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文章

主要索引標籤

教育主場上的自由搏擊

文麗兒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教育)
21/11/2013

明光社於2013年10月4日舉辦了本年度第三次性教育教師訓練,題為「電影中的性教育課」,邀請了身兼影評人、紀錄片導演及價值教育導師的陳龍超(Samuel)擔任講者。是次約有三十多位老師及青少年工作者參加,透過課程探討如何利用電影媒體進行價值教育。
 

Line埋面書:手機及網上文化與倫理的對話

陳永浩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義務)
21/11/2013

當有一天,在玩facebook的時候,你看見一個「交友邀請」,而那人正是老闆!「嘩!老闆有無攪錯,連我的facebook世界都要侵入!」而當時,你是身在辦公室玩facebook……
 

揭開民事結合的面紗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1/11/2013

物必先腐而後蟲生。香港家庭的凝聚力不斷下降,婚姻問題愈來愈普遍,首先應該反省的當然是我們自己,究竟家庭在我們心目中佔了甚麼位置?因為最能建立或摧毀家庭的畢竟是家庭內各成員。

再見面 再研究 再上路

陳永浩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義務)
21/11/2013

度過炎炎的暑假,又與大家再見面。

經過差不多兩年的時間,自己到了大專任教,走馬上任變成了一個「通識達人」,時常要在「你又對,我也無錯」的討論之間來來往往。筆者愈來愈發覺「真理愈辯愈明」是帶有條件的:就是必須對問題有透徹全面的理解,掌握問題各方面的情況,你才能有辦法得到正解;不然就像人們批評通識科「只有吹水」一樣,大家只有沒完沒了的討論,對了解相關問題卻是毫無寸進。

修例是保障性小眾較佳方法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14/11/2013

今年同志遊行的大會口號為「愛不歧視,高調撐同志」。顧名思義,保障性小眾不被歧視成為今次大會主題。然而,要如何才可保障性小眾?不少人只會想到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

反對不等如歧視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1/11/2013

約5000人參與了11月9日的同志遊行,在公民社會,任何群體都有權透過和平的方式爭取本身的權益,而市民大眾在面對不同群體的訴求時,最重要的就是要清楚分辨這是訴求是否合理,以及會不會產生反效果。

別將公眾興趣建立在別人的不安上

黃仲賢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監察及行動)
07/11/2013

上星期大埔新娘潭路發生一宗致命車禍,不少報章用上大量篇幅報道,其中更有不少放在頭版。這些報道除了描述意外經過,更加插大量有關死者生前的故事。若讀者觀看一些暢銷報章網站提供的新聞影片,更會看到死者被消防員救出時,血流滿面的樣子,實在令人不安。

為孩子 最好從基因開始選擇?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31/10/2013

父母有權利為孩子選擇基因特徵嗎?他們這樣做又是否合乎道德?

同運中的跨性別議程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
24/10/2013

變性人W訴訟案判決至今已過了五個月,判令暫緩一年後生效。終審法院裁定,婚姻條例中的「女性」定義,應該包括經過變性手術後由男變女的變性人士。變性人W在法律上的女性身份,亦因此符合婚姻條例中「女性」的定義。政府申請延長暫緩已被拒,這表示政府要在餘下的半年內成立相關委員會並修訂有關法例。

讓時間為你服務

朱景玄    |    新界校長會會長
24/10/2013

筆者於零七年起,因獲特區政府委任為非官守太平紳士,不時需要到監獄巡視,聆聽在囚人士的訴求。雖然至今仍未有求助個案,但透過管理人員的講解和展示,筆者了解到監獄的設備齊全,而且在囚人士可獲得人道和合理的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