保護訂立相關法律條文。《草案》第三條指出,指定人士 (代決人) 可代表某些醫護接受者 (即幼年人或不能自決者)決定其紀錄互通的相關事宜。

《草案》第三條指出,幼年人 (未滿16歲人士) 及不能自決者 (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無能力處理本身事務等的年滿16歲人士) 的代決人包括其家長 (只限幼年人),《未成年人監護條例》或《精神健康條例》所指定的監護人,法院委任處理其事務的人士,或 (如未有前述人士) 其「家人」 (與醫護接受者有血緣、婚姻、領養或姻親關係的人) 或與他同住的人士。原先《草案》的代決人沒有包括同住者,但部份議員提出加入同住者作為代決人,(註腳1) 而政府亦接納了議員的意見。

立法會何秀蘭議員於7月15日在Facebook指出,同性伴侶一直沒有法定地位為伴侶作出醫療決定,所以她與一些議員在《草案》的審議階段時向政府提出將代決人身份從「家人」中擴展,讓同性伴侶關係也可以得到該等法定地位。她亦說:「所以政府除了在此條例「行一小步」作出修訂外,亦希望政府在其他條例或法律進一步確立同性伴侶的法定地位。」

需要指出的是,將代決人的範圍擴展至包括同住者,與同性伴侶得到 (為伴侶作出醫療決定的) 法定地位,是兩碼子的事,原因包括:

(1) 「同住」純粹反映在同一地方居住的事實,它並不反映兩個同住者之間的關係。同住者不限於同性伴侶,他們之間可以是朋友、同事、同學等等。相反,同性伴侶並不一定同住,故同性伴侶並不一定能夠成為代決人。

(2) 《草案》在同一個段落中指出代決人可以是「該接受者的家人或與該接受者同住的人士」,《草案》並沒有為家人與同住者訂立先後次序。若家人與同住者 (或同住者之間) 的意見不同,則《草案》未有指明誰是優先的代決人。若《草案》的目的之一是使同性伴侶(或其他同住者)得到 (為對方作出醫療決定的) 明確的法定地位,則不應出現如此不清晰的地方。

(3) 同住者要成為代決人,條件之一是排在他之前的代決人均不存在,另外,他須在有關時間 (指作出紀錄互通的相關決定的時間) 陪伴著醫護接受者。(註腳2) 故此,縱使不考慮同性伴侶是否同住者,同住者本身要成為代決人仍有一定的限制。

(4) 代決人的設立適用於兩種醫護接受者:年滿16歲的不能自決者,及未滿16歲的幼年人。對於幼年人而言,基本上不存在與他同住的同性伴侶為他作出醫療決定。

總括而言,無論從醫護接受者的範圍或同住者的範圍看,《草案》的通過與同性伴侶可否為伴侶作出醫療決定,基本上沒有直接或必然的關係,《草案》內亦沒有同性伴侶或類似字眼。而「同住」這一事實更加不能與兩個人之間的法定地位混為一談。故此,將同住者納入為代決人,並沒有讓同性伴侶關係得到 (為伴侶作出醫療決定的) 法定地位。既然沒有行出這「一小步」,故不能基於這「一小步」而要求政府在確立同性伴侶的法定地位上「行多幾步」。

 

註腳
(1) 立法會 CB(2)1736/14-15號文件 page. 10 
(2) 除家人或同住的人外,某些其他的代決人亦須是在有關時間陪伴醫護接受者的 (詳見《草案》第三條)。
 

曾經刊載於: 

《獨立媒體》 5/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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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以後 請立遺囑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06/06/2024

終於看了電影《從今以後》,一部懂得說故事的電影,容易引起觀眾的共鳴,進而同情主角的遭遇,不過,當中有些幾十年沒有解決的問題,其實一日就可以解決了,就是立遺囑。既然一同生活幾十年,遺囑的內容也草擬好了,就是欠一個簽名,劇中忽然去世的女角作為一個深懂投資之道的專業人士,豈會不知在現行法例下不立遺囑,其同性伴侶是無法自動獲得其遺產的,不願動筆除了忌諱死亡之外,如何分配遺產恐怕亦是一個令她猶疑的考慮,有些困難究竟是誰造成的?是否一定是其他人的偏見值得商榷。其實不論是否已婚、每個人在沒有遺囑之下財產會如何分配,在香港是十分清晰的,只要沒有血緣和婚姻關係,無法自動繼承全部或部份遺產是常識,不單是同性伴侶、同居男女、情如母女的契媽契女亦很可能一無所有。不過,若果法律的規定不符合當事人的意願,訂立遺囑是最有效的方法,要爭取同性婚姻,因為社會上仍有很大的爭議,恐怕只會曠日持久,但要立遺囑,即時就可以解決。其實,由於不同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不同,例如夫妻感情欠佳、不同的子女關係差別很大、有需要照顧的兄弟姊妹、或者有自己很支持的慈善機構等等,法律原定的安排亦未必符合所有人的心意,因此,物業和財產如何安排,訂立遺囑是最能反映當事人心意的做法。

因財容易失義,對於死者財產應如何分配,就算至親之間都會有不同的需要和考慮,既然死者沒有留下遺囑,亦沒有遺言,作為親人,大家都覺得自己應該有份亦不是全無道理,也是合理的期望。至於身後事的安排,若能清楚寫在遺囑,讓自己信賴的遺產執行人去處理是最理想的,撇開同性婚姻,許多時不同的家庭成員,基於不同的宗教信仰、對死者意願的理解不同、或基於個人的看法,對應該土葬、火葬、海葬,一切從簡還是隆而重之,之後安放何處都容易引起爭拗,若不指定一個人去執行,家人之間有爭拗屢見不鮮。最難處理的當然是名份的問題,兩個同性伴侶的關係能否得到家人的接受,就算通過同性婚姻或民事結合,爭議仍會不斷持續,正如有些長者喪偶後再婚,其子女未必認同和接納其新的配偶,在生時已爭吵不絕,萬一當事人離世的話,爭議如何辦身後事、甚至爭產大家亦毋須覺得奇怪。要處理同性伴侶之間的權益或意願問題,除了改變香港的婚姻制度之外,我們相信更合理的折衷方法是透過修訂現有的持久授權書,擴大其可以授權的範圍,並延續到一個人死後仍然有效,讓每個人都可以授權他最信任的人,在他喪失行為能力或昏迷時,可以代他作出有關醫療或日常生活所需的財務決定,而當事人萬一離世,亦可以代他執行有關身後事的各項安排,至於財產物業則仍然透過遺囑去處理。私人的事務和財物,應該盡量尊重當事人的意願,但婚姻制度涉及整體社會的利益,任何改變都必須由整體社會討論及決定。至於名份更是社會文化的問題,就算最終合法亦不等如其他人一定會認同,更無法輕易改變他人的信念。要共創雙贏,還是要強人所難,要即時解決問題,還是要自製困境,有時只是一念之間。

何苦悲秋傷春

林俊牧師 | 林俊牧師為法國圖盧茲城宣教士,他在堂會事奉崗位退休多年,之後任不同地方堂會短期宣教士及作推動宣教事工牧者。師母在2022年亦提早退休和牧師同行宣教。他們現於法國圖盧茲城Toulouse華人群體、與已工作超過十年的香港播道會宣教士同工配搭事奉。
28/11/2023
專欄:有情無國界 (*所有文章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國家:法國

生命如季節交替如常,縱使有萬般回憶,也隨著時光或人去而流逝。轉眼間已到立冬,一年將盡,感覺是輕鬆,還是虛空?

明光社

自己的感覺,是騙不了自我。這一年穿梭於法國、荷蘭和香港,面對自己及弟兄姊妹經歷生死病康,生活如五味架。而世界也經歷從未有過的紛亂。人類對正邪分辨的困擾和分化,也似乎未有過那麼大的分歧。最悲哀的莫過於分化帶來的創傷及因政治鬥爭仇殺帶來的哀鴻遍野,叫這世界驟變為地獄。

明光社

在法國宣教,我學到了與身邊的人互相微笑問安,下車多謝及道別司機,為下一位進門的人推門,隨時給別人幫一下手……在這裡也許少了親情友情,但仍然可以有溫情,上帝在初冬為悲傷的人粉飾了壯麗的世界,也為我和師母帶來她的姐姐妹妹,千里迢迢來到這裡送來暖暖親情,慰藉因弟兄姊妹離世或罹患重病而掛慮的我們,不能親自陪伴他們面對難關,實在令人深深遺憾。主的愛顧使我的重擔未有卸下,心情卻可輕省。

時光匆匆流逝,生命也在靜靜的消耗,冬天提醒了我2023年已到年終,明年初又要確定宣教的路向,完成年多兩年圖盧茲任務後,也是居留簽證期滿時,這裡建立教會的基礎也初步奠定,下一站在哪裡?期待主引領,還請代禱。

同運議程LGBT+ Agenda (2022年3月)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31/03/2022

承繼自席捲全球的西方性解放浪潮,其推動性文化改革的核心意識是:任何性傾向和性別身份都是天生、正常、不可改變及道德正當的。透過一步一步滲透文化、教育和法律,它強制異見者消音,並瓦解「性別、婚姻、家庭」等倫理價值。

全球

2022年3月28日,美國佛羅里達州州長Ron DeSantis簽署了《家長教育權利》(Parental Rights in Education)法案,法案旨在禁止在該州公立學校的課堂中,與幼稚園至小學三年級學生討論性傾向和性別認同。他在2月初接受記者訪問時曾表示,教師與學生談論性別認同是「完全不合適的」,並表示會支持《家長教育權利》法案。有反對法案的人士稱它為「不准說同性戀」(Don’t Say Gay)法案。

該法案由該州的眾議院議員於2022年1月提出,法案已分別在2月24日及3月8日,在該州的眾議院及參議院獲通過,法案將於7月1日實施。早在2月8日,佛羅里達州參議院的教育委員會也通過了內容幾乎相同的法案。

美國總統拜登曾在Twitter稱《家長教育權利》法案為可惡的法案,他表明支持同運人士,並提到他的政府會繼續為他們應得的保護和安全而戰。[1]

2022年1月25日,有媒體報道美國密西西比州Ridgeland的市長Gene McGee被指控扣留了給予麥迪遜縣圖書館系統11萬美元(約86萬港元)資助,除非他們將所有「同性戀資料」從書架上下架,否則他不會發放該筆款項。麥迪遜縣圖書館系統主任 Tonja Johnson透露,McGee向她表示他反對圖書館裡有所謂的「同性戀資料」,這違背了他的基督教信仰,只要這些資料還在,他就不會發放這筆款項。有關款項已獲得該市的市政委員會批准。Johnson曾向McGee解釋,作為公共圖書館系統,是要為整個社區服務,當中的收藏反映了他們社區的多樣性,但McGee堅持圖書館可以為他們想要服務的人服務,但他只為天上偉大的主服務。[2]

Keith Waters 是英國一家福音派教會的牧師,他同時於一間學校工作,他指責學校的負責人宗教歧視和作出推定解僱。事緣在 2019 年 6 月,他在Twitter就LGBTQ(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酷兒) 驕傲月活動表達「基督教觀點」,他提醒「基督徒不應該支持或參加 6 月份舉行的 LGBTQ驕傲月活動」,他認為有關活動「提倡一種文化,鼓勵違背基督教信仰和道德的活動。這些對兒童尤其有害。」其後他刪除了有關訊息。Waters的言論在網上被譴責為恐同,一些家長寫信到學校投訴他。在發出推文後三星期,Waters失去了他在學校的工作,於是他採取法律行動。2022年1月17日,Waters在劍橋召開的勞資審裁聆訊上,為他作出的評論辯護,稱這是「為愛而發出的」,他亦提到驕傲月所推廣的信念、文化及倫理都與基督教的性倫理截然相反。[3]

英國政府在2022年1月19日啟動一項獨立審查,旨在了解在2000 年以前禁止同性戀者在軍隊中服役的規定,對有關的同性戀軍人的影響。在2000年以前,英國軍隊拒絕讓同性戀者參軍,有關規定在2000年廢除。英政府指,這次獨立審查能讓政府更了解2000年之前服役的LGBT退伍軍人的生活經歷,包括因同性性傾向而退伍的軍人,他們是如何離開軍隊。英政府又指,在審查中收集到的訊息和經驗,將更能幫助政府為LGBT退伍軍人社區提供更好的支援。[4]

同志組織兼非牟利機構Stonewall指,在英國,住在不同地區的同性戀夫婦,若想要進行人工受孕,在費用上遭受歧視,有些異性戀夫婦可以得到免費療程,有些同性戀夫婦卻要付上高達25,000英鎊(約25萬多港元)的金額。Stonewall的發言人指出,衛生部門的領導者必須致力讓不同人士均有平等機會獲得生育服務。[5]

2020 年,著名英國女作家J.K. Rowling在Twitter上分享了一篇關於「有月經的人」的文章,在帖文中她提到:「我敢肯定,曾經有一個詞是用來形容那些人的。有人幫幫我。Wumben?Wimpund?Woomud?」此言論惹怒LGBTQ+(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酷兒等)社區的成員,因為女跨男的跨性別者可以來月經,但男跨女的跨性別者則不能,Rowling也因而惹來不少人抨擊。在接下來的一年裡,她仍會暗示與男跨女人士在一起時,會感到容易受到男性暴力侵害。

根據2022年1月的報道,由於Rowling「對跨性別者的看法」掀起風波,位於英格蘭切姆斯福德市的The Boswells School已於去年秋天,將最初以J.K. Rowling命名的建築物重新改名,取而代之是英國奧運冠軍Dame Kelly Holmes的名字。[6]

英國男子網球手Liam Broady在2022年1月出戰澳洲網球公開賽時繫上彩虹鞋帶,以示對LGBT群體的支持。談及效力澳洲職業足球聯賽球會阿德萊德聯的Josh Cavallo時,Broady表示Cavallo可以公開表態,實在很難得。Cavallo在2021年10 月公開「出櫃」,他成為首個現役男子頂級聯賽職業足球員,公開自己是同性戀者,他因而遭受恐嚇,但仍盼望改變世界。

足球場上,即將出版自傳的前曼聯球員Patrice Evra亦稱在英格蘭踢球時,每家球會都有至少兩名同性戀球員,他指出在足球世界裡,公開承認出櫃等於自毀前程。[7]

2014 年,同性婚姻在北愛爾蘭仍未合法化,支持同性婚姻人士Gareth Lee去了位於貝爾法斯特由基督徒經營的Ashers麵包店,他訂購一個蛋糕,其上有「支持同性婚姻」的口號。雖然麵包店最初接受了他的訂單和錢,但幾天後卻拒絕了Lee的訂單。隨後,Lee控告Ashers的負責人McArthur夫婦,指控對方作出性傾向歧視,Lee贏了這一場官司。

McArthur夫婦卻提出上訴,稱他們沒有歧視Lee,該案最終於2018年在英國最高法院審結,法院裁定Lee沒有受到歧視,Lee於是向歐洲人權法院提出訴訟。

2022年1月6日,位於斯特拉斯堡的歐洲人權法院(ECHR)裁定,Lee的案件為「不可受理」,因為他在國內的訴訟程序,完全依賴他該國的法律,而援引他在《歐洲人權公約》下的權利是無作用的。這裁決終結了一宗長達七年的訴訟。[8]

法國衛生總署署長Jérôme Salomon在2022年1月11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說:「任何人來到都可以成為個人捐贈者。」又補充說:「捐血者的表格將刪除對性傾向的提及。」

由於存在傳播愛滋病病毒的風險,法國於1983年禁止男同性戀者捐血。到了2016年 7 月修改為,如果LGBT+人士聲明他們在過去一年沒有性行為,他們理論上可以捐血。到了2019年,時間由一年縮短到四個月。而由2022年3 月16日開始,有關限制亦會取消。法國衛生部長Olivier Véran表示,從3月16日起,不論任何性傾向,所有法國公民都可以捐血,他在Twitter表示:「我們正在結束不再合理的不平等。」[9]

2022年1月24日,德國天主教會中有一百二十多名員工,包括神父、宗教教師和行政人員,公開表明自己是酷兒(queer泛指男女同性戀、跨性別或其他性小眾),他們在推動一項運動,希望在教會裡可以「毫無恐懼、公開地生活」,並推動教會為同性伴侶祝福。他們又希望教會可以改變其勞工規則:讓僱員可以按自己的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生活,他們不會因為民事結合或同性婚姻而被拒於工作和辦公室之外,也不會因而被解僱。

2021年3月,在一份文件中,梵蒂岡表示,天主教神職人員不能祝福同性結合,因為上帝「不能祝福罪惡」。該文件令全球保守派天主教徒感到高興,卻讓倡導LGBT的天主教徒感到沮喪。[10]

