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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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不能被冒犯的權利

26/11/2013

篇按:本文是James Spigelman在2012年12月11日於澳洲的Human Rights Day Oration的講稿,講論背景是澳洲正要檢討的一籃子平等法中,有關以法律制裁中傷或冒犯等行為,在法理上並不合適。本文所翻譯的原稿,是經由ABC節錄。他於2013年在港擔任非常任法官。若想參考原文章,可按以下連結:

Line埋面書:手機及網上文化與倫理的對話

陳永浩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義務)
21/11/2013

當有一天,在玩facebook的時候,你看見一個「交友邀請」,而那人正是老闆!「嘩!老闆有無攪錯,連我的facebook世界都要侵入!」而當時,你是身在辦公室玩facebook……
 

揭開民事結合的面紗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1/11/2013

物必先腐而後蟲生。香港家庭的凝聚力不斷下降,婚姻問題愈來愈普遍,首先應該反省的當然是我們自己,究竟家庭在我們心目中佔了甚麼位置?因為最能建立或摧毀家庭的畢竟是家庭內各成員。

再見面 再研究 再上路

陳永浩博士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研究主任(義務)
21/11/2013

度過炎炎的暑假,又與大家再見面。

經過差不多兩年的時間,自己到了大專任教,走馬上任變成了一個「通識達人」,時常要在「你又對,我也無錯」的討論之間來來往往。筆者愈來愈發覺「真理愈辯愈明」是帶有條件的:就是必須對問題有透徹全面的理解,掌握問題各方面的情況,你才能有辦法得到正解;不然就像人們批評通識科「只有吹水」一樣,大家只有沒完沒了的討論,對了解相關問題卻是毫無寸進。

台灣家庭價值醞釀變天 民法修正最快明年上馬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21/11/2013

當結婚不是「一男一女」而是任何「兩人」;當承諾不是「一生一世」而是「一張隨時可單方結束的合約」;當家庭不再由血緣關係建立,而是隨便隨心結合時,這樣的家庭制度將如何影響社會?台灣就有性解放團體聯合起來,提出三套民法修正案,要求改革「婚姻平權」、「伴侶制度」和「家屬制度」。
 

閒話家常談呼召

吳庭亮博士    |    加拿大信義會新生命堂傳道
21/11/2013

說起「呼召」,有些基督徒可能以為是神對某某的特殊啟示,要他/她放下一切成為宣教士或傳道人。筆者沒有「特殊」的「呼召」經歷,但神卻恩待,再容許不配的我去服事教會。

關注陳志全議員就「跨性別婚姻」的動議偷換概念

傅丹梅    |    明光社副總幹事
21/11/2013

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於10月30日會議內,提出「跨性別婚姻」議案,明光社留意到有關議案是試圖曲解並擴大終審法院裁決的適用範圍。將原本只屬變性人的權利擴闊至跨性別人士,有違法院的原意
 

香港同性伴侶的訴求進程

張勇傑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21/11/2013

1971年,香港政府正式終止沿自《大清律例》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將婚姻定為一男一女自願終身結合,不容他人介入的一夫一妻制,並一直運作至今。不論《大清律例》或現時本港的婚姻條例,婚姻都是男與女之間的事,同性婚姻一直不被承認。然而,同性伴侶的訴求與日俱增,他們並不斷爭取。