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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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審報告跟進馬虎 檢討落實刻不容緩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08/02/2013

相信有不少讀者也曾經試過,在公司或學校中舉辦活動後,隨之而來的,總會是一個又一個的檢討程序或會議,讓大家討論活動得失,並為一些需要跟進的事項進行安排,為下一個活動作更好的準備。若然主辦單位並未就跟進事項進行任何具體建議,也一定會遭人詬病,被質疑誠意欠奉,甚至認為浪費與會者的時間。
 

搞合併彩池是先斬後奏?

歐陽家和    |    監察賭風聯盟
31/01/2013

民政事務委員會近日出了議程,討論「雙向合併彩池」,及後有傳媒「收風」,解釋何謂「雙向合併彩池」以及此新的政策如何增加稅收。不過,據監察賭風聯盟了解,此改動從來未有經過監察香港整體賭風的博彩及獎券事務委員會(「博獎會」)的諮詢。政府連現有的諮詢架構都可以隨意越過,情況令人擔心。
 

好好保護你的投訴權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24/01/2013

無綫新劇《老表,你好嘢!》推出一周,通訊事務管理局已收到224宗投訴,意見包括:誤導觀眾、加劇中港矛盾、抄襲歌曲、嘩眾取寵、醜化香港人、美化大陸人、扭曲事實、令觀眾誤會本地導遊的質素和影響本港購物之都的美譽等。而無綫則收到6宗投訴,該劇集的監製黃偉聲更收到滋擾電話。
 

語言偽術多面睇

陳永浩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義務同工
23/01/2013

一句「我無說過我沒有僭建」,讓人歎為觀止,更叫人不齒。法理上特首雖可「過骨」,但大家都明白問題不在於僭建而是誠信。我們對從政者的操守是有期許的,如果我們不滿特首和高官砌詞狡辯,視之為語言偽術的話,在早前熱爆的《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諮詢辯論中,一些議員的語言偽術,其實一樣過分。

個案回應(二):Peterson遭解僱 宗教、表達自由受創

22/01/2013

梁偉怡這一篇質疑似乎比較偏離事實。譬如他說事主Peterson「在海報上貼上……」及「……塗污了公司宣傳品」,但根據判詞事主只是將字條貼在自己座位上方,沒有弄污海報。而他說「如Peterson在公司認可的地方張貼經文,惠普公司並不會因此而解僱他」,亦是奇怪的說法。公司是因為Peterson在當眼處張貼經文,容易令經過的同性戀同事看到而感到不快,而要求他撕下經文。

個案回應(三):加拿大印刷商Brockie

22/01/2013

加拿大多倫多地區有一位基督徒印刷商Scott Brockie,他一直有為同性戀者印製物品。一次,他不肯為同運組織Canadian Lesbian and Gay Archives (CLGA)印製信封、信紙及名片,結果是在2000年2月被安大略省的人權委員會罰款5,000加幣,並下令Brockie寫道歉信,還要強制Brockie向CLGA提供印刷服務。
 

個案回應(四):Ann選擇租客的自由

22/01/2013

這個案例關於「罰款1,500、寫道歉信、被逼參加覺醒課程」等說法似乎是參考了一個錯誤的資料來源,而且一直沒有發覺。相信日後的版本會更正這個錯誤。
 

個案回應(一):薩沙柏(Szabo)遭解僱 思想、表達自由受創

22/01/2013

首先,梁偉怡引用來指出誤導的資料是最初版的。最初版確是有提到:「……但要明白很多時同志運動的宣傳資料相當露骨,宣傳攻勢往往一浪接一浪,不認同的人在飽受轟炸的情況下表達反感也是可理解的。」但這段是用括號括起,表示是編者對同運議程宣傳的背景,同理心地理解薩沙柏(Rolf Szabo)的反應,並不是指薩沙柏當日收到的電郵「相當露骨」,以及「一浪接一浪」地接收。

香港市民普遍歧視不同性傾向人士嗎?

吳庭亮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
17/01/2013

何秀蘭議員委託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在2012年11月初進行電話訪問,調查市民對不同性傾向人士權利的意見,結果顯示76%受訪者認為市民普遍對不同性傾向人士存在歧視,64%贊成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免受歧視(蘋果日報11月下旬進行電話訪問,57%受訪者認為不需要立法1,與此剛剛相反)。不過,這項調查中有兩項矛盾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