芬蘭前內政部長Paivi Rasanen醫生,自1995年以來一直是芬蘭小型基督教民主黨的國會議員。2022年1月24日,她因過去曾對同性戀者作出過一些評論而接受審訊。她在2004年於網上表示,有科學證據千真萬確地證明了同性戀是一個人的性心理發展產生了障礙,又表示早期的同性戀關係可能會導致有關人士遭到成年男性的性虐待。2019 年,她在Twitter上發表評論,質疑芬蘭福音派路德會國家教會與爭取 LGBTI(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者、雙性人)權益的協會合作籌辦同志驕傲活動,並張貼了一張圖片,當中寫上了《聖經》譴責同性戀關係的經文,稱同性戀為「恥辱和罪惡」。面對這一宗前所未有,涉及言論自由的案件,赫爾辛基地區法院亦須決定在芬蘭的某些案件中,引用《聖經》是否會觸犯法例。

Rasanen表示自己責任重大,因為她知道這宗案件對言論自由和宗教自由具有歷史意義。她已否認曾作出違法行為。[11]

台灣容許同性婚姻,亦容許繼親收養,即是同性配偶一方只能收養另一方的親生子女。同志伴侶若想收養無血緣關係的孩子,可透過單身收養孩子,但就不能與同志配偶共同收養孩子。為此,彩虹平權大平台、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多方去年組成律師團,協助三組同志家庭提起訴訟。

2022年1月13日,歷時五年多的等待,台灣有首對同志伴侶,經法院裁定後完成無血緣收養登記,收養了一名小孩,成為全台首個同志無血緣家庭。當事人是一對男同志伴侶,其中一人指希望所有同志配偶都能收養小孩,在法律制度上擁有平等待遇。未來法務部若進一步修改法例,將有逾500個同志家庭不用再苦等下去。[12]

 

本地

兩名由女跨男跨性別者Q及謝浩霖,她們的香港身份證均顯示二人為女性身份,惟二人已將其英國公民護照或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性別改為男性。基於擔心手術風險,在未完成整個性別重置手術之下,二人向入境處申請更改身份證上的性別,有關申請被拒後,二人提出司法覆核,但法庭裁定她們敗訴,二人遂提出上訴。

上訴方早前提出,入境處以性別重置手術作為更改性別標記唯一準則,反觀外國可參考醫生發出的性別轉換證明書。2022年1月26日,上訴庭頒下判詞稱,不同醫生或有不同標準,容易含糊,但性別重置手術是最清楚、客觀和有效的準則,無其他方法可以媲美;又說外國例子反映當地憲法傳統和集體價值觀,原審裁決並無不妥。另外,判詞又指出,入境處以性別重置手術為準則,已平衡公眾和上訴人的利益,上訴庭駁回上訴。有上訴人不服上訴庭判決,準備再上訴至終審法院。[13]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政內局)向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介紹有關行政長官在2021年10月6 日公佈施政報告後,有關促進平等機會等政策的落實情況,當中提到「繼續審視各政策局、部門和有關機構推行經修訂的《促進種族平等行政指引》的整體情況;致力促進不同性傾向和跨性別人士的平等機會,以期在社會上建立共融、互相尊重和不歧視的文化和價值觀,包括跟進消除歧視性小眾諮詢小組建議的策略及措施」。

文件又提到特區政府具體的行動如下:包括「積極向僱主推廣《消除性傾向歧視僱傭實務守則》」,又指「目前,已有超過370 間共僱用近56萬名僱員的機構採納。」政內局表示「將繼續透過各種渠道如網上平台及研討會等,以進行有關宣傳教育工作。」而在支援性小眾服務方面,政內局資助東華三院營運24小時支援性小眾的電話熱線「同.一線」,為性小眾及其家人提供即時支援、輔導和轉介服務。熱線在2018年1月成立,截至2021年12月共接獲超過 10,000 個來電。東華三院亦定期為性小眾舉辦支援小組活動,包括情緒管理及朋輩分享等。自2021-22年度起,政內局向東華三院增撥資源,讓「同.一線」除透過電話熱線外,亦向有需要的性小眾及其家人提供面對面輔導服務。文件提到,政內局繼早前推出為醫護人員制訂的提高性小眾敏感度培訓資料後,已推出為紀律部隊前線人員編製的培訓資料,並為各紀律部隊代表舉行簡介會,介紹並講解培訓資料的內容,以及為紀律部隊的培訓人員舉行導師培訓會。政內局目前已完成制訂為社會工作者提供的培訓資料,並計劃於今年内推出,以提高他們對性小眾的認識和敏感度。[14]

首次在亞洲地區香港舉行的同志運動會——第11屆同樂運動會,因受疫情影響,運動會一再延期至2023年11月舉行,是次運動會的籌委會於2022年2月14日宣佈,除了香港,墨西哥城市瓜達拉哈拉亦將成為2023年同樂運動會準合辦城市,以方便一眾參加者出席、積極實踐多元共融。[15]

(資料截至2022年3月29日)


 

[1] “Governor Ron DeSantis Signs Historic Bill to Protect Parental Rights in Education,” Ron DeSantis 46th Governor of Florida, March 28, 2022, https://www.flgov.com/2022/03/28/governor-ron-desantis-signs-historic-bill-to-protect-parental-rights-in-education/; “Florida Gov. Ron DeSantis signs bill limiting LGBTQ classroom instruction,” NBC News, March 27, 2022, https://www.nbcnews.com/nbc-out/out-politics-and-policy/floridas-ron-desantis-signs-critics-call-dont-say-gay-bill-rcna19908; Jason Lanning et al., “'Parental Rights in Education' bill passes Florida Senate” Spectrum News, last modified March 8, 2022, https://www.baynews9.com/fl/tampa/news/2022/03/08/parental-rights-in-education-vote-today-in-florida-senate; https://hk.on.cc/hk/bkn/cnt/intnews/20220310/bkn-20220310121457336-0310_00992_001.html; Marie Feyche, “Florida House passes bill to bar LGBTQ discussions in schools,” JURIST, last modified February 25, 2022, https://www.jurist.org/news/2022/02/florida-house-passes-bill-to-bar-lgbtq-discussions-in-schools/; Brooke Sopelsa et al., “‘Don’t Say Gay’ bill: Florida Senate passes controversial LGBTQ school measure,” NBC, last modified March 9, 2022, https://www.nbcnews.com/nbc-out/out-politics-and-policy/dont-say-gay-bill-florida-senate-passes-controversial-lgbtq-school-mea-rcna19133; Matt Lavietes, “Florida Gov. Ron DeSantis signals support for 'Don't Say Gay' bill,” NBC news, last modified February 9, 2022, https://www.nbcnews.com/nbc-out/out-politics-and-policy/florida-gov-ron-desantis-signals-support-dont-say-gay-bill-rcna15326; Jillian Olsen, “DeSantis on 'parental rights' bill: Schools should not 'be a playground for ideological disputes',” WTSP,  last modified February 8, 2022, https://www.wtsp.com/article/news/politics/desantis-comments-parental-rights-education-bill/67-a2e9e599-b336-4b9e-a3d3-b227cc3cec65; Jillian Olsen, “'I have your back': President Biden tweets against Florida's controversial 'parental rights' bill, WTSP, last modified February 9, 2022, https://www.wtsp.com/article/news/politics/desantis-comments-parental-rights-education-bill/67-a2e9e599-b336-4b9e-a3d3-b227cc3cec65; https://tennesseestar.com/2022/03/09/florida-senate-passes-parental-rights-in-education-bill-biden-education-secretary-calls-hateful/; “CS/CS/HB 1557: Parental Rights in Education,” The Florida Senate, accessed March 10, 2022, https://www.flsenate.gov/Session/Bill/2022/1557; “Parental Rights in Education Bill. Florida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HB1557,” accessed March 10, 2022, https://www.flsenate.gov/Session/Bill/2022/1557/BillText/Filed/PDF; “SB 1834: Parental Rights in Education,” The Florida Senate, accessed March 10, 2022, https://www.flsenate.gov/Session/Bill/2022/1834.

[2] Brian Stieglitz, “Christian mayor 'is refusing to hand over $110K in city-approved funds to Mississippi county libraries until they remove all books featuring 'homosexual materials' because they 'go against his beliefs',” MailOnline, last modified January 26, 2022, https://www.dailymail.co.uk/news/article-10442167/Mississippi-mayor-withholds-library-funds-unless-remove-homosexual-materials-report.html;  Nick Judin, “Ridgeland Mayor Demands LGBTQ+ Book Purge, Threatens Library Funding,” Mississippi Free Press, January 25, 2022, https://www.mississippifreepress.org/20068/ridgeland-mayor-demands-lgbtq-book-purge-threatens-library-funding/.

[3] James Gant, “Part-time pastor who received death threats and was 'hounded out' of caretaker job after saying Christians should not support Pride events sues school for wrongful dismissal,” MailOnline, last modified January 17, 2022, https://www.dailymail.co.uk/news/article-10410861/Pastor-hounded-caretaker-job-saying-Christians-not-support-Pride-sues-school.html.

[4] Cabinet Office, Office for Veterans' Affairs, Ministry of Defence, Government Equalities Office, Mike Freer MP and Leo Docherty MP, “Press release: Government launches review into treatment of LGBT veterans,” GOV.UK, last modified January 19, 2022, https://www.gov.uk/government/news/government-launches-review-into-treatment-of-lgbt-veterans;  Josh Parry and Alice Evans, “LGBT veterans to share impact of military ban in review, 20 years on,” BBC NEWS, last modified January 19, 2022, https://www.bbc.com/news/uk-60037103.

[5] Ella Pickover, “LGBT couples face ‘discriminatory postcode lottery’ to access NHS fertility care,” Evening Standard, January 18, 2022, https://www.standard.co.uk/news/uk/nhs-ivf-lgbt-nice-charity-b977403.html.

[6] Shannon McDonagh  with AFP, “JK Rowling's name dropped from British school building over author's ‘opinions on trans people’,” euronews, last modified January 6, 2022, https://www.euronews.com/culture/2022/01/06/jk-rowling-s-name-dropped-from-british-school-building-over-author-s-opinions-on-trans-peo;吳慧華:〈同運議程LGBT+ Agenda 〉,《燭光》,第134期(2020年8月),頁18,網站:https://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E5%90%8C%E9%81%8B%E8%AD%B0%E7%A8%8Blgbt-agenda-2020%E5%B9%B48%E6%9C%88(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14日)。

[7] Adam Addicott, “Liam Broady On Why He Wore Rainbow Laces During His Australian Open Match,” Ubitennis, last modified January 18, 2022, https://www.ubitennis.net/2022/01/liam-broady-on-why-he-wore-rainbow-laces-during-his-australian-open-match/;〈未懼詛咒恐嚇 澳職同志守護彩虹 「出櫃」欲令世界不一樣 球圈辦聯賽聲援LGBT〉,明報加東網,2022年1月27日,網站:http://www.mingpaocanada.com/tor/htm/News/20220202/tsc1_r.htm(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15日);〈英超│艾拉爆料:每隊至少兩名同性戀球員〉,《頭條日報》,2022年1月14日,網站: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spt/2298563/%E5%8D%B3%E6%99%82-%E9%AB%94%E8%82%B2-%E8%8B%B1%E8%B6%85%E2%94%82%E8%89%BE%E6%8B%89%E7%88%86%E6%96%99-%E6%AF%8F%E9%9A%8A%E8%87%B3%E5%B0%91%E5%85%A9%E5%90%8D%E5%90%8C%E6%80%A7%E6%88%80%E7%90%83%E5%93%A1(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15日)。

[8] Meabh Mc Mahon, “'Gay cake' legal challenge thrown out after seven-year battle.” euronews, last modified January 7, 2022, https://www.euronews.com/2022/01/07/gay-cake-legal-challenge-thrown-out-after-seven-year-battle; “Lee v. McArthur and Ashers Baking Company, ” Global Freedom of Expression Columbia University, accessed March 16, 2022, https://globalfreedomofexpression.columbia.edu/cases/lee-v-mcarthur-ashers-baking-company/; “European Court rules Northern Ireland gay cake case inadmissible” REUTERS, last modified January 6, 2022, https://www.reuters.com/world/uk/european-court-rules-northern-ireland-gay-cake-case-inadmissible-2022-01-06/; Eimear Flanagan, “Ashers 'gay cake' case: European court rules case inadmissible,” BBC NEWS, https://www.bbc.com/news/uk-northern-ireland-59882444.

[9] “France removes restrictions on gay blood donors,” euronews,  last modified January 12, 2022, https://www.euronews.com/2022/01/12/france-removes-restrictions-on-gay-blood-donors;〈法國同志平權邁大步 同性戀捐血不需禁慾4個月〉,聯合新聞網,2022年1月13日,網站:https://udn.com/news/story/6812/6029942(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9日)。

[10] “Germany: 125 queer Catholic Church employees demand respect,” AP News, last modified January 25, 2022, https://apnews.com/article/lifestyle-europe-religion-germany-couples-6c574b38fb5c798aeb75909d3dcae719; “German Catholic priests come out as queer, demand reform,” DW, last modified January 24, 2022, https://www.dw.com/en/german-catholic-priests-come-out-as-queer-demand-reform/a-60531857.

[11] “Christian MP goes on trial in Finland for calling homosexuality a disorder,” REUTERS, last modified January 24, 2022, https://www.reuters.com/world/europe/christian-mp-goes-trial-finland-calling-homosexuality-disorder-2022-01-24/.

[12] 陳進安:〈台灣首例同志無血緣家庭完成收養登記 兩爸等逾5年終擁女兒親權〉,《香港01》,2022年1月14日,網站:https://www.hk01.com/%E5%8F%B0%E7%81%A3%E6%96%B0%E8%81%9E/724231/%E5%8F%B0%E7%81%A3%E9%A6%96%E4%BE%8B%E5%90%8C%E5%BF%97%E7%84%A1%E8%A1%80%E7%B7%A3%E5%AE%B6%E5%BA%AD%E5%AE%8C%E6%88%90%E6%94%B6%E9%A4%8A%E7%99%BB%E8%A8%98-%E5%85%A9%E7%88%B8%E7%AD%89%E9%80%BE5%E5%B9%B4%E7%B5%82%E6%93%81%E5%A5%B3%E5%85%92%E8%A6%AA%E6%AC%8A?itm_source=universal_search&itm_campaign=hk01&itm_content=all&itm_medium=web(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10日);葉冠妤:〈同志能結婚卻只能單身收養 民間團體籲「親權成雙」〉,聯合新聞網,2021年4月1日,網站:https://udn.com/news/story/7314/5359011(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10日)。

[13] 〈改身分證性別上訴駁回 跨性別者擬提終審〉,明報加東網,2022年1月27日,網站:http://www.mingpaocanada.com/TOR/htm/News/20220127/hk-gcb1_r.htm(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14日);吳慧華:〈同運議程LGBT+ Agenda 〉,《燭光》,第141期(2021年10月),頁18,網站:https://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E5%90%8C%E9%81%8B%E8%AD%B0%E7%A8%8Blgbt-agenda-2021%E5%B9%B410%E6%9C%88(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14日)。

[14]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 行政長官 2021 年施政報告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有關選舉安排、推廣《憲法》和《基本法》、促進平等機會和消除歧視事務等的政策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2022年1月,網站:https://www.legco.gov.hk/yr2022/chinese/panels/ca/papers/ca20220210cb4-49-1-c.pdf(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3月14日)。

同運議程LGBT+ Agenda (2021年12月)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20/01/2022

承繼自席捲全球的西方性解放浪潮,其推動性文化改革的核心意識是:任何性傾向和性別身份都是天生、正常、不可改變及道德正當的。透過一步一步滲透文化、教育和法律,它強制異見者消音,並瓦解「性別、婚姻、家庭」等倫理價值。

全球

2021年12月7日,智利國會以82票贊成、20票反對及2票棄權,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議案,議案同時賦予同性伴侶收養孩子的權利,總統Sebastian Pinera於12月9日簽署了議案,使它成為法例。Pinera表示,智利一定要保障所有人的自由和尊嚴,深化自由的價值觀,包括兩個人相愛和組織家庭的權利和自由。智利國民以信奉天主教為主,當地的保守宗教團體對此猛烈抨擊,連總統領導的聯合政府內的保守派政黨也感到不滿,執政聯盟內有議員批評政府這樣做,嚴重出賣了基督教和天主教群體。有關法例將於官方報章公佈後的90天生效。[1]

2021年11月8日,美國勞工部宣佈了一項提案,他們打算廢除前總統特朗普政府的一項規定,該規定擴大了聯邦承辦商在反歧視法上的宗教豁免。在特朗普政府未擴大範圍之前,只有較為狹義的宗教團體才能獲得此豁免。[2]

