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自由不是戀愛自由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既封建,又陌生。我們熟悉的是戀愛自由。我有權選擇自己的戀愛對象,不論對方的出身、年齡。但雖有自由,有些戀愛關係如師生戀、爺孫戀、婚外情仍會惹人話柄,備受非議。有時,同性戀亦然。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既封建,又陌生。我們熟悉的是戀愛自由。我有權選擇自己的戀愛對象,不論對方的出身、年齡。但雖有自由,有些戀愛關係如師生戀、爺孫戀、婚外情仍會惹人話柄,備受非議。有時,同性戀亦然。
歐洲人權法庭(ECtHR)在2016年6月30日 有一宗關於同事伴侶的判案,由於法庭在本案中對平等原則有極為創新的應用,值得與大眾分享,好讓大家反思何為平等。[1]
同志運動的目標並不止於同性婚姻,而是要將同性戀與異性戀完全劃一看待,因此異性戀伴侶可以做的事,同性戀伴侶也要同樣做到,那才算是同志運動眼中的平等。但如要將平等建立在異性關係和同性關係兩種不同基礎上:異性戀伴侶能藉性行為有下一代,但同性戀伴侶卻不能,就會出現很明顯的差異。所以人工生殖科技在同性戀族群中有龐大的市場,以達至所謂的「平等生育權」。
每個人都有些難以突破的圍牆,教會亦然。而難以突破主要不是由於我們沒有恩賜,而是沒有心志。雖然一個人總會有限制,但一群信徒加起來,總可以互補長短,一個人做不來的事,一群人是難以推諉的。
你要把這些話不斷地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或行在路上,或躺下,或起來的時候,都要談論。《聖經新譯本》〈申6﹕7〉
《中山狼傳》是明代一則寓言故事,講述東郭先生對狼「兼愛」和「慈悲」,其後狼露出本性,令他幾乎命喪狼口。故事教訓人們要看清事物的本性,切勿「仁陷於愚」。近日,就有人用這則故事應用於同性戀政治上,究竟以此作比喻又能否協助大家看清有關事件呢?
一間商業機構,會因應社會裡的一些需求而尋找商機,每間機構都會有自己的市場定位,以便運用其有限的資源去為目標客戶提供貼身的服務。但作為一個營商者,大家有否想過,你會被迫去滿足某些人的需求呢? 以下例子值得大家引以為鑑。
美國伊利諾州一間出租場地的公司,基於基督教信仰拒絕租借場地予一對同性伴侶舉行民事結合典禮。事件閙上法庭,法官裁定公司違反當地的性傾向歧視條例,並指出公司所需提供的服務只是提供舉行典禮的設施,並不是被要求參與典禮,故不影響其宗教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