早前美國田納西州州長Bill Lee簽署了SB 228法案,有關法例要求公立學校的中學生根據出生證明文件上所列出的生理性別進行體育運動。2021年11月4日,Lambda Legal、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和田納西州公民自由聯盟代表一位學生提出訴訟,質疑田納西州禁止跨性別青年參加學校體育運動的法例違憲及帶有歧視性。Lee的辦公室沒有為此作即時的回應。[3]

2021年11月1日,美國最高法院拒絕了位於加州的天主教醫院Mercy San Juan Medical Center提出的上訴申請,該院因曾拒絕讓一名女跨男的跨性別人士使用醫院的設施進行子宮切除手術,該名跨性別人士Evan Minton為此指控醫院歧視,違反了加州的法例。醫院表示他們沒有歧視跨性別人士,只是不允許其設施用於違反天主教教義的某些醫療程序,包括墮胎、絕育和安樂死。地區法院的上訴庭決定受理該案,最高法院的決定令該案發還州級別的法院審理。[4]

2021年10月25日,美國德州州長Greg Abbott簽署了一項法案,禁止男跨女的跨性別者在公立學校參加女子組的體育運動,加入了全國由共和黨控制的州議會所採取的一系列類似措施。法案將於2022年1月18日生效。支持法案者認為這法案旨在消除跨性別運動員在女子隊的比賽中所擁有的身體競爭優勢,以保護學校體育活動的公平性。平等權利的倡導者則譴責此類限制是歧視,並且是基於「仇恨」的措施,其真正目的是激發頑固的社會保守派,他們認為幾乎沒有證據證明跨性別女性或女孩正在主導體育運動。[5]

有媒體報道,美國加州教師協會於2021年10月舉行了一個會議,會議名為「2021 LGBTQ+(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及酷兒等)議題會議,超越二元:身份和想像的可能性」,提倡教師應該追查學生在Google上搜索甚麼,及在互聯網的使用情況,並且偷聽他們的談話,以招募他們加入同性戀和跨性別俱樂部。在會議中有些老師分享如何可以在學生的父母不知情的情況下招募學生加入此類俱樂部。[6]

Stacy Langton是一名家長,她的孩子在美國維珍尼亞州費郡公立學校學區內的中學唸書。她在參加學校的董事會會議之前,留意到有兩份報告,當中提到有家長發現在他們孩子的學校中找到色情刊物,於是,她查看一下兒子所讀高中的圖書館,發現了兩本書含有色情性行為以及戀童癖的明確描述和插圖,這些均屬於X級內容(不適合17歲以下人士觀看)。除了兒子的高中,費郡其他高中也有這些書籍。她在董事會會議中提及此事,但她的發言卻被他人干預,但她的演講變成了全國性的新聞報道。她得到了各地家長的廣泛支持,其他家長意識到孩子學校的問題。憤怒的家長要求向學區問責,有些甚至得到了正面的回應。只是,Langton卻受到LGBTQ群體的攻擊,甚至威脅到她和她六個的孩子。Langton表示自己並不歧視同性戀者,因為養育她的母親便是一位女同志,她只是單純地反對向12歲以下人士展示一切色情刊物。[7]

美國德州眾議員Matt Krause列了一份包含850本書的書單,大部份書籍的內容涉及性別、性傾向或種族,這些書籍有可能不適合放置在德州校區的圖書館中。東北獨立學區回應了Krause的要求,檢視學校的圖書館,校方代表認為這與政治或審查無關,而是確保父母可以選擇適合的書籍給他們未成年的子女閱讀。[8]

根據美國亞利桑那州基督教大學(Arizona Christian University)早前進行的一項研究,該研究訪問了600名在美國、18至37歲的千禧一代,結果顯示在18至24歲的受訪者中,有39%表示自己是LGBTQ。該研究由自由基金會委託亞利桑那基督教大學進行,基金會於2021年10月刊發表這項研究時提到:「這一代人正在重新定義性、自己的性別以及如何感知和回應他人有關性別認同和性傾向方面的選擇……隨之而來的是關於婚姻和家庭的新想法和選擇。因此,曾經是避風港的社會制度現在卻變成了戰場。」[9]

2021年10月底有媒體報道,美國佛羅里達州Wilton Manors小學的一些學生,被一位老師帶到一家名為Rosie's Bar and Grill的同性戀酒吧進行實地考察,該酒吧的特色食品和飲料明確與男性生殖器,又或是與性相關。將孩子帶到同性戀酒吧的Sarah Leonardi,是一間公立學校的校董會成員,也是一位老師,她在社交媒體上發帖子聲稱,她很榮幸自己能這樣做,並且感謝該同性戀酒吧「每年都舉辦一次特別的實地考察」。[10]

2021年12月1日,加拿大眾議院一致投票通過禁止LGBT(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更正治療(conversion therapy)的法案。有關治療是幫助個別人士克服同性性吸引或性別身份混亂,也被貶稱為拗直治療。有醫療專業人士譴責這一種旨在改變一個人的性傾向或性別認同的療法。12月7日,參議院亦一致通過該法案,法案在翌日獲得皇室批准,正式成為法律,有關法例於2022年1月7日生效。[11]

2021年11月22日,英國的流行音樂榮譽全英音樂獎(BRITs)的主辦單位表示,從2022年開始,頒發的獎項將取消女性和男性的分類,並會為本地和國際的藝術家頒發中性的獎項。[12]

一位西班牙男學生由於曾穿裙子上學,這位男同學被送往心理學家那裡,也被學校開除。2020年11月4日,西班牙其他學校的男老師及男學生穿上裙子上學以表達對被開除男同學的支持,於是當日被稱為「穿裙子上學日」。2021年,位於蘇格蘭愛丁堡的Castleview小學鼓勵男女教職員及學生在11月4日穿上裙子,稱要打破性別定型,促進平等。[13]

為了紀念挪威的同性關係合法化50週年,挪威國家郵政服務Posten早前發佈了一個聖誕廣告。廣告中,聖誕老人與一個名叫哈利的男人展開了一段戀情。[14]

2021年11月14日,匈牙利總理Viktor Orban告訴他所屬的政黨青年民主主義者聯盟(Fidesz),匈牙利不會離開歐盟,但將抵制布魯塞爾(歐盟總部所在地)侵蝕匈牙利主權的企圖。Orban提到:「我們堅持匈牙利的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父親是男人,母親是女人……他們不應該打擾我們的孩子。」[15]

2021年11月30日,匈牙利議會授權政府就LGBT議題舉行全國公投,執政黨Fidesz的立法者批准了四個關於學校性教育計劃和兒童是否可以獲得性別重置方面資訊的公投問題。公投還會詢問選民是否支持不受限制地呈現「影響未成年兒童發展」的媒體內容。公投將於2022年春天舉行。[16]

匈牙利,有媒體違反了該國總統在2021年6月所下的禁令,便是不可向18歲以下人士發佈LGBT+的內容。不過,仍有三個電視頻道和幾本雜誌為了響應同性戀組織發起的運動,表示它們將播放LGBT+家庭的影片,以此教育人們。[17]

2021年11月5日,西班牙衛生部長Carolina Darias簽署了一項命令,允許單身女性和LGBT+人士在公共醫療系統中接受試管嬰兒(IVF)醫療程序,這讓更多西班牙女性可以免費獲得醫療輔助生殖服務。Darias表示此舉旨在結束公共醫療系統中的歧視。[18]

11月29日,非洲國家博茨瓦納上訴法院維持了2019年將同性戀非刑事化的裁決。在2019年以前,在該國進行同性性行為最高可被判處七年監禁。[19]

2021年11月16日,國際奧委會(IOC發佈了一項關於跨性別包容的新框架,指出不應將任何運動員排除在比賽之外,即使其性別被視為有不公平的優勢。奧委會認為對運動員來說,透過性別測試和「侵入性體格檢查」來確認他們的性別,都是不尊重的行為。另外,舊政策允許跨性別運動員參加比賽,前提是他們在第一次比賽前至少12個月,其睪丸素低於特定水平,但在新框架下卻廢除了此限制。

然而,奧委會指出新框架只是指引,而不是絕對的規則,也不具法律約束力。奧委會也明白自己無法規定每項運動比賽的準則,並會讓各個國際聯會來決定運動員是否處於不成比例的優勢。奧委會只是向各個國際聯會提供專業知識和對話的機會,而不是要下一個結論。[20]

2021年12月7日,日本東京都知事小池百合子宣佈,承認同性伴侶關係的制度,將在2022年的財政年度內在東京實施,將有更多人受惠於新制度。同性伴侶制度允許同性伴侶登記他們的關係,並容許他們獲得已婚夫婦所享有的一些特權,例如允許他們租用地方共同生活和獲得醫院探視權。[21]

(資料截至2021年12月16日)


[1] 〈智利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議案 惹保守派政黨不滿〉,《頭條日報》,2021年12月8日。https://hd.stheadline.com/amp/news/realtime/wo/2285431/;Fabian Cambero, “‘Love is love:’ Chile legalizes same-sex marriage in historic vote.” Reuters, December 9, 2021. https://www.reuters.com/world/americas/love-is-love-chile-legalizes-same-sex-marriage-historic-vote-2021-12-07/https://www.bbc.com/news/world-latin-america-59570576https://www.france24.com/en/live-news/20211209-chile-president-signs-sam...

[2] Julia Love, “U.S. proposes rescinding expansion of religious exemption for contractors,” Reuters, November 8, 2021, https://www.reuters.com/business/us-proposes-rescinding-expansion-religious-exemption-contractors-2021-11-08/.

[6] Zachary Faria, “Union conference encourages teachers to recruit students for gay and transgender clubs,” Wahington Examiner, November 18, 2021, https://www.washingtonexaminer.com/opinion/union-conference-encourages-teachers-to-recruit-students-for-gay-and-transgender-clubs; https://abigailshrier.substack.com/p/how-activist-teachers-recruit-kids.

[7] Stacy Langton, “Ban pornographic books in school libraries,” Washington Examiner, November 16, 2021, https://www.washingtonexaminer.com/restoring-america/community-family/ban-pornographic-books-in-school-libraries.

[8] Brad Brooks, “Texas school district reviewing over 400 books, pulls them from library shelves.” Reuters, December 9, 2021, https://www.reuters.com/world/us/texas-school-district-reviewing-over-400-books-pulls-them-library-shelves-2021-12-08/.

[9] Asher Notheis, “Nearly a third of millennials identify as LGBT, study finds,” Washington Examiner, November 8, 2021, https://www.washingtonexaminer.com/news/nearly-one-in-three-millennials-identifies-as-lgbt.

[10] John-Henry Westen, “The LGBT mob is coming after our children: It’s time to fight back,” Lifesite, Nov 19, 2021. https://www.lifesitenews.com/blogs/the-lgbt-mob-is-coming-after-our-children-its-time-to-fight-back/; Emma Colton, “Florida school board member takes elementary school students on field trip to gay bar: ‘So honored’,” Fox News, October 28, 2021, https://www.foxnews.com/us/florida-school-board-chaperones-elementary-school-students-gay-bar.

[13] Emma Colton, “UK primary school asks boys to wear skirts to ‘promote equality’,” Fox News, last modified November 4, 2021, https://www.foxnews.com/world/edinburgh-scotland-school-wear-skirts-boys-promote-equality.

[16] Justin Spike, “Hungary’s parliament approves referendum on LGBT issues,” AP, November 30, 2021, https://apnews.com/article/europe-education-hungary-sex-education-referendums-467223e3427501d8feb646c7bb96f314.

[17] The Cube, “#TheSame: Hungarian media defy ban on publishing LGBT+ content for children,” euronews, November 24, 2021, https://www.euronews.com/2021/11/23/thesame-hungarian-media-risk-fines-by-sharing-lgbt-social-media-campaign.

[18] AP with Euronews, “Spain extends free IVF treatment to single women and LGBT+ community.” November 5, 2021, https://www.euronews.com/2021/11/05/spain-extends-free-ivf-treatment-to-single-women-and-lgbt-community.

慎防同運暗渡陳倉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5/11/2021

近期有兩個關於同運的發展大家必須留意,否則一些本來聽起來好像無傷大雅,沒有涉及訂立性傾向/性小眾歧視條例和同性婚姻的法例,便會在市民大眾不知不覺的情況下暗渡陳倉,令香港沒有相關法例之名,已有相關法例之實。

首先,一名男同志早前提出司法覆核,質疑政府不容許他為海外註冊的同性伴侶,以配偶身份處理其同性伴侶的身後事,是構成歧視。最近,作為答辯人的律政司長及衛生署長確認,政府所有部門將公平對待需處理配偶身後事的已婚同性伴侶,不會因性傾向有差別待遇。由於雙方達成共識,申請方撤銷司法覆核,並獲法庭批准。

連同早前的判決,高等法院裁定海外註冊的同性伴侶可在其同性伴侶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仍可以配偶身份繼承其遺產,以及裁定同性伴侶應在房委會政策下被視為家庭成員,[1] 幾個決定意味著政府很可能在政策上讓同性伴侶可在配偶死後繼承他名下的居屋,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仍可以配偶身份繼承其遺產及處理其身後事。 表面上雖然不涉及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或同性婚姻,但實質上等同政府日後會將在外國註冊,本港不承認的同性婚姻,給予猶如合法的異性婚姻的對待,令同性伴沒有婚姻之名,卻有婚姻之實。而更令人憂慮的是,既然政府會在這些問題上給予同性伴侶特殊的安排,那麼在其他有關配偶的權利和福利的事宜上,又有甚麼理由只考慮異性婚姻的配偶而不考慮海外註冊的同性婚姻的配偶呢?這道門開了之後又怎樣可以關上呢?

另一事件,是平機會主席朱敏健公開表示正積極處理性傾向歧視立法的問題,雖然他向關注團體強調,不是建議訂立具爭議的性傾向/性小眾歧視條例,只是修訂現有的歧視條例,例如性別歧視條例,將性小眾納入受保障的範圍。這個表面上只是修訂現有法例的建議,其實比起訂立性傾向條例的影響有過之而無不及,當年台灣將《性別平等教育法》中的「男女平等」偷換概念為「性別平等」,將性小眾自動包括在內,令政府在所有政策上都要作出相應的改變,更令台灣的性教育掀起了翻天覆地的改變,在家長的群體引起軒然大波,而由於社會文化的轉變,最終令政府和法院可以忽視主流民意而強行通過同性婚姻。

尊重同性戀者和不同的人士在私人領域可以按本身的心意作決定是我們一向的立場,私人領域包括的是個人的財產、緊急的探視和醫療決定、身後事和遺體的處理等等,政府應修訂法例,讓每個人都可以預先授權他信任的人,代為處理上述的事務,避免當事人一旦發生意外時出現不必要的爭拗,而且可以受惠的包括許多獨居長者、與家人合不來或在香港無親無故的單身人士,使他們都可以作出令自己更放心的安排,亦可以令社會毋須經常糾纏在難以化解的分歧之中。

但在公共領域,包括婚姻制度應否改變,則是必須廣泛諮詢公眾意見,全面考慮對現有婚姻家庭制度和兒童福祉會帶來甚麼影響的重大社會政策。今次政府的做法,具體情況究竟是怎樣仍未清晰,不過,若果政府是在政策上視在海外結婚的同性伴侶猶如香港異性婚姻的關係,是絕對不合宜的,我們會堅決反對,因為這樣做是在公共政策上給予同性伴侶一個特殊的地位,雖然香港政府一直強調只承認一男一女的合法婚姻,法院強調過往的判例與同性婚姻無關,但間接上等於承認了他們在海外註冊的同性婚姻是香港政府必須認同和配合的一種關係,是向正式通過同性婚姻邁進了一大步。

當在多宗涉及同性伴侶的司法覆核中,法院不斷強逼政府要間接給予本來香港不承認,在海外註冊的同性婚姻可享有猶如異性婚姻的權利和福利,包括作為海外僱員的受養人、合併報稅、公務員配偶福利等,而政府又不立即全面修訂法例,在所有涉及婚姻和配偶的條例之中,清楚列明合法婚姻所指的配偶必須是一男一女,反而在政策上容許同性伴侶可以享有無遺囑的遺產繼承,更可能在申請居屋及公屋時被視作配偶,等於在未來的司法覆核為同性婚姻或同性民事結合大開綠燈。

當年在討論《家庭暴力條例》的時候,我們同意政府必須正視任何人面對的暴力威脅,但極力反對將同性伴侶的關係視作猶如婚姻,其實也是同一道理,結果政府將條例改名為《家庭及同居關係暴力條例》,避免出現任何誤解。所謂名正言順,政府絕對不能輕視在政策上給予同性伴侶任何特殊看待,間接承認他們猶如婚姻的做法,這樣做不是公平對待,而是特殊看待,暗渡陳倉的做法,不能不慎。

資料庫

社會的賦權壯大同運聲勢

本社於2009年出版的《移風易俗的同性戀運動》中提到,同運活躍份子所求的是為所欲為的性行為及禁絕教會聲音,並提到社會走向道德淪亡的四個階段:一、同運人士彼此認識,凝聚為社會一股力量;二、他們開始加強組織,制訂策略,叫社會將其行為合法化;三、集結資源、制訂共同語言和策略,向公眾提出訴求,把問題重新包裝,使之與道德脫鈎,變成「人權」課題;四、當絕對的道德問題被轉化為個人抉擇,社會逐漸以為他們的論點有理,便替他們平反、賦予特權,並對其行為加以肯定。[2]


[1] 據悉政府已就同性伴侶繼承遺產案上訴,而有關同性伴侶可被視作居屋的家庭成員案件,房委會曾表示會在研究判詞及徵詢法律意見後作適當跟進,這代表兩宗案件的裁決,可能仍有變數。

[2] 阿蘭.西爾斯〔A. Sears〕、克雷格.奧斯頓〔C. Osten〕:《移風易俗的同性戀運動:當前宗教及言論自由所面對的最大挑戰》(The Homosexual Agenda: Exposing the Principal Threat To Religious Freedom Today),陳恩明譯(香港:明光社,2009),頁25–26。

民調顯示市民對同性婚姻的看法

26/03/2020

本地民調問及「同性婚姻」的字眼及結果參照

調查進行時間

(月/年)

發表時間

研究單位

受委託單位

受訪人數

問題設定

百分比(%

(月/年)

傾向支持

中立

傾向反對

6/2019

 

7/2019

 

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

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

 

732

最近台灣立法容許同性戀者結婚,你認為香港應唔應該俾同性戀者註冊結婚呢?

47.0

 

39.5

5/2017-6/2017

 

7/2018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比較法與公法研究中心,學者包括:劉浩寧教授、劉賽司博士、羅愷麗教授、孫耀東助理教授

香港大學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1,437

 

對於准許同性伴侶結婚,你同意抑或唔同意呢?

 

50.4

17.0

32.6

11/2016-3/2017

 

8/2018

香港中文大學劉德輝教授及其團隊

 

香港中文大學劉德輝教授及其團隊

 

2,009

由多條對同性婚姻態度的問題綜合所得

32.6

21.9

45.5

12/2015-3/2016

 

6/2016

 

明光社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

 

香港城市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張宙橋博士、羅耀增博士及李德仁博士

2,051

應該更改婚姻法對「性別」的要求,必須將要求由「男和女」改為「不分男或女」

12.5

18.8

68.8

1/2015-2/2015

1/2016

平機會

香港中文大學性別研究中心

1,005

你對同性婚姻有咩睇法?

29.1

26.1

42.4

對於同性伴侶可以通過「民事結合」嘅法律程序,取得其他異性伴侶可享有嘅相同權利,但不承認為「婚姻」,你有點樣嘅睇法?

37.4

14.2

42.8

1/2014

 

6/2013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比較法與公法研究中心,學者包括:羅愷麗助理教授、劉浩寧教授、劉賽司博士

香港大學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410

對於准許同性伴侶結婚,你同意抑或唔同意呢?

 

37.7

19.6

42.8

10/2013

 

10/2013

 

何秀蘭

 

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

 

505

 

咁你有幾支持或者反對同性婚姻或註冊伴侶合法化?

33.3

 

13.8

 

43.1

 

11/2012

 

11/2012

何秀蘭

 

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

 

1,022

咁你有幾支持或者反對同性婚姻或註冊伴侶合法化?

32.7

18.5

39.0

8/2005-9/2005

 

3/2006

 

維護家庭聯盟

 

香港大學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1,120

 

合否贊成同性戀者合法結婚?

38.6

 

52.8

2005至2016年內容資料來源:(陳永浩等,2016,頁29–67。)

一些觀察

  1. 同性婚姻的支持率不如想像中不斷上升,調查的問題設定往往會影響調查結果。
  2. 市民其實並不清楚同性婚姻對整個制度的影響。
  3. 市民不認識民事結合是怎麼一回事。
  4. 同性戀者極希望有同性婚姻。
  5. 受訪者的背景反映,反對同性婚姻不只是宗教團體。

參考資料

Loper, Kelley, Holning Lau and Charles Lau. “Public Attitudes towards Gays and Lesbians and towards Sexual Orientation Anti-discrimination Legislation.”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October 2014. https://www.hku.hk/f/upload/17691/Public_Attitudes_towards_Gays_and_Lesbians_2014.pdf.

中大香港亞太研究所電話調查研究室。〈中大香港亞太研究所民調:四成七贊成近四成反對 市民對同性婚姻合法化意見分歧〉。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2019年7月9日。網站:http://www.hkiaps.cuhk.edu.hk/wd/ni/20190709-105318_1.pdf

平等機會委員會、香港中文大學性別研究中心。〈有關立法禁止性傾向、性別認同及雙性人身份歧視的研究報告〉。平等機會委員會。2016年1月。網站:https://www.eoc.org.hk/eoc/upload/ResearchReport/20161251750347478561.pdf

陳永浩、招雋寧。〈五、「香港人婚姻態度」研究〉。載於吳慧華等編:《婚姻大事——廿一世紀香港人的婚姻觀》。香港: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2016,頁29–67。

維護家庭聯盟。〈香港社會對同性戀及性傾向歧視意見調查(報告撮要):大部份香港市民認為同性戀行為不應被鼓勵,並反對政府就性傾向歧視立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網站:https://www.legco.gov.hk/yr05-06/chinese/panels/ha/papers/ha0310cb2-1351-1c.pdf

劉浩寧、劉賽司、羅愷麗、孫耀東。〈香港市民過去四年(2013-2017 年)對同性伴侶權利的支持度有所提升 目前超過半數市民支持同性婚姻〉。CENTRE FOR COMPARATIVE AND PUBLIC LAW AT THE FACULTY OF LAW,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2018年7月。網站:http://www.law.hku.hk/ccpl/wp-content/uploads/2018/07/Change%20Over%20Time%20Paper%20Chinese%20(3%20July%20Final%20for%20Distribution).pdf

劉德輝。〈香港市民及同性戀者對同性婚姻立法及同性民事結合的態度及支持程度的比較研究〉。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網站:https://www.pico.gov.hk/doc/tc/research_report(PDF)/2015_A4_016_16A_Final%20Report_Prof%20Lau.pdf

鍾庭耀、彭嘉麗、李頴兒。〈香港市民對不同性傾向人士之權利意見調查〉,香港大學民意網站。2012年11月7日。網站:https://www.hkupop.hku.hk/chinese/report/LGBT_CydHo/content/resources/report.pdf

鍾庭耀、彭嘉麗、李頴兒、李建穎。〈香港市民對不同性傾向人士之權利意見調查2013〉。香港大學民意網站。2013年10月23日。網站:https://www.hkupop.hku.hk/chinese/report/LGBT_CydHo2013/content/resources/report.pdf

外國同婚人士亦可申請公屋對社會的影響

傅丹梅 | 明光社副總幹事
19/03/2020

(更新日期:2020年5月7日)

高等法院於今年3月4日就一宗海外結婚的同性伴侶以一般家庭名義申請公屋的司法覆核案件,裁定房委會的配偶定義不包括同性配偶,不容許同性配偶家庭申請公屋是違反《基本法》第25條及《香港人權法案》第22條,下令房委會要重新審批申請人的公屋申請。

申請人與男同性伴侶2018年在加拿大結婚,兩人是香港永久居民,並以一般家庭名義申請公屋,亦符合申請的資產及入息要求。不過,房委會認為二人不符合「夫妻」定義,拒絕其申請,申請人遂入稟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房委會決定。

法官周家明認為這宗司法覆核案與QT案及梁鎮罡案的性質類似,都涉及政府對異性已婚人士及香港未承認的同性伴侶的差別對待問題,因此,在本案判詞中,援引以上兩案,包括引QT案中,政府在實施一項使不同人有不同待遇的政策時,須附以非常「重大」(weighty)理由才可避免歧視。周官又將終院處理梁鎮罡案中採取「四步測試」(4-step justification test)套用至本案。原則考慮到,政策對不同人的不同待遇是否出於正當目的、政策是否與目的有關、政策是否必須實行以達至目的、政策是否在社會利益與個人權利之間達至合理的平衡。

步測試」

第一步測試政策對不同人的不同待遇是否出於正當目的

法官認同傳統婚姻是值得保護的,充足房屋供應有助鼓勵異性伴侶組織家庭及生育。

第二步測試政策是否與目的有關

法官不同意現時的「差別待遇」跟房委會政策目的相關,因為政策的目的是幫助低收入家庭滿足住屋需要,房委會亦無法證明審查海外註冊的已婚同志,較審查海外註冊的異性伴侶困難。

第三步測試政策是否必須實行以達至目的

法官同意公營房屋作為一種極珍貴的社會資源,政府作出一些分配的條件限制,實屬正常的分配資源方式。可是法官不同意有關政策是必須實行以達至目的,因為,房委會未能向法庭提供數據,若果讓同性配偶申請公屋,公屋輪候時間會延長多久,亦不知道有多少同性配偶符合資格申請公屋,又未能證明低收入同性家庭對住屋需求較異性家庭低,造成政策與目的存在不合乎比例的關聯性。法庭需要考慮拒絕某類族群不可享有某種福利有否違反平等權利的原則,以及有關的目的是否合乎比例。

第四步測試政策是否在社會利益與個人權利之間達至合理的平衡

房委會無法證明容許同性配偶家庭申請公屋對公屋輪候時間會延長多久,以及對社會造成多大影響,現時的配偶政策不讓同性已婚伴侶申請公屋導致他們承受不能接受的困苦。法官認為現時房委會的配偶政策未能達到合乎比例的家庭目的,裁定房委會的配偶定義不包括同性配偶是違憲。

法官強調這宗案件的判決只適用於外國結婚的一對一的同性婚姻。外國的同性民事結合並不能因這判決獲承認。

香港不承認同性婚姻

就同性婚姻的合法性,周家明法官於另一宗司法覆核案(MK案)的結論卻完全相反,他在MK案的判詞中提及:香港的法律從未認可或准許同性婚姻,香港自始至終都只承認異性婚姻。1971年10月7日生效的《婚姻制度改革條例》(第178章)第4條指明婚姻屬一夫一妻制。《婚姻訴訟條例》(第179章) 第20條指明凡屬在 1972 年 6 月 30 日之後締結的婚姻,該婚姻僅能基於下列任何理由而無效:(1d)婚姻雙方,並非一方為男,一方為女。

今次處理的案件本來是在香港法律被視為無效的婚姻,法官卻按梁鎮罡案的判決,基於同性婚姻滿足了婚姻的公開性及排他性的要求,而獲得承認。有關判決是自相矛盾的,既然香港不容許同性婚姻,卻反過來承認外國註冊的同性婚姻並給予同性已婚人士權利及福利,這將大大削弱本地婚姻的獨特性。即使終審法院於W案的判決,也一再強調香港不承認同性婚姻,只是接受完成完整變性手術的人以新的性別結婚,結婚對象必須是異性。

此案法官要求房委會提供數據,若果讓同性配偶申請公屋,公屋輪候時間會延長多久,有多少同性配偶合資格申請公屋等等,事實上,法官是對房委會提出無法做到的要求,因為香港不承認同性婚姻,即使每五年及10年一次的中期人口統計及人口普查根本不會問性傾向及同性婚姻,只會將他們歸類為未婚人士,因此,香港政府根本不可能收集到相關的數據,導致房委會根本無法滿足法官的要求。法官在本案應處理的是婚姻的本質問題,而不是容許同性配偶申請公屋的影響的問題,否則,到時又會以人權為理由而不需要理會對社會及經濟影響,判申請人勝訴。

這宗司法覆核案是在外國結婚的同性伴侶要求可以一般家庭的名義申請公屋,未來關於這類司法覆核的案件包括同性伴侶購買居屋(案件於今年5月底開審),及要求香港承認境外同性婚姻(STK案)。今次公屋案的判決會為其他正排期的案件立下基礎,長遠將動搖香港現時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據悉房委會已就高院對公屋案的判決提出上訴。

香港的婚姻制度有它的立法原意,因此有其排他性及獨特性,假如要全盤接受外國的婚姻,按這邏輯,香港日後可能要給予外國的一對一亂倫婚姻及童婚關係人士,擁有與異性婚姻完全同等的權利及福利,只要他們的婚姻都滿足了公開性及排他性這兩個條件。

政府盡快修改現時的做法

為了堵塞漏洞,避免司法覆核案件接踵而來,使不同形式的婚姻關係人士取得香港法例所認可的已婚人士的所有權利及福利,特區政府可以考慮修改現時本港承認外國婚姻的做法,不需要完全承認外國的婚姻,只承認那些與香港婚姻法條件一致的外國婚姻,包括人數必須一對一、年齡必須16歲以上、性別必須為異性、沒有親屬及血緣關係、同一時間只可以有一段婚姻等,保持香港婚姻法的獨特性。婚姻是嚴肅及重要的社會政策,而不只是福利和資源分配問題,不能以支離破碎的方式各取所需。

曾經刊載於:

香港獨立媒體,20-3-2020

授權充份應對同性關係的訴求

招雋寧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 高級研究員
19/10/2018

在醫療決定、探病、生活、財務、後事安排上,有些同性伴侶感到遭不平等對待。因為那些安排往往被默認由配偶或親人負責,而不是同性伴侶。

為此,同性戀政治份子提出取消婚制的兩性組合規定。不幸的是,無分性別組合的婚制,涉及到《父母與子女條例》同《人類生殖科技條例》等,動搖了人類幼兒與親生父母連繫的基本人權。

當年法國政府要修改婚制,上百萬人上街反對,高喊維護兒童與父母連結的基本人權,雖能暫緩政府不讓同志使用生殖科技生小朋友,但近年政府已打算放寬。不維護幼兒人權,只為滿足成人慾望,令人惋惜。

民事結合,可行嗎?英國的民事結合與婚制其實大同小異,只讓同性申請的唯一特徵,都在今年被法院裁定為歧視而廢除。反對同婚者,沒有理由贊成暗渡陳倉的民事結合。

其實,同性伴侶的困難,許多人都會遇到。一對相同性別,互相照顧卻無性關係的無家者、關係比親生父母更緊密的契媽契女、互相信任的師傅和徒弟……他們也難以做醫療決定;支持同婚的人也不曾考慮他們的需要。

所以,我們提倡緊密關係授權

它是一種授權制度的擴充,讓人在婚姻和血緣以外,選擇自己信任的代理人,做醫療決定,安排生活和財產。只要將《遺囑條例》、《持續授權書條例》、《預設醫療指示》等政策,以一籃子方式組合為「緊密關係授權」的行政措施,讓市民以統一表格申請,獲取政府機關承認。

緊密關係授權的好處包括:提升個人的自主性,方便市民彈性安排,減低默認機制原先帶來的不足之處。其次是平等看待一切緊密關係,避免為性關係形態立法,減少價值衝突,促進包容。第三,拒絕公權力去定義關係的緊密程度,政府的角色充其量只是配合,決定權在市民手上。最後,清楚地區別出關乎社會延續及兒童人權的婚制。婚姻關係涉及潛在的幼兒人權,是男女婚姻關係的獨特性;而緊密關係不干涉第三者權益,市民有分合的自由。讓婚姻成為婚姻。

授權充份應對緊密關係的需要,希望政府盡快研究發展緊密關係授權,令任何人都可以享有自主安排生活、財務、醫療及後事的平等權利。

曾經刊載於:

思考香港, 19/10/2018

緊密關係授權 讓婚姻成為婚姻

24/07/2018

多年來,同性戀政治團體為同性伴侶本身的權益,提出了許多訴求,包括保障他們在醫療探視、醫療預前指示、生活與財務、後事與遺產等安排的基本需要。同性戀政團提出的方向是擴充男女婚制,改為不分性別組合的婚制。

男女婚制的政策目標,本來包含了促進兒童基本人權,這制度與其他緊密的人際關係不相干。我們認為,設立同性婚姻或民事結合等方向,只會消減婚制保障兒童人權的政策效用,是下策。我們建議政府整合現有措施,實施緊密關係授權的政策,適當地保障同性伴侶,以至有互信的緊密關係人士。

 

男女婚姻關係

人類幼兒作為人的價值極重,但捍衛自身基本人權的能力卻極弱。他們需要額外的保障,至少要與親生父母長久連繫、受到妥善的養育等。

因此,各地政府均以法律和習俗等,規範該對夫妻的分合、推定法定監護人、非婚生子女地位……以福利作為養育的誘因,以刑法阻嚇傷害弱勢福祉的行為。

前者是我們對「婚姻關係」的理解;後者提到以法律及習俗的規範,是為「男女婚制」,其政策目的蘊含了促進潛在的固有親子關係。雖然有些人結婚後不必然會生育,但關乎所有人的婚制,卻保障了社會存續。

婚姻關係先於婚制。制度的形式例如:性別組合、年齡、血緣和人數等,取決於婚姻關係的意義。

 

已婚地位(marital status

那種有延續後代潛能的男女關係,只要雙方同意在婚制的規定下,自願受到政權的管制,換取一些福利,就可透過婚姻註冊,取得法律所承認的「已婚地位」。構成已婚地位的元素,是法律賦予的婚姻權利、福利、義務和已婚者的社會責任。

在此重申,保障潛在固有親子關係的政策目標,能充分地體現於整個與婚姻地位相關的制度之中。已婚地位所取得的福利權責,與促進潛在出生者的基本人權有密切關係。另一方面,即使再緊密的人際關係,也不需無端白事地受到政府的規管或鼓勵,而變成「緊密地位」。

 

緊密關係

若然政府要承認某種人際關係,則要提出合理又充份的理據,且採取最低限度的干預。現代社會普遍的做法,是承認公民的契約,而不是關係的性別組合、人數和時間的長短……只要確保雙方在自主共識下簽訂便可。

誰人的關係是緊密的,屬於私人事務,毋須由他人界定,亦無關乎繁衍和育養後代的權責。

緊密關係可以是一對稱兄道弟的男性無家者;一對同住20年的女性而不用揭露自己性傾向的私隱;兩個來自同鄉的鄰居,他們是老婆婆和老公公,也不知有沒有性關係;一對曾經隆重上契的母子誼親……緊密關係多變,毋須,亦難以由政府去定義。

於是,可以聯想到它不單可能是長久的愛情,也可能是深厚的友情,甚至是比親情更親的人際關係。各人自主選擇的私人關係,不涉及弱勢兒童的人權,以及社會的存續關係。政府毋須像規管婚姻關係一樣去干預緊密關係,或界定緊密關係的資格。

 

緊密關係授權

緊密關係授權關於政策的實施,以一籃子的方式包羅醫療探視、醫療預前指示、生活及財務授權、後事及遺產等權益安排,共同置於緊密關係授權的措施之內。

過往,社會默認配偶或直系親屬處理前述安排,此做法涵蓋許多人的基本需要,卻仍有一部份緊密關係者未受保障。同性伴侶過往的政治訴求,往往反映現時的默認安排有所不足。緊密關係授權涵蓋了新的保障範圍,讓到婚姻或血緣以外的緊密關係,其個人意願得到更多保障。

 

承認授權

政府部門或醫護人員,毋須知道那位男士所授權的男人,是情人還是朋友,只要按程序確認為代理人、受權人。緊密關係授權作為政府的行政措施,有效減省各方的行政成本和不必要的身份爭拗。公權力所承認的是授權範圍及其程序,而沒替大家定義關係的密切程度或道德正當性。

 

緊密關係授權的可行性

現行的法例和指示是散落的,包括了《持久授權書條例》(或正在立法諮詢的《持續授權書條例》)、《遺囑條例》、「預設照顧計劃」、「預設醫療指示」等。我們倡議以緊密關係授權的名義,組合申請文件。申請授權者只須填寫一份文件,選擇同意授權的項目,由太平紳士、醫生、律師、公證人等作第三方確認,或往民政諮詢中心宣誓,將紀錄備份於政府部門。由政府實施緊密關係授權的行政措施,減省行政費用,且可獲得公、私營廣泛的認可。各方看授權書辦事,不用糾纏於雙方關係的密切程度或是否合乎道德。
 

民事結合與事實婚姻

觀乎澳洲、加拿大、英國的民事結合的法例,[1] 很容易得出一個結論:民事結合等如同性婚姻。加拿大的法例甚至寫明:「適用於婚姻的法例,民事結合一律適用」。在本港QT案於終審法院的判決,也同樣肯定了民事結合與同性婚姻無異的觀點。我們認為民事結合是巧立名目的同性婚姻,承認民事結合等於承認一種「已婚」的法律地位。我們不贊成同性婚姻或民事結合,因它不會比現行的男女婚制更能保障弱勢幼童的基本人權。

事實婚姻(de facto relationship)即沒有合法結婚,彼此沒有法律認可的家庭關係,卻擁有一段猶如夫婦共同生活的真正家庭基礎關係──包括了共同生活、有性關係、財政互相依賴、共有財產、共同照顧子女等。近年平機會曾策略性地倡議加入事實婚姻作為保障身份,以正當化同居及同性伴侶等關係。我們並不贊成此做法,緊密關係授權亦不會給予事實婚姻法定的地位。

 

難以化為民事結合或事實婚姻

緊密關係授權與上述兩者不可同日而語。

申請緊密關係授權者的法律地位屬於授權人,而不是「已婚」。其次,授權所關注的範疇,在於一系列的代決或事務安排,這些安排於已婚關係裡,性質屬於默認;在緊密關係裡則是自主地預先聲明,與前者有明顯分別。此外,政府在緊密關係的定義上毋須參與,由申請人自行界定誰人與自己關係緊密,屬於可信任授權的對象。因此,政府毋須如事實婚姻或民事結合般界定人際關係。

我們不會視緊密關係授權作為同性戀政治的解決方案,因為它本身超越了同志運動(LGBTQIA Movement)的視野──對於許多沒性有愛的緊密關係人士,他們同等的需要都被平等地兼顧了。

緊密關係授權具合理性

如前述,緊密關係授權的概念重組了散亂卻又同類的事務安排,給予各種關係形態合理又對等的權益保障。稱之為緊密關係,是要確立它與婚姻關係之不同。前文已從關係內涵和政策目的等方面,論證了這種區分是合理而又充份的──簡言之,緊密關係是分合自主、不用他人承認的人際關係,授權只是提供便利,提升社會資本效用;婚姻是那種有延後潛能的男女關係,受著很大程度的規管,促進的是保障弱勢幼兒的基本人權。

以上建議是嘗試透過清楚的命名,重申男女婚姻在宗教和社會制度上的獨特意義。此倡導兼顧婚制發揮保障弱勢(特別是兒童)的公義效用,同時顧及信與未信的鄰舍(包括同性伴侶或獨身者),回應各人真誠和強烈的人道需要。對於維護男女婚姻的信徒而言,緊密關係授權的政策倡議符合了踐行公義和慈愛的倫理精神。

婚制的公正性在於「等則等之,不等則不等之」。把緊密關係合理地區別出來,讓婚姻成為婚姻。

 


[1] 〈【懶人包】關於民事結合,你要知道的10件事……〉,明光社網站,2016年5月10日,網站:http://www.truth-light.org.hk/node/9646(最後參閱日期:2018年7月17日)。

曾經刊載於:

時代論壇,24/7/2018

保障緊密關係

成為同性伴侶的鄰舍

招雋寧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19/03/2018

「如果婚姻是保障兩個相愛的人,為何兩個相同性別的人就沒有這個資格?」,[1] 這質問是許多支同者的心聲。[2] 對於支同者來說,婚制由男女組合改為不分性別,是基本的保障。不贊成修改婚制的基督教會被刻劃成盲目反同,甚至是仇恨。此文嘗試向香港教會推介一個不違信仰原則的取態:在維護男女婚制的前提下,保障同性伴侶一些基本需要。深盼基督徒抗衡支同政治時,不減我眾實踐愛神愛人的呼召,包括對同性伴侶的鄰人之愛。

 

婚制中的默認安排

同性伴侶在港舉行婚禮和囍宴,雖然可得群體私下承認,卻未能滿足。支同者認為,取得政府所承認的「已婚」身份才有保障。「已婚」身份的實質意義在於一連串權責:

一)已婚福利:申請公屋、稅務及其他公共福利等;
二)默認安排:預設伴侶安排生活、財務、醫療及後事等;及
三)後代權責:父母的法律地位、照顧、監護、領養、使用生殖科技的權利,
前二者是保障相愛的訴求焦點。[3]

只是享有福利亦難保二人長久相愛。有多少對離婚夫妻,會因為已婚免稅額、配偶醫療福利而破鏡重圓?福利只是誘因。因為孕育身心強健的後代,特別需要親生父母的長久照顧,為此政府提供誘因鼓勵這種結合。但香港生活迫人,本來就使一些人對結婚生育卻步,誘因不誘已不在話下,更遑論要以聊勝於無的福利保障人去愛。

另一方面,對關係緊密的二人來說,一方病重,需要另一信任的人長期照顧、陪伴臨終以至辦理後事,合乎情理。台灣推動同婚,也大唱同性伴侶缺少了醫療層面的保障。[4] 預設某人在自己病重時可照顧自己,對任何人而言都有需要,不論二人是同性還是異性,不論他們有沒有性關係。婚制預設了夫妻會互相照顧,不論他們相愛與否;對未婚人士而言,政府則默認了那人的家人為照顧者。

忠於基督信仰的人彷彿面對兩難。不承認同性別組合是符合信仰的婚姻關係,但要一律反對保障同性伴侶的需要卻似乎有欠憐憫。其實,只要進入婚制不是保障的惟一途徑,信徒在不用承認同性婚姻的前提下,是否能夠支持同性伴侶得到基本保障?

 

緊密關係的公共價值

除了固有親子關係和婚姻關係以外,現代人類還要倚靠其他已存的群體生活,這些人與人之間的連繫可稱為緊密關係(Civil Friendship)。緊密關係是人類的共同經驗,人在緊密的合作裡發揮理性和改善技術,分享悲喜甚至面對命運。對信徒和不信者來說,緊密關係對社會有其美好的貢獻。

 

保障緊密關係的措施

法改會提出「持續授權書」的立法建議,讓人可在喪失精神行為能力前,授權他信任的人安排起居飲食、與誰同住和見面、健康護理和就業事務、甚至安排渡假、送禮等。[5]

新法例保障非婚姻的緊密關係。與高度聚焦性伴侶形式的同性婚制不同,授權制度更平等,適用對象擴闊至誼親、同鄉、獨居者與社福機構、僱傭、摯友、非直繫親屬、共住者、異性伴侶……在法律上實質保障了關係緊密的人,包括同性伴侶。

 

結語:

在制度上容許同性關係(legitimated)有彼此承擔的名義,與教會向來認為同性關係不符信仰(unjustified)並無抵觸。基督總會向人動慈心,學習成為與己信念不符者的鄰舍,深願我們有上主而來的智慧去保障相愛的人。

 

 

[1] 梁苡珊、黃寶瑩,〈他們與她們都不過愛人們〉,《香港01》2017年11月25日,網址:https://goo.gl/yfBfRt

[2] 支持同性婚姻、性傾向歧視條例等同性戀政治訴求的群體。

[3] 按人類集體經驗,及現時科技,人類只能由其親母所生。婚制附帶的後代權責用以保障那些還未有能力為自己發聲的兒童權利,亦包括讓兒童與親母親父聯繫的基本人權。即或領養或生殖科技等措施,均以保障兒童權利為首要目標。假設婚姻真的保障相愛的人,應是保障固有的親子之愛,而不是保障已婚伴侶的愛。故在此另作簡述。

[4] Aber Hsu,〈平權不能只靠伴侶註記:從畢安生看醫療法律前,同志臨終的最大痛〉,《關鍵評論》,2016年10月18日,網址: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51698

[5] 律政司,〈《持續授權書條例草案》諮詢文件〉,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2017年12月28日,網址:www.doj.gov.hk/chi/public/pdf/2017/cpa_consultc.pdf

維護性別制度 政府責無旁貸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4/08/2017

社會上有少數人患上性別認同障礙或性別不安症,內心苦不堪言,他們尋求整形手術改變身體性徵,亦希望可在法律上登記為另一性別。政府發表了諮詢文件徵詢港人對規範變性的意見。接近三百頁的文件敘述了英國和世界各地的做法,又花了不少篇幅記敘支持和反對各種做法的理由。

有些性別不安症患者在深思熟慮後,徹底認定餘生要以另一性別過活,又配合他們所渴望的身體整形。政府若能制訂一套容許他們更改登記性別的措施,是符合現實和人道需要的。

諮詢文件提到阿根廷容許人們僅須透過「自我聲明」,就能更改性別登記。筆者難以認同,理由是此舉大幅削弱現行性別制度的功能。收集公眾的生理性別資料對社會有重要裨益,可惜政府的諮詢文件並沒有在性別制度上著墨,變相未有評估「自我聲明」對性別制度帶來的負面影響。

性別制度有助政府不同部門、公私營機構制訂政策、城市規劃、計劃投資策略和設計服務方面等。舉例說,掌握男女人口分佈及男女各自常見的疾病,協助醫療機構預測未來的服務需要。又例如《建築物(衞生設備標準、水管裝置、排水工程及廁所)規例》就規定對應區內性別人口而設定建築物的男女廁數目。

其二,性別制度促進隱私與安全。幼童自少學習尊重男女身體的私密部位,對於異性向自己裸露身體要說不。一般人更會同意,男性向女性裸露下體會令女性感到受威脅。再者,強姦罪或猥褻侵犯罪等,對男女規範不同,與之相應的罰則亦有所差異。以生理區分的性別制度能滿足兩性對隱私與安全的不同要求。

其三,市民在日常生活中簡單地憑外觀分辨所屬性別,而且性別的生理特徵難以改變,故性別資料常用於識別身份。假若執法者要尋人,確認為男性後,搜尋對象的範圍幾乎立即就收窄一半。事實上,許多國家都以身份證明文件上的性別資料核對身份。

其四,性別資料亦與平等權利息息相關。教育界會參考男女幼童身心發展的不同需要,而衡量學制是否公平;婦團常以男女薪酬差異揭露社會存在「玻璃天花板」等不平等問題。

其五,任何社會制度都蘊含價值觀,具有教化功能,尤其在塑造下一代的價值觀。性別制度教人尊重兩性即使有差異,男和女都是有著同等尊嚴的個體。它更教人認識自己,作為男、女各自的潛能和限制。

可見以生理性別作為普遍區分準則的性別制度,正為社會發揮重要且正面的功能。在協助性別不安症患者過新性別生活的同時,確保不削弱性別制度的有效運作,香港政府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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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台,2017手8月12日

捐血是善行不是人權

李卓乘 | 明光社項目主任
08/06/2017

最近,媒體報道有支持同運團體「抗議香港紅十字會拒絕接受曾經發生男男性行為人士捐血的規定」,認為該規定歧視男同性戀者,事件又引起不少討論。[1]

男男性行為(簡稱MSM)是高危性活動,這方面醫學界和社福界都有共識。本季公佈的愛滋病病毒感染新增個案創33年新高,其中經同性性接觸和雙性性接觸的人就佔近六成五。[2]有同性性接觸的人口比例之少,對照上述數字之多,不難看出當中問題。政府近來更暫停對異性戀者的愛滋病預防的撥款,令關懷愛滋(AIDS Concern)被迫停止對異性戀男士的所有測試服務。[3]政府擺明車馬地差別對待異性戀者,卻沒有人出來說這是性傾向歧視或性別歧視,箇中道理不難明白:僅參與男女性行為的人確實是比較不需要關注的一群。

由是,紅十字會為了血液安全而對此作出限制無可厚非。紅會會以問題形式讓捐血者自行申報情況,若不符規定就會由護士告之。紅會對捐血者有諸多規定,例如在1980-1996年曾於英國居留超過三個月的人就不可捐血,原因是理論上有曾感染「瘋牛症」的風險。由此可見紅會為血液安全採取了非常嚴格的標準,也正因如此,近年鮮有因輸血而染病的個案。[4]至於今次被非議的規定,其實際問法如下:[5]

  • 如閣下屬男性,您是否曾與另一男性進行口交或肛交?
  • 如閣下屬女性,您是否曾與有雙性性行為的男性(即曾與另一男性進行口交或肛交的男性)進行性行為?

若上述任一問題的答案為是,紅會將婉拒申請捐血者。

了解基本事實後,我們可以開始思考異議者控訴的「歧視」是怎麼一回事。「歧視」的定義為:沒有合理理由下,僅基於某人所屬的群體或特徵而對該人作出令其相對不利的行動或政策。[6]不難看出,紅會的作法在各方面都不符上述定義。首先,紅會政策不是針對性傾向,而是針對特定性行為,即MSM。男同性戀可以沒有MSM,男異性戀者也可以有MSM(例如在男子監獄中就常有這情況)。然而,最同情地理解,「歧視」一說最好的解釋應該是紅會「間接歧視」男同性戀者,而不是「直接歧視」。「間接歧視」即某一政策或行動所定的標準對屬某群體的人特別不利。例如,警隊要求身高170cm才會聘請就是間接的性別歧視,因為很少女性有170cm高。「歧視」一說大概認為,紅會的捐血標準對男同性戀者而言很難達到,故間接歧視同性戀者。讓我們先接受這紅會疑似「間接歧視」,再看看考慮方面。

即使紅會的捐血標準對男同性戀者而言很難達到,紅會的政策沒有對男同性戀者造成不利。捐血是善行,不是權利;假如某慈善機構謝絕某一類人的捐款,我們很少會說那慈善機構歧視了誰。用紅會的說法就最為漂亮,有過MSM的人是獲「豁免捐血」,而不是被「剝奪了捐血權」。因此,除非有人極度想要捐血附送的贈品,否則歧視一說難以成立。最後,即使不考慮前兩點,假定紅會真的針對性傾向,紅會也有合理理由,即要確保血液安全。

綜上所述,在最同情的理解下,紅會也沒有「歧視」同性戀者。反而,紅會種族歧視英國人的嫌疑更大。「在1980-1996年曾於英國居留超過三個月的人就不可捐血」,排除了大部分英國公民,而以「瘋牛症」風險為理由大概不能合理化如此強的標準,也令捐血量減少。當然,捐血不是權利,用「歧視」來形容這種政策始終不太恰當。但既然支同團體關心的不是普遍的公平問題,而只是男同性戀者的公平問題,我們就不再深究了。要討論的事情還多。

如上所述,支同團體對修改捐血標準給出了差勁的論證,但論證錯誤不表示結論必然不正確。筆者認為,紅會修例未嘗不可。媒體報道,紅會研究改成設一年期限,期內沒有MSM則可以捐血。這標準同被其他國家如英國和加拿大等採用(當然,像香港般永久豁免的也不少,如德國),其背後的理據大致如下:

傳染病如乙型肝炎和愛滋病等,有分「空窗期」和「潛伏期」。「潛伏期」指病毒潛伏在體內未有明顯症狀的時期。在「潛伏期」的病人與常人無異,實際卻能傳播病毒。愛滋病之所以可怕,其中一點在於其「潛伏期」可以長達10年,不少人已患上病毒,卻不知道,依然與其他人發生性行為,甚至捐血。紅十字會為了剔除這些有問題的血液,會化驗每包血液,全部測試合格,才會交給有需要者。但最大的挑戰在於「空窗期」。在「空窗期」的病毒即使做測試都測不出問題。所以,紅十字會要求捐血者沒有在過去四星期內接觸過水痘、德國麻疹和結核病病人,方可捐血;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排除「潛伏期」和「空窗期」的問題。

據紅十字會所說,他們現在所用的檢測技術可將「感染丙型肝炎病毒的空窗期由70日減少至約5日,感染愛滋病毒的空窗期由22日縮短至約6日,而感染乙型肝炎病毒的空窗期則由59日減短至約20日。」有時,一些少數案例的空窗期在這技術下依然可長達一年。

由此,規定一年內沒有MSM的標準,大致由此而來。

不少人會問,既然由此為何那麼多國家依然永久限制MSM捐血?

從紅會的角度出發,要確保捐血者、受血者和醫護人員安全,這是合情合理的,可以歸為以下幾點:

  1. 雖然檢測技術進步了,但依然非百份百準確,前期的安全工作做得愈多愈好。
  2. 即使檢測技術到了100%,依然會有其他醫療失誤問題;例如,將應廢棄的血和不需廢棄的血掉換了(想想連左右腦也可以開錯吧)。
  3. 想像一下,一些一年內沒有MSM,卻已在潛伏期的人到捐血站捐血,中心抽血接觸有問題血液的機率提高,風險也提高。
  4. 承上,沾染了有問題血液的醫療廢物增多了,對捐血站內的所有人的衛生安全都有影響。
  5. 一年內沒有MSM的人與從未有MSM的人,處於上述傳染病潛伏期的比率會否依然有明顯差距?若有,紅會本著醫護精神,還是應該婉拒前者捐血,因為不應令有心捐血人士的血液白白浪費,或對其健康帶來不必要的影響。

以上五點,大致就是紅會就是次議題應考慮之處;也是支同團體和大眾討論是次議題應考慮的地方。

筆者認為,也許更重要的,不是捐血者有多長時間沒有MSM,而是捐血者曾經有多頻繁地參與MSM。一個只發生過一次MSM而停止了一年的人,比一個曾發生過無數次MSM,卻停止了五年的人;後者有病毒潛伏或受感染的機會更高。所以,紅會可以考慮從這方面著墨,對前著寬鬆,後者嚴格。另外,筆者也建議紅會假如真的要修改捐血條件,應該進行血液的追蹤調查,然後每年公佈被篩走的血液數字,以鞏固公眾對血液安全的信心。

最後筆者認為,雖然今次支同團體以「歧視」為理由向紅會提出要求是絕對不合理,但我們不妨從另一個角度想:假如真的有同性戀者為了捐血助人的緣故,甘願不再從事對健康有害的MSM行為,豈非令人感動的事?若果真如此,該同性戀者、紅會以及受血者都是「三」得益彰。所以,支同團體今次的示威行動十分空泛,重點應在於教導公眾,不論性傾向,都減少危險性行為。就算支同團體真的「成功爭取」紅十字會修例,若實質根本沒有人為要助人的緣故放棄MSM,這種要求就是無謂,僅增添了前線人員的壓力和大眾對同性戀者的負面印象。

 

 

 


[2]〈香港愛滋病病毒感染及愛滋病統計每季最新公佈數字一覽表〉,取自衞生署愛滋病網上辦公室網站: http://www.info.gov.hk/aids/chinese/surveillance/latest_stat.htm

[4]香港紅十字會輸血服務中心,《捐血前健康查詢闡釋》,頁12,http://www5.ha.org.hk/rcbts/UPFILE/BookFile/2014228171631842.pdf

[5]香港紅十字會輸血服務中心,捐血登記表格,頁3, http://www5.ha.org.hk/rcbts/UPFILE/BookFile/201591412544175.pdf

[6] 參Altman, Andrew. 2016. "Discrimination." The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Winter 2016 Edition), edited by Edward N. Zalta. Last modified August 30, 2015. https://plato.stanford.edu/archives/win2016/entries/discri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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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媒體,2017年6月8日

訂立歧視條例的四點考量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
09/03/2017

歧視‧荒謬

酒吧因提供女士之夜優惠,被法庭裁定歧視男性。姑勿論男女喝酒量、慣喝酒類及價錢不一,老闆的經營策略竟被當成歧視。有網民揶揄:母親節優惠,又是對父親的家庭崗位歧視嗎?

猶太習俗上,孩子的猶太血統由母親的族裔來確立。一所猶太學校優先取錄母親為猶太人的猶太裔學生,而父為猶裔、母為非猶裔的孩子則不獲同等優先。結果在英國,因為歧視條例漠視文化差異,使學校遭到種族歧視的檢控。

法例太辣

一條不尊重種族的種族歧視法,委實諷刺。歸根究柢,歧視法例一刀切,太辣。懲罰性質難以教人尊重,辱警罪能使人尊重警察嗎?合理批評也動輒得咎,更會損害有利監察警權的自由輿論。

現行的歧視條例,把原本美好的平等扭曲成剷平主義,容不下合乎人情常理的差別對待。任何關注歧視條例的人,都應該思考如何減低歧視條例所引起的負面界外效應。

造成不平等的逆向歧視情況,並不限於性別、種族歧視條例。美國家庭研究委員會最近發表議題摘要,扼述十二個受到《性傾向歧視條例》影響的個案如何侵害自由人權。那些個案曾出現於婚姻服務行業(婚姻攝影製作、蛋糕店、花店、婚禮場地)、旅館住宿業,或是以基於信仰對同性關係的公開批評等。有些案主官司纏身多年,亦未能擺脫夢魘。

過去支持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的朋友對逆向歧視的概念大肆鞭撻,常以「滑坡謬誤」、「靠嚇」、「訴諸恐懼」等說法予以批評。近年因外國案例「滑坡」成真,餅店老闆單就感情損失已賠上百萬港元,有些國家甚至就歧視法例修法減辣,以致批評者亦不敢再說逆向歧視是杞人憂天。

四點立法考量

筆者認為要為歧視條例減辣,再思法例的權限,且至少要作以下考量:

一)受保障族群的研判

有部份族群適宜納入歧視法保障,他們本身需要有明顯、不變或可從外表辨認的特徵,例如膚色。在政治上,他們應是無權無勢,沒有投票權,也沒有當選議員為他們發聲。他們在香港歷史裡曾廣受歧視打壓,以致經濟收入、教育水平、文化機會皆低於其他族群,甚至連坐巴士、吃快餐都受到白眼,歧視法因而能為他們帶來特權,強力締造平等機會。一般族群沒需要獲取這種特權。

二)平衡人權原則

人人免受歧視是基本人權,歧視法仍應確保其他人權,如良心自由、言論自由、信仰自由等,尊重社群裡多元的價值觀。以此為原則訂立的歧視法,將較合乎中道。舉例說,在歧視法以外,訂立良知條款作為合法的抗辯理由。又建議在法例層面區分差別對待的合理性,將基於良心、宗教的差別對待等納入合理差別對待,將不合理的差別對待才視作真正歧視行為。

三)區分提供優惠、服務、貨品

按照身份特徵而提供優惠,不應受歧視法規管。把營商方式留給市民自由選擇。老闆有權設定營銷對象,市場操作會自然淘汰那些真正歧視的營商方式。

提供特定的貨品種類,亦不應受歧視法所規管。只賣女洋娃娃的,不會被強迫售賣男洋娃娃;只賣牛肉的,不會被強制售賣豬肉;只賣男女裝飾結婚蛋糕的餅師,不會被強迫售賣男男裝飾蛋糕。

提供服務,應受歧視法規管,令每個人有得到服務的平等機會。歧視法應規管有壟斷性質的公共服務(如:的士、水電媒等),不論身份特徵,給予平等享受服務的機會。但可為並非壟斷的行業如花店、餅店制訂轉介機制,在提供合適轉介的前提下,差別對待都不應被視作非法行為,這能給那些老闆和客人雙方都得到充裕尋求幸福生活的機會。

四)騷擾、中傷及嚴重中傷

在高度爭議的政治議題中,制訂以言入罪的法律以帶來平等,只會適得其反,實非明智。辱警罪、廿三條、《性傾向歧視條例》的騷擾、中傷及嚴重中傷部份,都涉及高度政治爭議的社會脈絡,以言入罪只會使某一立場被公權所消音,另一立場則站在不對等的權力上。

短結

過度立法的歧視條例,只會締造新的不平等。相信香港沒有幾多人會反對平等,支持歧視。在人人平等的冀望下,筆者呼籲社會各界共同探討,以更多元、更包容的方式消弭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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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台,2017年3月9日

獨立媒體,2017年3月9日

同運議程 LGBT Agenda(2016年12月)

文麗兒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3/01/2017

台灣立法院漠視民意積極推動修改《民法》以通過同性婚姻,令社會產生極大撕裂。香港同運亦涉及不同層面,綜觀世界各地同運都採取不同的手法,使同運的價值觀慢慢潛移默化,讓人減低捍衛道德價值的敏感度。

國際

成為對抗同運潮流的小眾堅持

墨西哥下議院投票以19對8否決通過同性婚姻。[1]

羅馬尼亞憲法法院將一宗有關同性婚姻的案件轉交至歐洲法院 (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羅馬尼亞政府拒絕承認Adrian Coman及其同性伴侶的婚姻關係。二人在比利時結婚,並於2012年移居羅馬尼亞,因同性婚姻在當地並不合法,政府並不承認。[2]

美國德克薩斯州一間名為Wilshire Baptist Church的浸信會教會,其網站表示不會因會友的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而否決其成為教會領袖、進行嬰孩奉獻禮或舉行結婚。德克薩斯州浸信會聯會 (Baptist General Convention of Texas, BGCT) 於11月向該教會的領袖George Mason發警告信,表明不接受認同同性性行為的教會的奉獻,教會也不能派員參與年度會議,而且該教會的會友亦不能擔任總會的領袖及董事會。[3]

去年10月中美國德克薩斯州聯邦法官發出臨時禁制令,禁止由奧巴馬政府強推的「廁所法案」,並適用於全國。[4]

歐洲法院 (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否決愛爾蘭都柏林三一學院(Trinity College Dublin)退休教授向校方申請同性伴侶可在他死後領回退休金。退休教授Dr. David Parris於2010年退休時投訴,指校方禁止其同性伴侶可申領他的退休金,校方的理據是民事結合在2011年才在愛爾蘭正式生效,而那時Dr. Parris已年過60歲。而歐盟準則並沒有要求愛爾蘭必須追溯承認民事結合前的相關福利,故裁定不涉及歧視 。[5]

改變不能提

馬爾他國會通過有關肯定性傾向、性別身份及性別表達的法例,提供更正治療及發出與之相關的宣傳均屬違法,觸犯者會被罰款1,000至5,000歐羅或監禁最多5個月。[6] 新法例亦將更改性別的年齡降低至16歲,有關人士毋須向法庭申請或得到父母同意。[7]

美國紐約州伊利縣議員Patrick Burke倡議立法禁止有關提供性傾向改變的治療。[8]

異見不能說

英國一名中學教學助理Victoria Allen按信仰原則回答學生關於同性戀的提問,翌日即被校長查問,校長並表示對她進行調查,在這期間她的工作範疇會被收窄,最後她收到紀律警告信。Allen決定上訴,學校後來道歉,表示每個人都有權利表達自己的信仰。[9]

加拿大最高法院拒絕一名父親向學校校董會申請,當學校教導有關同性戀、跨性別,及其他違反信仰教導的性教育時帶走兩名孩子,法官表示包容與平等比個人的宗教在公共教育中得到保障更重要。有提倡宗教平等的機構表示對判決感到失望,認為這個聲稱多元及包容的國家內沒有真正的包容。[10]

北愛爾蘭餅店Ashers Barkery於2014年因信仰立場,拒絕應同志組織要求製造支持同性婚姻的蛋糕而被裁定違反歧視條例,餅店負責人其後上訴至最高法院,並於去年11月22日進行聆訊。[11]

加拿大國會討論議案C-16(Bill C-16),內容提議修改加拿大人權法及刑事法,將性別認同及性別表達列入被禁止的歧視範疇,並將對性別認同及性別表達的仇恨言論列為刑事罪。[12] 多倫多大學亦就以上議案舉辦論壇,多元性別研究中心主管及心理學系教授Jordan Peterson表示他拒絕使用「性別中性」的稱呼,認為這只是為了政治正確,亦指出議案C-16會帶來負面影響,包括:攻擊了客觀事實及生理的意念。[13]

台灣同運氣勢凌厲 政府傾側力推

台灣嘉義縣成為第11個准許同性伴侶註記的縣市,政府於去年10月開始接受註記,同性伴侶可簽署醫療同意書、代辦護照、申請照護假等。[14] 而在去年12月26日,台北市政府發出「同性伴侶證」,縱然該市已有同性伴侶註記服務,但民政局官員為了進一步促進同性伴侶權益,以及方便同性伴侶證明其關係,於是發出同性伴侶證。[15] 在首日已有七對同性伴侶申請,共發出十四張證。[16]

時代力量黨詢問五位大法官提名人是否贊成同性婚姻,五人當中黃瑞明、詹森林、許志雄傾向認同,張瓊文主張用特別法承認類似婚姻的生活模式,黃昭元則表示相關釋憲聲請繫屬司法院大法官,以免影響審判獨立而不作回應。[17]

台北市政府於去年10月下旬的同志遊行當天高掛彩虹旗表示支持。而遊行積極推動廢除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兒童及青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29條及刑法第235條[18],當晚亦於總統府前有極度意淫的脫衣舞及音樂表演。

同一時間不同政黨力推民法修正草案,[19] 以令同性伴侶締結婚姻。不同的修正草案版本在2016年11月初通過一讀,及至11月17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主席初審尤美女、許毓仁及時代力量黨團版的婚姻平權法案,但因引起重大意見分歧,而且眾多反對市民聚集在立法院門外抗議,[20],[21],[22] 最後需暫停並於11月24日及28日開公聽會。[23] 公聽會的爭論點在於修民法還是立專法,但兩個方案都引起社會極大爭議。[24] 台灣民意基金會就「同性婚姻合法化」進行全國性民調,發現目前社會對此議題的共識程度是零。[25] 

到12月初近18萬市民上街反對修改《民法》及表達對性平教育的不滿。[27] 之後,挺同運的團體亦舉行集會,並聲稱有25萬人參與。[28] 及至12月26日初審通過修法草案,預計最快2017年4或5月完成三讀。[26]

本港

滙豐銀行總行門前放置兩隻代表支持LGBT的彩色獅子,毀譽參半。

同運團體正申辦成為2022年同志運動會的主辦城市,若申請成功,香港將會成為亞洲首個主辦城市,有關團體預計會帶來數以億元的經濟收益。[29]

特區政府被揭發於去年6月發出外交通知,容許駐港的領事館官員的同性伴侶和配偶,只要能出示證明他們關係的文件,以及持外交及官方護照,便可獲發簽證留港,亦毋須申領工作簽證便可留港工作。[30]

香港同志遊行於2016年11月26日舉行,多位立法會議員、多國領事及平機會主席陳章明均有出席,遊行於雨中舉行,人數比去年為少。

衛生防護中心公佈本地第三季新增190宗愛滋病病毒感染個案,當中有98人透過同性或雙性性接觸感染。[31]

本文資料截至2016年12月27日

 

[1] “ Mexican congressional committee rejects gay-marriage bill,” 9 Nov 2016, CBSNEWS, http://www.cbsnews.com/news/mexican-congressional-committee-rejects-gay-marriage-bill/

[2] “Romania to consult with European court over same-sex marriage case,” NBC News, 9 Nov 2016, http://www.nbcnews.com/feature/nbc-out/romania-consult-european-court-over-same-sex-marriage-case-n689551 ; “Romanian court refers gay marriage case to ECJ,” http://www.politico.eu/article/romanian-court-refers-gay-marriage-case-to-ecj/

[3] “Texas Baptist Convention issues warning after congregation votes to allow openly ‘gay’ members, leaders,“ Christian News, 15 Nov 2016, http://christiannews.net/2016/11/15/texas-baptist-convention-issues-warning-after-congregation-votes-to-allow-openly-gay-members-leaders/

[4] “Judge: transgender bathroom injunction is nationwide ,“ Chron, 19 Oct 2016, http://www.chron.com/news/houston-texas/article/Texas-AG-Paxton-heralds-order-in-transgender-9983482.php

[5] “Trinity lecturer loses discrimination case at European Court,” The Irish Times, 24 Nov 2016, http://www.irishtimes.com/news/politics/trinity-lecturer-loses-discrimination-case-at-european-court-1.2880464

[7] “New York Legislator Names Law to Ban Conversion Therapy After Mike Pence”, Fortune, 23/11/2016, http://fortune.com/2016/11/22/conversion-therapy-ban-mike-pence-law/

[8] “Bill to ban gay conversion therapy doesn’t shy away from its target, spelling out PENCE,” 23 Nov 2016, Independent, http://www.independent.co.uk/news/world/americas/mike-pence-gay-conversion-therapy-ban-bill-law-prevention-of-emotional-neglect-and-childhood-a7434336.html

[9] “ U.K. school apologizes for issuing disciplinary warning to teaching assistant who answered student’s questions n homosexuality,” 28 Nov 2016, Christian News, http://christiannews.net/2016/11/28/u-k-school-apologizes-for-issuing-disciplinary-warning-to-teaching-assistant-who-answered-students-questions-on-homosexuality/

[10] “ Court rejects Hamilton dad’s fight to get warnings from school board over ‘’false teachings”, CBC, 28 Nov 2016, http://www.cbc.ca/news/canada/hamilton/court-rejects-hamilton-dad-s-fight-to-get-warnings-from-school-board-over-false-teachings-1.3870555

[11] “Gay cake case may be heading for UK supreme court,” the guardian, 16 Nov 2016, https://www.theguardian.com/uk-news/2016/nov/16/gay-cake-case-referred-to-uk-supreme-court

[13] "U of T professor doesn’t believe in gender neutral pronouns, criticized by UBC professor in debate,", The Ubyssey, 24 Nov 2016, http://www.ubyssey.ca/news/ubc-professor-participates-in-forum-on-bill-c-16/

[14] 「同性伴侶註記 嘉縣開放申請」,聯合新聞網,2016年10月21日,http://udn.com/news/story/7326/2037858

[15] 「繼高市後 北市核發同性伴侶證 」,《聯合報》,2016年12月23日,網址:http://udn.com/news/story/7314/2186850

[16] 「台北發出七對『同性伴侶證』」,《大公報》,2016年12月27日,網址:http://www.takungpao.com.hk/taiwan/text/2016/1227/49070.html

[17] 「時力10問大法官提名人 3位認同同志婚」,聯合新聞網,2016年10月16日,http://udn.com/news/story/1/2027397

[18] 「『18禁!』情慾流動很爽? 同志大遊行不能戳的秘密」,風向新聞,2016年10月31日,https://kairos.news/55284

[19] 「婚姻平權跨首步 藍綠民法修正案付委」,中央通訊社,2016年11月8日,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611085017-1.aspx

[20] 「台灣立法院擬推同性婚姻合法 贊成反對意見交鋒」,BBC,2016年11月17日,http://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a/2016/11/161117_taiwan_same_sex_marriage

[21] 「杯葛婚姻平權審查 國民黨團出招要求先開30場公會」,風傳媒,2016年11月17日,http://www.storm.mg/article/190756

[22] 「2萬人 反同性婚 圍立院 擋下修法」,《台灣蘋果日報》,2016年11月18日,網址: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1118/37455787/

[23] 「婚姻平權法案頻遭杯葛,「先開兩場公聽會再審」」,關鍵評論,2016年11月17日,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54351

[24]同婚公聽會初登場 特別法或入《民法》正反激辯」,勞苦網,2016年11月24日,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6966

[25] 游盈隆,「關於當前同性婚姻的社會共識」,蘋果日報,2016年12月2日,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1202/37471298/

[26] 「婚姻平權 初審通過 民法同性婚 合法第一步 挺同淚下 反同抗議 」,《聯合報》,2016年12月27日,網址:http://udn.com/news/story/8375/2193486

[27] 「全台串聯 拒修民法 18萬人上街 家反同婚」,中時電子報,2016年12月4日,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1204000297-260114

[28] 「25萬人爭平權 總統:同志有權結婚」,《台灣蘋果日報》,2016年12月11日,網址: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1211/37481467/

[29]「港團體申辦同志奧運 宣揚平等共融 料增5億經濟收益」, 蘋果日報,2016年10月23日,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023/19809550

[31] 「衛生防護中心回顧二零一六年第三季本地愛滋病情況」,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公布,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611/29/P2016112900236.htm

規管私營龕場 透過授權保障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
03/01/2017

骨灰龕場供不應求,食物及衞生局在新的立法會期迅速向立法會再次提交《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相信整個社會都樂見條例盡快獲得通過,及早處理骨灰龕場輪候緊張和質素問題。

同性伴侶取骨灰有法可依

政府早前建議死者生前的同居者、未婚夫或未婚妻、或在香港以外地方結婚的同性伴侶等等緊密關係人士,若在死者生前已獲授權,可要求交還骨灰。即或未有授權,按條例建議,食環署署長有酌情權將骨灰交給提出申請的緊密關係人士。簡言之,想取回骨灰,申請便可。

現行條例草案已平等地保障社會上各種緊密關係,包括同性伴侶。但上屆會期曾有議員製造無必要的爭議,認為必須將同性伴侶加入法例裏「親屬」的定義,才算得上保障同志權益。

一宗關於入境處拒絕為外國註冊民事結合的受養人發出簽證的案件(HCAL 124/2014),法官在二○一六年裁決稱不同國家對民事結合賦予不同的權責,不是凡民事結合都能與傳統婚姻混為一談。若入境處處長將民事結合亦視為「配偶」,則無疑是認可了這些關係在香港的法律地位,這是不合法的。

強改親屬定義 有違政策一致

政府的政策應在婚姻法面前,一視同仁。即使對於奉行一夫多妻的地區,入境政策亦只認可其中一名妻子作為丈夫的合法妻子。平等地對待制度以外的緊密關係,亦符合聯合國在《生而自由 一律平等》文件所要求的反歧視原則。

在同志權益已通過授權得到保障的前提上、龕位緊張的壓力下,仍糾結於強行加入同性伴侶的爭議,法理情都說不過。分清緩急先後是每個議員的職份。若要修改婚姻制度,支持同運的議員請另闢討論。

以授權為身分保障權益

觀乎社會上各種緊密的人際關係,諸如同居伴侶、契媽契仔、共患難的摯友,都不入「婚姻」名目之下。為這類人際關係帶來保障,可考慮以授權方式。本社一直建議政策制訂者考慮主動推出《多元授權書條例》,在公營服務層面例如:醫療指示、探病權、身後事、領取骨灰或合葬等,承認授權人與受權人的法律身分。既達到保障權益的政策目標,清晰的授權指示可減低訴訟代價,同時能迴避修改親屬或配偶定義的爭拗,是平衡各方訴求的可取之法。要討論社會是否承認同性婚姻應直接討論婚姻制度,而不應借本來已可酌情處理的骨灰安置所條例暗度陳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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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2017年1月1日

誰是小眾?

關於加拿大聖三一大學的裁決

梁永豪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22/12/2016

(網上截圖)

 

  1. 引言

同志團體一般認為自己是小眾(minority),他們爭取多元及包容,並指出受到持守傳統家庭及婚姻觀念的大眾(majority)歧視。但是,加拿大卑詩省上訴法院最近的判決指出,大部份加拿大人支持同志擁有平等權利(包括結婚),在這背景下,持守性關係只能發生在一男一女婚姻之內的人士(案中的聖三一大學)才是小眾。法院進一步指出,大眾若假借包容與自由之名,將自己那一套同志平權觀念強加在小眾身上,實際上是一種不包容及專制的作為。

  1. 背景

2014年10月,加拿大卑詩省律師公會(公會)拒絕認可聖三一大學(大學)擬開辦的法律課程,理由是大學要求學生遵守以上的性關係(即性關係只能發生在一男一女婚姻之內)守則的收生政策,是歧視性小眾,與公會須維護的公眾利益不符。大學控告公會侵犯了其在憲法中的宗教自由權利,卑詩省原訟法院判大學勝訴。[1] 其後公會上訴,上訴法院維持原訟法院的判決,即公會須認可大學的法律課程。

  1. 判決內容

與原訟法院一樣,上訴法院指出根據卑詩省法例,公會的法定責任是維護公眾利益,其中包括保護所有人的權利與自由。為了履行其法定責任,公會可設定律師執業的條件(包括在公會認可的大學取得法律學位)。故此,公會在決定接納或拒絕大學的法律課程時,可考慮大學的收生政策會否損害有關人士的權利與自由。

上訴法院進一步指出,公會在作出決定時,除了考慮收生政策會否損害有關人士(性小眾)的權利與自由,還須考慮該決定會否侵犯了大學在憲法中的宗教自由權利。該決定須合理地平衡性小眾的權益(不被歧視)與大學的憲法權利(宗教自由);該決定對宗教自由的干預,不能大於為了保障性小眾權益而必要作出的干預,換句話說,有關干預應是合乎比例的(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

上訴法院認為公會的決定對大學的宗教自由的干預是不合乎比例地大。第一,公會的決定對大學及其學生影響深遠,大學會因該決定而無法開辦法律課程;就算開辦了,就讀的學生亦無法執業。第二,公會的決定對保障性小眾權益的幫助不大,拒絕大學開辦法律課程,不會增加給予性小眾的學額。而縱使大學沒有性關係守則,大部份性小眾也不會入讀這間擁有濃厚宗教氣氛的大學。

基於比例原則,上訴法院裁定公會的決定是不合理的,故公會須認可大學的法律課程。上訴法院總結指出,在自由及民主的社會裡,差異的存在是正常不過的,大眾不能因為不認同小眾的價值觀而攫奪小眾追求其宗教理想的自由。

  1. 結語

以上裁決帶出了一個重要的訊息:隨著社會性解放思潮愈來愈為人接受,性小眾雖然在人數上仍是少數,但在西方國家裡,認同他們的價值觀的往往是社會上大多數人。以往性小眾遭受主流社會壓迫的情況,隨著「主流」的更替,小眾已逐漸演變為持守傳統家庭及婚姻思想的人,他們反過來遭受主流社會壓迫。

在同運思潮已成主流的國家和地區,我們看過不少小商店被迫違反自己的宗教良知,為同性婚姻製作商品或租借場地的案例。市民不要誤信一些似是而非的平權口號,而是要細察在「大眾歧視小眾」的論述中,究竟誰是大眾,誰是小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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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台,21/12/2016

為香港校園無障礙或通用洗手間正名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3/10/2016
洗手間如何友善

香港大學2016年9月宣佈設置「性別友善洗手間」,英文為”All Gender Toilet”,意即給所有性別使用。此舉是友善,也是性/別政治。

跨性別政治的信條裡,性別可以是男是女,也可以否定二元分割的概念,遂要求生活配套認可「性別模糊或流動狀態」──就是自覺不是男,又不是女。

港大所新增洗手間的圖案,採用了男、女,和半男半女的跨性別標誌,所以又可稱為「跨性別洗手間」。友善,是指給那些自覺不是男又不是女的人,行一個方便。

校園區分兩性設施是尊重

大專院校以兩性區隔的設施,除了學生洗手間,還有職員洗手間、運動場地更衣室、游泳池更衣室、宿舍。此外,一些學校政策亦會涉及兩性的區分,例如參加海外研討會時的住宿安排,區分男女的體育比賽,或只供女性的獎學金。

設施以兩性區分的原則,是正視男、女在生理上和心理上有著基本的差異。一般人都同意,騰出空間留給女性專用,有效保障女性的私隠權和安全。在女性有機會裸露身體的處境,將男人排除在外,確保女性所需的安全感,是一份性別尊重。若校園裡有未成年的女學生,更加需要得到性別區隔設施的保障。

廁所成跨性別政治角力場

明光社在過去半年曾多次撰文〈「女跨男」學生控告學校禁止他使用男廁〉、〈美國「廁所霸權」法案〉、〈別讓「平等」走向極端〉,跟進美國的跨性別政治,關注以主觀心理性別使用異性廁所的校園事件。

網上一條附有中文字幕的短片(原片名為”The Unintended Victims of Bathroom Bills and Locker Room Policies”),[1]讀者可以親身聽聽,一群曾受性侵的女士和一位女變性人接受訪問,解釋為何社會需要兩性區隔的洗手間和更衣室。

性別友善是政治

筆者清清楚楚告訴大家,港大所新設兩性通用的洗手間,沒有取消男女區隔的洗手間,對於需要女性專用設施的人來說,他們的權利仍然得到保障。情況還遠不等同美國讓男性以主觀心理性別進入女性專用設施。

但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美國今天走到這地步,是跨性別政治議程多年積累的成果,而它們近年的發展告訴我們,設立兩性通用廁所是這運動的其中一環。

應及早為無障礙或通用廁所正名

筆者認為,假若大專院校的管理層,以為「性別友善」是美麗的公關包裝而順水而行,不對兩性區隔設施有一貫的原則,最終會得不償失。

學校管理層加設兩性通用的洗手間時,除了考慮資源和空間外,須避免決策邏輯的矛盾──特設不分兩性的洗手間,是否意味學校將會「平等地」加設男女通用運動場地更衣室、游泳池更衣室,以及開放男女共宿樓層?基於女性的生理、心理需要,以及保障女性私隱權和安全等,筆者建議校方在原則上應貫徹維持區隔兩性的方針。

我們必須承認性別身份上有所掙扎者,在生活上有自身的特別需要。學校在資源上有能力特設兩性通用洗手間,或可視為特例。此外,加增無障礙洗手間、獨立區隔更衣室,讓有特別需要人士使用設施更方便、降低輪候時間,也是在貫徹方針的前提下,作為教育機構的應有之義。

學校管理層關顧少數「自覺不是男又不是女」的人的訴求,是表現出作為教育者的細心和關愛。然而,需留意由於使用跨性別設施的人會格外顯眼,會做成標籤效應,或令一些不想披露性別身份掙扎的人顯露身份。因此,我們認為,大專院校顧及學生及他人的需要,增設男廁或女廁以外的無障礙或通用廁所時,宜使用男/女/殘疾人士/成人攜帶小童等圖像表明,讓大家明白這是讓有特別需要的人士優先使用的廁所,而其他使用者亦毋須擔心會引來奇異眼光而感到尷尬。此外,學校應繼續容許及鼓勵已完成變性手術並得到新性別身份的變性人,以新性別身份使用兩性區隔設施。換言之,校園政策應讓已完全由女變男的男變性人可安心地使用男洗手間,而其他法律身份為女性的,則繼續使用女洗手間。

當性/別政治議程令廁所已變成不僅是解決生理需要問題,而是政治問題,美國前車之鑑,香港必須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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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媒體  2016年10月13日

近年有關修訂婚姻及家庭定義的爭論

傅丹梅 | 明光社副總幹事
12/09/2016

早前有雜誌以「多元成家」為主題,描述五種不同的家庭組合:傳統的圍村家族、同性伴侶、人與動物、跨種族婚姻,外傭與僱主。將寵物,外傭視為家庭成員,建立同性家庭,都是以提倡大愛為前題。「家人」的關係是否只要有愛及親密便是一家人?家庭界線是否可按個人喜好而無限延伸?不斷延伸又會有甚麼後果?

按香港現時的法律,必須是透過血緣、婚姻或領養才能獲得法律上的家人或親戚關係,而這些關係會涉及一定程度的權益,對於那些自己宣稱的家人關係,法律上並沒有賦予相等的權益。雖然香港法律並沒有就家庭作出定義,但不同法例都會清楚列舉誰是家庭成員,家庭成員行使權益的次序,亦會按關係親疏而有優次之分。然而近年社會風氣轉變,有些政界人士要求修改某些法例對家人的定義,本文嘗試透過幾個範疇闡釋家人的定義,及某些法例對家人定義的轉變。

申請免稅額及資助房屋

根據《稅務條例》第2條,已婚人士免稅額中所指的「配偶」是指「丈夫或妻子」;而「丈夫」是指已婚男性,「妻子」則指已婚婦女。至於子女免稅額,「子女」是指:親生子女、領養子女或繼子女;或配偶或前配偶的親生子女、領養子女或繼子女。供養兄弟姊妹免稅額,以及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額,都是以自己及婚姻中配偶的血源或領養作為依歸。而以上關係都必須以有效的文件證明。

如與家人聯合申請房屋署/房委會轄下的資助房屋,申請人必須提供親屬關係證明文件,包括出生證明文件或公證書;已婚人士的結婚證明文件,例如結婚證書,又或是法庭判令的離婚證明文件;如與未滿18歲的子女一同申請,須附上已獲法庭判予擁有子女管養令副本。從未結婚的單親家長,女方須附上宣誓書正本說明分居日期及子女管養權的安排;男方則須提交已獲法庭判予擁有子女管養令副本。

領取撫恤金

由政府管理的孤寡撫恤金計劃,是為保障參加計劃的公務人員身故後,其遺孀及遺孤得到撫恤金福利。根據《孤寡撫恤金條例》,撫恤金會首先發放給該人員的遺孀,如遺孀已身故或再婚,撫恤金便停止發放;而撫恤金福利將由遺孤享有。條例中所指的遺孤,即已故人員的子女(child):包括非婚生子女以及根據與按照《領養條例》條文領養或條例所提述的其他方式領養的子女;遺孀(widow)是指他在基督教婚姻或與其相等的世俗婚姻中的合法妻子。

遺產分配

如一名人士身故時未立遺囑,或遺囑已被撤銷,便須申請遺產管理書。根據《無爭議遺囑認證規則》,如對遺產享有實益權益的人,有權獲得遺產管理的授予,按優先次序為:尚存的配偶;死者的子女;死者的父親或母親;死者的兄弟姊妹,或於死者在生時已去世的任何死者的已故兄弟姊妹的後嗣。

遺產的分配亦以關係親疏而有別,配偶會得到最先並最多的遺產,然後是子女、父母;當沒有配偶或子女或父母,遺產才會分給全血親、半血親的家屬;沒有任何親人才會歸政府所有。

不斷修改法例 擴闊家人的定義

可見,香港的法律,是以婚姻、血源及領養作為界定親屬關係的界線。但是,自2007年起,一些支持同性婚姻的人士不斷提出在法例上修改字眼,希望能將同居伴侶及同性戀人列入家人或親屬關係。詳細內容參看表一。

 

表一:近年涉及家庭及婚姻的法例修訂建議

年份

相關條例 /
草案

提出之修改內容

結果

2007年

《2007年家庭暴力(修訂)條例草案》

為加強對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保障。這次修訂主要是擴大《條例》的適用範圍,以涵蓋前配偶/異性同居者及其子女,及其他親屬(父母和子女、配偶父母和媳婦、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孫/外孫;以及其他延伸的家庭關係)。

通過修訂以擴大適用範圍至前配偶/異性同居者及其子女,及其他親屬。

條例於2008年8月1日生效。

2008年

《2009年家庭暴力(修訂)條例草案》

2008年12月8日,政府在新一屆的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中提出修訂建議,將同性同居者納入《條例》的適用範圍。

 

關於「同居關係」的新增條文,是指「作為情侶在親密關係下共同生活的兩名人士之間的關係」;廢除舊條例中男女同居關係的釋義部分:「……本條例適用於男女同居關係,猶如適用於婚姻一樣……」。

2009年6月5日刊憲,新法例的名稱改為《家庭及同居關係暴力條例》。分開「家庭關係」與「同居關係」。2009年12月16日立法會三讀通過,進一步將《條例》的涵蓋範圍延伸至同性同居者、前同性同居者及其子女。

新條例於2010年1月1日生效。

2014年

《2014年婚姻(修訂)條例草案》

為落實終審法院於2013年5月23日裁定變性人W案的法院命令,政府提交的條例草案訂明,在斷定已接受整項性別重置手術的人的重置性別,須視為該人的性別。《婚姻條例》第40(2)條提述的「男」及「女」須據此解釋。

 

政府亦將於《婚姻條例》中訂明,《婚姻訴訟條例》第20(1)(d)條提述的「男」及「女」亦須同樣解釋,確保已接受整項性別重置手術的人根據《婚姻條例》與一名異性所締結的婚姻,不會因為婚姻雙方被視為非一男一女而被視作無效。

修訂條文已於2014年2月28日刊憲;並於2014年3月19日首讀和開始二讀辯論。立法會於10月22日以40票反對、11票贊成、5票棄權否決。

2015年

《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條例草案》

將代決人的範圍擴展至包括同住者,該接受者的家人或與該接受者同住的人士,該同住人士沒有性別限制。

將同住者納入為代決人,並沒有讓同性伴侶關係得到法定地位。2015年7月13日通過。

條例於2015年12月2日起生效。

2016年

平等機會委員會《歧視條例檢討》公眾諮詢報告

在「優先處理項目」第26項建議中,「建議政府就法律上承認香港異性和同性同居關係,包括現有同居關係和海外同性婚姻等相關歧視問題,進行全面研究及公眾諮詢」

 

2016年

 

陳志全議員在立法會大會提交議員議案動議:「促請政府研究訂立涵蓋異性及同性伴侶的民事結合制度並展開公眾咨詢……」。

未能在該屆立法會休會前動議辯論。

2016年

《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

 

由何秀蘭議員動議的修正案,要求附表5第5(2)條,在親屬的定義中,加入—─“(ab)與死者締結,在香港以外,按照當地當時施行的法律而舉行婚禮或締結的婚姻、民事伴侶或民事結合的另一方,而該另一方與死者屬同一性別。”

未能在該屆立法會休會前表決。

 
多元授權書 保障權益

由於香港現時絕大部份法律,配偶的權利都優先於其他關係,貿然更改法例將同居人士列入家屬關係,將必然影響現時法律所保障人士的福祉,假如容許家人及親戚定義不斷擴展,則當中所涉及的權利及責任將會非常混亂,不但令現時一些法律無法執行,更甚者是從根本改變婚姻與家庭的定義及本質。

但實際上有些情況會令一些有緊密關係的人受到限制,就以遺產分配為例,在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以下人士無權分配遺產:(一)雖過著多年夫妻生活,但無正式結婚;(二)無正式領養的子女;為令社會中各種人際關係的權利都得以保障,而又不需要修改婚姻定義的前提下,我們提出「多元授權」的概念,透過簽訂多元授權書,未婚的異性伴侶、同性伴侶、無親無故的長者、緊密的摯友,均可以選擇在以下範疇上授權別人:醫院探視、失去行為能力時的醫療決定、認領屍體及死亡證、合葬、遺產……從而令那些對他們來說很重要的人可以得到權益及保障,以及令個人意願和公眾認同的倫理關係得到合理的平衡。

 

無障礙廁所

06/09/2016

較早前,平機會發表公眾意見調查2015時引述「康文署答應會改裝殘疾人士專用廁所成『中性廁所』,方便讓跨性別人士使用」。香港復康聯盟發表聲明,反對改裝殘疾人士洗手間(俗稱「殘廁」)成「中性廁所」,讓跨性別人士使用。一般廁所的設計,未必能切合個別人士的需要,而殘廁的設立,就是為滿足殘疾人士的特別需要。當然,社會上可能還有其他人士,在使用一般廁所時存在困難,例如跨性別人士,或簡單如父親(母親)需帶年幼的女兒(兒子)入廁所。在有限的社會資源下(尤其是香港地少人多),如何能滿足不同人士對使用廁所的不同需要,確實是一個基本而重要的課題。

香港法例對廁的規定

《建築物(規劃)規例》附表3第2部第11分部,[1]對暢通易達廁所(即殘廁)的數目、位置及設計作出了一些規定。「暢通易達」(accessible)是指可讓殘疾人士方便地前往、進入及使用。有關規定如下:

  • 數目方面,在一幢大廈的同一樓層,每20個或少於20個水廁間(指洗手間內的個別廁格),須至少有一個是暢通易達水廁間;如某樓層設有洗手間,則須最少有一個設計成暢通易達而無分性別使用的衞生設施。

  • 位置方面,顧名思義,暢通易達廁所必須是容易前往及進入。

  • 設計方面,暢通易達廁所對沖水掣、洗手盆、門、扶手等的設計都有特別規定,以方便殘疾人士使用。

故此,設立暢通易達廁所的理念就是容易前往,以方便那些行動上不便的人士可以無障礙地使用。

如何滿足對廁所的不同需要

由於殘廁基本上是殘疾人士的唯一選擇,而目前殘廁的數目亦十分有限,若將部份殘廁改成「中性廁所」,將一定程度上阻礙殘疾人士優先使用廁所。為了滿足不同人士對廁所的需要,建議將現存的公共設施內的殘廁改名為「無障礙廁所」,以供那些對使用一般廁所存在生理或心理障礙的人士使用(包括殘疾人士及少數跨性別人士),並鼓勵業主在可能範圍內增加相關廁所的數目,確保不會影響殘疾人士優先使用廁所。至於新的建築物,應該修訂法例,增加獨立的「無障礙廁所」的比例。

無障礙廁所

另外,起用「無障礙廁所」而不是「中性廁所」的名稱,原因之一,是《建築物(規劃)規例》附表3第47(1)條已表明目前的暢通易達而無分性別使用的衞生設施,可供兩個性別的人士使用。既然殘廁本來是無分性別使用,已能照顧跨性別人士的需要,因此,毋須另外起用「中性廁所」的名稱去帶出這個意思;另一個原因,是「無障礙廁所」這名稱的焦點純粹是放在解決一些人士使用廁所時所遇到的困難與障礙,而不用涉及一些具有爭議性的性別觀念字眼。對於向市民大眾提供的公共設施,其名稱的起用應著重其效用性及功能性,而不宜觸及一些社會上仍未有共識的觀念。除極少數先天異常的雙性人外,生理上性別只有男或女,而少數人雖然有性別認同障礙或性別焦躁症,但其生理特徵與常人無異,大家無法單憑外表分辨,他/她們一方面需要社會人士特別關心,另一方面亦需要照顧其他使用廁所人士的感受,不應單憑所謂心理性別而強行進入異性廁所,因此,無障礙廁所可以說是兩全其美。其實,強調所謂中性基本上是一種性別政治的議程,想強行改變大家對性別的看法,在市民大眾未有充分討論和了解前,不應魚目混珠,暗渡陳倉。

 

曾經刊載於:

獨立媒體  7/9/2016

性別定型歧視

06/09/2016

性別定型(sex stereotypes)是指社會對性別的角色、氣質等的固有期望(例如:男性應剛強,女性應柔弱)。性別定型歧視,就是指由於一個人未能符合這些性別期望(例如:一名男(女)性的行動舉止很女(男)性化)而遭到差別對待。[1]社會上有人希望衝破這種性別定型的限制,並希望不會因此而遭到歧視。當然,我們認同任何人不應因為有此想法而受到歧視,但這是否代表一個人可以無限制地衝破性別定型的限制?並要求其他人完全認同呢?以下的案例[2]或許可給予我們一點啟迪。

性別歧視法例

美國密歇根州一名從事殯儀服務,生理性別是男性的跨性別人士Stephens,向其僱主Harris表示他將會在工作期間穿著女性衣服。Harris引用聖經指出,性別是上帝賜予每一個人的一份不容改變的禮物,男性不應穿著女性衣服,因為這無疑是否定自己的性別。Harris指出,若他容許男性僱員穿著女性衣服,無疑是認同性別是可以改變的,有違上帝的命令。基於這個信仰原因,Harris將Stephens辭退。

當地的平等僱用機會委員會(EEOC)代表Stephens控告Harris,指Harris基於Stephens未能符合對男性的性別期望而解僱他,作出了性別歧視,違反了聯邦公民權利條例第七標題(Title VII of Civil Rights Act of 1964)的規定,[3]並且認為Stephens有權穿著女性衣服。法庭判定,僱主確實是基於性別定型的原因而解僱Stephens,構成性別歧視,故違反了Title VII。

宗教自由復原法

根據聯邦宗教自由復原法(RFRA),若Title VII對Harris行使宗教自由造成重大的負擔,Harris可豁免不受Title VII的約束,除非EEOC能證明,執行Title VII是實現一個迫切性的政府利益(compelling governmental interest),並且對Harris造成最少限制的方法。

法庭認為,要求Harris容許Stephens穿著女性衣服,確實是對其宗教信仰的行使造成重大的負擔。但是,法庭同意EEOC的申辯,即清除性別定型歧視是一個迫切性的政府利益,而執行Title VII可實現該目標。

另一方面,法庭卻認為,EEOC未能證明執行Title VII是實現該目標的最少限制的方法。換言之,要求Harris容許Stephens穿著女性衣服,並不是清除性別定型歧視的最少限制的方法。若Harris實施中性制服的政策,同樣可清除性別定型歧視,並且對Harris造成較少的限制。

基於此,法庭最後裁定,由於執行Title VII對Harris行使宗教自由造成重大負擔,而EEOC又未能證明執行Title VII是清除性別定型歧視的最少限制的方法,故Harris可不受Title VII的約束,即Stephens不能要求Harris容許他穿著女性衣服。

消極與積極的權利

以上的裁決說明了兩個容易混淆但性質不同的權利,一個是免受性別定型歧視的權利,另一個是衝破性別定型的權利,前者是一種消極的權利(negative right),後者是一種積極的權利(positive right)。性別定型歧視法,只限制僱主不能按照性別定型去規定男性及女性的僱員穿著不同的衣服,但這並不代表僱主完全不能規範僱員的衣著,因為僱主仍可要求所有僱員穿著中性制服。在歧視法下,僱主雖然不能因僱員穿著異性衣服而解僱他,但僱主仍可劃一所有僱員的衣服要求,僱員並不擁有穿著異性衣服的絕對權利。

結語

從以上可見,一些涉及性別觀念(性別定型、性別認同、性傾向)的歧視法例,可能會引致兩種逆向歧視。第一,除非那些受法例規管的人士(僱主、學校等)將其制度「去性別化」,否則他們便有機會觸犯歧視法(正如法庭裁定,Harris不能對男女僱員的衣著有不同的要求)。第二,歧視法例或許會成為某些人的藉口,不單要求「去性別化」,還進一步要求按自己的性別觀念行事(正如EEOC認為,Harris不單不能對男女僱員的衣著有不同的要求,Harris根本上不能對僱員的衣著有任何要求)。[4]

無論是被迫將所有制度「去性別化」,或是被迫讓人隨意按自己的性別觀念行事,均一定程度上影響有關人士行使其營運方針或信仰的自由,權利是需要平衡的,不應為了反歧視而製造新的歧視。


 

[1] 參見本社的另一篇文章:明光社資料室,〈「性別」、「性別認同」與「性傾向」〉,明光社,2016年8月26日,http://www.truth-light.org.hk/nt/article/「性別」、「性別認同」與「性傾向」

[3] Title VII的性別歧視包括性別定型歧視。

[4] 雖然這些訴求未必成功(正如EEOC被判敗訴),但已對有關人士帶來不少訴訟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